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外有沒有農業稅
國外對農業沒有一個獨立的稅收體系,大部分國家都將農業與工業等一樣採取流轉稅、所得稅、土地稅或財產稅相結合的復合稅制;對農產品、農業收益、農用地給予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政策。
以農業產品為課稅對象,徵收流轉稅
這種類型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增值稅類型國家,比如英國、愛爾蘭、法國、德國、奧地利、逗陸荷蘭、比利時、丹麥、盧森堡、義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挪威、土耳其、俄羅斯、印度、日本、韓國、菲律賓、阿根廷、巴西、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烏拉圭、紐西蘭等;另一種是銷售稅類型國家,比如美國、澳大利亞。目前,世界上約有110個左右的國家實行了增值稅。
以農業產品為課稅對象,徵收流轉稅的國家對農產品征稅時採取了兩個方面的優惠政策:
一是零稅率或免稅。大多數實行增值稅的發展中國家對食品包括農產品實行零稅率或免稅,如阿根廷、烏拉圭、菲律賓,發展中國家的土耳其、哥倫比亞和發達國家中的英國、愛爾蘭、加拿大實行增值稅零稅率。免稅是指僅免本環節的增值稅,進項稅收不能抵扣,一般也叫做「不享有抵扣權的免稅」;而零稅率是比免稅更為優惠的政策,除免除本環節的增值稅外,還可將進項稅收予以抵扣(或退稅),即免徵各個環節的增值稅,也可稱為「享有抵扣權的免稅」。
二是低稅率。歐洲共同體大部分國家對農產品徵收的增值稅實行低稅率,如義大利對農產品按4%的低稅率征稅(其他產品為10%或20%),法國對食品(包括農產品)按7%的低稅率征稅,荷蘭對穀物按6%的低檔稅率征稅(標准稅率為17.5%)。
以農業收益為課稅對象,徵收所得稅
實行所得稅的國家均將農業所得作為所得稅課稅對象。有些國家將農業所得單列,如土耳其農業所得稅,韓國在所得稅中單列出農業稅。大多數國家將農業所得歸並到經營所得,如美國將農業所得歸入經營所得,日本將農業所得歸入營業所得。
對農業收益徵收所得稅各國均有不同的優惠政策:扣除額。如韓國農業稅對取得農業收入的人按照農業收入減去免徵額和基本扣除額之後的余額徵收,基本扣除額為560萬韓元;減免稅。土耳其農業所得稅規定農民如果年收入低於15萬里拉,允許申報減免總收入的70%~90%。印度所得稅規定對農業所得免稅。韓國農業稅規定對應納稅額不足1000韓元的免稅。
以土地為課稅對象,對農用土地徵收土地稅或財產稅
許多國家將農用土地作為土地或不動產徵收土地稅或財產稅。財產稅早期的形式就是土地稅。隨著經濟的發展,財產稅已經擴展到對動產與不動產征稅。但是,對土地征稅仍是世界各國普遍做法。有些國家不單獨設置土地稅,對土地按照一般財產稅徵收;有些國家不設置一般財產稅,單獨設置土地稅;有些國家即便是徵收一般財產稅,也另行設置土地稅。在土地稅或財產稅中一般都包括農用土地。如美國、加拿大、墨西哥、俄羅斯、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羅馬尼亞、巴西、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阿根廷、智利、南非、賴比瑞亞、印度、坦尚尼亞等國均對農用土地徵收土地稅或財產稅。巴西的農村土地稅以一定的土地面積為征稅單位,根據當地的土地價格確定土地的計稅價格,稅率為0.2%~3.5%。俄羅斯除了對農用地徵收土地稅外,還對使用森林資源開征林業稅。韓國對所有者自己耕作的農田和同一家族的不同家庭擁有的森林、田地按土地估價管理部門估價的土地市場價值或租金價值的0.1%徵收土地綜合稅,標准面積的牧場按0.3%征稅,超過標准面積的各類土地按5%征稅。
農業生產方式的變化決定農業稅收制度的變化
國外農業稅收制度隨著本國農業生產方式的變化而不睜肢斷發生變化。有什麼樣的生產方式,就有什麼樣的農業稅收制度。在20世紀50~60年代,國外農業生產關系發生了重大的變化——資本主義農場代替了傳統家庭式小生產農業。
農場制與家庭小生產農業的區別有:一是生產規模不同。家庭小生產農業以農民自有土地為基礎,生產規模小,而農場經山早頃營以租人土地為基礎,因而其生產規模不再受原來的土地規模約束,而以適合農業生產力要求的規模為起點,實行企業化經營。生產規模的擴大改變了原來的組織結構。二是經營目的不同。家庭小生產農業是一種以自給自足為基礎的農業,生產的農產品主要滿足家庭消費,有剩餘時才出售。因而市場反映不靈敏,也很難享受到政府農產品價格補貼。而農場是以利潤為目的,為市場而生產的。在農場制下,政府補貼成為其收入的一大來源。出於經營目的和投資人權益維護的需要,農場建立了會計核算制度。這樣,政府就有條件依託農場會計核算來建立所得稅制度。三是資本實力不同。農場制下的經營者是一種營利投資,而不再是個人的謀生行為,因而在資本實力上大大超越了家庭小生產農業。
財政體制的不同決定農業稅收制度的差別
不同財政體制下的稅收政策差別很大。美國地方政府(這里的地方主要指市縣政府,在國外,省或州政府稱為地區政府——編者注)的收入主要來自財產稅,且財產稅稅率與政府的預算支出掛鉤,量出為人,為做到這一點,必須將所有的財產統一於一個地方適用稅率,因此,政府農業的稅收政策主要集中在如何合理計算農業與非農業用土地、建築物等不動產的稅基上。而加、德、法三國的財產稅則從課稅對象和稅率兩方面來調節。這是因為,財產稅是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因而在稅種上,有些採用財產稅(或稱為不動產稅),有些則採用土地和房產分設稅種。但由於稅收立法權不屬於地方,同時地方政府的財產稅收入並不完全與本級預算掛鉤,因而,在財產稅建設上他們更強調全國統一,或者省內統一。
兩大啟示
國外的農業稅收制度對我國農業稅收的改革有兩大啟示:
以生產力為標准評價稅收制度
制度經濟學派認為,生產方式的變遷是推動制度變遷的根本原因。這一點也適用於對稅收制度的評價。就是說,對制度的評價只有一個標准,即適應還是不適應生產力要求,而無所謂先進與落後。
各國農業稅收政策上的差異也證實了這一觀點。在流轉稅上,美、加兩國對農產品徵收商品稅,而德、法、英徵收增值稅;在財產稅上,德國徵收房產稅和土地稅,加、法、美徵收財產稅,而英國則不征財產稅,只征遺產稅。這些稅收政策固然與歷史習慣有關,但也可以看出,他們的政府所追求的是稅收如何適應農業生產方式,有利於促進農業生產力,而無所謂比誰更先進。
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國民經濟現代化的進程加快,農業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會趨於自然下降,但農業的地位決定了我們必須重視農業稅收問題研究。稅收是向居民取得的強制、無償的財政收入,而稅收政策所要解決的是政府「如何取」的問題。「取之有道,則取財而不傷財」,是建立稅收政策的首要原則。而稅收政策核心是解決好農業與第二、三產業的負擔平衡問題。我國的國情與國外差別很大,國外是早已農場制了的國家,而我國雖然出現了一些類似家庭農場的經營方式,但就基本面來講仍然屬於家庭小生產。因此,照搬他們的做法事實上有困難,我們必須走自己的路。
正確處理取予關系是建立新的農業稅收政策的前提
在農業稅收與政府公共服務體系的關繫上,國外目前有兩種思路:一種是農民「既負擔,又享受」;另一種是「既不負擔,又不享受」。美、法、德比較重視農業稅收政策,相對地農民的負擔也要重些,而政府將錢主要用於完善農業公共服務體系,農民也從這一體系中獲得了相應回報,從而促進了農業經濟的發展,使農民得到實惠。這是一種「雙贏」戰略,符合現代「混合經濟」思想,也符合公共財政建設方向;而英國是屬於典型的「既不向農民收稅,也不提供公共服務」,即「自由主義」農業理論的國家。由於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落後,所以,英國的農業落後於歐洲主要國家,瘋牛病、口蹄疫等傳布泛濫是一種必然。現在看來,必須跳出「就事論事式」的稅收政策研究,從「取予關系」上重新認識農業稅收問題。
近年來,國務院根據農民負擔過重的實際,提出了減輕農民負擔問題。隨之出現的是取消向農民征稅的觀點。有人說,現在國家強大了,而全國農業稅收僅僅300多億元,在1萬多億財政收入中是個小數,何必還要徵收呢?還有的主張徹底取消農業稅,對農民什麼稅也不征等等。
這些觀點至少反映了一個事實,即我國的農業稅收改革走到了「十字路口」。何去何從值得深思。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和農村公共事務的存在,需要政府向農民集中一部分財力,這是由我國現階段的國情決定的。即使進入了發達時期,農業和農村公共事務的資金還應當來自農民,這是市場經濟規則在農業上的體現。在目前,減輕農民負擔是必要的,但也有一個把握住「度」的問題。在一個農業人口佔八億多的國度里,如果對農民什麼稅也不徵收,其後果將是難以想像的。
② 德國的農業等經濟發展狀況是怎樣的
德國農業發達,機械化程度很高。2008年共有農業用地1693萬公頃,約佔德國土面積的一半,其中農田面積1193.3萬公頃。2008年農林漁業產值為195.6億歐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0.8%。農業就業人口85.5萬,占國內總就業人數的2.12%。2013年共有農業用地1669.9萬公頃,約佔德國土面積的一半,其中農田面積1187.6萬公頃。2013年農林漁業就業人口63.7萬,占國內總就業人數的1.5%。
德國是世界貿易大國,同230多個國家和地區保持貿易關系。德國產品以品質精良著稱,技術領先,做工細膩,但成本較高。德國出口業素以質量高、服務周到、交貨准時而享譽世界。主要出口產品有汽車、機械產品、化學品、通訊技術、供配電設備和醫學及化學設備。主要進口產品有化學品、汽車、石油天然氣、機械、通訊技術和鋼鐵產品。主要貿易對象是西方工業國,其中進出口一半以上來自或銷往歐盟國家。
德國的出口額2003年之後,連續六年保持世界第一出口大國地位。外貿長期順差,2007年德國出口額達9691億歐元。以企業營業額排名的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中,有32家企業的總部設於德國。德國DAX指數則由30家市值最大的德國公司組成。德國具備專業技術的中小型企業也相當重要,約有1000家此類企業在各領域居領先地位而被認為是隱形冠軍。2013年德國國內生產總值27376億歐元,增長率0.4%,人均國內生產總值32280歐元。國民總收入21188億歐元。
③ 比爾·蓋茨在美持有土地面積相當於兩個紐約
比爾·蓋茨在美持有土地面積相當於兩個紐約
比爾·蓋茨在美持有土地面積相當於兩個紐約,過去十年裡,比爾蓋茨和前妻梅琳達在美國19個州購買了超過242,000英畝(1088.6平方公里)的農田,比爾·蓋茨在美持有土地面積相當於兩個紐約。
「面積差不多相當於整個香港那麼大,抵得上3個柏林。」
美聯社報道稱,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剛剛獲得法律批准,允許他購買價值1350萬美元的北達科他州2100英畝(1英畝約合6畝)農田。此前,比爾·蓋茨購買農田一事,一度引發當地居民不滿,並導致該州最高檢察官介入此事。
實際上,這並不是蓋茨第一次在美國投資買地,他已經在美國十幾個州購買近26.9萬英畝、相當於163萬畝的土地,幾乎佔全美農地的1%,已經是美國最大的農田私人所有者。在全球高通脹、股市波動的背景下,歐美國家買農田的「地主」也越來越多。
相當於「1個香港」「3個柏林」
雅虎財經網6日報道稱,剛剛從北達科他州購入2100英畝的良田,使得蓋茨的土地版圖再次擴大。據2021年《土地報告100強》發布的數據,蓋茨在過去幾年購置的農地遍布十幾個州,包括24.2萬英畝的農田、1234英畝休閑用地和 2.575萬英畝的其他土地,正在從農田過渡到住宅和商業用途。
北達科他州的收購將使其土地總持有量超過27萬英畝,面積差不多相當於整個香港那麼大,抵得上3個柏林。
比爾·蓋茨在美國各州持有的土地面積
報道稱,蓋茨購買的農地包括路易斯安那(6.9萬模敏運英畝)、阿肯色(4.8萬英畝)、內布拉斯加(2萬多英畝)、亞利桑那(2.5萬多英畝)、密西西比、印第安納、華盛頓州以及南部的佛羅里達等州。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報道稱,這些遍布近20個州的土地包括種植胡蘿卜、大豆和土豆等蔬菜的農田,其中一些最終成為麥當勞的炸薯條。
美國媒體報道稱,雖然蓋茨是美國最大的農田私人所有者,但他並不是美國最大的土地擁有者。美國最大的土地擁有者另有其人——億萬富翁約翰·馬龍,被稱為「美國有線電視教父」,他在全美擁有220萬英畝土地。
此外,人們熟知的亞馬遜電商巨頭傑夫·貝索斯也擁有42萬英畝土地,除了耕地,還有大量森林和未開墾的土地。美國傳媒巨頭特德·特納、以250億美元財富位列《2021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第65名的美國商人托馬斯·彼得菲,都是美國排在前列的土地所有人。可以看出,大地主都是超級富翁。
比爾蓋茨資料圖
歐洲富人也愛買地
在歐洲國家,買農田的「地主」也越來越多。波西爾是德國下薩克森州的一家傢具企業的負責人。他告訴《環球時報》記者,他的家族每年都會在周邊地區買下10到20公頃(1公頃等於15畝)的土地進行投資,除了農地,還有森林。森林的木材用於他的企業,而農地則租給當地農民。
波西爾對《環球時報》記者說,20年前,他們買地每公頃不到1萬歐元,10年後價格達1.5萬歐元,現在已經超過3萬歐元。這個價格在農業州下薩克森州還算是比較低的。
他告訴記者,拿中他們家族買下的地至今從不出售,一代一代繼承下去。根據德國各地的規定,如果買地建工廠、公寓樓等,審批會比較嚴格。當波西爾與當地農民簽訂租賃合同時,會詳細說明土地的用處和注意事項等。
「最近兩年,德國出現買地熱。」柏林土地和房地產投資顧問魯迪格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國億萬富翁投資農業用地,是為了保護自己免受通貨膨脹的影響。
私人非農業買家相對容易獲得美國的農田和森林。而在德國,投資者購買農業用地受到更嚴格的監管。當局希望避免農田成為投機對象,每年交易的農地不到1%。
但現在德國政府對土地買賣有所放寬,比如規定買農地可以建太陽能公園發電等。有的一個城市就有十多個太陽能公園項目。當然旦梁,更多人買地是用來建農場或出租。不過也有質疑稱,富人有通過買地獲得高額農業補貼的嫌疑。但魯迪格說,如果購買者不生產,很難在歐盟內獲得補貼。
德國《今日農業》雜志稱,不僅德國農地價格大漲,歐盟大多數國家的農地價格也在漲。比如,2020年農地最昂貴的荷蘭,每公頃價格接近7萬歐元。而在過去10年,荷蘭土地價格上漲近40%。另一個國家羅馬尼亞,土地價格在過去10年翻了5倍多,2020年達到每公頃7163歐元,價格甚至超過農業強國法國。
「最古老、最好的長期投資之一」
「高回報,低風險」,德國經濟新聞網這樣概括富人買地投資的趨勢。投資傳奇人物沃倫·巴菲特曾表示,在多地買農田,這是「最古老、最好的長期投資之一」。
總體而言,農地一直是一項有利可圖的投資,投資農田的回報比其他絕大多數的投資都要好,甚至可以與股票相媲美。據美國《福布斯》報道,在過去29年間(1992-2020),美國農地的投資回報高於絕大部分資產。
還有數據顯示,自1972年以來,美國農田的年化回報率約為10%,而美國房地產僅為9%,美國股市(標准普爾500指數)和黃金每年僅增長約7%。尤其是近期食品價格暴漲,農地投資更具有潛力。魯迪格認為,從大富翁的投資看,買地也是一隻績優股,需要長期投資為佳。
美國農業部的`數據顯示,美國有超過3.7億公頃的農田,其中2/3為農民所有,1/3為大投資者所有。數據還顯示,39%的農地地主自己不種地,而是將農地出租給農民。這些不種地的地主其中80%都是投資商。顯然,租金帶來的現金流是很多投資農地的一筆直接可觀的收入。
其次,作為農地,農作物收益也是其中一項主要回報,尤其對於真正種地的農場主來說。有的人購買農地除了作為一項相對穩定增值投資之外,同時把它用作度假、休閑的場所。有的人還會把農場打造成慶祝婚禮、生日以及其他慶祝活動的舉辦場所。
《環球時報》駐美國記者所在的美國東海岸雖然沒有中西部廣袤的農田,但是也會在郊區隨處看到農場。很多農場以種植果樹為主,比較大的農場每年會有一個採摘節。除了採摘水果,萬聖節前,遍地的南瓜還供人們採摘。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農場往往還有一個賣自家產品的食品雜貨店,有的幾乎就是一個大型食品超市。這樣的農場雜貨店很受當地人歡迎,甚至成為社區一個地標性場所。
美國農地一直以來就是很好的投資品種,但購買農地的前期成本很高,不太適合資金量小的普通投資者。最近幾年美國農地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以及各種眾籌平台的興起,大大降低這一資產類別的投資門檻。
Harvest Returns首席執行官克里斯·羅利表示,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購買農場需要巨額資金,但如果把大量投資者聚集起來,就可以集中投資購買農地、林地或溫室垂直農場,「我們就是這樣做的」。
據外媒報道,過去十年裡,比爾蓋茨和前妻梅琳達在美國19個州購買了超過242,000英畝(1088.6平方公里)的農田,以及27,000英畝的遊憩用地和過渡用地,總面積近27萬英畝(約163萬畝),相當於兩個紐約。至此,比爾蓋茨成為美國最大的私人農田所有者。
麥當勞的土豆也來自蓋茨的農場,超過14,000英畝的農田種植著巨大的土豆。
根據福布斯富豪榜的實時數據,比爾·蓋茨目前個人財富累1293億美元,位居全球第四,僅次於貝佐斯、馬斯克和LV掌門人阿諾特。
在美國買一個農場需要多少錢?
根據美國農業部的數據,美國農業用地的平均價格為每英畝4,100美元。如果購買1000英畝土地,大約需要2700萬元人民幣。
據粗略統計,比爾蓋茨的26.9萬英畝農田耗資約75億元人民幣。
當然,不同地區的土地價值存在很大差異。
美國中部(得克薩斯州和科羅拉多州)的土地相對便宜,1000 英畝土地大約需要支付1到 200萬元人民幣左右,而在土地最昂貴的加利福尼亞州,可能需要支1200萬元才能獲得相同面積的土地。
在美國,買地和買農場是兩個概念。土地只是一塊空地,上面可能沒有建築物或農作物。但是,美國的農場大多已經處於成熟的運營狀態,一般以英畝計價,從幾千美元到幾萬美元不等。另外,農場的設施很重要,有無溫室價格會有很大差異。
比爾蓋茨的私人投資公司通過22家空殼公司購買農田
比爾·蓋茨在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的農田數最多,有69,071英畝,其次是阿肯色州(ARKANSAS),47,927英畝;和內布拉斯加州(MEBRASKA),20588英畝。
蓋茨的卡斯凱德投資公司直接或通過第三方購買並持有整整269,000英畝的農田。
除此之外,卡斯凱德投資公司還投資了食品安全公司、零售、二手車經銷商和加拿大國家鐵路公司。
事實上,這並不是蓋茨第一次涉足農業。
早在 2008 年,比爾·蓋茨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就宣布撥款3.06億美元,用於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南亞的小農中推廣高產和可持續農業。
比爾蓋茨並不是唯一一個進入農業領域的富豪。盡管蓋茨是美國最大的農田所有者,但他絕不是最大的個人土地所有者。
在《土地報告》美國前100名地主榜單中,比爾蓋茨夫婦僅排名第49位。
世界食品價格創8年來新高。比爾蓋茨早有預料?
土地資源總是有限的,但全球人口卻在不斷增加。目前,全球總人口已達78億左右,而且每年都以較快的速度增長。
根據聯合國的數據,未來15年世界人口預計將增加10億以上,到2030年達到85億,然後人口將繼續增長,2050年達到97億,2100年達到112億。
微軟聯合創始人比爾·蓋茨近日在北達科他州購買了2100英畝的農田,引發當地居民不滿,並導致該州最高檢察官介入此事。
北達科他州總檢察長德魯·瑞格利本周給與蓋茨有關聯的紅河信託公司(Red River Trust )寫了一封信,詢問該公司他們打算如何使用這些土地,以及他們是否符合該州的企業農業法律的例外情況。
他在信中寫道:「所有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都被禁止擁有或租賃農田或牧場,也禁止從事農業或牧場經營。」
「此外,法律對信託公司擁有農田或牧場的能力進行了一定的限制。」
紅河信託公司有30天時間對6月21日的這封信件做出回應。
當地居民對紅河收購的反應並不積極。北達科他州農業專員道格·戈林(Doug Goehring)說:「我從全州各地聽到了很多關於此事的看法。」戈林表示,把土地賣給億萬富翁並不違法,但人們覺得自己被超級富豪剝削了,這些富豪在北達科他州購買土地,但並不認同該州的價值觀。
據報道,這家與蓋茨有關聯的公司從北達科他州土豆種植集團Campbell Farms的所有者手中購買了近2100英畝的紅河谷北部農田。
這筆交易價值近1350萬美元。這片土地大部分沒有灌溉。
蓋茨是美國最大的私人農田主,在19個州擁有24.2萬英畝農田。不過,他並非像國內一些媒體所說的是「美國最大地主」。
「美國最大地主」這個稱號屬於傳媒大亨約翰-馬龍,後者在美國擁有200多萬英畝林地,單就土地面積而言是蓋茨的近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