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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人和中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發布時間:2023-06-29 05:27:42

㈠ 和德國人在北京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內地居民: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
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三)華僑:
1、本人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四)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三、
婚姻登記機關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四、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五、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
多長時間誰也沒法給你准確計算。你的材料當然沒問題了。他的無配偶證明多長時間可以搞到並按要求做好認證了。無論是德國版,還是在北京德國大使館辦,時間都不短。
還有,搬家規定,辦理涉外婚姻登記只能在北京市民政局辦理,各區縣民政局辦不了。

㈡ 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要什麼材料

一、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要什麼材料?
1、中國內地居民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供的手續是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對方要提供有效護照,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駐華領事館出具的當事人無配偶的證明。准備好這些手續以後,可以直接到自己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領結婚證。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1)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護照,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登記要什麼證件?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主要有該外國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經過其所在國公證機構出具或者使領館認證的無配偶證明。其與之結婚的中國公民需要身份證、戶口簿、單身證明以及與該外國人無血緣關系等材料。

㈢ 外國人和中國人結婚需要帶什麼手續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以下手續:
1、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審查申請材料;
2、符合條件的,通知繳納工本費,並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㈣ 外國人跟中國人結婚需要什麼證件

外國人跟中國人結婚需要的證件包括: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3、經本國外交部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㈤ 中國人和德國人在中國結婚,結婚登記需要准備哪些東西越詳細越好,謝謝!

德國公民在中國登記結婚需要准備的資料如下: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㈥ 我是大陸人男友德國人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證明

你好:
中國人一方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出生證明
(2)單身證明
(3)戶口簿

如果您的戶口與父母的戶口在一起,那麼到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即可以辦理出生證明;但無論去哪裡開證明,都需要先到公證處領取一份出生證明的模板/表格,然後由派出所或檔案存放單位的工作人員填妥蓋章。

單身證明要到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開具,免費。但全國婚姻登記處的系統是在2005年才聯網,也就是說如果您在2005年之前戶口有過變動,那就要分別開具。

之後,拿著出生證明、單身證明、戶口簿和身份證去公證處辦理公證,可以要求他們直接出具包含中文、英文、德文在一起的公證書,這樣就不用再拿去翻譯了。耗時五個工作日。

二,公證書認證
有的國家單認證就可以,但德國一定要求雙認證,耗時大概十個工作日。(雙認證 = 中國外交部領事司認證 + 德國大使館認證,做好雙認證後每份公證書最後一頁會有外交部和大使館的印章)

三,德國大使館填結婚申請表
拿著做好雙認證的公證書和兩人護照一起去德國大使館,窗口做護照認證及填寫一份結婚申請表,當時就可以取。找個郵局把公證書及德國大使館蓋了章的結婚申請表一起寄給德國的家人的,由他去當地政府機構代為辦理德國男友的單身證明。

*德國那邊需要通過雙認證的公證材料來證明中國的這個結婚申請人的現實存在,才可以開具德方結婚申請人的單身證明。

四,德國大使館單身證明
收到德國那邊寄回的單身證明後,基本上就離結婚登記很近啦。:) 拿著這份單身證明再去一趟德國大使館,還是9號窗口,換一份大使館出具的統一格式和簽章的單身證明,即刻取。

五,翻譯單身證明
第二天取。

六,登記結婚!

㈦ 中國人和德國人去德國結婚,雙方需要什麼手續謝謝!

中國公民需要准備好未婚證明,出生證明,身份證明並進行德國駐中國使館認證
在德國拿到結婚證明後,在中國就不用再次登記結婚了,德國結婚證在中國使用,還須進行中國駐德國使館認證。

㈧ 中國人在國外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3.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身份證);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4.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一)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二)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5.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6.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希望能幫到你

㈨ 我女朋友是德國人來中國結婚她需要准備什麼手續

1,在中國登記結婚,外國人需要出示一張單身證明,證明他屬於未婚。這個證明需要到自己國家當地機關開證明,並且由他國家高級使館確認文件的真假。開回來的單身證明,最好是自己去外面翻譯,要不然需要翻譯費。
2,外國人需要持有效護照。工作證明。
3,中國人需要持身份證,戶口本,
4,一切手續都具備以後,在戶口所在地(中國)的「省會」的「民政局」去辦理跨國婚姻登記。
5,到了民政局,各自填寫婚姻登記表格,各自念一便給對方聽,然後簽字蓋章就OK拉,你們就是夫妻了。5年以後就可以入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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