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帶父母去德國旅遊,他們是退休工人,請問如果我能提供資產證明,他們是否不需要存款證明了
不用准假單,提供退休證即可。
但是其他資料不能少:
簽證程序:
德國大使館官網網上預約→兩小時內以電子郵件告知→預約等候(3-12)周列印→親自遞交材料交費60歐→面簽→5個工作日出結果→護照寄回
所需材料:
1. 一份填寫完整並親筆簽名的申請表(Antrag auf Erteilung eines Schengen-Visums)(表格可從德國駐成都總領事館領取或從領事館官方網頁上下載)以及2張白色背景的近期半年的白底護照證件照(白底彩照,尺寸為3.5x4.5cm,面部完整,不戴墨鏡,免冠),
已簽名的簽證申請補充說明,申明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屬實
2. 親筆簽名的護照,其有效期在簽證到期後仍不少於90天,以及一份護照身份資料頁的復印件護照(簽證到期後有效期至少要有半年)該護照自簽發日起算,有效期不能超過10年。護照上必須至少尚有兩張空白頁。如曾有舊護照一定要提供,對簽證審批有幫助。如申請人出國時護照不夠半年有效期,海關不允許出境!
3. 在申根國家停留的有效旅行醫療保險證明
保險須出具在申根國家逗留期間的境外醫療保險證明,其中境外醫療補償一項的保險金額,最低保額不得低於3萬歐元,提供原件以及復印件。(保險費用是按實際行程天數計算)
4. 旅行的經濟證明(比如國際信用卡、旅行支票等)
5. 申請人經濟狀況的證明 (最近3到6個月銀行賬戶明細/信用卡帳戶月結詳單;有交易記錄的活期存摺;房產證;汽車行駛證等)
可提交工資存摺、近半年的銀行或信用卡的賬戶交易明細表,還可附加提供房產證明、車主證明等。銀行或信用卡的賬戶交易明細表須明確顯示賬號持有人的姓名,否則須提交銀行出具的有關賬號持有人的證明。如財產持有人為申請人的配偶,則需提供經公證的結婚證。
6. 申請人工作單位證明原件,須包含以下內容:
a) 工作單位地址、電話/傳真
b) 申請人個人信息、職務、在公司的服務年限及工資數額
c) 單位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中方公司在職證明信(公司抬頭信紙、地址、電話,傳真,郵箱,網址、企業蓋章,負責人簽字,)
中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必須有年檢信息,並加蓋公章)
中方公司簡介(可以是否宣傳冊,也可以公司說明文件蓋章)
本人名片(與申請人信息相符即可)
d) 同意休假的證明
放假信原件單位出具的德文或英文放假信1份,必須有單位名稱抬頭、公章、負責人親筆簽名,職務以及姓名拼音;須有供領館查詢的單位名稱、地址、電話。放假信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名字、護照號、職務、入職時間、此行的目的、 逗留天數和行程、說明誰承擔此行費用.保證遵守當地法律按時返回中國.(使用公司抬頭信箋紙英文書寫並列印)
中方公司資質證明原件
(1) 加蓋公章的公司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名片2張:所提供的地址、電話、姓名必須正確真實,可以聯系本人
個體戶:須提供最近納稅證明。
7. 學生需出示有效學生證,以及所在中學/大學以英文或德文出具的證明,須包含以下說明:
a) 個人信息、學業期限及預計畢業時間
b) 聯系人的姓名、地址、電話及簽字者的職務
c) 學校簽字並加蓋公章
未成年人:提交監護證明(出生公證書註明父母姓名,或公證形式的離婚判決書包括管教權的協議,或者父母其中一方的死亡證明書)及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書。如監護人不能陪同出行,可親自到總領事館當面簽名或經公證處公證。
在讀大學生提交學生證及在學和同意證明,由領導簽名並加蓋公章。證明上須註明在讀學校的地址、電話、傳真號碼、聯系人姓名,簽字者的姓名和職務。
8. 機票預訂單 (重要提示:機票非必需條件!)
9. 住處證明 (比如:戶口) 及一份復印件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必須用身份證原件復印 ,中國籍申請人需提交戶口本復印件(申請人所在戶口本所有信息頁的復印件)。如果申請人常住地與戶口登記所在地和護照簽發地不符,則另提交暫住證。
結婚證書復印件如夫妻同行必須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
(非中國籍申請人:中國居留許可)
10. 詳細的行程計劃,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的交通及住宿安排
- 行程表詳細行程1份,赴申根國旅遊的旅程安排,德國停留天數必須是最多。
- 機票預訂確認1份,提供來回程
- 酒店確認單1份,不是Hotelvouchers, 旅行社之類的確認
個別情況下可能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材料不齊的簽證申請恕不受理。
除了簽證費之外,所有公務活動包括簽證須知及申請表格均免除費用。
2. 不要求必須藉助簽證服務公司所提供的幫助。
B. 如何把德國銀行的存款帶回國
德國容許帶出的最高限額是一萬歐。如果被查到就沒收多出的,還罰款。
朋友的親身經歷(今年)。
匯款很容易。在國內的中行開個賬戶。
還有,中行和工商行在德國都有分行了,你可以把錢存入這兩家銀行,然後到國內取。先去電話咨詢一下。
工商行
www.icbc-ffm.de
069-5060 4700
0211-5988 9888
C. 退休後有200萬存款,每月一萬多退休金,該如何進行養老
退休後有200萬存款,每個月1萬多退休金,可以進行非常舒服的養老,比如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或者是出去旅遊。
最後,有這么多錢完全不用擔心自己的養老生活會非常不舒服,因為200萬就已經足夠用了,何況還有1萬多的退休金。
D. 回國以後,在德國的銀行卡里還有很多錢怎麼辦
你可以把銀行卡裡面的錢取出來,兌換成你要去的國家的貨幣
然後去櫃台把銀行卡注銷
E. 退休老人去世,身份證被注銷,銀行存款還能取出嗎應該怎麼做
老人去世了,證件被注銷,銀行存款能取出來。需要拿著老人的死亡證明,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如果是存摺上面的金額比較大,需要進行公證,證明你們是父子(女)關系。
如果老人有大筆存款,兒女們又不知道相關的信息,因為存款金額比較大,所以銀行不會輕易讓老人的兒女把錢取走,因為老人已經去世了,老人的證件已經被衫拆襲注銷了,這就涉及到老人的財產繼承,老人究竟有幾個子女?這些子女是否同意?銀行也害怕擔責,所以銀行會要求子女出具公證書,雖然比較麻煩,但是銀行要求必須這樣辦理。去公證的時候需要全部的子女到場,還需要其他的繼承人到場,如果大家都同意了,大家都需要簽字,只有拿著公證書,老人的存款才能被取出來。
F. 二戰前德國人在銀行存了款,二戰後能取出么
你說的是在德國孫纖祥的銀行里存錢?
理論上銀行還是保留了相關的憑證,德國人對這種憑據有一種病態的保管心態,唯恐丟失,保存地很好。所以還是可以取的,事實上在戰後還有人取出來過
但在實際上,二戰結束後,德國被軍管,原先的帝國馬克和廢紙一樣,基本沒人用
再後來貨幣改革,發行新的馬克,而且規定,每個人都有一個兌換額度(好像是500馬克),超額部分化為烏有豎鄭
這種情況下以前則搏的存款都沒有意義了
G. 退休老人去世,身份證被注銷,那麼銀行存款該怎麼辦
人來到了這個世界上,就避免不了死亡,父母辛苦了一輩子,也逃脫不了這個命運,中國的父母很喜歡給孩子留下財產,希望孩子的後半輩子可以過得無憂無慮的,但是有的時候,還來不及告訴孩子銀行卡的密碼自己就走了,那麼如果存款人去世了,家屬只有銀行卡,但是不知道取款的密碼,應該怎麼辦呢?
家裡有老人喜歡在銀行存款的人都要注意了:如果老人過世,身份證被注銷了,那到銀行取錢就會變成一件特別麻煩的事情。 而且有可能,即使你知道了密碼,也取不出來,必須要公證處做公證。還要白白的花費一筆公證費用,很不劃算。
同時這個事情也給了我們一些啟示,那就是在年笑睜老的時候,要做好財產的分配,當然要是獨生子女那肯定沒有什麼,大多數家庭的財產都留給自己唯一的那個孩子了,要是孩子有兄弟姐妹的話,那一定要慎重,萬一因為財產分配不公平,導致兄弟姐妹之間關系破裂,這是所有父母都不想看到的事情,所以還是要把一碗水端平,該給多少就給多少。
H. 親人去世了,但銀行還有存款怎麼辦
一、親人意外身故,如果在不知道存款額的情況下,應攜帶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有關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隨同有繼承權的全部繼承人,一起到公證機構申辦存款繼承公證,公證機構經審查確認繼承人身份後出具相關證明。
二、繼承人可憑借證明和身份證到銀行網點查詢存款額,並開具書面證明。公證機構根據銀行出具的證明材料,按照規定程序出具繼承公證書後,繼承人可到銀行憑有效身份證件和公證材料,辦理取款業務。
三、遺產繼承人也可以通過提起訴訟方式獲得的法院判決書,也同樣具有辦理取款的作用。
四、如果存款憑證(存單、折)遺失的,除了辦理上述公證手續外,還應到銀行辦理對應的掛失手續,然後憑補辦的憑證辦理取款業務。假如有一天,家人不幸去世了,但是他們仍然有存款在銀行中,在正常的情況下來說,只要有他們的銀行卡並知道密碼,我們就可以把錢取出來。但是家人去世後,我們要怎麼才能確定銀行中有沒有存款呢?終於有新規可以確定了!
而在我們的生活中,存款人在銀行中的錢屬於他的個人財產,在他去世後,他的存款將會變成他的遺產,由指定或者法定的繼承人繼承。而假如說存款人的銀行卡遺失抑或是不知道銀行卡密碼,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將不會將錢給任何的繼承人。畢竟沒有遺囑在,繼承人可能不止一個,所以銀行無法確定取款人的身份,就不會隨意將錢給取款人。
而假如說在親人去世後,我們不知道他有沒有存款在銀行的困滑渣話要怎麼辦呢?在以前,對於已故親人的銀行賬戶,我們是沒有權利查詢的。而在2019年4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在之後,有資格的繼承人可以在辦理相關手續之後去銀行直接查詢已故親人在銀行的財產狀況。
而另一種方式,就是通過法院。可以用繼承權糾紛為理由,由某一個繼承人去法院起訴其他繼承人,在法院立案後可以申請法院去查詢已故親人的銀行存款情況。但是這種方式實際上會麻煩許多,所以說不要輕易嘗試。
而關於商業銀行,其實還有一個設定,叫「長期不動戶」。就是假如說一個賬戶,在2年內都沒有在銀行有任何操作,就會讓拆被銀行貼上一個「長期不動戶」的標汪悄簽。這種時候存款人就不能通過網上的渠道來辦理業務,就必須要本人持有效證件去銀行重新激活賬戶才能再次使用賬戶。
I. 老人去世銀行有存款怎麼取呢
老人去世,銀行的定期存單親屬可以提取,具體情況如下:
一、持有銀行定期存單並且知道密碼的,可以直接前往銀行辦理,和日常取款程序一樣。岩慎但是,如果金額超過5萬(含)的,或者定期存款未到期的,需要同時出示存款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所以這種情況最好在死者身份證未注銷前辦理,或分次提取,或者等到定期存款到期當日支取,五萬以下的無需出示死者和代理人身份證,5萬(含)以上的才同時出示死者和代理人身份證。
二、持有定期存單卻不知道密碼,根據1980年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決。
【拓展資料】
儲蓄存款的所有權發生型塵爭議,涉及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應慎重處理。存在以下情況:
一粗租敬、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單持有人沒有向儲蓄機構申明遺產繼承過程,也沒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決書,直接去儲蓄機構支取或轉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儲蓄機構都視為正常支取或轉存,事後而引起的存款繼承爭執,儲蓄機構不負責任。
三、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