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西方人有契約精神
古代、近代中國人受識字率的影響契約難以在普通人中建立,即使有契約但因為看不懂、看不到、不熟悉契約,契約可被識字人隨意解釋。受記憶能力的影響,如果,契約內容很多,也不可能被民眾大量記憶。因此,民眾只遵從最簡單、最易記憶、最低的行為規范。
已有契約基本上是國家頒布的各種法典,具體內容民眾基本不知,政府也沒有提供公共法典供民眾查閱,這與民眾內心是否想遵守契約無關。
中國傳統文化本質是已經落後的以家庭農業、手工業技術為基礎的社會活動准則。不可能適應現代工業技術為基礎的社會活動,屬於被淘汰的文明。僅具備歷史研究價值,基本不具備繼承、發揚光大的價值。
這里說的被淘汰文明指的是舊的思維方式、舊的社會制度、舊的社會關系、舊的人權定義、舊的階層進化方式等。文字、方言、人文景觀、民族習俗(吃、穿、用、文學作品、歌舞等)不會發生急劇變化,可在相當時間內自發的傳承保留。
現代中國的行為規范還沒有建立,已有規則是用現代語言加西方契約思想中的一些詞彙重新包裝的傳統規則,只有少量似是而非西方契約的初級框架及應用。
後面以2018年開始的交通法規對電動車的管理為例,說明現代中國法律、政府對契約的形成、應用及保護程度是初級的令人不忍直視。
契約在西方和中國的發展收到那些影響呢?
西方發達國家的人比較注重契約,中國人比較看重說話算話。這可能是因16世紀至今西方人、中國人生產協作方式、識字率不同造成的?
口頭承諾能否兌現基本憑當事人的良心、記憶決定是否兌現,口頭承諾的執行難免有歧義、爭議存在。
文字可以將契約方、擔保方、見證方的承諾保存下來。如果契約相關方有一方不識字或識字不多,代筆人可以在識字少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篡改契約內容,因此契約是否被相關方認可需要以相關方識字為基礎。
當然識字率還需要與寫作、閱讀能力配合才能保證契約內容符合契約各方的本意。
16世紀到18期間,西方經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工業革命,普通民眾識字率達到了較高的程度(具體數據沒有查詢)。識字率高奠定了契約在普通人群中應用的基礎。
工業對識字率、契約的普及是最大的。工業需要眾多不同組織、個人相互合作,合作需要契約,任何人進入工業領域及其產品的銷售、服務領域發展,都需要識字,以便建立契約、按契約做事。
同時期的中國明朝時代,中國人的識字率達到什麼程度?家庭農業不需要識字,手工業、商業、識字率要求不高。中國沒有發展起來工業,沒有需要識字的工業人口。國家管理需要識字,但因國家管理保密的需要被管理層壟斷識字權與普通人無關。普通人的識字率肯定不高(具體數據沒有查)。但在司法領域,普通人打官司要找人代筆,簽名多以按手印替代。一是識字率問題,二是專業寫作能力問題,
19世紀清政府為保證滿族的絕對統治,禁錮思想、大興文字獄,打擊文人,極大程度上阻撓了漢族人識字率的普及,這進一步影響了近代中國人應用契約的基礎。洋務運動開始了清政府與西方契約的交集,但這僅是清政府與西方國家層面的契約,與普通人無關。且清政府也不懂西方契約,通過清政府與西方國家的矛盾、戰爭就可見一斑了。
20世紀初,民國建立,孫中山編寫的《民權初步》是近代中國全面力圖開啟民智、普及契約的開始。但民國建立至民國政府退敗台灣,中國就沒有統一過且一直在戰亂中,戰亂中《民權初步》在普通人中沒有機會起到作用。至新中國成立後的今天,中國人知道《民權初步》這本書內容、思想的人也不多。
新中國成立後至改革開放前,政府雖然普及了教育(掃盲加中小學,估計1000-3000字左右),培養的是能夠使用現代生產工具的工人,但沒有普及契約思想、沒有教導民眾如何形成契約、參與契約的形成。契約的執行及保護更是一塌糊塗。
改革開放後,政府開始倡導契約、但契約的編制、執行、保護被政府各級人員的腐敗問題整的千瘡百孔。
民眾知道契約這個詞,希望建立契約保護自身利益。但對契約的建立、對契約的真諦是無知的,無法形成有效契約(漏洞太多、無效條款多)。因腐敗,政府對契約的保護、執行不利,普通人遵守契約反而利益受損,民眾為保護自身利益上行下效,契約就此經常被無視。
識字率對民眾的思想、行為變化影響巨大,外語對人們了解世界影響更大。改革開放至今中國人熱衷學習英語,就是為了跳出漢語的牢籠,不甘做井底之蛙(思想禁錮),力圖從中國的古代農業思維,盡快轉變到現代第四次工業革命時代最先進的思維模式。並希望在契約的保護下,通過個體的努力工作,解放出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做自己需要做的事情、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隨著中國新生代(改革開放後出生的人)逐步成為社會生產的主力,影響、決定社會規則的老一輩的退出,契約精神必然在新生代的推動下獲得極大的發展,並逐漸成為社會活動中人人願意建立並遵守的基本行為准則。
現代中國契約應用不成功的實例。
現代中國最基本的、應該人人皆知的契約,是與每個人有直接關系的法律法規,中國人遵守的也不多,這不光是識字率、工業化對能否契約形成的問題,還有對契約執行、監督、改進的問題。
最常見的是中國人天天打交道的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普遍漠視法規的存在,90%以上的人不遵守相關法規,另外10%是出行有人幫助代步/保護的頂級權貴、不能自理的幼兒/學童、不能自理的老人/病人。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如下:
1.政府沒有做到普法。人人離不開交通,交通法應該在未成年人達到學童年齡在校期間就該全面學習,成年後離開學校進入社會後只需要學習交通法最新修訂部分即可。學習內容應該包括條文、釋義、法理基礎等、並通過模擬法庭的實踐讓學童學會相關法律。
2.政府沒有嚴格執法。目前,「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公正、廉明」只是口號,是做不到這些口號的政府給民眾的承諾、是提醒政府工作人員自身職責所在的警示,政府很多工作人員從來沒有做到、沒有做好過。
3.交通事故認定由交警執行。部分交警被權利、關系、賄賂後,隨意解釋法律法規,不能做到基本的職業操守,秉公執法。
4.行政復議、法院判決的從業人員斷案水平,即受專業知識、職業操守影響也同樣會被權利、關系、賄賂污染。造成政府體制內監督基本無效。交通事故相關人員對交警的責任認定不認同,尋求其他政府部門給予公正時,同樣得不到保證。
5.媒體不能就交通事故開展監督、討論,不能就法律缺陷進行評論、不能對習慣人員進行批判、抨擊,導致體制外監督受限。問題不被輿論放大、甚至傳遍世界,民眾權益就沒有公正解決的機會。
6.相關法律的制定、修訂被少數人壟斷,不能保護全體社會成員的正當利益。比如企業主生產的不合格商品應該承擔那些責任。
以上問題導致普通人對法律公平性的質疑、對法律是否保護普通人的懷疑,遵守交通法規利益得不到保護、甚至可能受損。既然不信任、不相信法律與政府對法律的執行,普通人為什麼一定要要遵守交通法規呢?
2018年各地政府開始通過罰款、查沒、銷毀的暴力方式打擊所謂違規電動自行車、三輪車、老年代步車上路行駛,就是最典型交通法規不健全、政府不作為、資本與權利苟且的負面案例,導致民眾對法律、對政府、對執法者的不信任、甚至對抗。
政府給出打擊電動車有三大原因:1.駕駛員不遵守交通秩序。2.電動車速超標及其他超標。3.電動車沒有牌照發生事故難以追責。
但民眾認為政府給出的理由不成立。電動車帶來的安全問題是政府不作為、亂作為導致的,應該承擔問題的主責任者不該是消費者。理由如下:
1.交通秩序可以提過普法、重罰、媒體大量典型案例報道、分析,一年即可解決普法問題。酒駕入刑,就是成功管理的案例。酒駕入刑光有制度沒有人嚴格執法是解決不了酒駕問題的。政府通過修訂法律、嚴格執法、重罰、媒體報道,一年酒駕就被遏制住了。
② 德國人為什麼這么嚴謹,盤點的德國人做事嚴謹的故事
有社會學家認為,德國人這種嚴謹的民族性格,和自然環境有關。德國緯度較高,光熱不足,多的是森林平原。他們經常要抵抗寒冷和飢餓,於是形成了嚴肅、保守、自省、謹慎的性格特點。給全世界留下了「靠譜」的印象,這靠譜,首先表現在「精確的守時觀念」。
德國著名的哲學家康德,每天早上准時5點起床。7點出門。9點到下午1點在書桌前寫作。下午3點半又准時出門散步,在菩提樹大道來回走8圈。晚上10點再准時上床睡覺。如果「守時」這個詞具有人形,康德就是它的化身。當然,康德的例子可能有些極端。不過,有調查顯示,85%的德國人都認為,如果赴約就一定要遵守時間,而且,他們也希望身邊的人同樣遵守時間。
德國作為現代國家立足世界,不足200年的時間,這也要求這個民族要像海涅描述的那樣,「德意志不是一個輕舉妄動的民族,一旦走上任何一條道路,就會堅忍不拔地把這條路走到底。」 所以,一絲不苟地制定條條框框,一言不合就講邏輯道理,這樣的嚴謹,才是他們迅速強大的根本原因。
聽說過這樣的段子:
若是在大街上遺失一元錢,英國人決不驚慌,至多聳一下肩就依然很紳士地往前走去,好象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美國人則很可能喚來警察,報案之後留下電話,然後嚼著口香糖揚長而去。日本人一定很痛恨自己的粗心大意,回到家中反復檢討,決不讓自己再遺失第二次。惟獨德國人與眾不同,會立即在遺失地點的100平方米之內,劃上坐標和方格,一格一格地用放大鏡去尋找。
侃侃也特別好奇德國的嚴謹究竟是怎樣的,那又有多可怕呢?看看這些可怕的例子:
1、人手一個記事本
德國人有一樣東西總是隨身攜帶的,那就是記事本。德國人凡事都記錄在本上,他們的一個習慣性動作就是伸手掏記事本,一個習慣用語就是:請稍候,讓我看看記事本。記事本人人都有,大到公司經理,小到中學生、家庭主婦,人手一本。
(2)如何使用契約精神的德國人擴展閱讀:
古代德國人:
法蘭克人
法蘭克人(Frank)是古日耳曼人的一支,有文字記載(公元2世紀)開始就生活在德國萊茵河沿岸,而法蘭克語也屬於低地德語,至今還被稱為德國的北萊茵-威斯特法倫(Nordrhein-Westfalen)方言。
公元5世紀,部分法蘭克人進入今法國境內,征服古高盧。於公元8世紀建立包括今天法國,德國,部分義大利的法蘭克王國,分裂後,西法蘭克王國最終變成了後來的法國,法蘭西也因此得名。它的第一位國王是加洛林王朝的查理二世(禿頭查理),出生在今天德國的法蘭克福。而法國的卡佩王朝的祖先,羅貝爾家族,也是法蘭克貴族,世代居住在東蘭克王國的Haspengau,Worms,Rheingau。
盎格魯撒克遜人
按英國早期歷史學家比德(673—735年)的劃分,盎格魯撒克遜人由來自丹麥南部,德國北部石勒蘇益格盎格恩(Angeln)的盎格魯人(Angles),來自德國易北河下游下薩克森(NiederSachsen)的薩克遜人組成。
公元5世紀-公元6世紀,他們和來自北歐的朱特人大規模入侵不列顛東南端,他們居住的地方被稱為英格蘭,意思是「盎格魯人的土地」,古英語類似低地德語,在法語中,英語就是盎格魯人的語言的意思,至今和英語最接近的語言還是弗里西語,一種北德方言。他們建立了英國最早的西薩克遜王朝(威塞克斯)。
參考質量來源:網路-德國人
③ 簡述契約精神與商業的關系
黃河鐵橋80年後,依然完固。 南京漢中門大橋使用1年便出現裂縫。
在100年前建的一座橋,80年後合同到期時,承建方竟然能准時的通知委託方:合同已到期,並寄來了該橋的詳細設計圖紙及維護資料!
這是德國人做的事情,事情講得是甘肅蘭州「黃河鐵橋」的故事。
去年的6月,在甘肅省博物館開幕的「中國檔案珍品展」,展出了黃河上最早的一座九曲黃河上最早的一座真正意義上的橋梁——蘭州黃河鐵橋的原始檔案。
據史料記載:蘭州黃河鐵橋是5464公里黃河上第一座永久性公路橋,總投資30.6萬兩白銀。大橋由美國橋梁公司設計,德國泰來洋行承修。大橋所用桁架構件鋼材、水泥及其他各種器材、機器設備等,都是在當時國內極其落後的運輸條件下從德國輾轉萬里運至蘭州。大橋始建於1907年,於1909年建成。初名「蘭州黃河鐵橋」, 1942年為紀念中山先生改為「中山橋」。
1989年,當年泰來洋行的承繼者從檔案里發現了這座大橋的資料,認為應該由他們肩負承諾。便給蘭州市政府專門發來一封函, 並寄來了該橋的詳細設計圖紙及維護資料!請蘭州市政府注意加強監管,以確保大橋的安全。對大橋進行了檢測後,發現大橋基本完好。為了延長大橋的壽命,據他們的建議對橋身進行了加固。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並都戰敗了的德國人,卻依然記得自己的工程合同責任,仍然為他們在中國建造的橋梁抱著負責任的態度加以提醒,做事有頭有尾,善始善終,令人敬佩!
每次來蘭州,我都會到鐵橋上走走。如今,鐵橋已是蘭州的標志,同時也是德國人契約精神的無聲有力的活廣告。「鐵橋故事」折射出的「契約精神」,正是我們今天邁進商業文明的必修課。
至今還記得2008年樓市怪象:由於很多開發商降價促銷,有的降幅達35%。但開發商的連續降價卻意外地引發了前期購房者「退房」的呼聲。與此同時,全國各地也紛紛出現了購房者斷供,甚至將開發商告上法庭的現象。其實,無論是樓價上漲至開發商反悔,還是房價下跌至業主反悔,都是缺少契約精神的表現。
鳳凰衛視的楊錦麟在回答「是什麼讓鳳凰人那麼敬業,充滿激情並奮斗不已?」的問題時,他僅用了八個字:香港人的契約精神。
古羅馬有這樣一句諺語:契約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可以說,楊錦麟點到了核心。在香港,假如一個計程車司機撿到10萬元的錢包,無論如何,他要想辦法找到失主或上交公司。但是,如果你問他為什麼要這么做?他對你說:「這是職業司機應遵守的規定。公司有這樣的規定,簽約的時候他也接受了這個規定,那麼我就應該遵守。」
可見,契約精神體現在職場上便是克盡職守,而這也是實現職場快速成長的關鍵門檻。
通俗地講,契約精神就是我們傳統的商業道德所說的重合同,守信用。說的更直白一點就是童叟無欺。現代商業,是一個即分工又合作的時代,合作的雙方有著不同的利益和需求,每個人的願望和想法都不可能完全一致。這就需要用契約來約束雙方的行為和利益。
彈丸小國荷蘭,是一個無論人力資源、自然資源、地理位置都沒有什麼優勢的國家,卻在公元17世紀成為世界上的海上貿易霸主,贏得了歐洲「海上馬車夫」的美譽。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不折不扣地履行契約的責任意識和優秀的契約精神。
時至今日,荷蘭人依然視契約精神為生命,並得到了豐厚的回報。在2009年7月8日《財富》雜志發布的世界500強名單中,荷蘭有12家企業上榜。其中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在2008年收入為4580億美元,取代沃爾瑪成為全球最大的公司,它也是自1996年以來第一家登上世界500強排行榜首位的非美國公司。
寫到這,我又想起了前些日子《揚子晚報》報道的耗資3500萬元改造的漢中門大橋,才使用一年,橋欄桿就出現裂縫。更為滑稽的是原施工單位竟趁夜間擅自用結構膠糊填裂縫。據媒體報道,此工程是由南京市政設計院設計,中鐵十五局集團施工,南京第一建設事務所監理。這些全國知名的單位,大概不會不了解黃河上的這座鐵橋。這八十年比一年,著實讓我們蒙羞。
其實,契約精神之所以能夠成為社會必需的一種精神,就是因為它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證我們每一個人的利益。試想,如果每個人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這個社會就會變得有序和安全。這正是我們在追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之後,邁進商業文明的重要標志。
④ 德國人為何如此馴服
德國人被公認為是最為嚴謹和規矩的人,是一個有計劃、有節制、有創造的民族,他們善於把一切事情都做得十分周全,把每個過程都設計得十分精密。
惡劣環境打造民族性格
「德國人這種嚴謹的民族性格與自然條件有關。」柏林洪堡大學社會學家馬塞爾·哈森對《生命時報》記者表示,日耳曼人發源於德國中部地區。這里緯度較高,光熱不足,多的是森林平原。他們經常要抵抗寒冷和飢餓,於是形成了嚴肅、保守、自省、謹慎的性格特點。
在歐洲所行一路,在高速公路上觀察到的現象也讓我為德國人的紳士作風所折服.除了行車和超車嚴格按照交通規則外,基本看不到違章和野蠻行車,在出現交通堵塞時,那種約定俗成的禮讓方式和行為是我們在其他國家很少看到的。
還有一點就是德國人總是要把一個簡單的問題搞得如此復雜。
和德國人一起開會、談話,聽到「I don』t know」(我不知道)和「I』ll have to check」(我要先查一下)之類的話頻率甚高。說完後,德國人總是掏出一個小筆記本,工工整整地把你的問題抄下來。
對於一個進度很緊的工程項目,這樣的回答是最揪心的,中方的工程人員巴不得老外對每個問題都能立即拍板,偏偏「德國」卻要「研究研究」。
"馬丁路德改革天主教時, 他給德國人帶來一個新的概念, 那就是 "天職". 在德語的Beruf (職業、天職) 一詞以及英語的Calling (職業、神諭) 一詞中, 都包含著宗教的概念: 就是說, 對於一個教徒來說, 他做每一份工作、 生產每一件產品, 並不是為了工資、 為了謀生而做, 而是為了完成上帝安排的任務.
可想而知, 這與只是為了對得起所拿的那份工資相比, 在工作態度的嚴謹與認真程度上會有多大的不同, 製造出來的產品在品質上又會有多大的不同. 在天主教里, 人要得救, 需進教堂, 並要苦修. 在馬丁路德改革後的新教教義中, 德國人的工廠就是教堂, 他自己就是牧師, 他的職業就是侍奉上帝, 這一切成為 "德國製造" 的精神基礎. 德國產品之所以精良, 是因為德國人用宗教般的虔誠, 來看待自己的職業和生產的產品, 而不完全是受金錢的刺激.
盤點的德國人做事嚴謹的故事
1.嚴謹的德國人就連養狗這回事都這么專業
在德國生長的狗狗,大多數在還小的時候就被主人送往狗學校上課,主要是教育幼犬們該怎麼與同伴相處,克服害羞、不容易受到外在環境的驚嚇,同時也學會與主人互動時應有的禮貌。
其實這些上課的狗狗,在每堂課的中間都有固定的時間點可進行玩樂,一方面讓它們放鬆、二來則是希望讓這些幼犬能學習如何與同伴相處玩耍、不打架。事實上這些上課的目的,為的是讓狗狗學會禮貌、規矩,一旦有了執照就可免用牽繩在戶外溜搭。
2.嚴謹德國人蓋房這樣逆天
說起嚴謹,很多人立馬會想到德意志民族。德國人一向以嚴謹、邏輯性強而著稱,而日本人的嚴謹也不賴,兩者在建房上都嚴謹得要命,「令人發指」,尤其是德國人!他們建造自己的房子簡直是嚴謹到不可思議,連日本人看了都要驚嘆。
獨立小住宅下部,鋼筋混凝土板式基礎的施工現場。基礎建造,經過以下幾道工序:建造場地平整、地基土壤挖掘、預埋管道線路、攤鋪碎石墊層、防水卷材鋪設、雙向鋼筋網墊支、現場混凝土澆注,現正在進行,板式基礎塑料薄膜臨時覆蓋養護。
3.德國人烹飪,每種食材都要仔細稱量。4.德國人上公交車、火車不檢票,全靠自覺,體現嚴謹的「契約精神」。5.房檐處裝有橫向金屬攔水槽,通過外牆樹立的排水管直接流到下水道~
⑤ 契約精神的三個含義是什麼
契約自由精神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選擇締約者的自由、決定締約的內容與方式的自由。契約自由主要表現在私法領域。
1、契約平等精神是指締結契約的主體的地位是平等的,締約雙方平等的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互為對待給付,無人有超出契約的特權。
2、契約信守精神是契約精神的核心精神,也是契約從習慣上升為精神的倫理基礎,誠實信用作為民法的「帝王條款」和「君臨全法域之基本原則」,在契約未上升為契約精神之前;
人們訂立契約源自彼此的不信任,契約的訂立採取的是強制主義,當契約上升為契約精神以後,人們訂立契約源於彼此的信任,當契約信守精神在社會中成為一種約定俗成的主流時,契約的價值才真正得到實現。
3、契約救濟精神是一種救濟的精神,在商品交易中人們通過契約來實現對自己的損失的救濟。當締約方因締約方的行為遭受損害時,提起違約之訴,從而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終的保護,上升至公法領域公民與國家訂立契約,即憲法。
契約精神發展趨勢
契約精神在市民社會已經從傳統的私法領域發展到了公法領域,傳統的私法領域的契約精神以合意為核心,面臨著巨大的困境。1974年美國學者吉爾莫拋出了契約死亡的言論。
日本學者內田貴以《契約的再生》來回應了這股浪潮,他認為死亡的是古典契約交易理論,契約沒有死亡,而是在新的環境中得到重生。契約精神發生了一定變化。甚至出現了關系契約的說法。也就是將契約發展到社會人際關系中,橫跨公法和私法的領域。
⑥ 契約精神,是什麼怎麼形成的
契約精神是西方文明社會的主流精神,「契約」一詞源於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義為交易,其本質是一種契約自由的理念。所謂契約精神是指存在於商品經濟社會,而由此派生的契約關系與內在的原則,是一種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⑦ 希特勒自盡前,下了一道什麼命令,讓德國執行至今
古詩中提到:清碎如章草,和平似國風。人們喜歡生活在和平氛圍中,但是國與國之間如果政治往來不恰當,很有可能會引發利益矛盾,這時候就容易引起戰爭。而提起戰爭,在近代歷史上,大家可能就不會忘記德國。
再看義大利這邊,義大利人比較享受生活,即便是上了戰場也顯得非常慵懶,一遇到點事就直接想要投降。所以希特勒感覺自己的盟友國根本靠不住,於是就想辦法在其他的地方借來兵力,所以這時候藍色軍團出現,帶給了希特勒一絲安慰。
⑧ 簡述契約精神的特點
一般來說,契約有正式和非正式兩種,非正式契約是人們在長期共同生活中自發形成的,沒有強制約束力,主要靠人們自我內在的約束力,比如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然而,在通常情況下,人們往往缺乏自身的強制約束力,不得不由正式的契約,主要指法律、法規、合同、規則、准則來強制約束人的行為規范,同時,正式的契約有明確的規則和要求,約束人的行為規范的能力強,人們比較容易遵守。因此,在任何一個社會里,為了培養人們的契約意識,往往在最初都是用強制的法律、法規來幫助人們樹立契約意識的。
《勞動合同法》就是一種強制性正式契約,它通過規范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行為,可以明確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促使穩定的勞動關系的建立,預防和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現代社會就是契約的社會,社會上的每個人都應該懂得用契約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志和要求,只要人人都樹立了契約意識,構建平等的和諧社會就有了基礎。契約精神是西方文明社會的主流精神,「契約」詞源於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義為交易。其本質是一種契約自由的理念。所謂契約精神是指存在於商品經濟社會,而由此派生的契約關系與內在的原則,是一種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⑨ 我們需要怎樣的契約精神
這樣的事態自 2008 年以來一度在國內各大城市上演,已不是「新聞」。 當上海業主因為樓盤降價而鬧事打砸售樓處的事件見諸媒體後,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徐威在 10 月 27 日 舉行的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對樓盤降價糾紛作出回應。表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商品房銷售價格由房地產企業和購房人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協商約定,如果在履約中當事人發生矛盾糾紛,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此番退房潮事件中,絕大多數評論表達出對於國人缺乏契約精神的憂慮。 將契約精神歸結為西方文明的產物,認為中國社會歷來缺少契約,缺少契約文化的資源,是一種常識性的誤解。 中國社會使用契約的歷史源遠流長,目前有據可考的契約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時期的青銅器銘文,且自西周至民國三千年來契約的使用從未斷絕。 傳統中國社會契約數量之巨,范圍之廣,受影響之深,連西方研究者都頗感驚訝。 與西方社會不同的是,中國的契約不只用於調整財產關系,更多地還用於調整人身關系。買賣借貸需要契約,婚喪嫁娶也賴於契約,父母兄弟親族協商亦需契約為憑。 既如此,在市場經濟已經發展到相當程度的現代中國社會,為何還會出現諸如退房潮這類悔約現象呢? 從流傳至今的一些契約文書和司法檔案中,我們可以找到這一問題的答案。 在這些古老的文本中,常常會見到這樣一些案例:在土地轉手之後,人們常常可以起訴買家要回土地,只要他們能夠證明自己是由於債務負擔而被迫出賣;成年子女變賣祖產後,其父母認為售價過低,亦可請求親戚、族人出面干涉,要求買主退回田產;房屋幾經買賣之後,孤兒寡母亦可以體恤為由,請求官府助其收回部分家產以供生計。 這些案件穿越至今,與將自身視為弱勢群體的房鬧一族的情形何其相似。由此可見,諸如退房潮這類事件的屢屢上演,關鍵恰恰不在於我國社會契約精神的稀少,而是傳統契約精神的泛濫。 我們缺乏以遵循規則為基本價值的現代契約精神。 沒有買賣,就沒有契約。現代契約精神只能誕生於現代市場經濟的實踐。那種認為中國尚不存在真正的市場,因而也就無所謂契約精神的觀點,合情但不合理。倘若人人都可以因為市場不完善而廢約,不僅現代契約精神無從談起,市場規則也永遠無法建立。 當現代市場經濟制度在中國實踐 30 年之後,我們遇到了越來越多看似背離契約精神的案例,例如達能—娃哈哈事件、馬雲的支付寶事件,以及現在的「房鬧」事件。這些沖突反映出我們傳統的契約精神已經越來越難以兼容現代市場經濟的規則,這是好事,不是壞事。只有這樣才能喚起我們對於現代契約精神的訴求。
⑩ 在兩次世界大戰中,都戰敗的德國,緣何能迅速崛起呢
眾所周知,德國在上個世紀發動的兩次世界大戰中,都以慘敗而告終。而且二戰後還被分解為東德、西德兩個國家,又重新合並統一為一個國家,也只有30多年的時間。而如今的德國已成為歐洲和世界較為發達和較為富裕的國家,成為其它國家的一些民眾移民的目標國家。
人們不禁要問,德國經過兩個大戰的失敗,損失慘重,元氣大傷,況且東德和西德合並時間也不長,為何能迅速崛起,發展成為一個較為富足的發達國家?這其中究竟有何奧秘呢?其實很簡單,就是德國人固有著一些優秀品質,是德國迅猛崛起的重要因素。
一是愛國。德國人很少說自己有多愛自己的國家,甚至有時還挑自己國家不合理的地方。但是他們從骨子裡是愛自己的國家的。他們堅持用自己國家的產品,對國貨充滿信心。再有從國際足球聯賽,就能夠感受他們強烈的愛國情懷。2018的世界盃,土耳其裔德國球員厄齊爾與土耳其總統合影,引起德國媒體和部分議員的公開譴責!此事雖有爭議,但可以看出德國人內心深處的強烈愛國意識。
十是慈善。總的來說,德國人是一個務實謹慎的人,遵規守紀的人。他們盡管在生活上有些節省,但熱心公益,在慈善和捐助上還是比較大方的。主要用於維持許多學校、幼兒園的運作,以及向落後國家提供援助等。
十一是環保。德國人熱愛大自然、尊重大自然,保護環境,並試圖合理和經濟地使用自然資源。德國人基本不亂扔垃圾,因為他們知道環境的重要性,即便身在外國,他們也多數如此。在德國,有影響力的政要們都重視解決與環境有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