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注冊德國公司的類型都有哪些呢
德國目前也是歐洲最重要的投資目標國家之一,目前注冊德國公司常見的公司類型包括:
① 德國有限責任公司(Gesellschaft mit beschränkter Haftung – GmbH),
② 德國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 – AG),以及
③ 股份兩合公司(Kommanditgesellschaft auf Aktien – KGaA)。
此外,注冊德國公司還有一些較新的公司類型,比如:歐洲股份公司,和企業家有限責任公司。
在德國,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公司為最常見的公司形式,下面來簡答介紹:
德國有限公司最低總股本為25,000歐元,其中至少12,500歐元必須在公司設立時繳納完畢。
相比之下,設立結構相似的企業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可以僅為1歐元。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得上市。股份的出售和/或轉讓需要經過公證。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設置兩個公司機構,即管理層與股東會。除此之外,公司可以設置咨詢委員會或者監事會。
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營業場所必須在德國境內,公司可以在德國之外設置管理機構。
有限責任公司由一位或者多位管理董事進行管理。他們負責開展公司的日常業務,並且代表公司實施法律行為。法律並沒有限制管理董事的數量。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人都可以擔任管理職務。
德國股份公司的規則通常更為嚴格與正式,與有限責任公司相比,股份公司必須維持最低50,000歐元的股本。股份公司的結構有三層:股東大會、監事會與董事會。監事會必須至少有三名成員。監事會與董事會應當彼此嚴格獨立。股東大會或監事會皆無權向董事會作出具有約束力的指示。董事獨立管理公司事務。
德國公司注冊
㈡ 德國公司的5種類型是
1、 德國GMBH:GmbH-Private有限責任公司可由至少一位投資者在德國注冊成立,最低股本為25,000歐元。公司的資本可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交(在這種情況下,資產的價值必須在公司章程中特別註明)。要考慮的一個問題是,德國GMBH的股份不能轉讓給公眾,也不能在股票市場上注冊。股東大會是確保對GMBH進行管理的會議。日常公司決策由公司董事決定,公司董事由股東大會任命。
2、德國股份公司:這適用於大型企業,因為有可能通過在股票市場上注冊股票來增加初始資本。德國股份公司要求股本不少於50,000歐元。與股份公司一樣,成員僅需承擔其出資額的責任。管理由管理委員會保證,由至少三個成員組成的監督委員會定期檢查。對於這種業務類型,必須由法定審計師對賬目進行評估。
3、德國有限合夥制公司:由兩種類型的合夥人組成:必須向實體的資本出資並在該出資范圍內具有有限責任的沉默合夥人,以及不一定向實體的資本出資但具有無限責任的普通合夥人實體的債務以及誰可以要求利潤。普通合夥人是在德國有限合夥制中擁有決策權的合夥人,而沉默合夥人則不能參與任何管理決策。
4、 個體經營:如果實體面臨破產,則不受任何保護。
5、 分支:分支機構也是進入德國市場的流行方法,許多外國投資者選擇分支機構作為其業務發展的第一步。分支機構不是法人實體,這就是其分支機構的資產和負債屬於母公司的原因。
㈢ 誰知道德國得企業形式有哪幾種
德國的企業形式
小經營企業
德國法律明文規定經營自由,獨立從事某一經營活動,必須在市或區的工商局登記。如果企業在年銷售額和商務往來方面還必須要設立諸如財務帳目時,就仍然是小經營企業。
在商業往來中,小經營企業可以只使用業主的全名,此外還可以註明商業目的,但是不能給人以公司的印象。作為小經營企業不允許使用一個公司或類似公司的名稱。
合夥企業
在德國,合夥企業必須在商業登記冊上辦理登記。由全體合夥人事先提出合夥申請,並登記姓名、職業、住所、企業名稱、企業地址和營業日期等事項。
普通商事合夥
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以在一個商號下經營商事營業為目的而結成的合夥,全體合夥人的個人責任都不受限制,全體合夥人都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在中小商業組織中得到了普遍的採用,普通商事合夥的合夥人並不局限於自然人,公司的法人以及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都可以成為普通商事合夥的合夥人。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包括金錢、信用、技術和勞務),及每個人在商事合夥中的財產份額,都可在合夥協議中確定。
隱名合夥
隱名合夥人的出資者以與其他商事企業業主訂立契約的方式,約定隱名合夥人對其他商事企業主經營的企業進行投資,分享利潤,並在出資的范圍內分擔損失。那些打算只向商事企業投資的人,可以選擇隱名合夥。隱名合夥人只能以金錢出資,其不是出名合夥人財產的共有人,也不從企業財產的增值中取得一份。隱名合夥人一般除了享有對資產負債表查閱和審核的權利外,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毫不施加影響,隱名合夥人對出名合夥人的債權人不承擔個人責任。
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由至少一個無限責任合夥人和一個有限責任合夥人組成。有限責任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僅以其出資為限。在進行商業登記時,必須說明有限責任合夥人的出資情況。在登記之前,有限責任合夥人不得同意有限合夥開始營業,否則,對於那些事先未告知其有限責任身份的有限合夥的債權人,他們必須承擔無限的個人責任。有限責任合夥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其名稱不得列入企業商號名稱。
有限合夥在中小商業組織中得到了普遍的採用,還用於投資項目。
開名公司
開名合夥(OHG),中文稱無限公司。開名公司由兩個以上的股東組成,如果沒有特殊約定,股東共同經營,對公司的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開名公司是以合資者間的密切關系為基礎的,除了公司的出資外,公司的信用主要是建立在股東本人身份上。開名公司與普通商事合夥有相似之處。
兩合公司
兩合公司(KG),是以共同商號進行商業活動的公司,其股東的一人或數人以其一定的出資財產數額而對公司的債務負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其他股東負無限責任。無限股東是法律上的經理,但並不排除有限股東按合同參與領導公司,與只計資本出資的有限股東相比,無限股東有權獲得更多的利潤分成。兩合公司與隱名合夥有相似之處,其無限責任股東之間的關系,與開名公司股東之間的關系基本相同。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GmbH)由法律規定的一定人數的股東組成,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均負有限責任。每一股東的股份,根據他所認繳的基本出資的數額確定。公司章程中必須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住所、宗旨、股本總額,以及各股東持股的份額。有限責任公司必須進行商事登記,一經登記即開始作為法人而存在。在進行商事登記前代表未來有限責任公司活動的人,對第三人負有個人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必須經過公證,必須經全體股東簽字。如果由全權代表代為簽字,則全權代表權經過公證認證。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范圍、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出資額。公司必須設有一名或數名管理董事,可以任命股東或其他人員為管理董事。有限責任公司適合於少數人持股,在中小型企業中得到了十分廣泛的採用,甚至被一些大型企業採用。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AG),由法律規定的一定人數以上的有限責任股東組成,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均負有限責任。大型企業通常組織為股份公司(AG),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上市,也可以不上市而由少數人(如家庭成員)持有股份。
股份兩合公司
凡股份兩合公司(KGaA),至少需要有一個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責任(無限責任股東),其他股東則僅以公司資本分攤給各股東的數目而進行出資。私人持股的公司可以採用股份兩合公司。在股份兩合公司中,除了股東以外,還有一個或數個普通合夥人
㈣ 在德國注冊公司大致分為哪幾類
在德國注冊公司,公司類型主要分為人合公司和資合公司兩大類,人合公司系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權人承擔無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冊成立並進行經營管理的公司,主要有無限責任貿易公司、兩合公司、有限責任兩合公司等形式;資合公司系指一個或數個以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注冊資本做資本金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冊成立的公司,主要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這兩種基本形式。
㈤ 德國公司的類型可以選擇哪些
在德國市場的並購交易中,約半數的投資者來自境外國家。這顯示出德國在吸引外資方面十分出色。隨著中國境外投資及跨國並購交易量的不斷攀升,歐洲擁有諸多吸引投資的優勢。對中國投資者而言,德國目前也是歐洲最重要的投資目標國家之一。
常見的公司類型包括:
有限責任公司(Gesellschaft mit beschränkter Haftung – GmbH),
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 – AG),以及
股份兩合公司(Kommanditgesellschaft auf Aktien – KGaA)。
此外,還有一些較新的公司類型,比如:
歐洲股份公司(Europäische Gesellschaft或Societas Europaea – SE),和
企業家有限責任公司(Unternehmergesellschaft [haftungsbeschränkt] – UG [haftungsbeschränkt])。
在德國,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公司為最常見的公司形式,下面百利來將重點介紹。
有限責任公司(Gesellschaft mit beschränkter Haftung – GmbH)
在德國,並不限制外方設立或者收購有限責任公司,亦不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活動。有限責任公司旨在作為封閉公司或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運作。
法律強制要求最低總股本為25,000歐元,其中至少12,500歐元必須在公司設立時繳納完畢。
相比之下,設立結構相似的企業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可以僅為1歐元。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得上市。股份的出售和/或轉讓需要經過公證。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設置兩個公司機構,即管理層與股東會。除此之外,公司可以設置咨詢委員會或者監事會。
盡管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營業場所必須在德國境內,公司可以在德國之外設置管理機構。
有限責任公司由一位或者多位管理董事進行管理。他們負責開展公司的日常業務,並且代表公司實施法律行為。法律並沒有限制管理董事的數量。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人都可以擔任管理職務。每一位管理董事都可以被授權單獨代表公司(單獨簽字)。
只有擁有完全法律行為能力的個人才可擔任管理董事,但不要求該等個人必須是德國公民或者在德國享有(永久)居住權。但是,管理董事的許多法定職責會要求該董事位於德國境內。法院會要求被任命為管理董事的外國公民必須時刻能夠履行其作為管理董事的職責,尤其是保存賬簿的職責。未處於德國境內的董事可能無法滿足這一要求。
在內部關系方面,管理董事必須遵守公司章程、股東決議、勞動合同或管理董事議事規程所包含的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董事應當遵守股東會的指示。股東可以臨時地或者通過制定對管理加以限制的議事規程的一般方式發布指示。但不論何種情形,當實施特別交易或者採取特別措施時,管理董事需要取得股東會的同意。如果管理董事未能遵守內部限制,其有義務賠償公司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
鑒於股東可以向管理董事作出具有約束力的指示,進而直接影響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這種法律形式是十分適合集團公司項下的子公司採納的法律形式,並且是最受外國投資者歡迎的德國投資載體。
㈥ 德國有哪些世界級企業
部分德國的世界級企業
1、戴姆勒股份公司
戴姆勒股份公司(Daimler AG),總部位於德國斯圖加特,是全球最大的商用車製造商,全球第一大豪華車生產商、第二大卡車生產商。公司旗下包括梅賽德斯-賓士汽車、梅賽德斯-賓士輕型商用車、戴姆勒載重車和戴姆勒金融服務等四大業務單元。
㈦ 如何在德國成立一家公司呢
申請人准備德國公司名稱,對公司名稱進行查冊,查冊沒問題的,申請人要填寫公司注冊證書,內容包括成立公司目的、公司經營范圍等;將准備好的資料提交至德國公司注冊處,由德國政府進行查驗,通過查驗即表示公司注冊成功,申請人可以領取相關物料。
㈧ 德國出名的中小型企業有哪些
1、德西福格控股(Hirschvogel Holding),德西福格控股是一家來自德國巴伐利亞州登克林根的汽車配件供應商,十年裡它平均每年銷售額增長率約為16%,是成長速度最快的中小型全球市場領導者。
行業:汽車配件供應商
2012年員工數量:4000
2002/2012財年銷售額(單位:百萬歐元):179.90/780.00
十年裡平均年增長率:15.80%
Birch指數(百分比乘銷售增長絕對值):2601.9
2、Lürssen船廠
Lürssen公司是來自德國不來梅的造船廠,十年裡它平均每年的銷售增長速度超過12%,是德國中小型企業中成長速度排名第二的全球市場領導者。
行業:造船
2012年員工數量:1400
2002/2012財年銷售額(單位:百萬歐元):300.00/984.90
十年裡平均年增長率:12.6%
Birch指數(百分比乘銷售增長絕對值):2248.5
3、Mobotix股份公司
來自萊茵蘭-普法爾茨州的Mobotix股份公司開發和銷售基於網路的視頻監控系統,是該行業全球領先的供應商。
行業:監控攝像機
2012年員工數量:336
2002/2012財年銷售額(單位:百萬歐元):3.00/81.60
十年裡平均年增長率:39.14%
Birch指數(百分比乘銷售增長絕對值):2137.9
4、大荷蘭人公司(Big Dutchman),大荷蘭人公司總部坐落在下薩克森州弗希塔,向市場供應家禽和豬的飼養系統和牲口棚建造。
行業:農業技術
2012年員工數量:2432
2002/2012財年銷售額(單位:百萬歐元):250.00/858.00.60
十年裡平均年增長率:13.12%
Birch指數(百分比乘銷售增長絕對值):2083.9
5、伯曼機械製造公司,伯曼機械製造成立於1935年,生產製造輸送系統。它的第一批訂單來自威斯特伐利亞水泥-石灰工業和魯爾區開採挖掘業。如今,這家公司已經開發了全球市場,據說在某地區市場份額甚至超過85%。
行業:機械或工業工程
2012年員工數量:3700
2002/2012財年銷售額(單位:百萬歐元):104.04/511.70
十年裡平均年增長率:17.27%
Birch指數(百分比乘銷售增長絕對值):1996.3
㈨ 在德國,注冊公司有幾種類型可以選擇
在德國,注冊公司類型一般是以合資公司為主。如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2.5萬歐元,並以此承擔相應的責任,個人財產排除在公司債務之外。公司可以由一個或數個股東設立。注冊資本的出資可以用資金和實物,每股最低出資為100歐元,股金的面值為50歐元,股東的出資為50歐元的倍數。任何股東不得在公司登記時認繳多份基本出資。如果以實物出資,則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實物出資標的及其作價金額。德國公司的內部管理建制不同於美國和中國,董事長即為首席執行官,不另設總經理。
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冊股份資本為5萬歐元。每股股份最低面值為1歐元;股份公司可以上市,也可以不上市,上市須經過批准,上市申請由德國信貸機構提出,審批由股票交易所負責。股份公司也只承擔與注冊股份資本相應的有限責任。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監事會任命董事會。與有限責任公司一樣,董事會成員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多數情況下都不是,實行合同聘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