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誰知道德國的福利制度怎麼樣啊,請告知
福利分得太多了。你想問哪方面的?
Ⅱ 德國醫療保險制度的特點
作為世界上四大保險模式之一社會醫療保險模式的代表,德國醫療保險的特點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法定保險(強制)為主、私人保險(自願)為輔的德國醫療保險體系 德國奉行的是「社會市場經濟」的政經制度,該政經制度要求國家在盡可能只給予必要干預的前提下,保障個人首創性的自由發揮和私有財產基本權利,同時個體必須服從於社會責任,國家必須發揮在市場經濟中的主要調節任務。德國醫療保險體系是以法定保險為主體,同時,為體現多元化原則,私人保險也是德國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佔有重要的地位。在德國,公民就業後可視其經濟收入多少,自由地在法定的社會醫療保險和私人保險之間進行選擇。同時,公民也可在參加法定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加私人保險所提供的補償保險險種。而在法定和私人保險間進行選擇所依據的個人收入標准,則由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規定並適時加以調整,以保障法定保險在醫療保險中的主導地位。德國的私人保險公司由於屬於國家私法管轄范疇,因此為了達到盈利的目的,在運作上更具市場化的特徵,如最基本的市場價位作為原則,體現在通過對個體進行風險評估來確定每個參保人的保費,以繳納保險費的多少來確定醫療保險范圍等等。
Ⅲ 德國移民後可以獲得哪些福利政策
1. 教育
德國的教育體制倡導大眾教育,【小學至大學全程免費教育】,人人機會均等;注重人才質量,強調以人為本;大學寬進嚴出,重視獨立工作能力和創新意識培養。政府重視教育高投入,教師隊伍素質高,教育與企業生產發展緊密結合等一系列優點。
幼兒園——幼兒園都是由市政、教會、協會和其他私立機構開辦。雖然是非義務教育,但大部分公立幼兒園也是免費,私立幼兒園的學費每年也僅僅幾百歐。
2. 醫療
【悠久而完善的醫療體系】德國的醫療體系始於1883 年俾斯麥的社會保障法,是世界歷史最悠久的全民醫療保險體系,發展至今已經成為全球最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
【100%醫保,免費醫療】德國醫療保險的覆蓋率基本上是100%,政府負擔91%,幾乎每個居民都是法定或者私人醫療保險機構的成員,而且這種服務涵蓋所有收入階層人群。在德國,如果您和您的家人需要就醫,會很快得到醫生的幫助,且費用也不高。
【醫療體系網路十分健全】德國實行強制醫保,雇員一定都擁有醫保,您可以選擇法定醫保或者私人醫保,所以就醫治療費用都不高。全國有大量的醫院、醫生和葯店,生病就醫十分方便,並且醫保都可以覆蓋就醫費用。而且醫保自動包含長期的醫保,如果您因為重病需要長期護理,長期醫保就可以生效。
【一人參保,全家共享】即使配偶沒有工作,他或她也可能享受同樣的法定醫保,而無需多付費用,這點同樣也適用於孩子。
3. 福利
【就業福利】德國就業率高達93%,工資收入每年遞增,企業破產欠薪由政府先行支付,工傷由企業賠付,年法定工作日187天。
【醫療福利】一人投保,全家享有。德國所有雇員一定擁有醫保,可以選擇法定醫保或者私人醫保。配偶無業也可能享受對方的法定醫保,而不需多付費用,同樣這點也適用於子女。
【生育福利】凡是持德國藍卡的居民及其配偶都可以享受生育福利。0-18月嬰兒每月可獲得300歐元奶粉補助。
【成長福利】凡是持德國藍卡的居民的子女均有權享受兒童補貼,第一、二個孩子可領取每人190歐/月,第三個孩子196歐/月,第四個孩子221歐/月,直至25歲,平均價值5.6萬歐元。
【教育福利】德國政府非常重視教育,免費的公立教育體系,孩子從小學到中學的教育都不收取學費。教科書等學慣用品也是能夠獲得部分減免的優惠。
【養老福利】連續繳納5年社保則達到退休年齡(男65,女60)後可以享受標准養老金的1/3,即每年可以有一萬多歐元退休金;若連續繳納15年,則可以享受標准養老金,達到退休年齡後每年可以領取3萬多歐元(按照5萬年薪計算)。65歲以後,每月最低可領取1750歐的養老金。
Ⅳ 德國的福利制度怎麼樣
德國的福利制度很好:教育體系為12至13年義務教育;德國醫療衛生體系支出中,政府及個人分別負擔77%及23%。
德國的教育體系為12至13年義務教育,大致上為初中等教育的階段,實際上教育體制因邦而異。學前教育端賴家長的意願,可將兒童送往托兒所,純屬非強迫性。
(4)德國醫保福利怎麼樣擴展閱讀
德國環境
德國處於大西洋東部大陸性氣候之間的涼爽的西風帶,溫度大起大落的情況很少見。降雨分布在一年四季。夏季北德低地的平均溫度在18℃左右,南部山地為20℃左右;冬季北德低地的平均溫度在1.5℃左右,南部山地則為-6℃左右。
德國旅遊業發達。每年有大量國內外遊客在德國旅遊。德國有38處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數量僅次於義大利、中國和西班牙,與法國並列世界第四,其中36個是文化遺產,僅有2處是自然遺產。
著名景點有科隆大教堂,柏林國會大廈,羅滕堡,慕尼黑德意志博物館,海德堡老城,新天鵝堡,黑森林、國王湖、德累斯頓畫廊等等。
Ⅳ 德國醫療如何看病是否很貴
德國正常工薪階層的工資百分之四十都是要繳納稅跟保險,這也就意味著德國是一個社會福利相當高的國家,就醫療而言,一人投保,全家享受。德國醫療保險的覆蓋率是100%,並且不實行定點醫療。可到任何醫院和葯房看病和配葯,在賬單上簽字即可離開,費用由保險公司結算,人性化的就醫環境也是人人皆知。
Ⅵ 德國人從出生到死亡享受哪些褔利
享受生育補助金、免費教育、免費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等,德國人是從出生到死亡基本上被國家的福利待遇“包辦”了。
一,生育補助金
德國這個國家的經濟狀況是非常棒的,但是這個國家的生育率卻是非常低的。他們為了提升生育率,為了讓國家的人口多起來,他們頒布了超高額的生育補助金來鼓勵子民們生育。
不過德國是有私立學校的,如果家庭條件高的話,很多父母也會選擇把孩子送到私立學校學習。公立學校並非是他們的唯一選擇,私立學校是需要自己掏腰包,國家不管的。
三,失業保險
德國人工作都是控每天8個小時,工作5天休息2天的法則,他們就算是加班也是獲得高昂的加班費的。甚至有很多的公司因為付不起高昂的加班費而禁止加班的,可見加班費到底有多高了。
德國的工作人員只要你工作時間超過3年,並且連續繳納過1年的失業保險金,不論你那一年失業這份失業保險將會伴隨你一生。這份失業保險保證你失業後的基本開銷,當你的工作基數越就,你的失業保險額度就會越高。
還有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都是德國政府給予德國子民的優惠福利,這些福利待遇是可以保證每位德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全部費用。
Ⅶ 國外醫療保險簡介
國外醫療保險簡介
德國:社會保險 德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實行強制性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國家,至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了。其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互助共濟,主要由僱主和雇員繳納,政府酌情補貼。目前,世界上有100多個國家採取這種模式。
德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分法定醫療保險和私營醫療保險。法定醫療保險由聯邦公眾醫療保險機構和類似的600多個醫療保險機構具體操作,主要對象是月收入在6300馬克以下的雇員,低於6200馬克的人員和多子女人員可不繳納醫療保險費,但仍可享受法定醫療保險待遇。90%的德國人都參加法定醫療保險。保險費按工資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繳費,各州費率不同,一般在11%-15%之間。主要包括疾病預防和治療、休養康復及支付疾病津貼等。根據法定醫療保險的規定,投保人的妻子、子女如沒有職業,可以一起享受待遇。
私營醫療保險由德國健康保險公司等機構具體操作,主要對象是月收入高於6300馬克的醫生、企業主、政府雇員和自由職業者等。私營醫療保險是自願參加的,保險項目完全可以自己選擇。投保私營醫療保險有權選擇醫院和醫生,並得到相應的服務和補償。不同於法定醫療保險,投保私營醫療保險只能一人投保,一人獲利。
此外,德國還有專為老人設立的護理保險。參加該險的人可以請專業護理人員上門為老人、病人進行護理。根據有關規定,護理保險按老人、病人每天所需要護理的時間分成一、二、三級。在家裡由親屬護理,親屬可得到400、800、1200馬克的護理費。如果被護理者住在養老院里,則養老院可獲得2000、2500、2800馬克。
新加坡:儲蓄保險
新加坡從1977年起實行面向全體公民的「保健儲蓄」醫療保險。「保健儲蓄」根據不同年齡確定不同的繳費率。35歲以下為本人工資總額的6%,36歲至44歲為7%,45歲以上為8%,均由僱主和雇員各承擔一半,儲蓄賬戶只限於支付住院費用和少數昂貴的門診費用,由一家三代(父母、子女、夫妻)共同使用。住院費用是由國家補貼、個人醫療賬戶支付和個人自付三者承擔,而不是全額由個人賬戶支付。保險儲蓄賬戶雖屬個人所有,但有嚴格的提取限額,超額部分個人自理。住高等級病房,個人自付額相應提高。
1990年,新加坡實施了保健雙全計劃,即大病計劃。它是以保健儲蓄為基礎,在強調個人責任的同時,又發揮社會共濟、風險分擔的作用。至此,新加坡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個人縱向積累與橫向統籌共濟相結合的醫療保險模式。 加拿大:全民免費 在加拿大的所有福利項目中,最讓加拿大人自豪的是它的全民免費醫療體制。每一個加拿大人,不論你是公民還是永久居民,都可以領取一張帶有照片的醫療磁卡。有了這個卡,在加拿大看病、診療、化驗、透視、手術、住院都是免費的。醫生們會根據你卡上的號碼,向政府衛生部收取費用。注意:葯費要自付。醫生開出葯方,你必須自己去葯店買葯。葯費並不貴,通常都承擔得起。但是,如果你在加拿大有一份稍正式些的工作,通常老闆會給你買葯費保險,全家的葯費就都可以報銷了。
在加拿大,看病通常不可以直接上醫院,那裡也沒什麼掛號處之類的機構,有病先要看「家庭醫生」。每個醫生通常有自己的診所,有一兩個秘書或助手。這些醫生從婦產科到精神科什麼都懂點兒,但什麼都不精。小毛病能解決,大病他就會把你轉往醫院或專科醫生。因此,去醫院的病人往往是家庭醫生預約好了的。 美國:商業保險 美國的醫療保險制度由私人醫療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構成。人們常說的醫療保險屬於政府資助的社會保險項目。在美國,不少人同時參加私人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可以說,美國的醫療保險是參保自由,靈活多樣,有錢買高檔的,沒錢買低檔的,適合參保方的多層次需求。
美國政府的醫療保險是一種特指的社會保險制度。它起始於1965年,是為了向65歲以上的老年人提供醫療保險,1993年參加者達3200萬人。醫療保險大約包括了老年人住院治療醫療費用的90%。與此相比,醫療補貼大約包括了低收入者住院治療費用的80%,不足部分通過醫院對私人投保者提高收費來解決。因此,平均起來,私人投保的醫療費價格要高出近30%。
美國的醫療保險福利金分為住院醫療保險和補充性醫療保險兩部分。參加住院醫療保險是強制性的。住院醫療保險通過對在職人員徵收醫療保險工薪稅(與社會保障工薪稅合稱為社會保險工薪稅)來籌集資金,由僱主和雇員分別交納工資收入的1.45%,合起來為2.9%。補充性醫療保險是自願性的.。補充性醫療保險資金由一般性財政收入和自願投保者每月繳納的保險費構成。目前,75%來源於一般性財政收入,25%來源於保險費。
美國是所有工業化國家中惟一不給其全體國民基本醫療服務的國家。美國對一定貧困線以下的人口確實有專門的免費公共醫療服務,但是如果一個家庭收入超過這一貧困線,就沒有權利享受這種免費的醫療服務。據調查,80%沒有醫療保險的人收入超過這一貧困線,但是又沒有足夠的錢支付私人醫療保險費。2002年第四期《華盛頓觀察》周刊曾報道說,美國葯物研究院的一份報告顯示,每年有18000美國人因為沒有醫療保險而過早死亡。 日本:全民皆「保」 日本醫療保險以其醫療險種多樣、保障齊全、對象專一、實行低保費高保障和實現了「國民皆保險」而著稱,為日本國民的醫療健康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日本從1961年開始實行全民保險制度,所有國民都必須加入某種形式的醫療保險。保險制度一般分成三類,第一類保險針對企業或團體的職工健康保險,包括政府管理的生命保險,互助組織成立的健康組合保險,船員保險和公務員共濟保險等。第二類針對個體經營者、農民、無固定職業者和退職人員,統稱國民健康保險。參加這類保險的主要是低收入階層和中老年人,也包括在日本居住或工作的外國人。而且只要戶主加入,其全家均可享受醫療保險。第三類是老齡保險,針對70歲及以上老人(包括65歲以上未滿70歲的卧床病人)。
健康保險方案的資金來自工人和僱主的繳費及政府的補貼。政府管理的健康保險方案實行統一保險費率,繳費由工人和僱主平均分擔。醫療保險會管理的方案由各醫療保險會自己決定繳費率,但需得到厚生大臣的認可。政府對該管理費用進行補貼,對政府管理的提供約醫療開支16%的補貼,對醫療保險協會管理的主要是承擔其事務性費用,僅當其遇到資金困難時方才給予幫助。
國民健康保險的資金來自稅收、受保人繳費和政府的補貼。稅率和繳費率由地方政府確定,一般由市町政府採用地方稅的形式徵收。老年保健制度不另收保險費,其醫療服務的資金構成如下:醫療保險方案管理機構的70%、政府20%、所在地區5%及所在市5%。加入保險者按月繳納保險金(一般為工資的8%),本人或親屬看病時只需付一定比例的醫療費(一般為20%),其餘部分由政府或企業承擔。 ;
Ⅷ 世界各國的醫保制度是怎樣的
當前世界主要的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分為4類,各自代表如下:
免費型國民醫療保險:英國及其聯邦國家
現收現付型醫療保險:德國、日本個人積累型醫療保險:新加坡
混合型醫療保險:美國
至於中國,整體制度上屬於現收現付型,但是在具體的實施上又借鑒了新加坡的模式,即建立幾種統籌基金的賬戶,對於不同情況給予的賠付比例也不同。
而美國,是採用混合型的醫療保險。對一部分人實行國家醫療救助,而對一部分人實行醫療保險制度。對於在職的雇員實行醫療保險制度(商業保險),而對於65歲以上的老年人,貧困者和嚴懲的殘疾人員,實行政府資助的國家醫療救助模式(社會保險)。
關於這個相同不同之處,我其實也不太好說。因為中國在實施醫保制度的早期,其實是參照美國的作法的,時間應該算是20世紀70、80年代左右吧,那個時候社會醫療保險還沒有這么普及,對於沒有退休的人員,多是購買商業保險,其中有自己買的,也有企業幫買的。勞動人員中好像只有事業編制和政府機關單位具有社會醫療保障,享有相關福利。直到後來,中國借鑒世界各國的醫保模式,慢慢的開始統籌實施醫療改革,才形成了現在的局面。而且現在中國的各個地區實行情況也是有所差距的,例如「神木」這個地方,央視還專門報道過。
所以呢,我個人認為,要說相同的話,中美都採用了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2種模式。不同點在於,在中國社會保險屬於強制執行,實施力度更大;在美國,更加側重於商業保險,社會保險只是作為一種福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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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述評:德國養老醫療保障體系建設—— 目的目標、責任主體、治理機制
20220628 閆安
昨晚聽了CAFF50秘書長董克用教授主持,德國安聯集團資深養老金專家Michael主講的德國養老體系分享。深有共鳴。就象有次CAFF50論壇原全國社保基金會副理事長王忠民先生所言,「他山之玉,可以攻石」。
社會保障具有共通性、普適性、公共性。養老醫療健康與人類社會相始終,就如互助本源與古埃及金字塔同時誕生一樣,克魯泡特金的《互助論》甚至源於動物進化互助行為與組織分析。
講座共鳴最多的是130多年德國養老體系建設與國家社會保障的目的和目標始終如一;政府主導引領規制不斷完善;治理發揮社會組織力量參與和建立合作博弈機制等。
相比我國養老金領域 「反復試點」(「試點總結」還缺乏獨立第三方成效評估機制)。此次講座,M先生關於「德國養老體系」的現身說法,就是美玉無價。國際視野看,稱得上養老體系典範的只有德國、英國、美國、智利等國家。
德國俾斯麥政府1883年制定了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險法》,1884年通過了《工人賠償法》,1889年實行了《傷殘和養老保險法》,使得德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擁有社會保障體系的國家。英國《貝弗里奇報告》「普遍性、統一性、保基本、權利義務對等」四原則,成了現代福利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典範。美國三支柱養老金入市推動了數十年長期資本市場繁榮。智利在個人賬戶完全積累模式並與退休領取年金相結合基礎上,近年類似德國呂魯普計劃的「團結儲蓄養老保險」。各國養老金體系雖然修修補補,但沒有止步不前。
所謂「保障體系」,既包括了疾病、工傷、養老、健康等保障內容,包括了此次講座養老領域「垂直生態體系」。如德國養老體系制度定位目的目標、受託責任主體,以及不斷完善的多層次治理模式等。典型如植入第一層基本養老的針對個體勞動者呂魯普計劃(2004),以及植入第二層補充養老針對中低收入家庭的李斯特計劃(2001)等。
德國不僅僅養老體系領先,而且在醫療保障領域也是滿意度很高,走在世界前列。醫療、工傷、健康領域還有其特殊性。正如德國醫療體系中,私立醫療並不意味著營利性商業,還包括社會慈善組織經辦的私立非營利醫院。醫保是醫療保障中樞。2017年德國46家健康險公司中,股份制健康險公司與相互(互助)制健康險公司均衡發展,後者有21家,市場份額41.5%。
「上醫治未病」,預防是最經濟最有效的健康策略。新冠疫情讓世界頭號醫療資源大國美國私有化、市場化的醫療體系「一地雞毛」。但瑕不掩瑜。會員利益最大化和健康為中心的美國凱撒醫療互助保險一體化組織HMO模式(Kaiser Permanente MedicalGroup),早在2011年是原衛生部醫改方案的核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健康中國戰略等明確了醫療公益化、健康產業化發展原則,「中國版凱撒醫療互助保險HMO模式」正逐步走向台前落地。這不同於業界推崇的,同樣源自美國的商業化、私有化經營的,「為病而病」「為保而保」聯合健康集團模式(UnitedHealth Group)。
德國社會保障體系典範,是全方位的,不僅僅是養老醫療,但養老醫療是人全生命周期風險保障的核心,也是我國內循環大健康養老的主體,需要統籌關注。
圍繞講座,首先,M先生特別強調了德國養老保障體系的 「目標Purpose」 「目的Ambition」。是宗旨,也是制度「發心」,政府核心主導作用責無旁貸。
德國養老體系「目的」「願景」是社會保障與政府責任,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不是「富人俱樂部」,所以針對原先未覆蓋的個體勞動者植入到基本養老保險層面的呂魯普計劃,以及植入第二層補充養老性質的針對低收入家庭人群的李斯特計劃。
反觀我國,第二支柱企業(職業)年金,規模覆蓋率與基本養老10.3億人、6萬億相比,參加人員只7%,只有7200萬人參加。但基金規模已達4.5萬億,佔比75%。形成事實上的「富人俱樂部」效應。包括克強總理說的「6億人、月入1000元」在內的9億多人,實際上沒有參加和享受補充養老保障。
正在落地推進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同理,我國需要充分研究和借鑒德國呂魯普計劃、李斯特計劃,英國國民養老儲蓄信託,智利團結養老金等針對社會自僱人士、靈活就業、弱勢群體的補充養老保障等養老金體系建設成功經驗和教訓。否則,就是容易陷入「貧富」馬太效應,也有違社會保障公平與共同富裕目標。
M先生強調的「目的Purpose」,就是德國政府對保證退休後的生活標准與退休前一樣,而設定的養老金替代率目標,約在70%左右,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改革發展,都圍繞此目標,不斷完善和優化。始終保持養老替代率目標,一旦低於目標水平,政府政策制度的干預責任和義務。「缺什麼補什麼」。不是「為補而補」,或是金融行業的財富新蛋糕、業務新藍海或者行業自身的「政策紅利」。
M專家講的「目標Ambition」,追求的是「積極的、正向的收益」,是社會保障廣覆蓋,替代率目標可實現。包括基本養老層和補充養老層。對比德國一二層次補充性、廣覆蓋的呂魯普計劃、李斯特計劃,中德之間差距顯著。我國基本養老實現了「廣覆蓋」,突出矛盾更在於補充養老層,因此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定位與「目的」需要多層次養老協調發展,而非財富效應本身。
體現在政策、制度、監管都明顯滯後。比如M先生說,德國第二層次覆蓋率在30%還「嫌低」,著力擴大覆蓋面。而我國第二支柱企業(職業)年金佔比僅僅為7%。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空白,而德國直接通過呂魯普計劃,精準的將個體勞動者直接「植入」到第一層強制的基本養老保險裡面。
完全積累型的呂魯普計劃依據2004年德國政府《老年人收入法》實施的,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層。與植入第二層補充養老保險的李斯特計劃,都屬於完全積累型。實際上已經將原有的養老金三支柱體系重新定義為三層次體系,即強制性、補充性、商業性,圍繞「目的」「目標」,多層次養老體系協調可持續發展。
類似德國針對弱勢群體的呂魯普計劃(向無法享受國家基本退休福利的個體勞動者提供政府大數額、高比例退稅)和李斯特計劃(較少儲蓄就能得到全額補助),政府強勢介入補充擴面,其他國家典型如英國、智利。
英國強制性第二支柱職業養老金制度,在2008年《養老金法案》中針對自由職業者等群體,建立「全國職業儲蓄信託」(NEST,National Employment Savings Trust)。
智利在原先個人賬戶完全積累型AFP基礎上,2008年,出台非繳費型「團結養老金計劃」,對低收入社會人群(包括在智利居住至少20年同時家庭收入屬於後60%范圍內的智利居民),「兜底式」在退休時都可以獲得一份按月發放的基礎養老金。
其次,在多層次養老金替代率和廣覆蓋「目的」和投資完全積累「目標」抱負基礎上,是M先生認為的關於「個人與集體」最重要的話題,即「Indivial&Collentive」養老金體系建立路徑問題。他認為集體系統要優於個人系統。
實際上強調的是「受託」責任主體,是受託人或養老基金獨立董事會,「他們通過各種方式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受託人和養老基金董事會關鍵在於「獨立」「專業」,還不僅僅是自動加入、自主選擇,或者投資默認等「技術手段」。
受託治理模式,這不僅僅是德國經驗,也是國際經驗。
例如美國最大的公共養老基金——加利福尼亞州公共雇員養老基金(CalPERS),」基金運作的唯一目的是實現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基金治理採取了以受託人為核心的治理模式,受託人擁有了基金管理的絕對排他性的權威。在這種模式下,受託人的內部構成、投資決策等直接關繫到基金業績和參與會員的利益。(李曜、袁爭光,2006年《證券市場導報》)
受託責任主體更多是法律保障、制度定位、管理機構。正如美國2006《養老金法案》中的養老金投顧同樣要承擔「受託責任」。英國、日本等海洋法系國家承擔受託責任即為受託人的「受託群」。不同於我國第二支柱養老金的可兼職、非獨立的「法人受託機構或內部年金理事會」。受託主體責任明確也有利於繳費確定型DC養老金計劃管理。
與之配套的,正如中國基金業協會研究報告《德國養老金體系的研究與反思》指出「2013年德國《養老金完善法案》要求呂魯普養老金(Rürup)和里斯特養老金(Riester-Rente)的提供商使用相同的產品信息表。統一產品信息表的引入,使保險公司、銀行、基金公司、住房互助儲金信貸社提供的稅優產品變得更加透明,增強了產品之間的可比性。」同時,統一監管層面「德國針對里斯特養老金計劃,將銀行監督局(BAKred)、保險監督局(BAV)、證券監督局(BAWe)三家機構合並成立統一監管組織——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負責監管。」(中國基金業協會,2018年3月13日)
第三,保險業在德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作用發揮。
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保險業是金融體系三大支柱力量之一,具有獨特的社會屬性、金融屬性、保障屬性、科技屬性、服務屬性。是「社會穩定器、經濟助推器」。
M先生開場部分介紹了德國社會保障體系包括養老金、康復、失業、工傷、護理等。因為主題所限,沒有言及同樣在世界上享有盛譽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與德國養老體系共通之處,在於配套社會治理模式,以及保險行業可借鑒的深度介入社會保障的實踐經驗。
「上醫治未病」,預防是最經濟最有效的健康策略。想起1997年自己在擔任中國平安與德國DKV健康保險「廣東大亞灣核電站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大項目經理時,德方專家和企業方需求是「七分預防保健,三分保障」,而當時受各種因素局限,初始介紹補充保險方案正好相反,即「七分保險,三分健康服務」。良性生態正是現如今健康中國戰略的「圍繞醫療做公益,圍繞健康做產業,創新商業模式(關鍵在醫保支付改革)」。
近年中國保險學會發表的 《德國醫保治理及商業健康保險融合發展的研究》一文 ,作者為留德博士中國太平洋人壽首席醫學官邵曉軍及泰康養老健康保險部馮鵬程、廈門大學趙正堂博士等。德國醫保與養老一樣,社會保障、人均壽命、社會滿意度等都處於世界領先水平。
這篇深度報告中,對德國醫療保障體系分析結論,指出「醫保在德國醫療衛生體制中處於樞紐地位,帶動了醫院、醫生、醫葯等各方面的改革與完善,發揮著基礎性「牛鼻子」作用。」「核心機制是以醫保資源為支點,以醫保支付方式為杠桿,以利益激勵為傳導動力。構建社會協商為基礎、利益博弈機制為遵循的共同規則。」
實際上,就是美國醫療健康服務與互助保險一體化HMO組織。我國而言,有利於實踐「四個整合」。一是健康保險支付方與醫療健康服務方的整合,通過「保險+服務」,賦能實體經濟;二是互助保險方與投保人會員「二合一」整合,會員利益最大化;三是互助保險組織會員(患者)與醫療健康服務方整合,以健康為中心,「總額預付、結余留用」,建立正向激勵關系;四是醫院醫生縱向橫向整合,縱向全科醫生與專科醫生整合,橫向預防保健、門診、住院、家庭康復之間整合。
正如德國住院與門診分設,全科醫生「守門員」制度,「首診只能去全科診所,診治常見病、多發病,疑難雜症去醫院」。也如深圳羅湖醫院「雙向轉診」成功經驗。全科與專科、門診與住院縱向合作,同類醫生、同類醫院則橫向競爭。
遺憾的是,《德國醫保治理及商業健康保險融合發展的研究》一文作者,僅統計分析了股份制和相互制健康險公司市場主體發展情況,但沒有進一步分析和指出股份制健康險和互助制健康險發展變化的「原因」。
「1960年,德國有97家健康險公司(股份制健康險公司7家,相互制健康險公司90家),股份制健康險公司保費收入佔33.7%,相互制健康險公司保費收入佔66.3%。之後,相互制健康險公司數量和市場份額逐步縮小。2017年,德國有46家健康險公司,股份制健康險公司增至25家,占據58.5%的市場份額;相互制健康險公司有21家,市場份額下降至41.5%。」數據可見,股份制與相互制健康險公司是均衡發展的主流保險形式。
——原因和答案在於,德國補充醫療保險的保障內容「主要是為法定醫療保險參保人提供更高質量的醫療服務,提供單間病床、鑲牙、選擇性治療、心理疾病治療等。」是商業化、個性化的高質量醫療服務,不是圍繞健康管理提供服務。
中德差別在於,中國銀保監會《健康保險管理辦法》鼓勵將健康保險與健康管理相結合,「提供健康風險評估和干預、疾病預防、健康體檢、健康咨詢、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養生保健等服務,降低健康風險,減少疾病損失。」體現健康中國戰略要求,「也符合《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公益化、健康產業化」原則。這是我國的後發優勢所在。
總之,德國養老、醫療社會保障體系,充分體現了「共建、共治、共享」多元參與的現代化治理格局,作為有130多年歷史世界上第一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國家,其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值得充分學習與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