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務員培訓原則的關鍵是什麼
公務員培訓原則的關鍵是:按需施教原則
公務員培訓的原則有:
①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
②學用一致的原則;
③按需施教的原則;
④講求實效的原則。
其中關鍵是按需施教原則。
『貳』 德國在公務員的教育重點是什麼
首先,在對公務員的管理法律上,德國聯邦政府制定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德國公務員法》,同時也針對聯邦政府的公務員,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各州則有權力在聯邦法律的基礎上,根據本州的實際需要,制定對本州政府公務員適用的公務員管理辦法和細則性的法律。
其次,德國公務員管理機構的設置也體現了分權制的特點。對於聯邦政府來說,公務員的最高領導機構是聯邦人事委員會。該委員會在聯邦內政部設置辦事機構,具體負責聯邦公務員的人事管理工作。此外,在政府各組成部門內部也設立執行性人事機構,負責各部委公務員的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考核等執行性業務。對於各州政府的公務員來說,主要接受各州的人事委員會和執行性人事業務機構的管理,既受統一的聯邦公務員法的調整,同時也主要接受州公務員法的約束和管理。
再次,德國公務員的教育培訓機構主要是各個級別的行政學院和行政管理專科學校。對於具有嚴格的行政專業要求的職位,行政學院或行政學校都要對公務員在就職前進行職業培訓(也稱職業教育)。一般來說,德國聯邦政府有著自己的行政學院和行政學校,如德國斯派爾的國家行政學院,布呂爾的聯邦公共行政研究院和聯邦行政管理專業學校,以及該院在地方上設立的分院。其他地方各州則一般都設有本州的行政管理專科學校,主要負責本州公務員的培養和培訓工作。
『叄』 公務員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公務員培訓分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機關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
通過種種形式,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公務員進行的政治理論、文化知識、科學技術、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是公務員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參加培訓既是公務員的權利,也是公務員的義務。
培訓要求
國家為提高公務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對公務員進行各種知識更新、理淪訓練和技能培養。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國家管理愈益現代化的今天,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對公務員的培訓。許多國家除建立正規的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外,還在各類大學里設置公務員進修班、專修班,或在政府機關內部設立短訓班,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我國對公務員的培訓包括對新錄用人員的初級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資格培訓,對轉換工作崗位的公務員的崗前培訓,對在職公務員進行更新知識的輪訓。國家公務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存入公務員檔案,作為其任職和晉升職務的依據之一。
『肆』 歐盟公務員的職責
一、歐盟公務員體制的基本情況
(一)公務員隊伍較為龐大
歐盟各個成員國的公務員隊伍一般都比較龐大,例如荷蘭有1600多萬人口,可作為勞動力的人口為650萬,其中90萬人是公務員。形成這種現象大致有三個原因,一是歐盟各國政府經濟、社會管理職能的需求不斷增長,尤其是社會保障事務的增多,導致政府機構膨脹,人員眾多;二是歐洲各國長期以來實行公務員終身制等制度,使公共部門效率低下、人浮於事,客觀上增加了對人員的需求;三是歐洲各國公務員涵蓋的范圍較為廣泛,總量上看人員較多,如德國除政府各部門官員外,學校、郵局、鐵路等公共服務部門的從業人員均屬公務員。
由於特殊的地緣、政治、民族關系等原因,比利時有三個語區(法語語區、荷語語區、德語語區),三個大區(弗拉芒大區、瓦隆大區和布魯塞爾首都大區),聯邦、語區和大區政府職能重疊、相互牽制,可謂歐盟國家中行政體制最復雜的國家,因此,比利時公務員隊伍龐大的問題尤為突出,公共部門的從業人員高達人口總數的1.5%。
與成員國的情況不同,歐盟自身機構一般層級較少、機構輕靈、職位設定合理,目前總共只有3.2萬名公務員,僅相當於奧地利首都維也納一個城市的公務員數量。
(二)公務員普遍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歐盟各國公務員按照不同的標准有較為細致的分類,各個國家根據自身情況分別設立了不同的公務員類別進行管理。在目前權力上移(部分中央職權移交歐盟)和權力下放(部分中央職權下放到州、省、市等地方政府)的背景下,大多數國家一般將公務員分為國家公務員、地方公務員、教育系統公務員、公立醫療機構公務員、軍隊系統公務員等類別,按照不同的標准進行管理。
在劃分類別的基礎上,歐盟各國公務員一般都劃分為不同的等級。如比利時公務員按照學歷高低分為4級,即A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B級(大專學歷)、C級(高中學歷)、D級(高中以下學歷),從高至低分別從事管理、執行、文秘打字、工雜等工作;西班牙將公務員由高到低分為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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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共30級。各國一般針對不同等級的職位制訂職級規范和管理規定,作為考試、任用、升遷、工資、考核及人事行政管理的依據,實行分級管理。例如荷蘭中低級公務員由各部委自行管理,高級公務員則由高級公務員局管理。
(三)公務員管理的法制化程度高
歐盟國家法制化程度普遍較高,各國法律體系較為健全,對公務員管理也形成了一整套法律規范。一方面,一些歐盟國家針對公務員的管理制定了類似《公務員法》、《反貪污賄賂法》的專門法律,例如法國制定了《公務員總章程》、《公職人員地位法》,德國在聯邦一級有《聯邦公務員法》、《聯邦公務員晉級晉職法》,各州有各自的公務員法,做到公務員管理的各個環節都依法進行。另一方面,公務員作為社會公民,政府對其管理的各項規定散見在有關法律法規中,例如法國頒布的《繼續教育法》即對公務員的培訓進行了詳細規定,德國的《聯邦薪水法》對公務員的工資待遇作了規范。歐盟國家還制定了較多的監督法規,對不同類型的官員制定了不同類型的行為准則,這些法規准則起到了規范公務員從政行為的作用。
歐盟自身則頒布了《公務員手冊》,分9部分,對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考錄、職位晉升、辭退、工作環境、假期、薪金、社會保險、培訓、考核等方面做出詳盡的規定。《公務員手冊》的應用,使歐盟自身的公務員管理置於法規的嚴格控制之下,受到社會公眾的監督,整個體制公平、透明。
二、歐盟公務員管理的具體作法
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和完善,公務員制度在歐洲國家已經較為成熟,歐盟及其成員國在公務員管理方面表現出許多共性。
(一)公務員的錄用
歐盟以及各成員國在公務員的錄用上一般本著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基本程序是公布職位、自由報名、嚴格考試、擇優錄用。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過程公開、透明
歐盟公務員錄用的整個過程體現了公開、透明的原則。歐盟規定,公務員不經過公開招聘不能錄取,因此相關部門要在媒體和互聯網上公開每一個招考職位的招聘信息,對每一個職位所要求的知識結構、職業技能做出詳細而又具體的描述。有的國家要求,各部門錄用公務員的考試科目要在考試前6個月予以公布,以便報考人員進行准備。全部考試結果要在媒體上公布,未被錄用的人員,可以查詢錄用過程,如發現劣於自己的人被錄上,可以提出申訴。
2、貫徹「人人平等」原則
歐盟及其成員國在公務員招考過程中,堅持「人人平等」原則,一般不對外貌、身高、體重、膚色做出限制性規定,各成員國公民只要符合報名要求即有機會通過考試進入公務員隊伍。考試過程杜絕「人情」等非正常因素的干擾。以歐盟為例,歐盟嚴格規定任何歐盟官員不得寫推薦信,應試人員也不得與評審員接觸或聯系。筆試實行匿名閱卷,由兩套人員分別評判。面試大多由多人組成的考試委員會評判。筆試、面試成績還要結合個人資歷、學歷、品行和健康情況來最終鑒別優劣。這些制度規定,充分體現了歐盟及其成員國在公務員錄用方面堅持的「人人平等」原則,使招錄的整個過程較為公平。
3、充分競爭
歐盟及其成員國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內容上精心設計,盡可能使考試真正反映一個人的綜合素質和對崗位的適應性,保證充分競爭。歐盟和大多數成員國均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實行閉卷,測驗個人文字、分析、思維能力。面試通過主考人(委員會)和報考人面對面的接觸,發現個人的思維能力、教育程度、學術水平、實際能力、性格和機敏程度。筆試和面試的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知識測驗,包括寫作、法律以及財政、經濟、地理等內容;二是智力測驗,通過智力測驗發現有發展前途的人員;三是針對具體職位進行的技能測驗。
值得關注得的是德國公務員考試沒有筆試,但面試環節卻有一定的特色。德國公務員面試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30分鍾,由考生進行自我介紹;第二階段是角色展現,通常是角色扮演或團隊談話;第三階段是面談,由考生向考官談出自己對於報考職位的理解和就任打算。無論採取何種形式的考試,這些考試都體現了公務員考錄的「充分競爭」原則,其考試內容,考察方式均較為科學合理。
『伍』 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特點和中國公務員制度的異同點有哪些好評伺候
一、西方各國公務員錄用制度的特點
(一)民主參與
公民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擔任國家公務員。許多西方國家的憲法和法律都明文規定了公民的這種權利,並且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加以保障。例如德國的《基本法》明確規定:「所有公民都有按照其能力與成就,依據法律規定擔任官職的權利」。美國的《文官制度法》規定:「任何一級官位都對考試成績優秀者開放」。日本的《國家公務員法》規定:「一切官職都對考試成績優秀者敞開大門」,其第』』條規定:「一切職員的任用,都應依照本法律和人事院規則的規定,根據其人考試成績、工作成績以及能力的其他實證來進行。」第)條規定「:錄用考試對於具備人事院規則規定的報考資格的所有國民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進行」。許多西方國家的法律還規定對阻擾公民行使這種權利的人進行懲處,以保障公民這項權利的行使。
(二)平等競爭
公民有平等的權利參加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考試,在平等的條件下競爭,在平等的條件下被擇優錄用,不得由於性別、種族、出身、黨派和家庭背景等因素而遭受歧視或享受特權。如美國的《文官制度改革法》規定:「保證人人機會均等,經過公開的競爭性考試,只根據能力、知識、技能來決定錄用和提升」。日本的
《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國民不分民族、信仰、性別、社會身份、家庭出身、政治見解和政治所屬關系,在本法面前一律平等。」德國的法律規定:所有公民都有「依據法律規定擔任官職的權利;一律平等,不得有任何歧視或區別」。法國的法律也規定了實行「平等原則」,對於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所有公民一律平等對待,不分性別、出身、信仰、哲學觀點和政治面貌,都以實際水平和品行作為錄用的標准。
(三)信息公開
國家公務員的招考、考試、成績和錄用,都是公開的。報紙、電視台和電台要公開發表或廣播,讓全社會的公民都知曉,爭取最廣泛的人報考,在最廣泛的范圍內選擇優秀人才。在招錄公務員之前,美國不僅在報刊和電視廣播中公開報道國家公務員的報考事項,而且聯邦政府在全國設立一百個「職業情報中心」。八百個免費的「熱線」電話號碼,供全國各地報考者使用,詢問有關公務員報考、考試的事宜。日本規定,考試公告必須寫明考試的職務、責任、待遇、報考資格、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和考試的科目,按政府各部門的特點和要求由法規統一規定。為了方便報考國家公務員,日本政府人事院在各地舉行很多次「考試說明會」,僅初級考試的說明會平均每年就舉行$+#次。為了保證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公告迅速發到全國各地,日本的《國家公務員法》規定「:拖延或扣壓考試公告者,處一年以下徒刑或三萬日元以下罰款」。由於真正實行國家公務員的考任公開原則,日本每年報考國家公務員的人數達到六百多萬人。
(四)競爭擇優
西方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競爭分為兩種,一種是「非公開競爭考試」,全部報考者中的合格者都被錄用;另一種是「公開競爭考試」,是在少數合格者當中再選擇成績最優秀者錄用。隨著報考人數的增多,許多國家採用第二種競爭性考試,以求選擇最優秀的人才。例如,日本"!#!年度的公務員考試報考者共有$%&%!#人,合格者』%&$』人,錄用者只有"$(&(人,錄用者只佔報考者的$)%*。其中高級考試的錄用者更少,如在"!+"年的國家公務員高級考試中,報考者(,##,人,合格者"$%"人,合格者只佔報考者的$*。其中錄用者%&+人,只佔報考者的")%*-".(/#$)。"!+#年度0到"!++年$月末1,報考高級考試的人數是$』$,+人,合格者"%!%人,錄用者",$人,被錄用為公務員者只佔報考者的千分之三點一。-"(./"』)競爭擇優還體現在被錄用的公務員的文化水平上。"!+#年的日本,國立大學教職員中,大學畢業者占!!)"*;中學教職員中,大學畢業者占!+)&*;醫療工作者中,大學畢業者占",,*;研究機關的人員中,大學畢業者占+#)%*0包括輔助人員、行政人員1。研究所的所長、醫院的院長、學校的校長和事務次官中,大學畢業生占!!)
(五)考任為主
西方各國公務員的錄用制度主要有四種: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選任制適用於政治領導人,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兩類。委任制適用於長官的助手和秘書等輔助人員,目的是能與長官密切合作。聘任制適用於在社會上有一定名望的學者專家,他們有公開著作,公眾了解他們的水平。考任制是適用范圍較廣的任用制度,被大多數國家採用。它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錄用,最廣泛地羅致優秀人才擔任領導和
業務職位。在美國,考任制的適用的范圍和對象約占+&*的公務員,只有"&*的公務員不採取考試任用的辦法。
(六)通專標准
如何通過考試來擇優,西方各國的標准和做法不盡相同,主要有兩種不同的傾向:一種是以英國為代表的「通才」標准,一種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專才」標准。所謂「通才」標準是在考試選拔中注重應考人的一般教育程度、文學素養、掌握知識的多寡、以及綜合、推理和判斷的能力。據統計,英國歷年來助理次官以上的文官中,畢業於牛津、劍橋兩所名牌學校的人員比例為%,*左右,有時高達+,*,至於象常務次官這樣的最高級文官中比例還要大。所謂「專才」標准則注重應考人所具有的職務上的專業技藝,強調個人在某個領域中的一技之長,重視專家的地位和作用,並經常吸收專家學者參加領導工作。據統計,美國從弗蘭
克林·羅斯福總統到肯尼迪總統這$,多年中的+,,多名部長助理中,有一半人獲有碩士和博士學位,對所從事的學科領域均有精深的造詣。
二、我國公務員錄用制度的特點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四章對國家公務員的錄用做出了規定「:國家行政機關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國家公務員,採用公開考試、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備的標准擇優錄用。」
我國公務員制度是借鑒於西方的,因而其錄用制度中的一些特點也與西方基本相同,如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等,此處不再贅言。以下只是提出幾點我國公務員錄用方面與西方國家的不同之處。
(一)重實質平等西方國家公務員的錄用雖然宣稱是民主、平等的,但其形式平等多於實質平等,種族、民族問題的存在使得公務員錄用的民主、平等難以真正實現。我國則追求實質上的平等,如在對待少數民族公民和退役軍人報考公務員的問題上《,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指出:「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和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錄用國家公務員時,對少數民族報考者應予照顧。各級國家行政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時,對退役軍人應予照顧。-(.這種形式上的「不平等」反映出更注重實質上的平等。
(二)堅持「德才兼備」「德才兼備」是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斗爭中形成的被歷史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選拔和使用幹部的原則,也是我國公務員錄用制度需遵循的一點。其最突出的表現是,錄用公務員時,對報考者要從「德」和「才」兩方面去衡量,二者得兼,不可偏廢。具體來講,即不僅測試報考人員的文化知識和業務能力,還要考核其政治態度和思想品質。
(三)堅持「黨管幹部」《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四章「報考資格審查」第十四條規定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這是與我國的政治制度、政黨制度息息相關的,與西方國家要求公務員保持「政治中立」形成鮮明對比。因為國家公務員制度作為新時期的人事制度,仍然是黨的幹部人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務員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四)法規有待完善西方公務員錄用制度有著一套完整的法律規范保障。而我國有關公務員的錄用只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對其作了說明。除卻法律文件規格不高,效能有限外,具體的條文又多原則、多抽象,可操作性不強。
總之,西方各國公務員錄用制度的特點是民主、參與、平等競爭、信息公開、競爭擇優、考任為主和通專標准等,其發展態勢為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考試錄用方法「、專才」和「通才」標准互補互融和增加臨時雇員錄用。我國公務員錄用制度與西方各國公務員錄用制度的不同之處是重實質平等、堅持「德才兼備」、堅持「黨管幹部」。從對比中我們應看到:要結合國情,有選擇地借鑒西方經驗;嚴把「入口」關,提高公務員的整體素質;擴大考任制實施范圍;完善考試錄用方法和鏟除招錄中不合理現象等。
『陸』 西方國家的公務員制度具有哪些特點
西方公務員制度是西方國家在行政管理領域長期探索與實踐的成果。它的建立實現了全體公民進入政府工作和擔任官職的權利;它的成功運作開辟了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新時代,並成為人類文明寶庫中的共同財富。
現代公務員制度最早起源於英國,至今已有150年的歷史。公務員制度是西方國家政黨制度的直接產物:政黨輪流執政的結果,造成政府所有工作人員「與政黨共進退」,使政府工作經常處於一種不穩定的狀態,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支獨立於黨派之爭的穩定的業務類公務員隊伍。由於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產生有其相似的經濟、政治、文化背景,並且各國相互吸收和效仿,因此,各國公務員制度盡管有許多細微差別,但都具有以下共同特色,體現了現代西方憲政的理念和行政管理的法治要求。
1、實行分類管理。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普遍實行「兩官分途」,即將公務員分為政務類公務員與業務類公務員。政務類公務員實行任期制,由民選產生或由政府首腦任命,負責政黨政策在政府工作中的貫徹執行;業務類公務員實行常任制,多數通過考試錄用,主要負責執行政府的日常業務。兩者不得相互轉任。政務類公務員的產生和管理辦法與業務類公務員不同,兩者或者各自獨立適用不同的法律,或者在同一部法律中分別獨立規定。
2、保持政治中立。西方國家既要堅持「政黨輪流執政」,又要避免「政黨分贓」的腐敗現象,因而特別強調業務類公務員得保持政治中立:必須忠於政府,不得帶有黨派傾向和其他政治傾向,不得參與黨派活動,同時其管理也不受政黨干預。英國在公務員的內部紀律中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政黨和擔任政黨機構的官員,或為政黨從事政治活動」,「不得發表政治言論,表明自己的政治觀點,不得發表批評政府的政策和措施的意見」等。美國在1883年施行的文官制度法(亦稱《彭德爾頓法》)中規定:「文官在政治上必須採取中立態度,禁止參加競選等政治活動,禁止進行金錢授受」,「文官須忠實於政府,對現行政體和政治組織,不得產生懷疑」。日本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為政黨和政治目的謀求接受捐款及其他利益,或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這些行為」,「公務員不得作政黨或政治團體的負責人、政治顧問或有同等作用的成員」。
3、貫徹公開、平等、競爭原則。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源於近代西方國家民主憲政的思想文化基礎,也是在公務員制度中落實憲法規定的公民權的基本要求。該項原則體現在公務員制度的各個環節上。「平等」主要表現在不能有「與生俱有」的差別歧視,如家庭出身、性別、種族、政治信仰等,但對一定職位所需的技能、資歷、學識等資格條件,得普遍作出一定的要求,從而保證平等與競爭的有機結合。美國1979年施行的文官制度改革法規定:「保證人人機會均等,經過公開的競爭性考試,只根據能力、知識、技能來決定錄用和提升」。日本國家公務員法規定:「一切官職都對考試成績優秀者敞開大門」,「國民不分民族、信仰、性別、社會身份、家庭出身、政治見解和政治所屬關系,在本法面前一律平等」。
4、實行功績制。功績制強調的是實實在在的工作成績,而不是年資高低、親疏關系、黨派關系等其他因素。它要求必須按照公開考試的成績錄用公務員,必須按照工作的成績提升公務員。功績制體現了「任人唯能」和「獎優罰劣」的思想,實現了擔任政府職位「機會均等」的原則。德國公務員資歷條例規定:「公務員的錄用、任用、授職、提職、晉升,只能依據公務員的資格、勝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成績來決定」,「工作成績就是按照工作要求對公務員的勞動成果所作的評定」。美國文官制度改革法規定:「工作成績良好者繼續任職,工作成績不好者必須改進,工作達不到標准者予以解職」。日本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任用,依照本法和人事院規則的規定,根據考試成績、工作成績或者其他能力的考核結果進行」,「政府機關首長必須對所屬公務員的工作進行定期評定,並根據評定結果採取適當措施」。
5、保障公務員權利。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都很重視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利。公務員除享有一般公民的權利以外,還享有保障公務員身份的特殊權利,主要包括:就職平等權、合理報酬權、職業培訓權、帶薪休假權、辭職權、申訴權等。為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利,各國一般都在公務員制度的有關規定中對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規定,並設立專門的機構受理侵犯公務員權利的事宜,如英國設有「功績制保護委員會」、日本設有「公平審查委員會」、法國設有「對等委員會」等。此外,許多西方國家還建立了公務員工會,充當公務員的利益代言人,就公務員的權益問題與政府談判,如美國的聯邦公務員,就有三家工會組織。西方國家通過這種權利保障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行政長官濫用職權處分公務員的行為,維護了公務員的合法權利。
『柒』 形勢與政策論文 學習德國的職業教育,談談如何成為優秀的技術技能人才
[摘要]通過對德國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中取得成功經驗的研究,結合我國國情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實際情況,提出在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方面應加強的措施。
[關鍵詞]德國 高技能人才經驗啟示
一、高技能人才的概念
高技能人才是指「能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其本質特徵是具有專業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實際應用能力,即具有鮮明的實用性和實踐性;其規格特徵為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即具有明確的高層次性;其職業特徵是操作群體中的管理者——「高級藍領」,或是管理群體中的運行者——「應用型白領」,亦稱為「灰領人才」或「銀領人才」;其行為特徵是知識與技能的應用活動而不是機械地模仿和簡單地勞動,是在「應知」基礎上「應會」的智能性行為。因此,高技能型人才培養的目標要求是:既要掌握「必須夠用」的專業理論知識,又要掌握基本的專業實踐技能,關鍵是要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和全面素質。
二、德國在培養開發高技能人才方面的成功經驗
1.德國的傳統文化重視職業技能培養,人才評價不唯學歷
戰後德國第一位總理阿登納曾說過:「職業教育應該是全民族的事業。」在德國,職業技能教育非常受重視,能工巧匠頗受尊崇。包括德國前總理施羅德在內的許多成功的政治家和大企業家都是出身於手工業者,他們的職業生涯也大都是從技工開始,因此,技工職業在德國享有很好的聲譽。德國的人才評價體系並不盲目追求高學歷而鄙薄職業技能教育。德國除了27%左右的青年上大學外,絕大多數年輕人都選擇進入遍布全國的近萬所職業學校。通過職業教育來獲得基礎知識,培養實際操作應用能力,考核合格後取得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這樣才能有資格進入某個行業從業,就業後還有機會接受繼續職業教育。目前,德國有25%的19至65歲社會成員參與繼續職業教育。職業教育成了每個職工的終身教育,從而實現了培訓→就業→再培訓→再就業的循環往復。此外,德國許多大學也開設了職業課程,從而使許多大學畢業生在擁有扎實的理論基礎的同時也能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
2.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為高技能人才培養提供了制度保障
德國對教育的管理、監督、組織實施,主要採用立法的形式來保證。形成了一套內容豐富、互相銜接、便於操作的法律體系,為高技能人才培養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遵照德國聯邦《基本法》中對教育的條規,1969年,德聯邦政府頒發了《職業教育法》、《職業培訓條例》和《勞動促進法》,規定了職業教育的組織條件和經費,明確了要為職業進修提供幫助及學習期間的收入、待遇等問題。1981年,又頒布了《職業培訓促進法》,對職業教育的目標、年度職業教育報告、統計做出了具體規定。各州根據《基本法》制定具體法律法規,而且執法嚴格,力度大。國家規定,18歲以下的青年必須接受高中或職業教育,原則是未參加職業培訓就不允許就業,這樣保證了勞動力水平的提高。正是在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和強有力的執行保障下,德國實現了職業教育培訓的法制化,使職業教育培訓工作有法可依。
3.政府和企業共同承擔培養費用,為高技能人才培養提供了物質保障
德國政府將提高勞動者素質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任務來抓,規定了職業學校的一切經費由各州政府負擔,德國企業也將擁有訓練有素的員工作為企業生存發展的必備條件,都樂於投資職業教育並承擔學生在工廠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因此,德國職業培訓的費用是由政府和企業共同承擔的。政府利用國家財政資助職業教育發展,各職業學校全是公立性質,教師屬於國家公務員,校舍及學校的各種其他設施,包括電腦教學設備、實驗場地等也由國家出資建設。德國企業很重視人才培訓,除了成年人上崗前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外,對口學校的高中畢業生畢業後也要進行三年的學徒期培訓。由企業提供實習場所,支付輔導實習教師的工資,並發給學生每月500到800歐元不等的生活費。對在職人員的培訓通常採用帶職到高等學校學習、企業內部進修、有勞動總署組織並付費進行專項職業技能培訓等。德國每年為職業培訓花費約200億歐元,相當於國民經濟中工資薪金數額的3%。這筆費用基本上由企業負擔,與此同時,國家公共資金為職業學校籌資約80億歐元。目前,德國在重新考慮改善職業教育經費的籌措措施,包括通過增加財政預算強制措施、向終身教育政策傾斜等。國家對接受職業培訓的企業在稅收上給予各種優惠。2002年,國家共拿出8000萬歐元專款補貼小企業的培訓項目。凡是企業因職業教育投入的一切費用,都可作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投資計入成本;企業由於為社會提供一定數額的學徒崗位,還可向政府申請一定數額的補助。
4.堅持供需雙方緊密結合、理論實踐密切聯系的「雙元制」職業教育
德國推行的「雙元制」職業教育,是德國在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中一項十分成功的制度。德國法律規定「凡初中畢業不再升學的學生,就業前必須接受二年半至三年的雙元制職業培訓。」企業不得接收未經培訓的員工,未經培訓的員工不能上崗,已成為僱主、雇員的共識和行為規范。目前,全德2/3以上的就業人員接受過雙元制職業培訓。「雙元制」教育密切結合了供需雙方要求,在德國社會市場經濟條件下,職業教育的供需結合是在科學預測的基礎上,通過職業咨詢、合同簽約等手段來實施的。需要接受雙元制培訓的學生,早在畢業前就向各有關部門及企業咨詢。咨詢是雙向的,既指導學生選擇企業,又幫助企業選擇學生,這種雙向選擇的結果在學生參加雙元制教育前以合同的形式加以確定,保證了供需雙方的緊密結合。職業學校和企業共同制定學員的教學培訓計劃,企業會根據市場發展需要來決定培訓內容,使學員培訓從一開始就同市場需求密切結合起來。「雙元制」教育強調的是理論和實踐密切結合,接受培訓的學員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在校學生,又是企業員工。學員每周1~2天到學校上課,其他時間在企業實習。其中,學校著重教授專業課和文化基礎課等理論教育,企業著重實際操作訓練,兩地都設有演示車間、實訓車間,學校甚至部分接受實際生產訂單,利用培訓車間承擔實際工程項目,使學員從入學起就開始直接接觸今後工作的環境,實現了理論和實踐的相互滲透。
5.德國企業成為培養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動力
德國的企業非常重視人力資源開發,他們普遍認為,人力資源的規劃和培訓是企業的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對人才培養,培訓的投資就是對公司未來發展的投資。人力資源是企業的寶貴財富。在德國的技能人才培養中,企業培訓起著主導的作用,職業學校只起著配合和服務的作用。而他們的企業培訓,則又分為企業內培訓和跨企業培訓。企業內培訓可分為五大類,一是工業教學車間培訓,這是企業內培訓中質量最高的培訓,多數在主要或大型企業中進行,其主要特徵是培訓與生產過程分離。二是非系統的工業培訓,主要在中小型企業中進行。其主要特徵是培訓與生產過程聯系密切,大都在生產車間中進行。三是傳統的手工藝培訓,其主要特徵是培訓與生產過程聯系最密切,教學全在生產現場進行。四是辦公室和服務業的系統培訓,通常由大企業或行政機關負責,其主要特徵是把職業學校的理論教學與企業或行政機關的實踐培訓聯系起來;增加與實踐相關的理論知識的教學比重。五是辦公室和服務業的非系統培訓,主要在中小型企業和辦公室進行,其主要特徵是通過實地操作來學習。跨企業培訓是由若干個企業聯合起來進行培訓,也有一些地方當局參加的,一些職業學校的教學車間也用於跨企業的培訓。跨企業培訓在各職業領域中的分布很廣,而且佔有一定的比重。在具體的培訓方式上,各企業都結合自身的實際作出選擇,決定採用何種方式。
高技能人才在德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德國工人眼裡,所有的產品都是藝術品」,他們精湛的技藝和優秀的職業操守為德國企業在世界上開具了一張「信譽」保證書,同時也在德國經濟高速發展史上創造了不可忽略的功績。工業是德國經濟最重要的支柱,有800萬人在工業企業中工作。德國最重要的工業行業是汽車製造業和電子工業。其中汽車製造業包括了77.7萬職工,創造了2270億歐元的營業額;電子工業包括88.6萬職工,創造了1520億歐元的營業額。因此,可以說技能型人才在德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正是在大量既具有理論基礎又具有豐富精湛的實際操作經驗的高技能人才的支持下,德國企業產品成為了高品質、高水準的代名詞,為德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德國經驗對於推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技能人才培養帶來的啟示
相比德國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工作,目前我國的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乃至整體社會觀念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隨著全球製造業向中國大規模轉移,許多企業發現,專業技術人員好找,但高技能人才難覓。一些企業花大量外匯從國外引進了先進設備,由於缺乏高級技工、技師和高級技師,生產出來的產品嚴重「走樣」。高技能人才擁有量是影響製造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目前,高技能人才短缺已成為制約我國製造業發展的「瓶頸」。
據統計,截止到2005年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級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3685人,約占技能勞動者的8.3%,高於全國5%的水平,但與國外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在現代製造業比較發達的德國,高級技工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則佔到40%。高技能人才的缺失已經成為制約現代製造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而這種缺失很大程度上源於「重學歷、輕技能」的傳統觀念,以及學歷至上的人才評價體系,使技能型人才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他們的勞動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在製造業發達的德國,技能型工人不僅從社會地位到薪酬收入都體現出社會對他們的充分尊重,不僅許多在設計生產一線的碩士、博士都通稱為工人。同時,在德國,技工的月平均收入略超過德國人的平均收入水平,大約為2500歐元,而且有很多晉升機會。而在中國,「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觀念依然存在。此外,我國目前的職業教育體系依然保留了計劃經濟的特質,與德國系統化、規模化和制度化的科學培養體系相比,目前,我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專業及課程設置沒有能夠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進行規劃,有較大盲目性,專業設置和教學內容嚴重脫離實際,跟不上製造業快速發展的需要。無法滿足現代製造業快速發展的需要,也成為高技能人才匱乏的重要原因。
借鑒德國經驗,為開發區今後的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工作帶來如下啟示:
1.要充分認識到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當今世界,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科技成果要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應用就需要有大批高技能人才,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作為首都面向國際市場的高端產業園區,集中了電子信息通信、生物技術與新醫葯、汽車、裝備製造等現代產業,對高素質的技能型、應用型人才的需要就更加迫切了。可以說,培養開發大量能滿足企業需要、適應市場變化的高技能人才是北京開發區實現長遠發展的必須條件。
2應根據企業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確定和調整技能型人才培訓內容
在培養高技能人才的過程中要重視企業和學校的信息溝通,人才培訓內容方面要充分考慮企業生產需要,適應市場的發展變化,及時調整完善培訓培訓內容,根據生產工藝需要增加新工種、新技術、新工藝的培訓內容。在培訓結束後,也應及時了解培訓後在企業的實際應用情況,便於學校更好地調整教學內容。
3.進一步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建立有力的激勵機制
企業在進行人才評價時不應「唯學歷,輕技能」,要不斷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價值地位,提高他們的工薪待遇,建立完善鼓勵技能型人才鑽研技術業務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他們的聰明才智,增強他們的職業榮譽感、自豪感和責任感,為企業發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貢獻。
4.要為高技能人才培養創造良好的輿論導向和社會成長環境
在開發區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的開展過程中,為技能型人才培養創造良好的輿論導向和成長環境,以企業為主體,開辟高技能人才培養的多種途徑,力爭使技能型人才短缺問題得到逐步改善,培養出更多的優秀技能型人才,為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製造業的發展提供堅實的人力資源保證。
5.積極促進集理論、技能、師范於一體的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建設
逐步改變目前職業教育教師理論強於實操技能的狀況,發現和培養既懂理論又有技能、既懂專業又有知識面、既會管理又善於協調的新型技術型應用型人才來從事職業教育。同時可以調動企業資源,通過客坐教師等形式聘請在工作中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的人士來為學生授課,使人才培訓更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
『捌』 比較中外公務員制度,可以從哪些方面入手寫一篇畢業論文
國家公務員制度(又稱文官制度)源起英國,是在蘋除封建君主的思賜官職制和旱期資木主義的政黨分肥制的弊病後建立起來的以公7 f=考試、擇優錄取為特點和以功績制為核心的公務員制度。這一制度產生後酉方國家紛紛效仿井普遍推行。中國1993年10月1口頒布《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至今已基木完成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下作,取得了較大的成績和實效。研究比較不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內容和形式,探尋中外公務員制度的基木特點、運作方式和發展趨勢等,對於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中國公務員制度具有積極的意義。
、中外公務員制度的共同特點
(一)公開錄考,擇優錄用
英國招收公務員一律採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初級文官由各部按規定自行招考。中級文官的考試則由文官委員會的錄選局負責,分五個步驟進行:C1)統測。應試者按要求選題寫出論文。C2)能力考核。應試者就考核小組提出的各種問題進行討論,然後就解決某一問題的三、四個方案作出最佳選擇,少I`陳述理由,考核小組對應試者的能力、品質和性格作出估計。C3>答辯。在書而考試的基礎上進行答辯,以便考核小組進一步了解應試者對問題理解的深度和下作能力。C4>智力測試。應考者必須解決一此不熱悉的問題。(5)通過上述四部分考試的優秀者進行而試,通常由文官委員會主仃或
其他代表主持。最後,該局對應試者進行全而綜合評定,確定錄選者。
中國於1993年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國家行政機關錄用擔仃主仃科員以卜非領導職務的
國家公務員,採取公7 f=考試、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備的t,J、准擇優錄用。錄用程序:C1)發布公告。政府人事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公7 f=向社會發布招考公告。C2)報告和資格審查,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組織辦理報告審核,對報考者進行初步資格審查。C3)考試,錄用考試的方法是筆試、而試和特試。C4;錄用考核,考試後,對合格者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全而考核。(5)錄用,用人部「J根抓擬仃職位的要求,綜合評定應試者的考試、考核與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的一。
(一)嚴格考核,按績升降
中外公務員制度都十分汁重考核公務員的下作實績和才能。英、美等國都普遍重視下作成績和實踐能力,把下作成績的大小、好壞作為公務員升降的主要依抓,被稱之為功績制。英國公務員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的內容很廣泛,包括下作知識和行為,品格性情,下作責仃心與熱情,判斷力、創造力、可靠性等。考核委員會根抓各人平時成績記錄及材料加以評定,旱報大臣核定執行。考核結論對每個人的調薪提級有很大影響,因而是促使公務員努力下作、遵紀守法的一大杠桿。考核結果分為五等:特別優異者為A}甚為良好者為B,滿意者為C,普通者為D,不良者為E。
中國對國家公務員的德、能、勤、績進行全而考核,重點考核下作實績。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作為年度考核的基礎。年度考核先由個人總結,再由主答領導人員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見,經考核委員會或者考核小組審核後,由部門負責人確定考核等次。
(三)紀律嚴明,處分法定
國外公務員的紀律規定:C1>禁i1:參與政治話動。英國要求公務員在政治上必須保持中立,未經批准不能參加政治話動;美國規定業務類公務員不得參力}!政治話動。C2>禁i1_貪污受賄。酉方國家規定公務員必須拒絕仃何因公接觸的公眾或組織成員的禮物和報酬,不得利用下作便利貪污或侵吞公共財產。C3>禁i1_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酉方各國禁i1_公務員利用職權、政治手腕、金錢或其他行為為個人謀取私利。C4>禁i1:其他不道德行為。CS>限制公務員兼職及親屬從事有關下作。國外給r公務員的紀律處分:美國有撤職、停職、停薪、免職、重新分配和7 f=除;法國有警告、訓誡、從普升名的一中劃去、減薪、降職、調動下作、降級、強制退休、撤職和臨時解職處分。
中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國家公務員不得有卜列行為:(1)散布有損政府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政府的集會、遊行、示威等話動,組織或者參加罷下:(2)玩忽職守,貽誤工作;C3)對抗上級決議和命令;C4)壓制批評,打擊報復;(5)弄慮作假,欺騙領導和群眾;C6)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或者利用職權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C7)揮霍公款,浪費國家資則;C8>濫用職權,侵犯群眾利益,損害政府和人民群眾的關系;C9>泄露國家秘密和下作秘密;C10)在外事話動中有損國家榮譽和利益;C11)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賭博。
(四)汁重培訓,提高索質
新加坡的公務員可以到公務員進修學院,國內各部門和國外各種學校進行培訓。公務員進修培訓,肖先,要提出訓練計劃,少I`說明訓練的時間,需訓人數、需訓理由、訓練的層次,參加訓練人員的職等、教育資格和經驗、訓練後的仃用,BU往的國家、學校、預定出發的口期等。其次,要求受訓人員,要以全部時間從事訓練課程的研究;參加在訓練期間所舉行的各種考試;對出勤、行為和進步情形要能使公務委員會滿意;符合保證中所列規定等。再次,提出報告,受訓人員應於學完後一個月內向常務秘書和公務委員會提出受訓報告,在報告中要切實評鑒所接受的訓練和從訓練中所得的益處,參加訓練者必須對改進公務效率提出建議。
中國政府也非常重視公務員培訓。《條例》規定國家行政機關根抓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按照職位的要求,有計劃地對國家公務員進行培訓,公務員培訓貫徹理論聯系實際、學用一致、按需施
教、講求實效的原則。公務員的培訓分為:對新錄用人員的培訓;普升領導職務的仃職培訓;根抓專項下作需要進行的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國家公務員更新知識的培訓。公務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作為職務普升的依抓之一。
二、中外公務員制度的主要區別
(一)公務員的分類不同
酉方國家的公務員通常分為政務類公務員和業務類公務員兩大類。政務類公務員通常是指通過選舉或仃命產生,與相應政黨進退的政府組成人員以及其他政治性較強的職位的行政人員;業務類公務員通常是通過競爭考試仃職,政治上保持中立,無重大過錯,即在政府中長期仃職,少I`受一般公務員法規調整的公職人員。
中國不實行政黨輪流執政的多黨制度,所以國家公務員沒有政務類和業務類的劃分。中國國家公務員分為各級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的公務員和一般公務員。各級人民政府組成人員根抓組織法由各級國家權力機關選舉或通過決定產生,其仃期與相應政府每屆的仃期相同。政府換屆後,上一屆政府組成人員可在卜一屆政府中留仃,也可仃一般公務員。一般公務員通過考仃、調仃、委託等方式產生,其仃職不受政府換屆的影響,一般公務員通過法定程序也可轉子t.政府組成人員。
(一)政治要求不同
酉方國家規定公務員不得參與黨派斗爭話動,不得參與黨派競選,不得以黨派偏見影響決策。這種政治中立的規定,就是要求業務類公務員在執行公務話動中,對政黨政治採取公正超然的態度,藉以達到忠實地執行政府的政策、為政府服務的日的。同時,也保證了公務員隊伍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中國要求國家公務員堅持黨的基木路線,不搞酉方國家的政治中立。中國的國家公務員不儀可以參加政黨話動,而且應積極參與國家政治生話。在公務話動中應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用人標准不同
發達國家公務員制度用人的標准不盡相同,主要的區別是通才與專才。通才標准以英國為代表,是指在人才選拔中,強調教育程度,偏重對基礎理論和意識的測驗。通才型公務員數量最多,負責決策和答理下作,適合行政答管理的傳統任務。專才標准以美國為代表,強調專門技能和專業技藝,在考試中,側重專業性。無論是通才標准還是專才標准都有明H4V的局限性,特別是現代科學發展口新月異,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口益相互滲透,現代行政答理科學已從一門單純的學科變為一門綜合的學科。與之相適應,政府下作也口益走向專業化和綜合化的道路,英美兩國也汁意到兩種t,J、準的相互補充。
中國公務員制度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准,少手把德放在肖位。中國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堅持用德、才兩條標准選拔仃用公務員,少手且把堅定的政治立場和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肖位,既強調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又汁重下作能力和下作實績,即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四)服務宗旨不同
酉方國家以私有制為基礎,政府代表大則團的利益,公務員實際上是政府的雇員,因而公務員形成一個封閉性的獨立利益集團,可以組織下會為自身利益包括下資等問題與政府談判,進行討價還價。公務員的利益同國家的利益產生了明H4V的矛盾,由此造成公務員一方而代表政府執行公務,維護國家的利益;另一方而又為了公務員自己的集團利益而對政府施加影響。
中國政府是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不代表某一個集團或階層的利益,少手且也沒有特殊的利益。中國的公務員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密切聯系群眾,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同時,中國的公務員系統也不是封閉的系統,他同其它系統的下作人員,可以通過規定的程序和條件相互交流,不會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團。
(五)下資福利待遇不同
公務員的下資福利制度是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內在動力和基木保障。酉方各國為了穩定公務員隊伍,鼓勵他們更好地下作,也便於吸引精英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普遍實行較優厚的下資福利待遇政策。公務員下資基木能夠做到與企業同類人員持平,總水平高於企業。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勞動生產率的不斷提高,社會則富的口益增多,公務員的下資福利還會得到較大的提高和改善。而)』大發展中國家則力有限,多為專制統治,公務員隊伍龐大,公務員的下資不僅與同類人員相比低於企業,而且總水平也低於企業。
中國長期實行低下資高福利的分配政策。近幾年經過調資,公務員的收入大幅提高,但中國公務員收入總體水平仍然低於社會中等收入者。如,2000年度國家機關職下年均下資10024元,大大低於股份企業、私營企業和三資企業職下的平均下資(製造業10192元,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15486元,地質勘察業、水利答理業13064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電通信業16173元,金融、保險業21538元,房地產業15485元,社會服務業14544元,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業17883元,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業20299元)到2000年,我國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人均下資在巧個大行業之中的排名為第8位;即使是在兩次加薪之後的2001年,估計這一排名也只能提高到第5或第6位,離新加坡和香港所謂的高薪}d、准還有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