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德國的行政劃分是怎麼樣的求其各州的中文、德語名。
分為聯邦、州、地區三級,共有16個州,14808個地區。16個州的名稱是:巴登-符騰堡 Baden Württemberg、巴伐利亞 Bayern、柏林 Berlin、勃蘭登堡Brandenburg、不來梅 Bremen、漢堡Hamburg、黑森Hessen、梅克倫堡-前波莫瑞Mecklenburg-Vorpommern、下薩克森 Niedersachsen、北萊茵-威斯特法倫Nordrhein-Westfalen、萊茵蘭-法耳茨Rheinland-Pfalz、薩爾Saarland、薩克森Sachsen、薩克森-安哈特Sachsen-Anhalt、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Schleswig-Holstein和圖林根Thüringen。其中柏林、不來梅和漢堡是獨立市。
德國地圖見下鏈接.
❷ 德國行政區劃的介紹
德國行政區劃(德文:Bundesland,或簡稱Land)是德國最高一級的行政區劃。德國是一個由16個聯邦州組成的聯邦共和國,其中柏林、漢堡和不來梅為城市州。
❸ 德國的所有城市
德國由十六個城市組成。
分別為:巴登-符騰堡、巴伐利亞、柏林、勃蘭登堡、不來梅、漢堡、黑森、梅克倫堡-前波美拉尼亞、下薩克森、北萊茵-威斯特法倫、萊茵蘭-普法爾茨、薩爾、薩克森、薩克森-安哈爾特、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圖林根。
(3)德國多少個行政單位擴展閱讀:
德國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歐洲四大經濟體之一,其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國民具有極高的生活水平,以汽車和精密機床為代表的高端製造業,也是德國的重要象徵。
德國領土面積357167平方公里,分為聯邦、州、市鎮三級,共有16個州,13175個市鎮。
德國首都柏林位於德國東北部,四面被勃蘭登堡州環繞,施普雷河和哈維爾河流經該市。柏林市也是德國十六個聯邦州之一,因此也稱為柏林州,和漢堡、不來梅三個城市同為德國的城市州。
❹ 德國總共有幾個州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由16個州組成(括弧內是各州首府)。它們是:巴登-符騰堡(斯圖加特)、巴伐利亞(慕尼黑)、柏林、勃蘭登堡(波茨坦)、不來梅、漢堡、黑森(威斯巴登)、梅克倫堡-前波莫瑞(什未林)、下薩克森(漢諾威)、北萊茵-威斯特法倫(杜塞爾多夫)、萊茵蘭-法耳茨(美因茲)、薩爾(薩爾布呂肯)、薩克森(德累斯頓)、薩克森-安哈特(馬格德堡)、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基爾)和圖林根(埃爾富特)。柏林、不來梅和漢堡是市州。
德國過去總是分為邦國。但是,在許多世紀中,德國地圖經常在改變形狀。在近代造成最大變化的是19世紀初的拿破崙戰爭、1866年的普魯士-奧地利戰爭、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果是德國被分裂以及德國最大的邦國普魯士的解體。聯邦各州今天的形狀絕大部分是1945年以後形成的。在此過程中也部分地考慮到了古老的鄉土情誼和歷史上的邊界劃分。
直至1990年德國統一,聯邦共和國包括原先在西方佔領區建立的並各自在1946-1957年之間頒布了民主憲法的11個州。
在蘇占區,在後來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領土上,建立了5個州。但是它們不久就屈服於中央集權的地區管理制度。1990年3月18日第一次自由選舉後,決定建立5個新聯邦州。它們基本上保留了1952年以前的形狀。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亦即勃蘭登堡、梅克倫堡-前波莫瑞、薩克森、薩克森-安哈特以及圖林根等州加入聯邦共和國;東柏林和西柏林統一。
❺ 德國是按什麼劃分地方的
與瑞典的地方分權型單一制國家、法國的中央集權單一制國家不同,德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州與地方政府一般具有高度自治權。德國政府分為三級:聯邦、16個州以及8000多個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中,鄉鎮是德國最基層的地方自治單位,它不是州政府的下屬行政單位,而是組成縣的自治政府。德國《基本法》規定,在州、縣(市)和鄉(鎮)必須設立經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選舉產生的機構代表人民。這種代表機構在鄉(鎮)一級被稱為鄉(鎮)民大會。由於多種原因,德國各州的鄉鎮自治體制與其他歐洲夥伴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模式與特點。 從決策權與執行權分配的模式上看,一是鄉鎮議會+鄉鎮總監的模式。這種體制主要分布在德國北部,主要特徵是:選民直接選舉鄉鎮議會;鄉鎮議會選舉議會的各個工作委員會,選舉鄉鎮長,選舉或任命鄉鎮總監;鄉鎮長只是議會主席和鄉鎮禮儀上的代表。鄉鎮總監是行政首長,具體行政事務由鄉鎮總監負責。這種組織體制類似於歐美許多國家的市鎮經理制。二是鄉鎮長、鄉鎮議會互相制約的模式。這種體制主要分布在德國南部,主要特徵是:鄉鎮議會和鄉鎮長都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鄉鎮議會選舉議會的各個工作委員會,控制一些鄉鎮事務;選民選出的鄉鎮長是鄉鎮議會的當然主席,同時又是行政機構的首腦。鄉鎮長領導鄉鎮議會,鄉鎮議會通過的決定由以鄉鎮長為首腦的行政機構負責執行。三是鄉鎮長雙重領導角色模式。這種體制主要分布在萊茵河流域,主要特徵是:選民直接選舉鄉鎮議會;鄉鎮議會選舉議會的各個工作委員會選舉鄉鎮長;鄉鎮長既是鄉鎮議會的主席,又是鄉鎮行政的首腦,既領導鄉鎮議會,又領導鄉鎮行政機構。四是鄉鎮議會制約鄉鎮長模式。這種體制模式在全德各個地方都有,主要特點是:選民選舉鄉鎮議會;由議會選舉議會的各個工作委員會,選舉鄉鎮長並監督行政工作;鄉鎮長只是鄉鎮行政事務的首腦,並不是鄉鎮議會的領導人,只負責鄉鎮行政事務,不領導和主持鄉鎮議會。 從財政體制模式上看,鄉鎮財政收入的來源有以下幾條途徑:一是聯邦財政補貼。每年聯邦政府向州政府分配一批資金,州政府再將其中的一部分給鄉鎮政府;二是鄉鎮政府與州政府分享稅收。各鄉鎮分享的數量因納稅人的多少而不同,總體上,納稅人交納到州政府各種稅款的15%要回到納稅人所在的地方政府,被地方政府政府分享;三是鄉鎮自行徵收的稅。各州的法律規定,市、鎮可以向市民征稅像消費稅、娛樂稅、飲料稅、養狗稅、第二居所稅、狩獵稅,等等。對於市、鎮的征稅,市民不能進行訴訟,當然,市、鎮征稅的底線,是不能讓當地居民破產。四是借債;五是出租房屋、土地等收入;六是社會捐款。 特點一:成熟的地方政府並不需要引起聯邦政府和全社會更多的關注。與英、法等國的地方政府相比,德國的地方政府處於一個並不引人注目的地位,不僅德國的政治學家對它沒有產生過濃厚的興趣,媒體也缺乏對地方的報道,即使聯邦政府在解決重要的地方政府問題時,也通常把地方政府的問題列在其解決問題的議程中較為次要的位置。形成這種現象是因為聯邦、州與地方政府都有明確的權力劃分,地方形成了高度自治,有自己尋求解決問題的習慣。同時,強大的經濟給地方政府強大的財力支持,以及政黨政治因素影響的弱化,緩解了各政黨之間的政策矛盾,從而緩解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矛盾。 特點二:德國鄉鎮政府的地方自治有悠久的歷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中世紀自由城邦的特權。近代,地方自治得益於馮·史坦因男爵的改革,尤其是1808年的普魯士城鎮法的頒布使地方自治有了很大的發展。德國憲法更明確保證了城市、縣和鄉鎮的自治權,各市、縣、鄉鎮在法定范圍內,可以獨立處理各種地方事務。由於中央和地方的權能清晰、職責分明,地方政府往往在上級政府對本地區作出重大決策時,行使否決權,這是地方政府擁有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權力。包括在鄉鎮在內的地方政府擁有否決權非常重要,既可以消除上級的無端干預,也是維持地方穩定、保護地方利益的一個重要因素。 特點三:聯邦與州、州與州之間的「政治交織」或者「合作型的聯邦制」促進了地方政府之間的合作與交流。這種合作是建立在自願與平衡的基礎上的。既在財政領域取得平衡,消除社會差距,也在政黨沖突與矛盾之中取得平衡,維持社會生活、社會穩定以及經濟的發展。財政上的合作既體現在鄉鎮政府能夠派代表參與聯邦政府共同制定中央與地方的統一財政預算,也表現為鄉鎮與州一級政府之間存在「垂直財政平衡」,即各鄉鎮既可以通過得到州政府補貼的方式來縮小鄉鎮政府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差異,也可以通過在鄉鎮政府之間財政幫扶來達到共同發展的目的;政治上的合作既體現在全國范圍內成立的聯邦調解委員會,以調解州與州政府之間、州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沖突,也體現在各地方政府之間在制定與實施重大決策上的協同一致、互相配合。 特點四:自治有原則,實行無規定。在德國,雖然聯邦《基本法》第28條專門規定:「必須保證各鄉在法律范圍內擁有獨立負責地處理地方性事務的許可權。」但由於聯邦基本法只規定了地方自治的原則,而具體的規定只能依賴於各州的憲法和有關法律作出。這種制度安排的結果是,一方面,各州的法律規定為鄉鎮行使自治職權,提供了一個具體的依據,同時,又由於各州立法不同,從而也使鄉鎮實際享有的自治權力有所不同。
❻ 德國行政區劃的主要城市
德國行政區劃是德國最高一級的行政區劃。德國是一個由16個聯邦州組成的聯邦共和國,其中柏林、漢堡和不來梅為城市州。
❼ 德國地方政府的構成及其職能~~~
德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由16個州組成,其中包括3個城市州(柏林、漢堡、不萊梅)。德國政府機構分為三級:聯邦政府(Bund)、州政府(Land)和地方政府。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聯邦行政權力集中於以聯邦總理為首的聯邦政府。立法權歸聯邦議會。司法權由聯邦憲法法院及其它聯邦高級法院行使。
德國地方政府的層級包括縣(Kreis)/非縣屬市(Kreisfrei Staedte)(這兩者平級)、鎮(Gemeinde),其中,鎮分為:鄉鎮(Landgemeinde)和城鎮(Stadtgemeinde)。地方政府遵循自治原則。各州的縣、市鎮必須通過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的投票選舉代表機構,在規模小的市鎮可直接組成市(鎮)民大會。保障市鎮在法律范圍內自行負責處理地方事務的權利。聯合市鎮在其法定任務范圍內,依照法律規定也享受自治權利。 在實行聯邦制的德國,地方自治是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徵,地方自治的地位受到聯邦憲法和州憲法的保障。
根據德國基本法,各州政府有權自行訂定其基層組織法,因此,各州的基層組織的規則存在很多差異。不過,一州之內的基層組織基本上是統一的。德國基層的市鎮體制保持著多樣性的特色。市鎮是德國最基層的地方自治單位。它不是州政府的下屬行政單位,而是組成縣的自治機關。德國各州的市鎮自治體制存在很大的差異。從治理結構上看,大體上存在四種類型的市鎮自治體制,即德國北部的市鎮議會體制、德國南部的市鎮議會體制、萊茵河流域的市鎮長制,以及市自治機關體制。
❽ 德意志帝國有多少聯邦
總共有22個邦國(封國貴族為王、親王、大公、公),3個自由城市,一個直轄領,與13片海外殖民領土,共39個邦級別行政單位。
❾ 德國政府的組成
【探人性的路線圖 】
人性何來?欲將何往?以我86歲的經驗和史書知識,及耳聞目賭許多現存、出土古跡等,可認定人類之始,是從粗野、愚昧、迷信、自私、弱肉強食的獸性走來,進化到奴隸制、封建制社會時,以國王和家長專制式形成,並用撕殺、戰爭、篡奪等手段,達到勝者為王敗者為賊的朝代更迭,皇權的至高無上,享樂威福的極至,拉大了不平等的矛盾,無怪才會「引 無數英雄競折腰」,世界無序無理的一盤散沙性,割據、吞並、爭霸、黷武···,各自為是,各為其政,自私自立多,正義者少,但距獸性漸遠,有些文明古國已漸升華了道德、法律和創造力,社會財富漸增,人口密度加大,人們為了和諧交往和安定生活,勢必產生道德規范,隨後擇其重點產生了國家公權的強製法律,當然那時法律也是由國王及其 團伙摻入私利制定的,並多由國王以言代法,嚴刑峻法只對臣民,獨尊皇權,所以列寧說「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是有道理的。
發展到近代,各國的文明法制和民主革命雖已俱興,但還無世界機枸協調管理,仍是各自為是,群雄割據、殖民入侵、弱肉強食的舊格局,所以就有人利用「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硬用在人性激情的邪路上,如「二戰」的納粹黨希特勒,自認為是「高等人民」,要統治殺害「低等分子」,打著「需要和平」的口號,窮兵黷武,以坦克大炮入侵別國,大開殺戒,以圖霸權。還有日本法西斯,打著「大東亞共榮」的幌子,實則用軍隊持刺刀、大炮等,瘋狂的血腥屠殺別國人民,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無惡不作,道德喪盡 。這些不顧人道和名聲,只靠武力征服他人的瘋子們,即不看歷史車輪的前進方向,也不懂「得人心者得天下」的真理,更不懂人間道德和正義,這種不分人與獸性的胡為,必遭絕大多數人的痛恨,其結果都是身敗名裂,遺臭萬年,永被釘在了恥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
這種人間悲劇,因有了聯合國這一世界組織,而漸驅盡黎明前的黑暗,那種毫無人性的踐蹋人類的獸行,已漸行漸遠,即便還有不顧人性道德的少數恐暴分子及其團伙,打著宗教外衣,破壞正規教義,編造離奇的謎信,製造恐怖、暴力排他等事件,達其享威福的天堂夢,註定不會得逞,很快會消失在全人類的汪洋大海中。
總之人性從蒙昧、自私、弱肉強食的獸性走來,向著文明理智、道德法治、科學創造、公正、民主、和平的方向走去,也可說是由只重利己向公平利眾發展了去,這條清晰的路線大家能認同嗎?知昔、明今、預未來,人類進化至今,整個社會尚無統一道德明文推廣,也無有力的法律來懲辦,還是軍事對壘、武備競賽、挑釁威脅、戰亂頻仍的局面,聯合國誕生70多年依舊,很不適應當今變化了的新形勢,經濟一體化、一帶一路 、網路地球村···,人心所向,急待改革與時俱進,所以總在前方有個眾望所歸地理想,牽引大家嚮往那永無戰亂、無貧困、無迫害、無驚恐、無不公正,基本心平氣和的社會歸宿,要達此目的整個社會應是:在全球范圍內,由多數公民真實意志表決的世界統一法律,能公正有力的執行且法務獨立。最好本著「法律你我他,共同來約法,誰犯甘受罰」的精神制定,才感「自由」。大家對此認同嗎?要想實現這一條,必須做到軍武「同步、同比瘦身法」:(一),就是我向聯合國秘書長寫出無數建議的:由秘書長向全體提議,對各國殺人武器 ,除警、法、維和等必要部門保有外,其餘一律實行各方易接受的,誰也不吃虧不佔便宜的「同步、同比例瘦身法」,先從禁產禁購銷始,交叉監督,約法執行,定期公布,大家對此還有好法嗎?(二),還需提早推廣人類統一道德,因為人非禽獸,是要臉面重榮辱的,故以道德提高全人類的覺悟,避免各為其是,為世界永和平鋪路 ,初擬道德標准如下,歡迎批評達共識。
一,道德定義:凡一切不圖報償的公正利他利眾的科學思想和言行,都是道德的,光榮,提倡。凡一切和理、法利己也利人利眾的事業,是人生應盡職責,必做,戒懶。凡一切非理、法損人損公利己(或不利己)的非科學思想和言行,都是缺德的,可恥,禁忌。
二,道德界定:道與德倆范疇,道是站在平等基礎上的講道理,其評判標準是人民法律;道似人人必行的唯一軌道,凡出軌善的科學思想和言行就是美德,凡出軌惡的非科學思想和言行就是罪、錯。
三,道德范疇:「人類之愛」。
盼同志們能把此文傳到聯合國去。 平和的老頭2018年1月盧建申
中國。天津
❿ 德國的行政區劃
德國行政區劃分為聯邦、州、市鎮三級,共有16個州,12229個市鎮。各州的名稱是:巴登-符騰堡州、巴伐利亞州、柏林市、勃蘭登堡州、不來梅市、漢堡市、黑森州、梅克倫堡-前波莫瑞州、下薩克森州、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萊茵蘭-普法耳茨州、薩爾州、薩克森州、薩克森-安哈特州、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州和圖林根州。其中柏林、不來梅和漢堡為市州。 州 首府 面積 (km²) 人口 下薩克森 漢諾威 47618 7918293 不來梅 不來梅 404 660999 勃蘭登堡 波茨坦 29477 2503273 北萊茵-威斯特法倫 杜塞爾多夫 34043 17845154 圖林根 埃爾福特 16172 2235025 巴伐利亞 慕尼黑 70549 12538696 巴登-符騰堡 斯圖加特 35752 10753880 柏林 柏林 892 3,460,725 梅克倫堡-前波美拉尼亞 什未林 23174 1642327 漢堡 漢堡 755 1786448 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 基爾 15763 2834259 萊茵蘭-普法爾茨 美因茨 19847 4003745 薩克森自由州 德累斯頓 18416 4149477 薩克森-安哈爾特 馬格德堡 20445 2335006 薩爾 薩爾布呂肯 2569 1017567 黑森 威斯巴登 21115 606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