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德膠澳租界條約的條約簡介
中日甲午戰爭是中國近代對外關繫上的一個重大轉折點。中國的戰敗徹底暴露了中國的積弱和清政府的腐敗無能。西方列強叫囂「第二次發現」了中國,於是一哄而起,像餓狼撲食,企圖分享中國這個垂危的遠東病夫的遺產。沙俄捷足先登,通過簽訂《中俄密約》和奪取中東鐵路路權把東北變為其勢力范圍。德國亦不甘落後,它以干涉還遼有功為由,迫使清政府同意它在天津、漢口設立租界外,還極力要在中國建立一個港灣,作為它在中國和遠東侵略擴張的基地。
1896年12月,德國正式向清政府提出要租滲凱賃膠州作為「儲煤站」,遭到清政府的拒絕。1897年1月再次提出,同樣遭到拒絕。由於沙俄也想染指膠州灣,為了不引起沙俄的反對,德皇於同年8月訪俄,以支持沙俄強佔中國大連灣為條件,與沙俄達成諒解。於是德國便開始尋找武力強占膠州灣的借口。11月1日,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曹州(今菏澤)巨野遇害。德皇威廉二世在得知這一消息的當天,(11月6日)就下令德國遠東艦隊從吳淞口駛往膠州灣。11月14日,德國艦隊駛入膠州灣,15日佔領了膠州城。同日就巨野教士案提出六項要求。對德國的侵略行為,清政府竟宣布 斷不動兵,一味退讓。德國最後直接提出要租借膠州灣。德國與其他帝國主義列強暗中交易,在分贓的基礎上得到攔型了英、法、日、俄等國的默許。清政府乞求各國調解膠州灣問題,結果一無所成。在德國的威脅和訛詐之下,清政府被迫屈辱妥協。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6日,由李鴻章、翁同龢代表清政府,與德國駐華公使海靖簽訂了中德《膠澳租界條約》。
中德《膠澳租界條約》包括膠澳租界、鐵路礦務及山東全省辦事之法三端,共10款,主要內容有:(1)膠州灣及灣內各島租與德國,為期99年。租期內膠州灣歸德國管轄,德國得以制定章程約束它國(包括中國)之來往船隻。(2)膠州灣沿岸潮平100里內,劃為中立地區,德國官兵有權自由通行,清政府在該區域內派駐兵營、籌辦兵法,須先與德國會商辦理。如德國須整頓水道等事,中國不得阻攔。(3)中國允許德國在山東築鐵路兩條,一條由膠澳經濰縣、青州、博山、淄川、鄒平等處通往濟南,一條由膠澳往沂州經萊蕪縣至濟南。德國並有權開采鐵路沿線30里內礦產。(4)山東省內任何工程須用外國人員、資本、器材時,首簡喊猜先應與德國商辦。
2. 租借領土100年的國際公約
租借領土100年的國際公約如下
在清朝末年,由於吏治腐敗、國力衰弱,庸碌無能的清政府被迫與西方列強簽訂了很多喪權辱國讓寬的條約。而在這些條約中,提到最多的就是割地賠款。1898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塊大小島嶼總計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給英國,並將租借地稱為「新界」。
當時英國政府強烈要求清政府簽訂100年的租期,可清政府卻抵死不改滑伍從,最多隻簽99年。
為何這一念之差,卻讓清政府如此緊張呢?原來清政府曾吃過德國的暗虧。就在同一年的3月,清政府在德國的武力壓迫下,與德國簽訂了《膠澳租借條約》。德國人利用清政府不懂國際法的漏洞,誘騙清政府簽約人員簽訂了100年的租期。
當慈禧聽說,根據國際慣例,租借一個國家的領土達到100年便歸租借國所有時核或,她就著急了。她雖然有些昏庸,但絕不糊塗。領土可以租借,但決不能被人騙走。
後來清政府與德國進行了多番談判,才好不容易將租期改為99年。清政府已經被德國騙了一次,英國又故技重施,他們怎麼會繼續上當呢?所以在英國提出100年的租期時,清政府一口便回絕了。
3. 割讓青島條約叫什麼
二、「二十一條」的出籠及日本對山東權益的要求
1915年初,日本政府向袁世凱政府提出的「二十一條」要求是日本在滿蒙政策上野心的總爆發,也是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勢力膨脹的結果。
1915年1月18日,日置益在總統府晉見袁世凱,遞交日文版的二十一條一份,未附譯文。當時曹汝霖在座,日方隨員只有高尾亨書記官。兩日後又向中國外交部遞交同一樣式的條款,並附有漢譯文,作為正式交涉的根據,由此拉開「二十一條」交涉的大幕。
「二十一條」簽約
這份被日本政府視為「鞏固帝國地位」重要之舉的文件,共分5項21條。這一日本要「用種種方法」竭力謀之的條約,內容極其廣泛。《二十一條》的第一號即關於山東問題,主要由四款組成:
第一款,中國政府允諾日後日本國政府擬向德國政府協定之所有德國關於山東省依據條約或其他關系,對中國政府享有一切權利、利益、讓與等項處分概行承認;
第二款,中國政府允諾凡山東省內並其沿海一帶土地及各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
第三款,中國政府允准日本國建造由煙台或龍口接連膠濟路線之鐵路;
第四款,中國政府允諾為外國人居住貿易起見,從速自開山東省內各主要城市作為商埠,其應開地方另行協定。
其他幾號內容則為:第二號要中國聲明日本在南滿及東蒙有無限權利;第三號要許以日本管轄漢冶萍礦廠及長江一帶各種利益;第四號規定中國不得以沿海各地租借或割讓給他國。至於日本政府作為「一種勸告性質」,但「終得見諸實行」的第五號內容,實際上是要中國政府將政治、財政、軍事、警察等大權,全交由日本人控制。這些條款如果得以全部實行,整個中國將變成日本控制下的第二個「朝鮮」,成為日本的獨占殖民地。
日本自知《二十一條》蠻橫無理,見不得人,所以採取秘密外交的方式,強迫袁世凱政府接受。經過數月交涉,日本在作出極小讓步後,於5月7日向中國政府提出了最後通牒,限48小時內答復。5月9日,陸徵祥、曹汝霖奉袁世凱之命照會日本政府,表示除第五號各項容日後協商外,「即行允諾」。5月25日,外交總長陸徵祥與日本代表簽訂了《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之條約》、《關於山東省之條約》和關於膠澳歸還、福建、漢冶萍及旅大租借延長等換文,基本上涵蓋了《二十一條》除第五號之外的大多數內容。其中,關於交還膠澳租借地換文規定,日本交還膠澳租借地需滿足4個條件:1.以膠州灣全部開放為商港;2.在日本國政府指定地區設置日本專管租界;3.如各國希望設立共同租界,可另行設置;4.關於德國之建築物及財產的處分和其他條件手續,在交還前,由日本政府與中國政府協商確定。
1918年,世界大戰行將結束,日本寺內內閣唯恐戰後中外生疑,為確保其在山東的侵略利益,以借款和支持中國參戰為誘餌,與段祺瑞政府進行了關於山東問題的換文,換文規定日軍除在濟南酌留一部分外,其餘在膠濟路沿線者均撤往青島,日本沿膠濟鐵路各地所設民政署一律撤銷,膠濟路護路警察由中國擔任,但須聘用日本教官;膠濟鐵路大站須聘用日員,膠濟鐵路由中日兩國合辦。這個換文是日本玩弄的「小讓步保根本」的手腕,段祺瑞政府的特命全權大使章宗祥竟然對此表示「欣然同意」。9月28日,日本與中國簽署了包括山東兩鐵路在內的各項借款合同(指濟順、高徐兩條鐵路)。
4. 膠奧租界條約是何時簽訂的
西方列強侵華的序幕
——中國清政府與德國簽訂《膠奧租界條約》德國雖然在甲午戰兄遲後取得了借款權,並且在天津和漢口兩地取得了租界地,但是,它還沒有滿足。它一直希望能在中國的沿海地區取得一個穩固的據點。為此,它曾向清政府多次交涉,都沒有獲得成功。1896年8月,德國遠東艦隊司令、海軍上將蒂爾匹茨在中國的沿海進行考察,他得出結論,認為山東半島的膠州灣最宜於建立海軍基地,於是向德皇報告,請求出兵加以佔領。天津的德籍海關稅務司德璀琳附和於他的意見,他們向德皇威廉二世報告說,膠州灣有著優越的自然條件,港灣良好、附近的物產豐富、交通便利,同時又是渤海的門戶,戰略地位十分重要,建議德皇拿定主意迅速佔領。於是威廉二世下定決心,製造事端,趁機佔領,然後再強迫清政府承認既成的事實。德國的首相霍亨洛也告訴威廉:「我們要想佔領中國的膠州灣,唯一可循的途徑是等待中國人給我們提供可資報復的借口,然後我們即抓住時機,強行佔領膠州灣,用它作為一個抵押,然後再同中國人交涉,割讓該地。而且根滾陪據過去兩年的經驗,利用在華傳教士和教官的問題,我們不難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這樣的機會。」
霍亨洛果然沒有料錯。1897年11月1日,德國的兩名傳教士在山東曹州被殺,曹州教案發生。五天之後,消息傳到威廉二世的耳中,他喜不自勝地道:「中國人終於給我們提供了我們期待已久的理由和事件,我們現在可以理所當然地出兵了,我決定立即動手。」山東南部天主教德國主教安治泰這時也恰在柏林,他也向德國羨備李外交部建議說:「現在我們正好利用這一次機會佔領膠州,因為它對我們來說,在各個方面都是最好的、最能發展的據點。」於是,威廉下令德國遠東艦隊從吳淞口駛往膠州灣。同時,為了取得俄國人的支持,他還向尼古拉二世探詢道:「由於日前在中國山東發生了兩名德國傳教士被殺的事件,我決定把本國的遠東艦隊派往膠州灣,不知您對此有何意見?」尼古拉做了模稜兩可的回答說:「對您派遣德國艦隊去膠州灣的命令,我不能表示贊成或者是不贊成,因為我不久前才知道,這一港灣曾在1895至1896年間歸於我們使用。」
14日,德國艦隊駛入了膠州灣,海軍陸戰隊強行登陸,砍斷了清軍的電話線、搶佔山頭要隘、挖溝架炮。膠州守將章高元要求抵抗,但是清政府卻命令道:「敵情雖迫,朝廷決不動兵。」要求中國守軍不可輕啟兵端。這樣德國人輕而易舉地佔領了膠州灣沿岸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