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德國和日本是什麼關系為何書中寫德日等大陸法系國家,日本也算大陸國家了
法律有兩種,一種是英美法系,還有一個是歐陸法系。德國和日本都有歐陸法系
德國和日本在二戰期間是盟友。
⑵ 法律體系都有哪兩大類,分別以那幾個國家為代表
英美法系(海洋法系)、大陸法系(羅馬法系)。
英美法系國家: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等地,均採用這種法系;
大陸法系國家:法國、義大利、德國、荷蘭、葡萄牙等、日本。
一、英美法系
起源於中世紀的英格蘭,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約24億人)生活在英美法司法管轄區或混合民法系統中,他們當中大部分以英聯邦國家為主。
該法系與歐陸法系(又稱「大陸法」)並稱為當今世界最主要的兩大法系。從法律淵源來看,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判例法,即反復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二、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
以1804 年《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各國法律,所以大陸法系也稱羅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國以《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制定了《德國民法典》,該法典以後為一些國家所仿效,故大陸法系又稱為羅馬一德意志法系。
(2)德國日本屬於什麼法系擴展閱讀
主要特徵
第一,法律體系是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構成的整體。
第二,法律體系是一個由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呈體系化的有機整體。
第三,法律體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門類齊全、結構嚴密、內在協調。
第四,法律體系是客觀法則和主觀屬性的有機統一。
另有法律體系的特徵
1、法律體系是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包括被本國承認的國際法。
2、它是現行法構成的體系
3、構成法律體系的單位是法律部門,法律部門是由若干相關的法律規范構成的,因此法律規范是法律體系構成的最基本單位。
4、法律體系不同於立法體系,立法體系構成單位是規范性文件。
⑶ 哪些國家屬於大陸法系(羅馬
現在世界上主要有兩大法系,即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陸法系的主要代表國家是法國、德國;英美法系的主要代表國家是美國、英國。
中國基本上屬於大陸法系。很多法律都是借鑒和移植與德國、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的。但是,中國是「有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法律也有不少「有特色的」地方。
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一詞中的「大陸」兩字指歐洲大陸,故又有「歐陸法系」之稱,與英美法系同為當今世界兩大重要法系之一。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韓國等均採用大陸法系。
⑷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別是哪些國家 還有中國是什麼法系
大陸法系的國家有法國、比利時、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德國、奧地利和瑞士,扎伊爾、盧安達、蒲隆地、日本、泰國等.
英美法系包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新加坡.
⑸ 世界五大法律體系
中華法系、大陸法系、英美法系、伊斯蘭法系、印度法系,其中中華法系和印度法系已經解體。
屬於大陸法系的國家和地區有法國、德國還包括義大利、西班牙等歐洲大陸國家,也包括曾是法國、西班牙、荷蘭、葡萄牙四國殖民地的國家和地區如阿爾及利亞、衣索比亞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國家。
中國在清末、民國時期引進西方的法律,基本是以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為參照藍本的,包括德國、日本。新中國因為在法律發展的過程中不斷的借鑒別國的法律,於是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系。但是本質上也是屬於大陸法系的。
(5)德國日本屬於什麼法系擴展閱讀:
一、大陸法系的特點:
1、全面繼承羅馬法:吸收了許多羅馬私法的原則、制度,如賦予某些人的集合體以特定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所有權的絕對性,取得財產的各種方法,某人享有他人所有物的某些權利;侵權行為與契約制度;
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相結合制度等。還接受了羅馬法學家的整套技術方法,如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人法、物法、訴訟法的私法體系,物權與債權的分類,所有與佔有、使用收益權地役權以及思維、推理的方式。
2、實行法典化,法律規范的抽象化概括化。
3、明確立法與司法的分工,強調制定法的權威,一般不承認法官的造法功能。
4、法學在推動法律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法學創立了法典編纂和立法的理論基礎,如自然法理論、分權學說、民族國家理論等,使法律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任務由法學家來完成。
二、英美法系特點:
1、以英國為中心,英國普通法為基礎;
2、以判例法為主要表現形式,遵循先例;
3、變革相對緩慢,具有保守性,有著「向後看」的思維習慣;
4、在法律發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5、體系龐雜,缺乏系統性;
6、注重程序的「訴訟中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