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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總理大選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9-23 04:11:52

Ⅰ 德國總理是誰

安格拉·多羅特婭·默克爾
默克爾現任德國總理、基督教民主聯 盟主席。
1973年至1978年在德國萊比錫大學攻讀物理學,1986年獲得物理學博士學位,1989年11月踏入政壇, 加入德國「民主覺醒」組織,1991年 至1998年任基民盟副主席,2000年 4月起任基民盟主席。成功當選聯盟黨和社民黨大聯合政府總理,成為德國歷史上第一位女總理,並在2009年和2013年的大選 中成功連任。而且德國總理默克爾所屬的基民黨,已正式提名默克爾征戰2017年9月國會大選謀求第三個任期。
2016年12月6日,德國總理默克爾 以89.5%的支持率再次當選基督教民主聯盟主席。

Ⅱ 請列舉三位德國總理,並列舉他們的事情

1. 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1954年7月17日出生於聯邦德國北部港口城市漢堡的一個牧師家庭。出生後不久,她的父親帶領全家遷往民主德國。默克爾從小就顯露出在科學方面的天賦。1973年,她以優異成績進入萊比錫大學,1973年至1978年在原民主德國萊比錫大學攻讀物理學。1978年至1990年在原民主德國科學院物理化學中心研究所工作,1986年獲得物理學博士學位。

1989年11月,默克爾加入原民主德國「民主覺醒」組織,開始其政治生涯。1990年,她出任原民主德國最後一屆政府的副發言人,同年8月加入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基民盟),並在德國重新統一後當選聯邦議員。1991年至1998年,她擔任基民盟副主席。1991年至1994年,她任聯邦婦女和青年部部長,1994年至1998年任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和反應堆安全部部長。

默克爾1998年至2000年任基民盟總書記,2000年,基民盟陷入政治獻金丑聞,4月,默克爾被推選為基民盟主席,成為德國戰後第一位女性大黨領袖。2002年9月至2005年11月兼任由基民盟和基社盟組成的聯盟黨議會黨團主席。2005年11月22日在德國聯邦議院總理選舉中當選新一屆聯邦總理,成為德國歷史上第一位女總理,並繼續擔任基民盟主席。2009年10月28日連任總理。

默克爾任總理後大力修復因前任施羅德政府強烈反對伊拉克戰爭而陷入低谷的德美關系,使兩國關系顯著升溫;在對俄關系方面,默克爾刻意淡化施羅德與俄前總統普京確立的德俄戰略夥伴關系。

默克爾工作認真勤奮,沉穩務實,成績驕人。因此,她在德國政壇素有「鐵娘子」之稱。

已婚,丈夫是柏林洪堡大學教授,無子女。

2. 赫爾穆特·科爾(Helmut Kohl,1930年4月3日-)出生於德國的路德維希港,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CDU)的著名政治家。1969年——1976年任萊茵蘭-普法爾茨州州長,1982年—1998年任德國總理。科爾加快了二戰後兩德統一的進程並在其中起到關鍵作用,同時也對歐盟一體化進程作出了很多貢獻。但由於晚年捲入非法政治獻金丑聞,對保守派基民黨傷害很大,使其歷史評價尚有爭議。

3. 格哈特·弗里茨·庫爾特·施羅德( Gerhard Fritz Kurt Schröder(幫助·信息),1944年4月7日-),生於北萊茵-威斯特法倫的莫森貝格,身高174cm[1],德國政治家,1998年至2005年德國總理。他的政治生涯從左派德國社會民主黨(SPD)展開——他一度作為黨主席。他領導了SPD和德國綠黨組成的聯盟。在成為專職政治家之前,他也是一個成功的律師。

4. 阿道夫·希特勒(德語:Adolf Hitler,1889年4月20日-1945年4月30日),奧地利裔德國政治人物,納粹黨黨魁,1933年被任命為德國總理;1934年至1945年為德國元首。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兼任德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

1919年,希特勒因軍隊任務而認識納粹黨,並在之後不久加入,1921年成為納粹黨黨魁。1923年因啤酒館政變被捕入獄之後,他以泛德意志民族主義、反猶主義、反資本主義及反共主義等宣傳手段得到支持。1933年成為德國總理之後,快速將德國變為一黨專政。希特勒極欲建立納粹霸權於歐洲,為達到目的,他以外交政策主張德國人的生存空間及德國再武裝。1939年德國入侵波蘭,導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

在之後的三年裡,德國及其他軸心國佔領了大部份的歐洲、北非、東亞及太平洋諸島嶼。然而1942年之後,盟軍開始反攻,德軍漸居劣勢。至1945年,盟軍已反攻解放遭德軍佔領的大部分地區。[3] 而在戰爭之中,歐洲猶太人遭受到種族滅絕。1945年4月,蘇聯紅軍逼近柏林之時,希特勒與其女友愛娃·勃勞恩結婚並在二日內自殺。

Ⅲ 默克爾如何贏得德國大選

近日,默克爾贏得德國大選 右翼民粹政黨首入議會

媒體稱,目前,德國由中右翼的基民盟/基社盟與中左翼的社民黨聯合執政,在默克爾第一任期也是這一組合。兩黨也是德國最大的黨派,二者攜手被稱為「大聯盟」組合。當前民調顯示,德國人對現任政府感到滿意,這意味著本次大選後德國可能會第三次出現「大聯盟」。

另一個可能組合是「黑黃配」,即基民盟與自民黨聯手。由於政見相近,自民黨是基民盟比較歡迎的搭檔,兩者曾在2009年至2013年聯合執政。但從大選出口民調來看,這一組合恐怕無法獲得議會多數席位。

Ⅳ 德國是怎麼選舉總統_德國總統怎麼選舉產生的

德國總統(德語:Bundespräsident)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那是怎麼選舉產生出來的呢?以下是我為你整理的德國是怎麼選舉總統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德國是怎麼選舉總統
聯邦總統由聯邦大會(Bundesversammlung)經討論而選舉產生。凡年滿40周歲並享有聯邦議院選舉權的德國人均可參選。聯邦大會由聯邦議院議員和同等數量的由各州議會機構根據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的州議員組成。聯邦大會由聯邦議院議長召集。

聯邦總統任期5年,經再次選舉僅可以連任一次。

對聯邦總統故意違反德國《基本法》或其他聯邦法律的行為,聯邦議院或聯邦參議院可向聯邦憲法法院提出彈劾請求。聯邦憲法法院經確認可宣告聯邦總統喪失職權。

聯邦總統在無法行使其職權或提前卸任時,其職權由聯邦參議院議長行使。

德國選舉總統的制度

法律依據

德國實行三級選舉制,即地方選舉、州議會選舉和聯邦議會選舉。按《基本法》39條規定,聯邦議院每四年選舉一次,一般在秋季舉行新的選舉最早在聯邦議院任期滿46個月之後,最遲滿48個月之後進行。發生聯邦議院被解散的情況時,新的選舉應在解散後60日內進行。選舉出新的聯邦議院後,最遲不得超過選舉後30日召集會議。

而《基本法》僅對選舉制度做了原則性的規定,而選舉原則、選舉程序和選舉機構等實施細則則由《聯邦選舉法》具體規定。
德國政治制度選舉原則
《基本法》38條第一款規定了選舉的五項原則:德國聯邦議院的議員由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無記名的選舉產生,即遵循普遍選舉、直接選舉、自由選舉、平等選舉和秘密選舉原則。

德國政治制度選舉程序

德國選舉國家代表機關或公職人員的具體規則和次序包括以下九個方面:

(一)、劃分選區。實施選舉的區域單位,一般按地區或人口數劃分。把選區跨分為若干個投票區,是為了選民投票的方便,每個選舉區的選民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500人。

(二)、選民資格。指法律規定的參加選舉所要具備的條件。

(三)、選民登記。指選舉機構依法辦理公民參加選舉的程序。

(四)、候選人。德國通常由政黨提出議員、聯邦總理和聯邦總統的候選人。

(五)、競選。德國政黨競選活動包括以下幾個步驟:制定競選綱領、推舉候選人、確定政治議題和競選口號、動員、爭取選民。

(六)、投票制度,指選舉代表或議員的規則和方法。

(七)、選票。是選民或選舉人用以表示自己贊成或反對候選人的法定選舉文件。

(八)、當選計票制。德國於二戰後開始採用混合代表制,即在選舉中分別採用多數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兩種方法計票,需選民進行兩次投票。

(九)、預測選舉結果。
德國歷屆選舉總統的歷史
德國聯邦總統的前身

阿道夫·希特勒

是德國魏瑪共和國時期(1919年至1945年)的聯邦大總統(Reichspräsident)。與魏瑪共和國時期憲法規定的總統職權相比,聯邦總統的職權已被明顯削弱。

1919年的魏瑪憲法賦予國家總統很大的權力,不僅享有代表國家的職權,而且可以通過解散議院和任免總理直接影響國家政治,他還有權頒布緊急狀態法案,另外,總統也是國家軍隊的最高領導人。魏瑪時期的總統被稱為“沒有皇帝頭銜的皇帝”

1933年,擁有至高無上權力的德國總統、陸軍元帥保羅·馮·興登堡任命希特勒為德國總理,造成希特勒得以上台並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

1934年,興登堡去世後,希特勒把總統和總理的職位合二為一,稱元首兼帝國總理(Führer und Reichskanzler),希特勒集總統、總理、三軍最高統帥的職務於一身,廢止共和國,建立了法西斯獨裁政權,直至1945年二戰結束。

1949年5月23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成立,憲法性質的《德國基本法》生效,它吸取了歷史教訓,很大地限制了聯邦總統的政治權利,聯邦總統不能單獨確定聯邦總理,也不能單獨頒布緊急法案,也不享有對國家軍隊的最高統率權。《基本法》明確了聯邦總統的職權,他同聯邦議院、聯邦參議院、聯邦政府、聯邦憲法法院相互牽制。

1949年8月,聯邦大會選舉特奧多爾·豪斯(Theodor Heuss)為德國第一位聯邦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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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德國總統可以任幾屆

5年。德國總統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對內和對外均代表德國。聯邦總統的最主要職責是:簽署並公布由德國聯邦議院和德國聯邦參議院通過的由聯邦總理和有關聯邦政府部長簽署的法律法令,但對其沒有否決權;根據聯邦議院的決定任免聯邦總理,根據聯邦總理的提名任免聯邦政府各部部長;主持國家禮儀性活動等。聯邦總統只是國家元首,但並不直接領導聯邦政府,不享有實際的行政權,而聯邦總理為政府首腦,決定國家大政方針。凡年滿40周歲並享有聯邦議院選舉權的德國人均可參選。聯邦大會由聯邦議院議員和同等數量的由各州議會機構根據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的州議員組成。聯邦大會由聯邦議院議長召集。聯邦總統任期5年,經再次選舉僅可以連任一次。提出聯邦總理的人選,交由聯邦議院選舉;任命聯邦議院選舉產生的聯邦總理;任命聯邦總理提名的聯邦政府各部部長;發生聯邦總理不信任案時,根據聯邦議院的請求罷免聯邦總理,或根據聯邦總理的提議解散聯邦議院;任免聯邦法官、聯邦公務員、軍官和下級軍官;簽署並頒布聯邦議院通過的法律;代表聯邦行使赦免權。
拓展資料:聯邦議會院每四年選舉一次,一般在秋季舉行新的選舉最早在聯邦議院任期46個月之後,最遲滿48個月之
發生聯邦議院被解的情況時,新的選舉應在解後60日內進行,選舉出新的聯邦議院後,最遲不
後30日召集會議
法律依據:《基本法》38條明確了聯邦總統的職權,他同聯邦議院、聯邦參議院、聯邦政府、聯邦憲法法院相互牽制。

Ⅵ 德國大選結束,朔爾茨將出任德國新總理,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德國這次大選,來自德國社民黨的朔爾茨獲得了25.7%的得票率,超過默克爾所在聯盟黨的24.2%。朔爾茨出任德國總理已經沒有懸念了。至於朔爾茨與哪個政黨組合,大概率是與綠黨結盟。

朔爾茨可是老牌政客了,只是此人一直很低調,很少被外界關注。目前他是默克爾的副總理,今年63歲,但他與默克爾分屬不同政黨。朔爾茨來自社民黨。此前朔爾茨並不是德國總理熱門人選。默克爾一直想提攜同一政黨的拉舍特。而且拉舍特也被認為是默克爾理想的接班人,此前德國的防長還一度成為默克爾接班人,最後被默克爾放棄了。

朔爾茨參選後,也一度落後於拉舍特,還落後於來自綠黨的候選人貝爾伯克。但在今年下半年,朔爾茨成為德國人心中的總理,支持率不斷上升。因為他主打的是民眾與社會的公平,這個口號得到選民的支持。

2018年,朔爾茨出任默克爾的副總理,還曾擔任財政部長。2011年至2018年,他曾在漢堡市任市長。2009年至2019年,朔爾茨任社民黨副主席。

朔爾茨出生於德國西北部城市奧斯納布呂克,他在漢堡成長,此城市是德國第二大城市。朔爾茨畢業於漢堡大學法律系。因為漢堡是德國左派的聚居地,朔爾茨17歲時就加入社民黨。1998年,40歲的朔爾茨當選為德國聯邦議員。正好這一年是社民黨的施羅德與綠黨聯盟,施羅德出任德國總理。

朔爾茨來自社民黨,這是一個中間偏左的政黨,很多策略並不符合美國胃口。默克爾的政黨是中間偏右,美國也不太喜歡。

據外媒資料,朔爾茨當總理後,他將繼續默克爾對華政策,也就是說他將對華友好。作為施羅德帶出來的政客,施羅德在任期間就對華友好,朔爾茨對華不可能強硬。因此,這才是美國擔心的。

Ⅶ 德國總理的歷任德國首相、總理

北德意志邦聯首相

德意志帝國首相

魏瑪共和國總理

第三帝國總理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部長會議主席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總理

拓展資料

聯邦總理(德語:Bundeskanzler,簡作Kanzler)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政府首腦,是德國事實上的最高領導人。其有權直接任命聯邦政府各部長,並確定德國聯邦政府的政治方針。總理是由德國聯邦議會根據聯邦總統的建議未經辯論的選舉產生,再經聯邦總統任命,就可以正式成為總理,而聯邦總統不能拒絕任命總理。總理通常為議會最大黨,即執政黨的領袖,另外設有副總理一職作為副手。

安格拉·多羅特婭·默克爾(Angela Dorothea Merkel,1954年7月17日-),婚前姓卡斯納(Kasner),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籍女性政治家,現任德國聯邦總理。2005年,她成為德國歷史上首位女性聯邦總理,她也是兩德統一後首位出身前東德地區的聯邦總理。

默克爾工作認真勤奮,沉穩務實,成績驕人,在德國政壇素有「鐵娘子」之稱。

2017年9月24日,默克爾領導的聯盟黨在德國聯邦議院選舉中獲得最多選票,領先其他各黨。

參考自:德國總理-網路

Ⅷ 德國總統什麼時候選舉_

德國總統對內和對外均代表德國,那德國的總統是怎麼選舉出來的?是什麼時候才選舉?以下是我為你整理的德國總統什麼時候選舉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德國總統什麼時候選舉
聯邦總統由聯邦大會(Bundesversammlung)經討論而選舉產生。凡年滿40周歲並享有聯邦議院選舉權的德國人均可參選。聯邦大會由聯邦議院議員和同等數量的由各州議會機構根據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的州議員組成。聯邦大會由聯邦議院議長召集。

聯邦總統任期5年,經再次選舉僅可以連任一次。

對聯邦總統故意違反德國《基本法》或其他聯邦法律的行為,聯邦議院或聯邦參議院可向聯邦憲法法院提出彈劾請求。聯邦憲法法院經確認可宣告聯邦總統喪失職權。

聯邦總統在無法行使其職權或提前卸任時,其職權由聯邦參議院議長行使。

德國聯邦總統作為國家元首行使以下職權:

對內對外代表德國(參加國家、社會和文化活動,訪問各聯邦州和城市,在外國進行國事訪問,接待外國國家客人); 在國際法意義上代表德國人民,以聯邦的名義同外國締結條約,但調整聯邦政治關系或涉及聯邦立法事項的條約應以聯邦法律的形式,取得聯邦立法機構的同意; 簽發國書和派遣德國駐外國使節,接受外國國書並接待外國駐德國使節。 聯邦總統還行使以下職權:

提出聯邦總理的人選,交由聯邦議院選舉; 任命聯邦議院選舉產生的聯邦總理; 任命聯邦總理提名的聯邦政府各部部長; 發生聯邦總理不信任案時,根據聯邦議院的請求罷免聯邦總理,或根據聯邦總理的提議解散聯邦議院; 任免聯邦法官、聯邦公務員、軍官和下級軍官; 簽署並頒布聯邦議院通過的法律; 代表聯邦行使赦免權。
德國歷任都有哪些總統
德意志國聯邦(魏瑪共和國)大總統

1、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1919年2月11日—1925年2月28日 德國社會民主黨

代總統 漢斯·路德(Hans Luther)1925年2月28日—1925年3月12日 無黨籍

代總統 沃爾特·西蒙斯(Walter Simons)1925年3月12日—1925年5月12日 無黨籍

2、保羅·馮·興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1925年5月12日—1934年8月2日 無黨籍

德國總統德意志第三帝國元首(納粹德國)

1、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1934年8月2日—1945年4月30日 納粹黨

2、卡爾·鄧尼茨(Karl Dönitz)1945年5月1日—1945年5月23日 納粹黨

德國總統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家元首(東德)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總統

代總統 約翰尼斯·狄克曼(Johannes Dieckmann)1949年10月7日—1949年10月11日 東德自由民主黨

1、威廉·皮克(Wilhelm Pieck)1949年10月11日—1960年9月7日 德國統一社會黨

代總統 約翰尼斯·狄克曼(Johannes Dieckmann)1960年9月7日—1960年9月12日 東德自由民主黨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務委員會主席

1、瓦爾特·烏布利希(Walter Ulbricht)1960年9月12日—1973年8月1日 德國統一社會黨

代主席 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1973年8月1日—1973年10月3日 德國統一社會黨

2、維利·斯多夫(Willi Stoph)1973年10月3日—1976年10月29日 德國統一社會黨

3、埃里希·昂納克(Erich Honecker)1976年10月29日—1989年10月18日 德國統一社會黨

4、埃貢·克倫茨(Egon Krenz)1989年10月18日—1989年12月3日 德國統一社會黨

5、曼弗雷德·格拉赫(Manfred Gerlach)1989年12月3日—1990年4月5日 東德自由民主黨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人民議會主席

1、薩賓娜·伯格曼-普爾(Sabine Bergmann-Pohl)1990年4月5日—1990年10月2日 東德__民主聯盟

德國總統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總統

代總統 卡爾·阿諾德(Karl Arnold)1949年9月7日—1949年9月13日

德國前總統克里斯蒂安·武爾夫

__民主聯盟

1、特奧多爾·豪斯(Theodor Heuss)1949年9月13日—1959年9月12日 德國自由民主黨

2、卡爾·海因里希·呂布克(Karl Heinrich Lübke)1959年9月13日—1969年6月30日 __民主聯盟

3、古斯塔夫·海涅曼(Gustav Heinemann)1969年7月1日—1974年6月30日 社會民主黨

4、瓦爾特·謝爾(Walter Scheel)1974年7月1日—1979年6月30日 德國自由民主黨

5、卡爾·卡斯滕斯(Karl Carstens)1979年7月1日—1984年6月30日 __民主聯盟

6、里夏德·馮·魏茨澤克(Richard von Weizsäcker)1984年7月1日—1994年6月30日 __民主聯盟

7、羅曼·赫爾佐克(Roman Herzog)1994年7月1日—1999年6月30日 __民主聯盟

8、約翰內斯·勞(Johannes Rau)1999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德國社會民主黨

9、霍斯特·克勒(Horst Köhler)2004年7月1日—2010年5月31日 __民主聯盟

代總統 延斯·伯恩森(Jens Böhrnsen)2010年5月31日—2010年7月1日 德國社會民主黨

10、克里斯蒂安·武爾夫(Christian Wulff)2010年7月2日—2012年2月17日 __民主聯盟

代總統 霍斯特·澤霍費爾(Horst Seehofer)2012年2月17日—2012年3月18日 __民主聯盟

11、約阿希姆·高克(Joachim Gauck)2012年3月18日—2017年3月22日 無黨派

12、弗蘭克·瓦爾特·施泰因邁爾(Frank-Walter Steinmeier)2017年3月22日—今德國社會民主黨
德國總統選舉的新政制度
組織形式

德國實行責任內閣制,其原理是,公民把立法權和行政權交給議會,議會又把其中的行政權交給以聯邦總理為首的內閣政府。而行政權主要由聯邦政府、聯邦總理和聯邦總統來擔負。

聯邦政府的存在以聯邦與聯邦議院的信任為條件,對聯邦總理提出「不信任案」是聯邦議院最重要的權力之一。

德國政治制度國家元首

德國的國家元首為總統,總統不是聯邦政府成員,地位相當於立憲制國家的君主,只擁有形式上的權力,不直接領導內閣(政府),不負行政責任。

德國政治制度政府首腦

德國的首腦是總理,總理擁有組閣權,挑選各部部長和政府主要官員,提出對聯邦總統有約束力的任免名單;決定聯邦政府的內外方針政策,並對此項聯邦議院負責;決定聯邦政府的建制;戰時直接取代國防部長,擔任三軍統帥,指揮聯邦軍隊;必要時有權要求聯邦議院提前召集聯邦議院全體議會,提請聯邦總統解散聯邦議院,舉行全國大選等大權。

德國政治制度決策形式

內閣會議是聯邦政府的最高決策機構,會議由聯邦總理和各部部長參加,總理(缺席時由副總理)主持。內閣會議實行集體決議,集體負責原則,會議必須有半數部長出席時才能作出決議。依基本法規定,在由聯邦總理制定的政治方針范圍內,聯邦各部部長可獨立地負責領導各自主管的部門。聯邦各部部長之間出現意見分歧,不是由聯邦總理一人說的算,而是要由聯邦政府裁決。這就是聯邦政府決策的三原則:總理原則、部門原則和集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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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德國政府提議將2021年9月26日定為大選日期,默克爾還會不會參選

在11月25號,德國政府發言人瑪蒂娜•菲茨表示,德國政府提議把2021年9月26號定為下屆大選日期,不過這個提議還需要德國聯邦總統的批准。據悉,這次大選將會選出現任德國總理默克爾的繼任者。

默克爾執政著十來年來說,她性格沉穩,喜怒不形於色,言語嚴謹,政績還是可以一說的,但是在接納難民問題上沒有思慮周全,導致現在德國的許多社會問題就是因為沒有恰當處理難民問題導致的,並且在新冠疫情的影響下,德國疫情反反復復,對她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考驗。再加上她之前透露不會繼續參選,所以2021年的總理候選人應該不會有她了。

Ⅹ 德大選默克爾無懸念勝出

德國大選當地時間9月24日落下帷幕。初步結果顯示,默克爾領導的聯盟黨以32.9%的得票率位列第一,社會民主黨(社民黨)得票20.8%排名第二,成為最大反對黨。默克爾有望追平此前德國總理科爾的記錄,第四次當選德國聯邦總理並組閣。

專家表示:在默克爾的帶領下,德國在歐洲的地位持續上升,在歐盟內部的領導作用也越來越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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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德國總理大選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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