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德意志帝國時期德國的聯邦議會與帝國議會的區別
1、代表的意志不一樣。
帝國議會名義上是人民議會,由所有年滿25歲以上的男性公民普遍投票選出,但其實對國家軍事、外交政策什麼影響力也沒有,也沒有監督權,只是一個「公民權利」的裝飾品
聯邦會議並不代表議員個人意志,議員代表的是各邦君主的意志,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是各邦君主權利的集中體現,發揮的性質是主權性質而非議會性質,是帝國的最高機構,由於普魯士實力絕對優勢,所以實際就是普魯士霸權的操控。
2、職權范圍不一樣。
聯邦議會無直接人事權,但依《基本法》第54條規定,聯邦總統由聯邦大會間接選舉產生。由聯邦議院議長召集的聯邦大會,由聯邦議院議員和同等數量的各州議會根據比例選舉產生的州議員組成。獲得聯邦大會成員過半數票者當選為聯邦總統。
帝國議會討論後,還必須經過樞密院的審議以及天皇的批准才能生效。天皇還可以不經議會的參與,以敕令、緊急敕令以及其他方式任意制定法律,議會不得干預。內閣不從議會中產生,而是直接授命於天皇,因此內閣僅對天皇負責,不對議會負責。
3、組織結構不一樣
聯邦議院會議主要為全會和委員會會議,兩名經選舉產生的書記員協助議長召集並主持會議。如議長因故同時缺席,由副議長主持會議。出席全會的議員須會前簽到。獲簡單多數贊成票聯邦議院的表決成立。
帝國議會組成由公民議院和貴族議院。貴族院議員則由不經選舉的皇族、華族、敕任議員構成。貴族院不解散,所以多數議員是終身任期。
Ⅱ 德國議會的權力特點是什麼
德國聯邦議院與聯邦參議院共享修改德國基本法(即憲法)的權力。
聯邦議院擁有設立各種委員會的權力,這些委員會在相應的政府事務上,可以行使基本法所賦予聯邦議會的職權。其中,歐盟事務委員會、外交事務委員會、國防委員會與請願委員會是基本法明訂應設立之委員會;其他各種委員的數量與委員人數,則於每一任期開始時由聯邦議會決定。
一個特殊的委員會是「調查委員會」。基本法第44條規定:
(1) 聯邦議會有設置調查委員會之權利,經議員四分之一建議,並有設置之義務,調查委員會應舉行公開會議聆取必要證據。會議得不公開。
(2)
證據調查准用刑事訴訟程序之規定。書信、郵政及電訊秘密不受影響。
(3) 法院及行政機關有給予法律及職務協助之義務。
(4)
調查委員會之決議不受司法審查。但法院對調查所根據之事實得自由評價及定斷。」
聯邦議院也有任命軍事專員的權利,以協助聯邦議會行使監督政府之權力。
聯邦議院及其委員會有權要求聯邦政府任一成員出席其會議。
Ⅲ 德國議會是幾院制
兩院制
德國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
聯邦議院行使立法權,監督法律的執行,選舉聯邦總理,參與選舉聯邦總統和監督聯邦政府的工作等。
聯邦參議院參與聯邦立法和對聯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響,維護各州的利益。
Ⅳ 有關德國政體的詳細介紹
政治:《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於1949年5月生效。1956年、1968年曾作過較大修改。1990年8月兩德「統一條約」對《基本法》某些條款又作了適應性修訂,10月3日起適用於全德國。《基本法》規定,德國是聯邦制國家,外交、國防、貨幣、海關、航空、郵電屬聯邦管轄。國家政體為議會共和制。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議院行使立法權,監督法律的執行,選舉聯邦總理,參與選舉聯邦總統和監督聯邦政府的工作等。聯邦議院選舉通常每四年舉行一次,在選舉中獲勝的政黨或政黨聯盟將擁有組閣權。德國實行兩票制選舉制度。
根據德國《選舉法》規定,凡年滿18周歲的具有德國國籍的公民都有選舉權,每位選民擁有兩張選票。第一票用於選出選民所在選區的議員候選人,並根據簡單多數原則,由獲得選票最多的人當選。選民的第二票用於選舉政黨。各黨獲得第二票的多少將決定其在聯邦議院中擁有席位的比例,對該黨能否上台執政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參加聯邦議院的各黨議員分別組成議會黨團。聯邦參議院參與聯邦立法和對聯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響,維護各州的利益。按各州人口比例由各州政府指派3~6名州政府成員組成參議院,共69席。議長由各州州長輪流擔任,任期1年,總統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代行總統職務。聯邦政府由聯邦總理和聯邦部長若幹人組成,聯邦總理為政府首腦。聯邦憲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機構,主要負責解釋《基本法》,監督《基本法》的執行,有16名法官,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各推選一半,由總統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長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輪流推舉。此外設有聯邦法院(負責民事和刑事案件)、聯邦行政法院(負責一般行政司法案件)、聯邦懲戒法院(負責公職人員違紀案件)、聯邦財政法院(負責財政案件)、聯邦勞工法院(審理勞工案件)、聯邦社會法院(審理社會福利糾紛)和聯邦專利法院(審理有關專利問題的案件)。各級法院設檢察機關,任務是對違法、犯罪提出起訴,但不受法院的管轄,不幹預法院的審判工作,也不獨立行使職權,而受各級司法部門的領導。聯邦行政法院設聯邦最高檢察院,由聯邦檢察長和數名聯邦檢察官進行工作。德國的政黨有:德國社會民主黨、聯盟90/綠黨、基督教民主聯盟、基督教社會聯盟、自由民主黨、民主社會主義黨、德國的共產黨、共和黨等。 2005年5月12日,德國聯邦議院表決通過了《歐盟憲法條約》。
Ⅳ 法國和德國的政治制度有什麼不同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總統是虛位,沒有實權,政府首腦總理掌握著實權.法國總統也有一定的權力,總理也掌握實權,人們常把法國稱謂半總統制國家,它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共和制國家.
法國的政體是半總統制,這是一種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混合物。這一政體的建立與戴高樂的政治主張有密切的關系,戴高樂為革除第四共和國黨派林立、政治動盪、政府軟弱的弊端,於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國憲法,變議會制為半總統制。法國總統是國家權利的中心,憲法賦予總統一系列重大職權,除了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統帥軍隊、主持外交、發布咨文、頒布法律、監督司法等權利外,還擁有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和「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權力。總統直接由選民選舉,直接對選民負責。政府由總統任命,雖然政府也要對議會負責,但議會的倒閣權受到嚴格限制,使政府對議會有相對獨立性,加強了政府的穩定性。
法國是典型的多黨制國家,黨派最多時達200多個。70年代中期以來,法國政黨逐步完成兩極化過程,形成以保衛共和聯盟(戴高樂派)和法國民主聯盟(吉斯卡爾派)為右翼,以法國社會黨和法國共產黨為左翼的四大黨爭雄,左右兩大派對峙的黨派格局。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總統)是虛位,沒有實權,政府首腦(總理)掌握著實權.
德國總統任期5年,總理任期4年。
德國總統是虛位元首,總理處於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地位。在實行半總統制的法國,總理則居於第二位地位,法國總統享有廣泛的權力。在法國,總理由總統任命,領導政府的活動,對國防負責,並確保法律的執行。總理有權提請總統任命政府成員。總理實際上須聽命於總統,起輔佐總統的作用。
Ⅵ 德國聯邦議院與參議院有何區別人員構成與職權的不同。
德國聯邦參議院是德國的一個國家權力機關,作為各聯邦州在聯邦中的代表,是德國聯邦制國家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聯邦參議院參與聯邦的立法和歐盟事務。聯邦參議院沒有選舉任期,是一個連續的國家權力機關,黨派比例隨著各州議會的選舉而變化;而聯邦議院則是一個不連續的國家權力機關,每4年重新選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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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德國聯邦議院選舉制度是怎麼樣的
德國24日舉行聯邦議院選舉,來自42個政黨和社會團體的候選人將角逐聯邦議院至少598個議席。選舉後將產生新政府。
聯邦議院是德國的立法和政府監督機構,通常每4年舉行一次選舉。目前,德國約6150萬公民擁有選舉權。選民通過選出青睞的「人」和「黨」來決定國家未來政治走向。
聯邦議院選舉選票由兩部分組成:第一票和第二票。前者選人,後者選黨。
第一票列出的是某一選區競爭「直選議席」的候選人名單,參選的是各黨派推選的個人代表和一些獨立候選人。誰在這一投票中得票最多,誰就直接獲得一個議席。全德共分299個選區,每個選區都會選出一名代表進入議院,議院法定598個議席中一半席位人選由此確定。
第二票,選民要選出最符合自己期待的黨派。這一票的結果直接決定各黨派能否進入聯邦議院以及議院法定598個議席的分配,對最終誰能夠上台執政至關重要。
德國現行選舉制度對參政資格設有門檻,只有第二票得票率跨過5%這條線的政黨才能進入聯邦議院。對於所有符合條件的政黨,將按照特定方法計算出它們分得的議席總數。第二票得票數越多,應得議席數量就相應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選舉常出現的情況是,一些黨派在第一票獲得的「直選議席」多於其依據第二票結果應得的議席總數,而「直選議席」須全部保留,因此產生「超額議席」並導致實際議席總數超過法定規模。
為確保執政穩定性,執政黨或執政聯盟在聯邦議院擁有絕對多數議席是必要條件。不過,根據現階段德國選舉制度和黨派發展狀態,很難出現單一黨派在選舉中獲得絕對多數議席的情況。選舉結果出爐後,得票率居前的政黨會嘗試接觸,商討組建執政聯盟的可能性。決定共同執政的政黨在相關談判中將確定新政府施政綱領和內閣各職位歸屬等問題,並最終出台一份聯合組閣協議。
總理人選是組閣談判中需要確定的重要問題之一。相關政黨就此達成一致後,新一屆聯邦議院會將總理選舉提上日程。在程序上,總理需由總統正式提名,議員進行投票表決。由於執政一方擁有絕對多數議席,其總理人選一般都能順利通過投票。
當組閣相關問題都得到落實後,新政府將開始著手落實競選承諾,帶領國家步入下一階段發展。
Ⅷ 德國聯邦議會的三項職責
《基本法》規定,立法權由議會行使。聯邦德國議會實行兩院制,聯邦議院立法職權主要是:提出和通過法案,監督法律的執行。聯邦參議院立法職權主要有:提出法案,審議聯邦議院通過的法案,行使立法否決權。
依據《德國聯邦基本法》、《聯邦和州預算基本原則法》、《聯邦預演算法》、《聯邦促進經濟穩定和發展法》,預算審議權是議會最主要的權力,具體體現為「三讀」審議和兩院通過方式。每年9月聯邦議院一讀政府提交的《預算草案》始,議會行使審議權。預算草案經預算審查小組審查後遞交預算委員會,並公開聽取相關機構、社會團體、審計部門和專家學者的意見。11月,預算委員會完成審議建議書提交聯邦議院大會,作為二讀、三讀依據,聯邦參議院在二讀前對預算提出意見。二讀時對各項預算討論,逐項表決,並制定修改法案的議案和決定。三讀全面審定預算草案和預算規劃,最終形成預演算法案。聯邦議院通過預演算法案後交聯邦參議院,如有異議,則通過議會兩院協調委員會協調通過。預演算法案一般可於次年1月1日生效。
德國聯邦議院的職能之一是監督政府。聯邦議院的目的在於:制止政府濫用權力、促使政府闡明工作、督促政府改善工作。議會監督主要為政治、法律和財政監督。政治方面的標準是公眾和政黨的政治觀念和政策。法律監督是依據法律規定,檢查政府工作是否合法。財政監督則通過撥款程序,審計和檢查政府各部門使用公款是否經濟和符合法定目標。
聯邦議會無直接人事權,但依《基本法》第54條規定,聯邦總統由聯邦大會不經討論選舉產生。由聯邦議院議長召集的聯邦大會,由聯邦議院議員和同等數量的各州議會根據比例選舉產生的州議員組成。獲得聯邦大會成員過半數票者當選為聯邦總統。依據第63條規定,根據聯邦總統提名,由聯邦議院不經討論而選舉產生聯邦總理。獲得聯邦議院過半數票者當選為聯邦總理。當選人須由聯邦總統任命。
Ⅸ 德國政府的組成
【探人性的路線圖 】
人性何來?欲將何往?以我86歲的經驗和史書知識,及耳聞目賭許多現存、出土古跡等,可認定人類之始,是從粗野、愚昧、迷信、自私、弱肉強食的獸性走來,進化到奴隸制、封建制社會時,以國王和家長專制式形成,並用撕殺、戰爭、篡奪等手段,達到勝者為王敗者為賊的朝代更迭,皇權的至高無上,享樂威福的極至,拉大了不平等的矛盾,無怪才會「引 無數英雄競折腰」,世界無序無理的一盤散沙性,割據、吞並、爭霸、黷武···,各自為是,各為其政,自私自立多,正義者少,但距獸性漸遠,有些文明古國已漸升華了道德、法律和創造力,社會財富漸增,人口密度加大,人們為了和諧交往和安定生活,勢必產生道德規范,隨後擇其重點產生了國家公權的強製法律,當然那時法律也是由國王及其 團伙摻入私利制定的,並多由國王以言代法,嚴刑峻法只對臣民,獨尊皇權,所以列寧說「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是有道理的。
發展到近代,各國的文明法制和民主革命雖已俱興,但還無世界機枸協調管理,仍是各自為是,群雄割據、殖民入侵、弱肉強食的舊格局,所以就有人利用「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硬用在人性激情的邪路上,如「二戰」的納粹黨希特勒,自認為是「高等人民」,要統治殺害「低等分子」,打著「需要和平」的口號,窮兵黷武,以坦克大炮入侵別國,大開殺戒,以圖霸權。還有日本法西斯,打著「大東亞共榮」的幌子,實則用軍隊持刺刀、大炮等,瘋狂的血腥屠殺別國人民,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無惡不作,道德喪盡 。這些不顧人道和名聲,只靠武力征服他人的瘋子們,即不看歷史車輪的前進方向,也不懂「得人心者得天下」的真理,更不懂人間道德和正義,這種不分人與獸性的胡為,必遭絕大多數人的痛恨,其結果都是身敗名裂,遺臭萬年,永被釘在了恥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
這種人間悲劇,因有了聯合國這一世界組織,而漸驅盡黎明前的黑暗,那種毫無人性的踐蹋人類的獸行,已漸行漸遠,即便還有不顧人性道德的少數恐暴分子及其團伙,打著宗教外衣,破壞正規教義,編造離奇的謎信,製造恐怖、暴力排他等事件,達其享威福的天堂夢,註定不會得逞,很快會消失在全人類的汪洋大海中。
總之人性從蒙昧、自私、弱肉強食的獸性走來,向著文明理智、道德法治、科學創造、公正、民主、和平的方向走去,也可說是由只重利己向公平利眾發展了去,這條清晰的路線大家能認同嗎?知昔、明今、預未來,人類進化至今,整個社會尚無統一道德明文推廣,也無有力的法律來懲辦,還是軍事對壘、武備競賽、挑釁威脅、戰亂頻仍的局面,聯合國誕生70多年依舊,很不適應當今變化了的新形勢,經濟一體化、一帶一路 、網路地球村···,人心所向,急待改革與時俱進,所以總在前方有個眾望所歸地理想,牽引大家嚮往那永無戰亂、無貧困、無迫害、無驚恐、無不公正,基本心平氣和的社會歸宿,要達此目的整個社會應是:在全球范圍內,由多數公民真實意志表決的世界統一法律,能公正有力的執行且法務獨立。最好本著「法律你我他,共同來約法,誰犯甘受罰」的精神制定,才感「自由」。大家對此認同嗎?要想實現這一條,必須做到軍武「同步、同比瘦身法」:(一),就是我向聯合國秘書長寫出無數建議的:由秘書長向全體提議,對各國殺人武器 ,除警、法、維和等必要部門保有外,其餘一律實行各方易接受的,誰也不吃虧不佔便宜的「同步、同比例瘦身法」,先從禁產禁購銷始,交叉監督,約法執行,定期公布,大家對此還有好法嗎?(二),還需提早推廣人類統一道德,因為人非禽獸,是要臉面重榮辱的,故以道德提高全人類的覺悟,避免各為其是,為世界永和平鋪路 ,初擬道德標准如下,歡迎批評達共識。
一,道德定義:凡一切不圖報償的公正利他利眾的科學思想和言行,都是道德的,光榮,提倡。凡一切和理、法利己也利人利眾的事業,是人生應盡職責,必做,戒懶。凡一切非理、法損人損公利己(或不利己)的非科學思想和言行,都是缺德的,可恥,禁忌。
二,道德界定:道與德倆范疇,道是站在平等基礎上的講道理,其評判標準是人民法律;道似人人必行的唯一軌道,凡出軌善的科學思想和言行就是美德,凡出軌惡的非科學思想和言行就是罪、錯。
三,道德范疇:「人類之愛」。
盼同志們能把此文傳到聯合國去。 平和的老頭2018年1月盧建申
中國。天津
Ⅹ 德國英國法國三個國議會各有什麼作用謝謝
英法:立法權、財政權、行政監督(監督政府)
德國:立法權、對政府的控制權(德國聯邦議院認為議會應該控制政府,而不是監督政府)、選舉權(參與選舉總統和總統提名的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