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女朋友是德國人,我可以跟她在德國領結婚證嗎年齡是根據中國的還是德國的
是可以在德國領取結婚證的,在德國領取結婚證後要在中國駐德國使館辦理認證後國內才能認可;
辦理德國結婚證認證需要做以下事情:
由德國的公證人向德國政府申請結婚證副本、由德國聯邦法院辦理認證再經過中國駐德國使館認證就可在中國使用了。
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護照掃描件結婚證的掃描件。
B. 德國結婚證大使館認證所需資料是
德國結婚證大使館認證所需資料:
1、德國結婚證復印件。
2、申請雙方的有限護照復印件。
3、大使館認證申請表。
C. 辦理德國結婚簽證的流程
6月15日,刷著新聞,期待看到歐洲解除旅行禁令的消息。
和小丹已經半年沒見了,准備好了所有的資料,心心念念著一解除禁令馬上辦理簽證。新聞說歐盟對外開放的名單中,把中國列入了最後一欄,對等原則,只有中國對歐洲解除禁令歐洲才會對中國解除旅行禁令。
覺得好難過,不知道接下來還需要等多久。
7月1日,不小心刷到新聞說德國接受結婚簽證申請,跟小丹商量後,當天回戶籍所在地辦理公證資料。(結婚的話題其實已經討論了很久,因為德國的手續繁瑣,我們本來是打算辦德國的探親訪友簽,然後去丹麥注冊結婚,因為丹麥注冊資料很簡單,卻被疫情打亂了所有的計劃。想了想,也不知道歐盟何時開放邊境,不如在等待的時間辦好德國的資料)
網上查了很多資料,德國每個地方要求不一樣。於是我把大家列出來的文件都辦理了公證。
1.先到民政局開無婚姻登記證明(需要帶身份證和戶口本,跟民政局工作人員說開德國結婚使用的無婚姻登記證明即可,提交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現場可以列印,幾分鍾就能拿到無婚姻登記證明,該證明有效期只有6個月,是免費的。)
2.帶上身份證,戶口本,護照,出生證,爸媽的結婚證和身份證(能帶的證都帶上,免得缺少一樣要來回跑),民政局開的無婚姻登記證明,到縣或者市裡的公證處辦理公證(需要准備2寸白底彩照3張)。 我一共辦理了5份資料,出生證明公證/無婚姻登記證明公證/未婚聲明公證/護照公證/戶籍證明公證。五份公證加德語翻譯一共花了兩千多。
3.一周後收到五份公證書,一份密封文件袋裝好,一份是給我們留底的,可以查看信息是否正確。因為擔心資料是否齊全,翻譯是否OK,將留底的那幾份公證資料掃描發給小丹,讓他發郵件給市政廳問問這些資料有沒有問題。一天後德國那邊的市政廳回復都沒有問題,要拿去做雙認證蓋章後寄原件過去就可以辦理了。
4.打電話給省外辦,說需要辦理德國結婚資料的雙認證,對方說可以直接在微信公眾號預約時間。於是約了16號遞交資料。可能因為疫情沒有什麼人辦理出國認證,省外辦辦公樓都是空的,現場工作人員拆開密封的資料袋查看資料沒問題後,就可以按指示繳費。每份資料是500元,還有加服務費兩百多,五份資料也是花兩千多。說辦理時間為2-4周,但是在第6天我就收到EMS寄來的文件。雙認證就是在每份公證書最後一頁蓋了兩個章,一個是中國外交部的章,證明該公證書上公證處的印章和公證員簽名屬實,另一個章是德國外交部的章,也是證明該公證書上公證處的印章和公證員簽名屬實。
5.7月25號將五份雙認證後的公證書用DHL寄到德國,29號小丹收到後當天在預約的時間交給市政廳一個很nice的女士,在8月9號就得到她的回復資料通過審核可以預約結婚的時間。因為在網上看到很多人說德國的效率有多低,已經做好等待一個月的准備了,卻能在一個多星期完成所有的審核流程,完全是意料之外。
6.在7月期間,郵件問了南京歌德學院,上海歌德學院和重慶歌德學院的A1考試報名,南京的回復因為疫情原因考試名額需要經過市裡的審核,要等到8月初才能答復是否能報上名。上海的回復上海以外的省市考生需要在上海隔離14天。重慶的考試名額已滿,最後很幸運在7月30號成功報名了A1 8月6日的VIP考試,考試費用2200。馬上定了機票酒店,心情無比激動卻又很緊張,只有一周的准備時間,擔心自己考試不過,因為這是最後一道坎了。。。
7.8月12日,小丹成功的拿到了結婚登記申請證明,戶籍證明和經濟擔保證明,跟護照復印件一起寄過來。
8.8月13號,收到重慶歌德學院寄來的A1考試證書,已成功通過。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格,線上預約辦理簽證時間,淘寶買申根保險(領事館要求至少3個月,因為價格不高,買了一年的,6百多吧,直接列印保單出來就可以了。)
從7月1日到今天,領事館要求的所有資料都已經准備齊全,8月19號會去面簽遞交資料。
好開心,一切都比自己想像中的要簡單和順利,感謝小丹的耐心配合和鼓勵,也希望能順順利利拿到簽證🙏
D. 我是中國人和德國人結婚,我想在德國辦結婚證,我要怎樣做
中國人在德國登記結婚是可以的,准備好單身證明,出生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完成德國駐中國使館認證,才可以在德國使用。
拿到德國結婚證明後,在中國使用,則需要進行中國駐德國使館認證。
E. 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跨國婚姻辦結婚證流程如下:
1、申請,可持相關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雙方都是外國人的,還需提供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
3、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