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羅森貝克的學說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該學說的主要內容可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羅森貝克認為,民法的法律規範本身,已經具有證明責任分配的法則,立法者在立法時,已將證明責任分配問題在實體法中進行了考慮和安排,學者只須將全部民法的法條進行分析,就能夠發現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由於該學說是通過對法律規范的結構分析、歸類來確立證明責任分配的原則,所以德國學者稱其為規范說。 其二,羅森貝克的證明責任分配理論建立在純粹的實體法結構的分析之上,從法律規范相互之間的邏輯關系尋找分配的原則。羅森貝克認為,民法的法律規范之間存在著一種補足支援關系和相互對立或排斥的關系。這里的相互排斥或對立並不是說法規相互之間存在著矛盾,而是指法規中既有發生權利的規范,也有妨礙權利的規范或消滅權利的規范。按羅森貝克的解釋,實體法的無數法律規范可分為對立的兩大類:一類是能夠產生某種權利的規范,被稱為基本規范或請求權規范、主要規范、通常規范。另一類規范是與產生權利規范相對應的、妨礙權利產生或使已經產生的權利歸於消滅的規范,被稱為對立規范。對立規范又可再細分為三種:一是權利妨礙規范,即對權利的發生效果進行妨礙,
使權利不能發生的規范;二是權利消滅規范,即能使已經存在的權利歸於消滅的法律規范;三是權利限制規范,即能對權利的效果加以遏制和排除,使權利不能實現的法律規范。
其三,羅森貝克在對法律規范進行上述分類的基礎上,確定了自己的證明責任分配原則,即:主張權利存在的一方當事人,因為要求適用關於權利產生的規范,所以,應就權利產生的法律要件事實舉證;相應地,否認權利存在的一方當事人,應就權利妨礙的法律要件事實、權利消滅的法律要件事實或權利限制的法律要件事實進行舉證
2. 貝克認知療法的介紹
貝克認知療法簡介(Beck's cognitive therapy)由A.T. Beck在研究抑鬱症治療的臨床實踐中逐步創建。貝克認為,認知產生了情緒及行為,異常的認知產生了異常的情緒及行為。認知是情感和行為的中介,情感問題和行為問題與歪曲的認知有關。人們早期經驗形成的「功能失調性假設」或稱為圖式,決定著人們對事物的評價,成為支配人們行為的准則,而不為人們所察覺,即存在於潛意識中。一旦這些圖式為某種嚴峻的生活實踐所激活,則有大量的「負性自動想法」在腦中出現,即上升到意識界,進而導致情緒抑鬱、焦慮和行為障礙。如此,負性認知和負性情緒互相加強,形成惡性循環,使得問題持續加重。常見的負性認知有:任意推斷、選擇性抽象、過分概括、放大和縮小、個人中心、二分法思維。
3. 西方社會學創立於形成時期的主要代表和學術觀點
西方社會學史上的幾個標志性時代
一、創始初期的社會學: 原創體系大師輩出的時代
社會學的產生, 是特定時代精神的一種表現形式, 是特定社會意識的一種反思結果。作為一門學科的社會學誕生於西方,具體而言, 是19 世紀初期的歐洲。對於社會學的產生, 啟蒙運動確立了基本的思想源泉和知識動力, 法國大革命成為主要的政治動因, 而工業革命則提供了深厚的社會基礎。
社會學誕生於一個激劇變遷的時代,從問世的那天起, ①它就是在參與現代社會的設計與建構的過程中逐步成長起來的,因此, 社會秩序如何成為可能, 是社會學從其開始就思考的一個根本性問題。作為社會學創始人的孔德(A. Comte) 把他心目中具有最高學科地位的社會學劃分為社
會靜力學和社會動力學兩大部分, 這種劃分其實不僅只是表達了純學理上的意義,而且似乎也蘊含了作為社會學創始人對這門學科所賦予的使命: 將社會穩定與社會發展作為關注的核心。
這一時代產生了一大批(也是第一批)著名的社會學大師及其經典的社會學理論:孔德的社會發展三階段理論, 馬克思( K.Marx) 的資本主義理論, 韋伯(M. Weber)的合理化理論, 迪爾凱姆( E. Durkheim)的社會團結理論, 斯賓塞(H. Spencer) 的社會類型理論, 托克維爾(A. Tocqueville)
的民主社會理論, 帕累托(V. Pareto) 的精英循環理論, 滕尼斯( F. Tǒnnies) 的社區與社會理論, 齊美爾( G. Simmel) 的形式社會學說① 等等。他們富於原創性和體系性的學說具有三個較鮮明的特徵: 一是宏觀取向, 重點考察社會結構的廣泛領域與面貌, 而非細小的社會現象與過程。二是變遷關懷, 關注人類社會在歷時維度上的演替軌跡與發展規律。從實質內容上看,這一時代社會學大師們集中關注的主題就是現代性的發生學。三是問題意識, 他們均不同程度地預見到了現代性進程中所可能隱含的各種陰暗面相, 然而, 從總體上看, 他們所充滿的樂觀精神使他們相信現代時期開創的機會面相將會超過它的消極特徵。
這個時代的社會學大師們所提出的學說, 在很大程度上處於社會理論② 層次,這一情形無疑與兩個因素有關: 一是, 他們處在人類知識發展從總體性哲學向具體化學科的演變階段; 二是, 他們對現代性這個宏偉目標的構想需要涉及極其廣泛的知識層面。
由於原創型、體系型社會學大師的輩出, 尤其是這個時代所存在的「價值領域的諸神斗爭」, 因此, 導致了社會學自誕生之日起一直就是一門存在著多重範式的學科。
值得特別提及的是, 作為社會學發源地的歐洲, 產生出了後來一直影響著整個社會學發展進程的三大經典性作家———馬克思、迪爾凱姆、韋伯, 從而形成了社會學的三大傳統: 馬克思的唯物史觀社會學、迪爾凱姆的實證主義社會學和韋伯的理解社會學。與此相關, 社會學中形成了三種
基本的方法論: 唯物史觀方法論、實證主義方法論和反實證主義方法論。
總之, 這個時代的確為後來的社會學發展創下了雄厚的基業, 為後繼者們不斷地開發、加工和創新提供了一種取之不盡的思想資源。
二、帕森斯範式主導的社會學: 第一次綜合的時代
就西方社會學發展在地理布局上的表現而言,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是以學科發源地之歐洲的社會學傳統的發展為主導地位的。到兩次大戰之間, 社會學傳入美國,隨即在美國完成了社會學的本土化。此後,西方社會學發展的中心區域便由歐洲轉移到了美國。隨著芝加哥學派和制度學派的興起, 人際互動、鄰里關系、社區發展和越軌犯罪等等一時成為研究重點, 庫利(C. H. Cooley) 、米德(G. H. Mead) 、帕克(R. E. Park) 、凡勃倫(T. B. Veblen)等成為了代表人物。
在從經典社會學向當代社會學轉折的過程中, 帕森斯(T. Parsons) 是一位關鍵性人物。帕森斯的貢獻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 他完成了對經典社會學理論的一次綜合和創新。在20 世紀30~50 年代, 他努力將相對隔離的歐洲經典社會學理論———主要包括韋伯、迪爾凱姆、帕累托、馬歇爾(A. Marshall) 等人的思想進行了系統分析, 對功利主義、歷史主義和實證主義方法論進行了重審, 在綜合的基礎上,提出了具有社會學意義的社會行動理論(以取代心理學主義的行為理論) 。他致力於回答現代社會秩序何以形成這一問題。在社會系統理論中, 他強調共享價值的一致是社會秩序形成的基本因素。將社會系統視為以制度化價值體系為標志, 認為其核心是規范化的角色關系。在帕森斯看來,社會系統又是更加一般的行動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 後者包括四個基本亞系統: 有
機行為系統、人格系統、社會系統和文化系統。這些亞系統分別滿足他提出的著名的AGIL 四個功能必要條件。他認為任何系統必須執行適應、目標達成、整合、模式維持的功能。AGIL 模式可用來分析小至兩人之間、大至兩個社會之間的相互作用。在帕森斯看來, 社會系統受文化模式和人
格系統的滲透, 他在致力於說明所有行動系統的性質時, 提出了一套度量這些系統特徵的概念, 即「模式變數」, 表明了行動者在互動情境中必須明確地或隱含地採取的選擇。情感涉入與情感中立、自我取向與集體取向、普遍主義與特殊主義、先賦性與自致性、專一性與擴散性。盡管這些
模式變數的直接作用主要在於分析人際層面的互動, 以說明互動情境中行動者的主觀取向。但帕森斯認為, 它們還可用於分析社會結構層面和文化層面, 也就是說,每一種模式變數都能運用到人格(需求意向的選擇) 、社會系統(角色期待的選擇)和文化(價值取向的選擇) 三個層面的分析上。帕森斯系統性地提出了結構功能主義的宏大理論, ① 成為一種完整的社會學理論與方法。
帕森斯的理論核心就是關注社會的穩定、整合與均衡。在他的工作中, 人們似乎又可在某種程度上看到了孔德賦予社會學的使命。帕森斯不僅通過他的模式變數將現代性的量度具體化了, 而且他還以樂觀態度描繪了一種似乎具有普適性② 的現代性的理想模式。
由於帕森斯的強勁影響力, 結構功能主義很快成為了社會學的「正統共識」, 變為占據引領地位的理論和學派。結構功能主義進一步在西方社會學界得到普遍傳播,當時廣泛開展的社會結構、社會分層、社會變遷和現代化研究, 基本上都是按照結構功能分析模式進行的, 以至於「結構功
能分析」幾乎成了「社會學研究」的同義語。這是社會學開始具有一種主導範式的時代。
帕森斯另一方面的貢獻就是促進了社會學一些具體研究領域的定型。如果說經典社會學理論在很大程度上是社會理論的話, 那麼, 帕森斯的社會行動理論表現出了從社會理論向社會學理論轉變的特徵。不僅如此, 除了帕森斯本人的開拓性努力之外, 他在哈佛大學培養出的一批著名社
會學家, 也做出了非同尋常的貢獻, 墨頓(R. K. Merton) 、斯梅爾瑟(N. Smelser) 、戴維斯( K. Davis) 、莫爾(W. E. Moore)等等, 對現代社會的結構、變遷、分層、組織和家庭等諸多領域進行的探討, 不僅進一步豐富了結構功能主義理論流派, 而且促進了社會學學科一些專門研究領域的
逐漸成形。
三、後帕森斯社會學: 第一次分裂而多元並存的時代
帕森斯學說對於當代社會學發展的推動作用還從相反的方面表現出來, 即他的結構功能主義理論成了戰後西方社會學界論戰的靶子, 不同學派的許多社會學家都以帕森斯學說作為挑戰對象, 力圖在批判結構功能主義的過程中發展自己的理論體系。廣泛地說, 對於戰後西方社會學的
「危機」意識, 逐漸引發出了後帕森斯社會學的諸種流派。
古爾德納(A. W. Gouldner ) 1970 年出版的《西方社會學危機的來臨》, 與米爾斯(C. W. Mills) 1959 年出版的《社會學的想像力》共有的基本思想取向就在於,代表著社會學激進主義思潮, 他們都以敏銳的問題意識, 對傳統社會學奉為指導性方法論的實證主義展開了批判。在他們看
來, 西方社會學危機的最主要表現就在於:以實證主義為原則和方法指導下發展的社會學必然出現想像力的枯竭, 因為把一切研究對象都定量化的結果, 無疑將忽視對於作為社會行動主體的人的生命價值和主觀意義的理解及其闡釋。
從20 世紀60 年代起到70 年代下半期,在對「正統共識」的廣泛懷疑與攻擊中,
西方社會學的發展進程步入了一個後帕森斯時代, 更准確地說, 是反帕森斯時代, ①這是一個帕森斯結構功能主義強勢地位喪失, 並隨後呈現出理論流派或研究範式多元化的時代。
正是出於反對結構功能主義對均衡論的過分強調, 達倫多夫(R. Dahrendorf ) 、科(L.Coser) 創立了沖突理論, 達倫多夫注重的是權力和權威而不是資本分配在社會沖突中的作用, 而科塞以強調沖突的正功能為基礎試圖建立一種將沖突與整合進行統一的學說。
旨在重新恢復社會學中人的地位, 霍曼斯( G. Homans) 、布勞( P. Blau) 提出了社會交換理論。霍曼斯試圖用心理學原理來解釋人類的社會行為, 並用經濟學的交換范疇來分析一切人際互動。布勞則力求把交換理論從微觀個體層面的運用擴展到宏觀社會層面, 尤其是大規模的復雜組
織。
米德(G. H. Mead) 強調心智、符號及其意義對於人際互動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礎上, 布魯默(H. Blumer) 提出了「符號互動論」這一名稱, 並與庫恩(M.Kuhn) 進一步把它發展成為強調社會結構是互動中的人們的產物, 並將人視為自我生成的能動者的理論。戈夫曼( E. Goff2man) 則從擬劇的角度並基於理性人假設來闡發符號互動論。
由舒茨(A. Schutz) 創立的現象學社會學, 旨在探討日常生活世界的建構以及行動者主觀意義的形成。另外兩個代表人物伯格( P. Berger ) 和盧克曼( T. Luck2mann) 將微觀層次的現象學理論與宏觀層次的經典社會學理論進行了結合, 並努力運用於經驗研究層面。
加芬克爾(H. Garfinkel ) 基於現象學社會學、符號互動論和語言哲學, 所創立的常人方法學著力於反對以往社會學的概念、工具和統計技術等對社會現實真正本質的扭曲, 而旨在探索日常生活環境本身所產生的而非外在所強加給社會世界的意義, 從而把社會行動者視為社會世界的能
動創造者。
在這個後帕森斯社會學時代, 不僅結構功能主義理論一統天下的格局得到了改觀, 呈現出諸多理論流派的興起, 而且在方法論上反實證主義的傾向重新受到重視,進一步出現了多元化特徵。在社會學各種流派中, 現象學、語言學、符號學、文化學等學科方法得以並存發展。
四、新的綜合: 個性並存與相互借鑒的時代
進入20 世紀80 年代, 針對後帕森斯社會學時代諸種學派紛呈林立的局面, 社會學各主要理論傳統的代表人物都紛紛指出了現實的分裂局面對社會學發展的不良後果, 而一些權威性的社會學家在重返古典的基礎上力圖對當代的多元化理論進行綜合和創新。
吉登斯(A. Giddens) 所創立的結構化理論, 一方面批評忽視人的自主性、能動性, 將社會結構視為獨立於個人行動之外的功能主義理論, 另一方面也批評忽視社會結構對個人及其行動所起的制約作用,並將社會結構還原為個人行動的主觀社會學派。他的理論宗旨就在於要清除這兩種理論取向之間的二元性質, 而代之以「結構二重性」。
哈貝馬斯(J . Habermans) 提出的溝通行動理論指出, 自啟蒙運動以來, 人類的技術旨趣一直居於理解旨趣和解放旨趣之上, 相應地, 科學知識始終凌駕於解放知識和批判知識, 其結果是, 導致了以權力和金錢為主要操縱媒介的系統對於生活世界的侵蝕。他以建構行動理論來重塑合理性命題, 認為溝通行動比目的行動、規范調節行動和戲劇行動更具有合理性, 它不僅涉及客觀世界、社會世界和主觀世界,而且是依據三種有效斷言的言談活動進行的。具有真正合理性的溝通行動因此內含
著促進生活世界振興的解放潛力。
亞歷山大(J . Alexander) 面對結構功能主義所受到的各種各樣的批評, 決心發展「新功能主義」, 他認為帕森斯的分析模式為社會學理論的一種新綜合提供了惟一可行的基礎。一方面, 他在原來的功能主義內部進行了批判和繼承; 另一方面, 他注重向互動論、交換論、沖突論、現象學
社會學、常人方法學等吸取養分, 力求在功能主義中將它們整合起來, 建立起一種新的多維綜合性的一般理論。新功能主義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早先功能主義只見結構、不見能動的性質。
布爾迪厄( P. Bourdieu) 的實踐理論,力圖解決法國思想傳統中兩種傾向之間的矛盾: 一是薩特的存在主義, 過分強調人的主觀能動作用, 而忽視客觀現實的制約性; 二是列維- 施特勞斯的結構主義, 過分強調社會構造和觀念形態的影響, 而忽略人的實踐的能動性。這兩種傾向導致了社會結構與個人能動之間的對立。為了尋找主觀論與客觀論的結合點, 布爾迪厄從馬克思的實踐概念中受到啟迪, 並通過賦予場域、慣習等基本概念以獨特意涵, 從而發展出了自己的實踐理論, 使實踐成為
社會客觀條件與個人能動作用之間的中介。柯林斯(R. Collins) 提出的新沖突理論, 旨在反對結構功能主義僅注重均衡性,以及早期沖突理論在社會變遷動力上強調沖突, 但研究內容卻停留在宏觀層面的問題。以建構一種以沖突概念為核心的綜合性的社會學一般理論為目標, 柯林斯主張吸收其他理論傳統, 他將交換論、符號互動論、擬劇論甚至網路理論等微觀社會學的思想結合進沖突理論範式之中, 為原來宏觀性質的沖突理論構建了一個微觀理論的基礎, 實現了微觀層面與宏觀層面的結合。
值得提到的是, 與上述廣泛綜合性努力有所不同, 盧曼(N. Luhmann) 則進行著一種獨特范圍內的綜合性探索。他致力於發展的系統功能主義理論, 主要受系統論和控制論啟發, 並在一定程度吸取著胡塞爾現象學等理論資源。在他看來, 這種理論的第一要旨就是應該提供一種更完善和更復雜的對世界的理解。作為帕森斯的學生以及經典社會學大師的合格繼承者,盧曼致力於發展出一種社會學的宏大理論。盡管他的整個工作是以功能主義為基礎的,但是, 盧曼進行了創新, 他的許多工作可以看作是對於在不同狀態下和社會不同部分中的復雜性的一種分析。
總的看來, 在這個時代, 社會學重大發展的取得不是表現為具體研究領域的突破, 而是表現為綜合性的理論體系的建樹,它是以一些大師級人物的出現為特徵的。其間, 人們又多多少少地看到了社會學重回到社會理論層面的某種身姿。
五、後現代論爭: 全面反思與重建的時代
20 世紀80 年代以來, 西方社會學領域的一場重頭戲無疑就是後現代論爭, 即關於現代性與後現代性問題的大論戰。後現代的概念最早發端於文學藝術領域, 後來(就主要智識動力而言) 在一些哲學思想的影響下逐漸形成一種後現代主義思潮, 其中, 尼采( F. Nietzsche) 、海德格爾(M.Heidegger) 哲學以及後結構主義哲學起了最直接的促進作用。後現代主義崛起於20 世紀70 年代, 並在80 年代達到其頂峰, 它的影響從最初的文藝、哲學領域日益向人文社會科學的其他領域滲透, 社會學也不例外。
由於後現代主義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力圖打破既存學科之間的界線而倡導一種新的超學科話語( supradisciplinary dis2course) , 並且開拓出了一些新的研究題域,因此, 人們很難再以傳統的學科分界標准來嚴格劃分或判斷後現代主義對社會學領域所帶來的影響范圍, 比如用原有的社會學學科基本框架來廓清後現代理論中哪些方面屬於社會學而非其他學科的內容, 或者哪些方面屬於其他學科而非社會學的內容。由此可能引發的一個後果是, 社會學的疆域似乎在擴大的同時又縮小了, 或者在縮小的同時又擴大了。也許這正體現了華勒斯坦等人所謂的「開放社會科學」的實質。
如果從社會哲學、社會理論和社會學理論三者之間的關系來說, 鑒於後現代主義長於哲學、文化層面的研究而疏於結構或制度層面的分析等特徵, 似乎可以這樣認為: 它對社會學研究的影響更多的是促進了一種較接近社會哲學的社會理論, 而非接近嚴格學科意義上的社會學理論。
後現代主義所帶來的社會學界的反應是不同的。就社會學中後現代論爭而言,實際上包括了以下四個方面人物的思想及其立場: 一是竭力主張後現代性的人, 如鮑德里亞(J . Braudrillard) 等; 二是徘徊於現代性與後現代性之間的人, 如鮑曼( Z.Bauman) ; 三是堅持反對後現代性的人, 如哈貝馬斯; 四是反對後現代性但卻歡迎後現代社會某些型構的人, 如吉登斯、貝克(U. Beck) 。
鮑曼是現代性的批判者和後現代性的預言家, 他認為, 當人們不再相信現代意識形態製造的宏大承諾之後並且經由重建現代性的轉折, 後現代性這一社會狀況就到來了, 它已經登上現代性的舞台並成為了主角。在後現代這個無根的陌生世界中,原有的權威和規則都已經失效, 為新問題提供答案的責任落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鮑曼揭示了這樣一種困境: 人類如何才能實現現代性與後現代性的相互超越。
鮑德里亞的社會理論具有激進邁向後現代的特徵。在他看來, 社會學只能描繪社會性的擴展及其變化。它的存在取決於積極、確定的社會性假設。以後現代境況的出現為表徵的現代事物的失序、各種界限的崩潰以及整個社會的內爆, 導致了「社會性的終結」, 因而社會學也就成為多
余的了。
被譽為20 世紀最後一位理性主義者的哈貝馬斯, 面對後現代主義對現代性和現代思想的挑戰, 以大無畏的氣概與後現代主義的大將們展開了論戰, 以捍衛啟蒙和現代性。哈貝馬斯力挽狂瀾, 主張「現代性是一項未竟的事業」, 啟蒙理性之光尚有潛能亟待開發。現代性內在地具有一種取向於未來的本質特徵。在他看來, 現代性或韋伯所說的理性化, 雖然自啟蒙起即設定方案, 卻在實踐中一再出現偏差, 而其根本原因就在於未能按照科學、道德、藝術各自不同的範式去發展合理的理性化制度。所以, 解決現代性問題的出路不是徹底否定理性化, 而是應該重建新的理性方案。
吉登斯認為, 當今時代仍處在現代性的范疇之內, 不過, 卻是一種與理想型的現代性或者更確切地說早期現代性頗有差異的高度現代性(high - modernity) 或晚期現代性(late - modernity) 狀態。同時他指出, 由於現代性極端化帶來的諸種高風險後果已使關於「進步」的宏大敘事落空,解決現代性問題的途徑已非導致這些問題的規則與資源所能提供, 一些可能超越現代性限制的新社會型構正或多或少地以背離現代性原有基礎的方式萌生, 因此, 吉登斯把作為未來發展之一種可能圖景的後現代體系稱為具有濃厚現實主義成分的烏托邦。然而這種社會型構不是後現代性,而是現代性具有未來取向性質的一種表現。
在貝克看來, 第一次現代化持續到20世紀70 年代, 此後就進入了第二次現代化。由於第一次現代化進程中所形成的基礎都已喪失, 人們從此生活在一個全新的時代。他認為, 對此需要完全不同的概念來解釋現實, 即需要社會學轉換範式才能達成。貝克發展了反身性現代化( reflexive modern2 ization) 的理論。他認為簡單現代化或正統現代化意味著由工業社會形態對傳統社會形態首先進行抽離、接著進行重新嵌合,反身性現代化意味著由另一種現代性對工業社會形態首先進行抽離、接著進行重新嵌合。
不論是後現代性的反對者還是擁護者,應該說他們的思想在實際上都從不同的角度豐富了對於現代性和社會學的認識, 尤其是促進了現代性病理學的發展。而在社會學界越來越成為共識的是將所謂的後現代化看作現代化的一個特殊階段, 其中一個突出的事例是: 試圖超越現代性與後現代性的無休止論爭, 吉登斯、貝克和拉什(S. Lash) 致力於發展以區別於簡單現代化或傳統現代化的反身性現代化理論範式。後現代主義從正式登場之日起就引起了一陣20 世紀晚期世界思想領域里的巨大波瀾, 尤其是誘發了一場許多世界一流思想家捲入其中的大論戰。然而, 隨著時間的推移, 後現代主義的一些知識成分正在向許多學科領域滲透, 對這種癥候的細心解讀也許會讓人們覺得將後現代主義視為一種思想泡沫或者轉瞬即逝的話語旋風的看法未免過於輕率。人們固然可以不同意後現代主義的某些立場和觀點, 但卻不能忽視它的問題意識以及它表達問題意識的一些不乏創見的方法。更何況一些後現代主義代表人物的思想中也內含著建設性的向度, 如晚近時期興起的建構性後現代主義派別就鮮明地表現了這種性質。後現代理論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對高度現代性或晚期現代性中的問題作出了敏銳反應, 因此,後現代社會理論以及整個後現代理論的研究, 不論是對於社會學學科的發展, 還是對於現代化事業的進展, 都將是大有裨益的。
目光深邃的社會學家看到, 後現代論爭並非一種時尚, 它對社會學的影響正在或早或遲、或隱或顯地呈現出來, 主要表現在: 一是, 後現代理論對現代性的批判,引起了社會學家對於人類社會未來發展進程的一些維度進行重新思考和定向; 二是,後現代理論對社會學傳統的批判, 引起了社會學家重新審視和建構一些最基本的理論預設。這一切都可能使得後現代理論的一些概念和范疇被吸收到社會學主流體系當中。值得注意的是, 後現代論爭所提出的問題似乎使社會學理論又重返社會理論、甚至社會哲學。
西方社會學發展至今所經歷的幾個重大的標志性時代, 主要是知識形態及其特質變化的表徵, 當然, 這些變化及其表徵形式既是持續回應社會變遷的結果, 也是學科發展的邏輯結果。就其主題而言, 社會學誕生至今實質上就是在回答一個根本性的問題: 什麼是現代性? 如果略加細分,可以說, 整個學科演進歷程中體現著這樣三個重大主題: 一是, 對現代性及其發展方案的構想; 二是, 基於社會變遷結果對現代性的反思; 三是, 對社會學傳統的反思、批判與重建。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現代性與社會學是一種「異面同體」之物,從一個方面看, 現代性是社會學的社會形態, 而從另一方面看, 社會學則是現代性的知識表徵。第一個時代的人屬於社會理論家; 到了第二、第三個時代出現了學科
意義上的社會學家; 到了第四、第五個時代, 又出現了重返社會理論的某種趨勢,產生了一批重要的社會理論家。尤其是晚近時期出現的後現代論爭提出了一些與第一個時代相似的問題, 即什麼是社會, 什麼是現代性以及什麼是社會學? 而要對這類問題作出可能的回答, 必須訴諸社會理論和社會哲學層面的探索。
4. 風險社會的貝克的觀點
在貝克看來,工業社會的核心問題之一是財富分配以及不平等的改善與合法化。而在風險社會,我們必須把傷害的緩解與分配作為核心問題。在古典現代性中,財富和權力是其標志性概念,而風險和不確定性則是反思現代性的概念。風險具有四個特點: (1)風險造成的災難不再局限在發生地,而經常產生無法彌補的全球性破壞。因此風險計算中的經濟賠償無法實現;
(2)風險的嚴重程度超出了預警檢測和事後處理的能力;
(3)由於風險發生的時空界限發生了變化,甚至無法確定,所以風險計算無法操作;
(4)災難性事件產生的結果多樣,使得風險計算使用的計算程序、常規標准等無法把握。
貝克的生態主義視角與其所處的環境密切相關。從上個世紀50年代開始,生態主義運動成為西方新社會運動的核心力量。民眾對工業化造成的環境破壞有了切身的感受。而美蘇兩個大國的核武器競爭不斷升級,給人們的心頭罩上了 「核冬天」來臨的恐懼。而1986年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第 4號機組發生了泄漏事故,造成了地區性的災難,涉及到相鄰的幾個國家。技術進步帶來的風險變成了現實,也成了風險研究者最關注的問題。貝克提出「風險社會」理論,根本目的是要以此為依據來批判和改造「簡單現代性」,或者說改造資本主義社會,提出新的未來圖景,因此他對於風險社會的出現並不悲觀,而是認為這些新的風險具有政治反思性,能對制度變革產生推動。 在風險社會,要「再造政治」以應對風險。在他看來,再造政治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首先,人們必須告別這樣的錯誤觀念,即行政機構和專家能夠准確地了解對每個人來說什麼是正確的和有益的。要破除專門知識的壟斷。第二,團體參與的范圍不能由專家來定,必須根據社會的相關標准開放,實現管轄權的開放。第三,所以參與者必須意識到,決策不是已經制定好的,從外部作出的。要實現決策結構的開放。第四,專家和決策者之間的閉門協商必須傳達到或轉化為多種能動者之間的公開對話。第五,整個過程的規范必須達成一致,實現自我立法和自我約束。
5. 貝克關於歪曲認知的兩個概念:選擇性概括和過度概括的區別
認知療法的理論基礎是阿龍·貝克提出的情緒障礙認知理論。他認為:心理問題「不一定都是由神秘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所產生,相反,它可以從平常的事件中產生,例如錯誤的學習,依據片面的或不正確的信息作出錯誤的推論,以及像不能妥善地區分現實與理想之間的差別等等。」他提出,每個人的情感和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認識世界、處世的方式或方法決定的,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思想決定了他內心體驗和反應。
認知理論的出發點在於確認思想和信念是情緒狀態和行為表現的原因。貝克論證說,抑鬱症病人往往由於做出邏輯判斷上的錯誤因而變成抑鬱、歪曲事情的含義而自我譴責;一件在通常情況下很小的事情(如濺出飲料)會被他看成生活已完全絕望的表現。因此抑鬱症病人總是對自己作出不合邏輯的推論,用自我貶低和自我責備的思想去解釋所有的事件。
6. 烏爾里希·貝克的研究方向
貝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態問題」、「風險社會」、「自反性現代化」、「個體化」和「全球化」等問題。他最近的研究活動包括一項關於「自反現代化」的社會影響和政治影響的長期的實證研究,這探討了從第一次現代性到第二次現代性轉變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特別是他努力在會學的框架內來分析「世界主義社會」的矛盾和動力。貝克也為德語社會學貢獻了一些新穎的詞彙,其中包括「風險社會」和「第二次現代性」。 貝克的教學任務主要集中在現代化理論、環境社會學、工作轉型和社會不平等。
7. 烏爾里希·貝克的介紹
烏爾里希·貝克(1944年~2015年1月1日),德國著名社會學家,慕尼黑大學和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社會學教授。貝克被認為是當代西方社會學界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之一,從1980年代以來先後提出了風險社會、第二次現代化、全球化社會學等理論,在世界范圍內產生了廣泛影響。他還與英國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和斯科特·拉什共同提出「第二現代」的觀念,力圖在現代與後現代之間開辟出「第三條道路」。當然由他首創和提出的諸多新的概念和論點均不無爭議。1主要著作有:《風險社會》(1986)、《反毒物》(1991)、《生態啟蒙》(1992)和《風險時代的生態政治》(1994)等。2015年1月1日,德國著名社會學家、「風險社會」概念提出者、德國慕尼黑大學和英國倫敦政治與經濟學院社會學教授烏爾里希·貝克教授因心臟病逝世,享年70歲。
8. 貝克(Beck)情緒障礙認知理論強調什麼關系
貝克認為人的情緒和認知是有密切關系的。Beck所描述的認知三聯症中,它包含對自我(「我是個失敗者」),對世界(「沒有人關心我」),對未來(「我不會有任何成就」)
的負性自動思維。
9. 風險社會概念最早出德國社會學家貝克哪一年提出的
1986年,德國社會學家貝克出版了《風險社會》一書,開門見山地指出。當今人類社會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由此首次提出風險社會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