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島在哪一年成為德國的殖民地
1898年3月6日。
中德簽訂扒備《膠澳租界條約》。
條約規定:德國租借青島99年,租借地面積悔滲551.5平方公里,德國獲得膠濟鐵路的築路權及沿線采礦權。
從此,青島成為德國的殖民地,山東成為德國的勢力范圍。
清光緒十七年(1891年)6月14日,清 *** 在膠澳設防,青島由此建置。
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11月14日,德國以「巨野教案」為借口侵佔青島,青島淪為殖民地。
民國三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取代德國佔領青島。
民國八年(1919年),中國以收回青島 *** 為導火索,爆發了「五四運動」,這是中國近、現代歷史的分水嶺。
民國十一年(1922年)12月10日,中國北洋 *** 收回青島,辟為商埠。
民國十八年(1929年)7月,國民 *** 設青島特別市,1930年改稱青島市。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佔青島。
[6]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9月,國民 *** 接管青島,仍為特別市。
《膠澳租界條約》內容:
德國所租之地,租春前毀期未完,中國不得治理,均歸德國管轄,以免兩國爭端。
茲將所租各段之地開列於後:
膠澳之口北面所有連旱地之島,其東北以一線自陰島東北角起至勞山灣為限;膠澳之口南面所有連旱地之島,其西南以一線自離齊伯山島西南偏南之灣西南首起往笛羅山島為限;齊伯山、陰島兩處;膠澳之內全海面至現在潮平之地;膠澳之前防護海面所用群島,如笛羅山、炸連等嶼。
至德國租地及膠澳周遍一百中國里界址,將來兩國派員查照地情,詳細定明。
在膠澳中國兵、商各船與德國相交之國各船,德國擬一律優待;因膠澳內海面均歸德國管轄,德國國家無論何時,可以定妥章程,約束他國往來各船;此章程,即中國之船,亦應一體照辦,另外決無攔阻之事。
(1)為什麼德國青睞山東擴展閱讀:
歷史背景
1896年12月14日(農歷十一月十日)德國駐華公使海靖(Herr Baron von Heyking)正式向大清總理衙門提出租借膠州灣五十年之要求。
總理衙門加以婉拒。
1897年11月1日,發生曹州教案,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巨野(今菏澤市巨野縣)被殺,德國趁機派軍艦於11月14日佔領膠州灣。
1898年3月6日由李鴻章、翁同龢代表滿清 *** ,在北京與德國駐中國公使海靖簽署中德膠澳租界條約。
條約內容包括租借膠澳(青島)、修築膠濟鐵路及開發沿線礦藏,和山東省事務共三端十款。
及後分別在1898年8月22日簽訂的膠澳租地合同,10月6日簽訂的膠澳潮平合同和膠澳邊界合同確定了德國佔領整個膠州灣的范圍。
2. 德國在山東獲得哪些特權
德使海靖(Heyking, Fdmund von)在強占膠州後向中國提出了六款橫暴無理的要求:「一、革巡撫李秉衡職,永不敘用;二、給天主堂建築費六萬六千兩,賠償盜竊物品銀三千兩;三、鉅野、菏澤、鄆城、單縣、曹縣、魚台、武涉七處,各建傳教士住房,共給工費二萬四千兩;四、保以後永無此等事件;五、以兩國人資本設立德華公司,築造山東全省鐵道,並許開采鐵道附近之礦山;六、德國辦理此案費用,均由中國賠償」。清政府提出以德軍自膠州撤出、再就六款進行談判。海靖回答說:「撤退卻是我唯一不能談判之點。」12月16日,德皇威廉第二任命的東亞遠征軍司令、海軍上將普魯士亨利親王(Admiral Prince Heinrich ofPrussia)「率領巡洋艦德意志號和格費歐號啟程出發」來華。威廉第二在基爾軍港發表了「『鐵拳』政策」的演說,要對中國「用鐵拳打進去」,炫耀德帝國主義的軍事勢力。沙俄駐柏林軍事代表恩加勒乞夫認為,「中國目下不能擺脫不請自來的『文化提倡者』」。而在這支艦隊,「海軍步兵及大炮來到時」,「山東半島將成為,即令不是合法的,但實際上是德國的領地」。於是借口「曹州有驅逐教士、殺害洋人之說,德使復要求租借膠州灣」,清政府又只好被迫屈服。1898年3月6日(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李鴻章、翁同龢與海靖簽訂了《膠澳租界條約》,主要內容如下:
1.膠澳租界:「大清國大皇帝已允將膠澳之口,南北兩面,租與德國,先以九十九年為限」。「德國所租之地,租期未完,中國不得治理,均歸德國管轄」。「因膠澳內海面均歸德國管轄,德國國家無論何時,可以妥定章程,約束他國往來各船;此章程,即中國之船,亦應一體照辦」。這樣,實際上就把這塊地區,相當於今天的青島市,變成了所謂的外國飛地(Foreign Enclave)而成為德國的殖民地。
在「離膠澳海面潮平周遍一百里內,系中國里,准德國官兵無論何時過調」。「德國在這里辦什麼事」,中國不得攔阻;「而中國要在這里」派駐兵營,籌辦兵法,則須「先與德國會商辦理」。因此,這樣一個所謂「中立地帶」(Nentral zone)的圓周地區實際上成了德國殖民者的保護區。
2.鐵路礦務等事:「中國國家允准德國在山東蓋造鐵路二道」:一道由濰縣、青州到濟南;一道由沂州、萊蕪到濟南。在「所開各道鐵路附近之處相距三十里內,……允准德商開挖煤斤等項及須辦工程各事」,攫取在山東的鐵路、礦山讓與權。
3.山東全省辦事之法:「在山東省內如有開辦各項事務,商定向外國招集幫助為理,或用外國人,或用外國資本,或用外國料物,中國應許先問德國商人等願否承辦工程,售賣料物」。這就是向全世界表明德國金融資本在山東全省享有特權,從而把它變成了德國的勢力范圍。
德國帝國主義者這個首先搶奪沿海港口、攫取各項讓與權、劃分勢力范圍的模式立即為其他帝國主義列強所效法,開始了中國人民面臨的第二次瓜分危機,形勢非常嚴重。
德國首先於1897年11月借口兩名德國教士在山東被殺,派軍隊在膠州灣登陸,驅逐當地中國駐軍,加以強占。清政府要求德軍撤走,遭到拒絕。1898年3月,德國強迫簽訂《膠澳租界條約》,將膠州灣及灣內各島總面積五百五十餘平方公里土地租與德國,為期九十九年,限期內歸德國管理,德有權制定章程,管理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進出口船隻。由此開創了以「租借」名義強佔中國海港的先例。條約還規定膠州灣潮平一百里內劃為「中立區」, 德軍有權自由通過,清政府在此地駐兵, 需先與德國商議,致使此六千五百平方公里的地區實為兩國共管。
1898年1月4日,海靖威脅清廷並聲稱膠州灣「此時不過暫行租用」,「仍顧兩國交情」;若不同意,「兵船再到即可再佔地方」。海靖還稱:「現奉本國嚴論諭:一、如不允租,不但不退膠、墨之兵,且應盡兵力所至任意侵佔;二、願租之後,可以不要中國賠費,否則,盡德兵力,索賠數百萬;三、此事未定,中國不能借用洋款,各銀行知此事未妥,亦不敢借」。
在海靖的威逼利誘之下,清廷基本接受了德國的要求,將原本已經調任四川總督的前山東巡撫李秉衡開缺並連降兩級,今後不得再任地方大員;兗沂道錫良調任,曹州鎮總兵萬本華、曹州府知府邵承照革職留任,巨野、單縣、成武等五個縣的知縣全部被撤職。同時,清廷答應賠償教會的全部損失並在濟寧、曹州及巨野張庄三處各建一座教堂,另在巨野、菏澤、鄆城、單縣、成武、曹縣和魚台各建一處傳教士住所,費用全部由清廷承擔。
對德國來說,教會的事不重要,重要的是租借膠州灣。1898年3月6日,《中德膠澳租借條約》正式簽訂,其主要內容包括德國租借膠州灣99年,租借期間,租界均歸德國管轄,中國無權治理;德國獲得膠濟鐵路的鋪設權丙炔獲得鐵道沿線30里內的礦產開發權;山東省內如開辦各項事務,商定向外國招集幫助辦理,或用外國人,或用外國資本,或用外國料物,均應由德國商人優先承辦。由此,山東省便成為了德國的勢力范圍。
在此過程中,清廷的表現極為軟弱,其根本的原因還在於力量的對比。甲午戰爭的慘敗,讓清廷意識到國內軍隊與世界軍事強國之間的巨大差距,特別在北洋艦隊全軍覆沒之後,中國的海防已經是門戶洞開,任何海上強國都可以任意的敲開這個昔日「天朝上國」的大門。至於那些由湘淮舊軍改編而來的防軍和練軍,他們在甲午戰爭中的拙劣表現已經證明他們決不是國防的中堅力量。清廷在甲午戰爭後也意識到非強軍無以存國,這也就是袁世凱在天津小站練兵的緣由。
但是,袁世凱編練的七千新建陸軍,這支部隊的作戰力雖然遠遠超過那些舊式軍隊(可能具備和列強軍隊一戰的實力),但畢竟兵力極為有限,而在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之交,正是列強們張牙舞爪的猖狂時期(我們的歷史書把這個時期稱為帝國主義時期,頗為恰切),清廷的反應速度未免過慢。更可悲的是,清廷也許還沒有意識到的是,他們現有的那些軍事力量不但對付不了列強的軍隊,恐怕連農民的騷亂都難以對付。
德國迫使清廷查辦地方官員的作為,對後來民教沖突的進一步加劇起到了極為惡劣的推動作用。「巨野教案」後,地方上的官員意識到,如果他們對傳教士、教民和教會勢力保護不周的話,這極有可能會喪失自己的仕途。正如一位傳教士所說的,自從「巨野教案」後,地方官對他們充滿了恐懼,因為李秉衡和其他一批官員的教訓告訴他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保護教會和教民的利益。
由此,在後來的民教沖突中,官方有意偏袒教民一方也就毫不奇怪了。但是,這種不恰當的官方行為往往會導致一個後果,那就是民眾在失去官方保護的情況下,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對抗教會勢力,這也使得這種斗爭更加的激烈化,也更加的無序化。當然,德國在獲得膠州灣後,他們也很快便失去了對聖言會和安治泰的興趣。
1890年,馬漢的《制海權對歷史的影響》一書出版後,「海權論」甚囂海外,海軍以「赤裸裸的武力」保護世界市場已經成為當時列強的共識,而德國借「巨野事件」佔領膠州灣,就是其中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不可否認的是,德國的強盜做法引發了中國隨後的一系列危機,進而導致英國強行租借新界和威海衛、俄國租借旅順大連、法國租借廣州灣,各國紛紛在中國劃分勢力范圍,使中國陷入了被「瓜分豆剖」的重大危機,由此也引發了1898年那場激烈而短暫的戊戌變法。
是役也,德國之橫逆無道,人人共見。雖然,中國外交官,固有不得辭其咎者。夫始而無所倚賴於人,則亦已耳,既有倚賴,則固不得不酬之。能一切不酬則亦已矣,既酬甲酬乙,則丙亦宜有以酬之。三國還遼,而惟德向隅,安有不激其憤而速其變者?不特此也,中俄密約中聲明將膠州灣借與俄人,是俄人所得權利,不徒在東三省而直侵入山東也。方今列國競爭優勝劣敗之時。他國能無妒之。是德國所以出此橫逆無道之舉者,亦中國有以逼之使然也。歲十月,曹州教案起,德教士被害者二人。德人聞報,即日以兵船闖進膠州灣,拔華幟樹德幟,總兵章高元擄焉。警報達總署,與德使開議。德使海靖惟威嚇恐嚇,所有哀乞婉商者,一切拒絕。欲乞援於他國,無一仗義責言,為為我訟直者。遷延至兩月有餘,乃將所要挾六事,忍氣吞聲,一一允許,即將膠澳附近方百里之地,租與德國九十九年,山東全省鐵路礦務,歸德國承辦等事,是也。
3. 山東是怎樣被德國和日本占據成為它們的勢力范圍的
德國租用膠州灣 然後擴大勢力范圍 一戰後日本取代德國
4. 山東是怎麼被德國佔領的,具體點
山東是被德國通過一系列不正當手段陰謀強占的。具體分為以下四個過程:
一、完成南線和北線封鎖
1897年11月1日「巨野教案」發生後,給德國人出兵提供了糾紛口實。11月6日,德皇威廉二世命令在上海的德國遠東艦隊司令棣利斯「立即開往膠州,占據該地,並威脅報復,積極行動」。
1897年11月10日,從上海率「開士」號、「晚蔡司」號、「康茂冷」號3艘軍艦兵分二路佔領了後海的清軍兵營和團島軍火庫,完成了對清軍的北線包圍。
與此同時,駐泊在前海的德軍重巡洋艦愷撒號兵分三路,先佔領了大鐵碼頭旁的清軍倉庫和前海兵營,最後一路去膠州灣清軍衙門送達退兵通牒,完成了對清軍的南線包圍。
二、切斷清軍與外界聯系
佔領行動全部完成後,德軍遠東艦隊司令棣特利斯少將派出特使安孟大尉,向還處於莫名其妙、手足無措的清軍總兵章高元遞交一封讓清軍退出膠州灣的退兵通牒。
文中提出:「膠州灣一地,限三點鍾將駐防兵勇全行退出女姑口、嶗山以外。只允帶火槍一車,其餘軍火炮位概不準帶,以四十八點鍾退清為限,過此即當敵軍辦理。」
德軍自佔領清軍的兵營和軍火庫後,切斷清軍與外界的一切聯系;控制各制高點,到處挖溝架炮,瞄準清軍衙門。面對清軍總兵章高元的「切實理論和厲聲責問」,德軍無動於衷,只是一味的向外驅趕清軍。
章高元一邊差人將危情飛報朝廷,一邊暫將隊伍帶至青島口以北8公里的四方村駐扎。當日下午2時許,德軍眼見目的達到,馬上在前海灣舉行慶祝儀式。
德國先在原清軍衙門的旗桿上升起一面德國旗,然後由艦隊司令棣特利斯少將發表了趾高氣揚的講話,海上的威廉王子號也施放禮炮二十一響。
三、清政府命令不輕舉妄動
11月16日下午,清政府來電指示:「惟有鎮靜嚴扎,任其恐嚇,不為所動,斷不可先行開炮,致釁自我啟。」嚴令清軍不得與德軍發生沖突,以免將事態擴大。
德軍則氣勢囂張,不斷來到四方清軍兵營門前無理取鬧。他們威脅挑釁,甚至砸壞清軍哨兵數支步槍,面對德軍的暴行,軍中士兵紛紛言戰,卻被章高元竭力安撫。
1897年11月19日,德軍以棣特利斯少將要與章高元總兵會面商談兩軍事宜為由,將章高元誘至威廉王子號巡洋艦上嚴加看守,割斷聯系,使清軍處於群龍無首的境地。
四、德國強占膠州灣
德軍則加緊派出600餘名士兵分頭向即墨、膠州等地進發。膠州灣這邊的德軍也是加緊武力恫嚇,擠占清軍營地,伺機搶奪清軍的武器彈葯。德軍此舉意在繼續向清政府施加壓力,威逼讓步。
11月30日,北京總理衙門李中堂來電:「本日奉旨,著章高元移扎煙台。務即知會德提督勿再逼迫,容汝從容督隊移扎。」
12月3日晚上6時,章高元才被德軍送到岸上,一路行至滄口回營。5日,清軍北移。自1897年12月5日起,膠州灣地區被德國陰謀強占。
(4)為什麼德國青睞山東擴展閱讀:
1898年3月6日,由李鴻章、翁同龢代表清政府,與德國駐華公使海靖簽訂此條約。中德《膠澳租界條約》包括膠澳租界、鐵路礦務及山東全省辦事之法三端,共10款。主要內容有:
(1)膠州灣及灣內各島租與德國,為期99年。租期內膠州灣歸德國管轄,德國得以制定章程約束它國(包括中國)之來往船隻。
(2)膠州灣沿岸潮平100里內,劃為中立地區,德國官兵有權自由通行,清政府在該區域內"派駐兵營、籌辦兵法",須先與德國會商辦理。如德國須整頓水道等事,中國不得阻攔。
(3)中國允許德國在山東築鐵路兩條,一條由膠澳經濰縣、青州、博山、淄川、鄒平等處通往濟南,一條由膠澳往沂州經萊蕪縣至濟南。德國並有權開采鐵路沿線30里內礦產。
(4)山東省內任何工程須用外國人員、資本、器材時,首先應與德國商辦。
5. 山東是怎麼被德國佔領的具體點
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初冬,德國以「巨野教案」為借口,派海軍提督狄特立克斯率4艘巡洋艦抵膠洲灣,以操演為名強行登陸。
面對帝國主義的侵略,腐敗無能的清 *** 一再訓令山東巡撫李秉衡、登州鎮總兵章高元:任其恫嚇,不為所動,斷不可先行開炮,釁自我開。
章高元遵從清廷指令,未作任何抵抗,率兵撤離青島。
德軍兵不血刃佔領青島。
從此,青島淪為德國的殖民地。
德國軍艦停泊前海,謊稱遊玩,迷惑清軍。
當登州鎮總兵章高元發現德國三艘兵艦來青島前海停泊後,得到的消息是停泊幾日就走,而德國軍艦,則做好了侵佔膠州灣的准備。
清軍太大意,不知敵人逼近德軍輕松佔領總兵衙門。
1897年11月14日,德國海軍登陸部隊登上棧橋,並迅速將軍隊布置在橋頭兵營前的廣場上。
德軍迅速困瞎歲佔領信號山,建汪睜立了通訊信號站。
海軍上尉封·阿蒙受命前往總兵衙門,命令章高元將其部隊撤離退出青島。
此時山東被德軍佔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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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取代德國佔領青島。
民國八年(1919年),中國以收回青島 *** 為導火索,爆發了「五四運動」。
民國十一年(1922年)12月10日,中國北洋 *** 收回青島,辟為商埠。
民國十八年(1929年)7月,國民 *** 設青島特別市,1930年改稱青島市。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佔青島。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9月,國民 *** 接管青島,仍為特別市。
1949年6月2日,青島成為華北地區最後一座解放的城市,改屬山東省轄市。
青島在民國時期的地位非常高,是直轄神滲市。
青島當時人口只有五十多萬,但由於其特殊的政治、經濟、軍事地位而被劃為特別市。
6. 【歷史】德國為什麼把山東的特權交給日本
因為日德戰爭,日本是戰勝國。
日德戰爭以日本的勝利而告終,經過日德戰爭,日本取代德國成為青島的殖民統治者,奪取了青島,威海衛的控制權。
日本也在協約國中樹立了新的地位,使其在一戰結束後召開的議和會議中,有了充足的發言權。並進一步地實行了其侵略中國的目的。而德國則失去了在青島的殖民地,其在遠東的陸海軍兵力也全部損失。
第一次世界大站後德國在山東的特權未交給中國:
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帝國主義兩大軍事集團為了重新瓜分世界而進行的戰爭,戰爭以協約國集團的勝利而宣告結束。戰爭結束後,以英、法、美為首的協約國集團為了瓜分勝利果實,而召開了巴黎和會——帝國主義強國的分贓會議。
雖然當時的中國是戰勝國,但並不是帝國主義強國,巴黎和會根本不會解決實力貧弱的中國的正義要求;日本實力比較強大,又有利於協助英國共同對付蘇俄,所以,巴黎和會決定將德國在山東的特權轉交給日本,而不歸還給中國。
7. 山東省是德國前殖民地么
山東省在近代(1898年-1914年)曾淪為德國殖民地。
1897年11月1日巨野教案的發生,為德國強占膠州灣提供了一個極為難得的借口。11月7日德皇命令其遠東艦隊立即開往膠州灣,占據該地,威脅報復。
德國佔領膠州灣,採取的是「先行動,然後談判」的方針。在尚未完全佔領膠州灣之前,德國政府訓令其駐華公使海靖就巨野教案「不要在11月16日前提出賠罪要求」。待德軍完全佔領了膠州灣之後,德國公使才奉令於11月20日向清政府提出了處理巨野教案的六項要求,雙方交涉約達4個月之久。
1898年3月6日,中德《膠澳租界條約》正式簽訂,中國將膠州灣租與德國,租期以99年為限,租借地內的主權歸德國。並且以後山東省無論開辦何項事務,德國商人有優先承辦之權。該條約使山東全省淪為德國在華的勢力范圍,並成為19世紀末帝國主義列強瓜分中國狂潮的第一個信號。
1914年,發生德日青島戰爭,德國在青島的殖民統治和在山東的一切權益,又為日本所替代和搶佔了。
(7)為什麼德國青睞山東擴展閱讀
早在1914年底德日青島戰爭結束後,中國政府就照會日本政府,要求其從山東撤軍。 1915年1月,中國政府又通告取消山東戰區,要求日、英撤軍回國,結果被日本拒絕。
1915年1月18日,日本借袁世凱夢想復辟帝制之機,提出旨在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涉及山東的主要內容有允日本接受德國讓與的山東權利、允日本建造由煙台或龍口連接膠濟鐵路的鐵路、允從速自開山東各主要城市為商埠等。
5月7日,日本以最後通牒的方式強迫中國政府在「二十一條」上簽字。袁世凱急欲取得日本對他復辟帝制的支持,竟與日本進行談判,答應了日本的要求,激起全國人民的義憤,全國各地開展了大規模的反日愛國運動,掀起收回山東、青島權利的斗爭高潮。
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會決定將德國在山東青島的權利全部讓給日本。1919年5月4日,北京學生上街遊行,提出「誓死爭回青島」、「外爭主權,內懲國賊」,堅決反對簽訂和約,得到全國人民的響應,引發了轟轟烈烈的「五四」反帝愛國運動。
同時,中國人民在經濟方面積極開展抵制日貨的斗爭,1919年由青島港進口的日貨數量大減,青島日商工廠生產的紗布、火柴等也遭到中國民眾的有力抵制。在中國人民舉國一致的抗爭中,日本被迫同意以談判方式解決青島及山東的問題。
1921年5月20日, 中德政府舉行談判, 簽訂《中德協約》 ,德國放棄通過中德《膠澳租界條約》等獲得的一切權利。
8. 德國人是如何取得在山東的特權和殖民地的
中德膠澳租界條約
條約簡介:
中日甲午戰爭是中國近代對外關繫上的一個重大轉折點。中國的戰敗徹底暴露了中國的積弱和清政府的腐敗無能。西方列強叫囂「第二次發現」了中國,於是一哄而起,像餓狼撲食,企圖分享中國這個垂危的「遠東病夫」的遺產。沙俄捷足先登,通過簽訂《中俄密約》和奪取中東鐵路路權把東北變為其勢力范圍。德國亦不甘落後,它以干涉還遼有功為由,迫使清政府同意它在天津、漢口設立租界外,還極力要在中國建立一個港灣,作為它在中國和遠東侵略擴張的基地。
1896年12月,德國正式向清政府提出要租賃膠州作為「儲煤站」,遭到清政府的拒絕。1897年1月再次提出,同樣遭到拒絕。由於沙俄也想染指膠州灣,為了不引起沙俄的反對,德皇於同年8月訪俄,以支持沙俄強佔中國大連灣為條件,與沙俄達成諒解。於是德國便開始尋找武力強占膠州灣的借口。11月1日,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曹州(今菏澤)巨野遇害。德皇威廉二世在得知這一消息的當天,(11月6日)就下令德國遠東艦隊從吳淞口駛往膠州灣。11月14日,德國艦隊駛入膠州灣,15日佔領了膠州城。同日就巨野教士案提出六項要求。對德國的侵略行為,清政府竟宣布 「斷不動兵」,一味退讓。德國最後直接提出要租借膠州灣。德國與其他帝國主義列強暗中交易,在分贓的基礎上得到了英、法、日、俄等國的默許。清政府乞求各國調解膠州灣問題,結果一無所成。在德國的威脅和訛詐之下,清政府被迫屈辱妥協。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6日,由李鴻章、翁同?代表清政府,與德國駐華公使海靖簽訂了中德《膠澳租界條約》。
中德《膠澳租界條約》包括膠澳租界、鐵路礦務及山東全省辦事之法三端,共10款,主要內容有:(1)膠州灣及灣內各島租與德國,為期99年。租期內膠州灣歸德國管轄,德國得以制定章程約束它國(包括中國)之來往船隻。(2)膠州灣沿岸潮平100里內,劃為中立地區,德國官兵有權自由通行,清政府在該區域內「派駐兵營、籌辦兵法」,須先與德國會商辦理。如德國須整頓水道等事,中國不得阻攔。(3)中國允許德國在山東築鐵路兩條,一條由膠澳經濰縣、青州、博山、淄川、鄒平等處通往濟南,一條由膠澳往沂州經萊蕪縣至濟南。德國並有權開采鐵路沿線30里內礦產。(4)山東省內任何工程須用外國人員、資本、器材時,首先應與德國商辦。
通過簽訂中德《膠澳租界條約》,山東全省成了德國的勢力范圍。但德國並不以此為滿足,它是要以山東為基地,繼續擴張勢力,直到把黃河中下游都作為它的勢力范圍。中德《膠澳租界條約》又是瓜分風潮期間外國通過武力強佔中國港口、割占租借地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德國以租借名義,強索海港,駐扎軍隊,實行赤裸裸的殖民統治,為別國開創了一個惡劣的先例。此後,列強紛紛仿效,中華民族的危機變得更加深重。
條約原文:
一八九八年三月六日,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北京。
山東曹州府教案現已商結,中國另外酬德國前經相助之誼,故大清國國家、大德國國家,彼此願將兩國睦誼益增篤實,兩國商民貿易使之格外聯絡,是以和衷商定專條,開列於下:
第一端 膠澳租界
第一款 大清國大皇帝欲將中、德兩國邦交聯絡,並增武備威勢,允許離膠澳海面潮平周遍一百里內,系中國里,准德國官兵無論何時過調,惟自主之權,仍全歸中國。如有中國飭令設法等事,先應與德國商定,如德國須整頓水道等事,中國不得攔阻。該地中派駐兵營,籌辦兵法,仍歸中國,先與德國會商辦理。
第二款 大德國大皇帝願本國如他國,在中國海岸有地可修造、排備船隻,存棧料物、用件整齊各等之工,因此甚為合宜,大清國大皇帝已允將膠澳之口,南北兩面,租與德國,先以九十九年為限。德國於所租之地應蓋炮台等事,以保地棧各項、護衛澳口。
第三款 德國所租之地,租期未完,中國不得治理,均歸德國管轄,以免兩國爭端。茲將所租各段之地開列於後:一、膠澳之口北面所有連旱地之島,其東北以一線自陰島東北角起至勞山灣為限;二、膠澳之口南面所有連旱地之島,其西南以一線自離齊伯山島西南偏南之灣西南首起往笛羅山島為限;三、齊伯山、陰島兩處;四、膠澳之內全海面至現在潮平之地;五、膠澳之前防護海面所用群島,如笛羅山、炸連等嶼。至德國租地及膠澳周遍一百中國里界址,將來兩國派員查照地情,詳細定明。在膠澳中國兵、商各船與德國相交之國各船,德國擬一律優待;因膠澳內海面均歸德國管轄,德國國家無論何時,可以定妥章程,約束他國往來各船;此章程,即中國之船,亦應一體照辦,另外決無攔阻之事。
第四款 膠澳外各島及險灘,德國應設立浮樁等號,各國船均應納費,中國船亦應納費,為修整口岸各工程之用;其餘各費,中國船均無庸納。
第五款 嗣後如德國租期未滿之前,自願將膠澳歸還中國,德國所有在膠澳費項,中國應許賠還,另將較此相宜之處,讓與德國。德國向中國所租之地,德國應許永遠不轉租與別國。租地界內華民,如能安分並不犯法,仍可隨意居住,德國自應一體保護;倘德國需用地土,應給地主地價。並中國原有稅卡設立在德國租地之外惟所商定一百里地之內,此事德國即擬將納稅之界及納稅各章程,與中國另外商定,無損於中國之法辦結。
第二端 鐵路礦務等事
第一款 中國國家允准德國在山東蓋造鐵路二道:其一由膠澳經過濰縣、青州、博山、淄川、鄒平等處往濟南及山東界;其二由膠澳往沂州及由此處經過萊蕪縣至濟南府。其由濟南府往山東界之一道,應俟鐵路造至濟南府後,始可開造,以便再商與中國自辦幹路相接。此後段鐵路經過之處,應於另立詳細章程內定明。
第二款 蓋造以上各鐵路,設立德商、華商公司,或設立一處,或設立數處,德商、華商各自集股,各派妥員領辦。
第三款 一切辦法,兩國迅速另訂合同,中、德兩國自行商定此事;惟所立德商、華商公司,造辦以上鐵路,中國國家理應優待,較諸在中國他處之華洋商務公司辦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專為治理商務起,並無他意,蓋造以上鐵路,決不佔山東地土。
第四款 於所開各道鐵路附近之處相距三里內,如膠濟北路在濰縣、博山縣等處,膠沂濟南路在沂州府、萊蕪縣等處,允准德商開挖煤斤等項及須辦工程各事,亦可德商、華商合股開采,其礦務章程,亦應另行妥議。德國商人及工程人,中國國家亦應按照修蓋鐵路一節所雲,一律優待,較諸在中國他處之華洋商務公司辦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亦系專為治理商務起見,並無他意。
第三端 山東全省辦事之法
在山東省內如有開辦各項事務,商定向外國招集幫助為理,或用外國人,或用外國資本,或用外國料物,中國應許先問該德國商人等願否承辦工程,售賣料物。如德商不願承辦此項工程及售賣料物,中國可任憑自便另辦,以昭公允。
以上各條,由兩國大皇帝批准,中國批准之約到德國柏林之後,德國批准之約交給中國駐德國大臣收領,作為互換之據。
此專條應繕四份,華文、德文各二,由兩國大臣畫押蓋印,各執華、德文一份,以昭信守。
大清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
大德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三月初六日
大清欽命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一等肅毅伯李,總理各國事務大臣軍機大臣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翁;大德欽差駐扎中華便宜行事大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