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八大投行有哪些
八大投行分別是:
花旗銀行(美國)
德意志銀行(德國)
美銀美林(美國)
摩根大通(美國)
瑞信、瑞銀(瑞士)
麥格理證券(澳大利亞)
星展銀行(新加坡)
(1)德國有多少家信託公司擴展閱讀:
花旗銀行(Citibank,中文名「花旗」源於上海市民對該行的習慣性稱呼)是花旗集團旗下的一家零售銀行,其主要前身是1812年6月16日成立的「紐約城市銀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經過近兩個世紀的發展、並購,已經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之一,也是一間在全球近一百五十個國家及地區設有分支機構的國際大銀行,總部位於紐約市公園大道399號。
參考鏈接:花旗銀行-官方網址
② 世界銀行有哪幾家
2008年世界銀行排名:
1 美國銀行 Bank of America Corp 美國(USA) 91,065
2 花旗集團 Citigroup 美國(USA) 90,899
3 匯豐集團 HSBC Holdings 英國(UK) 87,8472
4 法國農業信貸集團 Crédit Agricole Group 法國(France) 84,937
5 摩根大通公司 JP Morgan Chase Et CO 美國(USA) 81,055
6 三菱日聯金融集團 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 日本(Japan) 68,464
7 中國工商銀行 ICBC 中國(China) 59,166
8 蘇格蘭皇家銀行 Royal Bank of Scotland 英國(UK) 58,973
9 中國銀行 Bank of China 中國(China) 52,518
10 西班牙國際銀行 Santander Central Hispano 西班牙(Spain) 46,805
11 法國巴黎銀行 BNP Paribas 法國(France) 45,305
12 英國巴克萊銀行 Barclays Bank 英國(UK) 45,161
13 蘇格蘭哈里法克斯銀行 HBOS 英國(UK) 44,030
14 中國建設銀行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中國(China) 42,286
15 日本瑞穗金融集團 Mizuho Financial Group 日本(Japan) 41,934
16 美國瓦喬維亞銀行 Wachovia Corporation 美國(USA) 39,428
17 義大利聯合信貸銀行 UniCredit 義大利(Italy) 38,700
18 美國富國銀行 Wells Fargo & Co 美國(USA) 36,808
19 荷蘭合作銀行 Rabobank Group 荷蘭(Netherlands) 34,757
20 荷蘭商業銀行 ING Bank 荷蘭(Netherlands) 33,958
21 瑞銀集團 UBS 瑞士(Switzerland) 33,212
22 日本三井住友金融集團 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 日本(Japan) 33,177
23 德意志銀行 Deutsche Bank 德國(Germarry) 32,264
24 荷蘭銀行 ABN AMRO Bank 荷蘭(Netherlands) 31,239
25 法國國民互助信貸銀行 Credit Mutuel 法國(France) 29,792
③ 德國有哪些保險公司
分公保和私保。相當多。比較大的有:
公保:
AOK
Barmer
DAK
TK
私保(十大):
Debeka
DKV
Allianz
Axa
Signal
Central
Bayerische Beamtenkasse
Barmenia
Continentale
Hallesche
④ 德國有多大和中國相比,經濟到底哪些方面比中國強
德國人均超過5萬美元,德國有法蘭克福,法蘭克福人均超過10萬美元,法蘭克福是德國首都和德國最大城市,法蘭克福是德國最大金融中心和德國最大經濟中心,法蘭克福是德國最富城市和德國最有錢城市
⑤ 全球知名金融監管機構有哪些
美國 :商品與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英國 :金融行為管理局(FCA,原金融服務管理局)
塞普勒斯 :塞普勒斯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CySEC)
馬爾他 :馬爾他金融服務局(MFSA)
日本 :日本金融期貨協會(FFAJ) 、日本金融廳(FSA)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
瑞士:瑞士金融市場管理局(FINMA)
德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
香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
⑥ 德國有哪些保險公司
選德國盈利最好的,因為會影響到分紅和利率。去查一下2016年全球福布斯2000強,2000強里邊有108個保險公司,我記得第二還是第三有個德國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⑦ 德意志銀行十大股東
克里斯蒂安·索溫是股東之一。
德意志銀行,即德意志銀行股份公司,是德國最大的銀行和世界上最主要的金融機構之一,總部設在美因河畔的法蘭克福。
德意志銀行(DeutscheBank)德意志銀行全稱德意志銀行股份公司,是一家私人擁有的股份公司,是德國最大的銀行和世界上最主要的金融機構之一,總部設在美因河畔的法蘭克福。其股份在德國所有交易所進行買賣,並在巴黎、維也納、日內瓦、巴斯萊、阿姆斯特丹、倫敦、盧森堡、安特衛普和布魯塞爾等地掛牌上市。1995年底,擁有德意志銀行股本的股東為28.6萬,來自社會各個階層。截止到2017年,德意志銀行集團總人數97535人,為約800萬名顧客提供服務,包括世界各國的個人、企業、政府機構、銀行和公共機關等。德意志銀行擁有資產超過9960億馬克,約為人民幣42000多億元。
【拓展資料】
德意志銀行1870年成立於德國柏林,不久便在不萊梅和漢堡建立分行;1872年,其上海和橫濱分行開業,接著又在1873年成立了倫敦分行。
1876年,德意志銀行收購德意志聯合銀行和柏林銀行協會,成為德國最大的銀行。從一建立,德意志銀行便從事世界大型項目的融資,在德國及海外工業化的融資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早在1914年,德意志銀行就被公認為世界上首要的金融機構之一。一個多世紀以來,它一直保持在金融行業中的這種地位。
截至1996年6月30日,它在德國設有1662個分支機構,海外設有780個。在盧森堡、莫斯科、馬德里、倫敦、悉尼、東京、巴黎、布魯塞爾、安特衛普、斯德拉斯堡、紐約和香港設有分行或代表處,在加拿大、瑞士、澳大利亞、阿根廷、巴西、荷蘭、葡萄牙、波蘭、匈牙利、西班牙、日本、美國、馬來西亞、印度等國都設有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
1995年,德意志銀行獲得了重大發展:創建了一種新型銀行(24銀行);德意志銀行股票面值變為5馬克,發起了德意志銀行在美股票的「美國一級預托證券計劃」;收購聖路易斯ITT商業金融公司(密蘇里),與德意志信貸公司合並,組建了德意志金融服務公司。此外,還組建了一家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公司--德意志摩根建富;收購金融和期貨有限公司--義大利第五大資金管理公司;建立開展私人銀行業務的德意志銀行紐約信託公司。
截至1996年6月底,與其投資銀行分支機構德意志摩根建富一起,德意志銀行集團在亞太地區擁有4900名員工,服務於70多個營業處,主要分布在巴基斯坦到日本,從中國到澳大利亞的18個國家。1988年成立的新加坡地區總部使德意志銀行能更密切地按照亞太地區客戶的要求制訂亞太地區的業務戰略。
2019年7月8日,德意志銀行(德銀)宣布將大規模削減投資銀行業務,預計將在全球裁員約1.8萬人。
⑧ 信託制度在中國本土化特點和出現的問題
給你找了兩篇蠻好的文章,你可以參考一下:第一篇簡單些,第二篇專業點
內容提要: 適逢中國《信託法》實施3周年之際,在我國信託業發展遭遇困境的背景下,由中南大學和上海遠景非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主辦的「中國(長沙)信託國際論壇」於2004年10月16~17日在長沙隆重舉行。國內外知名信託法專家、學者以及業內高層人士圍繞《信託法》實施以來我國信託業的發展現狀和實踐問題,從理論和實務角度對信託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設性意見。這些意見對於加快貫徹實施《信託法》,改進我國信託業的發展環境,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提高社會資源配置效率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
一、中國信託業發展的現狀
信託機構是依照信託制度活動的主體。現階段,營業性信託機構的主體就是信託公司。經過近幾年來的整頓,中國信託業已成功地化解了累積20年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充實了資本,改進了管理,重新集合起一支專業隊伍,為社會提供信託服務。同時,為了加強監管,保障委託人、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監管部門根據信託業務發展的需要,陸續制訂、出台了一些法規規章,指導和監督信託公司依法開展真正的信託業務。
(一)信託法配套制度的建設情況
我國《信託法》第4條規定,「受託人採取信託機構形式從事信託活動,其組織和管理由國務院制定具體辦法。」這一規定要求監管部門對我國特許經營信託業務的信託公司,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2001年以來,《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先後出台。這兩個規章與《信託法》一起,合稱為「一法兩規」。兩個規章對信託業的發展起到了基礎性作用。
近年來,根據業務發展和監管的需要,一批監管規章和文件陸續出台。它們對信託公司的股東資格審查,資金信託業務,清算、轉制事宜,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與使用,信託專用證券賬戶和信託專用資金賬戶等有關問題作出了規定。這些文件構成了信託公司經營與監管的基本制度框架。
(二)信託公司的現狀
目前,重新登記後的信託公司共有59家,分布在全國大多數省(區、市)。到2004年6月底,信託公司從業人員約為4600人。在國務院確定的信託整頓方針的指導下,信託公司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接受管理的信託財產總額已近2000億元人民幣,營業性信託業務取得了長足進步,我國信託業邁出了可喜的一步。
近3年來,信託業務增長迅速,信託財產呈現出良好的增長態勢。信託業務最主要的表現形式是資金信託,約占信託財產總額的84%。其中,集合信託計劃為1053個,並大部分獲得了成功。同時,信託公司以資金以外的其他財產形式開展的信託業務,開始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為金融創新提供了很好的制度條件。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上文分析了信託公司的經營狀況,在肯定成績的同時,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從目前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部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存在缺陷,內部控制不完善,與所開辦業務相關的風險防範措施水平不高,專業人員執業水平不高。
二是少數公司資產質量不高,經營活動中存在違規行為。有的沒有認真履行誠信義務,甚至擅自改變信託財產用途,挪用、混用信託財產,將信託收益歸入固有財產等。個別公司由於違法違規經營,面臨嚴重經營風險,已被停止營業。它們管理的信託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損害了廣大中小委託人的利益,造成了社會風險。
三是監管規制不完善、不具體,信託業務在創新中出現許多亟待規范的經營方式。由於缺乏信託登記、信託會計和信託稅收等方面的規定,相當部分業務在法律、法規上存在缺陷。
對剛經過整頓的個別信託公司出現的重大風險,中國銀監會給予高度重視,已要求全系統的信託監管人員努力做好監管工作,嚴肅查處違規行為,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以切實防範風險,保護委託人、受益人的合法利益。同時,中國銀監會將從實際出發,按照分類監管的方針,大力支持經營良好的公司發展,通過扶持一批優秀的信託公司,促進我國信託業的規范、健康發展。
二、中國信託業發展的展望
(一)以防範風險為核心,做好信託公司監管,促進規范發展
信託公司是中國信託業的主體,雖經重新登記,它的市場形象還處於重建期。信託業務在我國又是完全創新性的業務,面對多樣化、個性化靈活的理財需求,監管者、經營者都沒有足夠的經驗。因此,要不斷摸索,不斷總結經驗,不斷自我提高。同時,也要隨著信託業務的發展,加快完善監管規則,在努力防範風險的基礎上,促進信託業的穩健發展。
隨著信託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分類監管政策的實施,信託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也要不斷完善。要通過建立穩定的、可持續的經營模式,使信託公司的經營活動進入良性發展的道路,使中國的信託制度能夠更好發揮出它的功能,為經濟建設服務。
(二)不斷完善信託法制,加快配套制度建設
中國銀監會自成立以來,在制定規章制度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關於規范集合資金信託業務的辦法,信託公司的信息披露和集合資金信託業務信息披露的規定,房地產信託業務管理辦法,信託公司內部控制、公司治理方面的指引和評價辦法以及分類監管的辦法等已經完成制度論證工作,將在完成必要的程序後發布,這將對信託公司的經營與監管起到積極的作用。
此外,中國銀監會還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信託登記、信託會計與信託稅收等方面制度的建設工作。關於信託登記,需要由不動產、房屋、車輛、股權等相關登記管理部門來制定法規。兩年來,中國銀監會與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部門進行協商,並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就信託登記制度建設進行了研究和討論。關於信託會計,據了解,目前已完成了《信託業務會計核算辦法(草案)》,有望不久後出台。關於信託稅收,有關部門一直在努力工作,相信這些工作能夠較快地取得實質性進展。
我認為,經過各方面的努力,與《信託法》相關的重要配套制度將會陸續制定完成、付諸實施,信託制度將會形成完整的制度體系。
(三)加強協調規劃,建立科學有序的信託市場,統一監管,規范發展
1995年,中國的銀行和保險公司與其所辦的信託公司分業;1999年開始的信託整頓,再次實行信託公司與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分業經營。因此,中國實行信託與其他金融行業分業經營的體制。近年來,隨著信託業務的興起,依據信託原理或依照信託公司的經營模式開展經營活動的現象逐步增加。信託制度以其特有的制度活力影響著中國的資產管理活動與資產管理市場。如何加強管理,統一監管政策將日益成為影響統一規范的信託市場發育的重要問題,值得有關方面加強研究。在處理好機構監管與業務監管相互關系、實施統一的監管政策後,我國的信託業將會在新的基礎上取得新的發展。
(四)加強誠信建設,促使信託公司誠信經營
誠信對信託制度而言,尤為重要。因為信託關系成立的前提和基礎是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失去了委託人的信任,就談不上委託人將財產拿出來讓他人管理,信託也將無從產生。
對信託公司來說,其誠信要求則更為嚴格。因為信託公司經營信託業務,面向眾多的自然人和法人。只有取得投資者的信任和認同,信託業務的開展才有市場和空間。誠信一旦缺失,信託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信託業務的經營也將無從談起。
(五)成立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
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信託業協會已開始它的籌備工作,目前,已經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協會成立後,將加強行業自律,協調行業內、外部關系,發揮信託機構與業務主管部門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維護和促進信託業的健康規范發展。
自2001年4月《信託法》頒布實施以來,除了信託公司按照信託原理開展營業信託活動外,信託制度已開始在其他眾多領域得到日益廣泛的運用,主要體現在:一是公益信託開始列入有關部門與信託機構的議事日程;二是民間已開始出現了如小額財產管理、遺產管理和貴重物品保管等形式的民事信託活動;三是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年金基金、資產證券化等有關業務制度,都開始注意遵循信託原理。我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古老的信託制度在我國將會為越來越多的人們所理解與認識,其運用前景將會更為廣闊,表現出她在東方文化傳統基礎上的旺盛生命力。
2011:中國信託業現狀與特徵分析及趨勢展望
中國人民大學信託與基金研究所
邢成
系列一:資產規模再創天量,內涵發展成不二選擇........................ 2
系列二:凈資本管理實施在即,「二次轉型」迫在眉睫.................. 6
系列三:主動管理深入人心,銀信合作有望華麗轉身.................. 12
系列四:政信合作熱度驟減,基礎設施基金方為出路.................. 17
系列五:信託PE投資不斷探索新路,信託QDII悄然拉開帷幕.. 22
系列六:資本市場屢遭封堵,部門分割愈演愈烈.......................... 27
系列七:房地產行業遭遇「嚴冬」,信託投融資再現暖意............ 36
系列八:行業重組趨於平靜,個案操作頗具亮點.......................... 44
系列九:規范自律漸成共識,行業組織功能凸顯.......................... 50
系列十:2011:中國信託業趨勢判斷與展望.................................. 53
系列一:資產規模再創天量,內涵發展成不二選擇
修訂後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頒布實施以來,信託業管理資產規模快速擴張,從2007年的9400億元發展到2008年1.2萬億元;2009年底的2萬億元;2010年的3萬億元,四年實現9倍的增長。目前信託公司(不含正在重組和剛開業的公司)平均管理的資產規模約為400億元,個別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已經達到凈資產的50倍以上。
信託公司在此期間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實現高速增長,主要導因包括下述幾個方面。
(一)「新辦法」明確了信託業發展方向。中國銀監會總結信託行業回歸本業5年來的發展歷程,再度將信託公司的市場定位調整、明確成:「為合格投資者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金融中介機構」,其業態接近於國外私募基金。信託新政的頒布,標志著監管部門對中國既有商業信託制度「顛覆性」制度創新的完成。為促進信託公司轉型,同年中國銀監會又陸續發布了《中國銀監會關於實施〈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有關具體事項的通知》、《信託公司治理指引》、《信託公司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銀監發[2007]27號)等政策性文件。
由於「新辦法」將信託公司明確定位於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和金融理財機構,徹底解決了影響中國信託業多年功能定位模糊的痼疾。「新辦法」中明確對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進行了嚴格限制,禁止信託公司再持有實業投資股權,信託資金債權運用方式也規定了嚴格上限限制,委託人必須是符合要求的合格投資者,自然人委託人不得超過規定上限;「新辦法」鼓勵信託公司開展私募股權投資信託、資產證券化信託、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年金基金信託等創新業務,明確了信託公司的本源業務范圍,突出了信託公司經營特色,引導信託公司構建專業化經營模式。自此,「新辦法」使信託公司真正全面回歸信託本源業務,信託公司全面實施轉型和開展創新,自此中國信託業進入了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這一時期,信託業發展方向得以明確、經營模式得以確立、經營機製得以轉換、產品結構得以升級、人的思想得到徹底解放,短短四年中管理信託資產突破3萬億,新增信託資產規模超過歷史總額。
(二)原評級分類標准助推信託公司「規模偏好」。自2006年我國監管部門對信託公司試行評級分類監管,即按照不同的監管指標分別對信託公司作出量化評級,再根據評級高低對信託公司的經營范圍和創新業務資格作出不同規定。由於第一次在信託行業引入評級分類監管,所以缺乏經驗,一些條款過於籠統,對信託公司管理的資產規模沒有具體劃分主動管理型資產和被動管理型資產,而是「一刀切」,例如評級分類監管辦法第四部分資產管理第二條第三款第一點「信託業務規模」中規定:信託業務規模得分12分,其評分標准規定為:根據公司管理的受託財產規模與行業平均值之間的比值得分,比值300%以上得12分;比值20%(含)-300%得分=信託業務規模/行業平均值×12/3分(得分四捨五入);比值20%以下得分為0分。其評分說明指出,該指標評價公司受託業務規模在行業內的地位,評價公司信託業務的發展水平。加之對管理的資產規模規定的評分權重比例偏高,占該資產管理部分總分的12%。因此,客觀上對信託公司忽視質量、重視數量,不顧公司自身條件和具體情況,盲目擴張信託資產規模,一定程度起了誘導和助推作用。
(三)信託公司「通道型」業務導致「規模泡沫」。我們把信託公司沒有主動、系統地進行項目開發、產品設計、交易結構安排和風險控制措施,不直接、親自參與信託資產管理,僅僅是將外部資產通過信託合同的形式在信託公司履行一個文件性流程,業務回報率極低的這一類業務通稱為「通道型」或「平台型」或被動管理型業務。信託公司在這一時期中此類「通道型」業務規模增長速度極其迅猛。在此期間信託公司快速增長的「通道型」業務來源主要包括兩個主要渠道:一是信託公司與其大股東或者關聯公司之間的業務來往。一些信託公司的控股股東為了迅速提高信託公司的分類等級,使其信託資產規模短期內實現跨越式增長,便通過利益輸送的方式將相關資產作為信託資產委託控股的信託公司進行資產管理,雖然信託公司報酬極低,但資產規模實現了增長。可以看到有的信託公司通過上述方式短短一年內,資產規模由一、二百億一躍超過千億;二是信託公司與商業銀行通過所謂銀信合作業務迅速作大資產規模。據統計:2010年前三季度全行業信託資產規模29570.16億元,其中集合資金信託產品4800億元,佔16%,單一資金信託產品23390億元,佔79%,銀信合作產品余額18932億元,佔64%。而在銀信合作產品中,較為保守的估計,「通道型」產品的規模約佔到70%,即13000億元左右。這一做法在產生資產規模泡沫的同時,還規避了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的一些特定指標監管,也使信託公司的資產管理能力趨於弱化,同時潛在的法律風險和市場風險都在增加。
(四)少數公司創新乏力,錯選粗放外延型模式。極少數信託公司由於自身機制約束或團隊缺失,市場開發能力和業務創新能力低下,難以有效的開展由信託公司主導話語權主動型管理的信託業務,產品線單一,公司很難供應高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業務收益率的創新產品。故錯誤的選擇了沒有原創要素、喪失主動話語權、毫無核心競爭力、信託報酬率極低的平台業務,而此類業務只有「以量取勝」,做大資產規模基數,才能勉強維持收支平衡。顯然,此類粗放型的業務,外延式發展的模式是難以為繼的。
與此同時,部分信託公司的內控和風險管理能力並沒有及時跟上,單體信託項目風險時有發生。2010年以來,根據國際慣例和我國信託業當前階段發展的現實情況,中國銀監會制定了一系列監管制度和業務規范,特別是2010年下半年下發的《信託公司凈資產管理辦法》也引起了業內外較大反響。《信託公司凈資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徵求意見之後,已於2010年7月12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99次主席會議通過,並正式下發。《辦法》與2010年8月12日銀監會發布的《中國銀監會關於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監發〔2010〕72號)、2009年12月中旬中國銀監會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范銀信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一系列行政法規中均傳達出一個相同的聲音----「抑制被動管理型信託業務,鼓勵主動管理型信託業的發展」。監管者明確引導信託公司盡快實現從「廣種薄收」、「以量取勝」片面追求規模的粗放式經營模式,向「精耕細作」、提升業務科技含量和產品附加值內涵發展的經營模式升級轉型的深層考量和戰略意圖。這將徹底轉變信託公司的盈利模式,鞭策信託業務再次轉型,使信託公司切實成長為具有核心能力的特殊資產管理機構。信託行業走內涵式發展的模式成為必由之路。
系列二:凈資本管理實施在即,「二次轉型」迫在眉睫
《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的實施將成為我國信託業發展的進入歷史新階段的一個重要標志,它將與《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業務管理辦法》一道,將中國信託業正式引入一個以「一法三規」為信託業監管主要政策依據的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
(一)《辦法》出台的主要背景與目的。2007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信託公司應實施凈資本管理」,可見《辦法》的出台並非偶然,監管部門三年前就已經開始醞釀。銀監會結合信託公司監管實踐並借鑒境外成熟市場的做法,經過多次徵求意見和修改完善,制定了《辦法》,目的在於落實《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同時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加強信託公司風險監管。隨著我國信託業的發展、信託公司業務模式的調整和創新業務的開展,信託監管急需建立一個能綜合反映信託公司潛在風險的、有效的風險監管體系,《辦法》的制定滿足了這種迫切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就《信託公司凈資產管理辦法》而言,其主要指導思想包括下面幾個方面。
1、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資本監管體系。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境外成熟市場監管當局深刻認識到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管對投行類金融機構風險控制的重要性,目前包括美國、英國、歐盟、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等國均已建立起以凈資本為核心的資本監管體系。在我國,繼商業銀行全面實施了凈資本管理辦法之後,2006年中國證監會也正式頒布實施《證券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對所有證券公司實行凈資本管理,實踐證明,效果良好,收益明顯,有效的體現了監管部門的監管思路和監管理念。
2、凈資本管理將彌補信託監管工具的不足。隨著信託業的快速發展、信託資產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信託公司業務模式的轉變和創新業務的頻繁開展,信託業的監管環境已經大為改觀。2007年新兩規以來,信託資產規模快速擴張,目前信託公司平均管理規模約為400億元,個別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已經達到凈資產的50倍以上,最高的達182倍。信託資產規模快速擴張的同時,多數信託公司的內控和風險管理能力並沒有及時跟上,單體信託業務風險時有發生。為此,曾就銀信、信政和房地產信託業務下發風險提示,但銀信合作業務在年底仍然達到1.32萬億元,創出歷史新高。以上事實表明,在當前信託公司風控意識普遍不足、風險管理能力有限的情況下,信託公司的擴張沖動只能通過實施凈資本監管進行必要的約束。
3、重構信託公司風險管理框架,提高監管有效性。辦法的出台將推動信託公司建立並完善內部風險預警和控制機制,通過對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動態監控、定期敏感性分析和壓力測試等手段,逐步實現信託風險的計量和監控。同時有利於監管部門對信託公司風險的事前控制,提高對信託公司日常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在落實監管意圖方面,監管部門也可以通過調整不同業務風險系數,有效引導公司根據自身特點進行差異化選擇與發展。
4、推動分類監管,促進信託公司創新發展、做優做強。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通過對不同監管級別的信託公司設置差異化風險系數、將業務規模與評級水平掛鉤等手段,可以進一步落實了分類監管、扶優限劣的理念。限制評級水平較低公司盲目擴張的同時,為鼓勵信託公司積極創新,在新產品或新業務的監管規定上預留了空間。
(二)《辦法》的主要監管內容
1、《辦法》的核心內容。《辦法》中要求信託公司計算凈資本和風險資本,並且持續要求信託公司凈資本與其風險資本的比值不小於100%,建立了風險資本與凈資本的對應關系,使各項業務的風險資本均有相應的凈資本支撐,促使信託公司將有限的資本在不同風險狀況的業務之間進行合理配置,引導信託公司根據自身凈資本水平、風險偏好和發展戰略進行差異化選擇,實現對總體風險的有效控制。歸納起來凈資本管理主要內容為凈資本、風險資本和風險控制三個方面。
凈資本管理辦法核心內容
項目 規范內容
凈資本 凈資本=凈資產-各類資產的風險扣除項-或有負債的風險扣除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風險扣除項
風險資本 風險資本=固有業務風險資本+信託業務風險資本+其他業務風險資本
風險控制 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
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
(三)信託公司「二次轉型」迫在眉睫
1、順勢而為,調整公司傳統業務結構。從《辦法》出台的背景可知,監管部門醞釀凈資本管理由來已久,引導信託公司加大主動管理類信託產品的開發,培育核心資產管理能力的監管思路也在有步驟地實施,通過對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動態監控、定期敏感性分析和壓力測試等手段,有效控制風險。通過凈資本監管有效落實監管意圖,可引導信託公司根據自身特點進行差異化選擇與發展。信託業發展模式重構是大勢所趨,唯有順應發展,積極應對才是信託公司的前途所在。此次凈資本管理辦法的出台,是對信託業整體發展模式的重大調整,信託公司應盡快認清形勢,根據自身優勢,迅速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布局公司業務體系,盡快培育自身核心能力,在新形勢下獲得發展的主動。
2、加強核心競爭力,提升產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信託公司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盡快提升信託資產自主管理能力這一核心競爭力。所謂的自主管理能力,就是信託公司從項目開發、產品設計、交易結構、風險控制、存續資產監控、信託資產收回,全程自主操作,擁有話語權和定價權,主動掌控,不再「受制於人」,為投資者獲取令人滿意的投融資收益和資產保值增值,利用信託公司業務人員的行業經驗和專業知識進行積極有效的自主專業化管理,識別潛在風險並利用豐富多樣的控制手段進行調節。信託公司還可引入外部專業管理團隊作為投資顧問,通過與投資顧問的合作提升自身主動管理能力,迅速構建一支高水平的專業化理財團隊,確保信託財產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實現高效率運行。
3、重視渠道建設,逐步構建私募化營銷網路。《辦法》出台後,由於信託公司產品結構和業務模式要發生根本性變化,一些所謂銀信合作類的通道型產品將逐步淡出市場,因此,信託公司的產品營銷渠道必須兩條腿走路,不能完全依賴以往銀信合作的傳統銷售模式,信託公司應充分運用目前相對寬松和有利的政策環境與監管規定,立足區域,迅速輻射全國市場,以最大限度擴張自身的理財市場佔有份額,挖掘高凈值金融資產客戶、合格投資者及機構投資者,大力開發不同門類、不同風險特色、不同收益水平的投融資項目,適應不同投資偏好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需求,為投資者提供量身定做的、個性化、差異化的理財產品。從而,逐步積累自有的忠實客戶群和項目池與資金池,為高水準開展基金化信託創新業務創造條件。
4、研發先行,不斷提升公司產品創新能力。信託業務原本就是一個智力密集型的行業,在《辦法》出台後,信託業務創新、信託產品創新就顯得更加迫切和重要。但就目前情況而言,與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相比,信託公司的研發力量最為薄弱,研發投入十分不足,有的信託公司甚至根本就沒有設置研發部門,一些公司雖表面設立了研發部,但人員和經費都十分不足,往往還兼任其他許多工作。因此,信託公司必須改變過去只顧急功近利,忽略前瞻研究的短視行為,進一步加大公司的研發投入和研發力度,大力引進和培養業務研發人才,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組建一支高水平的研發團隊,將產品研發與《辦法》出台後新形勢下公司創新業務的目標和需求緊密結合起來,從而不斷提升公司信託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為公司走內涵式的發展道路奠定基礎。
5、調整資本規模,兼顧優化結構。據統計目前我國信託業平均凈資本規模高於平均注冊資本,但多數信託公司的資本金已經用於各類投資,大多基本被固化。在《辦法》實施後,按照要求信託公司的凈資本必須按風險系數進行抵扣,而與此同時,信託公司的信託資產規模在快速增加,所以信託公司的增資需求十分迫切。在此大背景之下,一些資質達標的信託公司通過申請上市的方法來擴張資本規模的思路再次被提上日程,而且較之凈資本管理辦法出台實施之前,信託公司上市募集資金的理由和政策依據則更加充分和合理。此外,還有信託公司為適應《辦法》實施後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將公司可供分配利潤、任意盈餘公積、董事會基金轉增資本。由上述可知《辦法》實施後適時、適當增加資本規模已經成為大勢所趨,與此同時,因此,一些原來資本結構不盡合理,一股獨大的信託公司,恰恰可以利用擴充資本的有利時機,同時達到優化股權比例,調整資本結構的效果。
⑨ 有西亞信託公司嗎
我也看了那篇文章,覺得不是很可信。網上查了一下,用西亞信託公司搜索,出來的都是這篇文章,各種被引用。目前看到最早出處是2010-4-1 《思維與智慧》上發表的《誠信的價值》,但文後沒有任何參考文獻。
我的疑問在於數字,50億馬克的紅寶石。
2015年11月9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辦的蘇富比珠寶拍賣會上,一顆 12.03克拉的藍寶石拍出 4860萬瑞士克朗(約合 4840萬美元)的天價,創寶石拍賣世界新紀錄,成為全球最貴寶石。(轉載自華麗志)(網頁鏈接)
雖然中間涉及到匯率和通脹,但50億馬克這個價格感覺還是太不靠譜了。
另外,一個信託公司80億馬克買一個名字,至少這個公司得值這么多錢,才可能籌到這么多資金購買吧。而2015年德國最大的上市公司市值是624億歐元,當年歐元成立時兌馬克是一歐元兌1.95馬克的樣子,也是不算通脹(我沒找到通脹數據),簡單換算也就300多億馬克算400億馬克。而信託公司在一個國家中通常不是很大的企業(以中國為例,最大市值的上市信託公司國投安信市值599億元人民幣,最大市值的上市公司工商銀行20850億元人民幣,體量相差巨大,截至2017-12-15日)。就算這個信託公司大,有最大市值公司的1/10,市值算它40億馬克,拿80億馬克買一個名字,我個人覺得還是有疑問的。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7月25日早間消息,SAP已經超過西門子,成為德國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這是SAP的市值首次超過西門子。以周二法蘭克福股市的收盤價計算,SAP市值為624億歐元(約合753億美元),而西門子和大眾的市值分別為613億歐元和599億歐元。(網頁鏈接)
當然我這里只是非常粗糙的比較(不專業,汗ing),門外漢,如果錯了先道個歉哈。
期待懂德文的夥伴們找到准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