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戰後對待納粹
紐倫堡軍事法庭上的納粹戰犯們紐倫堡審判是1945年11月20日到1946年10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在德國紐倫堡舉行的國際戰爭犯罪審判。
1943年10月30日,蘇、美、英三國簽署的《莫斯科宣言》規定,戰後將把戰犯押往犯罪地點,由受害國根據國內法審判。1945年8月8日,蘇、美、英、法四國簽署的《倫敦協定》和《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進一步規定,由四國各指派一名法官和一名預備法官組成國際軍事法庭,對無法確定其具體犯罪地點的納粹德國首要戰犯進行統一審判。
1945年10月18日,國際軍事法庭第一次審判在柏林舉行,自1945年11月20日移至德國紐倫堡城。經過216次開庭,於1946年10月1日結束。法庭對24名被告中的22人作了宣判:判處以下12人絞刑:
赫爾曼•威廉·戈林,納粹政權第2號人物,航空總監,普魯士總理,陸軍將軍,第一任黨衛隊領袖,秘密警察組建者,德國4年計劃全權執行人,「帝國元帥」,希特勒曾經指定的"全權繼承人」。
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第二任德國外交部長。
威廉•凱特爾,德國陸軍將領,國防軍最高統帥部長官。
恩斯特•卡爾滕布隆納,奧地利黨衛隊領袖,奧地利公安國務秘書,第二任德國中央保安總局局長。
阿爾弗雷德•羅森堡,「納粹思想家」,納粹刊物主編,德國東方佔領區事務部長。
漢斯•弗蘭克,納粹黨法律事務全國領導人,波蘭佔領區總督。
威廉•弗利克,內政部長,內閣國防委員會成員,駐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地區「保護長官」。
朱利葉斯•斯特雷切,反猶刊物《前鋒報》主編。
阿爾弗雷德•約德爾,德國國防軍最高統帥部國防處處長,作戰處處長。
弗里茨•紹克爾,沖鋒隊和黨衛軍將軍,勞工事務全權負責人。
賽伊斯•英誇特,駐奧地利總督,德國駐荷蘭佔領區長官,希特勒死後任德國外交部長。
馬丁•鮑曼,希特勒秘書,希特勒死後任納粹黨黨務書記。
判處以下3人無期徒刑:
魯道夫•沃爾特·理查德·赫斯,國防委員會成員,納粹黨書記處負責人,希特勒第二繼承人。
埃里希•雷德爾,第一任海軍總司令,國防委員會成員,海軍名義總監。
瓦爾特•馮克,政府新聞總署和宣傳部負責人,德國經濟部長,戰爭經濟全權委員會負責人,德國國家銀行總裁。
判處以下2人20年徒刑:
巴爾杜•馮·席臘赫,全德青年領導人,駐維也納總督。
阿爾伯特•施佩爾,軍備、軍需及軍火部部長。
判處以下1人15年徒刑:
康斯坦丁•馮•紐賴特,第一任德國外交部部長,國防委員會委員,駐波希米亞—摩拉維亞「保護長官」。
判處以下1人10年徒刑:
卡爾•鄧尼茨,潛水艇艦隊司令,第二任海軍總司令。希特勒臨死前指定的繼承人,希特勒死後任德國總統兼武裝部隊最高統帥。
以下3人被宣判無罪,予以釋放:
弗蘭茨•巴本,第一任德國總理,內閣副總理,駐奧地利、土耳其使節。
耶馬爾•沙赫特,國家銀行總裁,戰爭經濟全權委員會成員。
漢斯•弗里切,宣傳部國內新聞司司長。
以下各組織被宣判為犯罪組織:
德國政治領袖集團;
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務處;
黨衛隊。
以下各被告組織未被宣判為犯罪組織:
德國內閣;
納粹黨沖鋒隊;
參謀部;
國防軍最高統帥部。
在牢房中打牌的納粹戰犯們宣判完畢,庭長說明,凡有上訴者,可在4天之內向管制委員會呈交「寬恕請求書」 。
之後,庭長又宣布了蘇聯法官的不同意見。蘇聯法官、司法少將特尼基欽科認為,不宣告德國內閣、參謀本部及國防軍最高統帥部為犯罪組織,判處被告赫斯無期徒刑,宣告被告巴本、沙赫特、弗里切無罪而予以釋放都是不正確的,沒有根據的。蘇聯法官在長達30頁的意見書中詳盡闡述了自己的理由。
1946年10月1日下午,紐倫堡歐洲國際軍事法庭閉庭。
被告里賓特洛甫、漢斯•弗蘭克、賽伊斯•英誇特、巴爾杜•席臘赫、阿爾伯特•施佩爾、卡爾•鄧尼茨等6人先後上訴,要求減刑。被告戈林上訴,要求改絞刑為槍決。所有上訴均被駁回,一律維持法庭原判(值得一提的是被告雷德爾上訴,要求改無期徒刑為槍決,亦被駁回)。
在牢房中聚餐的納粹戰犯們審訊期間,世界公眾密切注視著紐倫堡的動向。對德國首要戰犯的審判人心大快。
但是,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對少數首要納粹分子的無罪開釋或重罪輕判,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反對和世界輿論的指責。柏林25萬工人舉行罷工抗議。漢堡幾千市民集會,要求國際軍事法庭將沙赫特等人判死刑。法共《人道報》認為,「釋放巴本等人等於邀請希特勒匪徒重新開始活動」。法國抵抗運動中的猶太人聯盟致函國際法庭,抗議釋放沙赫特等3人。奧地利政府要求紐倫堡國際法庭將開釋的巴本、沙赫特及判處20年徒刑的席臘赫引渡給該國,以便對這些侵略奧地利的戰犯重新審判。
三被告在得知獲釋時沒有任何人比他們本人更覺吃驚。他們不敢離獄。沙赫特說:「余深懼德國民眾……實覺無處容身」,要求暫時「准許留獄」,巴本欲往法國,但法國拒絕為其辦理過境手續。
紐倫堡審判是歷史上第一次對侵略戰爭的組織者、陰謀者、煽動者和計劃執行者進行的國際審判,開了將戰犯押上國際法庭接受法律懲處的先河。這次對戰犯的指控是以指導戰爭行為的公認的國際法和國際慣例為依據的,它作為國際刑法史上第一案例將永載史冊。
紐倫堡審判雖然清算了納粹體制,達到了暫時的目的,但紐倫堡法庭最理想的目標———使戰爭成為非法,為審判侵略戰爭提供一個國際法庭———引起了持續到今天的爭論。然而,無論如何,紐倫堡是國際關系法上的一個里程碑,它為當代世界留下了一套處理戰爭問題的行為准則。
1946年10月16日凌晨,在紐倫堡監獄,開始對被判處絞刑的納粹戰犯執行處決。戈林在行刑前兩小時瞞過看守,吞服氰化鉀自殺身亡。被判處絞刑的戰犯馬丁•鮑曼是缺席審判,「需追捕歸案後處決」(事實上,鮑曼已於1945年4月底至5月初死於柏林戰役)。其餘判刑戰犯皆投獄服刑。
美國軍事法庭在紐倫堡城對在納粹德國政治、經濟和軍事機構與組織中身居要職的177名被告進行了12項後續審判,即:1醫生審判(針對在戰俘和集中營囚犯身上做醫學試驗)。2米爾希審判(針對E•米爾希元帥)。3法官審判(針對利用法律迫害猶太人和納粹黨反對派的高級司法官員)。4波爾審判(針對黨衛軍集中營管理機構的領導人H•von•波爾)。5弗里克審判(針對大量使用外國強制性勞工的F•弗里克總裁和他的康采恩)。6法本公司審判(針對法本公司在佔領區的活動)。7殺害人質審判(針對在東南歐反游擊戰中殺害人質的將軍)。8種族和移民局審判(針對黨衛軍的種族計劃)。9黨衛軍特別行動部隊審判(針對奧倫多爾夫及其他特別行動部隊的指揮官)。10克虜伯審判(針對克虜伯康采恩及其領導人)。�11威廉大街審判(針對外交部高級官員及幾個政府部長的破壞和平罪)。12國防軍最高統帥部審判(針對最高統帥部的高級軍官)。後續審判判處24人死刑(其中12人被執行),釋放35人,其餘被判有期徒刑。但到1956年即全部被釋放。
紐倫堡審判根據下述4條罪行起訴和定罪:①策劃、准備、發動或進行戰爭罪。②參與實施戰爭的共同計劃罪。以上兩條罪行合起來被稱為破壞和平罪。③戰爭罪(指違反戰爭法規或戰爭慣例)。④違反人道罪(指對平民的屠殺、滅絕和奴役等)。紐倫堡審判為以後對破壞和平罪的審判奠定了基礎,標志著國際法的重大發展。
❷ 現在的德國軍人是怎麼看待納粹德國軍隊的
二戰後德國政府對納粹的清算是非常徹底的,國內一些網站「德粉」對納粹德軍的吹捧、頌揚在西德是違法的。正常的德國人是不會對納粹黨這個令自己國家民族陷入覆滅深淵的團體抱有多少好感的!
❸ 誰知道有關戰後德國對納粹暴政和戰爭責任的反思的文獻書籍或者是關於德國的書籍,謝謝
二戰後德國的這種書籍並不多,大部分都是當年納粹的政要或者將軍元帥寫的回憶錄,而且裡面的懺悔思想並不多,但也沒有再宣揚納粹思想,只是回憶自己的一生。
❹ 二戰後,歐洲人如何看待德國人
二戰後,德國做的很好,他們承認國家中那些納粹、那些敗類,他們為此感到羞恥,這種認識也成為了他們整個民族的觀念,而且,他們虔誠的向受害國賠罪,賠款!所以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德國是個友好,熱愛和平的德國,而反觀日本,其政府對其醜陋的歷史遮遮掩掩,欲蓋彌彰,拒不承認戰爭責任,更談不上賠款,影響了中日兩國人民的交流,隔閡與分歧也越來越大,越來越多,這種不了解和不信任加深了相互之間的仇視。
❺ 二戰後法國民間對納粹與德國人的看法急求!!!
法國史學家阿爾弗雷德•格魯塞曰:「希特勒是德國歷史和普魯士主義的邏輯和必然結果」,這種決定論觀點對於經歷了長久歐陸爭霸的法國民眾而言,同樣適用於二戰。准確地講,法國人並不認為二戰就是「終點」,二戰中體現出的意識形態之爭、領土民族問題在他們眼中依然存在,這使得法國大眾對戰後世界、甚至是今天的歐盟依然有一種悲觀的憂慮感。
戰後法國人民不得不重新考慮如何處理好法德關系,用戰爭以外的途徑解決兩國之間的分歧。戰後在歐洲掀起了世界和平運動,法國人民表現十分積極。「1947年11月在巴黎和各西方國家首次舉行群眾性的保衛和平和自由全國大會。」「1949年4月20日至25日,第一屆世界保衛和平大會在巴黎-布拉格舉行。」這說明法國人民是非常渴望和平的。法國物理學家約里奧·居里及夫人、作家阿拉貢為世界平和做出了巨大貢獻。
法國人民的對和平的渴望影響著法國的對德政策。法國一開始對德採取強硬的政策,要求徹底分裂德國,消滅德國有生力量來換取法國的安全。但隨著形勢的發展,法國逐漸認識到敵對德國,只會激起德國人民的情緒,誘發戰爭,因此主張和平解決德國問題,對德採取和解政策。法國逐漸認識到實現歐洲一體化是消滅德國軍國主義的,實現和平的最佳途徑,而實現歐洲一體化就必須改變對德政策,實行對德和解。最後在1963年與德國簽訂了《法德友好合作條約》,實現了對德和解。
❻ 戰後,德國殘余納粹勢力得到全面清理,德國人很長一段時間以做為德國人而感到羞愧,他們拚命補償那些在二
悔改其中有一定原因,倒不如說包容。你可以看看猶太人有多聰明。當時德國大部分財政被猶太人所領導的集團控制,很多人失業。雖然屠殺有些過火,但是的確是民族恩怨。
❼ 德國二戰之後是怎樣對待奧斯維辛的
--1939年
德國法西斯,建立奧斯維辛集中營
--1945年
蘇聯軍隊,解放奧斯維辛集中營
--1947年7月2日
波蘭議會通過一項法案,將集中營原址辟為殉難者紀念館,並在其周圍劃定一個默哀區
--1970年12月7日,聯邦德國總理勃蘭特來到猶太人殉難者紀念碑前獻花圈,下跪,並發出祈禱:「上帝饒恕我們吧,願苦難的靈魂得到安寧。」
--1979年
奧斯威辛集中營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1995年1月
在奧斯威辛集中營解放50周年之際,德國總統赫爾佐克訪問奧斯威辛時,再次為德國納粹的侵略暴行向波蘭人民請求寬恕。
附錄:[奧斯威辛集中營]
奧斯威辛集中營
Konzentrationslager Auschwitz-Birkenau(有譯奧斯維辛集中營)
德國納粹時期建立的勞動營和「滅絕營」之一。
其遺址在距克拉科夫(Krakow)西南60公里的波蘭小城Oświęcim。
曾有400多萬人在這里慘遭殺害,因此它又被稱為「死亡工廠」。
奧斯威辛由三十三個集中營組成,全營分為三大區:
奧斯威辛一號:
最初的集中營,作為整個奧斯威辛地區集中營的管理中心。在這里殺害了大約70,000名波蘭知識分子、同性戀者和蘇聯戰俘。德軍服務的軍用經濟企業都位於此。
奧斯威辛二號(比克瑙):
這是一個「滅絕營」,其主要任務是在毒氣室進行大規模屠殺,有大約100萬猶太人,75,000波蘭人、同性戀者和19,000吉普賽人在此遇害。此外它也包括幾個較小的集中營:布達的農業營、加悔澤的養禽營、賴斯科的蔬菜營和一些化學實驗室。
奧斯威辛三號(莫諾維茨):
IG法本公司的勞動營。亦稱倫納,是建築和生產人造橡膠和汽油的大型企業。它也包括幾個較小的集中營,負責挖煤和生產水泥。
❽ 為什麼二戰之後德國民眾都那麼憎恨納粹
發動二戰人之常情,民族滅絕卻是喪失了人性。。。法西斯是絕對不正義的,這點中國人也是深有體會的
❾ 二戰的問題,德國人是如何看待希特勒的
很多人把成吉思汗當做我們國人的英雄 而德國人怎麼看待希特勒的 不言而喻
❿ 67納粹統治下的德國人,怎麼看待納粹
很多人都是念納粹的好,因為當時德國社會福利很高就算在二戰期間德國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是不錯的,但是由於戰敗之後本土被嚴重毀壞所以感情是很復雜的,如果用一個詞總結那就是又愛又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