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戰的德國是社會主義國家還是資本主義國家
是資本主義國家啊! 壟斷資本家急需有一個強有力的人物來穩定鞏固被經濟大危機動搖的資產階級政權(當時德國無產階級革命已進入成熟階段),而新上台的希特勒就是他們要找的那個人。 另外說說社會主義工人黨,是希特勒上台的重要政治資本,他在啤酒館暴動後想到,通過改造一個黨來提供他的容身之所才是快速有效的方法,他入黨後,社會主義工人黨已經變色了,希特勒本人是維護壟斷資本家的利益的,德國鐵血宰相改革後到二戰的德國社會仍然是資本主義社會
㈡ 二戰後日本俄國德國的政治體制分別是什麼
蘇聯-共產主義、社會主義。 德國:東德為蘇聯控制,共產主義,西德為資本主義,北約陣營,經濟遠超東德。 日本:資本主義
㈢ 二戰時期,德國和日本的政體是什麼
沒有 ,既然走軍國主義道路,那時的軍隊領導當時的日本。軍人在日本享有最高的特權,有發動戰爭的權力。除了軍隊,就是天皇了。
而德國其他政黨都名存實亡,當時的國家社會黨握有實權。希特勒成為黨內第一領導人,並控制軍隊經濟,建立了獨裁政府。
㈣ 二戰後德國是什麼制度
戰後德國一分為二。東德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西德是資本主義制度的聯邦德國。
㈤ 德國政體在1871年後的演變
德國在1870/1871年的德法戰爭中,粉碎了法國的抵抗,南北德意志聯邦合成德意志帝國。
君主制持續到一戰結束後。
在1918年11月的德國革命浪潮中,皇帝與各諸侯遜位,在外界的壓力下,失敗的帝國讓位於幾十年來帝國內部斗爭已久的另一種選擇——魏瑪共和國。
1933年希特勒被右翼陣營推上總理寶座。1939年,二戰爆發,1945年4月30日,希特勒自殺,法西斯德國滅亡。
1948年8月14日選出了第一屆聯邦議會,標志著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成立。1949年10月7日蘇占區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成立。1990年10月3日,東西德正式統一,稱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5)二戰的德國是什麼政體擴展閱讀:
二戰後的德國吸取了納粹獨裁統治的教訓,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今天是一個議會民主制國家,像每一個真正的民主制國家一樣,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德國每四年進行一次聯邦議院大選,十八歲以上公民均享有普遍、平等、無記名選舉權。三權分立中,聯邦憲法法院具有特殊的地位。
這是德國的最高級別法院,如果該法院認為聯邦總理、聯邦議院違憲,也能夠阻止他們。
㈥ 二戰時期的納粹德國是不是民主國家謝謝回答。
是,納粹德國的行為都是基於西式民主制度框架之下的。但是納粹德國戰敗後,因犯下了滔天罪行,西方不願意承認這是他們制度下的產物,於是將他歸為敵對的社會主義。畢竟西方作為勝利者擁有輿論制高點,他們可以肆意美化他們自身,而在現有框架下操縱民意更是他們慣用的常規手段了,所有的影視文學作品都是達成這一目的的途徑,你若想明白背後的真相,除了熟悉歷史之外更要有思辨的能力,因為西方意識形態在這個時代可以說是在碾壓其他一切意識文明。但我相信終有一天真相會大白。
㈦ 納粹德國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希特勒上台後,經過幾年的苦心經營,在德國建立起以"領袖原則"為基石,以納粹黨獨裁為核心,通過警察、特務統治和強制輿論,鎮壓德國人民這樣一種法西斯一體化的政治體制,為其對外發動侵略戰爭,奪取歐洲以至世界霸權,准備了主要的政治條件.
㈧ 德國的政體到底是怎樣的
二戰前是和二戰後都是內閣制。總統是全民公選的,總理是由議會席位佔到半數的黨派黨魁出任,如果沒有過半,那麼就由最多的黨派聯合其他下黨派進行聯合執政。如果沒人有聯合,那麼就要總統提名,然後通過議會投票,不通過繼續有總統提名。其中總統是國家元首,但是不能參與國家政務,只是一個象徵而已,總理才是國家的實際負責人。
二戰時期是獨裁製或者是個人獨裁。獨裁製度就好說了,沒有選舉,政府都圍元首運作。(說明點,二戰時期容克軍官團或者叫容克貴族是國防軍最大的勢力,他們也是德國經濟命脈的把持者,希特勒始終沒能拿下他們,到了現在他們還存在,並且在德國社會扮演這重要角色)
德意志成立到一戰,是開明帝國制或者叫開明君主制,首相由皇帝任命,政府各個部門由首相提名。其實德國高層和德國軍隊基本上被容克貴族所把持。
德意志帝國的前身,普魯士王國就是君主專制了。
如果說普魯士王國的前身,條頓騎士團,你查查網路就知道,它是軍事休會。
PS:德意志帝國是普魯士王國聯合其他地區、公國、王國組成的。德意志法律規定德意志皇帝由普魯士王國國王世襲。
德意志帝國說成君主立憲制也說的過去。德意志法律是很完善,而且對德意志皇帝也有很多約束限制。但是德意志的君主立憲制和英國(其實應該叫聯合王國)是很大不同。只是德意志皇帝是有很大的實權的。
㈨ 德國政治制度是什麼
德國政治制度是聯邦制。
德國是聯邦制國家,外交、國防、貨幣、海關、航空、郵電屬聯邦管轄。國家政體為議會共和制。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聯邦總理為政府首腦。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根本大法《基本法》的制定,奠定了西德以及後來統一的聯邦德國的國家政治制度的基礎,是一部治國大法。
德國聯邦制的歷史:
聯邦制是德國二戰戰敗後做出的歷史選擇,目的在較大程度上防止集權和專制的產生。中央政府統籌外交、國防、貨幣、海關、航空、郵電事務,施政綱領則多由地方政府自行決策。德國有16個州/直轄市,每個州都通過選舉組成政府內閣,制定自己的法律法規。
每個州享有獨立的人事權、立法權、財政權等,並根據自己的現狀和稅收情況制定可行的文化教育、交通、社會福利服務等政策。
㈩ 二戰期間德國和日本是什麼政體
二戰期間德國應該是納粹獨裁專政,日本是軍部法西斯獨裁專政,戰後,德國應該是共和政體,日本則是君主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