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聖經中說的法統和王統是什麼意思
摘要 (四)「聖約」內含獨特的「法統」
2. 為什麼說查理大帝是神聖羅馬帝國的奠基人 神聖羅馬帝國不是德意志王國轉變而來的嗎!這和查理大帝是神聖
你好!
神聖羅馬帝國的前身是法蘭克王國,查理大帝的父親丕平三世(矮子丕平)原是法蘭克王國梅羅文加王朝的宰相兼執政,後來取得教會的允許,廢掉舊君,自己稱王,開創加洛林王朝。此後其子查理擴大了法蘭克王國的版圖,教皇為查理加冕,稱他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意即他是古羅馬帝國法統的合法繼承者,是歐洲大陸的合法主人。所以說查理大帝是神聖羅馬帝國的奠基人。
後神聖羅馬帝國一分為三,是為法蘭西、德意志、義大利。德意志不過是這三份中的一份,但它繼承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稱號,後來拿破崙想當皇帝,就解散了神聖羅馬帝國,此後稱為德意志同盟,再後來普魯士王國的國王威廉統一德意志,才開始使用德意志帝國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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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誰能解釋一下「正統」、「道統」、「法統」
「正統」、「道統」、「法統」是什麼意思:
.正統,出自儒教聖經《春秋》一書,又稱法統、道統、禮儀之統,意思是以宗周為正,尊先王法五帝,為天下一統。《漢書》曰:「《春秋》法五始之要,在乎審己正統而已」。
宗周包括血統上的嫡長子繼承製以及文化上的華夷之辨。周禮和春秋大義是衡量正統的標准,中原王朝為了證明自己是正統,還往往標榜本朝皇帝先祖是五帝感生,以獲得政治上的統治合法性。對正統的追求稱為撥亂反正、尊王攘夷。
.儒家學派爭奪正統之名,有「堯、舜、湯、文王、孔子、孟子、子思、曾子」為儒家正統,因此正統又指學派一脈相傳的嫡系。
.正統也是明英宗在位的年號。 道統,儒家傳道的脈絡和系統。孟子認為孔子的學說是上接堯、舜、湯、周文王,並自命是繼承孔子的正統。
道統"一詞是由朱子首先提出的,他曾說過:"子貢雖未得道統,然其所知,似亦不在今人之後。"(《與陸子靜·六》,《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若只謂"言忠信,行篤敬"便可,則自漢唐以來,豈是無此等人,因其道統之傳卻不曾得?亦可見矣。
朱子雖然最早將"道"與"統"合在一起講"道統"二字,但道統說的創造人卻並非朱子,而是千百年來眾所公認的唐代的儒家學者韓愈。
4. 德國多頭政治的根本大法是什麼
1356年神聖羅馬帝國盧森堡朝皇帝查理四世頒布的著名詔書,又稱「金璽詔書」,因詔書蓋有黃金印璽。詔書經1356年元月的紐倫堡會議和12月的梅斯會議通過,它標志著帝國皇權的徹底衰落,在神聖羅馬帝國史上有深遠的影響。
德國封建主長期奉行侵略義大利和西斯拉夫人地區的政策,不僅給當地人民帶來痛苦和不幸,也給德意志民族帶來災難,那就是皇權極度衰落,諸侯坐大。霍亨斯陶芬王朝解體以後,便出現沒有皇帝的「大空位時期」。1257年的一次選舉,英國的康沃爾伯爵理查德和卡斯提國王阿豐索兩個外國人當選為德王。值得注意的是參加這次選舉的有七個大諸侯,即科隆、美因茲和特里爾三個大主教,薩克森公爵,巴拉丁伯爵,勃蘭登堡侯爵,捷克國王。這是德國即神聖羅馬帝國史上第一次出現由七大諸侯選舉皇帝的事件。
在1356年的黃金詔書里,從法律上肯定上述七大諸侯享有選舉皇帝的特權,他們被稱為選侯,位在一般諸侯之上。詔書稱選侯為帝國的「柱石」,其地位等同皇帝,是皇帝身體的一部分,他們「共同發出的光輝照耀這個神聖的帝國」。詔書直言不諱地說,實行選侯選皇帝制的目的是為了「實現選侯之間的團結」,「消除選侯內部將來發生分裂的危險」。詔書規定,選舉皇帝的會議由美因茲大主教負責召集,各選侯必須於接到通知後3個月內到法蘭克福來進行選舉。從規定「選侯或他們中的多數在該地做出選擇以後,這項選舉應視為全體一致通過,無人表示異議」看,會議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詔書還仔細規定選侯的座次、投票次序和行進先後,任何人不得違反。行進先後是獨特的,除捷克國王外,眾選侯都走在皇帝的前面,這是德國諸侯霸道和皇權衰落的一個生動寫照。
黃金詔書承認選侯擁有大部分統治權,幾乎脫離皇帝獨立。他們在自己轄區里擁有收稅、鑄幣、審判、礦山開采和地產買賣權,皇帝無權干涉。為保持「選侯的封邑、領地、榮譽、權利不可分割,永保完整」,詔書規定選侯實行長子繼承製。皇帝賜給城市或任何人的權利和特免權,不能損害選侯的「自由、司法權、權利、榮譽和領地」,否則一概無效。黃金詔書還規定城市之間締結的同盟或條約,未經領主許可者無效;逃往城市的附庸,限期一月送還原主,否則罰款100金馬克。
1356年的黃金詔書標志著諸侯對皇帝和中央集權的勝利,也是德國封建主瘋狂推行侵略擴張的必然結果。馬克思稱黃金詔書是「德國多頭政治的根本法」。1648年以前,黃金詔書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其基本精神適用到神聖羅馬帝國滅亡時為止。詔書確認的選侯選皇帝制後患無窮,又是妨礙德國統一的一個重要因素。恩格斯指出:「皇帝要由選舉決定,這就絕對不允許一個王朝的權力成為民族的體現,相反地只要各諸侯開始感到某皇室的權力變得十分強大,就經常引起王朝的更替。」
5. 為什麼二戰期間德國沒有全面佔領法國呢
為什麼二戰期間德國沒有全面佔領法國?這個問題確實也很值得討論,為什麼德國在法國戰役已經全勝的情況下還沒有全面佔領法國,而是讓法國政府在維希繼續維持,還保持了一定的獨立性呢?其實什麼事情的發生可以說都是有原因的,維希法國的建立也不例外,它能夠建立並存在也是有它的價值,而且甚至可以說有它的實力所在的。
德國為什麼要佔領法國北部?
其實納粹之所以允許法國人在南部建立維希政權,根本目的還是要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首先我們來看一下納粹為什麼要親自佔領法國北部。當然納粹本身對領土的貪婪是一個根本因素,但除此之外,納粹要佔領法國北部還是有具體的戰略目的的,也就是要防止英國通過英吉利海峽反攻歐洲大陸。因為在1940年6月法國被擊敗之後,雖然在歐洲大陸的英軍遭受到慘重損失,被迫全部撤回英國本土,但因為英國的海軍實力當時仍然稱霸歐洲,所以英軍在敦刻爾克進行的撤退行動非常成功,總共有33.8萬英法軍隊成功撤回英國本土,這一比例占當時被圍困英法軍隊的85%。
6. 《第二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建立西斯政權的國家有什麼什麼和什麼
眾所周知,二戰對立雙方有兩個陣線:以德日意為代表的法西斯陣線;以美蘇英中為代表的反法西斯陣線。所謂二戰中的法西斯國家,當然只有德、意、日三個.其它參加軸心國集團的國家,一般不算是法西斯國家.這里原則上不是以意識形態劃分的.比如西班牙的佛郎哥,從意識形態上當然是法西斯.但是由於各種原因,西班牙並沒有參加軸心國集團對同盟國開戰.所以佛郎哥在西班牙的統治一直延續到1975年他死了.參加軸心國集團的國家,歐洲有芬蘭、匈牙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其中許多國家在戰爭後期轉而向德國宣戰.一些國家被法西斯國家佔領,當然不能算是參加軸心國集團.這里奧地利被德國佔領以後,作為德國的一部分參加了戰爭.所以戰後對奧地利進行了特殊的處理.首先是象對德國一樣,對奧地利實行了佔領.然後簽定對奧和約,規定奧地利永久中立,在任何情況下絕不允許和德國合並.
從1939年希特勒對波蘭機場投下第一枚炸彈開始,到1941年突然對蘇宣戰,納粹德國幾乎佔領了90%的歐洲土地。
而與其接壤的周邊國家更是難逃厄運,八個國家有七個慘遭納粹鐵蹄的蹂躪,這七國中包括當時已宣布永久中立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挪威等國家,而唯獨對德意戰略地位重要並且相對於其他國家顯得弱小得多的瑞士卻一直安然無恙直至戰爭結束。希特勒在二戰中為什麼沒有決定進攻瑞士,僅僅是因為瑞士當時是所謂的永久中立國嗎?
那麼,比利時和丹麥等同為中立的國家為什麼在納粹的第一波攻擊中倒下?亦或是瑞士在希特勒的眼裡無足輕重,他根本沒有考慮過要佔領瑞士?「冷杉」行動擺在希特勒面前,但他並沒進攻瑞士。德國就瑞士這么個彈丸之地,編寫了一本85頁的《瑞士軍事手冊》,如果希特勒不想攻打瑞士,他就沒有必要花那麼多時間和金錢干這種事。1940年,德國最高統帥部制訂了以突襲方式迅速佔領瑞士的幾種方案,統稱為「冷杉行動」。
由此可見,德國不是沒有準備攻打瑞士的表現。但是最後瑞士還是免遭戰火,這又是什麼原因呢?原因很多,首先,敦刻爾克大撤退之後,德國將主要精力放在了對付英國上,直到後來入侵蘇聯,就更沒有機會去侵略瑞士了。其次,瑞士多山,地形條件非常不利於德軍的裝甲兵作戰,無法充分發揮閃電戰的優勢。
總的來說,納粹德國太忙了,沒啥精力去入侵瑞士,而且入侵瑞士太麻煩,收益卻不大,吃力不討好。還有一些原因,像瑞士的中立態度和全民皆兵的傳統倒是顯得比較次要了,在二戰這種局勢下,國際法則已經基本失效,一臉高冷地中立態度並不能防止入侵。至於瑞士全民皆兵,瑞士人比德國人還要尚武,在當時強大的德國面前,可以說並沒有什麼卵用,國與國之間是要靠實力說話的。中立政策,永遠都打不厭的王牌
瑞士外交手腕一直很高明,中立和中立政策就是永遠都打不厭的王牌。同時中立身份也機智的被塑造成了瑞士的外交優勢。說真的,在二戰,瑞士的中立一直就是個悲哀的笑話。瑞士民間在二戰年代有句流傳甚廣的諷刺標語:每個星期瑞士有六天為德國工作,第七天為了盟軍的勝利而祈禱。
瑞士雖然從未提供士兵直接參與戰爭,但是它從來都不是身處糾紛之外的避難所。瑞士國家主權的相對完整,國家領土奇跡一樣的沒被吞並也是通過各式交易暫時換來的喘息機會。瑞士人從來都不信戰爭之下會有誰會真的放過瑞士,所以歐洲每次稍微有動靜瑞士人就敏感的跟兔子一樣,隨時做好頑強抵抗准備。
一是在經濟上向法西斯德國和義大利輸血。德國歷來是瑞士的最大貿易夥伴。二戰中,瑞士一直都維持了同德國的經貿、金融關系。據史料記載,二戰爆發不久,瑞士方面向德方提供了1.5億瑞士法郎的貸款,而德方則允許瑞士商品經由德國轉口。二是在二戰中拒絕幫助受迫害的猶太人。瑞士當局採取對策阻擋猶太人的大量湧入,當時的瑞士政府明確規定,「猶太人不應當視為政治難民」。
三是大量侵吞猶太人財產,充當納粹黃金保險箱。據報道,在二戰中被納粹迫害致死的德國猶太人在瑞士銀行開戶數多達5萬多戶,存有價值為60億美元的資金,而至今只有600萬美元經瑞士政府交還給了猶太組織或贈與一些國際人道主義組織。在戰後,德國《周報》指出,瑞士的「中立」只差沒有同第三帝國正式合作而已。參加法西斯陣線的國家有:德國、義大利、日本、匈牙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芬蘭7國,前三國是這一陣線的核心。
參加反法西斯陣線的國家有:美國、英國、蘇聯、中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加拿大、哥斯大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多明尼加、薩爾瓦多、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印度、盧森堡、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馬、波蘭、南非聯邦、南斯拉夫、墨西哥、菲律賓、阿比西尼亞、伊拉克、巴西、玻利維亞、伊朗、哥倫比亞、賴比瑞亞、法國、厄瓜多、秘魯、智利、巴拉圭、委內瑞拉、烏拉圭、土耳其、埃及、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黎巴嫩47國。
按照國際會議的協議,聯和國的創始會員國都是加入反法西斯陣線的國家和地區。丹麥、阿根廷、白俄羅斯和烏克蘭(蘇聯加盟共和國)因為是聯和國的創始會員國,所以也成為反法西斯陣線的一員。
此外,還有3個國家是宣了戰的:蒙古人民共和國1945年8月10日對日本宣戰、阿爾巴尼亞(法西斯傀儡政府)1941年10月17日對英國宣戰、暹羅(今泰國)的投降派政府1941年12月11日與日本簽訂攻守同盟,並於1942年1月對英、美宣戰。
所以,共有先後61個國家和地區的17億人口(佔世界3/4以上的人口)參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戰
德國1940年9月27日加入 1945年5月8日投降
義大利 1940年9月27日加入 1943年9月3日退出
日本1940年9月27日加入 1945年8月15日投降
匈牙利 1940年11月20日加入 1944年10月16日退出
羅馬尼亞 1940年11月23日加入 1944年8月23日退出
斯洛伐克 1940年11月24日加入 (傀儡政權)
保加利亞 1941年3月1日加入 1944年9月5日退出
南斯拉夫 1941年3月25日加入 1941年3月27日退出
7. 前大德意志帝國和納粹德國有什麼不同
大德意志帝國和第三帝國都是對納粹德國的敬稱,只是看你怎麼稱乎罷了,反正第三帝國的稱乎很有名氣。納粹德國的官方稱乎應該是大德意志國。魏瑪共和國前面的是德意志帝國,敬稱第二帝國。
8. 為什麼二戰期間德國沒有全面佔領法國
這個問題確實也很值得討論,為什麼德國在法國戰役已經全勝的情況下還沒有全面佔領法國,而是讓法國政府在維希繼續維持,還保持了一定的獨立性呢?其實什麼事情的發生可以說都是有原因的,維希法國的建立也不例外,它能夠建立並存在也是有它的價值,而且甚至可以說有它的實力所在的。
德國為什麼要佔領法國北部?
其實納粹之所以允許法國人在南部建立維希政權,根本目的還是要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首先我們來看一下納粹為什麼要親自佔領法國北部。當然納粹本身對領土的貪婪是一個根本因素,但除此之外,納粹要佔領法國北部還是有具體的戰略目的的,也就是要防止英國通過英吉利海峽反攻歐洲大陸。因為在1940年6月法國被擊敗之後,雖然在歐洲大陸的英軍遭受到慘重損失,被迫全部撤回英國本土,但因為英國的海軍實力當時仍然稱霸歐洲,所以英軍在敦刻爾克進行的撤退行動非常成功,總共有33.8萬英法軍隊成功撤回英國本土,這一比例占當時被圍困英法軍隊的85%。
(貝當很早就強烈反共,是希特勒喜歡的法國政要)
所以其實法國在二戰中雖然好像是投降了,維希政權好像也是德國人建立的傀儡政權,但在實際上卻並非完全如此。在法國戰役末期出來為法國收拾殘局的貝當與德國達成的協議並非是法國無條件投降,而是法國與德國停戰,法國政府根據停戰協議的條款有序地從巴黎遷到了法國南部,而德國之所以允許法國在陸上戰事全面失敗之後仍然可以保持自己的政權,最關鍵的原因就是在惦記法國的艦隊,所以這也是維希政權得以存在最根本的原因之一,也是它的「實力」所在。
除此之外,維希法國政府其實也是由法國國內原來就存在的親德國勢力所把持的,這些人當中很多人也抱持著納粹意識形態,並跟納粹一樣堅決反共,所以他們確實在很多方面是納粹的幫手,因此也是納粹能夠接受的政權。
而且因為維希法國至少在名義上完全還是自主的法國民選政府,所以在其控制區內抵抗德國佔領的「自由法國」運動相對要平靜的多,而這在無形中等於也減少了德國敵人的活動范圍,為納粹德國也減輕了一些壓力。在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下,維希法國的存在對德國是有很大價值的,所以納粹德國讓法國保持了一定程度的獨立.
9. 納粹為什麼叫「第三帝國」第一、第二帝國都是什麼呢
希特勒稱自己的納粹政權為「第三帝國」,自認為是「第一帝國」和「第二帝國」的繼承者。在他看來,他到底繼承了誰呢?所謂第一帝國,就是中世紀的神聖羅馬帝國;所謂第二帝國,就是普魯士統一德意志後所建立的德意志帝國。在希特勒看來,這兩個帝國,都給德國帶來了榮耀,而他希特勒,將帶領德國恢復這樣的榮耀。
第一帝國,要從德意志國家的誕生開始說起了。早期的日耳曼人生活在北歐地區,古羅馬時期,遷徙到了今德國北部等地區,形成了許多部族。這些部族都意識到彼此之間的親屬關系,也就形成了自己的民族意識。西羅馬帝國滅亡後,日耳曼人在帝國的廢墟上建立了許多部落王國。後來,法蘭克王國建立,統治了西歐,後又分為東法蘭克與西法蘭克兩個王國。
其中,東法蘭克亡國境內,日耳曼世族家族的勢力比較大,這些家族通過相互兼並,形成了五大公國。在抵抗匈牙利人的進攻中,為了保持團結,五大公國推舉自己的國王,也就形成了德意志王國。德意志王國建立後,立刻表現出重建古羅馬大帝國的雄心壯志。
當年,青年希特勒正是在這些思潮的影響下,帶著笑容,以一位士兵的身份加入一戰。希特勒的思想,確實是繼承了這些德意志帝國時期流行的思想!
2、不甘!
德意志帝國,一直是很強悍的。當時,德國人認為:德國在一戰中表現更為優秀,本不會戰敗,只是因為「不愛國」的人和「賣國」的人破壞才輸的。確實,即使在戰爭的最後一年,1918年初,魯登道夫還發起了大規模進攻,取得了大勝,只是因為後方跟不上才無法進一步發展。因此,德國人流行著「刀刺在背傳說」。
如果不是不愛國的人組織工人罷工,生產怎麼會跟不上?如果不是那些被慫恿的水兵起義,德意志帝國又怎麼會滅亡?德意志帝國不滅亡,尚有戰鬥力的德國又怎麼會接受如此屈辱的投降條件?這些不甘,是「教訓」。希特勒宣稱要帶領德國人消滅那些不愛國的和賣國的傢伙,以及他們所建立的政府(魏瑪共和國)!這些不敢,也是「決心」。希特勒宣稱自己要帶領德國「再來一次」,結束屈辱,重建輝煌!
希特勒和他的支持者推出「第一帝國」、「第二帝國」的說法,是一次成功的宣傳,他將德國歷史上的「帝國時代」與自己的政治形象直接聯繫到一起,將自己的個人形象與腓特烈、俾斯麥等德國人所推崇的人物聯繫到一起,以確立自己的統治地位。希特勒要從德意志的歷史中汲取力量,本無可厚非。
然而,希特勒及其支持者,別有用心,將德意志歷史上不同時期的「大日耳曼主義」、「仇視猶太理論」、「鐵與血」等思想片面截取,加以放大,製造極端的狂熱思潮,最終,即將自己送上了元首之位,更把德國帶入了狂熱的戰爭中。歷史,是一門學術。學術,當時關鍵是要講理性。如果脫離了理性,為狂熱的思潮所牽引。那麼,歷史,一定會為別有用心者所扭曲、利用。
10. 民族主義形成的環境是怎樣的
民族主義屬於民族的一種感情以及堅持區域和民族單元與自治統一關系同時存在的一種政治意識形態。
民族主義可自我表明為官方的意識型態或群眾(非政府)運動,並以公民、人種、文化、宗教、或意識型態上的言詞加以表述。民族的自我定義用於區別民族主義的種類。然而這樣的區分並不全然互斥,許多的民族主義運動在不同程度上結合若干或全部的區分元素。民族主義運動亦可以范圍與地區作為區分的准則。
若干政治學家主張,區分民族主義的型式為假議題。在任何型式的民族主義中,大眾都相信自身擁有共同的文化,且文化也不能全然外於種族淵源(ethnicity)。例如說,美國的貨幣與效忠誓詞(Pledge of Allegiance)上都有「上帝」,並明定出若干被認為促進文化偏向的法定假日。美利堅合眾國具有身為美國人的種族理論(即本土主義,nativism),甚至在眾議院中成立委員會(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以調查非美國人的各種活動。
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又稱civil nationalism)為國家由公民主動參與,產生「全民意志」而取得法統(political legitimacy)的民族主義型式。此論一般認為源於盧梭,特別是自其1762年的著作「社會公約」(The Social Contract)而得名的社會公約論(social contract theories)。公民民族主義來自理性主義與自由主義的傳統,在民族主義上與種族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相矛盾,因其認為公民國家(民族)之成員身份應從自決而來。公民國家(民族)理想化了美法等國之代議政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在發展中所具有的影響力。
種族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以種族來定義民族。種族以先人的血緣世系為要素,也包含群體成員與其祖先之間文化共享、語言共享的觀念。民族之成員身份為自遺傳而來。國家政府因為是種族群體之祖國、有能力保護國內族群、以及促進文化與社會生活為一體而取得法統。族裔觀念極為古老,但現代的種族民族主義受約翰·戈特利布·菲希特及提倡人民 (德語:Volk)觀念的約翰·戈特弗里德·馮·赫德的影響極深。種族民族主義現為主要的民族主義型式,通常就被直接簡化為「民族主義」。學者安東尼·史密斯使用「種族民族主義」一詞當作非西方觀點的民族主義,以對照出西方以地理范圍定義民族的的觀點。(此處的volk除一般意義上的人民外,尚有基於地緣與血緣關繫上的意義,中英文皆無對等詞彙,日譯基礎集團。)
浪漫民族主義(Romantic nationalism)(又稱有機民族主義(organic nationalism)、身份認同民族主義(identity nationalism))為種族民族主義之一型,政府因自然("有機")結果與代言(expression)國內民族而取得法統。浪漫民族主義反映浪漫主義的理想,反對理性主義,強調符合浪漫理想的種族文化,民俗發展為浪漫的民族主義概念。格林兄弟受赫德著作之激勵,創作出一連串理想化的傳說,標明為德國人的故事。史家朱爾·米舍萊以之為法國浪漫民族主義者之前例。
文化民族主義以共享的文化定義民族主義。作為民族一員之身份既非自願(文化無法傾刻而得),亦非遺傳(民族成員之子弟若成長於其他的文化中,會被視為外族)。中國民族主義為文化民族主義之一例,部分是因為中國境內有許多的少數民族(中國民族主義者包含身處台灣內部,反對大陸政府的統治而主張反攻大陸的人士)。
國家民族主義為公民民族主義之變形,通常與種族民族主義結合,意味著民族為貢獻於國力與國家主張者之共同體。義大利的法西斯主義為最佳範例,體現於墨索里尼的口號中:「一切為國家;無所自外於國家;無可反對於國家。」。其與自由主義中,個人自由的觀念以及自由民主之原則相左並不令人意外。雅各賓俱樂部(Jacobin Club)之建立單一且中央集權的法國政府通常被視為國家民族主義之濫觴。弗朗西斯科·佛朗哥時代的西班牙,以及現代的凱末爾主義 (Kemalism;土耳其民族主義)則為新近的例子。
然而,「國家民族主義」一詞通常用於民族主義發生沖突時,尤其是分離主義運動發生於已建立的民族國家時。分離主義者的說法是,國家民族主義因較不可信與較不民主而敗壞國家的合法性。法蘭德斯(Flanders)分離組織稱比利時民族主義為國家民族主義。巴斯克分離組織與科西嘉分離組織同樣分稱西班牙與法國為國家民族主義。反過來說,這些國家則稱這些分離組織為恐怖主義。其間沒有無可爭議的准則來判定孰是孰非,而其結果通常為人民因效忠對象不同而分裂。
宗教民族主義(Religious nationalism)以共同的宗教來定義民族。政府若因嚴守教義而取得法統,就比較是神權國家而非民族國家。其實,有些種族民族主義與文化民族主義在若干方面具宗教特徵。宗教為群體認同的標志,而非主張民族主義之動機。愛爾蘭民族主義與天主教教義相關,且近一百年來的愛爾蘭民族主義領袖們皆為天主教徒,但其早期的(18世紀)許多民族主義者則為基督教徒。愛爾蘭民族主義從未如以神學區分宗教變體、聖母瑪利亞的身份、與教宗的超卓地位等。但對北愛爾蘭的若干基督教徒而言,這些宗教改革之前的學說實際上是愛爾蘭文化的一部分。與之類似的是,盡管有猶太復國主義(Religious Zionism)存在,其主流卻較為世俗,以種族及文化為基礎。自從英屬印度分割後,印度民族主義即與印度教相關。在現代印度,現代印度民族主義(Hintva)已明顯地有包含印度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BJP)與民族衛隊(Rashtriya Swayamsevak Sangh,RSS)在內的追隨者。
海外民族主義(Diaspora nationalism)(或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說的「長程民族主義」)一般指感覺流離失所(diaspora)的民族主義者,如在美國的愛爾蘭人與美非兩洲的黎巴嫩人[1]。安德森稱此型的民族主義為,想要有民族連系,卻又不願離開寄居地者的「幽靈根基」("phantom bedr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