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女朋友是德國人,現在在德國慕尼黑,如何讓她到中國工作和我在一起辦工作簽證麻煩嗎
因為她現在還是你的女朋友,所以可以讓她在德國申請訪友簽證來中國看你,這個訪友簽證最長是3個月,相關的簽證材料在使館網站有,而且,你大可可以放心,這個簽證對於德國人來說很容易。如果你們有意願結婚的話,可以讓他來中國的時候順便帶上她和你結婚用的的相關的材料,護照,單身證明,出生證明,這些材料要經過中國駐華使館認證。到中國之後在你的老家結婚,只要材料齊全,手續很快很方便。拿到中國結婚證後,如果以後你們去德國生活的話,那你們認證的中國結婚證到當地民政換取你們的德國結婚證,這樣你就可以以德國配偶的身份在德國生活,而且能享受和德國人一樣的福利待遇。
B. 怎麼樣能嫁給一個優質的德國人
只有一部分德國男人算廣義的「優質德國男人」。如果我們定義「優質德國男人」在全部德國男人中所佔比例是N%的話。那這個比例在中國和德國,從統計學角度是一樣的。
而在中國的德國男人沒有在德國的多,所以在中國的廣義的「優質德國男人」比較少
當然,也許你對「優質德國男人」自己的定義。(或者說說你的標准,大家探討一下)
為了增加認識「優質德國男人」的幾率,你需要多認識德國男人。目前看,北京,上海,確實是德國人扎堆的地方。但也不要忽略另外幾個有大的德企的城市,長春,成都,蘇州,崑山。
「優質的德國男人」和「優質的中國男人」有一點相似,就是在適婚年齡已經結婚。如果是常駐中國的,基本都是拖家帶口的了。你要遇到已經是公司高層,多金而英俊瀟灑,且有小小年紀,但卻是單身。建議先查查是不是離婚的。德國離婚,通常男方要承擔巨額贍養費。當然,我相信你是為了愛情,不是為了錢,只是提醒一下。
再說說語言。誠然,德國男人駐扎在中國的,英語都不錯。那是因為德語在中國普及的還不夠。但如果想真正走進一個德國男人的世界,還是把德語練好吧。目前在中國的德國男士,並不是為了紮根在中國。海外的工作背景,對於以後回德國發展是非常有利的。如果你跟了一個這樣的德國男人,那你註定要和他回到德國。回到德國了,卻不會說德語,那對於融入他的世界是非常有難度的(他的朋友圈子,他的家庭等等)。德國人不會因為在場有個不會說德語的外國人,而放棄母語改用英語侃大山的。如果不能融進他的世界,你們的話婚姻質量也可想而知。而且,到了德國,不會德語的話,生活非常無聊。電視,電影,廣播都是德語。當然,你也許說可以上網。但去了德國,每天看中文網頁是不是有些浪費了。
在說說目前在中國的德國人的職業類型。集中在北京上海的基本都是辦公室白領。保險業,金融業,大外企的中國總公司等等。這類嗎,基本上都外表光鮮,魅力四射。但同樣的,經歷也多,招數也多。另外在北京上海和你抱有類似想法的姑娘非常非常多,這些老外都被她們寵壞了。你要看看自己的能量級是不是夠大,能不能「脫穎而出」。而且,你認真了,他們是不是認真了,你要好好判斷。
個人反而建議你找在德國的工程技術人員(如大型企業的工程師)。學工科出來的,雖然不那麼風趣,幽默。也沒那麼光鮮亮麗。但相對比較單純,待人也真誠的多。
這么多年,在德國和中國也看過了不少真心相愛的跨國婚姻。以上只是一點自己的看法。盡量用「理性」去分析。
當然,如果緣分來了,那什麼分析和技巧都沒用。勇敢的愛吧。
祝好運
C. 中國女人和德國人在中國登記結婚,婚後如何能有保障,如果要得到德國認證,拿到德國國籍需要什麼條件,謝
是這樣的~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登記結婚的幾項規定》。按照這個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僑)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1、本人的戶籍證明;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准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v-有了結婚證,再去公證處公證,讓你老公提出邀請,邀請你去他的國家,拿著所有的文件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護照,有了護照,再去他國駐中國的大使館辦簽證,這樣你就可以出國了.不用中介,證件齊全,兩個月就可以上飛機了.
至於婚後保障就是按照中華人民國婚姻法的。。~
希望您對此回答滿意~謝謝~~
D. 我想去德國勞務怎麼辦理
一、德國原則上限制引進勞務
德國是歐洲人口最多的國家,也是非移民國家。為維護本國勞動市場穩定,保障本國公民和歐盟國家公民充分就業,德國原則上嚴格限制歐盟以外第三國勞動力入德就業。但是,由於部分行業,尤其是IT行業專業人才短缺,德國也曾制定特殊的政策吸引全球各地高端人才來德。另外,隨著德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德國護理行業人才極度短缺,業內呼籲政府修改外勞政策,引進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的護理專業人員來德。
二、引進勞務的有關政策及規定
(一)「優先權審查」原則
所謂「優先權審查」原則,就是有關主管勞工局對某一工作職位進行調查,是否有應優先考慮對象。凡德國人、歐盟成員國國民、EWR成員國(原歐盟15國+列支敦斯登+瑞士+挪威,稱歐洲經濟協作區)國民以及來自歐盟以外第三國的在德無任何就業限制者)均屬優先考慮對象。僱主須優先聘用德國人及具有同等就業權利的外國人;只有當德國人或法律上與德國人具有同等就業權利的外國人不能從事該工作,且僱主在一定期限內確實未能在本國聘到合適人員,才可聘請外籍勞工;對於經過勞工局提供的培訓後,德國人及與其有同等就業權利的外國人可以從事的工作,則應將該工作崗位提供給上述人等。從這一原則可以看出,能入境德國工作的勞工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是:具有德國僱主所需的,且德國人或與德國人有同等就業權利的外國人所不具備特別的技能。
德國還規定,德公司、企業、學校、團體、個體僱主等如有僱傭外籍勞工的需要,必須先以廣告等形式在國內尋找,確定無適應者後才向勞工部門提出申請,經德國勞工部門、外國人管理局批准同意,才能允許外籍勞工來德國工作。
(二)「綠卡」計劃
為加快發展信息技術,彌補國內人才不足,德國曾參照美國發放「綠卡」方式,放鬆對費歐盟國家信息技術專家赴德工作的限制,從2000年8月1日起實施「綠卡」計劃。但德國「綠卡」門檻高、規定嚴,只有受過正規高等教育、僱主每年支付薪資不少於10萬馬克(約合6.48萬歐元)的信息技術專業人才才有資格獲得「綠卡」,而「綠卡」並不等於長期居留權,持有者在德逗留3年、可再延任2年之後必須打道回府。
(三)「例外情況」
一般情況下,普通出國勞務人員入德從業是極其困難的,但「風味廚師」例外。德國《就業條例》第2部分第26條規定,「符合條件的風味廚師應聘到德國相應的風味餐館工作,最多可獲三年工作許可(現改為四年)」。此規定為中國廚師進入德國市場開了一道口子,所謂「風味特色廚師」可享受高科技人員待遇得以進入德國從業。
三、引進勞務的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一)德國勞工總署下屬的「外勞職業介紹中心」負責對能否入境從業進行審核。
(二)履約所在地當地勞工局負責核發工作許可和延期審批。
(三)履約所在地移民局負責核發居留許可及延期審批。
一名符合入境從業要求的外勞,經過簽約→面試(到德國駐外使領館遞交材料)→外勞職業介紹中心審核通過→獲得居留許可(履約地當地移民局審核、簽發)→外國人管理總局批准通過→獲得簽證(德駐外使領館簽發)→入境等程序方可在德國從業,從業期間由當地勞工局監督履約情況,核發工作許可和延期(最長不超過4年)或替換。
四、德國有關引進勞務及工作簽證的管理規定
對於歐盟以外第三國(EWR成員國和瑞士除外)國民入境德國從業,首先要申辦簽證,簽證上直接註明就業類別,首個簽證有效期一般為3個月。依據《居留法》第18條規定,簽證到期後得再次履約所在地勞工局提交就業延期申請,到移民局辦理居留延期手續。
德國駐外使領館為簽證申請受理和簽發機構。外國務工者首先通過電話(現改為網上)預約遞交簽證申請日期,然後親自前往面談(回答簽證官提出的各種問題)和遞交簽證申請所需各種材料,包括:護照、簽證申請表、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並譯成德文)、醫療保險證明、個人簡歷、出國勞務合同、教育程度證明、語言水平證明、原工作單位證明函(有的還要提供其他材料,如廚師要廚師證、出國勞務培訓合格證等)。
簽證申請材料被受理之後,由德國駐外機構轉回德國國內,經前面所述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德駐外機構根據批復結果決定是否發放簽證。由於審批環節多、「公文旅行」時間長,德國出國勞務簽證周期短則一、兩個月,長則三、五個月甚至半年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