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德國總理比總統權力大為什麼
和國家體系有關。
德國國家政體為議會共和制。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向外代表德國。聯邦政府由聯邦總理和聯邦部長若幹人組成,聯邦總理為政府首腦。
反觀德國的近鄰法國
法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國家政權帶有鮮明的階級性。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根據全民公決結果,2000年6月改為5年,之前是7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
⑵ 德國總理的官職最大嗎在國際上只看到總理卻不見總統
就官職而言,德國的總統才是最大的官職,因為總統是國家元首,但是由於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總統只擁有虛名和名義上的權力,而沒有實權,實權掌握在總理手中,所以在國際事務中只見總理不見總統
⑶ 首相 總理 總統 主席 元首的區別
首相不是國家元首,是政府首腦,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是不同的,國家元首是總統,主席,國王,女王,天皇等等,首先是國家的代表,履行象徵性,代表性,形式性的一些權力,當然,除了議會制君主立憲制政體外,其他國家元首不限於這些權利。
中國的國家元首是主席,政府首腦是總理,不同的,級別和權利也不同。
一些有首相的國家大多是君主立憲政體:日本首相,英國首相……
還有一些非典型的政體中,元首的權力不如政府首腦的大,比如說德國,德國總理的權力大於總統,大家都知道德國總理莫克爾,但是誰知道德國總統?不知道吧?(告訴你:約翰內斯·勞)德國是聯邦制民主共和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是聯邦總統。總統由聯邦大會選出,聯邦大會是為選舉總統成立的專門機構,它由議會議員和相同數量的從州議會中選出的州議員組成。總統任期5年,以聯邦大會多數票當選。
總理是大選選出的,所以總理的權力要大很多,總理是政府內閣首腦,有權獨立選擇部長,而且可以向總統建議任免部長。總理比總統大。
就好像美國,總統是大選選出的,所以權力大,英國議會是大選選出的,所以權力最大……總之對於西方政體,那個職位是大選選出的那個職位權力就大,如果議會和棕頭都是大選選出,那就是典型的制約性徵體,就是所謂三權分立,總統議會相互制約。
中國比較特別,人大(相當於議會)是普選選出的,而主席(相當於總統)是人大選出的,屬於間接普選,與議會制國家的多數席位政黨首腦組閣制度有所不同,是新興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體,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體現,把最高權力集中到人民的手中。比西方式的片面的民主選舉來說更有普遍性和真實性,擺脫了金錢選舉的枷鎖,是政治體制上的重大突破。
總結一下,級別和名義上:主席相當於總統相當於國王(女王,天皇等),首相相當於總理,所以級別和權利都不同,不能片面認為都是國家領導人,因為它們的選舉方式不同許可權不同,一定要搞清楚!!
⑷ 總統與皇帝制度哪個更有權利
皇帝的權利比較大,皇帝是封建社會的統治者(在歐洲是國王),有有無限的權利,而且有,皇(王)在法上的封建傳統;而總統是民主社會通過選舉產生的,可以通過多種途徑使他下台(彈劾、罷免),而且他是為人民服務,皇帝是壓制人民。
⑸ 德國總統和總理,誰的權力大
德國總理的權力比德國總統的權力大。
德國總統只是國家元首,但並不直接領導聯邦政府,不享有實際的行政權,而聯邦總理為政府首腦,決定國家大政方針。
德國聯邦總理是德國的政府首腦,領導聯邦政府的各項工作,給予它們政治上的指導。總理往往是議會多數黨的成員,由議會選舉產生。德國聯邦總理和各部部長共同組成內閣,任期四年。
德國總統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對內和對外均代表德國。
德國總統的最主要職責是:簽署並公布由德國聯邦議院和德國聯邦參議院通過的由聯邦總理和有關聯邦政府部長簽署的法律法令,但對其沒有否決權;根據聯邦議院的決定任免聯邦總理,根據聯邦總理的提名任免聯邦政府各部部長;主持國家禮儀性活動等。
(5)德國總統和國王哪個權力大擴展閱讀
2018年9月25日凌晨,德國聯邦議院選舉初步計票結果出爐,德國總理默克爾領導的聯盟黨獲得最多選票,默克爾第四次出任德國總理。
加拿大《多倫多星報》稱,如果默克爾幹完第四個任期,那麼她將領導歐洲最強大的經濟體長達16年,使她成為自前總理科爾以來歐洲大國執政最久的人。
她已經同3位美國總統、4位法國總統、4位英國首相、6位義大利總理和7位日本首相共事過。她帶領歐洲應對了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機,拒絕關閉德國邊界,主張接收難民。報道稱,默克爾的主張可能已成為西方世界的頭號聲音。
⑹ 總統大還是國王大呢
性質不一樣,在現代總統權利大但國王地位高。你硬要那個大那個小就總統大吧
⑺ 美國總統和德國總統有什麼區別,德國總統是否和英國國王差不多
德國總統(Bundespräsident)是個名義上的國家首腦,實權在總理(Bundeskanzler)手上。
德國聯邦總統作為國家元首行使以下職權:
對內對外代表德國(參加國家、社會和文化活動,訪問各聯邦州和城市,在外國進行國事訪問,接待外國國家客人); ----宣傳德國的作用
在國際法意義上代表德國人民,以聯邦的名義同外國締結條約,但調整聯邦政治關系或涉及聯邦立法事項的條約應以聯邦法律的形式,取得聯邦立法機構的同意;----代表作用
簽發國書和派遣德國駐外國使節,接受外國國書並接待外國駐德國使節。----代表作用
聯邦總統還行使以下職權:----就是起到傳聲筒的作用
提出聯邦總理的人選,交由聯邦議院選舉;
任命聯邦議院選舉產生的聯邦總理;
任命聯邦總理提名的聯邦政府各部部長;
發生聯邦總理不信任案時,根據聯邦議院的請求罷免聯邦總理,或根據聯邦總理的提議解散聯邦議院;
任免聯邦法官、聯邦公務員、軍官和下級軍官;
簽署並頒布聯邦議院通過的法律;
代表聯邦行使赦免權。
⑻ 德國總統有實權嗎
沒有實權,德國採用議會制而不是總統制。
德國不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而是一個議會共和制國家。議會共和制國家的基本特徵是:國家元首基本都是虛位的,國家的實際日常行政事務由在議會中擁有多數議席的政黨領袖組成的內閣負責處理,而內閣的實際掌舵人稱為總理。
職能介紹:
德國總統的職權,可參加國家、社會和文化活動,訪問各聯邦州和城市。在外國進行國事訪問,接待外國國家客人。在外國進行國事訪問,接待外國國家客人。
在國際法意義上代表德國人民,以聯邦的名義同外國締結條約。簽發國書和派遣德國駐外國使節,接受外國國書並接待外國駐德國使節。
此外德國總統提出聯邦總理的人選,交由聯邦議院選舉; 任命聯邦議院選舉產生的聯邦總理; 任命聯邦總理提名的聯邦政府各部部長。
⑼ 現任德國皇帝是誰他與德國總統有什麼不同
一戰後期由於戰爭導致社會矛盾激化,德國於1918年爆發11月革命,德意志第二帝國覆滅,共和國成立,德皇出逃,此後德國就沒有皇帝了。希特勒獨裁時期雖然被稱為「德意志第三帝國」,但他也不是真正的皇帝。
現在德國國家首腦一個是總統,一個是總理。由議會產生(多數黨或多數黨聯盟的黨首出任,當年希特勒其實也是這樣來的)的總理是政府首腦,處理國家大政,掌握行政實權。基本上新聞提到的德國領導人都是德國總理;
而總統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但實際上僅具有一些禮儀作用,甚至很少出現在新聞里,以至於許多人都不知道德國總統是怎麼回事。現在的總理是默克爾,總統嘛。。。對不起,這個真心不認識。。。
⑽ 政治制度,德國的總統是不是和英國的國王相類似,處在一個有名無實的狀態
一定方面上類似。德國由議會產生政府,總理是政府首腦,而總統是國家元首(虛位,在外代表德國,無行政權),這個和英國首相與英國國王的區別十分類似,也是就是說德國總統在德國的地位相當於英王在英國的地位。但是本質上講,國家體制不同,德國的共和制國家,英國是君主議會制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