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應對突發事件
突發事件就是意外地突然發生的重大或敏感事件,簡言之,就是天災人禍。前者即自然災害,後者如恐怖事件、社會沖突、丑聞包括大量謠言等等,專家也稱其為「危機」。
國務院2006年1月8日發布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將「突發公共事件」定義為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四類。
經驗告訴我們,在目前通訊技術和媒體高度發達的信息化社會,正確妥善地做好突發事件中的媒體應對和輿論引導工作,是能否緩解或化解危機的一個重要的甚至決定性因素。處理不好就會加深危機或釀出新的危機。所以,媒體應對技巧已經成為政府機構或企事業單位領導越來越重要的基本功。
前不久發布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強調,「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准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理情況做好後續發布工作。」並規定,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② 如何應對突發事件,採取哪些措施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立即處理的緊急事件。主要分為: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總體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遇到各種突發事件,措施不同,根據突發事件相關的《應急預案》處理。
所以平時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編寫、更新應急預案,使得應急預案是有效的,可行的。
2、日常針對應急預案,要進行宣傳、培訓、演練等。
③ 如何應對企業突發事件
一、首先是樹立突發事件的公關應對意識
做到臨危不亂。以公眾為中心的意識。公眾是影響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公眾對企業的認知、評價決定著企業能否獲得更多更優越的資源。
二、其次是組建突發事件公關隊伍,全面應對突發事件
為了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管理與應對,在企業內部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精幹高效的突發事件公關隊伍是完全必要的。
三、最後是修復和重塑企業形象
謀求新的發展契機。一方面要如實兌現突發事件中對公眾的承諾,做好善後工作。另一方面要對企業形象進行重新設計,准確定位,更新企業戰略。
④ 如何應對突發事件和建立維穩機制
1、早發現。堅持第一時間原則,是確保突發社會穩定事件得到及 時控制的前提條件。只有做到信息及時准確,為領導決策和有效處置提 供可靠依據,贏得戰機和主動,才能減少突發社會穩定事件的破壞性、 危害性和負面影響,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安定民眾心理,保證整個事 件的順利處理。
2、早報告。突發或可能突發社會穩定事件信息發現後,各鄉鎮、 各部門、單位要准確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及區維穩辦報告,時間不得超 過 2 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 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向上級維穩決策機構報告,但報告時間不得超過 3 小時。對重大涉穩信息要即發即報,並跟蹤續報。
3、早決策。應對突發社會穩定事件的決策,屬於非程序決策的范 圍,作為黨委、政府來說,在突發事件面前必須果斷決策,絕不能貽誤 戰機。能否及時、正確、果斷地決策,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或處置預案, 保證各部門協同作戰,把突發事件的損害減少到最低限度,是新時期黨 委、政府應對突發社會穩定事件、提高自身執政能力、構建和諧社會能 力的極大考驗。對重大穩定信息反應不靈,議而不決,左顧右盼,坐等 指令,不敢負責,是非常有害的。
4、早控制。建立健全社會預警機制,就是要採取相應的政府幹預、 社會行動,把社會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在合理程序內,以確保 社會成本與代價不超出社會承受力,維護社會的相對穩定,把不穩定因 素最大限度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只有控製得早,才能控制 得住;只有控製得住,才能化解得了。處置群體性事件應堅持以教育疏 導為主的方針,堅持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 結的原則和區分性質、講究策略、把握時機、嚴格執法、冷靜穩妥的基 本要求。防止矛盾激化,事態擴大,團結、教育、爭取絕大多數,孤立 和依法打擊極少數組織、策劃、煽動鬧事的骨幹人員,要分清性質,慎 用警力,慎用強制措施。要把群體性事件有效地控制在穩定與秩序范圍 內,依法合理通過正常渠道表達訴求,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⑤ 如何有效處理突發事件
一、迅速控制事態。
無論面對的是何種性質、何種類型、何種起因的突發事件,領導者都應積極進行處理,立刻作出正確反應並及時控制局勢,以積極的態度去贏得時間,以正確的措施去贏得公眾,創造妥善處理危機的良好氛圍,而不應一開始就採取消極、被動的態度,追究責任,多方埋怨,推諉搪塞,從而耽誤處理突發事件的時間,造成處理的被動局面。此時領導者應從容面對,快速反應,果斷行動。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否首先控制事態,使其不擴大、不升級、不蔓延,是處理突發事件的關鍵和首戰,要達到這一目的,領導者可採用:
1.心理控製法 心理控制的方法是告誡我們在意外和突發事件發生後,人們心理都會產生相當大的沖擊與壓力,使大部分人處於強烈的沖動,焦躁或恐懼之中,所以領導者首先應控制自己情緒,冷靜沉著。領導者要以「冷」對「熱」,以「靜」制「動」,鎮定自若,組織成員的心理壓力就會大大減輕,並能在領導者的引導下恢復理智,利於意外情況和突發事件的迅速及時解決。要達到心理控制的目的,領導者可以兩方面去努力。
第一,領導者自身要從容鎮定。心理學認為,任何人都有一種遵從心理,即受他人活動影響,自己也從事和他人同樣的活動。越在心理波動,價值選擇目標不定的情況下,越易於產生遵從心理。因此,在突發事件來臨時,領導者要冷靜,不能自己先亂了方寸。
第二,多做說服教育。現在發生在基層的突發事件,大多都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群眾要求大部分是合理的或具有合理因素,只是因為急於解決問題而採取了過激的方式,為此,只能採取說服勸解,釋疑答惑等方法來理順情緒,化解矛盾,安定人心。
2.組織控製法。組織作為重要資源,有其自身的獨立價值。在處理突發事件時,組織的作用無法替代。發生在齊齊哈爾市「8•4」侵華日軍遺化武器中毒事件,政府成功的運用了組織控製法,取得了顯著的效果。2003年8月4日,事件發生後,政府成立了由公安、環保、衛生等部門組成的救援領導小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立即啟動《危險化學品工作預案》,救援領導小組責成公安局出動150多名警力控制了l0多處現場,對運桶的車輛進行了封鎖,並對所有涉及有毒物質的人員進行逐一排查,使事態及時有效得到控制。
二、准確找到突發事件症結
要真正徹底消除因突發事件造成的危機,需要在控制事態後及時准確地找到突發事件原因,對症下葯,使問題得到解決,這一階段主要是作好如下方面的工作:
1.收集信息,掌握第一手材料,突發事件的原因深藏在事物的內部,隱含在各種現象之中,要想把握它,必須掌握大量的材料,並能對此進行分析與綜合,能透過現象看本質,據此制定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領導者在收集材料和信息的過程中,一般可採用公開調查和隱蔽調查等方法。公開調查法,即事件發生後立刻深入現場,觀察事態的發展,了解破壞程度,特別要關注群眾的情緒。可以廣泛聽取事件參與者、目擊者的反映,想法。不漏掉任何有價值的信息,思路敏捷,善於從薄弱環節人手,尋找新的突破點。只有實地調查,領導者的感受才會強烈,解決的態度才會更堅決。隱蔽調查是指對有些突發事件不便做公開調查,而採用暗中觀察,在不引起對方的警覺和不激化矛盾的情況下,依法收集掌握事件的情況和蹤跡。至於採用何種方法去調查,主要還是依據事件本身的性質,要從實際出發。但有一點是要提醒領導者注意,材料必須真實。虛假的材料只能搞亂領導者的思路,使危機的處理走上彎路,給組織造成更大的損失。
2.確定事物的性質 這是危機管理的關鍵。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礎上,領導者要做好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工作。這主要是對突發事件做戰略性的分析,包括突發事件的主要力量是來源於組織內還是組織外,是來源於國內還是國外,來源於哪些社會階層或群體?危機所涉及的沖突是以什麼方式來破壞社會,最終目的是什麼?通過這些分析,使之對危機認識更深刻,更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危機的策略方案,爭取控制危機的主動權。林肯說:「我從來不為自己確定永遠適用的政策。我只是在每一個具體的時刻爭取做最合乎情理的事情。
3.制定具體解決措施,事件的性質確定以後,必須迅速制定處理問題的總體方案。解決危機的方案,首先要具有可行性,能在現有條件下付諸實施的可能,不求完美,但求實效。其次,要注重效果,標本兼治。突發情況的處理既要著眼於當前事件本身的處理,又要著眼於組織良好形象的塑造。不能採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權宜之計和視野狹窄、鼠目寸光的短期行為,而應從全面的、整體的、未來的、創新的高度進行。突發事件的處理,要求領導者的決策指向必須針對要害問題,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首先治「標」,為此而採用的決定方式可以是特殊的;在治「標」基礎上,謀求治「本」之道。意外事件中常常是危機與機遇並存,處理時應富有創意,如果採取的方法巧妙靈活,恰到好處,有時會出現一個出乎人們預料的美好結局。所以領導者在出台處理意外事件的方案時,要充分考慮各方面的條件和因素,因人、因地、因事制宜,達到對公眾、組織都有益處的效果,努力取得多重效果和長期效益。最後,要准備備選方案。為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變化,必須做多方面慎重考慮,對可能出現的情況做到胸中有數,從而使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解決。
⑥ 怎樣應對突發事件
首先要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事前做好預案
第二就是要演練,預案做的再好但是不演練到時候也會慌亂
最後突發事件發生時保持清醒的頭腦,積極應對。
⑦ 德國做了何事,為何成歐洲「抗疫優等生」
德國擔任今年下半年歐盟輪值主席國。 很多歐洲輿論十分關注,能抵抗新冠肺炎流行的德國是如何團結歐盟各國,一起逃出危機。 德國防疫同時也面臨著很多變數,但德國政府的想法很明確:必須在保證國民公共健康,減少經濟方面的損失,而且對歐盟承擔義務。 德國政府從金融大危機到難民危機,再到這一次全球疫情大危機,同其他歐美國家相比,德國再次體現了應對危機的能力。 從政府的效率,到制度設計,再到整個國家的實力還有領導人的思想等,都影響了德國最終戰勝疫情的信心。自疫病擴散以來,德國防疫措施引起了國際上的廣泛關注,很快認識到新冠病毒的爆發可能,加強核酸檢測等。確保德國低死亡率的最重要因素正是大規模的核酸檢測,其次是完善的醫療系統發揮了重要作用。德國感染者死亡率是歐洲最低的國家之一,且幫助接收義大利的感染患者 這表明德國應對危機的能力很強。
⑧ 如何應對突發事件
對突發事件應該謹慎的思考再去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