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德國漢斯是什麼梗
漢斯是德語地區常用的人名,現多指德國.也有紳士的意思。漢斯是德國男性常用名字或姓氏,也是德語地區最通常的人名,一般作為德國的代稱。
Hans過去是德國年輕人非常流行的名字:從19世紀到1950年代一直是德國人首先選擇的十個名字之一,在1910年代之後甚至成為最主要的名字。這里包括雙名字的取名方法,比如Hans-Jürgen和Hans-Dieter等,它們是1935年後很流行的做法。而在1950年代之後,Hans一名的熱度在德國逐漸下降。但直到現在,在法列羅群島上,Hans仍是最常見的法列羅名字。
㈡ 材料一表明宗教改革前夕德國怎樣的社會狀況出現這種狀況的具體原因是什麼
15 世紀末和16 世紀初,德國雖然仍是封建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但社會經濟已較前有了很大發展。工業方面,冶金、造紙、印刷、武器製造、棉麻紡織業等都很發達。采礦業的發展,尤為顯著,南部的薩爾茨堡和中部的薩克森地區是采礦業中心。在采礦業中已開始採用畜力牽引的水泵抽出礦井中的積水,可採掘更深的礦藏。德國的白銀產量居世界首位,為當時全歐其他地方總產量的三倍半,從1460 年至1530 年之間,德國銀礦的年產量增加了五倍。15 世紀末,德國總人口約有1200 萬人至1500 萬人,其中礦工人數竟達10 萬人之多,而且是歐洲最熟練的礦工。在礦冶和紡織等部門中,分散型的甚至少數集中型的資本主義手工工場日益增多。印刷和建築業中已有10 名至20 名僱工的企業。在法蘭克福、烏爾姆、斯特拉斯堡、海爾布琅、門明根以及科倫和奧格斯堡,「分散」型手工工場較為普遍。
德國的商業,特別是中介性貿易相當繁榮。德國地處歐洲中部,是西歐與東北歐、西歐與東方諸國國際貿易的中間地帶。15 世紀末,新航路開辟以後,德國北部仍有不少面向波羅的海、北海的商業貿易城市。美因河畔的法蘭克福是歐洲著名的中介貿易城市,該城專門設有衛兵,護送外國商隊。德國南部的城市紐倫堡,幾乎同西歐和中歐各國均有貿易往來。奧格斯堡主要經營義大利的絲織品、印度和東方各國的香料、商品,是東西方商品貿易的集散中心之一。在西班牙、葡萄牙等國,都有德國人的商棧。德國商人曾參與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活動,給殖民者提供資助,他們的勢力也曾伸入美洲。16 世紀初,德國還出現了一些大銀行家,如富格爾家族,不但是德皇和大諸侯的債權人,而且經營提羅爾銀礦、匈牙利銅礦,控制中歐的經濟,左右著德意志的政治。
德國工商業的繁榮,促進了農業的發展。一些農村,改良土壤,深耕細作,農作物品種增多,耕地面積擴大,提高了產量。有些農民,從事小商品生產,和市場發生密切聯系。在一部分農村中,勞役地租已被代役租所代替。農民中兩極分化漸趨明顯。大量無地和少地的破產農民,因生活逼迫,成為雇傭工人。
上述情況表明,德國經濟的發展已基本上處於當時各國的水平之間。具體說來:行會手工業和中介商業已達到較高的發展水平,這一方面德國超過了義大利、法國和英國。就15 世紀末和16 世紀初的德國經濟看來,應當著重指出兩點:第一,德國與同時期西歐比較先進的諸國,在經濟上互有特點。德國境內的廣大地區中,自然經濟的統治狀態與英國、尼德蘭相比較為嚴重。德國的農業落在英國和尼德蘭之後,工業遠遠落在義大利、佛蘭德爾和英國之後,而在海外貿易中,英國人,尤其是荷蘭人已經開始排擠德國人。但是,在金銀開采方面,德國肯定是處於歐洲的首位的。第二,德國經濟的主要缺陷是發展不平衡和分散性,沒有形成統一的國內市場。德國的許多大中城市主要在邊境地區,以經營對外貿易為主,同國外的聯系反而比同本國要密切的多。在德國境內,幾乎沒有什麼地方可以找到共同之點。南部有另外的貿易聯系和銷售市場,和北部完全不是一回事;東部和西部幾乎沒有什麼往來。「當時英法兩國工商業的成長促使整個國家中各種利益聯成一氣,因而促成政治上的中央集權;在德國,這個過程卻只是環繞著一些地方中心按照省區歸並成許多利益集團,因而只是促成政治上的分離。」
德國的政治分裂和天主教教會
德國經濟上的分散性影響了政治上的發展。德國境內許多以對外貿易為主的地方性集團並不關心國家的統一集權,以致德國的分裂割據局面長期保持下來。16 世紀初,在德國除七大選侯外,還有十幾個大諸侯,兩百多個小諸侯,上千個帝國騎士。諸侯各有自己的政權、軍隊、法律、貨幣,彼此獨立,成為德國內部的「國中之國」。諸侯向德皇分權,又在其領地內推行集權。諸侯、騎士和城市往往分別結成聯盟,時而互相爭戰,時而又同皇帝對抗。德皇在境內皇權微弱,無力實行集權統治。國內關卡林立,從美因茲到科倫不足200 公里,就有關卡13 處之多,各地關稅互不統一。德國的貨幣繁雜,達千種以上。德國長期的封建混戰和政治分裂,反過來又嚴重阻礙了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德國的天主教會擁有極其特殊的地位。教會不僅據有宗教特權,而且高級僧侶就是大封建主,德國的七大選侯有三個選侯是大主教。十分之二以上的高級僧侶本身就是有領地的諸侯。教會佔有全德國三分之一的土地。教會利用宗教和「異端法庭」以維護封建統治。教會不僅徵收貢賦,強制農奴執行各種封建義務,還徵收什一稅、彼得錢,出賣聖職,出售聖物、贖罪券,巧立各種名目,敲詐誘騙,榨取人民的血汗。在德國由於政治分裂和皇權軟弱,使教會擴大了權勢,也使羅馬教皇能夠肆意控制和剝削這個國家。羅馬教廷窮奢極欲的揮霍,主要依靠來自德國教會的供給。據統計,16 世紀初,羅馬教廷每年從德國榨取的錢財多達30 萬古爾登,這個數目比德皇的普通年收入要多好幾倍,等於1497 年德皇所征國稅的21倍。因之德國在當時有「教皇的乳牛」之稱。所以,在宗教改革之前,官方的德國成了羅馬最忠順的奴隸。德國教會內部有著嚴格的教階制度。由大主教、主教和修道院長等上層教士形成的僧侶貴族荒淫腐化,舉凡准備召開宗教會議的城市,往往流氓、娼妓、騙子匯集,種種齷齪場面層出不窮。羅馬教廷對德國的壓榨是外來勢力對德意志民族的剝削,教廷阻撓德國的統一。在羅馬教廷操縱下德國教會的倒行逆施,使羅馬教廷、德國教會同德國人民群眾之間,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交織在一起,德國的教會引起社會各階級、階層的強烈痛恨。德國的教會問題已成為全國性社會問題的焦點。在德國,結束封建諸侯政治分裂局面,實現國家統一的重要障礙便是天主教會及其後台——羅馬教皇。
階級關系與階級矛盾
16 世紀初,德國經濟上資本主義的萌芽和增長,使社會的階級結構發生了復雜變化。在封建領主中,統治階層是帝國的諸侯。他們在各地有司法、收稅、鑄幣等特權,並擁有常備軍,還有權獨立宣戰和媾和,在其領地內召集和操縱地方議會。他們本身還控制一些城市。僧侶諸侯之間以及和皇帝經常對抗。世俗諸侯想借宗教改革奪占教會土地,熱衷於對外擴張。他們殘酷壓榨農民,反對任何社會改革。封建主中間的中等貴族已分化了。一部分發展為獨立的小諸侯,大部分則降為小貴族——騎士階層。
德國騎士的處境和要求獨具特點。火葯自中國傳入歐洲後,槍炮的發明、軍事技術的改進和步兵作用的擴大,騎士愈益失去其職業騎兵的意義。騎士軍事上地位的降低,只靠少量領地,從依附農民處榨取所得的收入有限,已不能滿足因商品貨幣關系發展而提高的需要,所以多數騎士入不敷出,瀕於破產。他們想維持其奢侈和寄生的生活,除充任德皇或諸侯的傭兵外,則加重對屬下農民的榨取,有些人不惜靠搶劫、勒索商旅以維持其日趨下降的生活。他們不滿諸侯的專權跋扈,嫉羨教會的特權和富有,要求驅逐羅馬教廷的勢力,希望德國統一和皇權強大。正因如此,德國有些騎士一度投入宗教改革和農民戰爭的行列。但是,騎士堅決維護農奴制,主張貴族民主,只依靠騎士統一德國,這就決定了他們不可能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而只能是孤軍奮戰。
僧侶中已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集團。上層的高級僧侶是眾矢之的。但僧侶中的平民集團,即城鄉傳教士,他們處於教會的封建教權階層之外,這些低級教士多半是平民出身,收入微薄,生活貧苦。他們對教俗貴族的巧取豪奪甚為不滿,同下層人民關系密切,其中許多人能積極參加農民和城市平民的反封建斗爭,有的成為農民運動的理論家和領袖。
隨著工商業的發展,德國城市內的階級關系變化甚大。城市內部的階級結構大致分為三個階層,即:城市貴族、中產階級(市民)和城市平民。城市貴族仰仗雄厚的資財,掌握城市的經濟命脈,經營銀行高利貸業,在對外貿易及部分對內貿易上起著重要作用。他們把持城市政權,多與諸侯有聯系、剝削和壓榨城市居民以及附屬於城市的農民。他們往往同諸侯、封建主勾結一起,共同鎮壓人民的反抗。中產階級,即正在形成中的資產階級,包括新興的手工工場主、富裕的商人和手工業主。他們反對諸侯的壓迫、騎士的劫掠和城市貴族的專權,痛恨高級僧侶的奢侈腐化,要求消除封建割據、發展工商業和資本主義,主張實現國家的統一和中央集權化,本身要求參加城市政權,建立「廉儉教會」。但由於他們經濟上的分散性和政治上的軟弱性,因而多數只關心地方性利益,他們對社會改革的態度是溫和的、改良的,甚至是妥協的。城市平民階層是城市居民的下層,成分較為復雜,其中有破產的行會師傅、貧困的小手工業者、日工、幫工以及脫離農奴制而逃亡城市的無業流浪者。他們不滿自己的悲慘處境,痛恨一切剝削者,他們雖然積極參加了宗教改革和農民戰爭,但在當時還沒有形成為一支獨立的政治力量。被壓在社會最下層的是佔德國人口80%的廣大農民,其中大多數是依附農民,有的還是農奴。15 世紀後,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封建主享受的慾望擴大了,於是不斷增加地租、賦稅和勞役。僅地租就高達農民收獲量的40%。教會仍向農民廣征什一稅及其他繁重的負擔。由於對羊毛、亞麻等農牧產品需求量的增加,封建主任意擴大自己的領地並強占村社的附屬地:池沼、草地、森林等。德國有些地區,尤其是在西南部,封建主把農民重新變成農奴。農民受盡殘酷的壓榨,稍有不滿或反抗,封建主就施以割耳、割鼻、挖眼、截指斷肢、車裂等各種酷刑。此外,農民還要受商人的剝削和高利貸的盤剝。農民受苦最深,他們迫切要求改變社會的現狀。
15 世紀末和16 世紀初,德國的階級關系和社會矛盾極其尖銳和復雜。在德國,反封建剝削、反羅馬教廷、反抗天主教會特權統治,要求國家統一、擺脫貧困的悲慘處境的斗爭是結合在一起的,主要矛盾集中表現為以廣大農民為主體的包括城市平民和正在形成中的資產階級在內的人民群眾同封建主階級之間的矛盾,特別是反抗天主教會的斗爭。
15 世紀末和16 世紀初的農民起義
早在德國宗教改革和大規模農民戰爭之前,農民反封建的武裝起義已此起彼伏。1476 年在法蘭克尼亞的維爾茨堡主教領地內爆發了漢斯?6?1貝海姆起義。鄉村的吹鼓手、牧人漢斯?6?1貝海姆向農民宣稱:按聖母的指示,世間人人都應親如兄弟,靠自己雙手勞動為生,不應有貧富之別。一切息金、地租、徭役、賦稅、雜稅以及其他貢賦都應永遠廢止,各處森林、河流、牧場都應自由使用。還主張,「從今後不應再有皇帝,亦無教皇,亦無其他教會官廳或世俗官廳」。幾萬農民曾被發動起來。但起義前夕消息被泄露,漢斯被逮捕後焚死。起義群眾也被主教用狡計鎮壓了。
另一起農民起義,「鞋會」的斗爭更為激烈而廣泛。「鞋會」在1493年在阿爾薩斯發起,後來擴展到士瓦本一帶,多次發動起義,斗爭歷時30年之久。1502 年在巴登北部斯拜爾主教轄區爆發起義,有7000 人參加。他們斗爭綱領的主要內容有:破壞和廢除所有官方機構,收回被領主霸佔的漁、獵、林、牧場,歸農民所有。還規定,不再向諸侯、貴族、僧侶繳納任何捐稅、什一稅和雜稅等,廢止農奴制度;沒收寺院及其他教會產業分給人民,除皇帝一人而外不承認任何其他君主。這是起義的德國農民第一次提出收回教產以造福人民和主張建立統一而不可分的德意志君主國的兩條要求。從此時起,這兩條要求經常在農民和平民進步集團中一再出現。1502 年「鞋會」起義失敗後,在約斯?6?1弗里茨及其助手施托費爾等人的領導下,1512 年和1513年期間,「鞋會」斗爭在萊茵河上游、黑森林地區、阿爾薩斯全境和美因河流域更加廣泛地開展起來。斗爭當中城市平民的作用日益擴大。在哈特馬特山上的集會中還通過了「鞋會」綱領的14 條款。原定在1513 年夏末秋初舉行武裝起義,因事泄而被弗賴堡政府和巴登侯爵所鎮壓。「窮康拉德」或「康茨」的農民秘密組織約1503 年於符騰堡組成。這是本地貧苦農民與外來的「鞋會」會員們聯合起來的起義組織。主要活動地區在斯圖加特一帶。自1514 年春起,「窮康拉德」組織在領袖蓋斯彼得和漢斯?6?1福爾馬等人領導下,發動武裝起義。由於城市平民的支持,在同符騰堡公爵的斗爭中一度獲得勝利,後來在各地諸侯的聯合鎮壓下,起義失敗。這一時期內,城市也醞釀著斗爭。紐倫堡等城的工匠和僱工們為了爭取提高工資,不斷建立秘密結社和組織罷工。各地先後掀起的自發的區域性斗爭,預示著革命風暴即將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