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戰後歐洲走向聯合歐共體的背景如何
(2013·新課標)1950年,法國提出歐洲應該超越國家的藩籬聯合起來。這一提議得到聯邦德國等國家的支持,但英國等一些國家反對成立超國家的機構,只有法、德、意等六國實現了聯合。六國率先實現聯合的直接原因是這些國家屢遭戰爭重創。
1957年3月25日,法、意、聯邦德國、荷、比、盧6國外長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兩個條約,即《羅馬條約》,於1958年1月1日生效。
1965年4月8日,6國簽訂了《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歐洲經濟共同體統一起來,統稱歐洲共同體。
(2013·武漢)二戰後,以英、法為代表的歐洲國家勢力被,取而代之的是美、蘇兩個超級大國主導世界。為了保障自身的安全,歐洲國家提出了「歐洲是歐洲人的歐洲」的主張,並走上了聯合自強之路。這種聯合自強之路在20世紀90年代表現為成立歐洲聯盟。
(2014·宜昌)在兩次世界大戰中,德國和法國是死對頭。但是,20世紀60年代以來,德國人和法國人的觀點發生了變化,由「我是德國人」、「我是法國人」變為「我是歐洲人」。這一觀點變化的社會背景是歐洲聯合趨勢形成。
(2014·鄂州)與「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統一的貨幣」、「統一的護照」相對應的組織名稱是歐洲聯盟。
B. 二戰時,德國與奧地利是什麼關系
在二戰的時候德國和奧地利是聯盟的關系,也可以說是合作的關系,他們在二戰的時候都是屬於「法西斯陣營」的,不過正義不會遲到,最終世界反法西斯戰役也勝利了。
C. 德國在二戰後曾與法國倡導建立歐共體,推動了歐洲的政治經濟一體化是對的還是錯的
對的,歐盟是1993年成立
D. 德國與歐盟有什麼關系 什麼時候德國才進入的歐盟
歐洲聯盟(英文名稱:European Union;法文名稱:Union européenne),簡稱歐盟(EU),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是由歐洲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y,又稱歐洲共同市場)發展而來的,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荷盧比三國經濟聯盟、歐洲共同體、歐盟。其實是一個集政治實體和經濟實體於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 ,通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德國是12個歐盟創始國之一。
現今歐盟的人口達3.72億,相當於我國人口的1/4,面積為324萬平方公里,相當於我國面積的1/3,但其經濟實力遠遠超過我國,佔世界的23%。歐盟的貨幣儲備佔世界的32%,汽車生產佔世界的27%,貿易出口佔世界的19%(不包括歐盟內部的貿易)。此外,歐盟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援助資金佔世界提供總額的53%,
德國是歐盟中最強大的經濟實體,也是歐盟中人口最多的國家,占歐盟總人口的20%,它向歐盟提供的財政支出占歐盟總預算的28.5%。德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占歐盟的30%,占歐元區11國的42%。長期以來,德國一直是世界排名第一位的出口大國,德國馬克不僅享有堅挺可靠的信譽,作為各國的外匯儲備僅次於美元,超過日元和英鎊與法郎的總和,並且在國際貿易結算中,其份額也大幅超過日元,穩居世界第二。德國憑借上述實力,在推進歐洲一體化的進程中,例如在歐盟機構改革、歐元的建立和啟動、歐盟的東擴、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等領域內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E. 二戰後,最終造成德國分裂的主要原因是
原因:二戰結束後,納粹德國戰敗。根據雅爾塔協定和波茨坦協定,德國分別由美、英、法、蘇四國佔領。也就是後來所說的的東德 西德。
1948年6月,美、英、法三國佔領區合並。第二年年5月23日,合並後的西部佔領區成立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同年10月7日,東部的蘇占區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國從此正式分裂為兩個主權國家。
東西德分離後,東德方面曾在1948年中開始,對使用西德馬克的西柏林地區進行封鎖,為期11個月,希望透過此舉達到完全控制整個柏林地區的目的,但卻在西方國家持續以空運方式所進行的柏林空運之支援下沒有實現。
在柏林封鎖解除(1949年5月12日)後沒多久的5月23日,西德(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宣布正式成立。而東德方面也在同年的10月7日宣布正式成立以德意志社會主義統一黨(縮寫:SED)一黨專政的社會主義政體。
後續情況:
在1989年11月9日柏林牆倒塌後,關於德國統一的條約達成於1990年2月13日,這個協議通過1990年2月14日的所謂「四加二協議」(英美蘇法四個佔領國和東西德國)得以實現。
東德領土於1990年10月3日正式並入西德,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從此覆蓋德國全境,德國統一成一個國家。統一後的德國仍然是歐共體(後來成為歐盟)和北約的成員國。
1991年3月15日,四個佔領國正式放棄對其的佔領權。因此除了視為是一個分裂狀態下的獨立國家之外,西德也可被視為是當代德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一段歷史時期。
根據《柏林/波恩法令》,1994年3月10日,柏林重新成為德國的首都,直到1999年聯邦政府才統合完成;而波恩則獲得了聯邦城市的地位,目前有包括國防部、農業部等在內六個聯邦行政部門位於波恩,是德國第二大政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