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去德國工作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去國外打工,一定要由那邊的用人單位發出邀請,然後你才能辦得到簽證,並且需要有一定的擔保,一般來說都是錢,並且手續很繁瑣,所以都是由中介完成的。
不過在德國去的務工機會一般不多,但是做對外漢語教師是比較有發展的,但是需要持有一定的教學資質才可以任職。
注意:
2019年6月3日下午,教育部在國新辦發布2019年第1號留學預警。預警指出,一段時間以來,中方部分赴美留學人員的簽證受到限制,出現簽證審查周期延長、有效期縮短以及拒簽率上升的情況,對中方留學人員正常赴美學習或在美順利完成學業造成影響。
2020年6月9日,教育部發布2020年第1號留學預警:謹慎赴澳返澳學習。2016至2019年,中國出國留學人數251.8萬人,回國201.3萬人,學成回國佔比達八成(79.9%)。
2. 我想去國外打工需要辦什麼手續嗎
一、出國打工的程序包括:選擇正規的外派勞務公司——獲得出國勞工信息——報名——面試——體檢——培訓——考試——簽訂合同——繳費——辦理出國手續——赴國外工作。
出國務工需要辦理國內手續和國外手續,國內手續主要包括:護照、簽出境證明、培訓證等,去部分國家和地區還要打預防針,以免患上傳染病。部分國家須在批准入境前辦理個人資料公證。這些手續一般由經營公司統一辦理。
而國外手續包括:入境許可、工作準證等,由外國僱主負責。至於費用方面,需要自己負擔的費用有:體檢費、適應性培訓費、護照簽證費、服務費(勞務經營公司將提供組織和服務管理所發生的費用,不超過你在國外工作期間合同工資的12.5%)等。
在自己國家有很多人並不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出國賺錢有的時候確實能賺得到錢,但是出國打工還需要很多條件,涉及的內容也比較多。工友們在出國打工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並且做好出國打工的准備。
3. 出國打工都需要辦什麼手續和證件
法律分析:合法出境 選擇具備商務部頒發的《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或原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境外就業中介經營許可證》的機構辦理出國務工手續,企業名錄請參照商務部網站。設法了解僱主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情況,明確出國後從事的具體工作,切勿輕信中介宣傳,以免上當受騙。簽訂合同 仔細閱讀合同內容,特別是有關合同工資、計酬方式及法定福利等條款,要求對方將口頭承諾的條件一並寫進合同,防止日後出現糾紛。了解簽證種類 出國前辦妥相關國家工作簽證,勿持旅遊簽證出國務工。抵境外後,請要求僱主盡快協助辦妥工作準證、居留許可等手續,避免因非法務工受到當地相關部門查處。不要輕信對方先以旅遊身份出境,再到當地轉為工作身份的許諾,以免落入陷阱。妥善保管個人護照、身份證等證件,勿交由他人保管以免自身行動受限。請留存相關證件復印件,以備不時之需。
1、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填寫《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許可條件、需提交的材料。
2、數碼照相:根據證件製作的要求,由申請人本人到受理機關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數碼照相點拍照。
3、到受理窗口取號排隊。
4、申請人到受理窗口交驗材料並領取《回執單》。(可以選擇快遞)
5、申請人到辦理窗口憑《回執單》列印繳費收據。
6、申請人憑繳費收據到銀行繳費。
7、申請人憑銀行收費單據和《回執單》到受理窗口領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台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准許,方可出境入境。
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提供專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4. 去德國勞務需要什麼手續
外國留學生在德國打工需要得到政府機關的批准,此項工作主要由兩個不同的機構負責 - 外國人管理局和勞工局。外國留 學生打工 之前必須從這兩個機構得到工作許可,才能合法工作。外國人管理局首先從外國人法的角度審核是否准許簽發一般性的工作許可。剛到德國持有 留學簽證 的中國學生還沒有這種一般性工作許可,但大都能申請得到。這種一般性工作許可又分兩種,一種是針對假期打工,另一種是針對學期中打工。假期打工德國政府准許留學生假期打工,在 留學簽證 上一般會加註"只准許在假期中工作" - Erwerbstaetigkeit nur in den Semesterferien gestattet。一般在第一次續延簽證時,外國人管理局都會在 留學簽證 上自動註明這一條,若沒有,則可以申請得到,不會有任何困難。學期中打工在學期中打工的一般性工作許可,需要特別向外國人管理局申請,不會自動得到。這種工作許可准許留學生在學期中每周工作不超過一定的小時數,具體多少各個城市有松有緊,但都大同小異。一般來說,如果學期內工作與學業(或者在大學做HiWi>>參閱留德網路)有關,只要出示關合同都能得到每周15-20小時的一般性工作許可,外國人管理局會在 留學簽證 上附加註明"學期中每周准許工作不超過15小-20時(Ausser geringfuegige Taetigkeit bis maximal 15 -20 Studenten pro Woche als erlaubt)。特殊性工作許可在外國人管理局簽發的一般性工作許可的基礎上,勞工局則審查勞工市場的狀況,考慮是否給予特殊性工作許可。所謂特殊性工作許可,是為了與一般性工作許可區別開來。與之相比,特殊性工作許可有很多限制性的具體規定,諸如:此特殊性工作許可只允許留學生在指定的一家公司或機構工作(不適用於其他公司),規定每周哪一天從幾點到幾點允許工作等等。在開始工作之前,應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請此特殊性工作許可,有時公司會 代辦申請 手續。勞工局是否簽發工作許可,除了勞工市場的狀況之外,還取決於是否有德國公民或歐盟國家公民也在申請同一工作。從開始申請到拿到許可一般得2-3個月的時間。例外一般情況下,留 學生打工 必須從外國人管理局和勞工局得到一般性和特殊性工作許可。但是,也有例外情況:1 如果一年打工不超過3個月(90天),只需外國人管理局的一般性工作許可即可;2 如果一年打工超過3個月(90天),但工作是由勞工局介紹的,也只需外國人管理局的一般性工作許可即可;3 大學助教和學生助理,也不需要勞工局的特殊性工作許可(各個城市規定不同,須向當地的勞工局詢問)。其他情況,如一年打工超過3個月(90天)並從事非勞工局介紹的工作,學期中在大學以外的公司工作等等,均須以上兩個機構的批准。非法打工不按照德國政府的法律規定,無工作許可非法打工,可能被罰款至1萬馬克,甚至被驅逐出境。德國的法律原則上允許外國留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打工,但不允許持短期簽證學習語言課程的 學生打工 。在打工時間上也有所限制,一般來說每周允許留 學生打工 八個小時,或全年不超過三個月。德國的大多數地方都奉行以上的外國留 學生打工 政策,但有的地方比較寬松,如柏林。按規定,留學生在德國打工,盡管打的是短工,但老闆也要像對待其他員工一樣,提供同樣的待遇。老闆除了支付留學生工資外,如果留學生參加了社會保險,老闆還將為其支付一定的社會保險費,如退休保險、健康保險、養老保險和事業保險等。當然留學生自己也要支付各類保險中的一部分金額,此外還須繳納工資稅。一般情況下,留學生開始打工錢必須將稅卡交給老闆,僱傭關系結束時,稅卡內容應包括:打工期間的總收入、僱主支付的各類稅款金額等。以下情況的留學生不必支付工資稅:1、留學生只是偶爾打短工,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十八天(周末、節假日除外)。2、留學生在工作時間內,每月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6小時,平均每小時的工資不超過20.65馬克。這里要提醒大家,留學生也可向德國財政局要求退稅。按規定,財政局將根據留學生因工作而花費的費用,如交通費、通訊費等,來實行退稅,一般為2000馬克。如果留學生的這部分費用的確非常高,可以提出證據,要求加倍退稅。例如,居住地點與工作地點距離太遠,需要使用自己的汽車,那麼財政局會按每公里0.70馬克來計算退稅費用;如果留學生找工作時費用較高,花費的郵票、電話費、汽油費很多,或需要購置工作服或專門用具,只要能出示證據,財政局一般都會考慮。
5. 請問,出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我是去國外跟親戚打工
留學的學習簽證是不能用來打工的,可以先申請學習簽證,但費用較高,一般是申請護照(以親屬關系申請)或工簽(一般工廠有幾個工簽名額的,最好是還有剩餘),總之直接申請是比較難的,如果時間緊迫,可以先以旅遊簽(聽說上海等一些地方是免簽的)過去,一可以先看看工作環境,二可以認識一些政府移民局人員,看看申請護照、工簽的難度,這樣只付路費就好了。
我知道一個中駐日商務處的資料,你可以咨詢一下。
地址:日本國東京都港區南麻布5丁目8番16號
Tel: 81-3-34402011
Fax: 81-3-34468242
E-mail:[email protected]
6. 我想去德國打工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35歲的安徽農民黃世良到德國打工,想藉此還清家中債務。然而,他剛下飛機便遭到了老闆的辭退。經過一番曲折後,第一次出國打工的小黃只掙到300多歐元。回國後,中介公司退了一部分服務費給他,並准備為他辦第二次勞務輸出。如今半年多過去了,小黃漸漸打消了再出國的念頭,想要退回剩下的服務費。
借下5萬元出國打工
小黃是廚師,在國內考取了高級廚師證。他在國內很多城市的飯店工作過,每月掙2000多元,這也是全家人的生活費。2001年,小黃的老母親得了癌症,全家傾其所有給母親治病,家中的債務也是越積越多。
2004年年底,小黃與南京宏輝商貿顧問有限公司簽訂了委託服務協議書,辦理到德國做廚師工作的手續。「我就想到外面苦幾年,好把家中的欠債還掉。」抱著這樣的希望,小黃四處籌借,湊到5萬元作為辦理出國的費用。
小黃告訴記者,2005年6月,他從宏輝公司拿到了德國一家中餐館的僱用合同。與老闆簽下了3年的務工期。隔了有一年後,大約在2006年的7月,中介才幫小黃拿到簽證。小黃說,他交給中介5萬元費用,其中2000元是辦培訓證,4.8萬元是給中介的勞務費。
記者了解到,宏輝商貿顧問有限公司並沒有勞務輸出的資質。宏輝公司在取得小黃的委託服務協議後,依然要靠大的勞務輸出公司辦理小黃出國務工的一切手續,並從中賺取差價。
剛下飛機就遭解僱
2006年7月,小黃滿懷希望終於踏上了飛往德國柏林的班機。到德國當天,餐館老闆沈先生到機場去接小黃。「一見面,老闆就問我有沒有帶結婚證和孩子的出生證明。我說沒有,老闆就很生氣說中介沒有把事辦好,該准備的東西也沒准備好。老闆不想用我了,讓我直接坐飛機回國。」一到異國他鄉就遇到這樣的情況,小黃當時又急又無奈。
小黃緊跟著老闆到了酒店,到酒店後小黃趕緊給宏輝公司打電話,說明了這一狀況。「他們讓我去感動老闆,讓老闆把我留下來。這其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中介也沒有說。我只知道老闆對中介公司有所抱怨,僱用合同簽完後隔了一年我才到德國,這讓老闆非常不滿。」
小黃告訴記者,他很害怕再被老闆解僱,所以每天提前兩小時到店裡為老闆免費加班。「但老闆還是無端找出些事情來刁難我,想讓我主動辭職。我都忍下來了。」在老闆手下幹了20多天後,宏輝公司把結婚證掃描件發送到了德國。老闆說,只接收原件,掃描件無用。老闆第二次提出解僱他。
小黃告訴記者,他把自己的遭遇通過電話告訴了宏輝公司。因為涉及到續簽證的問題,宏輝公司還是讓他一定要想辦法去感動老闆,並讓老闆幫他辦理簽證延期。不甘心的他還放下尊嚴,跪求老闆幫他。「從上班開始一直跪,跪到老闆下班。老闆不同意,我第二天接著跪。跪到第三天,老闆還是把我趕出了飯店。」小黃說。
撿瓶子換來麵包吃
宏輝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在得知小黃被辭退後,想提供機票讓小黃回國,這事也不能怪他。但小黃認為沒賺到錢就回國很不甘心,還想繼續留在德國再找續簽的機會。
小黃告訴記者,因為無處可去,加上語言又不通,他就靠撿瓶子為生。撿了一晚上的瓶子也只夠換回幾個最便宜的麵包來吃。小黃說,有一個撿破爛的人收留了他,讓他擠住在一個破棚子里。
就這樣辛苦地生活了20多天,小黃終於得到了幾個華人大姐的幫助,在她們的介紹下,小黃找到了另一家酒店,酒店老闆願意幫他辦理簽證的延期,並讓他留在店裡打工,換來吃和住。2006年11月,小黃無法辦理簽證延期,只能回國了。打工還債的想法破碎了。
中介退還部分勞務費
宏輝公司工作人員說,小黃在德國的3個月期間發生的事情,公司還是比較清楚的。公司的表態也很明確,公司會對此事負責。小黃剛回國,公司就退了3萬元服務費給他,剩下的1.8萬元轉為第二次的委託服務押金,准備再幫助小黃辦理出國手續。當時小黃也同意了,並且與宏輝公司簽訂了第二次的委託服務協議。
「到德國打工失敗後,債主紛紛上門要錢,我現在也不能回家,到處打零工謀生。如今又半年過去了,宏輝公司一直未提供新的僱用合同,我要取消這次的委託協議,拿回餘款。」小黃說。
對小黃的這種說法,宏輝公司不認同。工作人員稱,今年1月,公司就為小黃拿到了新的僱用合同,並且多次打電話聯系小黃。小黃要麼不接電話,要麼就讓家人來接,一直未出面來辦理手續,可能那時候他就開始出現反悔的意向了。小黃稱,宏輝公司的此種說法無中生有。因為他的徒弟也在該公司辦理出國務工的業務,宏輝公司打電話來主要還是想通過他找到徒弟。
小黃出示了與宏輝公司簽訂的勞務協議,其中有一條指出,宏輝公司受理了小黃的材料後,小黃要向公司交納5000元的押金。而公司卻收了1.8萬元的押金。小黃認為,至少宏輝公司要把這多收的1.3萬元退還。這一要求被宏輝公司拒絕。
宏輝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第一次為小黃辦理出國,來回的機票都是公司出的,光機票錢就要1.2萬元。而且第二次簽訂委託協議後相關工作已經開始辦理,就會有費用產生。如果再把這1.3萬元退還給小黃,公司就要賠本了。
7. 出國打工需要什麼條件么手續
【法律分析】
出國打工需要基本條件:1、年齡。一般新加坡這些國家要求在18-35歲之間,發達國家一般要求的年齡范圍在22-48歲之間。當然也有其他年齡要求的。2、學歷。學歷沒有一個統一的要求標准,主要是根據工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初中以上學歷也可以出國勞務。3、專業技能。技能方面也並不是要求非常高,有一些工種要求非常的簡單,比如包裝工、洗衣工等這些人員。4.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5.無前科。6.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8. 我親戚在德國去哪裡打工辦怎麼手續
你好,每一個地區的辦理手續都須要身份證和戶口本,還有證明對方是你的親戚就可以辦理。去當地公安局咨詢一下。
9. 關於出國打工需要什麼辦理什麼手續問題
出國打工主要需辦理:護照+簽證 護照必須由本人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你現在就可以先去辦好,以免到簽證時再辦會耽擱時間) 簽證既可委託他人或機構代辦,也可異地辦理 辦理過程如下: 1 護照: 只需帶上身份證和戶口簿,去 戶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 辦理(那裡的工作人員會指導你怎樣填表的) 護照照片既可自帶(在證件照的定點照相館拍攝,20元),也可在那裡拍攝(40元,立等可取) 辦理護照的費用為200元整,10個工作日取護照.護照也可快遞到你指定的地址 護照有效期為10年 2 簽證: 工作簽證需要對方的邀請函等材料 在護照辦好後,簽證最好委託有資質的,可靠的勞務中介代辦(你可先去 免費咨詢 的哈) 因為他們掌握著最新的勞務輸出動態,辦這種簽證也很專業 他們會告訴你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及如何准備,會幫你搞定一切的 希望這些能對你有所幫助哦
10. 去德國打工合法工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外國留學生在德國打工需要得到政府機關的批准,此項工作主要由兩個不同的機構負責 - 外國人管理局和勞工局。外國留學生打工之前必須從這兩個機構得到工作許可,才能合法工作。
外國人管理局首先從外國人法的角度審核是否准許簽發一般性的工作許可。剛到德國持有留學簽證的中國學生還沒有這種一般性工作許可,但大都能申請得到。這種一般性工作許可又分兩種,一種是針對假期打工,另一種是針對學期中打工。
假期打工
德國政府准許留學生假期打工,在留學簽證上一般會加註"只准許在假期中工作" - Erwerbstaetigkeit nur in den Semesterferien gestattet。
一般在第一次續延簽證時,外國人管理局都會在留學簽證上自動註明這一條,若沒有,則可以申請得到,不會有任何困難。
學期中打工
在學期中打工的一般性工作許可,需要特別向外國人管理局申請,不會自動得到。這種工作許可准許留學生在學期中每周工作不超過一定的小時數,具體多少各個城市有松有緊,但都大同小異。
一般來說,如果學期內工作與學業(或者在大學做HiWi>>參閱留德網路)有關,只要出示關合同都能得到每周15-20小時的一般性工作許可,外國人管理局會在留學簽證上附加註明"學期中每周准許工作不超過15小-20時(Ausser geringfuegige Taetigkeit bis maximal 15 -20 Studenten pro Woche als erlaubt)。
特殊性工作許可
在外國人管理局簽發的一般性工作許可的基礎上,勞工局則審查勞工市場的狀況,考慮是否給予特殊性工作許可。
所謂特殊性工作許可,是為了與一般性工作許可區別開來。與之相比,特殊性工作許可有很多限制性的具體規定,諸如:此特殊性工作許可只允許留學生在指定的一家公司或機構工作(不適用於其他公司),規定每周哪一天從幾點到幾點允許工作等等。
在開始工作之前,應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請此特殊性工作許可,有時公司會代辦申請手續。勞工局是否簽發工作許可,除了勞工市場的狀況之外,還取決於是否有德國公民或歐盟國家公民也在申請同一工作。從開始申請到拿到許可一般得2-3個月的時間。
例外
一般情況下,留學生打工必須從外國人管理局和勞工局得到一般性和特殊性工作許可。但是,也有例外情況:
1 如果一年打工不超過3個月(90天),只需外國人管理局的一般性工作許可即可;
2 如果一年打工超過3個月(90天),但工作是由勞工局介紹的,也只需外國人管理局的一般性工作許可即可;
3 大學助教和學生助理,也不需要勞工局的特殊性工作許可(各個城市規定不同,須向當地的勞工局詢問)。
其他情況,如一年打工超過3個月(90天)並從事非勞工局介紹的工作,學期中在大學以外的公司工作等等,均須以上兩個機構的批准。
非法打工
不按照德國政府的法律規定,無工作許可非法打工,可能被罰款至1萬馬克,甚至被驅逐出境。
德國的法律原則上允許外國留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打工,但不允許持短期簽證學習語言課程的學生打工。在打工時間上也有所限制,一般來說每周允許留學生打工八個小時,或全年不超過三個月。德國的大多數地方都奉行以上的外國留學生打工政策,但有的地方比較寬松,如柏林。
按規定,留學生在德國打工,盡管打的是短工,但老闆也要像對待其他員工一樣,提供同樣的待遇。老闆除了支付留學生工資外,如果留學生參加了社會保險,老闆還將為其支付一定的社會保險費,如退休保險、健康保險、養老保險和事業保險等。當然留學生自己也要支付各類保險中的一部分金額,此外還須繳納工資稅。一般情況下,留學生開始打工錢必須將稅卡交給老闆,僱傭關系結束時,稅卡內容應包括:打工期間的總收入、僱主支付的各類稅款金額等。
以下情況的留學生不必支付工資稅:1、留學生只是偶爾打短工,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十八天(周末、節假日除外)。2、留學生在工作時間內,每月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6小時,平均每小時的工資不超過20.65馬克。
這里要提醒大家,留學生也可向德國財政局要求退稅。按規定,財政局將根據留學生因工作而花費的費用,如交通費、通訊費等,來實行退稅,一般為2000馬克。如果留學生的這部分費用的確非常高,可以提出證據,要求加倍退稅。例如,居住地點與工作地點距離太遠,需要使用自己的汽車,那麼財政局會按每公里0.70馬克來計算退稅費用;如果留學生找工作時費用較高,花費的郵票、電話費、汽油費很多,或需要購置工作服或專門用具,只要能出示證據,財政局一般都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