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國投資者收購德國企業是否會受到限制有什麼規定嗎
德國管家提醒您:
當前德國法律和德國政府對外國企業並購德國企業的政策限制
(一)市場准入
德國對外國投資者的市場准入條件基本與德國內資企業一樣,視外國投資者基本等同於國內投資者,幾乎不存在任何限制。
目前德國明確禁止投資者進入的領域只有建設和經營核電站及核垃圾處理項目。
除特殊行業之外,外國投資者無需任何審批即可收購德國企業。需要審批的行業包括:銀行,保險業;金融;拍賣業;出售含酒精飲料的餐飲業;武器、彈葯、葯品及植物保護劑生產及其銷售;煉油及蒸餾設備的生產及銷售;發電和供暖廠;動物的批發及零售;需獲得經營許可或生產許可運輸和出租公司等等。
(二)國家安全審查
一般情況下,外國企業在德國投資不需經過政府審批。盡管德國政府有權對是否允許任何外商(非歐盟)的投資進行審查,但在實踐中這種情況並不常見。但是,理論上外商投資行為仍然有可能存在限制或禁止。需要注意的是,對敏感性行業(戰爭武器、驅動作戰坦克或其他履帶式裝甲車的發動機或變速器、有信息技術安全功能、處理國家機密信息的產品或對此類產品的信息技術安全功能至關重要的零部件),在獲得25%及以上表決權的股份轉讓合同訂立後,外國投資者需要立刻向聯邦經濟與科技部主動申報該交易;對於非敏感性行業,則外國投資者無需向聯邦經濟與科技部申報,但聯邦經濟與科技部可以自行決定審查收購交易。
1、審查主管機關
根據德國《對外經濟法》(Au?enwirtschaftsgesetz,簡稱AWG)及其實施條例(Au?enwirtschaftsverordnung,簡稱AWV)的規定,德國聯邦政府授權於聯邦經濟與科技部(簡稱BMWi)對外國投資者收購以德國為住所地的、超過25%投票權股份的企業進行審查。具體而言:
(1)外國投資者
外國投資者系指住所地在歐盟境外的投資者,包括歐盟境外的投資者在歐盟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此外,如並購方雖是在歐盟境內,但其具有表決權的股份超過25%以上由住所地在歐盟之外的人士持有,則也被視為是外國投資者。
住所地在歐盟之外,但是屬於歐洲自由貿易聯合體(EFTA)的國家(冰島、列支敦斯登、挪威、瑞士)不被視為外國投資者。
(2)表決權股份超過25%的計算
股權比例計算包括並購方直接收購的股權和其通過關聯公司或其他公司協議間接控制的股權。具體而言,在計算購買者購買有表決權的股份是否達到25%時,(1)如果並購方擁有一個第三方企業具有表決權的股份達25%以上、且這個第三方企業已經擁有被並購方的股份,則這些股份也被計算在並購方計劃購買的股份之內;(2)在並購方與一個第三方企業簽訂了共同行使投票權的協議的情況下,該第三方企業擁有的被並購方有表決權的股份也應被計算在並購方計劃購買的股份之內。
2、審查的內容和審查後果
審查的內容是受審查的並購行為是否將會對聯邦德國的公共秩序和安全構成威脅。
聯邦經濟與科技部作為審查的主體,可以在:(1)股權轉讓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月之內;或者(2)在收購者公開宣布其收購要約起三個月內做出決定是否啟動審查程序,此處的期間即為審查的有效期。
若審查結果表明這樣的並購可能威脅德國的公共安全和國家秩序,聯邦經濟與科技部就有權通過行政決定禁止或限制這樣的並購,具體方式有兩種:一是禁止或限制投資者在收購後行使股東表決權,也就是限制外國投資者對德國企業重大事項施加影響;二是取消此次收購,委託財產管理公司將項目復原到收購前狀態。
(三)反壟斷審查
如果擬進行的收購滿足德國反壟斷審查的觸發條件,則不論該收購對競爭產生的實際影響如何,收購方應當向德國聯邦反壟斷局進行反壟斷申報。若未申報,則可能面臨最高達100萬歐元的罰金。
1、申報標准
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則需進行德國反壟斷申報:(1)收購代表德國公司至少持有25%的表決權的股份;(2)收購各方在全球的營業額合計超過5億歐元;(3)至少一方在德國的營業額超過2500萬歐元以及其他各方中至少一方在德國的營業額超過500萬歐元。其中,營業額的計算包括該收購公司所屬集團的營業總額,涵蓋最終控股母公司以及為最終控股母公司完全或部分控制的關聯方,但應當扣除集團內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並購只涉及兩家企業,且兩家不是關聯企業,同時其中一家全球銷售總額低於1000萬歐元,或進入德國市場至少5年、在德國的營業額低於1500萬歐元,則不需要申報。
2、審查期限
申報後,德國聯邦反壟斷局將啟動為期一個月的初步審查(階段I),若聯邦反壟斷局決定不實施進一步審查,則交易將被視為獲得批准。如果聯邦反壟斷局決定啟動進一步調查(階段II),則其將在自申報之日起四個月的時限內主要針對市場份額/市場控制力進行實質審查並作出決定。
3、歐盟反壟斷審查和德國反壟斷審查的關系
如果擬進行的交易達到歐盟的反壟斷申報標准,則僅需進行歐盟的反壟斷申報;如果未達到歐盟的申報標准,但達到了德國的反壟斷申報標准,則需進行德國反壟斷申報。
歐盟申報的標準是:歐盟《並購條例》第1條第2款的規定:「同時滿足下列情形時,並購具有共同體規模:(1)參與並購的企業在世界范圍內的年營業額共同達到50億歐元;並且(2)參與並購的企業中至少有兩個企業在共同體的年營業額達到2.5億歐元。但是,如果參與並購的各企業在共同體范圍的總營業額的2/3以上來自一個且是同一個成員國,則不構成共同體規模。」《並購條例》第1條第3款的規定:「在不滿足第2款標准情形下,如同時滿足下述情形,則也構成共同體規模:(1)參與合並的企業在全球的年營業額超過25億歐元;(2)參與合並的企業至少在歐盟3個成員國的共同市場年營業額超過1億歐元;(3)參與合並的企業中至少有2個企業各自在歐盟上述3個成員國中的每一個的市場年營業額超過2500萬歐元;(4)參與合並的企業中至少有2個企業各自在歐盟市場的年營業額超過了1億歐元;(5)參與合並的各個企業在歐盟市場年銷售額的2/3以上不是來自一個且是同一個成員國。但是,如果參與並購的每一個企業在共同體范圍內的總營業額的2/3以上來自一個且是同一個成員國,則不構成共同體規模。」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收購完成後,對其他國家也產生限制競爭的效果,那麼也有可能觸發其他國家(比如美國、中國)的反壟斷申報程序。
德國法律對於外國企業並購德國企業之後,在技術(專利)轉移、勞動用工等方面的限制和保護措施
(一)知識產權保護和技術轉移
在技術轉移方面,就本所律師所知,知識產權的保護在商標方面需要注意其他國家的第三方是否享有在先權利、從而可能會潛在的妨礙在其他國家使用目標公司商標,妨礙的范圍可能是全部的目標活動或至少是當前計劃擬定的特定活動。並且如果在其他國家的第三方擁有這樣的權利,其可以要求商標權人立即停止使用商標,也可能提出進一步索賠。
在外觀設計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德國法律僅保護經注冊的外觀設計;而在歐盟,未被注冊的歐共體外觀設計也被保護。
在公司名稱方面,德國法律規定公司名稱作為一個商業標志也可被設定為標志權,並且公司的名稱賦予其所有者在德國為商業活動之目的而使用該名稱的排他性權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標局或法院認為公司名稱缺乏顯著性,則有可能會存在此類公司名稱權被拒絕的風險。並且,如果第三方在德國對相關產品擁有在先的標志權(比如商標權或/和公司名稱權),則在先者可阻止公司使用該標志並提起訴訟。而在歐盟,歐盟並沒有對公司名稱權作出保護規定。
在軟體的版權保護方面,德國法律規定,軟體受到版權保護,其中對於在僱主指導下形成的軟體所有權轉移給用人單位,但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這也表明德國法律可能更偏向獨立開發或創造某一產品的個人,關於此產品的所有權利並非自動歸屬於僱主及客戶。因此取得全部知識產權的合同需要事先進行協商。
在專有知識保護方面,僅在專有知識是:(i)秘密的,即不為普遍知曉或容易取得的;(ii)重要的,即對產品生產是重要且有用的;以及(iii)可識別的,即以充分全面方式描述使其可能滿足秘密性和重要性的標准,專有知識才受到保護。
對於知識產權轉移方面,需要注意:(1)如果目標公司簽署了許可協議,需要關注許可協議是否允許轉許可;(2)相關產品的專利、版權、商標是否登記在目標公司名義下,如果不是登記在目標公司名義下,則應當要求轉至目標公司名義下;(3)目標公司的擁有專有知識的核心員工是否與目標公司簽署了長期勞動協議或是否願意繼續留在公司。
(二)勞動用工
對於德國企業被並購之後,針對勞動用工方面,德國法律規定,並購方應接收被並購公司的員工。但是,企業因並購原因確需裁員的,應由董事會報請股東大會通過,而無需徵得企業委員會的同意,但企業委員會有知情權。董事會應及時向企業委員會通報並購方案,並按規定事先書面通知企業委員會舉行聽證會。自舉行聽證會之日起一周後,無論企業委員會是否同意,僱主即可簽發辭退通知書。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辭退通知書均需書面且以原件形式做出並提前通知當事人才具有法律效力,並且提前通知的時間需要根據工齡來確認。被辭退者如認為辭退不合理,可在收到辭退通知書後一周內通過企業委員會向僱主提出書面申訴,如未達成和解,僱主有權強制執行辭退,但當事人可在收到辭退通知書三周內向當地勞動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雇員錯過這一時限,解僱有效,無需考慮解僱理由之合法與否。
德國法律規定對於裁員應該給予經濟補償。補償金額最高可達12個月的月薪,但年滿50周歲且在同一公司工作15年以上者可享受最高15個月月薪的補償金,年滿55周歲且在同一公司工作20年以上者可享受最高為18個月月薪的補償金。
『貳』 成立德國公司的流程是什麼
注冊德國公司流程
1、查名,申請人准備公司名稱進行名稱查冊
2、申請人准備中文及德文授權書開始辦理公司章程及成立公司文件,並且帶同文件到德國駐中國大使館面簽及做核實加簽.(准備文件約3星期)
3、把相關文件遞交當地政府進行辦理
4、申請人在德國開設公司賬戶. 開立好賬戶需要由中國直接匯入資金到當地
5、開具銀行證明,證明注冊資本已由股東賬戶匯出
6、填寫並遞交公司申請表
7、2-3個星期後發出公司證書
『叄』 成立德國公司的優勢是什麼
注冊德國公司的優勢
1、注冊德國公司,可以提升企業的品牌形象,擴展公司的海外業務,並且受到歐盟的保護;
2、注冊德國公司可以利用德國公司的名義進行產品交易、國際貿易等商業活動,可信度高,出入境自由;
3、德國的電子商務市場在歐洲和全球都佔有很大的市場,注冊德國公司可以快速的進軍國際市場。
『肆』 公司到德國投資,向高人請教土地價格、員工薪酬等,急,謝謝!
我國有一位商人把德國機場永久收購,他企業是叫林德國際物流公司。
他在國內招商,國內企業可以直接去他收購的帕希姆機場建立基地。
在帕希姆可享有的政府投資補貼
德國政府投資補貼
帕希姆位於德國東部地區,在該地投資的企業能夠享有當地政府提供的投資補貼。德國對國外投資者創辦的企業實行國民待遇,在投資補貼方面同德國人幾乎沒有區別。
德國相關法律規定:投資補貼用於補貼新的投資行為,具體來說有建設新的工廠、擴建現有工廠、生產全新的產品、徹底改變現有工廠的生產工藝、收購受到關門威脅的工廠五個方面,另外能夠創造新的就業崗位也作為獲得投資補貼的補充條件,新創造的工作崗位上的員工工資將獲得兩年的補貼。 對現有企業的兼並收購不屬於新投資行為,因此不能享受投資補貼。
德國相關法律同時規定:農業、林業、漁業(不包括加工和銷售)、煤炭業、鋼鐵業、化纖業、礦業、能源(電廠)和供水、建築業、零售業、貿易公司、運輸倉儲業(不包括物理業)、旅館、醫院、康復中心等行業不享受投資補貼。其他行業均可享受投資補貼。
德國的投資促進措施主要表現為減少企業的資本支出和經營成本兩種方式。為減少資本支出,企業可享受現金補貼、低息貸款和信用擔保等投資促進措施。企業從中獲得的現金補貼金額、低息貸款的和擔保通過一定方式計算出的好處相加,最高補貼率可達資本支出的50%。為減少經營成本,投資促進措施主要可以提供就業補貼和研發補貼,這部分的補貼率最高可達經營成本的30-80%。
德國政府投資補貼的重點是中小企業,對大企業的資助比例要低於中小企業。根據企業的人數、營業額或預算而對中小企業的劃分標准以及相應的最高投資補貼率分別是:
小型企業(員工人數<50,年營業額或年度預算<1千萬歐元) 50%
中型企業(員工人數<250,年營業額<5千萬歐元或年度預算<4千3百萬歐元) 40%
大型企業(大於中型企業定義規模的皆屬大型企業) 30%
對於超過5000萬歐元的投資項目,將實行累進資助比例,最高補貼率因此有所縮減。具體來說:投資額5000萬以下部分,按資助比例享受100%投資資助;超過5000萬、但在1億歐元以下部分(b),享受50%投資資助;1億歐元以上部分(c)享受34%的投資資助。
計算公式:經濟補貼額 = 0.3 x(50 + 0.5xb + 0.34xc)百萬歐元
要獲得德國政府投資補貼,須滿足多項前提條件,例如:增加至少15%的持續工作崗位(5年),每一個新增的持續工作崗位將最多得到8萬歐元的政府補貼;要求獲得政府經濟政策扶持的投資人,其自籌資金應至少佔其總投資額的25%,該最低資金不應包含任何的政府補貼,或是任何含有政府補貼元素的低息貸款及政府擔保貸款。
在確定投資項目之後,一個由帕希姆機場公司、梅-前州投資部、帕希姆縣政府及帕希姆勞工局多方組成的工作組將協助投資者,以確保獲得最優化的德國政府投資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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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德國今亞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今亞投資,2012年由旅德華人邱慧明(Chris Chau)先生,中國及亞洲地區的華人提供投資開業,德國境內高端商業房產及房產基金,各類封閉和開放式基金,債券和股票基金投資的商業咨詢公司。參考哦。。。。。
『陸』 德國企業在華投資的盈利模式是什麼,國內合資企業又獲得了什麼
德國作為全世界最強大的機械製造大國,在很多情況下都是在華進行批量訂單,但是銷售了大量高附加值的製造機械給中國,是中國處於盈利最低端的製造。
國內的合資企業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國家的限制,國外很多企業靠這種方式進入中國的手段,但是一旦時機成熟,外方就會利用各種機會佔有絕對的股份優勢進行控制,取得了控制權當然也就獲得了大量的利潤。
『柒』 成立德國公司的流程是怎樣的
德國有限公司條件要求
1、成立公司為 GmbH,最低資本為€25000=20萬人民幣,驗資需存入€12500(注冊的時候驗資一半,5年之內把尾款打進去,全款到位後可以資金轉出來,必須由股東個人賬戶匯出,不可現金存入);2、需要至少一名股東(無國籍限制);3、需要實地辦公地址(可提供代理地址);4、最少 1 個董事,如不是全部董事到德國辦理,注冊申請表必須到德國公證
面簽或到德國駐中國領使館加簽文件(公證費用不包括在公司注冊費用內)(無國籍限制)
個人名義投資提供的資料:
1、個人的護照復印件
2、公司名稱
3、注冊資金、經營范圍
4、委託書
公司名義投資需要提供的資料:
1、公司名稱、股東護照、身份證、住址證明、公司董事的證明、國內公司證明
2、注冊資金
3、辦公地址
4、注冊設立德國公司的目的及經營范圍
5、注冊成立德國公司要求股東驗資,注冊資本不低於歐元 25000,在公司成立前,配額持有必須要在德國銀行存入已繳全額股本(到位資金),隨同公司文件提交說明在德國銀行有資本
6、賬號的證明文件
7、管理人員簽名的委任書
8、委託書
德國有限公司注冊流程
1、與八戒涉外確立合作,簽署委託協議;
2、客戶提供注冊所需文件,交由我司翻譯公正;
3、遞交德國登記公司;
4、德國政府驗資;
5、大使館簽字認證
6、成功擁有德國公司。
『捌』 如何在德國成立一家公司呢
申請人准備德國公司名稱,對公司名稱進行查冊,查冊沒問題的,申請人要填寫公司注冊證書,內容包括成立公司目的、公司經營范圍等;將准備好的資料提交至德國公司注冊處,由德國政府進行查驗,通過查驗即表示公司注冊成功,申請人可以領取相關物料。
『玖』 成立一家德國公司的條件是
投資德國,最簡單便捷的方式就是注冊公司,注冊德國公司有哪些公司類型可選擇呢?
在德國,公司基本是合資公司為主。如有限責任公司(Gesellschaft mit besch�0�1nkter Haftung,簡稱 GmbH)和股份公司 (Aktiengesellschaft,簡稱 AG)。如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股份,應當選擇以股份公司形式注冊,反之,大多數的中國企業及個人會選擇最常見的有限責任公司形式進行注冊。
經過實踐證明,在德國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是國人最青睞的公司形式,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因為德國有限責任公司風險最小: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①可以隨時將公司轉賣套現,或申請破產保護,避免私人財產受到損失;
② 注冊資本金。最低股本為25000,到賬驗資一半即可進行工商登記,在公司注冊成功後即可自由支配, 既可做流動資金,也可以提取;
③最短周期:從開始准備材料,2個半月完成公司設立;獲得簽證,通常只需要3-6 個月;
④最低限制:對於公司法人的年齡,學歷沒有特別要求,注冊資本金最低建議 10萬歐;
⑤最大收益:在德國設立公司獲得批准後申請人以及其家庭成員可以獲得德國的長期居留簽證,享受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計劃,免費教育等各項福利。公司正常運營3年後,可申請永居。
擁有一家德國公司,不僅意味著你可以在國際貿易中搶佔先機,而且還可以利用德國企業優良的信譽,得到國際認可,提升企業國家化形象。當然,最為關鍵的一點,德國公司法人代表可申請德國居住權簽證,將來可實現舉家移民德國的永久居住權,享受德國高品質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