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德國英國君主立憲制
德國的君主立憲制是由德意志皇帝主導的,他當然不會將自己的權利讓出,說的好聽點就是將皇權披上一層民主的外衣,因為當時民主憲政在歐洲已深入人心了,因此馬克思才說「德意志帝國實質上是一個以議會形式粉飾門面,混雜著封建殘余,已經受到資產階級影響,按官僚制度組織起來,並以警察來保衛的、軍事專制制度的國家」。
而英國的君主立憲制是經過長期的革命才確立的,克倫威爾死後,國王也曾試圖恢復王權,於是議會才會進行光榮革命,後來一步一步地限制王權,才會形成「王在議會」的格局。
現在德國的政治體制是議會共和制,英國的政治體制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Ⅱ 憲政主義的代表人物與主要思想 管理主義的代表人物與主要思想
憲政是政治哲學、法哲學最重要的概念之一。盡管對於什麼是憲政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但歷史的不斷進步與發展卻使人們對憲政的概念基本上達成了一些共識,比如,保障權力的健康行使,保障權利的正常運用等等。因此,人們常常從權力和權利兩個維度來理解憲政及其運行。
大多數學者還是傾向於認為是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給西方帶來了憲政主義。以英國的洛克、霍布斯、法國的孟德斯鳩、狄德羅、美國的麥迪遜、漢密爾頓等人為代表憲政主義者提出的三權分立、人權保護以及民主程序等一系列制度性措施構成了憲政主義的基本理論體系,開創了西方憲政主義的政治文化傳統。
Ⅲ 德國君主立憲制和法國共和制有什麼相同點拜託各位大神
1、英國是現代議會制度的發源地,《權利法案》 對近代世界政治制度的發展產生了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2、美國通過1787年憲法確立了民主共和政體, 它體現了三權分立的原則,創立了世界政治體制的有一個先例。 3、從1789年起,法國資產階級同封建勢力進行了長期的斗爭, 最終確立了民主共和政體。 4、德國在完成統一後頒布了《德意志帝國憲法》, 其整體與歐美國家相比雖有很大的差異,但也走上了資本主義道路。 學法指導: 學習本單元內容,應注意把握以下問題: 1、把握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確立過程、特點和意義、影響, 認識到代議制政治的進步性。 2、分析美國1787年憲法的主要內容、特點和意義、影響, 認識美國1787年憲法的進步性和局限性。 3、把握法國共和之確立的過程、意義, 認識到事物發展的前進性和曲折性。 4、分析德意志君主立憲制的確立、局限性和意義、影響, 認識德意志帝國的特點。 5、要注意充分結合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 條件及特點。 6、依法治國、民主政治建設是當今的時政熱點問題,應結合國際、 足額會對知識的遷移、運用能力。 重難突破: 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特點和作用 (1)亦稱「君主立憲」。 一切都要由法律決定,君主沒有實權,而且本身也要遵循法令。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國家政權, 國王只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是維護資產階級統治的一種權力象徵。 (2)特點:英國君主立憲制度是君主制、 真正掌握國家實權的是現代代議制政府。 (3)作用:政治作用主要體現在,英王是國家元首, 英王作為英聯邦首腦,還起著維系英聯邦紐帶的作用。 美國1787年憲法的主要內容、進步性與局限性 (1)內容: ①立法權歸於國會 a.國會實行兩院制;b.參議院、眾議院的選舉規則;c. 在職官員不得成為國會議員。 ②行政權歸於總統。 ③司法權:歸於聯邦法院。 ④「分權與制衡」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權力之間制約達到平衡。 (2) 進步性: 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成文憲法, 奠定了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 ②西歐的啟蒙思想政治學說與美國實際的結合, 對以後資本主義國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範作用。 ③聯邦制賦予政府強有力的權力,利於國家的鞏固; 保障了資產階級民主制度。 ④地方自治權與中央政權形成和諧統一的關系, 維護國家主權的同時,有利於地方的積極性的調動和創造性的發揮。 ⑤體現和維護了獨立戰爭的重大成就, 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則的基礎上,帶來美國長期穩定。 (3)局限性: ①剛剛獨立的美國既要建立強有力的政權以確保獨立, 黑人問題上種族歧視明顯,婦女地位低下。 ②以財產多少為劃分標准。 從政府各部分的地位和關系等方面, 簡要分析和對比美國總統制和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異同 (1) 同: 形式,他們國體一致,都是資產階級專政。 (2)他們的政體不一樣。① 總統決定對內對外政策,擁有極廣泛的權利,如美國。 項目 美國總統制 共和制 英國君主 立憲制 國家元首 總統 國王 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 選民選舉產生 世襲 國家元首有無任期 任期制 終身制 國家元首有無實權 有 無 政府首腦 總統 首相 政府如何產生 總統任命 議會產生 其他回答 得意妹88 2008-11-26 09:31:45 121.9.250.* 本單元主要介紹了英國的君主立憲制、美國的總統制、法國的共和制和德國的君主立憲制等幾種不同形式的政治制度: 1、英國是現代議會制度的發源地,《權利法案》 對近代世界政治制度的發展產生了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2、美國通過1787年憲法確立了民主共和政體, 它體現了三權分立的原則,創立了世界政治體制的有一個先例。 3、從1789年起,法國資產階級同封建勢力進行了長期的斗爭, 最終確立了民主共和政體。 4、德國在完成統一後頒布了《德意志帝國憲法》, 其整體與歐美國家相比雖有很大的差異,但也走上了資本主義道路。 學法指導: 學習本單元內容,應注意把握以下問題: 1、把握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確立過程、特點和意義、影響, 認識到代議制政治的進步性。 2、分析美國1787年憲法的主要內容、特點和意義、影響, 認識美國1787年憲法的進步性和局限性。 3、把握法國共和之確立的過程、意義, 認識到事物發展的前進性和曲折性。 4、分析德意志君主立憲制的確立、局限性和意義、影響, 認識德意志帝國的特點。 5、要注意充分結合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 條件及特點。 6、依法治國、民主政治建設是當今的時政熱點問題,應結合國際、 足額會對知識的遷移、運用能力。 重難突破: 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特點和作用 (1)亦稱「君主立憲」。 一切都要由法律決定,君主沒有實權,而且本身也要遵循法令。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國家政權, 國王只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是維護資產階級統治的一種權力象徵。 (2)特點:英國君主立憲制度是君主制、 真正掌握國家實權的是現代代議制政府。 (3)作用:政治作用主要體現在,英王是國家元首, 英王作為英聯邦首腦,還起著維系英聯邦紐帶的作用。 美國1787年憲法的主要內容、進步性與局限性 (1)內容: ①立法權歸於國會 a.國會實行兩院制;b.參議院、眾議院的選舉規則;c. 在職官員不得成為國會議員。 ②行政權歸於總統。 ③司法權:歸於聯邦法院。 ④「分權與制衡」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權力之間制約達到平衡。 (2) 進步性: 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成文憲法, 奠定了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 ②西歐的啟蒙思想政治學說與美國實際的結合, 對以後資本主義國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範作用。 ③聯邦制賦予政府強有力的權力,利於國家的鞏固; 保障了資產階級民主制度。 ④地方自治權與中央政權形成和諧統一的關系, 維護國家主權的同時,有利於地方的積極性的調動和創造性的發揮。 ⑤體現和維護了獨立戰爭的重大成就, 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則的基礎上,帶來美國長期穩定。 (3)局限性: ①剛剛獨立的美國既要建立強有力的政權以確保獨立, 黑人問題上種族歧視明顯,婦女地位低下。 ②以財產多少為劃分標准。 從政府各部分的地位和關系等方面, 簡要分析和對比美國總統制和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異同 (1) 同: 形式,他們國體一致,都是資產階級專政。 (2)他們的政體不一樣。① 總統決定對內對外政策,擁有極廣泛的權利,如美國。 項目 美國總統制 共和制 英國君主 立憲制 國家元首 總統 國王 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 選民選舉產生 世襲 國家元首有無任期 任期制 終身制 國家元首有無實權 有 無 政府首腦 總統 首相 政府如何產生 總統任命 議會產生 五六30 2009-09-21 08:51:15 211.157.182.* 什麼是君主立憲制?君主立憲制就是將以前的以國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權行政權過度到以憲法為中心的國會中但國家任然保留君主,世界上最早的立憲國我想因該屬於日本國,其天皇在封建時代就已經是國家的象徵了(將軍可算做首相,武家法度可算做憲法,評定眾可算議會)。 君主立憲可分為實君憲政制和虛君憲政制現在世界上大都為後者,實君憲政制度重政府結構來講君主交出了立法權但保留部分行政權,首相只是輔助君主治理國家,憲法和其它法律由議會制訂,重體制上看就是議會制訂憲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訂的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治理國家。 虛君憲政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權利(有些國家的紀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國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實君一樣,重體制上來看憲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來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憲法和法律內治理國家。 其缺點在於國家內任成在著特權階級,優點是不用戰爭就可實現憲政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是君主立憲制,君主立憲制亦稱「有限君主制」,是資本主義國家君主權力受憲法限制的政權組織形式,是資產階級同封建勢力妥協的產物。有二元制和議會制兩種。二元制的君主立憲制,是君主和議會分掌政權,君主任命內閣,內閣對君主負責,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權,而議會則行使立法權,但君主有否決權。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國和明治維新後一段時間的日本。在現代,二元制的君主立憲制只有個別國家實行。議會制的君主立憲制,則仍為現代不少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如英國、荷蘭、比利時、丹麥、挪威、瑞典、泰國、日本等。是在君主立憲的基礎上隨著近代政黨的形成和議會作用的加強而逐步確立起來的。在這種制度下,議會掌握立法權,內閣由議會產生並對議會負責,君主的實際權力減弱,其職責大多是禮儀性的 君主立憲制起源於英國1688年的「光榮革命」。這種政治 體制將封建時代的君主和控制上院的貴族與資產階級的民主政 治巧妙地結合起來。英王作為世襲的國家元首,根據憲法規定 享有某些最高權力。同時,英王權力的行使要按照憲法的規定, 並受到內閣的限制。今天,除英國外仍有不少資本主義國家實 行君主立憲政體,它們當中有日本、加拿大這樣的西方大國, 也有西班牙、荷蘭、比利時、瑞典、丹麥、挪威、澳大利亞等 歐洲和大洋洲國家。 君主立憲制下的國王是「統而不治」、「臨朝而不理政」 的。君主的權力虛有其表,其一切行動和政務都要遵照憲法的 規定,完全服從內閣的控制與安排。這樣,君主立憲制與專制 君主制相比,就有了本質的不同。國王基於憲法而存在,而憲 法又是國民意志的體現,從這一點上說,這些君主與其他資本 主義國家的民選元首已沒有本質差別,所以人們形容君主立憲 制是「世襲總統制」的變種。現代君王的權力雖徒有其表,但 並非在政治實踐中無所作為。由於他們遠離政治,超然獨立於 黨派的政治斗爭之外,因此具有保全議會中的民主政治、保護 行政連續性和抑制急劇變革的作用。 民主共和制是資本主義國家的另一種政體形式。這種形式 萌芽於16世紀,到18世紀末葉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時期正式確 立,並在以後的200年間被多數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國家所接受。 在民主共和制下,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和國家元首由 選舉產生並有一定的任期。因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關系的不同, 這種制度又可分為議會共和制和總統共和制。議會共和制的國 家,立法權歸議會,行政權歸政府,政府以總理為首腦並對議 會負責,所設總統的職責是禮儀性和象徵性的。在總統共和制 的國家,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統集外交、內 政大權於一身。總統定期選舉產生,政府部長由總統任命。總 統要向議會報告工作,但無權解散議會。對議會通過的法案總 統可行使否決權。美、法等國實行的就是總統共和制。 本質區別是國家元首的任期不同(前者無任期限制,後者有任期限制) 君主立憲制 君主立憲制,或稱「虛君共和」,是相對於君主獨裁製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實上的共和政體。其特點是國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國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時也被看做是一個君主)。與其他國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終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從定義上就已經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與一些其他元首如獨裁者的一個區別,一般獨裁者將自己定義為公民的一員,但出於客觀需要他必須掌權為國家服務),往往君主屬於一個特別的階層(貴族),此外世襲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個特點(不過在這一點上也有例外)。 君主雖然是國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權利與產生的方式,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利范圍也各不相同。 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憲制的國家是英國。到20世紀初,歐洲所有剩餘的君主(假如教皇不被看作君主的話)都是立憲的君主。立憲的君主雖然依然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但他們的權利和義務被憲法(多多少少)明確地規定。這樣君主的權利多少受到限制,有一些君主的權利被限制到僅僅作為國家的代表,而沒有實際的權利,但今天也依然有一些立憲的、擁有很大權利(比如組織或解散政府、指揮軍隊)的君主。 目前世界上的君主立憲制國家一般認為有: 歐洲:英國、挪威、瑞典、丹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列支敦斯登 亞洲:日本、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尼泊爾 非洲:模里西斯 美洲:加拿大、巴哈馬、安地卡及巴布達、巴貝多、貝里斯、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格瑞那達、牙買加 大洋洲:澳大利亞、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吐瓦魯、索羅門群島
Ⅳ 關於德國,為何說德國的《基本法》規定的規范化民主和憲政體制為政權的平穩過渡創造了良好的政治環境
《基本法》首先確定了聯邦德國的基本民主原則,規定了公民的各種民主權利,包括全面保障人的尊嚴和人權,公民有自由發展其個性的權利和人身、信仰、言論、集會、結社、遷徙、選擇職業等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公民的住宅、私有財產及其繼承權不受侵犯,甚至還規定了公民出於良心而拒服兵役的權利。《基本法》還廢除了關於總統擁有取消憲法規定的公民民主權利的「特別權」這一規定,從而使公民的基本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關於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法》規定:德國是一個由各州聯合組成的聯邦制共和國,「全部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通過選舉和公民投票的方式,以及通過有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專門機構行使」按照「三權分立」原則,聯邦德國的國家權力機關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組成,有助於防止權力過分集中於中央政府,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總之,《基本法》為聯邦德國憲政民主制度確立了聯邦制、共和制、民主制、法制和福利國家制等基本原則。這些原則的確立及其實踐,極大地促進了德國憲政民主政治的發展,也為政權的有序交替打下了基礎,確保了政權在良好的政治環境下平穩過渡。
Ⅳ 德國君主立憲制的特點是什麼
德國君主立憲制的特點是專制主義色彩濃厚、君主掌握國家最高權力、宰相只對皇帝負責。
君主立憲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用共和政體。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君主雖然是國家元首,但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力范圍,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力范圍也各不相同。君主立憲制與一個國家的國情和文化傳統有著密切關系,它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同時也有一定的妥協性,局限性。
(5)德國的憲政思想是什麼擴展閱讀
二元君主制的起源:
二元君主制是起源於近代歐洲現代化,從政府層面看來,在有兩個形式上矛盾的方向同時進行,便是民族國家的中央集權制的成立,和相對的自由民主的私有財產的確認,在後世理解是因為公民社會和理性主義發達的結果,所以可以接受政府以獨立於營利事業原則外運作,而專注於國防和外交事務。
但在較後才開始現代化的歐洲國家,為了擴張政府權力又為了吸納社會上不同的思想的人士,為了晉身政府層面加強其運作,於是一部分君主制國家在統一和獨立的同時,編成了憲法成立議會,但和「虛君共和」相反是「虛位議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