❶ 涉外婚姻公證,需要哪些證件,手續,費用
目前,涉外婚姻公證包括結婚、未婚、未再婚、離婚四類公證。
1、結婚公證
結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並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結婚證原件。
結婚公證提交二人同底兩寸照片。(結婚證相符公證提交整本結婚證復印件三或四份。)
公證費若干元,工本費若干元,譯文費若干元(各地不同,有附件的附件也算1份或多份),公證處不同可能還可能收取調查費。
辦理公證依據我國法律十五個工作日以內,但不包括調查時間。各地公證處也會有不同。
2、未婚公證
未婚公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發表未婚聲明書,並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身份證件和復印件(A4紙)及本人一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婚聲明書格式如下:
未婚聲明書
聲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市××路/街/鎮/××號/村,現住××市××路/街/鎮××號村,身份證號碼: ××××××××××××××××××。
我聲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不實,願承但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未婚公證,申請人也可以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提交公證處,由公證處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3、未再婚公證
未再婚公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發表未再婚聲明書,並提交本人居民身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A4)及本人一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再婚聲明書格式如下:
未再婚聲明書
聲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市××路/街/鎮/××號/村,現住××市××路/街/鎮××號村,身份證號碼: ××××××××××××××××××。
我聲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不實,願承但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特別提示:
(1)未婚聲明書公證、未婚證明書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和未再婚聲明書公證與原來的經過實體審查的公證書不同,國外使用機構有可能不予采證;
(2)聲明人作虛假聲明要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3)2003年10月以前離境的當事人,辦理未婚、未再婚的,可由當事人原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民政部門出具未婚、未再婚的證明,由公證處出具未婚、未再婚公證書。
4、離婚公證
離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並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2)離婚證、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應附相應的生效證明。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需辦理未婚公證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公證所需張數依所需要公證份數+1張提供,為同底版兩寸證件照片。
(4)當事人的身份證;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❷ 我要和一個法國人結婚,需要什麼程序
到你戶籍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結婚當事人須持的證件:
1、你的戶籍證明;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記有你基本情況的證明。
2、他的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此外,你們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你們須持有關證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符合我國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關涉外結婚登記規定的,准予登記,並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大約要15-30天。我就是外籍的,去年在貴陽結婚的。
你不告訴家人的話,他們不會那麼快知道的,但早晚會知道。
❸ 中國公民可否在法國注冊結婚
跨國結婚,法國的,費用不低的,然後是得夠結婚的條件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主要是登記,登記了就OK了,我幫你找了資料,你看下吧
涉外婚姻如何登記?
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自願結婚、復婚和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申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一、結婚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我司法機關委託的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3.再婚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四)澳門同胞
1.澳門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澳門婚姻及死亡登記局出具的結婚資格證明書或無結婚登記證明書;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五)台灣同胞
1.台灣同胞旅行證或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加註有「台灣同胞」字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2.台灣公證機關出具的無配偶證明或公證的本人戶籍登記簿底冊復印件;
3.離婚或喪偶的台灣同胞還需提供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無法提供上述證明,可以提供經公證的台灣或港澳報紙刊登的當事人離婚的聲明書或公告,未經公證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華僑
1.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
2.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並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七)出國人員
出國人員是指依法出境,在國外合法居留6個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國公民。出國人員辦理結婚登記需要:
1.本人護照;
2.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我駐外使領館出具或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
4.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有過婚姻關系已離婚的,須持有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持有配偶死亡證明;
除此之外,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提交男女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張,須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❹ 瑞士/法國,涉外婚姻
男友是瑞士和法國雙重國籍。結婚的話應該在哪裡辦理比較好呢?
男友在日內瓦工作,家在法國。
Ans: Of course go back to his home country, France.
如果我要加入對方國籍,加哪個好呢?
Ans: France
如果有小孩,小孩也可以根據父親直接獲取雙國籍嗎?
Ans: No, there is only one country for the baby.
如果我要加入對方國籍,哪個會快一些容易一些?
Ans: Let discuss with him, he know more than you about this issue.
據我了解,如果申請加入瑞士國籍必須結婚三年以上並且在瑞士居住滿五年才有資格申請,而且不一定能拿到國籍。
而法國是結婚4年之後可以申請加入法國國籍。
如果有小孩,對我申請加入對方國籍有哪些幫助呢?
Ans: Pregnant is helpless for you application, maybe make thing more complicated, I suggested that don't do that until you clarify for this issue.
我需要事業上發展,哪個國家更適合成就?
Ans: Switzerland is not the right place to develop their business for chinese, try France.
希望得到相應的詳盡的解答。
不勝感激。
問題補充:將打算要小孩,小孩是入瑞士籍還是法國籍呢?
Ans: France of course.
我本不在意國籍,但是因為工作的一些,加入國籍會方便一些。
他家在法國裏昂,工作在瑞士日內瓦,每天來回,火車一個鍾。
瑞士國籍不太現實。法國國籍容易一些。但我並不在意這些國籍,只是為了工作方便。
Ans: No matter where you want to go for work, only France is your final destination.
更重要的一點是,考慮怎樣做對孩子更好一些。
我,比較無所謂。
Ans: I say one more time, get France.
No matter how the situation is going on, get the France.
❺ 南京涉外婚姻如何登記和費用
首先,結婚後,可以領到簽證可以申請美國永久居民也就是綠卡。
其次,結婚登記你首先去當地民政局咨詢具體要提供的文件。以我在桂林為例,中國籍的需要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即可。外國籍的需要提供單身證明(這個需要他去美國駐中國的大使館辦理)和他的護照,以及單身證明和護照的中文翻譯件。
第三,登記花錢非常少,好像和普通結婚是一樣的。
❻ 關於涉外婚姻登記問題
必須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即只能去深圳戶籍所在區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不用到市一級辦理。http://www.szmz.sz.gov.cn/erji.asp?bianhao=8795這是深圳市民政局網址,你看看第二點。
http://www.szmz.sz.gov.cn/sanji.asp?bianhao=12870 這是深圳市各區的民政局的辦公地址。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http://zqs.mca.gov.cn/article//hydj/zcwjflgd/200711/20071100003458.shtml
❼ 我准備和談了幾年的法國男友結婚,但是不知道具體要辦理什麼手續、和那些材料。
涉外婚姻申請登記程序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甲.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身份證);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乙.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婚姻狀況證明。
丙.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四.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一)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二)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五.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六.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七.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❽ 涉外婚前個人財產,男方是歐洲,女方是中國,女方比男方有錢,個人婚前財產在國外也是這樣嗎還是需要公
根據我國法律,我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當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或離婚的,都必須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你們在中國登記的話,就按照中國的法律來。在外國登記的話,就按照外國的法律來。
萬一離婚,就看你們向他所在的國家還是向中國的法院來起訴了。不過,到時候還得看你的國籍。
另外,每個國家的規定不同。以法國為例:
在法國,法律明文規定了若干婚姻財產制度,即:
1.夫妻婚後財產共有制
在此財產制度下,夫妻雙方婚前各自已經擁有的財產,以及婚後各自得到的遺產和贈與,均屬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他或她對這些財產擁有排他的所有權和支配權。而婚姻持續過程中雙方所獲的的收人,包括上述個人財產所產生的收益,則是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只有共有財產需進行清算和分配,夫妻各得一半。當然,如果有共同的債務,也須分擔。
2.夫妻財產分離制
顧名思義,該制度的特點是夫妻雙方在財產擁有方面完全獨立,各方不僅對其婚前財產擁有排他的所有權,對婚姻持續過程中他或她本人所得的財產,不論其來源,也擁有排他的所有權。養育子女和維持家庭生活的開支,則由夫妻雙方根據其經濟能力來共同承擔。
3.夫妻財產全面共有制
該制度將夫妻雙方的所有財產,無論是婚前的還是婚後的,包括獲得的遺產和贈與(除非遺產人和贈與者有特殊申明),均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4.財富增長分享制
這種婚姻制度的特點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採用財產分離制的做法,即各人對自己婚前和婚後的財產擁有排他的所有權;但當婚姻狀況出現變化時,如離異或一方配偶去世,雙方婚後所增加的財產部分要合並在一起(除遺產和贈與),然後在夫妻兩人間平均分配。
這些夫妻財產制度都有一定的規則;並通過法律明文確定的,夫妻雙方在婚前可商定選擇其中一種,婚後如覺得不妥,也可更換,另選一種制度,但不能隨心所欲地對某種制度進行修改。另外需指出,您的要求可能也很難被普通的法國人理解和接收,因為,明顯地損害了另一方的利益。雖說法國承可契約自由,但合同法也強調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明顯損害一方利益的合同,即使簽署了,也可被要求撤消。
所以如果您婚前財產較多,婚後的收入也不低於男方,可考慮採用夫妻財產分離制;如果您婚後的收入估計要比男方低得多,則可考慮選擇財富增長分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