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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怎麼能在德國待兩三年

發布時間:2022-05-04 17:39:24

❶ 請問想在德國能生活,需要學大概幾年的德語學到什麼等級才可以

他不會德語要去那邊上學的話,肯定得先上預科,就是半年時間,專門用來學語言,通過了才能上大學.基本能通過語言班測試就可以正常學習生活和交流了.要生活得很好還得需要時間的.
DSH,德福之類都是出國之前在國內考取,為了免除在國外上語言班的.所以沒有用的.
另外,這個也是要看個人的.很多人出國只和中國留學生待在一起,不真正融入德國社會,那樣學起來很吃力的.

❷ 德國移民條件

德國移民條件為:投資人在德國成立一家公司,最少注冊資金是2萬5千歐元(約合25萬人民幣)。

德國投資政策要求投資人在德國成立一家公司,最少注冊資金是2萬5千歐元。新公司可以是一家獨立的公司,也可以是中國公司的子公司。

在德國設立公司獲得批准成立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可以獲得德國的居留簽證,持此居留簽證的申請人及其家庭,可以納入德國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計劃中,子女還可享受免費教育。

免費教育為:子女可以免費上300多所德國大學,21歲孩子以下孩子還可以領取每月160歐元左右的兒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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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的條件:

1、年齡

投資人的年齡在25--55周歲。

2、手續費

德國官方各部門收取的手續費共約1,000歐。

3、犯罪紀錄

投資人無犯罪紀錄。

4.、資金

在德國申辦公司,只需要投入注冊資金25,000歐元(約合人民幣25萬元)。

5、 經營

在德國開辦的公司連續經營達到3年。

❸ 普通人去德國務工的工作簽證怎麼辦理

請提供經過中國外交部認證的結婚證公證書原件,認證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辦辦理;要先到廣州德國簽證申請中心預約面試時間。赴德獨立經營所須材料:

1、申請表,照片,法律聲明;

2、護照;

3、公司成立公證書或公司成立公證書的草案;

4、工商登記證明、正在辦理登記的證明、注冊所需資金證明;

5、完整的簡歷;

6、職業培訓資格證明或學歷證明,須經公證處公證並經省外事辦及德國使領館認證。

(3)普通人怎麼能在德國待兩三年擴展閱讀

持證人每次被允許在華停留的最長時間,從入境之日起可在華停留的最長天數。如需延長停留時間,持證人須在停留期滿前,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延期。

在華任職、就業(持Z字簽證)、記者(持J-1簽證)、定居(持D簽證),及學習(持X簽證)人員,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辦居留手續。

❹ 移民德國需要哪些條件呢

所需條件申請人需提供其在中國公司的材料(注冊資金人民幣100萬元以上);不能提供公司材料的申請人如果願意另外追加5,000歐元,也可在申請投資移民,只需要在德國辦理相關手續。
1.年齡:投資人的年齡在25--55周歲。

2. 要求:對投資人的外語水平、學歷、沒有要求

3. 犯罪紀錄:投資人無犯罪紀錄。

4. 資金:在德國申辦公司,只需要投入注冊資金25,000歐元(約合人民幣25萬元)。

5. 手續費:德國官方各部門收取的手續費共約1,000歐。

6. 經營:在德國開辦的公司連續經營達到3年。具體可以去萊茵貝克辦理。權威機構,專業服務,一流信息。

德國移民的好處:

1.一人移民,可全家拿綠卡(限配偶及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2.持德國居留權,接受從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的高質量的全免費西式教育,畢業後將成為至少精通中、英、德三門語言的精英級人才;

3.全家享受全免費的先進完善的醫療保障;

4.獲綠卡後,和德國公民同等享受退休金及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障;

5.德國是歐盟申根創始國,持德國居留權,26個申根國就業經商,暢通無阻,極大的方便歐洲經商和旅行;

6.德國是世界第二發達國家,持德國居留權,129個國家免簽證;

7.德國是歐盟經濟的領頭羊,對世界經濟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且與世界各國經濟往來密切,未來二十年內,商機無限;

8.德國是老牌的西方發達資本主義民主國家,政策穩定,保護私產,持德國綠卡,保您後顧無憂。

9.德國品牌,寶馬賓士,德國綠卡,身份的象徵。

❺ 普通人怎麼去德國工作

在德國工作是一定要有在德國的公司僱用你才可以。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德國畢業之後找到一份跟自己的學業相應的工作,這個很簡單,現在居留法規定在德國畢業的外國學生都有一年的時間找工作,而大部分想留在德國的留學生會在畢業之前已經找到工作了;二是在德國公司直接從其他國家聘請,這個就有點難度,因為要證明,為什麼這項工作只適合於這個人而不適合於其他所有在德國的人來做。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外國人自己來德開公司,但這方面的政策現在已經收得很緊,因為有很多外國人來德國就是開了一個掛名的公司,然後拿個居留,卻不做事情。
你的情況應該不會是要來德國讀書再工作,一來時間太長,二來民辦大專的學歷一般是申請不到學校的。所以只有當你能找到德國的公司僱用你工作才有可能來德工作。這個跟你表哥在不在德國一點關系都沒有,這種關系一點忙都幫不上的。其實樓上說的是有點無聊,但不無道理,找了個德國老婆之後就可以在德國居住,當然也可以工作,呵呵~

❻ 移居德國需要哪些條件

一、近幾年隨著人口老齡化,德國對日益加重的老齡化堪憂,德國移民相對要比以前要寬松得多,但是年齡限制還是要求非常嚴格的,年齡一定要在25-45歲為主要的申請人,超過45周歲就不可以了,而且學歷必須要在大專以上,低學歷德國人是不喜歡的。
二、近幾年每個國家的房地產業都達到了峰值,德國也不例外,現在也可以投資房產,條件相對來講要苛刻些,需要入住5年,且會說英語,房產購買資金也需要實力雄厚的買家。
三、比較輕松的還是在德國留學,獲得工作,申請工作居留證滿5年就可以申請德國戶籍了。
四、最簡單的當然是和德國人結婚啦,只要結婚夠8年就可以,不過種族不同,國家民族文化也不同,所以建議結婚還是要慎重些的哦。
五、最好的還是創業了,在這個高科技的國度,德國政府是非常支持來德國創業的各個領域的大咖們,創業的條件非常的低,但是需要你自身有過硬的才幹,頭腦,雖然剛開始注冊資本金最低才要2.5萬歐元,辦理一個股份責任制的公司,把材料都辦齊全,例如,營業執照,申請德國法人簽證還有入境到德國以後辦理的戶籍登記,通過這些,你就可以拿著去移民局換領1年期的居留卡了,到這還不行,必須到第二年換取2年居留卡,前提是你沒有違法犯罪的記錄,到了三年後,如果的你的公司還在茁壯成長,且各方面的都沒有完美,就可以申請綠卡啦,有了這個你就享受了德國公民的基本待遇,再熬三年就可以申請德國國籍了。

❼ 怎樣才能移民德國

1、留學移民(學生):通常在獲得德國學位後,在德國工作2-3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權;

2、投資移民道(商人或其他高凈值個人):即通過成立公司申請法人簽證,或有一些投資項目,在政府支持和律師的運作下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如購房、投資公寓等;

3、技術移民(技術或其他高凈值個人):通過申請歐盟藍卡或雇員簽證,歐盟藍卡是一種高級簽證,在申請永久居住權方面有更大優勢。

(7)普通人怎麼能在德國待兩三年擴展閱讀:

截至2016年,德國人口總數為8267萬,是歐盟人口最多的國家,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226人,是歐洲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主要是德國人,也有一些丹麥人和索布人。

廣泛使用德語。另外還有721.4萬外國人,占總人口的8.9%,其中土耳其人最多,有161萬(德國聯邦統計局網站2011年底的數據)。居民中,29.2%(23,896,000)是新教徒,30.2%(24,651,000)是羅馬天主教徒(2012年底數據)。

根據德國選舉法,每一個年滿18歲的德國國籍公民都有選舉權,每個選民有兩張選票。第一張選票用於在選舉人所在選區選出議會議員候選人,根據簡單多數原則,得票最多的人當選。選民的第二次投票用於選舉一個政黨。每個政黨能獲得多少第二票將決定其在聯邦議院(Bundestag)中擁有多少席位,這對其上台執政的機會至關重要。

參考資料:中新網-每年上百萬移民德國「尋夢」 德媒:「歡迎移民」

❽ 在德國工作幾年才能申請永久居住

德國長居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外國人申請德國長居的前提條件:

1. 在德國持有長期居留許可(Aufenthaltserlaubnis)已達5年;
2. 有生活及資金保障(如近3個月收入證明);
3. 強制或自願交滿60個月的法定養老保險;
4. 不妨礙聯邦德國與外國人公共安全或秩序;
5. 工作簽證(及工作合同);
6. 工作證明(公司證明其將長期從事此工作);
7. 足夠的德語知識(如B1語言證書);
8. 對德國法律與社會秩序及生活條件有基本認知;
9. 自己及家庭成員有足夠的居住空間(房屋合同及近3個月的房租轉賬證明)。

新政策:

德國高校畢業生申請德國長居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für Absolventen deutscher Hochschulen

1. 在德國持有長期簽證達2年;
2. 在德國國家認可的高校成功畢業,並找到工作職位;
3. 強制或自願交滿24個月的法定養老保險;

❾ 月薪2萬人民幣讓你去德國工作3年,你願意嗎

出差德國15000元工資,在當地簡直無地自容,普通人工資基本超過15000元,一個在德國做水電工的朋友,每月工資更是高達40000元,德國是一個收入高,物價高,福利高的國家,但在德國生活就像在農村生活那樣。在德國生活了幾個月時間,親身經歷,下面說說在當地的生活見聞。

80+50+720+300+300=1450歐元,2000-1450=550歐元,但正常來講,生活還是有其他像娛樂等開銷的,這樣下來,一個月能真正存到手的,可能就剩下一兩百歐元。每月存下一兩百歐元需要離鄉別井,這個還真的不劃算。

當初出差工資雖然15000元,但這個是純收入,住房,餐飲,交通等生活開銷是可以報銷的,所以每月哪怕個人支出5000元,還有10000元,還是可以的。

寫在最後

在德國生活一段時間,最大的感受就是無聊,真的不知道年輕人是如何適應的。再說回來月薪20000元出差德國工作三年,是否值得呢?在我看來,如果生活上面的住房,餐飲,交通等等可以全部報銷,那麼出差德國也是值得的。但如果僅僅是20000元全部不包,那麼每月也是存不了多少錢,那就不願意了。

❿ 移民德國的條件有哪些

聯邦內政部在移民法完全通過前發表在自己網站上的「移民法細節」一文里是這樣介紹這條新規定的:「為高級專業人才安排了從一開始就給長期居留的可能性,他們可以立即獲得落戶居留。同時或事後來的家庭成員有權從事一個工作。」

技術移民問題集中體現在移民法第19條里。第19條的標題就是「給高級專業人才的落戶許可」。 第19條第(1)點內容是:「 在特殊情況下可給擁有高級專業水平的外國人頒予落戶許可,假如聯邦勞動局根據第39條同意,或據42條的法律規定或國家間協定規定不需要聯邦勞動局按第39條給予同意,假如融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生活狀態和生活保障可以在沒有國家支持的情況下實現的設定是合理的。州政府可以決定,根據第1點頒予落戶許可需要州最高機構的批准,還是由它指定的一個機構來批准。」

這個卡「綠」得有點難

第19條第(2)點規定了可以稱為「擁有高級專業水平」三種人。

第一種人:「擁有特殊專業知識的科學家」(原文:Wissenschaftler mit besonderen fachlichen Kenntnissen.)

第二種人:「身處突出位置的教學人士或身處突出位置的科研人員」(原文:Lehrpersonen in herausgehobener Funktion oder wissenschaftliche Mitarbeiter in herausgehobener Funktion)

第三種人:「具有特殊職業經驗的專家和處於領導崗位的工作人員,其收入至少相當於法定醫療保險費衡量界線的兩倍。」(原文:Spezialisten und leitende Angestellte mit besonderer Berufserfahrung, die ein Gehalt in Hoehe von mindestens dem Doppelten der Beitragsbemessungsgrenze der gesetzlichen Krankenversicherung erhalten.)

什麼是「法定醫療保險費衡量界線」呢?這是德國設定的一條線:年收入超過這條線,就不需要也不可以繼續享受法定醫療保險,而只能或「志願」保於法定醫療保險,或另投私立醫療保險。這條界線每年有所浮動,2004年執行的是41850歐元。

也就是說,可以直接得到德國無限期的落戶許可的高級人才,年收入必須高於83700歐元,按13個月算,月(毛)收入必須在6400歐元以上。

這個門檻可是相當的高!超出法定醫療保險費衡量界限的人在德國就已經可以算是高薪階層了,超出一倍,有多少德國企業願意聘請這樣高薪的人呢?這門檻是否太高了呢?

另外一個問題是:這個工資條件是寫在第3小點里的,光從字面上看,這個條件只適用於第三種人,而前兩種人不受此限。但各地外國人局和州有關機構可以有另外的理解。可以想像,即使可以理解成只限於第三種人,各地對前兩種人的工資收入也會有一定的尺度,至少不會允許離此太遠。這個限制條件的適用范圍應該會在移民法執行條例里進一步明確。

還有一點需要重提一下,在「解讀(1)」里已經提到,由於取消了「居留權力」(Aufenthaltsberechtigung),現在只剩下無限期的居留,不再有永久的居留,因此,可以說「綠卡」在德國已經不再存在,或至少可以說,這個「綠卡」的「含綠量」不再是24K。

工作居留

除了高級技術人才,什麼樣的中國人可以拿到德國的工作居留呢?從近年和目前德國的情況看,一是德國企業和機構的員工;二是各中資企業和中國人辦的企業的員工,其實兩者可以歸為一類,即都是「德國企業」。以上兩方麵包括了將來在德國畢業的中國大學生;三是各中餐館的廚師;四是德國人或在德國有居留權的中國人的家屬;五是臨時性的勞工,比如一年前在多特蒙德拆除大設備運往中國沙鋼的那500名中國工人和工程師(在德居留約一年)或在一些地方建設中國園林的專家工人。

移民法里對工作居留的規定主要集中在第8點「聯邦勞動局的參與」里。這一節包括第39至42條共4條。第39條「對外國人就業的批准」中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幾處。

作為頒予工作許可(工作居留的前提)的前提,在第39條第(2)點第1小點中規定了a)、b)兩項。

a)項的規定是,不可以通過僱用外國人對勞動市場有負面影響,尤其在就業結構、地區體制和經濟行業方面。這一項的規定十分籠統,但是在適當時候或許可以成為某些當局的某種借口。

b)項的規定是:該工作位置沒有德國人、或擁有優先權的外國人(比如歐盟國家成員或擁有有落戶居留的中國人及其家屬及德國人家屬)可以佔有。這條規定實際上一直存在著。在德國求職的中國人必須有其獨特性,比如某種工作非他(她)不可,非中國人不能做,非有這方面在中國的經驗不行,非有其在中國的關系不可等等。中餐館的廚師工作也是有獨特性的,當然這方面已有兩國間的協定作出具體規定。在德國求職的外國人經常碰到這種情況:勞動局說,要等一個月,看有沒有德國人(或其它歐盟國家的人)要佔用這個位置。然後由該勞動局登廣告尋找。如果你的未來僱主光說,需要一個會中文的人,那是不夠的,因為不難找到一個學過中文的德國人、歐盟人或已經變成德國人的原中國人。所以,用外國人的理由必須要想充分了。

第39條第(2)點第2小點實際上提出了三個問題:一是,某個工作位置由外國人來占據必須是對勞動市場政策和融合政策負責的;二是,所僱用的外國人的勞動條件不可跟德國人比「不利」(即不平等);三是,僱用外國人的企業須把給有關外國人的工資、工作時間和其它工作條件告訴勞動局。

第40條是「拒絕原因」。勞動局可以拒絕給予工作許可(從而該外國人也就得不到或不能延長居留許可),可以拒絕的理由包括:工作關系是通過一種不允許的工作中介或不正當的求職過程產生的;該外國雇員想要作為租借員工工作。

第41條「撤消批准」值得注意:假如該外國人被僱用的條件比可比的德國員工的條件不利(不平等),或符合上述「拒絕原因」里的幾條,可以撤消已經給予的工作許可。

比如,如果一個中國公司僱用了一個全天工作的員工,每個月只給300歐元(不是實習),勞動局就可以拒絕給他(她)工作許可。這也是移民法要求僱主向勞動局提供給所僱用外國人的工資、工時等數據的原因。

第42條說的是聯邦經濟和勞動部在哪些問題上須在聯邦參議院同意的情況下作出決定,在哪些問題可以自己單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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