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到德國當護士需要什麼條件
到德國當護士需要的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18-45周歲;
2、國內大專或本科內護理專業畢業、有護士執業證;
3、出境前持有德語A2-B1證。
4、赴德後邊在養老院工作邊考B2。
5、考取B2後再考德國護士證。
德國養老院項目是去德國做護士的過渡性渠道之一,申請者以較低的門檻去到德國,在養老院一邊工作一邊考德語證和德國護士證,之後再轉為護士工作。
養老院工作月收入1.3萬左右,可以滿足基本生活,轉為德國護士後月收入2萬左右。
(1)要去德國工作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到德國當護士的優勢:
1、學習期間實習津貼1200歐元左右/月;
2、赴德後學習六個月學費全免;
3、五年正式工資稅前工資2200-2600歐元/月;
4、合同期滿後即可申請綠卡。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德國的各種職業最少都要有個半工半讀的職業培訓, 一般為期三年, 但是條件是德語要過關,尤其是醫療方面的專業德語, 並且要有單位做職業培訓, 和找工作一樣很不容易的。
⑵ 去德國做護士需要什麼條件
想要去的德國當護士的要求有:
1. 護理專科畢業,
2. 有中國護士執業證,
3. 男女沒有限制,18到45歲都可以去。
4. 還需要在國內學習德語,達到B1水平,才能去德國工作。
首先要在國內報個德語班,從零基礎開始學習,從A1到B1水平大概需要半年的時間完成,一般都是網路授課,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制定學習計劃,會有專業的老師定期輔導測試。
其次就是達到B1水平,會有專業的老師幫忙申請考試,考試通過後,即可參加德國僱主的面試。面試通過後,准備材料申請簽證,大概一周左右就能申請下來了。簽證下來後就可以准備赴德工作啦。到德之後,需要邊工作邊考B2,通過了B2再考護士證,大概要半年左右的時間取的護士證。五年之後就可以申請綠卡哦!
⑶ 德國工作簽證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人必須有德國公司做為僱主,員工簽證的辦理要符合德國第18條外國人法條款。該法條要求申請人具有符合德國勞動法的勞動合同,工資符合德國當地標准,申請人的學歷和外語能力也比較優異,員工簽證取得後5年,即可申請德國綠卡。
⑷ 申請德國工作簽證的要求有哪些
依照《德國居留法》第18條的規定,申請人需滿足下列條件方能獲得德國工作簽證和相應居留許可:
該申請人擁有合法護照並履行簽證義務
該申請人能保障個人基本生計,不需要申請額外公力救濟
註:因此每個地區都對工簽申請人的工資有最低要求,此處個人基本生計包括如下部分,即工資要求至少能支付下列款項或不低於下列要求:
1、個人收入要高於最低社會救濟金;
2、能支付德國居住期間的租金和其他水暖電等開支;
3、能繳付個人醫療保險。
⑸ 想去德國工作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去國外打工,一定要由那邊的用人單位發出邀請,然後你才能辦得到簽證,並且需要有一定的擔保,一般來說都是錢,並且手續很繁瑣,所以都是由中介完成的。
不過在德國去的務工機會一般不多,但是做對外漢語教師是比較有發展的,但是需要持有一定的教學資質才可以任職。
注意:
2019年6月3日下午,教育部在國新辦發布2019年第1號留學預警。預警指出,一段時間以來,中方部分赴美留學人員的簽證受到限制,出現簽證審查周期延長、有效期縮短以及拒簽率上升的情況,對中方留學人員正常赴美學習或在美順利完成學業造成影響。
2020年6月9日,教育部發布2020年第1號留學預警:謹慎赴澳返澳學習。2016至2019年,中國出國留學人數251.8萬人,回國201.3萬人,學成回國佔比達八成(79.9%)。
⑹ 去德國打工合法工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外國留學生在德國打工需要得到政府機關的批准,此項工作主要由兩個不同的機構負責 - 外國人管理局和勞工局。外國留學生打工之前必須從這兩個機構得到工作許可,才能合法工作。
外國人管理局首先從外國人法的角度審核是否准許簽發一般性的工作許可。剛到德國持有留學簽證的中國學生還沒有這種一般性工作許可,但大都能申請得到。這種一般性工作許可又分兩種,一種是針對假期打工,另一種是針對學期中打工。
假期打工
德國政府准許留學生假期打工,在留學簽證上一般會加註"只准許在假期中工作" - Erwerbstaetigkeit nur in den Semesterferien gestattet。
一般在第一次續延簽證時,外國人管理局都會在留學簽證上自動註明這一條,若沒有,則可以申請得到,不會有任何困難。
學期中打工
在學期中打工的一般性工作許可,需要特別向外國人管理局申請,不會自動得到。這種工作許可准許留學生在學期中每周工作不超過一定的小時數,具體多少各個城市有松有緊,但都大同小異。
一般來說,如果學期內工作與學業(或者在大學做HiWi>>參閱留德網路)有關,只要出示關合同都能得到每周15-20小時的一般性工作許可,外國人管理局會在留學簽證上附加註明"學期中每周准許工作不超過15小-20時(Ausser geringfuegige Taetigkeit bis maximal 15 -20 Studenten pro Woche als erlaubt)。
特殊性工作許可
在外國人管理局簽發的一般性工作許可的基礎上,勞工局則審查勞工市場的狀況,考慮是否給予特殊性工作許可。
所謂特殊性工作許可,是為了與一般性工作許可區別開來。與之相比,特殊性工作許可有很多限制性的具體規定,諸如:此特殊性工作許可只允許留學生在指定的一家公司或機構工作(不適用於其他公司),規定每周哪一天從幾點到幾點允許工作等等。
在開始工作之前,應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請此特殊性工作許可,有時公司會代辦申請手續。勞工局是否簽發工作許可,除了勞工市場的狀況之外,還取決於是否有德國公民或歐盟國家公民也在申請同一工作。從開始申請到拿到許可一般得2-3個月的時間。
例外
一般情況下,留學生打工必須從外國人管理局和勞工局得到一般性和特殊性工作許可。但是,也有例外情況:
1 如果一年打工不超過3個月(90天),只需外國人管理局的一般性工作許可即可;
2 如果一年打工超過3個月(90天),但工作是由勞工局介紹的,也只需外國人管理局的一般性工作許可即可;
3 大學助教和學生助理,也不需要勞工局的特殊性工作許可(各個城市規定不同,須向當地的勞工局詢問)。
其他情況,如一年打工超過3個月(90天)並從事非勞工局介紹的工作,學期中在大學以外的公司工作等等,均須以上兩個機構的批准。
非法打工
不按照德國政府的法律規定,無工作許可非法打工,可能被罰款至1萬馬克,甚至被驅逐出境。
德國的法律原則上允許外國留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打工,但不允許持短期簽證學習語言課程的學生打工。在打工時間上也有所限制,一般來說每周允許留學生打工八個小時,或全年不超過三個月。德國的大多數地方都奉行以上的外國留學生打工政策,但有的地方比較寬松,如柏林。
按規定,留學生在德國打工,盡管打的是短工,但老闆也要像對待其他員工一樣,提供同樣的待遇。老闆除了支付留學生工資外,如果留學生參加了社會保險,老闆還將為其支付一定的社會保險費,如退休保險、健康保險、養老保險和事業保險等。當然留學生自己也要支付各類保險中的一部分金額,此外還須繳納工資稅。一般情況下,留學生開始打工錢必須將稅卡交給老闆,僱傭關系結束時,稅卡內容應包括:打工期間的總收入、僱主支付的各類稅款金額等。
以下情況的留學生不必支付工資稅:1、留學生只是偶爾打短工,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十八天(周末、節假日除外)。2、留學生在工作時間內,每月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6小時,平均每小時的工資不超過20.65馬克。
這里要提醒大家,留學生也可向德國財政局要求退稅。按規定,財政局將根據留學生因工作而花費的費用,如交通費、通訊費等,來實行退稅,一般為2000馬克。如果留學生的這部分費用的確非常高,可以提出證據,要求加倍退稅。例如,居住地點與工作地點距離太遠,需要使用自己的汽車,那麼財政局會按每公里0.70馬克來計算退稅費用;如果留學生找工作時費用較高,花費的郵票、電話費、汽油費很多,或需要購置工作服或專門用具,只要能出示證據,財政局一般都會考慮。
⑺ 去德國打工需要什麼條件
外國留學生在德國打工需要得到政府機關的批准,在外國人管理局簽發的一般性工作許可的基礎上,勞工局則審查勞工市場的狀況,考慮是否給予特殊性工作許可,而所謂特殊性工作許可,是為了與一般性工作許可區別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