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德國賠款問題是怎樣解決的
一戰時候還是二戰時候?二戰的賠款前段剛還清……
⑵ 在如何處置德國武裝力量的問題上,各國的觀點分別是怎樣的
在如何處置德國武裝力量的問題上,又引起了美英法三國的爭論。美國出於牽制英法和對付蘇俄的考慮,主張幾乎全部保留德國的軍事力量。英法對此堅決反對,英國所考慮的是要徹底摧毀德國的海上力量,而不過分削弱德國的陸軍,使它能同法國互相制約,以保持「大陸均衡」。法國則要徹底摧毀德國的軍事力量,還要求限制德國的軍火生產,使這個宿敵沒有東山再起的機會。最後各方都作出讓步,才解決了這個問題。
⑶ 德國天然氣價格同比暴漲256%,進口也成本越來越貴,應如何解決問題
德國想要解決天然氣相關的問題,唯一的措施就是恢復同俄羅斯的能源合作。只有立即停止對俄方的無理制裁,讓雙方坐下來理性地協商,才能夠從根本上解除德國面臨的天然氣危機。在這件事上德國沒有其他的選擇,一意孤行只會讓情況不斷惡化,最終倒霉的還是德國的普通民眾。
過往德國有超過半數的天然氣都需要從俄羅斯進口,如此大的缺口顯然不可能輕易地補齊。而且天然氣與德國眾多行業的正常運轉息息相關,前者不斷攀升的成本對於該國的經濟打擊十分地沉重。在歐洲普遍減少俄羅斯天然氣進口的背景下,德國應該從自身的實際需求出發,從理性的角度看待與俄方的關系。
事實上德國針對俄羅斯的制裁,對它自身的影響反而更大。因為俄羅斯是一個在能源、糧食等領域都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國家,該國的人民並不需要太過擔心基本的生存問題。德國則截然不同,天然氣的儲備量直接關繫到民眾冬天能否正常取暖的問題。
擺在德國面前的道路十分明確,關鍵要看該國的政治家能否恢復理智。
⑷ 德國拒絕以盧布支付俄羅斯天然氣,德國在能源供應方面臨問題該如何解決
德國在能源供應方面面臨的問題,只能夠通過節衣縮食或者減少使用來解決了
⑸ 二戰結束後,是如何處理德國問題的,"冷戰"期間,德國形勢發展如何
以戰敗國處理,為英、法、美佔一半為西德,蘇聯佔一半為東德,其中柏林亦分兩半。冷戰結束後蘇聯解體東德並入西德,經濟快速發展。
⑹ 二戰後法西斯聯盟國家是怎麼樣處理德國的
1945年5月8日德國無條件投降。根據《克里米亞聲明》和《波茨坦協定》規定,戰敗的德國應該成為一個統一、獨立、愛好和平與民主的國家,在這樣的國家沒有出現以前,德國暫由蘇聯、美國、英國和法國四國分區佔領,首都柏林也由四國分區管制。
由於東、西方盟國的立場、目的和利益不同,對各項協議都作了有利於自己的解釋,就德國的統一和柏林問題等,四國及其佔領區的各派政治力量展開了激烈復雜的斗爭。1948年6月,美、英、法三國佔領區合並,並於1949年5月23日單獨成立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簡稱聯邦德國或西德,9月20日阿登納組成第一屆聯邦正府;同年10月7日,蘇聯佔領區也宣告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簡稱民主德國或東德。自此,統一的德意志國家一分為二,在世界舞台上同時出現兩個德國。
兩個德國均是主權國家,都獲得了許多國家的承認,並與之建立了外交關系;1973年又同時被接納為聯合國的成員國;雙方又都參加了不同性質的軍事、政治、經濟集團。1972年簽訂了《關系基礎條約》,各自承認對方為主權國家,相互建立正常的睦鄰關系,互設常駐代表機構;兩國領導人進行互訪,就兩國關系和國際問題交換意見。兩個德國要不要統一,在什麼基礎上實現統一,應由兩國人民自己決定。
關於柏林問題:
柏林原稱「大柏林市」,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為德國的首都。戰後,根據有關國際協定,柏林同整個德國一樣被蘇、美、英、法四國分區佔領,初期還設有統一的反法希斯市正府。1948年,美、英、法佔領區合並,成立了「三聯占區」;同年,蘇聯佔領的東部地區成立了大柏林臨時民主正府;1949年,西方三國又在西部搞市議會選舉,組成西柏林市正府。至此,一個完整的柏林分裂成東、西柏林兩部分。西柏林座落在民主德國境內,成了「孤島城市」;東柏林為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首都。
由於蘇、美、英、法四國及兩個德國的立場、利益不同,東、西方就有關西柏林的主權及其重大問題展開了激烈斗爭,兩個柏林也同兩個德國一樣在六十年代初以前關系非常緊張,特別是1961年8月民主德國在西柏林周圍修築「柏林牆」後,柏林的緊張局勢達到了頂峰。後來隨著兩個德國關系的不斷改善,特別是1971年9月四國簽訂了「四方協定」後,柏林局勢有所緩和。但由於各方對關協定條文均作有利於自己的解釋,因此,雙方圍繞柏林的地位等問題仍不時發生爭執。
⑺ 什麼時候兩德國如何統一
1990年10月3日0時,分裂長達45年之久的德國重新統一1990年10月3日零時,對於8000萬民主德國和聯邦德國人民來說,是一個非同尋常的時刻,在柏林帝國議會大廈前,伴隨著聯邦德國的國歌聲,特製的旗桿上徐徐升起了黑紅黃三色的聯邦德國國旗。這一儀式向全世界宣告,分裂長達45年之久的德國重新統一了。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分裂為民主德國和聯邦德國兩個國家。1955年又分別加入華沙條約組織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兩德長期相互對峙。1989年底,民主德國政局發生激烈變化。1990年3月,基督教民主聯盟主席德梅齊埃上台組閣,兩德政府正式談判統一問題。5月18日,簽署了關於建立兩德貨幣、經濟和社會聯盟的國家條約。規定從7月1日起,兩德都使用西德馬克,國家的經濟基礎是社會市場經濟,實行西德的勞動法規。8月31日,又簽署了關於兩德實行政治統一的第二個國家條約。規定民族恢復1952年7月行政區劃改革前的5個州建制,東西柏林合並成一個州,於10月3日按西德《基本法》集體加入聯邦德國。
9月12日,兩德外長又與美蘇英法外長簽署最後解決德國問題的條約,使德國的統一得到前戰勝國的同意。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國正式加入聯邦德國,兩德實現統一。12月2日,全德舉行議會選舉。基督教民主聯盟獲勝,科爾任統一後德國的第一任總理。
背景資料:德國分裂與統一大事簡記
進入70年代,東、西德雙方敵視、對峙態度有所緩和。1972年5月26日,東、西德政府在柏林簽署第一個國家間條約,即關於運輸和交通的總協定。
1972年12月21日,西德和民德簽署《兩國關系基礎條約》,確定東、西德在平等的基礎上建立相互之間的正常的睦鄰關系,「互設常駐代表機構」等。
1973年9月18日,東、西德同時加入聯合國。
進入80年代,隨著世界及歐洲局勢的發展變化,兩個德國的關系也發生了演變。
1984年2月,西德總理科爾和民德德國統一社會黨總書記昂納克在莫斯科會晤並發表聲明,強調兩個德國的和平共處對歐洲發展起著有利作用。
1985年3月,科爾和昂納克在莫斯科再次會晤,稱雙方願在1972年兩德簽訂的《兩國關系基礎條約》基礎上發展雙邊關系,決不允許從德意志土地上再次爆發戰爭。
1987年9月,昂納克首次訪問西德。
1988年9月14日,東、西德再次達成包括過境、擴建高速公路等協議,進一步發展相互交通往來。
1989年3月30日,民德宣布從4月1日起放寬民德人去西德旅遊的條件。
1989年8月起,大量民德公民湧入西德。
1989年10月18日,昂納克總書記宣布辭職,克倫茨接任總書記職務。11月9日,民德宣布開放柏林牆和兩國邊界。
1989年11月28日,科爾提出實行德國統一的「十點計劃」。
1989年12月19日至20日,科爾總理訪問民德,兩德領導人商定雙方之間將建立以經濟合作為中心內容的條約共同體。
1990年2月1日,民德部長會議主席莫德羅提出了統一德國的「四步方案」。
1990年2月7日,西德政府向民德建議立即開始有關貨幣聯盟及經濟改革的談判。13日,莫德羅和科爾在波恩舉行會談,雙方表示要在歐洲范圍內實現德國統一的目標,兩國還就建立貨幣聯盟專家委員會達成協議。
1990年2月13日,美、蘇、英、法4國和兩德外長在渥太華商定,舉行「二加四」外長會議,討論解決有關統一的「外部問題」。
1990年2月18日,民德大選揭曉,德國聯盟獲勝並組閣。基督教民主聯盟主席德梅齊埃出任總理。
1990年5月18日,兩個德國簽署了關於建立貨幣、經濟和社會聯盟的國家條約。7月1日,該條約正式生效,西德馬克取代民德馬克,民德在貨幣、經濟和社會領域全面引入西德的現行法律制度。
1990年8月2日,兩德政府草簽了選舉條約,決定於12月2日舉行全德大選。1990年8月23日,民德人民議院特別會議通過1990年10月3日加入聯邦德國的提案。
1990年8月31日,兩德政府簽署關於實現政治統一的「統一條約」。
1990年9月12日,蘇、美、英、法4國和兩德外長在莫斯科舉行第四輪「二加四」會談並簽署《最終解決德國問題的條約》。條約對統一後德國的邊界、軍事政治地位、結束4大國對德權利和責任、統一的德國享有完全的主權等作出一系列規定。
1990年9月21日,兩德議會批准兩德統一條約。
1990年10月1日,英國、法國、美國、蘇聯和兩德外長們在紐約簽署一項宣言,宣布停止英、法、美、蘇4國在柏林和德國行使權力。
1990年10月3日,兩個德國實現統一。
1990年10月3日,吳學謙副總理在會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駐中國大使韓培德時說:「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一貫理解、同情和支持德意志人民要求實現統一的願望。我們尊重德國人民的選擇,歡迎德國最終實現和平統一」;中國政府和人民希望德國統一將有利於歐洲和世界和平、穩定與發展。中國過去同兩個德意志國家有著良好的關系,今後願意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同統一的德國加強和發展中德間業已存在的友好關系。
⑻ 法西斯失敗後,戰勝國是如何處置德國的土地問題等等一系列的問題的求大神幫助
1.分區佔領:戰後,蘇、美、英、法對德國及其首都柏林實行分區佔領。 2.對德國法西斯的處理:戰後,歐洲國際軍事法庭在德國的紐倫堡對納粹戰犯進行審判,有12名戰犯被判處絞刑,7名戰犯判處無期或有期徒刑。同時,法庭還宣判納粹黨為非法組織。
⑼ 德國統一後面臨著什麼問題如何解決
首先,兩種經濟體制的不相協調。其次,東西部經濟發展水平差距懸殊。
德國東部地區經濟及社會治安的惡化給科爾政府以巨大的挑戰,為穩定東部地區的人心,科爾政府於1991年1月30日發表的《政府聲明》中詳細地闡述了首屆全德政府的內政外交大綱。1991年3月8日,在科爾的主持下討論並批准了「共同振興東部的工程」。聯邦政府同時通過了增稅決議,決定從1991年7月1日起徵收所得稅。
⑽ 德國有什麼政策,法律,措施來應對人口老齡化
一、改革養老保險制度。
德國養老保險制度自957年以來, 一直實行著 年德國政府第一次承認了這種養老保險體系已無法支付足額的養老金,並推行了「里斯特」改革,將原來單一的法定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成 為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該項改革削減了第一支柱養老金,通過津貼和稅收減免,發展基金制的第二、第 三養老保險體系。
為了鼓勵補充養老金體系的建立, 德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激勵措施,例如:直接養老儲 蓄津貼、稅收抵免特別指出、延期納稅等此外,德國還延長了法定養老金繳費年限: 年齡滿63少工作35年才有權利提前退休, 但每提前退休一個 月就會扣除其退休金的 0.3%, 年滿 65 歲並且工作 45 年才有權退休並且不扣發養老金, 殘疾人則需要 年滿62 歲並且工作35 年才有退休的權利。
二、延長退休年齡。
為了保持一定的繳費人數,以保證足夠的養老金供給,德國政府不得不逐步提高退休年齡。 1997女性為60歲;2004 目前,德國已經決定將強制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到67 歲,現在兩個智庫正在研究,要把退休年齡再延後3年,到70歲歐洲執委會在去年7月也進行了類似研究, 預測歐盟的27 員國到2060年,可能需要把退休年齡延長至70歲。
三、教育改革。
自2010 年起,德國的高等院校將全面實施「博洛 尼亞進程」,本科學業時間為3 年,碩士學業時間一般為4個學期,博士學習時間由原來的5年縮短3~4年。其次,強化職業培訓,提高教育與職業相關性,培養能夠適應市場需要的人才。 2009 德國政府拿出近150 億歐元作為對大學和培訓機構的投資,2010 年又提出了新的措施: 與經濟聯合會和各州文化部簽署職業教育和專業技術人才接班 人國家公約,特別約定了職業教育數量目標。 德國 政府相信由此可以提高社會效益,延長人們一生中 的工作時間, 從而也延長了交納各種捐稅和保險費 的時間。
四、鼓勵移民。
通過勞動力市場一體化、 增加勞動力市場流動性,可以從其他勞動力供給較為充足的國家引進勞動 力來解決德國勞動力供給不足的問題。 因此,德國政府積極鼓勵移民,特別是吸引優質移民,通過同化和 整合移民來提高就業人員所佔的比例。 據統計,2010 年德國8200 萬人口中就有1500 萬是移民。德國已然 成為歐洲移民人口最多的國家。
五、鼓勵生育。
隨著新生兒的減少, 提高生育率已經成為德國的一項重要國策。根據2010 年聯合國人口發展報告,德國 人口自然增長率為-0.2%, 預計2010 年-2015 年每名 婦女的生育數僅為1.3。對此,《法蘭克福匯報》編輯希爾 馬赫爾博士說:「不生孩子已經嚴重影響了國家的競爭 力,它早晚會毀了德國。 」為了鼓勵生育,2010 德國政府又一次提高了用於兒童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有孩子的家庭將獲得每個孩子 100 歐元的額外補貼。
六、提供多種養老方式。
入住「專業護理老人院」是德國老人最普遍的一種選擇, 這些養老院擁有世界一流的硬體設備和人員管 理方式。 不過近年來,德國又興起了一種名為「老年之 家」的互助養老方式。 德國一些社會團體和地方政府也 探索出了包括「多代屋」在內的多種互助養老模式。
七、發展長期護理保險。
1995 日德國啟動了長期護理保險法案。長期護理保險成為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事故保 險、失業保險四大險種之後的「第五大支柱」險種,所有醫療保險的投保人都要參加護理保險,保險資金由 政府、企業、個人和醫療保險機構四方負擔,政府承擔 1/3 以上。護理分為在宅和住院護理兩大類,按需要強度又可分為三類。 可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能在一定 范圍內解決老年人的長期照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