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希特勒怎樣鼓動人心的
瘸子部長戈培爾有句名言:「宣傳只有一個目標:征服群眾。所有一切為這個目標服務的手段都是好的。」
而在宣傳征服群眾前,得先征服宣傳者。1933年9月22日,成立德國文化協會,總部設在柏林,戈培爾任協會主席。該協會下設德國美術協會、德國音樂協會、德國戲劇協會、德國文學協會、德國新聞協會、德國廣播協會、德國電影協會。凡是在相關領域中工作的人,都必須加入相關協會,並且這些協會的決定和指示具有法律效力。不聽話者不得食。對於「政治上不可靠」的人,協會可以拒絕接受他們為會員,已經取得會員資格的,可以開除他們。這樣,通過德國文化協會對整個文化活動的集中控制,就可以「純潔」出一支效命於納粹政權的文化隊伍。這支隊伍不能不充當納粹政權宣傳的主力軍,不能不充當納粹政權有組織的忽悠事業的馬前卒。
文化藝術成了權力的婢女。幾千萬德國人能夠看到什麼樣的美術作品,可以欣賞到什麼樣的文學作品,可以觀賞到什麼樣的戲劇電影,能夠收聽到什麼樣的廣播,看到什麼樣的新聞等等,這一切都取決於納粹黨的好惡。馬克·吐溫可以在美國經濟騰飛之際出版《鍍金時代》,可托馬斯·曼這些人在納粹德國沒有容身之地。現實題材中,滿是荊棘和陷阱,那就寫點歷史吧,第三帝國的歷史題材作品一枝獨秀。俗話說,太陽底下無新事。歷史題材的作品照樣會觸犯納粹的禁區。1933年柏林焚書,為什麼要把艾米尓·路德維格和沃納·黑格曼的作品付之一炬,堂而皇之的旗號就是:「反對偽造我們的歷史,玷污歷史偉人,捍衛我們往昔的尊嚴!」
一旦文藝成為政權的附庸和工具,退化就不可避免。不過,希特勒、戈培爾們並不是笨蛋,他們也不想德國的文化藝術「退化」得無人問津。相反,他們希望藝術性和納粹化能完美結合,不僅德國人喜聞樂見,就是全世界也喝彩。希特勒親自邀請德國著名女導演里芬施塔爾出馬,就是例子。里芬施塔爾拍攝的《意志的勝利》,成功地將納粹政治藝術化。戈培爾稱贊它「成功地擺脫了陷入簡單宣傳的危險」,將偉大時代的激越旋律「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藝術高度」。
「各家報紙都受到指示」
納粹德國常常被人貶為極權國家。何謂極權?最通俗的詮釋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換言之,權利無所不管,一切事務都要以權力意志為轉移。
不過,就媒體而言,納粹政權的無所不管,並不意味著第三帝國的文化事業都是國營或黨有。恰恰相反,報刊電影等等,都可以私人經營。私有不見得就等於自由。納粹政權可以利用私人的錢為自己的事業服務。
比如對於私營電影公司而言,一切投資都是民間的,可是是否可以公映,審查權卻牢牢地攥在戈培爾的教化與宣傳部手裡,不是有錢而是有權才是大爺,這樣一來,不僅國庫的錢可以直接供納粹政權使用,就是民間資本,也間接地為納粹當局所用。至於是否叫座,用不著納粹黨操什麼心,因為它沒有自個掏錢賠本賺吆喝的風險。
自然,因為這種管制,難免會有納粹電影上映觀眾未必買賬的情況發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納粹德國的電影業一片蕭條。畢竟,投資者在商言商。為了利潤,他們會竭力在納粹當局容許的框框內發揮自己的才幹,盡可能地迎合觀眾的欣賞口味,換言之,會有管制之下的畸形繁榮,畸形創造。
控制報業,也並不需要所有的報刊都是納粹黨辦。即使是報刊為私人創辦和所有,但是,通過購買、清洗、控制股份、審查、停刊等手段,都可以有效地達到操控的目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納粹黨或黨內個人擁有或控制的報紙,只佔全部報紙銷量2500萬份中的三分之二。
《伏斯日報》是德國最主要的報紙,地位有如《泰晤士報》之於英國,《紐約時報》之於美國,它創刊於1704年,可是在1934年4月1日,這家發行了230年的自由主義報紙,被迫停刊。另一份世界馳名的自由主義報紙《柏林日報》,雖然不像《伏斯日報》那樣被直接要了老命,可是它的老闆在1933年春被迫出讓自己在這家報紙的股份。《法蘭克福日報》是德國第三大自由主義報紙,它在清除了猶太老闆和編輯後繼續出版。軀殼尚在,魂魄已散。
那些在納粹淫威中倖存下來的報紙,知道小命捏在納粹當局手裡,它們為納粹黨服務的忠心程度,甚至比納粹黨有的報紙都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樣一來,納粹黨不用大包大攬就把所有的報刊都一手統到自己的名下,無須為所有的報紙的虧盈付費,就能夠讓所有的編輯記者都得先當納粹黨的文奴,所有的報刊都得跟納粹黨保持一致,否則編輯記者就沒法在新聞出版這個行當幹下去,報刊就沒法存活。
戈培爾對新聞的管制,細致入微。當過駐德記者的夏伊勒這樣寫道:「每天早晨,柏林各日報的編輯以及德國其他地方的報紙的記者,都聚集在宣傳部里,由戈培爾博士或者他的一個助手告訴他們:什麼新聞該發布,什麼新聞要扣下,什麼新聞怎麼寫和怎麼擬標題,什麼運動該取消,什麼運動要開展,當天需要什麼樣的社論。為了防止誤解,除了口頭訓令外,每天還有一篇書面指示。對於小地方的報紙和期刊,則用電報或信件發出指示。」
納粹當局自己也心知肚明,這種指令見不得人。於是,堂堂第三帝國的教化和宣傳部就如黑幫一樣偷偷行事,把每天規定的這也不能報道那也不能評論的指令,當成納粹黨國的秘密。按照納粹德國刑法典的規定,「泄露國家機密者,處死刑」;「以泄露為目的,而著手取得國家機密者,處死刑或無期重懲役」。
納粹當局的這兩項規定,可不是個虛張聲勢的稻草人。1936年,夏伊勒在日記里就提到,因為偶爾把戈培爾每天向新聞界下達的一些密令副本給過外國記者,德國《波森日報》的一位先生被判處死刑,後來又被減為無期徒刑。
在這樣嚴厲的新聞管制下,一份份報紙勢必變得索然寡味。戈培爾和德國新聞協會主席阿曼曾要求,編輯們不要把報紙編得那麼單調劃一。可那是誰之過呢?《格魯恩郵報》的編輯埃姆·韋爾克指責說,報刊之所以變得乾巴巴,是因為宣傳部的官僚主義和高壓手段。韋爾克這下可摸了老虎屁股。這份周刊受到停刊三個月的處罰,而韋爾克自己不僅被戈培爾撤了職,還被送進了集中營。
「灌輸納粹黨學說比生產重要」
納粹上台之初,德國的收音機普及率不高,一時間也沒法讓家家戶戶都很快擁有一台收音機。於是當局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下達了集體收聽廣播的命令。大夥在一起收聽廣播,誰也不能把耳朵塞了起來。因此,國民們連耳根清凈的自由都沒了。而且,許多廣播節目被安排在上班時間播出,在播出的時候,人們必須放下手頭的工作收聽廣播。
即使廣播的時候你是在咖啡廳或者餐館,那也不會成為漏網之魚,因為像餐廳、咖啡館之類的所有公共場所,都必須配備收音機。而對於行人來說,街頭的揚聲器照樣會把納粹黨的聲音傳送到你的耳朵里。從這個角度而言,納粹政權確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在當時,沒有哪個國家有德國那麼密集的無線電覆蓋度。
要命的是,這種廣播往往不是一兩分鍾就能夠完事,希特勒這些人的演說,動不動就長達兩三個小時。如果把全國的人因此花費的時間累計起來,那會相當於浪費多少個工時!
可納粹當局只算政治賬,不算經濟賬。在戈培爾看來,「灌輸納粹黨學說比工人們的生產更重要」。否則,即使德國財富再多,人民再怎麼幸福,可要是政治跟納粹黨毫不相干,這對戈培爾這些納粹領袖們來說,又有什麼意義呢?
無線電波跟報刊不同,一份外國報紙或雜志禁止在德國發行,一般人是無法看到的,而電台就不一樣了,如果不能進行有效地技術干擾,一家英國電台的廣播,柏林人也可以收聽到。為此,第三帝國就把收聽外國電台視為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
夏伊勒在1940年2月的日記里提到這樣一件事:有一天,一名德軍飛行員的母親接到通知,說她的兒子已經失蹤並被認定死亡。可是幾天後,英國廣播公司公布的德國戰俘名單里卻有她的兒子。次日,有八個朋友和熟人來信告訴她這個消息。可是好心被當成了驢肝肺。這位母親向警察告發了這些人收聽敵台,於是他們全都被捕了。
在這樣的政治環境里,還有幾個人敢輕易接受和傳播戈培爾們不喜歡的信息?在恐懼中自我收斂,就會自然地成為一種生活常態。如此一來,戈培爾就可以肆無忌憚地隨意操縱輿論了,而他的西洋鏡永遠不用擔心被人公開戳破。國外到底是怎麼回事,比如人家是怎麼看待希特勒德國的,這類的信息是否可以傳播,以怎樣的形式傳播等等,都是納粹當局說了算。
相比戈培爾部長心裡也清楚,謊言重復一千遍,也不會成為真理,但謊言如果重復一千遍而又不許別人戳穿,許多人就會把它當成真理。因為謊言的陷阱到處都是,人們不掉進這個陷阱,就會掉進那個陷阱。極權政治之下,只存在掉進陷阱的次數多少和深淺問題,而不存在百毒不侵之人。
不過,第三帝國宣傳部炮製的那些政治謊言,到底真正征服了多少德國人的內心世界,只有天知道。因為在政府欺騙人民的地方,人民往往也會用欺騙政府來保全自己。在極權政治里,有時候很難分清到底是誰在騙誰。
1943年2月8日,戈培爾在玻璃體育館的演講,贏得一陣陣雷鳴般的掌聲。可是在第三帝國,大人物對黨徒或百姓講什麼不會贏得熱烈的掌聲呢?領導人放個屁都是重要講話。
當戈培爾對聽眾說:「你們願意打一場總體戰嗎?如果有必要的話,你們願意打一場比我們今天所能想像得到的更為全民化更為極端化的總體戰嗎?」聽眾報以狂熱的回應:「願意!」在這種場合,不想進集中營就不會說「不願意」。可在離開講台時,戈培爾卻對心腹說:這些聽眾真是一群白痴,「加入我對這幫傢伙發問,是否願意從哥倫布大廈的樓頂上往下跳的話,他們也同樣會吼『願意』的。」
其實,對戈培爾的演說,何嘗就不可能也有聽眾在心裡譏笑他:真是個白痴!我們一鼓掌他就以為我們真的支持他!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必須歡呼雀躍,一副十足的腦殘模樣。
為了更好地蒙人,納粹德國有一套冠冕堂皇的說辭。比如,對於隱瞞和掩蓋真相的一個理由就是,如果如實地公開披露,會損害國家的威望,為英法等西方國家提供了攻擊德國的口實。
這種是非顛倒的邏輯,卻為一些對「德國」情意綿綿的忠誠國民所接受。他們認為,對納粹的抨擊就是對德國的抨擊,作為一個德國人,他們感情上接受不了,揭露何批評德國這樣那樣的問題就是傷害他們的感情。結果,被當局當猴耍了還覺得自己是愛國呢。
這樣的國家,不瘋,那才怪呢。
Ⅱ 歷史,拉貝是不是有點怪
題主,這個問題其實用一句高中政治的話可以回答就是所謂辯證地看待。。。。對於他求助中國人,他是英雄,但同時他也是納粹幫凶,他有著兩面性,是矛盾與統一的。。。。。。剛剛是扯淡的部分。
好了,下面是干貨:
首先,其實很多人有個誤會,就是認為二戰的時候德國和日本式盟友所以他們的想法和做法就該一樣,就應該覺得對方做的對。其實這個看法是有問題的。我覺得正確的表述應該是兩國的指導思想上的原則是相同的,就是法西斯主義,概括的說就是獨裁、人種學說、稱霸等。但是具體到實踐中是有差別的。比如獨裁方面,德國是元首一人獨裁,而日本式軍部和天皇獨裁,這就不同,一個是一個人說了算,還有一個是一個部門,應該說日本在這方面更應該是軍國主義,是軍政府性質的。至於在人種學說啊,德國認為猶太人、斯拉夫人(也就是俄羅斯人、烏克蘭人等)是劣等名族,而日本認為朝鮮人和中國人(日本蔑稱為支那人)是劣等民族,但有意思的是,德國人不認為黃種人是劣等人,而日本人也少有認為日耳曼人事劣等人的(也就是西歐和美國人)。至於稱霸方面,日本野心更大,德國卻令人意外的有所收斂。日本的稱霸策略從1894年甲午戰爭開始就很簡單:先征服朝鮮(做到了),然後征服中國(跪了,所以後面的就不說了),接著是亞洲,然後解決歐洲,最後是美洲,這一戰略嚴格說從豐成秀吉那會就基本定下了,所以他們侵略的步伐永遠是從朝鮮半島開始的。而德國的稱霸戰略則不同,就當前的資料而言,希特勒本人雖然號稱要建立千年帝國,但是從戰略上他並未明確提出要稱霸世界。甚至在迫使法國政府投降後,希特勒曾向英國政府示好,以求可以安心對付蘇聯,避免兩線作戰,雖然最後英國人沒鳥他。就當時德國的現實戰略而言,大體可以說是這樣的:先解決波蘭(做到了),然後解決法國(做到了),然後是西歐大陸、北歐、東歐各國(基本也做到了,什麼丹麥、比利時、羅馬尼亞,西班牙)、然後是與英國暫時講和(丘吉爾那個胖子不肯)、用飛機炸平英倫三島(沒成功)、解決社會主義的蘇聯(打到莫斯科門口,跪了)、解決完蘇聯後再對付英國(顯然跪了)、最後稱霸,對於美國的戰略德國一直就沒有明確過,我們很難知道。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德日只是原則上一致,其他的差別是很大的。
其次,德日結盟的原因也並非是因為都是法西斯國家,雖然這是一定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因素是對當時世界政治格局的不滿。一戰後,巴黎和會和華盛頓會議所確立的凡爾賽—華盛頓體系讓德日都很不滿意。凡爾賽合約對一戰戰敗的德國極盡宰割,德國人心中充滿了怨恨。而做為戰勝國的日本本想藉此拿走德國的各項利益,結果除了在華利益,其他都沒拿到,加上中國54運動一鬧,中方不簽字,雖然最後還是拿了不少,但總覺得自己虧了。了華盛頓會議,日本本想乘此機會提升自己軍事實力,與英美齊平,最後《五國海軍協定》反而讓日本和英美在海上力量差距加大,而在華利益又被美國橫插一腳,《九國條約》提出各國在華利益均沾擴大與延續,本來還打算在太平洋上撈一筆,結果《四國條約》美國又賺了,日本權益還是有限。所以日本心中也很不滿意,於是在33年世界經濟危機後,兩國分別在33年和36年確立了法西斯統治後,很快就因為各自對當前政治格局的仇恨和不滿而走在了一起。兩國之間並不能說有什麼親密的關系,純粹就是利益,就是「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甚至在某些方面還有意見分歧。還有一個促成雙方結盟的因素,就是兩國之間很熟悉,因為當年日本明治維新就是學的德國,伊藤博文也曾拜會過當時的俾斯麥,日本對於德國學習了很多,諸如日本的法律,尤其是民法、刑法、憲法等都學習德國。
最後,拉貝作為一個德國人的特點。要知道,三個主要法西斯國家,義大利式墨索里尼武裝政變上台的,日本軍部是借「二二六」事件上台的,只有德國的希特勒是德國投票投出來的。這就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了。人類歷史在民眾自願自主的情況下投票選出獨裁者的只有兩次,一次是法國的拿破崙稱帝,一次就是德國希特勒上台了。從希特勒這種幾乎是合法的上台方式就可以看出,在當時絕大部分的德國人是支持希特勒的,他們相信希特斯所說的。而且德國人,幾乎從還是野蠻人的時候滅西羅馬帝國那會開始歷來就有服從權威、講紀律的傳統,德國人的紀律性可以說是世界一流的,對於服從上級幾乎是印刻在骨子裡的,尤其是拉貝這種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更是如此。而且拉貝只是一個納粹黨人,雖然資格很老,但是和戈培爾、希姆萊這種人不同,他並沒有犯下什麼罪行,發動戰爭,屠殺猶太人,這些他都沒有參與,不要覺得是納粹黨就不是好人。那年頭的德國,就沒幾個不是納粹黨的,說的不恰當一點,當年在德國入納粹,就和我們現在入黨一樣,很平常的。所以,對於拉貝來說,他只是回國盡一個黨員、一個國家的公民的義務,不過他還是保留了人的良知,在中國,他救助中國人,在德國他也沒干壞事,所以最後英國和蘇聯都有抓他審判,但都無罪放了,要知道資格老到他這樣的納粹黨人當時就沒幾個有好下場的。可見他確實人很好。
綜上,題主,我們可以這么說,對於拉貝而言,他加入納粹在當初的歷史環境下,是難以避免的,希特勒幾乎騙了整個德國人,在當時的全民狂熱下,清醒的人是有限甚至稀少的,所以拉貝是納粹這件事,我們不應該去批判。而對於救助中國人,可以說他是做到了一個人所應有的良知和人性,所以我覺得他更應該是英雄,畢竟現在在德國還有依他名字命名的交流中心,如果是納粹幫凶,可沒這待遇。
說了這么多,希望對你有幫助。
Ⅲ 德國人什麼意思
指的是德萊尼人。遠征資料片開啟以後的新種族。部落方新增種族是血精靈,聯盟方是德萊尼人。玩家戲稱德萊尼為德國人,女性德萊尼為德國女人,德國MM……
Ⅳ 50+1的政策,是否是掣肘德國足球發展的罪魁禍首呢
50+1」政策,是否是掣肘德國足球發展的罪魁禍首呢?
2019-04-17 16:14
隨著法蘭克福在歐聯杯首回合敗走葡萄牙。德國足球的低谷似乎一直還在延續,去年的世界盃,今年的歐國聯,再到現在歐冠歐聯8強德甲獨苗岌岌可危,德國足球到底是遇到了什麼瓶頸呢?說起德國足球的問題,可能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50+1」政策,那麼這個「50+1」政策到底對德國足球產生了哪些影響呢?
可能很多朋友不太了解這個「50+1」的政策,簡單的說就是對於任何投資人入資德甲球隊,無論投入多少最多隻能有49%的表決權,簡而言之就是投資人無論如何都是無法掌控俱樂部的。當然德甲的俱樂部也有特例,像勒沃庫森和沃爾夫斯堡就是因為與拜耳制葯和大眾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而得到了豁免,還有就是霍芬海姆和萊比錫紅牛,這兩只球隊都是由投資人從第五級別聯賽一手贊助起來的,這個制度在他們那裡其實已經名存實亡了,特別是紅牛無論是運營還是取名當面都是在鑽政策的空子。除了這幾只球隊,其他球隊都嚴格執行著這個「50+1」政策。那麼這個「50+1」政策到底有哪些好處和壞處呢?
這種政策的好處就是,能夠防止金元對德國足球的沖擊,保證德國足球處在一種更加健康的環境中成長,其實這也是為什麼德國足球界對於萊比錫紅牛這種靠大量投入來提成球隊成績做法非常的不恥。在這種大環境下,德國的足球俱樂部唯一更好盈利的方式就是通過加大青訓的投入,通過獲取轉會費的方式來實現盈利。正是這樣的大力培養青訓,德國的各傢俱樂部不斷為德國足球輸送了大量的人才,這也造就了拜仁和多特會師歐冠決賽以及德國隊勇奪世界盃的德國足球的高峰。正是這種做法對國家隊成績的保障,讓德國人狂熱的支持這項政策。
但是這樣做的壞處肯定也有,首先就是德國足球很難留住自己培養的人才,面對外國金元足球的沖擊,德國的足球俱樂部除了拜仁都會通過出售自己的球員來盈利,如果沒能賣出去,球員很可能會等到合同到期自由轉會到拜仁,因為拜仁作為德甲的班霸,是不需要通過獲取轉會費的方式來盈利。也就是說,德國足球的苗子要麼會被俱樂部賣到國外來賺取轉會費,要麼就是以較低轉會費賣給拜仁或者被拜仁免簽。無論怎麼樣,德國除了拜仁之外的其他俱樂部都會在這樣的形勢下,逐漸喪失自身的戰鬥力。這也就是為什麼前幾年在歐戰還風光無兩的德國足球,近年除了拜仁之外很難取得更好的成績,近年更是連拜仁都沒能進入八強,所以這項「50+1」政策的正確性再次成為了人們討論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