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德國納粹怎麼對待猶太人
很紳士地把猶太人請來集中營,很禮貌地請他們脫光洗澡,很文明地請他們進毒氣室、、、很有序地幫他們整理脫下的衣服鞋子及隨身物品。對於挑選出來的健康體,將他們帶往工廠或者醫學實驗室。一切都井然有序。
❷ 德國法西斯是怎樣對待猶太人的
對猶太人實行種族滅絕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納粹分子為鎮壓異己和推行種族主義,在國內和被佔領國建立了眾多集中營。集中營也稱「死亡營」,通常建有用於大規模屠殺和進行人體試驗的毒氣室、屍體解剖室和焚屍爐。
參考資料: http://..com/question/3240934.html
❸ 納粹對於猶太人的傷害有多大他們對猶太人做了什麼事
每當提及希特勒與納粹德國的猶太人政策,許多讀者至今都秉持有錯誤觀念。他們普遍認可元首的一面之詞,視猶太族群為吸食他人勞動成果的寄生蟲。整天不創造實際財富,專門以投機倒把模式糜爛國民經濟。但只要對猶太人的歷史稍加了解,就會上述說法嗤之以鼻。因為該種群從未傷害德國的經濟發展,只是在相對特殊的年代裡,因自己的獨特屬性而淪為祭品。
根據同盟國在戰後的集中分析,很多集中營里的活躍劊子手竟不是納粹黨衛軍出生,而是看似人畜無害的普通德國民眾。這是由於納粹通過掠奪猶太人的方式集中大量財富,故而在整個第三帝國統治時期,一般德國人都能在享受輕徭薄賦的同時再領取很高福利。直到本國因山窮水盡而被打回原形,具有日耳曼人身份認證的民眾都有較高生活水平。
❹ 德國法西斯是怎樣對待猶太人的 .
對猶太人實行種族滅絕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納粹分子為鎮壓異己和推行種族主義,在國內和被佔領國建立了眾多集中營.集中營也稱「死亡營」,通常建有用於大規模屠殺和進行人體試驗的毒氣室、屍體解剖室和焚屍爐.
❺ 德國納粹政府是如何進一步侮辱迫害猶太人的
德國秘密警察1941年9月6日在法律公報上公布了一項命令。該命令從9月19日起生效。命令的第一段中說:「凡年滿6歲以上的猶太人,不佩戴猶太星章者,不準在公共場合露面。」這是一種六角星章,在其上題寫黑字「猶太」並必須將此章明顯地、牢固地縫在衣服的左胸上。命令還說,猶太人未經警察許可不準離開他們居住的地區。此外,它宣布,若違反此命令將受150馬克罰金或6周監禁。此命令適用於全德國及其領地波希米亞及摩拉維亞。這個最新行動是自1939年11月9日爆發的反猶太行動以來最嚴厲的反猶太的官方措施。這一規定為對猶太人的進一步迫害掃清了道路。
❻ 納粹德國怎麼殘害猶太人
德國納粹會殘殺猶太人是希特勒下的命令.希特勒在 《我的奮斗》中寫道:「雅利安人的最大對立面就是猶 太人。」他把猶太人看作是世界的敵人,一切邪惡事物 的根源,一切災禍的根子,人類生活秩序的破壞者。 這些觀點成了希特勒後來屠殺數百萬猶太人,企圖滅 絕猶太人的理論依據... 原因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加以 透視:.1、歷史的原由。在歷史上,歐洲人對猶太人 持有成見.公元1世紀,羅馬帝國攻佔巴勒斯坦後,在1 個多世紀的時間里,羅馬統治者屠殺了百萬猶太 人...2、宗教的情結。在歐洲,特別是西歐,人們普遍 信仰基督教。基督教教義認為,是猶太人將耶穌釘死 在十字架上,這就造成了基督徒們對猶太人的仇視。 信基督教的歐洲人在宗教感情上是很難接納猶太人。 這種宗教感情又演化成一種厭惡猶太人的社會心態。 ..3、現實的需要。上世紀20年代末,爆發了世界經濟 危機,德國國力漸衰。刺激德國對外擴張的野心,建 立日耳曼帝國的計劃需要巨額資金提供財力保證。在 國力衰落的情 況下,把手伸向富有的猶太人成為了他們的手段。.. 4、狂暴的病態心理。希特勒從小缺少良好的教育, 鑄就了他既自私又狂妄的性格,加上他患有痙攣性的神 經質,狂暴是希特勒性格的典型特徵...上述四大原 因,如果獨立地看其中任何一個原因,很難構成對猶 太人的滅絕性仇殺。只有把這四大原因合為一體時, 就能產生使猶太人在劫難逃的社會效應,而希特勒則 是把這四大原因結合在一起的魁首。
❼ 德國法西斯是怎樣對待猶太人的20字
二戰中,猶太人遭受迫害的深層原因是什麼?
50年來,人們對希特勒為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屠殺600萬猶太人這一歷史懸念進行了大量的研究與分析。現在歐洲頗見流行的觀點有二:一是「目的論」;二是「機能論。」然而,從他們分持的這兩種觀點的實質內容來看,在歷史邏輯上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存在與史實明顯相悖的現象。
一
「目的論」者認為,希特勒殺害猶太人是出於爭霸世界的目的,這是一種按常規邏輯的推論。果真如此的話,那麼,希特勒為什麼不反對其他反抗其爭霸世界的民族實行像對待猶太人那樣的滅絕政策呢?稍有歷史知識的人都清楚,二占期間,歐洲各國人民包括德國人民在內,為了反對希特勒爭霸世界的企圖及其法西斯暴行,進行了英勇不屈的半爭。歐洲各國民族人民的反法西斯斗爭,已經構成了希特勒橫行的嚴重障礙。但是納粹黨徒們自始至終卻沒有像對待猶太人那樣來對待這些歐洲當地民族,也就是說,希特勒自始至終沒有對這些當地民族採取種族滅絕政策和暴行。人們不禁要問,希特勒為了實現自己的罪惡目的,為什麼只對猶太人採取了這一慘絕人寰的暴行,反而對有礙於其目的實現的其它民族「網開一面」呢?顯然,「目的論」者的推論忽略了這一史實的特定邏輯性。
「機能論」者認為,數百萬猶太人慘遭殺害是法西斯在戰事失利之際一種報復心理及補償心理驅使的行為。這種推論更顯得乏力。二戰史實顯示,納粹德國在戰事上的真正失利,應當以1943年2月2日結束的斯大林格勒會戰為標志。客觀地說,在此以前,德軍在軍事上一直處於進攻態勢,納粹德國領導集團內部在戰略思考上甚至連戰事失利的預感都不存在。但是,法西斯在戰事失利以前的時間里,早就開始了屠殺猶太人的罪惡。1939年9月,二戰爆發不久,德國法西斯佔領波蘭後,殘酷殺害了無數手無寸鐵的無辜平民,其中絕大多數是波蘭籍猶太人。1941年6月23日,「旺湖會議」通過「最終解決猶太人問題」的決議之時,納粹德國在歐洲戰場上,軍事實力仍處於優勢。這史實無可辯駁地告訴人們,希特勒屠殺數百萬猶太人是一場蓄謀已久的逐步升級的暴行。
實事求是地講,不論是「目的論」還是「機能論」,均未跳出通常人們在社會歷史領域探討歷史事件的一般思維框架的束縛。人們在考察人的行為或歷史事件、探索其產生的原因時,往往首先考察其動機如何。至於為什麼產生如此這般的動機,而不產生如此那般的動機則探究得不夠。「目的論」或者「機能論」,雖然它們的具體內容各異,但就二者的實質而言都可歸到「動機論」之列。其實,尋得動機只是認識人的行為或歷史事件的入門。若能以此為契機,深入研究,就不僅能挖掘到真正的原因,甚至有可能證實自己原先發現的動機是否確切,從而不斷豐富和完善自己的看法。實踐告訴我們,人的動機在很大的程度上還不是產生行為的原因,動機只是原因到行為的中介,原因是復雜的。任何事物的產生、發展和消失,都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都有其深刻的背景和現實原因。人的行為、歷史事件也莫不如此。人的行為具有目的性,但這不等於說目的性就一定是構成行為的原因,最多也只能權當原因的某一要素,甚至有的情形其目的就是其行為本身。就其全部內容而言,原因無一不是深沉的。希特勒殺害600多萬猶太人,其目的顯而易見,那就是要滅絕猶太民族,究其原因的話,那就是必須回答他為什麼要滅絕猶太人。
二
從史料上分析來看,納粹德國迫害猶太人的暴行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互相聯系而又逐步升級。
第一階段:自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上台到1938年11月9日上演「砸玻璃之夜」丑劇的前夕為止。這一階段,納粹德國反猶的核心是從限制到剝奪猶太人的公民權利,從形式上講,基本上保持著「君子動口不動手」的「溫和」狀態,實質卻是為他們為最終消滅猶太人掃清經濟上和政治上的障礙。
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當選為德國總理,此後,就開始了他瘋狂迫害猶太人的行動,從此,災難就降臨到猶太人頭上。最初,納粹德國採取抑制猶太人的措施。主要是禁止猶太人當公務員、法官、律師、醫生等;不許猶太人進入公共娛樂場所;不向猶太人商店購買商品。這一政策的實施,限制了猶太人在經濟、政治、社會生活等諸多方面的權利,使德籍猶太人的社會地位降為「次等公民」。
1935年9月15日,納粹黨在紐倫堡召開了代表大會,這次大會使抑制猶太人的政策進一步升級。希特勒在會上宣布了剝奪猶太人公民權新法律,使猶太人再次由「次等公民」降為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國家居民」,從此失去了作為公民應有的權利和一切法律保障。接著,納粹德國根據這個新法律,強行把這些「國家居民」驅趕出境,移民到其他國家和地區,從而完成了從限制到剝奪猶太人權利的升級。
第二階段:自1938年11月9日的「砸玻璃之夜」至1942年1月20日的「旺湖會議」為止。這一階段,納粹德國反猶的核心是從基本人權上剝奪猶太人作為人的生存權利,形式上完成了對猶太人從財到命、從靈到肉的浩劫的一切准備,即守成了由「文」到「武」的浩劫的過渡,最後剩下的只是最終從肉到體上消滅猶太人了。
1938年11月9日,經過希特勒及戈培爾等人的精心策劃,由納粹領導集團的導演和慫恿,爆發了史稱「砸玻璃之夜」(又譯「水晶之夜」)的反猶慘案。這天晚上,德國各地以及奧地利的法西斯分子走上街頭,揮舞棍棒,對猶太人的住宅、商店、教堂進行瘋狂地打、砸、搶、燒,公然迫害和凌辱猶太人。在這一慘案中,據統計有36名猶太人被殺害,36名重傷,267座教堂被焚毀,7500餘家猶太人商店被搗,3萬余名猶太男子在家中被捕,押往達豪、布痕瓦爾德和薩克森豪森集中營,嗣後均被害或折磨致死。經濟損失僅砸玻璃一項就高達600萬馬克之巨。
丑劇發生後的第3天,納粉德國的多名部長在戈林的召集下,召開了一個專門研究猶太人的會議,策劃著剝奪猶太人作為人應有的尊嚴和權利。迫使猶太人把焚毀的教堂清除干凈,修成停車場供德國使用;強制每個猶太人佩帶一個具有侮辱性質的標記;強迫受迫害的猶太人向納粹賠償10億馬克。正如有的史學家所說:「這次暴行和接著根據其目標所採取的措施使得沒有任何組織的猶太人的生活陷入了絕境。」
1939年9月,納粹德國侵佔波蘭,大肆殺害猶太人,從此,開始了大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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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二戰時期德國納粹怎樣迫害猶太人的
由1941年6月22日,德國偷襲蘇聯開始以後,德國蓋世太保跟隨德軍,對
住在蘇聯鄉區的猶太人作出大規模的大屠殺。蓋世太保最初的殺人方法是
用手槍射殺,然後把他們的屍體埋葬在萬人坑裡面。但是柏林想出了更有
「人道」的殺人方法來減低秘密警察的壓力。這個方法是用毒氣殺人。初
時秘密警察只用汽車的廢氣來殺猶太人。但是在1942年起德國採用了氰化
氫來有效地殺死更多猶太人。
1942年1月20日的萬湖會議,落實「猶太人問題的最後解決方法」以後,
納粹德國開始用集中營來殺猶太人。用貨車車廂,猶太人被運到這6個殺
人的集中營。在奧斯威辛集中營,被運到的猶太人會經過一個挑選過
程。可以做苦工的男性會被送到苦工營,而其他的會被送到毒氣室。被送
死的猶太人以為他們是被送到浴室,但是入到浴室的時候,他們才知道「
浴室的蓮蓬頭只會放出毒氣」。其他的集中營只有殺人的任務而沒有苦工
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