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析17至18世紀歐美主要國家教育發展的不同特點,共同特徵和發展趨勢
17~18
世紀歐美主要國家教育發展概況
英國
:
1640-1688
年資產階級革命建立了君主立憲制資本主義國家,
這一時期英國教育具有比較
明顯的慈善性(初等教育)和貴族性(中等和高等教育)
,體現了典型的雙軌制度。此外,
英國的教育主要沿襲舊制,如採用放任政策,教會滲透學校,通過慈善教育等。
初等學校基本仍由國教教會掌管,
另外還有一些慈善學校和私人學校,
它們與中等教育是
不相銜接的。
貴族子弟幾乎不會與初等學校發生關系,
他們多接受家庭教育,
公共的初等教
育多由宗教團體或個人捐贈而成,只為貧民兒童設立,具有明顯的慈善性。
總的來說,
初等
教育為了適應社會需求進行多方面的實踐,總體處於上升階段;
作為中等教育主體的公學和文法學校,
主要面向初等教育階段接受接受家庭教育的豪門富
戶子弟,作為升學的預備教育,他與初等學校五銜接,教育內容主要是「七藝」
,雖然受到
科學教育思潮的沖擊,
但古典教育仍占據著重要地位。
總的來說,
由於傳統的堅守和保守主
義的強勢,英國近代中等教育發展比較緩慢。
高等教育在
17
到
18
世紀中,
並未受到太多影響,
依舊堅持對古典文化的崇尚,
貴族性依
舊明顯。
不過,
隨著資產階級政治地位的上升,
中小資產的子弟也逐漸有機會跨入高等學府
大門。
總的來說,作為中等教育主體的公學和文法學校和牛津、劍橋大學等高等學府,
都一
直帶有古典主義和經院主義的性質。
法國
:
法國一直是歐洲大陸上強大的封建專制國家,
資本主義的發展有很多的壓制,
十七十八世
紀的法國教育,主要還是天主教會的天下,到十八世紀中後期才發生了重大改觀。
法國的專制政府較關心初等教育,
但是由於其不直接辦學和新教力量弱小,所以初等學
校還是掌握在天主教派手上。
當時的初等教育還是以宗教教育為主,
輔以讀、
寫、
算的教學,
採用班級授課制,以發育講課,面向下層社會的子女,免收學費,富人聘用家庭房教師。
耶穌會和耶穌基督聖樂會在中等教育上占統治地位,重視古典語文和發育,主張實物教學,
反對濫施體罰和死記硬背,注重理論的研究和教育文獻的整理,中山國際力學、地理、
現代
外語和拉丁文。
法國到十八世紀為之共有
22
所大學,
超過歐洲各國,
但是有其很強的保守性,
學費昂貴、
學習年限過長。
由於法國的重商政策,一些專門技術學校得以建立。
法國大革命進行了教育改革,
主張建立國家教育制度,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機會與權力,
國
家
應當給予保護,實行普及教育。在教育內容和教師問題上實現世俗化、科學化。由於政
局動盪,這些政策難以實施。但後來,資產階級政權穩定後沒實行了初等學校教師的考核,
建立了一批中心學校,創立了包括巴黎理工學校在內的一大批高等科技專門學校和科學機
構,培養了眾多高級科技人才,奠定了拿破崙帝國的基礎。
十七世紀德國四分五裂和封建割據及三十年戰爭,經濟、教育等淵源落後英、法等國家。
德國:
受路德思想影響,
德國先後頒布了有關國家辦學和普及義務教育的法令,
但是在十七、
十
八世紀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很好的實施。
德國的泛愛教育影響甚廣,學校採用適應自然的原則,教學注重職官,
學習內容廣泛,
許多
科目達到了初等水平以上。
十七、十八世紀德國興起了實科教學,
文科中學有所發展,
由於工商業的發展,
實科教育
星期,所開設課程廣泛,
包括師范學校、工藝學習班、
師訓班、軍事、公宜、
建築、機械等,
學習拉丁文和希臘文。
德國國家影響的加強,
實科教育風氣增長,
出現了現代大學的雛形。
新大學積極吸收最新
的哲學和科學研究成果,
排除宗教教條,
大膽選取崇尚理性、
善於思考和具有冒險精神的學
著任教,奠定了大學的高水平科和教學的基礎,提倡「教自由」和「學自由」
。
美國:
十七世紀起,
歐洲移民大量進入北美,
在大西洋沿岸建立了十三個殖民地管轄區,
有組織
的教育就發展起來了。
十七世紀,馬薩諸塞州制定了強迫教育法,家長和師傅們對自己的孩子和學徒進行教育,
要求各鄉鎮居民共同出資興辦初等和中等學校,
並出現了鄉鎮學校。
而南部的殖民者們對舉
辦公共教育並不熱心,指導十七世紀末,才建立了「威廉
瑪麗學院」
。總之,十七世紀北美
殖民地的教育事業十一歐洲教育模式為主,
宗教是教育的而主要出發點和歸宿。
但教育又是
與殖民地的生活狀況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數量少、水平低是學校的顯著特點。
十七世紀中期以後,工商業迅速發展,
資產階級星期,
私人教學也隨之興盛起來,富蘭克
林在費城創辦了一所文實中學。
中等教育想實際生活靠攏,
開設古典文科課程和實際應用學
科。十八世紀北美殖民地大學迅速增加,增設了測量、航海、商業和物理等課程。
十八世紀的南方教育依然遵循紳士教育模式,出現了「巡迴教學」這一教育方法,並由
此萌發了「學區制」
。由此強化了教育的地方主義,引起了各地教育水平差距加大,妨礙了
教育的進一步發展。
2.
各國教育發展的不同特點
英國教育發展的特點
:
17
、
18
世紀的英國教育發展的速度十分緩慢,主要阻力來自教育自
由的積習;初等學校的教學條件很差,教學內容極為簡單,重宗教、閱讀而輕計算;教師不
是專門職業,
地位很低。
學校的教育對象主要是貧民兒童,
富人則聘用家庭教師對子女進行
啟蒙教育和中學預備教育。
法國教育發展的特點
:
17
、
18
世紀的法國教育主要還是教會的天下;強大的法國專制政府
對初等教育較為關心,
到
17
世紀則頒布了八個有關法令;
當時的初等學校以宗教教育為主,
輔以讀、寫、算的教學;採用班級授課制,以法語講課;面向下層社會的子女,免收學費。
德國教育發展的特點
:
這一時期的德國教育一般是以普魯士教育為主的;
17
、
18
世紀德國
中等學校的主要類型是文科中學;
由於工商業的發展,
城市生活日漸豐富,
實科教育隨之興
起;從
16
世紀中期起就先後頒布了有關國家辦學和普及義務教育的法令;
18
世紀後期出現
了新式的「泛愛學校」
。
美國教育發展的特點
:
17
世紀北美殖民地的教育事業以移植歐洲教育模式為主,宗教是教
育的主要出發點和歸宿。
但教育又是與殖民地的生活狀況緊密聯系在一起的,
數量少、
水平
低,是學校的明顯特點。
18
世紀前期出現了學區制度,學區制度適應當時的實際,後來各
州相繼確立了學區制度。但學區制也強化了教育的地方主義,引起各地教育水平差距加大。
3
.各國教育發展的共同特徵。
通過
17~18
世紀英、
法、
德、
美等主要歐美國家的教育呈現出各自的特點可以看出,
各國教
①國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都體現出國家對教育的關心,體現出教育的世俗化趨勢;
③各國教育中的民主意識與實用觀念都有所加強。
4.
發展趨勢。
①制度化。
各國通過相繼頒布的各種法律、
法令規范各級各類教育的開展和實施,
從而形成
較為固定的制度。
教育制度化後,
教育更加統一規范,
有利於教育質量的提高和教育進一步
發展。
②民主化。
隨著生產活動對教育的需求不斷增強,
受教育人數也不斷的增加,
教育不再是少
數人的特權,而是不斷的普及,體現出教育的民主化。
③實用性。
教育與實際生產和生活的關系越來越密切,
知識的教授大都是為了適應實際的需
要,而不再是為了知識而知識。因此,教育的實用性不斷增強。
⑵ 簡述德國政黨與國家結構形式
德國實行多黨制,主要有以下政黨:
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Christlich- Demokratische Union Deutschlands):簡稱基民盟。主要執政黨。1945年6月成立。曾於1949~1969年,1982~1998年執政。2005年至今為主要執政黨,現有黨員472400人(2013年4月),黨主席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
德國基督教社會聯盟(Christlich- Soziale Union in Bayern e.V.):簡稱基社盟。執政黨。1945年成立。根據與基民盟達成的協議,該黨只在巴伐利亞州發展組織並開展活動,在聯邦議院與基民盟組成聯盟黨議會黨團。現有黨員15萬人(2012年12月),黨主席霍斯特·澤霍夫(Horst SEEHOFER)。
德國社會民主黨(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簡稱社民黨。執政聯盟成員。成立於1863年,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工人黨之一。1878年,被俾斯麥政府宣布為非法,1890年重新獲得合法地位。1933年,社民黨被納粹政權取締,戰後重建。1990年9月,東、西德社民黨合並。現有黨員474481人(2013年4月),黨主席西格瑪·加布里爾(Sigmar GABRIEL)。
德國自由民主黨(Freie Demokratische Partei):簡稱自民黨。成立於1948年12月。現有黨員58675人(2013年2月),黨主席菲利普·羅斯勒(Philipp RÖSLER)。2013年9月22日大選中,自民黨遭遇慘敗,未能進入議會,羅斯勒宣布辭職。
德國左翼黨(Die Linke):在野黨。2007年6月16日由左翼黨—民社黨(Demokratische Linke—PDS)和勞動與社會公平選舉抉擇黨(Wahlalternative Arbeit und Soziale Gerechtigkeit)合並而成。現有黨員6.4萬人(2013年1月),黨主席卡提亞·基平(Katja KIPPING,女)和貝爾恩德·里克辛爾(Bernd RIEXINGER)。
聯盟90/綠黨(Bündnis 90/Die Grünen):簡稱綠黨。在野黨。德國西部的綠黨成立於1980年1月。1993年5月與東部的聯盟90/綠黨合並。現有黨員60003人(2013 年2 月),黨主席西蒙娜·彼特(Simone PETER,女)和策姆·約茨德米爾(Cem ÖZDEMIR)。
德國海盜黨(Piratenpartei Deutschland),2006年9月成立。現有黨員32386人(2013年4月),黨主席貝爾恩德·施洛姆爾(Bernd Schlömer)。
德國共產黨(Deutsche Kommunistische Partei):1968年成立,前身為1956年被禁止的德國共產黨,現有黨員3500人(2013年1月),黨主席帕特里克·科波勒(Patrik KÖBELE)。
德國另類選擇黨(Alternative für Deutschland):2013年2月成立,黨員14000人(2013年6月),現任黨主席為康拉德·亞當(Konrad ADAM),弗勞克·佩特里(Frauke PETRY),貝爾恩德·盧克(Bernd LUCK)。
國家體制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於1949年5月23日生效。基本法確定了德國五項基本制度:共和制、民主制、聯邦制、法制國家和社會福利制度。1956年、1968年曾作過較大修改。1990年8月兩德「統一條約」對《基本法》某些條款又作了適應性修訂,10月3日起適用於全德國。
《基本法》規定,德國是聯邦制國家,外交、國防、貨幣、海關、航空、郵電屬聯邦管轄。國家政體為議會共和制。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議院行使立法權,監督法律的執行,選舉聯邦總理,參與選舉聯邦總統和監督聯邦政府的工作等。聯邦議院選舉通常每四年舉行一次,在選舉中獲勝的政黨或政黨聯盟將擁有組閣權。德國實行兩票制選舉制度。德國的《基本法》是聯邦德國法律和政治的基石。
2005年5月12日,德國聯邦議院表決通過了《歐盟憲法條約》。2006年,德國通過了聯邦制改革法案,採取「以權力換權力」的辦法,重新調整和明確了聯邦與各聯邦州的管轄許可權,將部分立法權下放到聯邦州,同時減少主要代表各州利益的聯邦參議院的立法參與權和審批權,從而提高了政府決策能力和立法效率。
根據德國《選舉法》規定,凡年滿18周歲的具有德國國籍的公民都有選舉權,每位選民擁有兩張選票。第一票用於選出選民所在選區的議員候選人,並根據簡單多數原則,由獲得選票最多的人當選。選民的第二票用於選舉政黨。各黨獲得第二票的多少將決定其在聯邦議院中擁有席位的比例,對該黨能否上台執政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議會由德國聯邦議院和德國聯邦參議院組成。每屆任期4年。參加聯邦議院的各黨議員分別組成議會黨團。
聯邦議院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和通過政黨得票率按比例分配產生,任期4年,最重要的任務是立法、選舉總理和監督政府。第18屆聯邦議院於2013年10月22日組成,共有631個議席,其中聯盟黨311席,社民黨193席,左翼黨64席,綠黨63席。現任聯邦議院議長諾貝特·拉默特(Norbert Lammert,基民盟)。
聯邦參議院共69席,由各聯邦州代表組成,每州按人口比例擁有3至6個席位。各州通過聯邦參議院參與聯邦的立法和管理以及歐盟事務。參議院議長按固定順序由各州州長輪任,任期1年。當總統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務。現任參議院議長為下薩州州長威爾(Stephan WEIL,社民黨)。
聯邦憲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機構,主要負責解釋《基本法》,監督《基本法》的執行,有16名法官,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各推選一半,由總統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長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輪流推舉。此外設有聯邦法院(負責民事和刑事案件)、聯邦行政法院(負責一般行政司法案件)、聯邦懲戒法院(負責公職人員違紀案件)、聯邦財政法院(負責財政案件)、聯邦勞工法院(審理勞工案件)、聯邦社會法院(審理社會福利糾紛)和聯邦專利法院(審理有關專利問題的案件)。
各級法院相應設有檢察機關,任務是對違法、犯罪提出起訴,但不受法院的管轄,不幹預法院的審判工作,也不獨立行使職權,而受各級司法部門的領導。其任務主要是領導刑事案件的偵查並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受聯邦或州政府司法部門的領導,在行使職權時相對獨立。聯邦行政法院設聯邦最高檢察院,由聯邦檢察長和數名聯邦檢察官進行工作。
⑶ 二戰後德國的職業技術教育是怎樣發展的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的職業教育作為戰後經濟重建的一部分,受到極大的重視。德國從健全職業教育法規體系入手,將職教與普教相結合,多形式完備職業教育體系,建立雙元制培訓機制,加強職業指導,進一步促進了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
一、健全職業教育法規體系,以法令形式保證職業教育的實施。1871年,德國憲法就將職業教育定為義務教育。它規定18歲以前完成普通教育而未進高級中學就學的青年必須接受義務職業教育。戰後的有關各項條款一般是以前法定內容大重申或修訂。特別是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社會的發展及科技進步對職業教育的要求不斷提高。為了使職業教育體系適應經濟走向市場,依法發展,聯邦德國頒布了十多項有關職業教育的法令,如《職業教育法》、《職業促進法》、《實踐訓練師資規格條例》、《手工業學徒結業考試條例》等。其中1969年頒布《的職業教育法》是最基本、最權威的法規。它對當今社會條件下職業學校的辦學條件、企業培訓條件作了詳盡的要求;對承認的13類約450個專業(工種)作了具體規定;對社會參與與監督作了全面系統的闡述。同時,對各類職業訓練制度、組織、期限和考試制度作了原則性規定,野對原則教育研究工作作出了決定。依法發展,違法必究,法規體系的健全為職業教育體系的形成和良性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
二、多形式完備職業教育體系。戰後,德國又建立了職業補習學校、繼續進修學校等,組成了德國第二條教育途徑,使德國職業教育具體實施形式多樣。僅教育機構而言。它既有普通職業教育機構,也有訓練殘疾青少年的特殊職業學校,幾乎社會上所有職業人才都可在相應的職業學校中得到培訓。現有450個職業可培訓後獲得合格證書。就培訓時間而言,有全日制、部分時間制;有白天授課也有夜間授課、函授等。修業年限1—4年不等,招生條件各異,辦學既有私立的、公立的,也有企業單位獨辦的和企業聯合辦的。這種多樣化的職業教育體系,為德國培訓各級各類職業人才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三、建立「雙元制培訓體系」。德國建立有職前與職後教育相結合的雙元制教育體系。有為適齡青年接受職業教育的學校,也有為在業人員進修提高的學校。它們之間相互補充、相互銜接,成為一個完整的職業教育網路,為廣大適齡青年和就業人員提供了廣泛的就業教育和進修提高的機會。為充分調動企業界的積極性,特別是中小型企業的積極性,德國採取職業培訓與就業制度相結合的方法,促使各行各業都來辦職業教育,廣開了辦學渠道,促進了配套的職業教育網的形成。由於職業培訓與就業制度相結合,培訓與直接的生產過程密切結合,可以利用企業的設備和人員條件,這樣就節省了學校單獨承擔職業訓練的情況下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而學徒在訓練過程中可以直接參加物質生產過程,既可達到理論聯系實際的目的,又能為社會創造物質財富,從而也可以改善本身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四、建立職教與普教相結合的教育體系。戰後德國,職業教育並不是從職業學校才開始的,而是在中學就開始了職業預備教育。有了中學的預備階段,職業教育不是突然進入學生的學習活動,這便於學生自然過渡。同時,又使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聯系更緊密,成為一個有機整體。戰前,德國實科學校的畢業生都直接就業。戰後,由於普及義務教育水平的提高和有關法令規定,實科學校逐漸變為進入職業教育的一種預備教育階段。後來又增加了主要學校作為職業預備教育。1969年設立的專科高中是專為進入職業教育而又想升入高等學校的學生創辦的。後來設的職業完全中學也是如此,這兩類學校的設立使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得到進一步的溝通。
五、建立系統的職業指導體系。 為了幫助學生在小學後定向分流,及在後來選擇培訓工種中作出比較適合的選擇,德國各州相繼成立了職業指導總局。德國的職業指導,從小學4年級就開始考慮學生適合上哪類中學。然後,經過兩年的觀察、定向,確定究竟上哪類中學。在中學里,再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進行指導。到9或10年級最後決定培訓工種。這樣經歷6年左右的時間,讓學生和家長反復了解擴大視野,比較主動和靈活地確定將來從事的工作。時間是充裕的,指導也很系統。正是由於其完備的指導系統及良好的指導工作,才使得德國職業教育運行至今仍廣受人們的歡迎。
⑷ 德國與法國的教育體制具體是什麼樣子的
一、 綜合大學(Universität)這是一種學科較多、專業齊全、特別強調系統理論知識、教學科研並重的高等學校。此類大學設有工科 (Ingenieurwissenschaft)、理科 (Naturwissenschaft)、文科(Geisteswissenschaft)、法學 (Rechtswissenschaft)、經濟學 (Wirtschaftswissenschaft)、社會學(Sozialwissenschaft)、神學(Theologie)、醫學(Medizin)、農學(Agrarwissenschaft) 以及林學 (Forstwissenschaft) 等學科。類似的院校還有:理工大學 (Technische Universitaet, TU)、師范大學 (Pädagogische Universität / Hochschule, PU/PH) , 全科大學 (Gesamthochschule, GH) 以及體育大學、行政管理和國防大學等。全科大學是在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建立的,它集傳統綜合大學、師范大學、應用科學大學和藝術院校之大成,設有多學科、多層次的專業和課程。二、 應用科學大學 (Fachhochschule, FH;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此類大學大部分歷史較短,規模不大,一般只設有一、兩個或最多幾個專業,但其特色極為突出。分別設有工程、技術、農林、經濟、金融、工商管理、設計、護理等專業,原則上不設一般意義上的文科類專業。其課程設置和內容除必要的基礎理論外,多偏重於應用,專業分類較細,教學安排緊湊,學制較短。三、藝術學院 (Kunsthochschule, Kunstakademie) 和音樂學院 (Musikhochschule),其中包括戲劇學院 (Theaterhochschule) 和電影學院 (Filmhochschule) 等。此類大學相對來說數量不多,規模不大,本著因材施教的原則實行小班或個別教學,以培養和發展學生的個性和藝術才能。以上三類大學屬同等的高等學校,通過畢業考試和論文答辯的畢業生可獲得"碩士" 或相應級別的學位,並具有國家承認的同等證書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