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德國總統為什麼沒有實權珏
德國屬於議會共和制,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負責選舉聯邦總理,制定和監督法律執行。聯邦總統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對外對內代表德國,聯邦總統象徵意義大,沒有實權,總統並不屬於聯邦政府成員。例如,總統有權提名總理人選,但需要議院批准,議院提名總理總統簽字就是了,也就是有簽字權,沒有任命權,也沒有否決權。德國聯邦政府並不是由總統管理,沒有實際管理權力,在德國,聯邦總理才是聯邦政府的首腦,有權利決定國家大政方針,任命各部長。
㈡ 若如今德國依舊是東西分裂,它們在歐洲地位會有何不同
若如今德國依舊是東西分裂,它們在歐洲地位會有何不同?如果東西德國繼續分裂的話,很多歷史事件很可能不會發生,這點我們來假設一下,下面的內容朋友們參考:
三、東西德分裂的話,俄羅斯很可能會強大一些:
東西德如果繼續分裂的話,那麼就會牽制美國和歐洲各個國家的力量,從而俄羅斯很可能日子會好過一些,他們因此會更加的強大,起碼比現在要的形勢更有利。㈢ 發動兩次世界大戰,德國為什麼無法成就霸主地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德國只是歐洲大陸上的霸主,可是德國並不滿足於此,夢想稱霸全世界。於是德國與部分國家聯合起來,進行了第一次世紀大戰。說德國是當時歐洲大陸的霸主,也僅僅是因為德國的軍事實力只是和單個國家來比是要強大的,但是與英法聯合想必,也沒有強大到哪裡。
在我們現代人看來,當時的德國發動世界大戰幾乎就是行星撞地球,怎麼可能以一己之力來對抗整個世界,更何況當時的德國也沒有成為二十世紀初時的美國那樣的超級大國。這就是德國一直沒能稱霸世界的原因。
㈣ 為什麼德國現在總統權力不如總理
這是由德國的政治體制決家的.
世界上的國家大多數實行共和制。共和制一般又分為總統制和議會制。
在議會民主制國家中,政府首腦是由議會中的多數黨和政黨聯盟組成,政府首腦由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擔任,政府各部門的首長也由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的成員擔任,而且,他們同時也是議會議員。而他們的國家元首則和政府首腦的職務分開。在大多數議會民主制國家中,國家元首是象徵性的職位,只擁有些無關政局的權力,例如任命公務員等。不過國家元首也會保留一些在緊急狀態中可以使用的特別權力,但是大多數情況下(無論是依慣例還是依法律規定)此類權力是在得到政府首腦支持後才會得到實行。
而實行總統制共和制的國家,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還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總統的實際權力非常廣泛。總統直接組織和領導政府。政府不對國會負責,只對總統個人負責。總統有權接受部長的辭職或解除其職務。內閣由總統指定的官員(通常為各部部長)組成,只是總統的集體顧問。國家的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完全分立,權力相互制衡。議員和政府官員不得相互兼任,國會無倒閣權,政府也無解散國會的權力。但國會行使立法權受總統的制約,如美國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可行使否決權,但國會再以2/3多數通過,不經總統批准即可成為法律。總統的權力也受國會的制約,如總統對政府高級官員的任命要得到參議院的認可,總統和政府高級官員如違憲犯法,國會可提出彈劾。
總統制共和制和議會制共和制的區別主要如下:
第一,政府的組織方式不同。在議會共和制下,政府(內閣)一般由議會中(兩院制議會中,一般指眾議院)佔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來組織;在總統制共和制下,政府成員由當選的總統任命並領導。
第二,議會的職權不同。議會制共和制下的議會不僅具有立法、監督政府和決定財政預算等權力,還具有組織政府的權力;總統制共和制下的議會僅具有一般議會所擁有的立法、監督政府和決定財政預算等權力,而沒有組織政府的權力。
第三,政府與議會的關系不同。在議會共和制下,政府對議會負責。如果議會對政府的政策不滿而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時,政府就得辭職,或者呈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選舉。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領導下的政府只對選民負責,而不對議會負責;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其議員不得兼任行政官員,而作為行政機關的政府官員也不能兼任議員(議會制共和制下的政府成員卻同時也是議員)。總統行使權力時對議會不負政策上的責任,議會不能因政策問題對總統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迫使其辭職,但在總統有違憲行為時,可以對總統提出彈劾。總統應向議會報告工作,且無權解散議會,但是對議會通過的法律可以行使否決權。
第四,國家元首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議會共和制下,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只擁有虛位沒有實權;而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掌握行政實權。
第五,執政黨的產生方式不同。議會共和制下的執政黨一般是指在議會大選中獲性的那個政黨或政黨聯盟;而總統制共和制下的執政黨則是指在總統大選中獲勝的那個政黨或政黨聯盟。
第六,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不同。在議會共和制下,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大部分國家由議會選舉產生,只有少數國家由選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而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一般由全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
德國實行的議會制共和制,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權力機關,也是行政機關。總統由一般由議會中的執政黨或執政黨聯盟提名,並由全體議員表決通過。執政黨會提名在社會上有名望且黨派色彩很淡的人士來擔任總統。由於他們不是執政黨的領袖,甚至也可能不是議員,所以他們對政府的決策影響非常有限。所以在德國,總理的權力要遠大於總統的權力。
㈤ 二戰後為什麼德國註定無法成為世界級大國
眾所周知,二戰初期,納粹德國的軍隊在歐洲所向披靡,不僅橫掃波蘭、法國等七國軍隊,還將英國遠征軍趕回不列顛,佔領了西歐廣袤而富饒的土地,一時主宰了西歐大陸;巴巴羅薩行動中,德軍再次憑借閃擊戰的利劍將蘇聯巨人刺得遍體鱗傷,其中基輔戰役更是戰史上空前絕後的合圍戰。到1942年,納粹德國發展到了頂峰,勢力范圍北到列寧格勒附近,南達北非,東至伏爾加河,西臨大西洋。
可僅僅三年後,德國便在西方盟軍和蘇聯紅軍的聯手打擊下土崩瓦解,德軍在東西兩條戰線上全面潰敗。在蘇聯紅軍越來越逼近的腳步聲中,帝國元首希特勒在總理府地下室中自殺,同他一手炮製的「第三帝國」化為歷史灰燼。
作為歐洲工業技術的典範和戰爭新游戲規則的開創者,為什麼德國的兩次大戰都註定以失敗收場?
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可謂是眾說紛紜。有人說是希特勒缺乏戰略頭腦,不懂軍事卻喜歡越級指揮,導致德軍在戰場上失利;也有人說德國與義大利和日本這兩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傢伙結盟,尤其是「豬隊友」義大利各種拖後腿,導致德國被迫改變戰略部署。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這些答案雖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總有隔靴搔癢的感覺,並不能真正讓人信服。畢竟,戰爭不僅是武器層面的PK,更是背後綜合國力的激烈競爭。要解答德國因何戰敗這個疑問,雲石君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自然是德國地緣區位的劣勢。
從整個歐洲大陸的地緣格局來看,德國地處歐洲的「十字路口」,夾在東西歐兩大地緣勢力中間,周圍都是法國、英國、俄國等實力雄厚的老牌帝國主義國家。這種獨特的地緣結構,對德國形成了天然的限制,使其很容易陷入四面受敵的不利境地。
當然從現實層面來看,德國的處境或許還沒那麼糟糕。雖然夾在東西歐之間,但德國由於自身實力強大(一戰前德國經濟已是歐洲第一、世界第二),加上納粹集權體制的加持,也有機會改變——畢竟中國古代據中原討平四方的王朝不勝枚舉,所以中原也不是完全不利於成就大業。
為什麼二戰後的德國對納粹反思會如此徹底?這除了外力的強制與自身認識的變化,其實也與德國戰後的國情密不可分。與日本死不悔改,依然能逍遙快活不同,德國的國情決定了,它想繼續在這個世界生存下去,無止境的懺悔是不得不做的選擇。
㈥ 為啥德國總統沒有實權
因為議會共和制國家中,總統是國家元首,是禮儀上的國家代表,地位高但沒實權,只負責主持一些重大典禮或者接待重要外賓,或者通過一些重要文件,但只要按照流程走就行了。議會選舉出來的總理是政府首腦,地位比總統低一等,但是掌握實權,負責國家重大事務。
德國聯邦總統職權
對內對外代表德國(參加國家、社會和文化活動,訪問各聯邦州和城市,在外國進行國事訪問,接待外國國家客人);在國際法意義上代表德國人民,以聯邦的名義同外國締結條約,但調整聯邦政治關系或涉及聯邦立法事項的條約應以聯邦法律的形式,取得聯邦立法機構的同意;
提出聯邦總理的人選,交由聯邦議院選舉;任命聯邦議院選舉產生的聯邦總理;任命聯邦總理提名的聯邦政府各部部長;發生聯邦總理不信任案時,根據聯邦議院的請求罷免聯邦總理,或根據聯邦總理的提議解散聯邦議院;
任免聯邦法官、聯邦公務員、軍官和下級軍官;簽署並頒布聯邦議院通過的法律;代表聯邦行使赦免權。
㈦ 中國,關於德國的新聞為什麼這么少啊
中國,關於德國的新聞很少,一方面是因為德國的國際政治地位較低,因此不受重視;另一方面是德國默克爾政府持反華態度,對華不友好。
中德之間的經濟聯系雖然密切,但默克爾對此刻意保持低調,而是把外界的注意轉移到政治方面。這主要出於提升德國國際影響力和自身在國內影響力考慮。排斥中國可以親近美國,德國可以藉此在歐洲大陸上與法國抗衡,德國的國際政治地位實在太低。這就是默克爾的想法吧。總結為一點就是,默克爾想作一個有影響力的大國的總理。
㈧ 為什麼德國始終沒有成為世界級大國呢
為什麼德國沒有成為世界級大國,是因為體量太小,成為世界強國的必要條件是領土。為了獲得廣闊的土地和資源,必須要麼悄悄地摧毀周邊國家,從一開始就佔領它們的發展空間比如中國,要麼開發新的大陸比如美國,最後通過科技革命領導世界其他國家。然而,德國的一切都太遲了。直到英國、法國和何塞崛起,德國仍然是一個混亂的附庸國分離主義政權。
為了成為具有先進生產力的世界強國,人們必須能夠融入先進生產力。盡管難民人數眾多,但就信仰和思想而言,很難融入德國社會。據統計,在德國接收的100萬難民中,只有600多萬人真正融入社會並找到了工作,德國甚至歐洲的低生育率也讓德國難以重獲榮耀。德國的地理差異、人口少、領土小,最終將使其難以成為未來的世界級強國。
㈨ 德國總統為什麼沒有存在感
因為德國是議會共和制,總統是虛位元首,沒有實權,實權掌握在總理手裡。
議會共和制國家中,總統是國家元首,是禮儀上的國家代表,地位高但沒實權,只負責主持一些重大典禮或者接待重要外賓,或者通過一些重要文件,但只要按照流程走就行了。議會選舉出來的總理是政府首腦,地位比總統低一等,但是掌握實權,負責國家重大事務。
(9)德國政治地位為什麼低擴展閱讀
德國議會共和制設置總統的原因:
正所謂「蛇無頭不行,兵無主自亂。」每個國必須有一個國家元首作為象徵,其代表著國家的利益,行使著憲法賦予的權力,並承擔相應的義務。議會共和制和議會君主立憲制同歸為議會制,其發展源於英國議會,組織形式脫胎於英國西敏制,經過長期的發展,其外延已經大於西敏制。這些國家之所以設立總統有其歷史原因,也有現實需要,更有法理的要求。
這些採用議會共和制國家也都往往也是君主制,但是因為一些特殊原因,如資產階級革命、被殖民佔領、君主戰敗退位等原因導致國家元首缺位,而政府組成形式卻選擇更具代表性的責任內閣制,這時就需要選舉一個元首來代表國家。一戰結束後,德皇威廉二世被迫退位,魏瑪共和國進行民主普選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出任德國總統。
對於議會共和制而言,議會是國家的立法機關,政府由議會多數黨或者政黨聯盟組成,成立責任內閣,對議會負責。責任內閣其實很不穩定,其往往會因為政策失誤、政治丑聞、組閣失敗、議會斗爭而垮台,這樣很容易造成政治動盪。這時候就需要沒有實權,但又具有相當影響力的總統出面平衡各方力量,維護國家團結穩定,平穩度過政治危機。
法理上講,議會共和製作為代議制政體,政府的組成源於議會,其只對議會負責,而並不能代表普遍國民的意志,所以其由議會推舉,但名義上必須得到總統的首肯。因為通過選舉上台的總統,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其法理授權來源於人民,體現人民的意志。其對政府行為有一定監督義務,但不能越庖代俎。
這其實也是一種制衡關系,只是不同國家制衡的強弱不同。這也就是為什麼不同的議會共和制國家,總統或國家元首的權力略有不同的原因,有的完全沒有實權,比如,德國、義大利;有的又一定實權,如巴基斯坦,原來的土耳其,有的還有很大實權法國,俄羅斯。
㈩ 為什麼德國的總統沒有實權
因為政體的原因,德國用的是議會制,而不是總統制。
1、議會制,即議會共和制,由在議會中佔多數席位的政黨組織政府,並對議會負責的政權組織形式。
2、總統制, 由選民分別選舉總統和國會,由總統擔任國家元首,同時擔任政府首腦的制度。
相同點:都是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都是建立在生產資料資本主義私有制基礎之上的,都為資產階級服務的。一般都實行三權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分別由議會、政府、法院三個不同的機關來行使。都是由資本主義國家的性質決定的,並反映這一性質,是資產階級專政的工具。 政府和國家元首都是由選舉產生,並且有一定的任期。
不同點: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最大分別,是總統制實行嚴格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分別產生,各不統屬;而議會制不實行嚴格的分權,行政機關由立法機關產生,並從屬於立法機關。從屬程度各國不同,分別很大,但共同點都在於行政機關並不與立法機關平行。
不同點的相關內容(六點):第一,政府的組織方式不同。在議會制共和制下,政府(內閣)一般由議會中(兩院制議會中,一般指眾議院)佔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來組織;在總統制共和制下,政府成員由當選的總統任命並領導。
第二,議會的職權不同。議會制共和制下的議會不僅具有立法、監督政府和決定財政預算等權力,還具有組織政府的權力;總統制共和制下的議會僅具有一般議會所擁有的立法、監督政府和決定財政預算等權力,而沒有組織政府的權力。
第三,政府與議會的關系不同。在議會制共和制下,政府對議會負責。如果議會對政府的政策不滿而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時,政府就得辭職,或者呈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選舉。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領導下的政府只對選民負責,而不對議會負責;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其議員不得兼任行政官員,而作為行政機關的政府官員也不能兼任議員(議會制共和制下的政府成員卻同時也是議員)。總統行使權力時對議會不負政策上的責任,議會不能因政策問題對總統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迫使其辭職,但在總統有違憲行為時,可以對總統提出彈劾。總統應向議會報告工作,且無權解散議會,但是對議會通過的法律可以行使否決權。
第四,國家元首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議會制共和制下,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只擁有虛位沒有實權;而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掌握行政實權。
第五,執政黨的產生方式不同。議會制共和制下的執政黨一般是指在議會大選中獲性的那個政黨或政黨聯盟;而總統制共和制下的執政黨則是指在總統大選中獲勝的那個政黨或政黨聯盟。
第六,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不同。在議會制共和制下,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大部分國家由議會選舉產生,只有少數國家由選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而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一般由全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