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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德國分為多少兵類

發布時間:2022-08-09 08:19:41

A. 二戰德國有哪些兵種

非常多,你可以簡單搜一下德軍兵種色這個關鍵詞。二戰德國區分兵種是給各個兵種分配不同的兵種色,例如騎兵是金黃色,裝甲兵是粉紅色等等,這些兵種色都會在制服上體現出來,比如肩章和領章的鑲邊,帽徽上的兵種色飾條等等。但也是在二戰之後,兵種色被取消了,因為兵種是在太多,靠顏色區分已經滿足不了要求了。

B. 二戰德國陸軍有哪些兵種

國家陸軍 (Reichsheer)細分為: 七個步兵師與 三個騎兵師。 政府被禁止創制坦克、重炮與空軍部隊。雖然德國軍隊的規模受到限制,但德國軍方仍然繼續研究在一戰中的失敗,並與蘇聯紅軍合作,研發與秘密測試新武器。而且,縱使軍方被禁止成立參謀部,但他們設立了軍隊辦公室 (Truppendienst),並讓它擁有如參謀部一般的功能。這個時候,很多後來如海因茨·古德里安一般成為防衛軍領袖的人,早已構思出一些在幾年後大派用場的軍事計劃。國防軍從來不支持民主,但始終忠誠於民主的共和政府。基於軍隊的「非政治」態度,魏瑪政府能夠在不受軍方干預下發展民主,但弊端就是難以用軍隊對抗諸如納粹黨一般的極端主義勢力。漢斯·馮·塞克特在1920至1926年擔任德國國防軍的領導人,對國防軍發展影響甚大。德軍從1913年的七十八萬人大幅減至後來的十萬人,但其實令國防軍的實力提高,因為只有精英分子才可以加入軍隊。而且,軍隊規模之小,也促使國防軍研究新式戰爭模式。馮·塞克特與古德里安更提出現代化、迅速、流動性高的防衛戰術,是後來後者發明的閃電戰之先聲。1933至1934年間,就任德國總理的阿道夫·希特勒秘密開始了國防軍的擴充,並在1935年公開計劃,將國防軍改名為防衛軍。

C. 二戰德軍總兵力是多少

雖然二戰爆發於1939年9月1日,但納粹德國在此之前做了周密的准備。


早在1934年,希特勒就突破了《凡爾賽和約》的限制,瘋狂擴軍備戰,把國防軍從10萬擴大到30萬。


1938年3月11日,在奧地利狂熱法西斯分子的配合下,德軍“解放”了奧地利,從此邁出了侵略擴張的第一步。


勢均力敵,希特勒把屠刀伸向捷克和斯洛伐克,獲得了大片土地和軍隊,為發動全面戰爭奠定了基礎。




1939年9月1日,強大的納粹德國派兵南下,與蘇聯一起瓜分波蘭第二共和國,從而拉開了二戰的序幕。


不到一年(1940年6月22日),納粹德國的鐵蹄遍行歐洲大部分地區,包括法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丹麥、挪威在內的廣大領土被這些法西斯軍隊佔領。


1941年6月22日,納粹德國撕碎《蘇德互不侵犯條約》,百萬大軍突襲蘇聯。蘇德戰爭爆發,德軍一度來到莫斯科。


蘇聯人民在偉大領袖斯大林的領導下,不屈不撓地抵抗了德國的進攻,逐漸轉入反攻。盟軍於1944年6月成功登陸諾曼底,開辟了西線戰場。德軍兩面夾擊,路死了,步步為營,1945年5月8日投降。


納粹德國是二戰元兇,為什麼這么說,因為它

然而,一個國家必須有從事製造業的工人,以及來自各條戰線的雇員,如醫生、官員、教師、法官和行政人員。所以說德軍動員了一千七百萬是不準確的。

D. 誰能告訴我二戰德國的軍銜是如何劃分的

http://61.157.205.121:81/post_1416925_1.html
一、1933年——1945年間德國軍銜的沿革
1933年的德國帝國國防軍(當時德軍的正式名稱)軍銜按軍種區分為陸軍、海軍二類,按等級劃分為:元帥、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士官(上士、中士、一級下士、二級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列兵),共6等20級,各軍種基本相同,元帥分別稱為陸軍元帥、海軍元帥,海軍海勤士兵冠以「水兵」。
由於這時德國的「一戰戰敗國」身份未變,還受到《凡爾賽和約》和法、英、美等「一戰戰勝國」在政治、經濟、軍事上的各種制約,其軍官軍銜也「深受其害」:1、陸軍元帥、海軍元帥設而未授,任現職的僅有一戰時晉升陸軍元帥軍銜的總統興登堡,從1918年至1935年期間未晉升、授予過一位元帥;2、雖然設有大將軍銜,但除「帝國國防部部長兼帝國國防軍總司令」外,其他人莫能染指這個軍銜;3、各級軍官的晉升期限顯著增長,大名鼎鼎的隆美爾、古德里安都曾扛著上尉肩章,一戴就是10餘年……
1934年興登堡總統病勢沉重,國會決定由希特勒代行總統職權。希特勒便迫不及待地開始「搶班奪權」,同時開始實施他野心勃勃的擴軍計劃,與此同時對武裝力量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軍銜制度)也開始進行「納粹化的、為期十一年」的改革:
1934年,7月20日,希特勒宣布:鑒於黨衛隊在1934年6月30日事件中作出的巨大功績,我將其升格為納粹黨內的一個獨立組織……我批准黨衛隊建立武裝部隊; 9月間,成立黨衛隊特別機動部隊,組建「阿道夫•希特勒警衛旗隊」等團級部隊; 10月,整合黨衛隊銜級為: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高級長官——黨衛隊總指揮、黨衛隊地區總隊長;上級長官——旅隊長、區隊長、旗隊長;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黨衛隊一級小隊長、黨衛隊二級小隊長;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黨衛隊三級小隊副;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黨衛隊突擊隊隊員、黨衛隊隊員;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黨衛隊學員,共8等21級。
同年8月,希特勒自稱「德國元首」(全稱:德意志第三帝國領袖、政府總理兼國防軍最高司令[後改稱武裝部隊最高司令],納粹黨全國領袖,1941年12月起兼陸軍總司令),其不同場合稱呼又有所不同:一般時稱為「元首」,涉及到軍務時稱「元首兼武裝部隊最高司令」,涉及政務時稱「元首兼帝國總理」。考慮到它是整個二戰時期德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正式官稱,本文將其列為德國武裝力量的「最高稱號」;
1935年,3月1日,正式組建空軍司令部;3月16日,帝國國防軍改稱國防軍;在空軍中設立「飛行勤務軍銜」;在海軍中恢復了一戰時曾設立的「海軍准將」軍銜;設立「總參勤務軍銜」,這種軍銜授予經過嚴格選拔和專門培訓(如在軍事學院接受過總參業務訓練)、在帝國戰爭部或國防軍局及以後的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工作的、從事參謀勤務的校官、尉官(在各軍種總司令部工作的參謀軍官不授予這種軍銜);第一次調整士兵軍銜:陸軍取消一等兵軍銜,將二等兵軍銜區分為「服役6年以上」和「服役不滿6年」兩級,增設上等列兵軍銜,同時對軍銜標志進行修訂;海軍增設一級上等水兵、海岸勤務一級上等兵等軍銜;空軍取消上等兵軍銜;
1936年,在陸軍將官中增設「陸軍元帥銜大將」軍銜,高於大將半格,低於陸軍元帥半格,計劃授予擔任國防軍總參謀長、集團軍群總司令、陸軍參謀長等高級職務的大將。其實早在十九世紀末的第二帝國期間就曾設過此銜,大名鼎鼎的「鐵血宰相」俾斯麥就領有此銜,直到1898年去世才被追晉為陸軍元帥;
1938年,2月4日,成立「德國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德國國防軍改稱德國武裝部隊,並正式將黨衛隊特別機動部隊等武裝力量納入「德國武裝部隊」編制;第二次調整士兵軍銜:增設各軍種的一級上士軍銜;海軍增設一級中士(海軍一級中士、海岸勤務一級中士、海軍步兵一級中士)和一級上等兵軍銜(一級上等水兵、海岸勤務一級上等兵、海軍步兵一級上等兵等)軍銜;
1939年,正式建立黨衛隊野戰部隊(或稱黨衛軍、武裝黨衛隊、W-SS)—— 「阿道夫•希特勒警衛旗隊」 黨衛隊第一裝甲師(簡稱「元首師」)、「帝國師」黨衛隊第二裝甲師、「骷髏師」黨衛隊第三裝甲師、「警察師」黨衛隊第四裝甲擲彈兵師(摩步師),開始設置並使用黨衛隊野戰部隊軍銜稱號和標志,如黨衛軍准將(區隊長)等;
1940年,取消「陸軍元帥銜大將」軍銜;在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內設立國防軍憲兵司令部和憲兵司令官職務,將憲兵軍銜提高到憲兵少將(海軍、空軍憲兵最高軍銜仍為上校)——這也是陸軍中將、少將軍銜中唯一帶兵種稱號的;
1941年,4月3日更換陸軍元帥的識別標志——帽徽、帽飾帶、領章、肩章;
1942年,黨衛隊調整高級長官銜級,增設黨衛隊最高指揮(黨衛軍大將)級別,並修訂了旗隊長以上長官的銜級領章標志;第三次調整士兵軍銜:陸軍取消上等兵軍銜,原上等兵大部晉升二級下士,二級下士以上擇優晉升,同時再次修訂士兵軍銜標志;將憲兵士官、軍士、兵的軍銜變更為「憲兵警長」、「憲兵警士」 ;
1943年,武裝黨衛隊中增設一等兵軍銜,但在黨衛隊其他機關、部隊中未設立相應的銜級,在黨衛隊銜級表上也未列出相應稱號;
1944年,2月8日,第四次調整士兵軍銜:增設空軍上等兵軍銜;將陸軍憲兵部隊擴編為第一、第二、第三憲兵總隊,分別由一名憲兵少將任總隊司令,撤銷原設的國防軍憲兵司令部和司令官職務;在海軍、空軍中增設海軍憲兵少將、空軍憲兵少將軍銜

到1945年戰敗前,德國武裝部隊的軍銜區分為陸軍、空軍、海軍、武裝黨衛隊和憲兵,黨衛隊銜級單獨設置。其中陸軍軍銜中另設總參勤務軍銜,在海軍中又分為海上部隊軍銜、海岸部隊軍銜。同時軍政官、技術官、女軍人另設有專門的級別(軍銜)稱謂。為便於讀者對各種軍銜、銜稱作橫向比較,筆者在每一稱號後均附編號,以「元首」為始,其他類推。
一、陸軍軍銜:
最高統帥——德意志第三帝國元首(1);
元帥——陸軍元帥(3);
將官——大將(4)、兵種上將(5)(分步兵、騎兵、炮兵、裝甲兵、裝甲擲彈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種)、中將(6)、少將(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級上士(15)、二級上士(16)、中士(18);
軍士——一級下士(19)、二級下士(20);
兵——二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滿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以上共8等22級。(另有一說:1944年增設大尉軍銜,未證實。)
總參勤務軍官軍銜設:總參勤務上校(9)、總參勤務中校(10)、總參勤務少校(11)、總參勤務上尉(12)等2等4級。總參勤務軍官的待遇、晉升等方面均優於同級別的軍官。據當時德國將軍的回憶,一個總參勤務上校可以監督、參與集團軍群級部隊的作戰指揮,頗有點「欽差」的味道。著名的「七二零狼穴爆炸案」的主謀施陶芬貝格,在任後備軍參謀長時就被改授總參勤務上校軍銜。
二、空軍軍銜:
元帥——帝國元帥(2)、空軍元帥(3);
將官——空軍大將(4)、兵種上將(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術兵、航空通信兵、空軍等6種,其中「空軍上將」只授予非空軍出身而從其他軍種、部隊或地方調入的人員)、空軍中將(6)、空軍少將(7);
校官——空軍上校(9)、空軍中校(10)、空軍少校(11);
尉官——空軍上尉(12)、空軍中尉(13)、空軍少尉(14);
士官——空軍一級上士(15)、空軍二級上士(16)、空軍中士(18);
軍士——空軍一級下士(19)、空軍二級下士(20)、空軍上等兵(22);
兵——空軍一等兵(23)、空軍二等兵(24)、空軍三等兵(25)、空軍列兵(27)。
以上共7等22級。飛行勤務軍銜設飛行勤務上校至飛行勤務二級下士,共4等11級。
三、海軍海上軍銜:
元帥——海軍元帥(3);
將官——海軍大將(4)、海軍上將(5)、海軍中將(6)、海軍少將(7)、海軍准將(8);
校官——海軍上校(9)、海軍中校(10)、海軍少校(11);
尉官——海軍上尉(12)、海軍中尉(13)、海軍少尉(14);
士官——海軍一級上士(15)、海軍二級上士(16)、海軍一級中士(17)、海軍二級中士(18);
軍士——海軍一級下士(19)、海軍二級下士(20)、一級上等水兵(21)、二級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以上共7等24級。
四、海軍海岸軍銜:
將官——海岸少將(7);
校官——海岸上校(9)、海岸中校(10)、海岸少校(11);
尉官——海岸上尉(12)、海岸中尉(13)、海岸少尉(14);
士官——海岸一級上士(15)、海岸二級上士(16)、海岸一級中士(17)、海岸二級中士(18);
軍士——海岸一級下士(19)、海岸二級下士(20)、海岸一級上等兵(21)、海岸二級上等兵(22);
兵——海岸一等兵(23)、海岸二等兵(24)、海岸三等兵(25)、海岸列兵(27)。
以上共6等19級。
五、武裝黨衛隊軍銜:
將官——黨衛軍大將(4)、黨衛軍上將(5)、黨衛軍中將(6)、黨衛軍少將(7);
校官——黨衛軍准將8)、黨衛軍上校(9)、黨衛軍中校(10)、黨衛軍少校(11);
尉官——黨衛軍上尉(12)、黨衛軍中尉(13)、黨衛軍少尉(14);
士官——黨衛軍一級上士(15)、黨衛軍二級上士(16)、黨衛軍中士(18);
軍士——黨衛軍一級下士(19)、黨衛軍二級下士(20);
兵——黨衛軍一等兵(23)、黨衛軍二等兵(24)、三等兵(25)、黨衛軍上等列兵(26)、黨衛軍列兵(27)。
以上共6等21級。
六、憲兵軍銜:
將官——憲兵少將(7);
校官——憲兵上校(9)、憲兵中校 (10)、憲兵少校(11);
尉官——憲兵上尉(1 2)、憲兵中尉(13)、憲兵少尉(14);
警長——憲兵高級警長(15)、憲兵一級警長(16)、憲兵二級警長(18)、憲兵三級警長(19) 、憲兵候補警長(20);
警士——憲兵一級警士(23)、憲兵二級警士(24)、憲兵三級警士(25)。
以上共5等16級,海軍、空軍的憲兵軍銜與陸軍相同,在軍銜稱號前冠以「海軍」、「空軍」。武裝黨衛隊憲兵軍官的軍銜多出「黨衛軍憲兵准將(黨衛隊區隊長,8)」一級,憲兵士兵的軍銜稱號與普通武裝黨衛隊士兵相同,但冠以「憲兵」。
七、黨衛隊銜級:
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3);
高級長官——黨衛隊最高指揮(4)、黨衛隊總指揮(5)、黨衛隊地區總隊長(6);
上級長官——黨衛隊旅隊長(7)、黨衛隊區隊長(8)、黨衛隊旗隊長(9);
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10)、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11);
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12)、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13)、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14);
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15)、黨衛隊一級小隊長(16)、黨衛隊二級小隊長(18);
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19)、黨衛隊三級小隊副(20);
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24)、黨衛隊突擊隊隊員(25)、黨衛隊隊員(26);
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27)、黨衛隊學員(28)。
以上共9等22級。
八、軍政官專指軍隊中在後方單位、各級司令部、機關、院校中從事工程、技術、教育、新聞、通信、軍醫、獸醫、軍械、軍需、軍法、行政等勤務的軍人(野戰部隊中的此類勤務由軍官、技術官、士官擔負),其級別分:
特級軍政官——特級軍政官(7);
高級軍政官——一級軍政官(9)、二級軍政官(10)、三級軍政官(11);
中級軍政官——四級軍政官(12)、五級軍政官(13)、六級軍政官(14);
初級軍政官——七級軍政官(15)、八級軍政官(16)、九級軍政官(18,在海軍中相當於17)、十級軍政官(海軍單設,相當於18);
候補軍政官——候補軍政官(20)。
以上共5等12級。
九、技術官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技能、未接受過軍內外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士官、軍士,其級別、職務僅在本單位有效。技術官的服役年齡戰前規定為不超過35歲,開戰後放鬆了規定,這也是我們經常在有關二戰的影視、歷史資料中看到「德軍輩子兵」的原因之一。在陸軍中分為:
上級技術官——正營級技術官(11)、副營級技術官(12)、正連級技術官(13)、副連級技術官(14);
下級技術官——正排級技術官(15)、副排級技術官(16)、正班級技術官(18)、副班級技術官(19);
候補技術官——候補技術官(20)。
以上共3等9級。
十、女軍人在當時的德國武裝部隊中數量不多,主要從事後勤輔助性工作。戰爭初期,她們著軍便服,只佩帶帽徽、軍種胸標和兵種色帶。到1943年前後,開始給女軍人授予軍銜、配帶軍銜標志,並利用德語的詞性變化專門使用「女性軍銜稱號」。在德國空軍中為女軍人設有如下軍銜稱謂:女空軍少校(11)、女空軍上尉(12)、女空軍中尉(13)、女空軍少尉(14);女空軍中士(18)、女空軍一級下士(19)、女空軍二級下士(20)、女空軍一等兵(23)、女空軍二等兵(24)、女空軍三等兵(25)等。(在黨衛隊系統中倒是一直實行「男女平等」——因為按照希姆萊之流的觀點:入選黨衛隊的人都是日耳曼民族的「精英」!早在1933年就為女隊員設計了女性服裝,並授予黨衛隊銜級、佩帶黨衛隊銜級標志,但稱謂上仍使用「詞性變化」,如黨衛隊女三級小隊長等——筆者注。)
二、納粹德國警察警銜的沿革

按照普魯士——德意志的傳統,警察是國家(以至於王國、公國、州)武裝力量的當然組成部分。以窮兵黷武著稱的納粹德國當然不能例外,當時的德國警察擁有完整而復雜的既有別於軍銜、軍服但又有幾分相似的警銜、警服。
1933年,納粹剛掌權時的德國警察警銜區分為:
高級警官——警察總監(相當於少將)、一級警監(相當於上校)、二級警監(相當於中校)、三級警監(相當於少校);
初級警官——警督長(相當於上尉)、一級警督(相當於中尉)、二級警督(相當於少尉)、三級警督(軍銜中無相當級別);
警長——一級警長(相當於中士)、二級警長(相當於一級下士)、三級警長(相當於二級下士);
警士——警士(相當於三等兵)、候補警士(相當於列兵)。
1935年,經戈林、希姆萊批准,更改德國警察的警銜,將高級警官的警銜改為與軍隊的將校相似,增加了警長、警士的等級,同時設立了專業技術警察警銜。此時一般警察的警銜為:
高級警官——帝國警察總監(相當於中將,由希姆萊兼任)、警察少將;
上級警官——警察上校、警察中校、警察少校;
初級警官——警督長、一級警督、二級警督、候補警督;
警長——高級警長(相當於上士)、一級警長(相當於中士)、二級警長(相當於一級下士)、候補警長(相當於二級下士);
警士——一級警士(相當於二等兵)、二級警士(相當於三等兵)、候補警士(相當於列兵)。
1942年,為適應戰爭的需要和納粹黨高層斗爭的結果,德國警察完全並入黨衛隊序列,警銜作了較大調整,主要是警官警銜改與軍官軍銜完全相同,警察將官領章改與黨衛隊將官相似,同時設立了作為戰爭預備隊使用的「野戰警察」,警察在戰區執勤也改著灰綠色野戰服。
警察將官——警察大將(4)、警察上將(5)、警察中將(6)、警察少將(7);
警察校官——警察上校(9)、警察中校(10) 、警察少校(11);
警察尉官——警察上尉(12)、警察中尉(13) 、警察少尉(14);
警長——警督(候補警官,15)、一級警長(16)、二級警長(18)、三級警長(19) 、候補警長(20);
警士——一級警士(23)、二級警士(24)、三級警士(25)、候補警士(27)。
以上區分為2類(警官、警長警士)5等19級,到戰爭結束再未變化。
德國秘密警察(即「蓋世太保」、SD)原來隸屬於警察序列,不穿警服,1934年被劃入黨衛隊建制,全體人員授予黨衛隊銜級,但外勤人員仍不穿黨衛隊制服。保安警察(類似於我國治安警、巡警、防暴警察、著裝刑警的綜合體)更於1942年將領章改與黨衛隊相同,只是以領章底版顏色區

E. 二戰時德軍有多少兵種

陸軍(步兵,裝甲兵,騎兵,炮兵,工兵,通信兵,山地步兵,裝甲擲彈兵,技術兵,牧師,狙擊手,醫務兵,宣傳兵,獸醫,憲兵,生化兵,補給部隊,軍事法庭)
海軍(水面艦隊,潛艇部隊,海岸炮兵,工兵,通信兵,軍事法庭,牧師,海軍山地步兵(這不是正式的編制,而是1940年4月挪威戰役時發生在海軍驅逐艦隊官兵上的傳奇故事。),憲兵)
空軍(戰斗機部隊,轟炸機部隊,工兵,防空炮兵,空軍步兵,空軍裝甲部隊,醫務兵,通信兵,傘兵,機師,飛行導航,憲兵,補給部隊,軍事法庭,牧師)
黨衛軍(工兵,醫務兵,補給部隊,偵查兵,裝甲兵,炮兵,步兵,騎兵,通信兵,集中營看守,特別行動隊,軍政官,軍事法庭,獸醫,技術兵,元首護衛隊,運輸兵,憲兵,山地部隊)

F. 二戰時德國的軍隊是怎麼分類的

隸屬關系:國防軍、黨衛軍

軍種:海陸空

陸軍兵種戰斗兵種

步兵(摩托化步兵、機械化步兵)、裝甲兵(坦克兵)、炮兵(防空炮兵、野戰炮兵)、工程兵、通信兵、導彈兵(火箭兵)、陸軍防空兵等。

戰斗支援兵

通信兵、憲兵(警備糾察)、化學兵(防化兵)、軍事情報兵、

副官(人事行政)、財務、軍法、軍械、軍需、衛生、衛生勤務、陸軍護士、陸軍醫療

工程兵、鐵道兵、化學兵(防化兵)、通信兵、電子對抗部隊、偵察部隊和反偵察部隊等,

現代海軍的主要兵種有:水面艦艇部隊、潛艇部隊、、海軍岸防兵、海軍陸戰隊

現代空軍的兵種主要有: 航空兵(包括殲擊航空兵、轟炸航空兵、偵察航空兵、運輸航空兵)、高射炮兵、雷達兵、空降兵等。

G. 求二戰德國陸軍總數 以及東線西線兵力分布

二戰中德國陸軍前後投入約13O0萬人,常備維持在5O0萬人左右,東線約350萬人左右,西線約200萬人左右。

二戰開始後德國陸軍首先從進攻波蘭開始,前後入侵比利時,丹麥,挪威等國家,之後轉向法國,至法國敗亡,大約投入陸軍總數約150萬人,至此德國陸軍第一階段作戰目的達成(入侵英國主要是空軍,陸軍未參戰)。

第二階段自1941年6月22日(柏林時間)入侵蘇聯開始,投入約25o萬人,加上義大利,羅馬尼亞等仆從國軍隊,總數約31O萬人,其中德國陸軍前後共投入約600萬人。

(7)二戰德國分為多少兵類擴展閱讀

二戰時期的納粹德國世界第二、歐洲第一。巔峰時期的勢力范圍達到920萬平方公里。自1933年納粹黨上台後,希特勒採取短暫而有效的「新經濟政策」,通過提高購買力,極大地促進了德國經濟與工業的復甦,充分解放了德國的剩餘勞動力與生產力。使得德國在1933-1939年間工業產值得到突飛猛進的長足發展。

從軍事上看,整個二戰德國動員了1700萬人,一線作戰部隊900萬,算上仆從國和偽軍差不多約2000萬人。

整個二戰時期德國生產了約11萬4千架飛機,其中包含著名的容克轟炸機系列和梅塞施密特戰斗機系列。

整個二戰時期德國生產的坦克裝甲車輛超過5萬輛,火炮16萬門、130萬多輛汽車摩托車,包括著名的虎式、豹式、四型、斐迪南等裝甲車輛,克虜伯火炮系列和歐寶、德格瑪系列運輸車輛。而整個二戰時期德國生產艦艇超過4500艘,從大型水面艦艇到U型潛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納粹德國



H. 二戰中德軍的兵種分類

空軍:飛行員(轟炸機殲擊機運輸機偵查機以及極少的駕駛「魚鷹」始祖的直升機飛行員)
地勤人員(開燈掃路加油維修什麼的一大堆)
空軍醫護兵
空降兵(二戰德國首創)
陸軍:步兵(偵查兵尖兵工兵列兵哨兵噴火器兵機槍兵擲彈兵反坦克兵醫護兵)
炮兵(輕炮和重炮和防空還有突擊炮兵)輕炮兵包括使用使用鐵拳榴彈推進器的反裝甲炮兵,重炮兵則操作像88炮這樣的士兵防空不多說突擊炮兵為二戰德國首創突擊炮由三號坦克改裝歸於炮兵管理用於摧毀敵軍碉堡特點是整體低矮裝甲比坦克還厚炮管短且炮塔與車體相連不可移動
摩托化兵(開路摩托兵及運輸車兵,摩托化與機械化的區別在於前者是輪式車輛後者是履帶式車輛)
機械化兵(裝甲車兵坦克兵裝甲擲彈兵(即現在的裝甲步兵,二戰德國首創)反坦克兵(操作坦克殲擊車的))
以及各種後勤兵
海軍:對於海軍那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雖然弱但海軍該有的兵種德國都有。當然最牛的還是潛艇。

I. 二戰時德國的軍隊怎麼分類的

德國中央集團軍群
①1941年由德國B集團軍群改編而成,下轄德國第六集團軍和第十八集團軍。其前身為1939年組建的德國北方集團軍群和1940年由此改編的德國B集團軍群。1941年6月起參加侵略蘇聯的戰爭,戰爭初期下轄德國第四集團軍、第九集團軍、第二裝甲集群和第三裝甲集群。在莫斯科戰役中被擊敗。1943年參加庫爾斯克戰役。1944年在維捷布斯克—明斯克地區遭受重創,後通過波蘭撤退。1945年1月,重新改編為德國北方集團軍群,在東普魯士作戰。1945年4月2日,該部解散。歷任中央集團軍群總司令為費多爾·馮·博克、貢特爾·馮·克盧格、恩斯特·布施、沃爾特·莫德爾和漢斯·賴因哈特。參見「德國B集團軍群」、「德國北方集團軍群」。
②1945年1月由德國A集團軍群(其前身先後為德國頓河集團軍群、南方集團軍群和北烏克蘭集團軍群)改編而成。1945年5月,該部被蘇軍圍殲。中央集團軍群總司令為費迪南德·舍內爾。參見「德國頓河集團軍群」、「德國南方集團軍群」和「德國北烏克蘭集團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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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北方集團軍群
①1939年8月組建,下轄德國第三集團軍和第四集團軍,參加波蘭戰役。1939年10月,該部改編為德國中央集團軍群。北方集團軍群總司令為威廉·馮·勒布。
②1941年由德國C集團軍群改編而成(德國C集團軍群於1939年在齊格菲防線組建)。1941年6月起參加侵略蘇聯的戰爭,征服波羅的海沿岸國家。戰爭初期下轄德國第十六集團軍、第十八集團軍和第四裝甲集群。1942年1月至1944年,圍困列寧格勒並在伊爾門湖地區作戰。1944年,撤退至納爾瓦河—派帕斯河一線。1944年9月,撤退至庫爾蘭袋形地區。1945年1月,該部改編為德國庫爾蘭集團軍群。1945年5月,該部向蘇軍投降。歷任北方集團軍群總司令為威廉·馮·勒布、格奧爾格·馮·屈希勒爾、沃爾特·莫德爾、格奧爾格·林德曼、約翰內斯·弗里斯納、費迪南德·舍內爾和洛塔爾·倫杜利克。參見「德國C集團軍群」、「德國庫爾蘭集團軍群」。
③1945年4月由德國中央集團軍群改編而成。1945年4月,該部被解散。歷任北方集團軍群總司令洛塔爾·倫杜利克和沃爾特·魏斯。參見「德國中央集團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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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頓河集團軍群
中央集軍群總司令:費迪南德·舍內爾
1942年11月由德國第十一集團軍總司令部擴編而成,下轄德國第六集團軍、第四裝甲集團軍和羅馬尼亞第三集團軍、第四集團軍,擔負斯大林格勒的解圍作戰行動。頓河集團軍群總司令為埃里希·馮·曼斯坦因。1943年2月,該部改編為德國南方集團軍群。南方集團軍群總司令為埃里希·馮·曼斯坦因。1944年l3月,該部改編為德國北烏克蘭集團軍群。歷任北烏克蘭集團軍群總司令為沃爾特·莫德爾和約瑟夫·哈爾佩。2944年9月,該部改編為德國A集團軍群。歷任A集團軍群總司令為約瑟夫·哈爾佩和費迪南德·舍內爾。1945年1月,該部改編為德國中央集團軍群。1945年5月,該部在波希米亞地區被殲。參見「德國南方集團軍群」、「德國北l烏克蘭集團軍群」、「德國A集團軍群」和「德國中央集團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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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二戰時德國兵種分類

德軍的裝甲擲彈兵就是指「機械化步兵」。早期的手榴彈很重,擲彈兵早期是比較強壯高大的士兵才能擔任的,後來多指精銳的步兵。二戰時黨衛軍最先用這個帶有榮譽色彩的名字為一些精銳步兵部隊命名,後受到國防軍效仿。因為這些部隊乘坐半履帶式裝甲運兵車作戰,所以就有了裝甲擲彈兵這個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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