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German德國退稅政策
就德國來說,只要滿足下面兩個條件之一,就有退稅資格:
1.非歐盟居民(即護照上所標明的常住地在歐盟境外);有申根短期簽證的外國居民(對於中國人來說,就是持有逗留期限為三個月以內的短期簽證:旅遊、商務、探親都可以)。
2.非歐盟居民;有申根長期簽證的外國居民,在最後一次離境前三個月購買的商品,也可以享受退稅。(長期簽證持有者在離境前,需要到居住地所在的市政廳開具離境證明,證明你是永久離境)
注意:15歲及以下未成年人不享受退稅政策。另外,留學的小夥伴是不能退稅的,超過三個月的交換生和訪問學者也不行。
❷ 上書:為什麼德國的稅收那麼高
今日夜讀時代周報頭版頭條,記錄了一次特別的通信。
德國周報記者Lisa Nienhaus早前給德國財政部部長Wolfgang Schäuble 「上書」,信中她陳述了稅收制度的種種弊端和不公,而不久前部長也給她回信了。時代周報也把這次的通信刊登出來了。
Niehaus將矛頭直指財政部部長,指出正是他的不作為,造成德國的稅收又高又不公平。正值大選前夕,她再次呼籲,希望部長可以力排眾議,降低德國的增值稅。
信的開篇Niehaus就非常牛逼地把Schäuble跟希臘的財政部部長類比,要知道希臘可是在歐債危機的時候債台高築,他們的財政部部長簡直成了德國人的頭號敵人,當然,記者是故意這樣寫的,因為她希望Schäuble可以正視德國稅收制度的問題,並且真的做些什麼。她主要質問的是兩個問題:
1. 德國的稅收為什麼那麼高?
2. 德國的稅收為什麼那麼不公平?
首先,我們來看看德國的稅收到底是有多高。 根據OECD 2016年的數據,德國人均收入為稅前47800 歐元/年 (差不多34萬人民幣),而單身無子女的人要把毛收入的49.4% 上交國庫,自己只能留50.6%。也就是說,一個人一年賺了34萬人民幣,17萬交給了國家。17萬自己留著。
讀到這里,我真是一口老血:單身無子女,還要多繳稅,苛政猛如虎,如此是也!這是要單身變相地罰款嗎?狗糧也要買不起了,只能靠喂。
而且,我們不能忘記,這17萬的稅只是收入稅,剩下的17萬,你不還得繼續花嗎?買菜,吃飯,住店,旅遊,看電影還要另外交消費稅;電費里有電稅,開車加油另外交油稅,養條狗交90歐/年的狗稅。。。但是,要弄清楚的是,這部分稅收是不分窮人、富人的,稅率一視同仁,所以,這就導致了經濟收入不高的人群,在生活中經常捉襟見肘。看看下面增值稅的歷史變化,19%啊,欲哭無淚。
Niehaus調侃說,每年,大家花上幾個小時認真填表報稅,財政部從來沒有寄過明信片來表示感謝,只是來一封報稅確認函。現在因為大選了,部長閣下又開始提降低稅率拉選票了,這種騙人的伎倆,用多了就跟「狼來了」一個道理,沒人相信了。所以極力呼籲,國家通過降低增值稅稅率來改變目前稅收過高以及不公平的現狀。
部長回信的主旨:「我們很努力,我們很公平!「
但是,他並沒有回應稅收為什麼那麼高,我想他自己大概也不好意思高呼」我們的稅不高「,畢竟他的工資(就是我們交的稅)的確蠻高的。
部長承認,國家的稅收政策只能是平衡各方、各層級的利益後的一個綜合方案,而這個方案的重點是將德國的經濟發展引向好的軌道上。。這回答真是高深莫測,我們平頭老百姓也不懂,但是,為什麼降低稅率就不能是他們綜合方案里的一條呢?為什麼每次選舉了出來吼兩聲,結果稅率還是逐年增長了呢?部長沒有講。
部長例舉了很多政府」積極進步「的例子,以此表明政府是把每一塊歐元花在刀口上的。而我也終於看明白了部長的思路,他打死也不會少收錢的,他的腦迴路是:想盡一切辦法把收上來的錢進行最優化的調配和利用。比如,部長說,政府會更多投資科研,教育,基礎建設。。。他又說,政府將在原有基礎上再增加25歐的孩童補貼金,這樣一年也多了300歐。。。他又說,政府將會出台政策鼓勵家庭購買住房。。。所有,這一切的舉例,匯聚成他的一句真心話:」這樣精準的分配政策或許比一刀切的降低增值稅稅率來得更好。「 -- 但是,我給部長劃了重點,他舉的所有例子都是針對」孩子「,」家庭「,所以,單身就是TMD有罪嗎?不但稅交得多,到最後收入分配的時候還被當條狗!我決定狗帶!
我突然聯想到一件事。之前在大學認識一位女同事,她40好幾了,跟她的博導戀愛同居。一天午飯的時候她很平靜地告訴我,她的導師其實是有老婆的,還沒等我震驚完,她就用一顆平常心告訴我,導師跟正妻沒離婚,是因為他這樣可以少交很多稅,而且還可以共享家庭醫保。而我的同事,一臉陶醉地說,她跟導師才是真愛。我心裡OS是:這個小三真偉大,自己繳著單身人士的重稅,還為渣男找了個不離婚的合理理據,並且甘之如飴。。。
「部長閣下,你大概沒想到這萬惡的稅收制度還有此等社會功能吧?請趕緊拿起小本本記下!」
最後的最後,我又記起了高中語文名篇《捕蛇者說》。當時不懂,現在超懂。抓蛇能賺錢,還能避稅,的確是窮苦人的好出路。蛇君 ——「黑質而白章」,在德國不知道上哪兒去抓!
❸ 德國增值稅的起征點是什麼
大部分在德國注冊公司的客商都是通過亞馬遜平台開展業務,因此就會有增值稅的問題,增值稅作為覆蓋歐洲各國的大一統稅種,自然不會遺漏德國公司。增值稅作為流轉稅的一種,實際上並不會對經營者帶來太大稅務負擔。
增值稅的稅率一般是19%,部分商品(比如食品、農產品、出版物和2010年新增的酒店業等)稅率為7%。原則上來說對所有在德國國內發生的產品和服務交易均須徵收增值稅,但是有些商品是可以免稅的,如出口、部分銀行和保險業務。
❹ 德國稅收介紹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德國公司只有在公司有運營的時候才需要繳稅,如果公司無運營就可以做零申報。
德國公司一個季度報一次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團結互助稅這三種稅佔比最高,約是純利潤的30%,下面為您簡單介紹這三種稅。
1、企業所得稅
德國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屬於聯邦稅,標准公司所得稅稅率統一為15%。
2、營業稅
德國公司的營業稅是基於企業當年的營業收益收取的,根據《公司所得稅法》計算出的利潤經過《營業稅法》規定的增減項修正後計算得出,具體確定非常復雜。
簡單來說就是營業利潤可以扣除公司所得稅,上一年虧損和根據具體情況的其他扣除項目(如債務利息,部分租賃費用等等),然後加上當年預付的營業稅款及其他的必須加上去的項目(如部分地產價值和海外股利等等)而得出。營業稅稅負由兩個因素決定:
1)估定稅率
2)每個城鎮規定的營業稅稽徵率(不萊梅420%,法蘭克福490%)
目前,資合公司、人合公司和其他的商業活動的估定稅率已經降至3.5%。一般而言,根據德國不同城市平均企業收入的平均稅務負擔約為29.83%。在公司不盈利的情況下,不用交稅,如果沒有收入,只有支出,只會有退還的增值稅。
3、團結互助稅
德國1991年引入了團結互助稅,個人及公司均為該附加稅的徵收對象。稅基是同期個人和公司應納稅的稅額,為公司所得稅的5.5%。
德國是在歐盟裡面擁有較高威望的國家,公司注冊也較為簡單。但由於德國稅種繁多,計算較為復雜,您需要一家專業且有責任心的離岸公司秘書服務提供商為您代勞。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
如果您對此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共同探討
❺ 德國vat稅率是多少德國也有低稅率嗎
德國一般商品的VAT是19%,低稅率是7%。
銷售稅VAT= 市場銷售價格 / 6 (上繳的VAT,實為市場售價的1/6)
市場銷售價格(含稅)= 定價(稅前價格) X 1.2 ;
❻ 請問德國VAT的稅率是怎麼計算的
德國一般商品的VAT是19%,低稅率是7%。
德國的VAT計算方法,是:
銷售增值稅=銷售價格(1-1/1.19)=銷售價格*16%
實際繳納稅金=銷售增值稅-進口增值稅((申報貨值+運費+關稅)*19%)
❼ 德國vat稅率和稅金是怎麼核算的
VAT是增值稅(Value Added Tax)的簡稱,這是歐盟普遍使用的售後增值稅,也是指貨物的利潤稅;當貨物銷售後,商家可以退回進口增值稅,再按銷售額交相應的銷售稅。
實際需繳納的VAT=銷售 VAT-進口VAT(德國海關出具的可以抵扣的文件)銷售 VAT(發貨地原則+遠程銷售統計)=銷售額/(1+稅率)*稅率。——J&P事務所。
❽ 德國稅收制度
法律分析:(一)個人所得稅
它是聯邦德國徵收最廣泛的稅種,徵收范圍包括所有取得應稅所得的人。在聯邦德國90%的企業屬於私人企業和個體企業,這些企業的利潤作為企業主或合夥人的個人收入,與自由職業者取得的收入一樣,都屬於繳納所得稅的范圍。所得稅是聯邦德國收入僅次於增值稅的第二大稅種,2016年收入共283億歐元,占整個稅收收入的33%左右。
1.納稅人:德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分為無限納稅人和有限納稅人。德國常住居民(在德有長期或習慣住所)承擔無限納稅義務,按其國內外的全部所得納稅;非德國常住居民承擔有限納稅義務,通常僅按其在德國境內的收入繳稅。
2.征稅范圍與計稅依據:根據德國《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收入所得稅徵收的范圍包括:—從事農業和林業的收入—從事工商業的收入—從事自由職業的收入—受僱工作所得—投資所得—租金收入和著作、專利等所得—其他收入上述收入總額減去法律所允許的免稅數額後的余額,即為應稅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