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德國留學 居留證
如果西班牙的居留時間覆蓋了在德國的交流期間,完全可以不用在德國再辦什麼手續,可以買醫療保險就行。畢竟歐盟的長期簽證是可以去別的歐盟國家的。
❷ 德國的申根旅遊簽證是什麼類型,type of visa
德國的申根旅遊簽證是C類型,即探親訪友簽證都是type c。
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於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它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
1.申根協議國家應在人員流動方面,尤其是在簽證方面採取統一的政策規定;
2.申根協議國家決定頒發在申根區域內普遍有效的統一簽證;
3.允許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簽證,其前提條件是逗留的天數總和在第一次入境後半年內不能超過3個月;
4.在申根簽證使用前,各個國家的國別簽證應該得到承認;
5.根據申根協議的規定,持有任何一個申根協議成員國有效居留許可證的旅行者,3個月內無需簽證可在申根區域內自由旅行。在申根區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國家有效的居留許可證和護照,無需辦理簽證即可前往該申根國家。超過90天的逗留,申請者應根據有關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請國別簽證;
6.統一的申根簽證應由協議國家的外交和領事部門頒發;
7.原則上說,頒發某申根簽證的國家應該是該簽證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國家,如果有兩個目的地國家所停留時間相差無幾(精確到小時),則可以由首次入境的國家頒發申根簽證;
8.旅行證件的有效期必須長於簽證的有效期,該旅行證件必須保證申根國家以外的外國人能夠順利回到自己的國家或進入申根區域外的國家;
9.每個國家都有權決定某人是否有權進入該國,或被拒絕入境,他國頒發的申根簽證在另一申根國家使用時將得到限制,但該國必須將有關情況通報其他協議國家;
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協議首先在德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七國生效,七國開始實行申根簽證;1997年底,義大利、希臘、奧地利三國相繼實施申根簽證;自2001年3月25起,芬蘭、挪威、冰島、瑞典、丹麥五國開始頒發申根簽證。申根簽證成員國至今已發展為25國。
❸ 在德國,定居許可和居留許可有什麼不同
申請居留許可必須在簽證期滿之前:首先必須在居住地戶籍處領取一份表格請房東簽字,然後帶該表格連同有效護照到戶籍處辦理登記登記之後,將戶籍處發的一份居留許可申請表填好連同護照及照片交到居住地的外國人管理處外國人管理處負責發放居留許可,原則上一次許可期限為一年或兩年,也可以延長。居留許可登載在申請者的有效護照上。 德國的留學生居留許可類別大致分以下幾類: 1、外國人在德居留目的的性質倘為暫時性、有時間限制,則核發居留許可。留學生居留許可即屬此類。 2、留學期限含正式入學前語言班及實習,語言班及實習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年。 3、若外國人局確認核發居留許可的條件不復存在,或未經外國人局同意,改變居留目的,則居留許可不予延長。 4、因擬赴德國研習或就學而申請入境德國時,德方一般先予核發3個月效期之簽證。提出申請後,如果證件齊備,一般工作日為3星期至2個月工作日可獲德國駐外單位核發簽證。入境德國後此簽證可轉成居留形式獲延6個月,並在上面加註:持有人須於獲延長之6個月內取得大學入學許可、進入大學語言研習班、研修班就讀。此後可憑大學相關證明(詳細載明就讀科系名稱)取得原則上有效期一年的居留許可,而後每次可延長最多2年期限的居留許可。 5、要提出維持生活的財力證明和正規的在學證明,留學生居留許可原則上每次延2年。 6、在學期間轉換科系視為變更居留目的,正式就學18個月之後轉換學程或科目,若符合各大學的規定,且總修業年限延長不超過18個月(大學出具證明),則不視為改變居留目的。 7、只要全年不超過90個工作日,則不論是否是寒暑假皆可從事不需工作許可證的臨時工作。 8、在德國取得第一個學位後,計劃繼續深造:作碩士後研究、攻讀博士學位或取得大學教授資格,則視為改變居留目的。若總留學年限超過10年,一般不予核准。 9、原則上,除了基於法律上的請求權或基於公共利益之外,留學生在離開德國之前不得改變居留目的,下列情況視為例外: a、若大學出具證明為同一專科、或對未來就業特別有幫助,則可緊接基礎學業之後繼續最長兩年的碩士後研究。 b、若大學出具證明,該專業領域除博士學位之外無其他正式畢業文憑;或申請者已被接受為博士生且申請者修博士學位對該校有學術上的利益;或某些科系於取得第一個學位後通常再續修博士學位;或續修博士學位對留學生回國就業機會有顯著改善的可能。總留學年限原則上不得超過15年。 c、若經德國駐外單位出具證明,依該駐在國規定續修第二個基礎學業對留學生回國就業是必要的。 10、留學生於大學正式注冊後,只有在自身和眷屬生活費用不請求社會救濟的條件下,始得接配偶及子女來德同住。
❹ 德國居留卡18A是什麼卡
是指德國的外國人居留法(Gesetz über den Aufenthalt, die Erwerbstätigkeit und die Integration von Ausländern im Bundesgebiet )里的第18條a款,所對應的簽證類型就是普通的工作簽證。
❺ 德國 藍卡簽證和居留許可的區別
德國不是傳統移民國家,想要取得德國身份,只能通過成立公司申請法人簽證或者員工簽證,在持有滿一定年限後,再申請德國居留。歐盟藍卡是歐盟國家為了吸引全球范圍的搞技術人才來歐盟就業與生活所引進的工作許可。
也就是說,移民德國的方式總共有三種:法人簽證,員工簽證以及歐盟藍卡。在這里,中德商橋為您詳細解析歐盟藍卡政策,申請條件,優勢,以及關於歐盟藍卡的一系列問題。
1. 首先,德國歐盟藍卡是什麼?法律依據是什麼?
2012年2月,德國聯邦內閣通過了授權方案,正式向非歐盟國家的專業人才發放「歐盟藍卡」。歐盟藍卡是歐盟為吸引高級技術人才來歐盟工作出台的制度。歐盟藍卡既是居留許可,同時也是無限制工作許可,藍卡持有人的家屬也不需要再額外申請工作許可,可以在德國自由擇業。
2. 德國歐盟藍卡的優勢在哪裡?
無德語水平要求
一人申請,全家移民
無資金要求
快速批復,申請周期短,成功的可能性大
無移民監
歐盟藍卡持有者可隨時進出歐盟, 自由暢行26個歐盟成員國
歐盟藍卡持有者享受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計劃, 醫療教育全免費
歐盟藍卡持有者可以在德國停留18個月之後轉移至歐盟其他國家
歐盟藍卡持有者的家屬可以在德國無限制工作
一次性可獲4年永居卡
持有藍卡21個月或者33個月即可申請德國永居
3. 那申請德國歐盟藍卡都有哪些條件呢?
中德商橋為您整理了申請德國歐盟藍卡的如下基礎條件:
申請者的學位等需要得到德國教育部門的認證。如果不達標,只要申請者擁有5年以上高等技術型相關工作經驗並提交證明,也是同樣可以申請歐盟藍卡的,但需要進行德國駐華使領館以及當地外國人管理局的個別審核。
如果該學校及學位在德國認證系統中可以被檢索到,便可直接遞交簽證。如果出現了學位不受到認可、或者非全日制學制獲得學位的情況,需要額外在國內及德國完成必要的認證手續。
其次,申請者需要與德國公司有一份年薪在49600歐元(稅前)的正規工作合同。合同期限不得少於一年,某些高精尖端稀缺工種如:自然科學、數學、建築學、城市規劃交通規劃、工程師、人體醫學(牙醫除外)、IT類的年薪可以降至38688歐元(稅前)。
第三,申請者需要提供語言能力證明(英語或者德語)。
4.中德商橋為客戶申請德國歐盟藍卡具體是怎樣的流程?
全面評估客戶情況,確認學習經歷,專業是否吻合
確定合作關系並簽署服務合同
協助客戶與德國僱主簽訂正規工作合同
准備面簽材料,進行面簽技巧和語言培訓
客戶取得簽證入境德國,協助客戶換取長期居留卡
如有需要,可為配偶及18周歲以下子女申請家庭團聚簽證
5. 德國歐盟藍卡的有效期有多長?
歐盟藍卡的有效期可長達四年,如果申請計劃在德的工作時間少於四年,則他的歐盟藍卡的時效為實際計劃在德的工作時間再加上三個月。歐盟藍卡持卡人之後可以延簽,或者申請德國永居權。
如果歐盟藍卡持有人能夠提供B1德語語言證明,在連續繳滿21個月養老保險後即可以申請德國居留。
6. 德國歐盟藍卡持有者的家屬享受同樣的福利待遇嗎?
同歐盟藍卡持有者一樣,家屬也享受醫保,養老福利。如小孩出生在德國,還可以向政府申請家長金。
7. 德國歐盟藍卡持有者可以更換僱主嗎?
藍卡持有人在就業前兩年內,每次更換工作崗位及僱主都需要得到外國人管理局的許可。歐盟藍卡持有人有義務提前通知外管局其工作的結束或變更。
8. 擁有德國歐盟藍卡後,可以去歐盟任何一個地方嗎?
擁有德國藍卡就是有了歐盟申根簽證,除了英國愛爾蘭等地需要額外的簽證,其他歐盟國家都可以自由出入。
9. 德國歐盟藍卡持有者失業了怎麼辦?
按照《德國居留許可法》第82條第6款,失業後,居留人員依然持有有效的居留許可,外國人管理局可以根據其自己的判斷為該居留許可確定補充期限。此時居留人員可以享受相應的失業金。
❻ 德國永久居留權和無限制屆留權有什麼區別
德國管家提醒您:
德國永久居留(幾種長期簽證轉永居)
長期簽證: 法人簽證、員工簽證、高管簽證、歐盟藍卡
德國的綠卡就是指德國的永久居留權,永居卡是無限制的居留卡。
德國永久居留與入籍的區別
簡單的說,主要核心區別是前者是拿德國護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後者拿中國護照,在德國享有永居權。但兩者享受同等的德國社會保障和福利。在大家關注的醫療、教育、養老等社會福利上,這兩種身份沒有區別。所以在不放棄中國國籍的前提下,大家會優先選擇申請德國的永居居留。
申請德國永久居留的好處有哪些?
1.永居卡是無限制的居留卡,而一般的居留卡的限制首先表現在居留的時間限制。在德國,最長的居留卡有效期是四年,而外管局一般都是按半年,一年期簽發居留卡。
2.一般居留卡對居留目的有嚴格的限制。居留的主要目的必須和居留卡上標注的相匹配。如果被外管局發現不匹配,會面臨居留卡被吊銷,驅逐出境的風險。比如以法人簽證移民德國的申請者,在德國的工作內容必須以經營公司為主;持歐盟藍卡移民的申請者,在拿到永居之前,兩年內不能更換僱主,不能從事和本職工作不相關的內容。而永居取得之後,可以自由更換居住城市,不受工作限制。也不再需要去外管局延簽。
同的簽證類型申請德國永久居留的條件?
在《居留法》第9條和9a條里,列出了申請德國永居的時間要求:申請者需在德國居留滿5年。但根據不同的辦理簽證類型,有不同的優惠政策如下(從取得簽證開始算起):
法人簽證:公司正常運營滿三年,即基本符合商業計劃書。
高管簽證:繳納滿60個月社保及個稅,德語達B1標准。
藍卡簽證:21個月轉永居:繳納滿21個月社保及個稅,德語達B1標准。33個月轉永居:繳納滿33個月社保及個稅,德語達A1標准。
申請德國永久居留需要什麼材料?
1.最近三個月的工資收入證明
2.租房合同或房產證(有足夠的住房面積)
3.語言證明/融合班證明(各城市要求不一)
4.社保及納稅繳納證明
除了以上材料,法人簽證還需准備:公司年報、月報、資產負債表。
獲得永居後是否仍需每半年入境一次?
需要。根據德國居留法第51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如果一個外國人離開德國,並沒有在6個月之內重新入境的話,那麼他所持有的居留就會自動失效。
獲得德國永居後是否要繼續繳納保險?
獲得德國永居卡後,有意在德國養老的申請者,應繼續參與養老保險,退休後領取的退休金也會相對較多,享受更加有品質的晚年生活。如果不想繼續參與養老保險,可以停交,但是醫療保險必須繼續參與。
德國管家提醒您,為增加申請的成功率,您需要在取得德國永居之前,盡可能在德國停留的時間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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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取得德國永久居留權的條件放寬
1、拿到德國永居後,如果不入德國國籍是可以的。
2、拿德國永居是不要續簽,但是原則上持有長期居留卡和永久居留卡都要求每六個月入境一次,因故不能入境的,則最好是用郵件向當地移民局報備,但實踐當中也有不少即不入境也不報備的情況存在,政府對此管控似乎並不嚴格。
❽ 現在去德國居留卡好辦理嗎
為什麼移民都去德國呢。尤其是中國學生移民到德國的人數是非常多的,對此德國有哪些優勢呢?在家庭系統之中,只要有人能夠移民德國之後,那麼對於全家人來說是一個好的消息。如果家裡的其他成員也有移民德國的傾向的話,那麼可以憑著已經移民成功的家庭成員,選擇辦理移民的手續。不過這個時候辦理移民的手續是非常方便的。德國這個發達的國家,對於百姓來說,移民德國的福利是非常有誘惑力的。結合德國上學的數字來分析的話,在德國孩子上學從小學的學費幾乎是全部免費的,可以說不會出現因為沒有錢而上不起學的現象。在德國的教育環境之中,總是能夠給孩子一個輕松舒適的學習環境,如果還在未滿18周歲的話,每一個月都是可以領取到一定量的補助資金的,大概的金額在一百五十歐元左右。之所以有很多人移民德國主要是為了孩子的前途考慮,為孩子提供一個舒適輕松的教育環境,有利於以後的發展。再次移民成功之後,可以自由的進出歐洲的15個國家,包括法國、義大利以及希臘等。可以說移民到德國不僅能為申請人自己帶來高品質的生活環境,同時也為下一代融入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有利於家人的身心健康發展以及各種福利政府。
移民德國可以免簽的國家是非常多的,申請人可以享受一切本國人的福利以及權力。不過除了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服兵役全權力,只要一個人移民全家偶的可以享受福利以及權力。啟航移民的專家介紹移民德國永久居留的好處,全家人都是可以免費的享受醫療保險、護理保險、養老保險以及失業保險。在德國出生的小孩,德國政府會給予1000歐元的補助,孩子是可以免費接收義務的。沒有資金的審查,也是不需要有資金來源證明的,是不需要解釋納稅的實際情況的。長期居住在德國申請人以及全家人是可以享受優質的生活品質,辦理的周期時間段,沒有語言要求以及移民監的問題。對此,在德國生活可以先享受一系列優質的環境需求,在這里才是移民者最好的選擇。
經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移民在德國生活是可以享受德國公民所享有的福利待遇,同時能夠更好的滿足申請人提高生活品質的需求,滿足申請人對下一代子女教育的需求。對於想要移民德國的人來說,無論是教育、環境還是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都是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政策待遇的。在辦理移民的時候,只要按照德國移民的手續辦理就可以了。
❾ 移民德國獲得德國居留許可,可通過哪些途徑
通過在德國投資2.5萬歐元開辦公司的方式,申請移民德國,5年後即可申請永居。並且與傳統的加、澳、美等移民國家相比,德國政府推行更便利、透明的移民政策,以吸引優秀人才到德國工作定居。
移民概況
德國同世界其他國家一樣,移民有著悠久的歷史。移民的原因一直以來都是一樣的:人們為了自己及子孫後代的幸福生活而移民。1950年,生活在德國的移民有500,000人,佔德國總人口的1%。
之後德國經歷了數次移民潮:
從1955年到1973年,生活在德國的外國人達到了四百萬人。這些外國人主要來自義大利、西班牙、希臘、土耳其、摩洛哥、葡萄牙、突尼西亞等國家。
從1973年到1985年,移民德國的外國人主要是家庭團聚類。1985年,生活在德國的移民達到了四百四十萬人。實際上現在生活在德國的人中,每五個人就有一個有移民的背景。如今的德國已經成了一個多元文化的國家。
隨著全球一體化的進程,各國各區域之間的人口流動和交換日益增加,一個長期的移民現象必然給德國社會帶來深遠的影響。德國為了加強她在世界范圍的競爭,專門在2005年出台移民法以在法律上確定其移民國家的地位。同時在法律上提供如何引進移民和讓世界各地移民德國的人成功融入德國社會。為了保證德國的經濟發展,德國制訂了一系列移民法規以保證移民申請程序透明和高效地實施。
讓移民德國的外國人在德國合法居留和永久居留是德國聯邦政府重要的工作。德國政府為此專門為移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比如提供移民課程給移民,以保證德國對外來移民寬容和歡迎。
2006年7月14日,德國在柏林召開了一個專門會議討論如何讓移民更好地融入德國,聯邦議員Angela Merkel把這個會議稱為「歷史性的時刻」 。與會人員通過了在2007年起草的一份關於移民規劃的計劃。
德國同世界其他移民國家競爭人力資源和資本,以促進德國經濟的發展。為了保證德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德國意識到自己需要一個穩定、持續的移民政策來保證吸引全世界各地的優秀人才和資金來德國定居。2005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移民法在法律上保障了德國政府移民的努力。
移民法律
2005年1月1日,新德國移民法生效。新的德國移民法第一次在法律上確定了外國人在德國移民的法律程序和法律地位,從而在法律上確定了德國是移民國家。新的德國移民法包括勞工移民,人道移民,移民規劃和國土安全四個部分。
新移民法規定德國的居留許可有兩類:
第一類是:臨時居留許可(RESIDENCE PERMIT)
第二類是:永久居留許可(SETTLEMENT PERMIT)
居留許可是根據申請人赴德國居留的目的簽發。一般居留許可的目的是:學習(STUDY)、僱傭目的(GAINFUL EMPLOYMENT PURPOSE)、家庭團聚(SUBSEQUENT MIGRATION DEPENDENTS)和人道難民(HUNMANITARIAN GROUNDS)。
根據新的德國移民法,具有特殊技能的科學家、傑出的教師、專家或管理人員,薪水為當地人的兩倍的高技能人員;投資一百萬歐元、僱傭當地10個員工的投資人,可以直接獲得永久居留許可(SETTLEMENT PERMIT)。獲德國聯邦勞工部工作批准和獲德國僱主僱傭合同的申請人可以獲得僱傭目的臨時居留許可(GAINFUL EMPLOYMENT PURPOSE RESIDENCE PERMIT)。持此種目的的臨時居留許可的申請人,三年後如滿足自雇移民或高素質移民條件則轉為永久居留許可,或再續兩年的臨時居留許可到五年,滿足移民條件,如無刑事犯罪等條件可轉為永久居留許可(SETTLEMENT PERMIT)。
作為非歐盟國的第三國公民可以通過在德國設立公司,並在此基礎上申請僱傭目的臨時居留許可(GAINFUL EMPLOYMENT PURPOSE RESIDENCE PERMIT),三年或者五年後轉德國的永久居留。
❿ 德國永久居留卡取得後有居住要求嗎
你好,這個有要求的,很多人認為拿了德國永久居留卡,就不用登陸德國,但原則上持有長期居留卡和永久居留卡都要求每六個月入境一次,因故不能入境的,則最好是用郵件向當地移民局報備,但實踐當中也有不少即不入境也不報備的情況存在,德國政府對此管控似乎並不嚴格。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