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爾賽和約》對德國作了哪幾方面的處理,其具體內容是什麼
關於德國的疆界。恢復1870年以前的德法邊界,德將阿爾薩斯和洛林歸還法國;薩爾煤礦的所有權、開采權歸法國所有;薩爾區的行政管理由國際聯盟負責,為期15年,期滿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德國在萊茵河以東50公里所劃界線以西領土內,不準保留或建築工事,不準留駐或集結軍隊;萊茵河以西的德國領土連同各橋頭,自本條約實施後15年內均應由協約和參戰各國軍隊佔領;
如德國忠實遵守本和約的條款,協約國軍應逐步縮小佔領區,5年期滿後從德國科隆地區撤軍,10年期滿後從科布倫茨地區撤軍,15年期滿後從美因茨地區撤軍;奧伊彭和馬爾梅迪劃歸比利時,並承認比利時對莫雷內的主權;德國與丹麥的邊界由石勒蘇益格北部邊境地區居民舉行公民投票確定(1920年2月石勒蘇益格北部劃歸丹麥);
上西里西亞南部劃歸新成立的捷克斯洛伐克;波蘭獲得上西里西亞一部分、波茲南全部、西普魯士和東普魯士各一部分;但澤(今格但斯克)作為國際自由城市交國際聯盟管理,但在經濟上劃入波蘭關稅區,成為波蘭的出海口;波蘭政府負責但澤自由市的所有對外關系,並對在國外的但澤人提供外交上的保護;易北河、奧得河、涅曼河、多瑙河的指定河段為國際河道,基爾運河應永久開放,「所有與德國和好各國之軍艦、商船一律平等、自由地出入」。根據和約,德國領土共減少1/8。
2. 凡爾賽和約的主要內容
《凡爾賽條約》(英文:Treaty of Versailles,又稱:《凡爾賽和約》),全稱《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協約國)對戰敗國(同盟國)的和約,其主要目的是削弱德國的勢力。主要內容如下:
(1)領土:重劃德國疆界,阿爾薩斯和洛林和洛林歸還法國,薩爾煤礦歸法國開采。
(2)軍事:萊茵河西岸的德國領土由協約國佔領15年,萊茵河東岸50千米內,德國不得設防;禁止德國實行義務兵役制;不許德國擁有空軍,規定陸軍人數不得超過10萬。
(3)政治:德國承認並尊重奧地利、波蘭等國的獨立。
(4)賠款:由協約國建立「賠款委員會」,決定德國戰爭賠款的總數。
(5)殖民地問題:德國的全部海外殖民地被英、法、日等國瓜分。
1918年11月11日,雙方宣布停戰,在經過長達6個月的談判之後(也即巴黎和會,Paris Peace Conference),於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條約,這項條約得到了國際聯盟承認,並於1920年1月10日正式生效,這也標志著第一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
中國代表因對會上歐洲列強處理中日青島問題時故意偏袒日本,無視中國利益,憤而離席(轉而與德國另簽和約),這一事件進而引發了震動全國的五四運動。美國在國會表決時多數反對,也未簽署凡爾賽條約。
3. 一戰後,英法通過什麼條約制裁德國
《凡爾賽條約》或《凡爾賽和約》(英文:Treaty of Versailles),全稱《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協約國)對戰敗國(同盟國)的和約,它的主要目的是懲罰和削弱德國。協約國和同盟國於1918年11月11日宣布停火,經過巴黎和會長達6個月的談判後,於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條約,標志著第一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得到國際聯盟的承認後,於1920年1月10日正式生效。中國因巴黎和會對於中日青島問題無法解決,進而爆發全國反日的五四運動,沒有簽署凡爾賽條約,但與德國另簽訂和約。美國因其國會表決多數反對,也未簽凡爾賽條約。《凡爾賽條約》共分15部分,440條。根據條約規定,德國損失了13.5%的領土,12.5%的人口,所有的海外殖民地(包括德屬東非、德屬西南非、喀麥隆、多哥以及德屬新幾內亞),16%的煤產地及半數的鋼鐵工業。萊茵河西岸的領土(萊茵蘭)由協約國軍隊佔領15年,東西岸50公里以內德軍不得設防。·陸軍被限制在100,000員以下,並且不得擁有坦克或重型火炮等進攻性武器,取消德軍總參謀部的設置。不得擁有海軍,船艦方面只能有6艘排水量10,000噸戰列艦,不準擁有潛水艇。得組織空軍。。。。
4. 《凡爾賽和約》對德國作了哪幾方面的處理其具體內容是什麼
1.關於德國的疆界。恢復1870年以前的德法邊界,德將阿爾薩斯和洛林歸還法國;薩爾煤礦的所有權、開采權歸法國所有;薩爾區的行政管理由國際聯盟負責,為期15年,期滿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德國在萊茵河以東50公里所劃界線以西領土內,不準保留或建築工事,不準留駐或集結軍隊;萊茵河以西的德國領土連同各橋頭,自本條約實施後15年內均應由協約和參戰各國軍隊佔領;如德國忠實遵守本和約的條款,協約國軍應逐步縮小佔領區,5年期滿後從德國科隆地區撤軍,10年期滿後從科布倫茨地區撤軍,15年期滿後從美因茨地區撤軍;奧伊彭和馬爾梅迪劃歸比利時,並承認比利時對莫雷內的主權;德國與丹麥的邊界由石勒蘇益格北部邊境地區居民舉行公民投票確定(1920年2月石勒蘇益格北部劃歸丹麥);上西里西亞南部劃歸新成立的捷克斯洛伐克;波蘭獲得上西里西亞一部分、波茲南全部、西普魯士和東普魯士各一部分;但澤(今格但斯克)作為國際自由城市交國際聯盟管理,但在經濟上劃入波蘭關稅區,成為波蘭的出海口;波蘭政府負責但澤自由市的所有對外關系,並對在國外的但澤人提供外交上的保護;易北河、奧得河、涅曼河、多瑙河的指定河段為國際河道,基爾運河應永久開放,「所有與德國和好各國之軍艦、商船一律平等、自由地出入」。根據和約,德國領土共減少1/8。
2.關於德國的境外權利和利益。德國將海外屬地的一切權利交與主要協約及參戰各國,其前殖民地按國聯委任統治制度被主要協約國瓜分:德屬東非大部(坦噶尼喀)讓與英國,多哥和喀麥隆由英法瓜分,盧安達和烏隆迪歸比利時,西南非洲由英自治領南非聯邦統治;德屬太平洋島嶼之馬紹爾群島、加羅林群島、馬里亞納群島歸日本,新幾內亞歸英自治領澳大利亞,西薩摩亞歸紐西蘭。此外,和約還規定,取消德國在中國、埃及、賴比瑞亞、暹羅、摩洛哥、土耳其和保加利亞的特權,但將它在中國山東的特權和利益轉讓給日本。
3.關於德國的軍事。解散德國參謀部及其類似組織;廢除德國義務兵役制;嚴格限制德國軍備的數量,陸、海、空軍總數分別不準超過10萬人、1.5萬人和1000人;禁止生產和輸入坦克、裝甲車等重型武器裝備;禁止擁有飛機和潛艇;海軍艦只最高限額為戰列艦、輕型巡洋艦各6艘,驅逐艦、魚雷艦各12艘;成立協約國監督委員會以監督上述軍事條款的實施。
4.關於德國的經濟和賠償。德國關稅不得高於他國;戰勝國對德國輸入貨物不受限制;戰勝國成立的賠償委員會須在1921年5月1日前確定德國在30年內應付清的賠償總額;在1921年5月1日以前,德國應付清總值200億金馬克的賠償,可用黃金、商品、船隻、有價證券及其他物資支付;德國應負擔其境內外國佔領軍的維持費用。
5.關於德國的戰爭責任和審判。組織特別軍事法庭,審判犯有「侵害國際道德及條約尊嚴」罪行的前德皇威廉二世;協約國及參戰各國有權對被控違犯戰爭法規與慣例的行為者交軍事法庭審判。
5. 《凡爾賽和約》的主要內容和影響是啥
一、主要內容有:
1、國際聯盟盟約。主要規定了國際聯盟的組成、宗旨,會員國的權利、義務以及有關建立委任統治制度的規章。
2、關於德國的疆界。
恢復1870年以前的德法邊界,德將阿爾薩斯和洛林歸還法國;薩爾煤礦的所有權、開采權歸法國所有;
薩爾區的行政管理由國際聯盟負責,為期15年,期滿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
德國在萊茵河以東50公里所劃界線以西領土內,不準保留或建築工事,不準留駐或集結軍隊;
萊茵河以西的德國領土連同各橋頭,自本條約實施後15年內均應由協約和參戰各國軍隊佔領;
如德國忠實遵守本和約的條款,協約國軍應逐步縮小佔領區,5年期滿後從德國科隆地區撤軍,10年期滿後從科布倫茨地區撤軍,15年期滿後從美因茨地區撤軍等。
根據和約,德國領土共減少1/8。
3、關於德國的境外權利和利益。
德國將海外屬地的一切權利交與主要協約及參戰各國,其前殖民地按國聯委任統治制度被主要協約國瓜分:德屬東非大部(坦噶尼喀)讓與英國,多哥南非洲由英自治領南非聯邦統治;
德屬太平洋島嶼之馬紹爾群島、加羅林群島、馬里亞納群島歸日本,新幾內亞歸英自治領澳大利亞,西薩摩亞歸紐西蘭。此外,和約還規定,取消德國在中國、埃及、賴比瑞亞、暹羅、摩洛哥、土耳其和保加利亞的特權,但將它在中國山東的特權和利益轉讓給日本。
4、關於德國的軍事。
解散德國參謀部及其類似組織;廢除德國義務兵役制;嚴格限制德國軍備的數量,陸、海、空軍總數分別不準超過10萬人、1.5萬人和1000人;禁止生產和輸入坦克、裝甲車等重型武器裝備;禁止擁有飛機和潛艇。
海軍艦只最高限額為戰列艦、輕型巡洋艦各6艘,驅逐艦、魚雷艦各12艘;成立協約國監督委員會以監督上述軍事條款的實施。
5、關於德國的經濟和賠償。
德國關稅不得高於他國;戰勝國對德國輸入貨物不受限制;戰勝國成立的賠償委員會須在1921年5月1日前確定德國在30年內應付清的賠償總額。
在1921年5月1日以前,德國應付清總值200億金馬克的賠償,可用黃金、商品、船隻、有價證券及其他物資支付;德國應負擔其境內外國佔領軍的維持費用。
6、關於德國的戰爭責任和審判。
組織特別軍事法庭,審判犯有「侵害國際道德及條約尊嚴」罪行的前德皇威廉二世;協約國及參戰各國有權對被控違犯戰爭法規與慣例的行為者交軍事法庭審判。
二、影響如下:
1、德國失去八分之一領土和十分之一人口。
2、德國所有殖民地被戰勝國(英法日比)瓜分。
3、德國受軍備限制。
4、德國必須承認全部戰爭責任,承認對協約國平民犯罪,並賠款。一般認為這筆沉重的賠償給德國經濟戴上了一副沉重的枷鎖並間接導致了納粹黨在德國的崛起,但對此觀點史學界仍有不同評價。
5、刺激了德國國內的民族激進意識的膨脹,為軍國主義的滋長埋下了種子,為希特勒的上台鋪平了道路。
(5)凡爾賽和約對德國實行了什麼制裁擴展閱讀:
《凡爾賽條約》的主要目的是懲罰和削弱德國,選在凡爾賽簽約的原因是為了羞辱德國,為法國報普法戰爭的一箭之仇。
因為當年普法戰爭以法蘭西第二帝國的垮台和法國投降而告結束。普法停戰的和約《法蘭克福條約》極其苛刻:規定法國割讓阿爾薩斯和洛林予德國,並賠款50億法郎。
而於1871年1月18日,普王威廉一世在凡爾賽宮的鏡廳宣告建立德意志帝國,他本人成為首任皇帝。德國遂告統一。但德法兩國於這次戰爭中的結怨,為日後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埋下伏線。
6. 《凡爾賽和約》的條約規定了什麼
1919年6月28日,作為一戰戰敗國的德國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條約規定德國不僅需要割地賠款,更重要的是限制了德國軍隊和軍備的發展,尤其是規定了德國不得擁有坦克、重炮等攻擊性武器。對德國的種種限制和掠奪,不僅沒有起到維護和平的作用,反而引起了德國的仇恨,播下了復仇的種子。
7. 凡爾賽條約對德國的主要影響。具體啊!!!以及凡爾賽條約是否是導致二戰的一個因素 為什麼 拜託啊!!具
凡爾賽條約是勝利國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制定的制裁德國的不平等條約。也是絕對導致二戰爆發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當時的德國大多數人不認為祖國失敗了,所以當納粹上台後就一凡爾賽條約和猶太人為由進行了戰爭准備。
凡爾賽條約:
凡爾賽條約》或《凡爾賽和約》,全稱《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 (協約國)對戰敗國 (同盟國)的和約。協約國和同盟國於1918年11月11日宣布停火,經過巴黎和會長達6個月的談判後,於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條約,標志著第一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得到國際聯盟的承認後,於1920年1月10日正式生效。 《凡爾賽條約》的主要目的是懲罰和削弱德國。中國在五四運動後,沒有簽署凡爾賽條約,但與德國另簽訂和約。美國則因其國會表決多數反對,所以也不簽凡爾賽條約。
[編輯本段]一、戰勝國的目的
早在巴黎和會之前,法國、英國和美國已經表明了對和會的不同目的。法國因深受戰爭傷害及對歷史上德國數次對法國的侵略主張嚴懲並盡可能的削弱德國;英國出於傳統的政策考慮希望能保持一個相對強大並在經濟上能夠自立的德國以保持歐陸均勢;美國則希望盡快建立一個能保證長久和平的體系並從該體系中獲益,同時主張德國進行戰爭賠償。
三個主要的協約國的目的是不相同甚至存在矛盾的,雖然三國都做出了讓步最終達成了一致,但結果是各方都做出了妥協但卻沒有任何一方完全達到了自己的目的。而德國沒有被徹底削弱也沒有得到安撫,這個結果預示著無論是對戰勝國還是戰敗國,以至於整個歐洲甚至全世界都是個不安定的因素。
一、法國的目的
法國為戰爭付出了巨大代價,500餘萬軍民傷亡,而且西線戰場絕大部分在法國。因此法國希望能取得德國工業的控制權以補償自身損失。克列孟梭總理的觀點也代表了法國民意。
戰後法國軍隊迅速控制了魯爾工業區的重要城市如蓋爾森基興等,造成大批居民無家可歸,同時法國將該地出產的煤通過鐵路運至法國。德國鐵路工人組織了罷工以對抗法國佔領者,其中約200人被法國當局處死。
克里孟梭的主張可以簡單歸為以下:德國對戰爭中法國的損失(包括人員、財產等)進行戰爭賠償,將其軍力削減至不再對法國構成威脅,象徵性的懲罰德國軍國主義以使德國再也不能恢復到1914年以前的政治格局,當眾處死德國皇帝(在戰爭結束前退位並流亡至荷蘭)。法國收回阿爾薩斯-洛林,建立萊茵非軍事區,由戰勝國瓜分德國的海外殖民地。將德國軍力削減至較低水平。同時他還希望簽訂封鎖德國海岸線的秘密條約,以便法國能控制德國的進出口貿易。因為這些嚴苛的條件,克萊蒙梭也得到了「老虎」的綽號。
二、英國的目的
盡管英國本土在戰爭中未遭戰火,但仍有許多英軍士兵在戰爭中喪生,因此英國國內廣泛的民意仍希望嚴懲德國。英國首相戴維·勞合·喬治支持懲罰德國,但在具體措施上較法國為輕。喬治認識到,一旦法國提出的條件全都得到滿足就會成為歐陸的超級強國並破壞歐陸均勢,這和英國意圖維持一個均衡的歐洲的傳統政策相悖。同時喬治對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的「民族自決」政策感到憂慮,因為英國有龐大的海外殖民地。但他贊同簽訂秘密條約封鎖德國海岸線。
一般認為喬治希望在威爾遜的理想主義主張和克萊蒙梭嚴懲德國的主張中找到一條中間路線,但其政治地位相當微妙。喬治本人在贏得1918年大選時為迎合英國民眾提出了德國需為發動戰爭負責的主張,同時聯合政府中的保守黨也要求嚴懲德國以保證其不再對英國構成威脅。在這種背景下,喬治竭力主張提高英國在戰爭賠款以及德國殖民地的份額。他和克萊蒙梭因英法兩國都擁有龐大的海外殖民地,都不贊同「民族自決」政策。
同時喬治清醒的意識到過於苛刻的條件會激起德國強烈的復仇心理,這對爭取長期的和平局面不利。另外德國還是英國的第二大貿易夥伴,過分削弱德國的經濟同樣會使英國經濟受損,而他和克萊蒙梭都認識到此時的美國已經成為經濟強國,而且在未來也會成為一個軍事強國,所以「民族自決」主張在和會召開時被二者有意的忽略。
喬治的主張可歸為如下幾點:保證英國的海上霸權,瓜分德國海外殖民地以加強英國;削弱德國軍力至較低水平;德國進行戰爭賠償但不可過分以免激起德國的復仇心理;幫助德國重建經濟。
三、美國的目的
在1917年4月美國參戰前後,美國國內盛行孤立主義,民眾普遍認為應及早從歐洲事務中脫身。因美國在一戰中通過貿易受益並成為第一經濟強國,政府傾向於安撫德國並保證平等的貿易機會並順利收回戰爭債務。
在戰爭結束前,威爾遜總統就提出了十四點建議,該建議比英法兩國的條件都更寬松,更容易被德國民眾接受。
美國民眾普遍不希望再次發生世界大戰,基於此威爾遜總統感到過分苛刻的條款會造成德國的復仇心理,戰爭將無可避免。因此他提出建立國際聯盟以維持國際秩序,即國際社會提供保證以避免弱國遭到強國侵略。但歐洲強國普遍認為這種構想過於理想主義且不符合歐洲各國的實際。而且這種政策將會導致美國軍事力量過分捲入國際事務。
威爾遜意識到為了達到建立國際聯盟的目的,他的十四點建議需要做出妥協。而且他堅持「民族自決」政策,例如剛從一戰後的德國和俄國中重新獲得獨立的波蘭。同時他極力反對建立秘密條約,例如秘密軍事聯盟等。不過他同意要削弱德國軍力到一個較低的水平。
威爾遜的十四點建議具體如下:
·公開的和平條約應該以公開的方式締結而成。
·在各國領海以外的大洋和水域,有絕對的航行自由,不管是在平時或戰時都一樣。
·盡最大可能地消除經濟障礙,並在所有同意接受和平及協同維持和平的國家之間建立平等的貿易條件。
·互相充分的保證各國的軍備減少到符合保衛國家內部安全的最低程度。
·各國對各殖民地的權利的主張,應該做自由,開明和大公無私的調整。
·撤退現在在俄羅斯領土上的所有軍隊。
·在比利時的佔領軍應該撤退,其領土應該恢復,並不得企圖限制她與其他自由的國家同樣地享有主權。
·法國全部的領土應該獲得自由。被侵佔的法國地區應該歸還。
·義大利和原奧匈帝國的疆界必須依照民族特性加以清楚的確定。
·東歐人民按照民族自決原則建立獨立國家。
·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及蒙地內哥羅獨立。同時巴爾干半島諸國的政治及經濟的獨立和領土的完整應透過國際條約予以保障。
·奧斯曼帝國各民族自決前途。
·波蘭獨立,並獲得波羅的海出海口。
·建立國際聯盟以保證國際秩序。
[編輯本段]二、談判過程
談判於1919年1月18日在凡爾賽宮鏡廳開始。1870年德國取得普法戰爭勝利並統一德國後德皇曾在此舉行加冕儀式。來自38個國家的70名代表參與了談判。戰敗國德國、奧匈帝國被排除在談判之外。俄國因於1917年和德國單獨媾和且布爾什維克取得國家政權也被排除在談判之外。
從1919年三月開始,談判由五個戰勝國(英國、法國、美國、義大利、日本)政府首腦和外長組成的「十人委員會」主導,該機構組成復雜,矛盾重重,難以做出有效決定。談判過程中日本和其餘各國外長先後退出十人委員會,實際上只剩「四巨頭」,後義大利因對南斯拉夫的阜姆(現里耶卡)的領土要求被拒絕也退出時,最終的談判由三大國(英國、法國、美國)的政府首腦,即英國首相喬治、法國總理克萊蒙梭、美國總統威爾遜把持,義大利首相維托里奧·奧蘭多的作用微乎其微。德國甚至不準參與條約討論。因為各國談判目標不一致甚至存在沖突,每個決定都是經過「不愉快的妥協」後才能達成。亨利·基辛格稱之為「美國式理想主義和歐洲式偏執狂之間的脆弱妥協」。
1919年4月29日由德國外長烏爾里希·格拉夫·馮·布魯克多夫-蘭祖率領的德國代表團抵達凡爾賽宮。5月7日德國代表團接受戰勝國提出的條件,內容包括將德國領土分割一部分給鄰國,戰勝國瓜分德國海外殖民地,限制德國再次發動戰爭的能力等。但因德國被排除在談判之外,德國政府認為以上條件不公並提出抗議,隨即退出和會。
6月20日以古斯塔夫·鮑爾為總理的德國新政府成立,在23日德國國會舉行的投票中支持接受條約者以237票比138票勝出,28日德國新外長赫爾曼·穆勒在和約上簽字。1920年1月10日國際聯盟宣告成立。
[編輯本段]三、主要內容
一、總覽
《凡爾賽條約》共分15部分,440條。根據條約規定,德國損失了10%的領土,12.5%的人口,所有的海外殖民地(包括德屬東非、德屬西南非、喀麥隆、多哥以及德屬新幾內亞),16%的煤產地及半數的鋼鐵工業。
二、疆界的決定
·在1918年11月11日停戰時,就割讓阿爾薩斯和洛林給法國,恢復法國在普法戰爭前的疆界。
·北石勒蘇益格經過公投,回歸丹麥。
·承認波蘭獨立,並給予波蘭海岸線。把原屬波蘭的領土歸還,包括西普魯士、波森省、部分東普魯士及部分上西里西亞;東上西里西亞予捷克斯洛伐克。
·但澤由國際聯盟管理,稱為但澤自由市。
·割讓尤本及薩爾梅迪給比利時;克萊佩達地區給立陶宛(1923年)。
·薩爾煤礦區由法國代管15年,然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
·德國承認奧地利獨立,永遠不得與它合並。
·承認盧森堡的獨立。
·歸還在山東的權益給中國;但後來因為二十一條的關系,則轉交到日本。這觸發了五四運動,拒簽《凡爾賽和約》。中國於1919年宣布與德國的戰事結束,並於1921年與德國另簽和約。
·所有海外殖民地被戰勝國分配。
[編輯本段]三、軍事上的限制
·萊茵河西岸的領土(萊茵蘭)由協約國軍隊佔領15年,東西岸50公里以內德軍不得設防。
·陸軍被限制在100,000員以下,並且不得擁有坦克或重型火炮,取消德軍總參謀部的設置。
·海軍員額限制在15,000員以下,船艦方面只能有6艘排水量10,000噸戰列艦、6艘巡洋艦和12艘驅逐艦,並不準擁有潛水艇。
·不得組織空軍。
·不得進出口武器。
·不得生產、儲存化學武器。
·為了限制接受軍事訓練的人數,廢除義務兵役制,士官士兵的役期延長到12年、軍官25年。
[編輯本段]五、戰爭責任
·德國必須承認全部戰爭責任,承認對協約國平民犯罪。
·前德皇威廉二世被審判為戰爭罪首犯。
·部分德軍被審判犯有戰爭罪,其中一些被判處死刑。
[編輯本段]六、戰爭賠償
根據協約國賠償委員會決定,德國共需賠償2260億馬克(約合113億英鎊)且以黃金支付,後減至1320億帝國馬克。1921年賠償金額確定為49.9億英鎊,即1320億馬克。
一般認為這筆沉重的賠償給德國經濟戴上了一副沉重的枷鎖並間接導致了納粹黨在德國的崛起,但對此觀點史學界仍有不同評價。
[編輯本段]七、各方對條約的反應
一、戰勝國對條約的反應
法國認為自己沒有完全得到滿足,克里孟梭在隨後的大選中下台。從整體而言英國對條約比較滿意,德國東部邊界得到了一定的安全,如波蘭的獨立和但澤自由市的成立。在某種程度上英國甚至認為條約對德國過分苛刻,這可能導致德國的不滿並成為未來的不穩定因素。美國認為條約是歐洲的麻煩所在,而且對德國過於苛刻。1919年美國國會投票決定拒絕簽署凡爾賽條約並拒絕加入國際聯盟。
二、德國對條約的反應
當德國了解到條約內容後,憤怒和屈辱感迅速在德國國內蔓延,似乎德國並未意識到他們對發動戰爭負有責任而且他們已經戰敗,起初德國政府拒絕接受條約,德國海軍以自沉艦艇的方式表達對條約的不滿。
後來成立的魏瑪臨時政府陷入兩難境地,總理謝德曼被迫決定接受條約,隨後陸軍總司令興登堡稱德軍已無力再戰。1919年6月28日協約國向德國發出最後通牒,新成立的魏瑪共和國總統弗雷德里希·艾伯特決定接受條約。
隨後保皇派、民族主義者和前軍隊將領開始質疑條約。魏瑪共和國的政治家、社民黨人、共產黨人、猶太人被他們視為叛國者,因為這些所謂的「十一月罪犯」是魏瑪政權的既得利益者,也是他們「在背後捅了德國一刀」。這種論調在德國投降後具有廣闊市場,因為當時德國已經取得了東線的勝利並和俄國布爾什維克政權簽訂了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而西線德軍仍在法國和比利時境內。但實際上西線德軍的春季攻勢因給養不足而被迫停止,在批評者眼中這次失敗被歸罪於後方的罷工,尤其是猶太人。而他們卻忽略了交戰雙方已經捲入了總體戰中,前線的局部戰術優勢無法扭轉德國在戰略上的失敗。盡管如此,這種論點在德國國內仍引起了廣泛共鳴並被納粹黨所利用。
[編輯本段]八、德國對條約的破壞
戰後的德國經濟非常羸弱,只支付了條約規定的賠償金額中的一小部分,但即使這一小部分也給德國經濟造成了極大負擔並導致了近1/3的通貨膨脹。條約規定德國以礦產資源和工業設備賠償未能以現金支付的部分更激起了德國民眾的不滿。
以下是對條約比較明顯的違反:
·1919年德軍總參謀部在形式上被解散,但其核心仍以「部隊局」的形式存在和運作,並依據一戰的經驗繼續完善德軍軍事學說、組織訓練。
·1922年4月16日魏瑪共和國和俄國蘇維埃政府在義大利拉帕洛簽訂拉帕洛條約,雙方宣布放棄在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及一戰後向對方提出的領土和金錢之要求。而且,兩國也同意外交正常化並「友好合作,在經濟上互惠互利」。在雙方於29日簽署的秘密附件中規定德國可在俄國訓練部隊、試驗凡爾賽條約中禁止的坦克和飛機等武器。
·1935年3月希特勒宣布恢復兵役制並擴充德國軍隊,包括建立凡爾賽條約中禁止德國擁有的海軍武器、裝甲部隊和空軍。
·1936年2月希特勒宣布德國重新佔領萊茵蘭非軍事區。
·1938年3月希特勒宣布德國與奧地利合並。
·1939年3月希特勒宣布佔領捷克斯洛伐克除蘇台德地區的其餘部分。
·1939年9月德軍閃擊波蘭,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
[編輯本段]九、歷史評價
一般認為雖然一戰西線戰事絕大部分發生在法國,法國因此遭受了重大損失,但克萊蒙梭的政策仍過分激進,對德國過分苛刻。而且條約是勝利者強加於失敗者的和平,是對德國的一種羞辱。時至今日史學界對此仍有不同觀點。
凱恩斯在其著作《和平的經濟後果》中說,這是「迦太基式的和平」,意即將戰勝了德國的法國比作與在布匿戰爭中戰勝了迦太基並將其徹底摧毀的羅馬帝國。後來法國經濟學家埃蒂涅·曼托索在給凱恩斯的公開信中發表了他的不同觀點,並指出凱恩斯的戰後預言並未成真,如凱恩斯預言歐洲鋼鐵產量會下降,實際上1929年的產量較1913年增加了10%,凱恩斯預言德國鋼鐵產量會下降,實際上1927年德國的鋼和鐵產量較1913年分別增加了30%和38%,且1913年的數據包括了戰後德國割讓的領土。又如凱恩斯預言戰後德國國內儲蓄不會超過20億馬克而實際上1925年的數字是64億,1927年76億。凱恩斯預言德國在條約生效30年內無法支付高於20億馬克的賠款,曼托索稱在1933至1939年間德國在重整軍備上花費了7倍於此數的金錢。
近來又有一種觀點稱德國在條約中獲益匪淺,如史學家格哈德·溫伯格在其著作《手邊的戰爭》中提到,由俾斯麥一手建立的德國政治體系不但未被摧毀反而得以保存,而且德國避免了戰後被戰勝國大規模軍管(特別是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形勢對比)。
現在回顧一下,在1919年時德國其實取得了較五年前戰爭爆發時更有利的戰略態勢,尤其是德國的東方,原來在經濟和軍事上都不斷膨脹且親法的俄羅斯帝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外交上孤立,內部紛爭不斷且捲入內戰的蘇維埃俄國。在南方,德國的前盟友奧匈帝國分裂為數個弱小的共和國,對德國的再次崛起已經無法構成威脅了。
英國軍事史學家科熱里·巴尼特聲稱,與德國所期待的一旦贏得戰爭後他們強加於協約國的和平條約相比,凡爾賽條約實際上是相當仁慈的。對比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俄國失去了1/3的人口,一半的工業,90%的煤產地以及50億馬克的戰爭賠償。巴尼特同樣認為德國在簽訂條約後的戰略態勢較1914年更好,以前在德國東方可以起到平衡德國作用的俄羅斯帝國和奧匈帝國消失,而且德國和新生的俄國之間有波蘭作為緩沖。在西方只有無論是經濟實力還是人口都不如德國的法國和比利時。巴尼特還認為英法兩國應通過一種徹底摧毀俾斯麥一手創立的統一的德國並使其重新分裂為多個較弱小的政治實體的方式實現歐洲大陸的永久和平,只有這樣做才能徹底解決德國給歐洲帶來的麻煩,但英國並未達成自己參戰的目的。
如果不以現代的戰略或經濟角度思考問題,凡爾賽條約在德國人心中種下了仇恨的種子,隨後在納粹黨的培育下生根發芽,這也是希特勒一上台就開始明目張膽的踐踏條約並贏得國內的一片喝彩的原因。史學家丹·洛林說,凡爾賽條約的連鎖反應引發了第二次世界大戰。
[編輯本段]十、不同觀點
史學界對凡爾賽條約削弱並羞辱德國的觀點有爭議,一些觀點如下:
1、凡爾賽條約中規定的裁軍委員會名存實亡,德國的戰爭賠償數額不斷減少直至徹底取消,這筆財政負擔和受害國的戰後重建費用實際上從德國轉嫁到了受害國身上。
2、與協約國相比,德國的經濟和工業潛力受戰爭影響更小。雖然德國在戰爭中也收到損失,但1919年時德國經濟較其鄰國的優勢比1913年更明顯了。
3、一些對凡爾賽條約持否定意見的批評者們認為波蘭的建立使德國免受其最大的潛在敵人俄國影響。1920的華沙戰役阻擋了布爾什維主義向戰後虛弱的歐洲前進的步伐,特別是此時的德國正面臨著共產主義思潮的泛濫。
4、戰後德國境內仍有以波蘭語為母語的少數民族聚居區,這種情況加劇了德國歷史上持續不斷的種族沖突。
5、戰後德國保持了對巴爾干諸國的比其東南方的鄰國更大的影響,而其他國家並沒有努力改變這種狀況。
簡而言之,盡管德國在一戰中失敗了,但仍有在二十年後再次主導歐洲局勢的能力。
8. 戰後凡爾賽條約對德日軍事上的限制有哪些
凡爾賽條約是一戰的吧...
那時日本是戰勝國...
對日沒有軍事限制...
但是對德有:
1.萊茵河西岸的領土(萊茵蘭)由協約國軍隊佔領15年,東西岸50公里以內德軍不得設防。
2.陸軍被限制在100,000員以下,並且不得擁有坦克或重型火炮,取消德軍總參謀部的設置。
3.海軍員額限制在15,000員以下,船艦方面只能有6艘排水量10,000噸戰列艦、6艘巡洋艦和12艘驅逐艦,並不準擁有潛水艇。
4.不得組織空軍。
5.不得進出口武器。
6.不得生產、儲存化學武器。
7.為了限制接受軍事訓練的人數,廢除義務兵役制,士官士兵的役期延長到12年、軍官25年。
戰爭責任
1.德國必須承認全部戰爭責任,承認對協約國平民犯罪。
2.前德皇威廉二世被審判為戰爭罪首犯。
3.部分德軍被審判犯有戰爭罪,其中一些被判處死刑。
9. 凡爾賽和約對德國是怎樣制裁的
《凡爾賽條約》共分15部分,440條。根據條約規定,德國損失了13.5%的領土,12.5%的人口,所有的海外殖民地(包括德屬東非、德屬西南非、喀麥隆、多哥以及德屬新幾內亞),16%的煤產地及半數的鋼鐵工業。
疆界劃分
·在1918年11月11日停戰時,就割讓阿爾薩斯和洛林給法國,恢復法國在普法戰爭前的疆界。
·北石勒蘇益格經過公投,回歸丹麥。
凡爾賽條約後的德國領土形勢
凡爾賽條約後的德國領土形勢
·承認波蘭獨立,並給予波蘭海岸線。把原屬波蘭的領土歸還,包括西普魯士、波森省、部分東普魯士及部分上西里西亞;東上西里西亞予捷克斯洛伐克。
·但澤由國際聯盟管理,稱為但澤自由市。
·割讓尤本及薩爾梅迪給比利時;克萊佩達地區給立陶宛(1923年)。
·薩爾煤礦區由法國開采15年,其行政權由國際聯盟代管15年,然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
·德國承認奧地利獨立,永遠不得與它合並。
·在軍事上,禁止德國實行義務兵役制。
·承認盧森堡的獨立。
·歸還在山東的權益給中國;但後來因為二十一條的關系,則轉交到日本。這觸發了五四運動,拒簽《凡爾賽和約》。中國於1919年宣布與德國的戰事結束,並於1921年與德國另簽和約。
·所有海外殖民地被戰勝國分配。和約規定剝奪德國全部海外殖民地,由主要戰勝國以「委以統治」形式予以瓜分。根據國際聯盟盟約第22條的委任統治文件,太平洋的德屬新幾內亞和赤道以南除德屬薩摩亞和那盧以外的群島歸屬澳大利亞;赤道以北原德屬馬紹爾群島、加羅林群島和馬里亞納群島為日本所得;那盧島名義上委託於英國,實由澳大利亞統治;薩摩亞分給紐西蘭。德屬西南非洲交給南非聯邦;多哥和喀麥隆由英、法共同瓜分;德屬東非(坦噶尼喀)歸屬英國;烏干達——蒲隆地地區劃歸比利時。[2]
·喪失13.5%的領土。
軍事限制
·萊茵河西
凡爾賽宮鏡廳-凡爾賽條約簽約點(2張)
岸的領土(萊茵蘭)由協約國軍隊佔領15年,東西岸50公里以內德軍不得設防。
·陸軍被限制在100,000員以下,並且不得擁有坦克或重型火炮等進攻性武器,取消德軍總參謀部的設置。
·不得擁有海軍,船艦方面只能有6艘排水量10,000噸戰列艦,不準擁有潛水艇。
·不得組織空軍。
·不得進出口武器,出口商品額外徵收26%的費用
·不得生產、儲存化學武器。
·為了限制接受軍事訓練的人數,廢除義務兵役制,士官士兵的役期延長到12年、軍官25年。
在凡爾賽和約中,規定戰敗國德國不能生產重機槍。但是其他國家卻紛紛仿效德國,研製、發展重機槍。
戰爭責任
·德國必須承認全部戰爭責任,承認對協約國平民犯罪。
·前德皇威廉二世被審判為戰爭罪首犯。
·部分德軍被審判犯有戰爭罪,其中一些被判處死刑。
戰爭賠償
根據協約國賠償委員會決定,德國共需賠償2260億馬克(約合113億英鎊)且以黃金支付,後減至1320億帝國馬克。1921年賠償金額確定為49.9億英鎊,即1320億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