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德國的士兵是軍隊還是自衛隊
現在的德國是「聯邦國防軍」,為真正的軍隊,不是自衛隊。
德國聯邦國防軍(Bundeswehr)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統稱,由陸軍、海軍、空軍、聯合後勤總部及聯合醫療部隊所組成。
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戰敗後被解除武裝,聯合國勒令德國不得重建任何武裝部隊,只能保留小規模的國境防衛隊及掃雷艇部隊作為防衛之用,德國的國防由四個佔領國美國、英國、法國及蘇聯的部隊共同負責。然而朝鮮戰爭後,隨著東西方兩邊陣營的關系開始緊張,各國對德國的非軍事化政策有所改變,美英法三國便開始考慮解除對德國的軍事禁令。
1955年11月12日,聯邦國防軍正式建立,該天是普魯士將領沙恩霍斯特(Gerhard von Scharnhorst)誕辰二百周年。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的修正案後,1955年西德正式加入北約,1956年開始推行全國徵兵制,年屆十八至四十五歲的全國男性必須義務服兵役。
德國聯邦國防軍成為北約的一員後,負起了防衛中歐的義務。
雖然《德國基本法》第87條a中規定,聯邦國防軍的活動只限於防衛以及救援事務。但1994年,聯邦憲法法院認為基本法所定的「防衛」不只在於防衛德國國境,也包含防止國際間的紛爭及危機等。據此,德國聯邦議院同意聯邦國防軍參與北約的境外活動,聯邦國防軍開始活躍在一些國際事務中,如1996年至1999年間的科索沃戰爭,亦有參與在柬埔寨、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阿富汗、衣索比亞、厄利垂亞、索馬里、蘇丹及剛果民主共和國的軍事活動及維持和平任務。
㈡ 義務兵是干什麼的
【法律分析】:義務兵是指按義務兵役制服役士兵。義務兵役制,又稱徵兵制。這種制度是國家利用法律形式規定公民在一定年齡內必須服一定期限兵役,帶有強制性。服義務兵役士兵,稱為義務兵。兵役制度是國家關於公民參加軍隊和其他武裝組織、承擔軍事任務或在軍隊外接受軍事訓練一項重要軍事制度。它隨著國家出現而產生,又隨著國家經濟情況、政治制度和軍事需要而變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二十五條 現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義務兵,志願兵役制士兵稱軍士。 第二十七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批准可以選改為軍士;服現役期間表現特別優秀的,經批准可以提前選改為軍士。根據軍隊需要,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軍士。 軍士實行分級服現役制度。軍士服現役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周歲。 軍士分級服現役的辦法和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軍士的辦法,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㈢ 二戰時期,美國是不是義務兵制度納粹德國呢
美國是雇傭兵制吧,政府出錢,群眾賣力氣
㈣ 二戰時德國士兵脖子上掛著一個金屬牌,這是做什麼用的
這個金屬牌是一個身份牌,是二戰的時候德國憲兵才有的身份牌,所以是為了辨別身份的。因為憲兵是一個特殊的兵種,他擁有執法的權利,這個執法的對象還是自己的軍隊內部,這讓很多普通士兵其實對憲兵是非常不滿的,所以也有人稱這個金屬牌“狗牌”。
是必須佩戴的。
當然憲兵的考核也是非常嚴格的,所以憲兵大多也是軍隊里的佼佼者,而且還要經受十分嚴酷的培訓和考核,甚至還有專門的學校來進行授課。他們除了要進行軍事訓練以外,還要接受類似身份判別、法律條例等其他方面的培訓。
而且他們考核成功以後,不是直接去軍隊報道,而是要先去警察局實習,只有實習合格才能真正成為憲兵,而實習期間也是很多考核,所以每屆真正能成為憲兵的人寥寥無幾。所以這個金屬牌是一個身份的象徵,也是實力的體現。
㈤ 二戰的時候是不是所有德國人都當兵了啊 後來戰後德國士兵有沒有回到家的 德國人名呢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當兵了,但是能當兵的男人幾乎全都當兵了,德國的戰爭人力已經擴展到極限,十幾歲到60歲的男人都有服役義務強征入伍。戰俘一般會被抓去當若干年不等的勞役後釋放或者就地遣散,戰爭犯或有不同情節戰爭罪行的人會被抓去坐牢若干年不等,釋放的當然回家了
㈥ 什麼是列兵什麼是士兵怎麼區別啊
列兵
列兵
一些國家士兵軍銜中最低的一級銜稱。俄軍根據彼得一世1722年1月24日頒布的《官級表》,首次設置此銜。l874年,俄國實行普遍徵兵制後,列兵屬於「低級軍銜」。1918年,蘇維埃共和國建立工農紅軍後,將列兵改稱為紅軍戰士,1946年 7月恢復列兵銜稱。目前,世界上設列兵軍銜的國家有:蒙古、阿爾及利亞、波蘭、法國、捷克、盧森堡、瑞士、西班牙、希臘、義大利、巴拿馬、巴西、古巴、加拿大、墨西哥、尼加拉瓜、委內瑞拉等國。其他國家士兵最低軍銜的稱呼,有的稱四等兵,如德國;有的稱三等兵,如美國、日本、奧地利、智利、秘魯等國;有的稱二等兵,如印度尼西亞、比利時、荷蘭、匈牙利等國,有的稱新兵。
中國軍隊引進軍銜制後,清朝新建陸軍和民國時期的陸軍稱二等兵,北洋時期的海軍稱二等練兵。中國人民解放軍兩次實行軍銜制中,均設列兵軍銜,新兵經 3個月入伍訓練合格後,授予列兵軍銜,服現役 1年後晉升為上等兵。上等兵服役滿一年後可晉升士官。
士兵
中文名稱: 士兵
解釋
士兵
士兵一詞源自義大利文「錢幣」和「薪餉」,它作為軍事術語最早出現於l5世紀的義大利,當時指領取軍餉的僱傭軍人。後來經法國人傳到其他國家,被許多國家的僱傭軍所採用。17世紀 30年代初,這一銜稱被俄國新制團廣泛使用,從18世紀初開始,授予服役一定年限的應募兵。為紀念俄軍正規部隊的第一名士兵布赫沃斯托夫,彼得一世下令為其鑄造了青銅像,俄政府在募兵制度的法令中規定,授予了士兵軍銜後就擺脫了原來的農奴依從地位,連同妻子兒女一起被列入「士兵階層」。l861年廢除農奴制和1874年實行普遍徵兵制後,「士兵」這一階層的含義即消失。當前,士兵這一術語,一般被用作對軍士和兵的泛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則將其作為規范語言,用以對士官、軍士和兵這三部分軍人的統稱。這一稱呼於 1988年 9月 23日,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中,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來。
㈦ 上等兵是什麼意思
上等兵是士兵的等級,在中國,上等兵服役滿一年可晉升為下士,也可復員。通常義務兵第一年軍銜為列兵,第二年的時候升為上等兵。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十五條士兵軍銜按照兵役性質分為:
(一)士官: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四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
(二)義務兵:上等兵、列兵。
第二十條士兵軍銜應當按照規定的服現役年限晉升;服現役第一年的列兵被任命為班長職務的,晉升為上等兵軍銜。
(7)德國的義務兵役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二十一條士兵軍銜授予、晉升的批准許可權:
(一)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由軍區級單位司令機關批准;三級軍士長由軍級單位的主官批准;四級軍士長、上士由師(旅)級單位的主官批准;中士、下士由團(旅)級單位的主官批准。
(二)兵的軍銜由連級單位的主官批准;服現役第一年的列兵擔任班長職務晉升為上等兵軍銜的,由營級單位的主官批准。
第二十二條兵的軍銜的授予、晉升,由連級單位的主官隊前宣布;士官軍銜的授予、晉升,由批准單位的主官以命令下達。
㈧ 二戰德國為什麼有那麼多士兵
德國的動員機構完善,
首先是成立「XTL青少年團(Hitler-Jugend)」,以教育青少年野外求生技能為名實際上施與軍事訓練;另外於1935年成立「國家勞動奉獻團」,規定一般青少年在受完教育進入社會就職前均有一年以上的參加義務,名義上是為了解決經濟不景氣所成立的公路建設組織,實際上則施予軍事管理,同時相當重視體能訓練,幾乎可以說是用鏟子取代步槍來進行新兵訓練,青年們有了這樣的經歷,將來即使突然徵招入伍也很快就能進入狀況。靠著以上兩個組織,德國青年可亦以說在正式入伍時其實已經完成了新兵基礎訓練,讓軍方新訓單位能在新兵入伍後短時間內就授與更高度的軍事訓練。
德國陸軍的徵兵制及防衛區之角色
1935年3月,德國開始實施徵兵制。規定年滿20歲的男子在那年秋天必須接受徵兵體檢,只要無重大身心障礙者立刻入伍服兵役。軍方更為了要達到在短期內即可培養大量預備役(即後備軍人)的目的,一開始宣布役期為一年,但是旋即延長成兩年。主要是因為當時新兵訓練時間為期半年,若是只有一年兵役,隔年11月起將有半年沒有受完訓的現役軍人在部隊裡面了!!在服役期滿退伍之後即列入預備役,到45歲為止國家若有徵招就有義務再度入營。即使國家下達召集令,一時之間正規部隊沒缺的話則會編入「鄉土防衛隊」(不過東普魯士另外有由45到55歲退役軍人所組成的「鄉土突擊隊(Landsturm)」)。
有了這個制度,軍方就擁有20到22歲的現役士兵,及23到45歲的後備軍人。理論上這些年齡層的人口被徵召到枯竭為止,德軍都會有源源不絕的補充兵力。
另外後備軍人里凡是有在一次大戰干過部隊主官者,或是因凡爾賽條約被迫退伍的舊軍人均被列為預備軍官,徵召時以軍官任用。
德國這個徵兵制還有一個特色,那就是以「防衛區(Wehrkreis)」為單位負責召集。軍方將德國分成15個防衛區,並賦予羅馬數字1到13,17,18(I~XⅢ,XⅦ,XⅧ),其中最後兩個地區其實是兼並的奧地利。
二次大戰前由各防衛區所編成之師級部隊在部隊番號之後都會加上防衛區代號,而各防衛區司令部則設在各地大都市裡,戰時動員令下達後這些防衛區司令部則直接變成防衛司令部下轄所屬師級部隊。
舉個例子,以柏林為防衛區司令部所在地的第III防衛區戰爭期間編成了第1師,第13師,第23師,而第III防衛區司令部則直接變成第三軍團司令部,下轄三個步兵師。另外,跳號的第14,15,16(XⅣ,XV,XⅥ)三個防衛區則是留給即將成立的機械化部隊,戰時則計畫編為陸軍總司令部的直屬軍團司令部。
㈨ 我們平常看到的二戰德軍灰色軍裝是國防軍還是黨衛軍
國防軍就是一般的國家軍隊,德國二戰中絕大部分軍隊都是國防軍。
黨衛軍看名字也能看出來大概意思吧,直接由納粹黨掌控,當然其實也當作一般軍隊使用,和普通德軍一起作戰。
黨衛軍的軍服一般是黑色,SS是他們的標志。國防軍一般是灰色。
而且在二戰後,為了盡量讓更多的德國人不至於成為納粹的幫凶,德國比較刻意的把黨衛軍和國防軍劃分開,讓黨衛軍盡量扛黑鍋,這樣能讓數量龐大的國防軍不至於顯得那麼邪惡,也能讓更多德國人免於被指責為納粹幫凶。
補充:
從納粹的角度說,黨衛軍確實更「尊貴」些。
但是國防軍和黨衛軍的招募體系根本不同(當然不排除有相互調派的情況),國防軍就是招募義務兵和職業兵,以所有適合的德國人為目標;黨衛軍需要成員對納粹黨更高層次的忠誠和狂熱。
其實你所說的黨衛軍是「武裝黨衛隊」或「武裝黨衛軍」。最早的黨衛隊不完全用來打鬥,是後來發展武裝黨衛軍的時候,才開始往准軍事化方向大步邁進的。
另外德軍總參謀部應該無法指揮黨衛軍的行政序列,當然實際作戰時可能為了方便指揮而可以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