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辦理德國工作簽證
因私護照,證件頒發日期不得超過10年。
護照的有效期:原則上需超過預計從申根區出境日期3個月以上,如需多次往返,護照有效期則需超過最後一次預計從申根區出境日期3個月以上。簽證頁:護照上至少有兩頁(無需連續)可供使用的空白簽證頁。簽名:請用簽字筆簽名,不可使用鉛筆或其他可擦拭的筆簽字。10周歲以下未成年申請者不需要簽名,或也可由申請者本人簽名。
兩張符合使館要求的近期(6個月內)白底證件照片(請參閱「常見問題」里關於證件照片的要求說明)。旅行醫療保險證明。持有一份境外旅行醫療保險。該保險需滿足以下條件:承保區域:在所有申根國家有效(中國保險在旅行目的地一欄應填寫「申根區」)。
保險范圍:涵蓋由於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國的費用以及急救和/或緊急住院的費用。保險額度:承保金額不低於30 000歐元 (或等值人民幣)。承保時間:有效期必須覆蓋整個逗留期(請您比對簽證申請表29-30 項的旅行日期和保單的有效期)。只能為旅行醫療保險覆蓋的時間段簽發簽證。
❷ 德國工作簽證的申請程序是什麼
德國工作簽證申請流程:針對目前仍居住在國內的申請人,需要先向居住地所屬德國使領遞交工作簽證申請。在遞簽時需同時提交德國工作合同及其他相關工作證明,以便使領館工作人員對您是否滿足德國勞工局工簽要求進行初審。
❸ 德國工作簽證如何辦理申請條件是什麼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在德國工作是需要辦理德國工作簽證的。對於辦理德國簽證的朋友來說清楚德國工作簽證辦理所需要的資料有哪些是很有必要的。申請德國留學辦理中國公民前往德國工作,以廚師身份入境比較容易獲得批准。中國公民原則上不能申請赴德國從事勞務,只有中餐廚師例外。下面簡單介紹下德國工作簽證辦理相關資料情況。
赴德工作辦理德國工作簽證,需持有德方餐館老闆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雙方簽訂的勞工合同;廚師本人要持有我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有6年學徒、3年廚師的資歷證明書。在德國工作以3年為期,期滿時必須按時回國,但過後還可以再度申請。
申請德國工作簽證時,應備下列的證明德國簽證申請資料:
1.僱用合同書。此證由僱主出具,用德文和中文兩種文字書等。內容應大致包括:
(1)僱用的年限和合同書的有效期限;
(2)每星期的工作時間和假期;
(3)每星期(或月、年)的工資數額;
(4)往返旅費的支付辦法和發生糾紛的處理辦法;
(5)雙方的保證事項,中方申請人保證合同期滿後按時離境,返回中國,入境後不隨意改做其他工作;僱主則保證使受雇之人按時離境。
申辦廚師公務簽證,還須提供中、德兩方工作合同、德國主管勞工局批准文件、職業公證書、體格檢查表、護照、照會、3份白色申請表及3張照片。
2.德國工作許可批准書。由德國主管部門發給的工作許可批准書。發給工作許可批准書的前提條件是,僱主在經過半年時間的徵聘後,在當地仍然沒有找到合適的中國廚師。
3.廚師職業證明。即是申請人具備良好技能的廚師資格證明。申請人至少從事6年以上廚師工作的經歷,或者是接受過3年以上的廚師職業培訓,並取得良好成績。無論是廚師工作經歷證明,還是廚師職業培訓證明,都必須經過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方為有效。
4.身體健康檢查證明(包括一項透視報告)。
5.經過公證的無刑事犯罪證明(兩份)。
6.填寫好的《入境居留申請表》。
7.有效的中國護照。
上述證明德國簽證申請資料備齊後,遞交給德國駐華使領館,使領館則將有關材料報送國內主管部門審批,如批准,德駐華使領館會通知申請人前去領證。不批准,也會通知申請人。
❹ 德國工作簽證的條件是怎樣的
依照《德國居留法》第18條的規定,申請人需滿足下列條件方能獲得德國工作簽證和相應居留許可:
該申請人擁有合法護照並履行簽證義務
該申請人能保障個人基本生計,不需要申請額外公力救濟
❺ 德國工作簽證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人必須有德國公司做為僱主,員工簽證的辦理要符合德國第18條外國人法條款。該法條要求申請人具有符合德國勞動法的勞動合同,工資符合德國當地標准,申請人的學歷和外語能力也比較優異,員工簽證取得後5年,即可申請德國綠卡。
❻ 申請德國工作簽證的要求有哪些
依照《德國居留法》第18條的規定,申請人需滿足下列條件方能獲得德國工作簽證和相應居留許可:
該申請人擁有合法護照並履行簽證義務
該申請人能保障個人基本生計,不需要申請額外公力救濟
註:因此每個地區都對工簽申請人的工資有最低要求,此處個人基本生計包括如下部分,即工資要求至少能支付下列款項或不低於下列要求:
1、個人收入要高於最低社會救濟金;
2、能支付德國居住期間的租金和其他水暖電等開支;
3、能繳付個人醫療保險。
❼ 辦理德國工作簽證需要提供哪些
在德國辦理工作簽證的話呢,需要交身份證原件以及戶口原件,還有工作證明等等一些材料。
❽ 普通人去德國務工的工作簽證怎麼辦理
請提供經過中國外交部認證的結婚證公證書原件,認證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辦辦理;要先到廣州德國簽證申請中心預約面試時間。赴德獨立經營所須材料:
1、申請表,照片,法律聲明;
2、護照;
3、公司成立公證書或公司成立公證書的草案;
4、工商登記證明、正在辦理登記的證明、注冊所需資金證明;
5、完整的簡歷;
6、職業培訓資格證明或學歷證明,須經公證處公證並經省外事辦及德國使領館認證。
持證人每次被允許在華停留的最長時間,從入境之日起可在華停留的最長天數。如需延長停留時間,持證人須在停留期滿前,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延期。
在華任職、就業(持Z字簽證)、記者(持J-1簽證)、定居(持D簽證),及學習(持X簽證)人員,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辦居留手續。
❾ 申請德國工作簽證需要哪些材料
在德國工作是需要辦理德國工作簽證的。對於辦理德國簽證的朋友來說清楚德國工作簽證辦理所需要的資料有哪些是很有必要的。申請德國留學辦理中國公民前往德國工作,以廚師身份入境比較容易獲得批准。中國公民原則上不能申請赴德國從事勞務,只有中餐廚師例外。下面簡單介紹下德國工作簽證辦理相關資料情況。
赴德工作辦理德國工作簽證,需持有德方餐館老闆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雙方簽訂的勞工合同;廚師本人要持有我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有6年學徒、3年廚師的資歷證明書。在德國工作以3年為期,期滿時必須按時回國,但過後還可以再度申請。
申請德國工作簽證時,應備下列的證明德國簽證申請資料:
1.僱用合同書。此證由僱主出具,用德文和中文兩種文字書等。內容應大致包括:
(1)僱用的年限和合同書的有效期限;
(2)每星期的工作時間和假期;
(3)每星期(或月、年)的工資數額;
(4)往返旅費的支付辦法和發生糾紛的處理辦法;
(5)雙方的保證事項,中方申請人保證合同期滿後按時離境,返回中國,入境後不隨意改做其他工作;僱主則保證使受雇之人按時離境。
申辦廚師公務簽證,還須提供中、德兩方工作合同、德國主管勞工局批准文件、職業公證書、體格檢查表、護照、照會、3份白色申請表及3張照片。
2.德國工作許可批准書。由德國主管部門發給的工作許可批准書。發給工作許可批准書的前提條件是,僱主在經過半年時間的徵聘後,在當地仍然沒有找到合適的中國廚師。
3.廚師職業證明。即是申請人具備良好技能的廚師資格證明。申請人至少從事6年以上廚師工作的經歷,或者是接受過3年以上的廚師職業培訓,並取得良好成績。無論是廚師工作經歷證明,還是廚師職業培訓證明,都必須經過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方為有效。
4.身體健康檢查證明(包括一項透視報告)。
5.經過公證的無刑事犯罪證明(兩份)。
6.填寫好的《入境居留申請表》。
7.有效的中國護照。
上述證明德國簽證申請資料備齊後,遞交給德國駐華使領館,使領館則將有關材料報送國內主管部門審批,如批准,德駐華使領館會通知申請人前去領證。不批准,也會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