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卡特爾、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有什麼區別
1、形式不一樣
卡特爾 (cartel) 由一系列生產類似產品的獨立企業所構成的組織,集體行動的生產者。
辛迪加(法文:le syndicat),原指企業中的工會,大都是同一生產部門的少數大企業通過簽訂統一銷售商品和采購原料的協定而建立的組織。
托拉斯,壟斷組織的高級形式之一。由許多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或產品有密切關系的企業合並組成。
康采恩原意為多種企業集團。這是一種規模龐大而復雜的資本主義壟斷組織形式。
2、目的不一樣
卡特爾目的是提高該類產品價格和控制其產量。
辛迪加獲取壟斷利潤。
托拉斯旨在壟斷銷售市場、爭奪原料產地和投資范圍,加強競爭力量,以獲取高額壟斷利潤。
康采恩旨在壟斷銷售市場、爭奪原料產地和投資場所,以獲取高額壟斷利潤。
3、特點不一樣
卡特爾,一種正式的串謀行為,它能使一個競爭性市場變成一個壟斷市場,屬於寡頭市場的一個特例。
同卡特爾相比,辛迪加較為穩定,存在的時間也較持久。辛迪加的參加者雖然在生產上和法律上還保持著獨立性,但在商業上則已完全受制於總辦事處,不能獨立行動。
所有托拉斯內部的一切業務,如生產、銷售及利潤分配等,全由托拉斯的領導機構──董事會及其所屬機構進行處理。參加托拉斯的企業,既失去了商業上的獨立性,也失去了生產上和法律上的獨立性。
康采恩,帝國主義時期銀行壟斷資本和工業壟斷資本融合的特點。
參加康采恩的企業形式上保持獨立,實際上受其中占統治地位的資本家集團(一般是大銀行資本家)通過參與制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