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德國為什麼沒有總統
德國是有總統的,而且在名義上,德國總統是國家元首,是德國最高領導人。
德國的政體是「議會共和制」,按照級別來講,德國總理的官職是要比總統低的,總理在形式上也是由總統任命的。
但是德國總統是沒有行政權力的,僅僅是個虛位元首。作為德國國家的代表,總統平時只負責一些禮節性的工作,比如借鑒外國使節,任命總理所提交的內閣成員名單和簽署議會通過的法律等等。
聯邦總統的最主要職責:
簽署並公布由德國聯邦議院和德國聯邦參議院通過的由聯邦總理和有關聯邦政府部長副署的法律法令,但對其沒有否決權,根據聯邦議院的決定任免聯邦總理,根據聯邦總理的提名任免聯邦政府各部部長;主持國家禮儀性活動等。
B. 為什麼歐洲有些國家總理或首相的權利高於總統
希望對你有幫助按照兩種情況來分。 第一種,國家元首的選舉方式。 世襲的是 君主制。 選舉的是共和制。 第二種,按照政權的組織形式,即是行政機關和國家權力機關的關系。 議會共和制和君主立憲制的行政機關(首相或者總理領導的政府)是又國家權力機關(議會或者國會)選舉出的。 而總統共和制 的行政機關(總統領導的政府)是又大選獲勝的總統自己提名各部部長來組織的。 在對比一下三種制度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 君主立憲制 國家元首 國王(虛職) 政府首腦 首相(實權) 議會共和制 國家元首 總統(虛職) 政府首腦 總理(實權) 總統共和制 國家元首 總統 政府首腦 總統。 可以看出 君主立憲制和議會共和制很類似,他們的行政機關(政府)要對立法機關(也就是最高權力機關)負責。他們的國家元首都是虛位,沒有實權。只是按照選舉方式的不同,一個是皇族世襲,另一個則是全民選舉。 而總統共和制的總統 則是 相當於 是議會共和制的 總統 兼任 總理。 即使國家元首 又是政府總理。可見總統共和制的總統的權力之大、
C. 德國有總統這個職位嗎
德國當然是有總統這個職位的,但是德國的總理卻是德國的政治核心首腦。德國是總理內閣制,所以說總理的權力是要大過總統的。
D. 為什麼德國現在總統權力不如總理
這是由德國的政治體制決家的.
世界上的國家大多數實行共和制。共和制一般又分為總統制和議會制。
在議會民主制國家中,政府首腦是由議會中的多數黨和政黨聯盟組成,政府首腦由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擔任,政府各部門的首長也由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的成員擔任,而且,他們同時也是議會議員。而他們的國家元首則和政府首腦的職務分開。在大多數議會民主制國家中,國家元首是象徵性的職位,只擁有些無關政局的權力,例如任命公務員等。不過國家元首也會保留一些在緊急狀態中可以使用的特別權力,但是大多數情況下(無論是依慣例還是依法律規定)此類權力是在得到政府首腦支持後才會得到實行。
而實行總統制共和制的國家,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還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總統的實際權力非常廣泛。總統直接組織和領導政府。政府不對國會負責,只對總統個人負責。總統有權接受部長的辭職或解除其職務。內閣由總統指定的官員(通常為各部部長)組成,只是總統的集體顧問。國家的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完全分立,權力相互制衡。議員和政府官員不得相互兼任,國會無倒閣權,政府也無解散國會的權力。但國會行使立法權受總統的制約,如美國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可行使否決權,但國會再以2/3多數通過,不經總統批准即可成為法律。總統的權力也受國會的制約,如總統對政府高級官員的任命要得到參議院的認可,總統和政府高級官員如違憲犯法,國會可提出彈劾。
總統制共和制和議會制共和制的區別主要如下:
第一,政府的組織方式不同。在議會共和制下,政府(內閣)一般由議會中(兩院制議會中,一般指眾議院)佔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來組織;在總統制共和制下,政府成員由當選的總統任命並領導。
第二,議會的職權不同。議會制共和制下的議會不僅具有立法、監督政府和決定財政預算等權力,還具有組織政府的權力;總統制共和制下的議會僅具有一般議會所擁有的立法、監督政府和決定財政預算等權力,而沒有組織政府的權力。
第三,政府與議會的關系不同。在議會共和制下,政府對議會負責。如果議會對政府的政策不滿而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時,政府就得辭職,或者呈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選舉。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領導下的政府只對選民負責,而不對議會負責;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其議員不得兼任行政官員,而作為行政機關的政府官員也不能兼任議員(議會制共和制下的政府成員卻同時也是議員)。總統行使權力時對議會不負政策上的責任,議會不能因政策問題對總統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迫使其辭職,但在總統有違憲行為時,可以對總統提出彈劾。總統應向議會報告工作,且無權解散議會,但是對議會通過的法律可以行使否決權。
第四,國家元首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議會共和制下,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只擁有虛位沒有實權;而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掌握行政實權。
第五,執政黨的產生方式不同。議會共和制下的執政黨一般是指在議會大選中獲性的那個政黨或政黨聯盟;而總統制共和制下的執政黨則是指在總統大選中獲勝的那個政黨或政黨聯盟。
第六,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不同。在議會共和制下,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大部分國家由議會選舉產生,只有少數國家由選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而在總統制共和制下,總統一般由全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
德國實行的議會制共和制,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權力機關,也是行政機關。總統由一般由議會中的執政黨或執政黨聯盟提名,並由全體議員表決通過。執政黨會提名在社會上有名望且黨派色彩很淡的人士來擔任總統。由於他們不是執政黨的領袖,甚至也可能不是議員,所以他們對政府的決策影響非常有限。所以在德國,總理的權力要遠大於總統的權力。
E. 為什麼在世界政壇中,大多數國家總理的角色比總統還重要
這與國家政體有關,總理的角色比總統重要的政體是議會共和制,比如德國,印度等,而總統的角色比總理重要的政體是總統共和制,比如法國,俄羅斯,韓國等
F. 德國總統為什麼沒有實權珏
德國屬於議會共和制,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負責選舉聯邦總理,制定和監督法律執行。聯邦總統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對外對內代表德國,聯邦總統象徵意義大,沒有實權,總統並不屬於聯邦政府成員。例如,總統有權提名總理人選,但需要議院批准,議院提名總理總統簽字就是了,也就是有簽字權,沒有任命權,也沒有否決權。德國聯邦政府並不是由總統管理,沒有實際管理權力,在德國,聯邦總理才是聯邦政府的首腦,有權利決定國家大政方針,任命各部長。
G. 首相 總理 總統 主席 元首的區別
首相不是國家元首,是政府首腦,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是不同的,國家元首是總統,主席,國王,女王,天皇等等,首先是國家的代表,履行象徵性,代表性,形式性的一些權力,當然,除了議會制君主立憲制政體外,其他國家元首不限於這些權利。
中國的國家元首是主席,政府首腦是總理,不同的,級別和權利也不同。
一些有首相的國家大多是君主立憲政體:日本首相,英國首相……
還有一些非典型的政體中,元首的權力不如政府首腦的大,比如說德國,德國總理的權力大於總統,大家都知道德國總理莫克爾,但是誰知道德國總統?不知道吧?(告訴你:約翰內斯·勞)德國是聯邦制民主共和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是聯邦總統。總統由聯邦大會選出,聯邦大會是為選舉總統成立的專門機構,它由議會議員和相同數量的從州議會中選出的州議員組成。總統任期5年,以聯邦大會多數票當選。
總理是大選選出的,所以總理的權力要大很多,總理是政府內閣首腦,有權獨立選擇部長,而且可以向總統建議任免部長。總理比總統大。
就好像美國,總統是大選選出的,所以權力大,英國議會是大選選出的,所以權力最大……總之對於西方政體,那個職位是大選選出的那個職位權力就大,如果議會和棕頭都是大選選出,那就是典型的制約性徵體,就是所謂三權分立,總統議會相互制約。
中國比較特別,人大(相當於議會)是普選選出的,而主席(相當於總統)是人大選出的,屬於間接普選,與議會制國家的多數席位政黨首腦組閣制度有所不同,是新興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體,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體現,把最高權力集中到人民的手中。比西方式的片面的民主選舉來說更有普遍性和真實性,擺脫了金錢選舉的枷鎖,是政治體制上的重大突破。
總結一下,級別和名義上:主席相當於總統相當於國王(女王,天皇等),首相相當於總理,所以級別和權利都不同,不能片面認為都是國家領導人,因為它們的選舉方式不同許可權不同,一定要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