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在德國是什麼政治體制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聯邦制是若干個單位聯合組成的統一國家。立憲制就是君主立憲制 聯邦制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以「三權分立」的議會內閣制為,
② 德國的政治體制的問題
一戰前德國是 君主立憲制沒錯 但與同時期的英國有一定差別 德國的皇帝還保留著一定的權利 由於德國在一戰的失敗 協約國與德國簽訂了條約 其中就有流放德皇威廉二世。德國就從 君主立憲制 轉變為共和制還有 希特勒上台的時候 納粹黨成為國會第二大黨 希特勒只是當了國家的二把手 也就是總理,後來經過暗殺 暴動 成為了 國家的元首 海陸空三軍統帥 但行政編制一直是總理現在的 德國政治體制類似於法國 各個議會力量 類似於美國 總統自然是人民公選出來的領袖 但是上下兩議院 權利比較持平 所以管理國會的總理 便感覺 更NB了
③ 德國的政治制度是什麼
德國目前的政治制度,國家結構形式是聯邦制,政體是議會制民主共和制。政黨制度是多黨制。
④ 德國的政體是什麼
德國的政體為議會民主制和聯邦制,共16個州,每個州有自己的憲法、議會和政府
⑤ 德國的政體到底是怎樣的
二戰前是和二戰後都是內閣制。總統是全民公選的,總理是由議會席位佔到半數的黨派黨魁出任,如果沒有過半,那麼就由最多的黨派聯合其他下黨派進行聯合執政。如果沒人有聯合,那麼就要總統提名,然後通過議會投票,不通過繼續有總統提名。其中總統是國家元首,但是不能參與國家政務,只是一個象徵而已,總理才是國家的實際負責人。
二戰時期是獨裁製或者是個人獨裁。獨裁製度就好說了,沒有選舉,政府都圍元首運作。(說明點,二戰時期容克軍官團或者叫容克貴族是國防軍最大的勢力,他們也是德國經濟命脈的把持者,希特勒始終沒能拿下他們,到了現在他們還存在,並且在德國社會扮演這重要角色)
德意志成立到一戰,是開明帝國制或者叫開明君主制,首相由皇帝任命,政府各個部門由首相提名。其實德國高層和德國軍隊基本上被容克貴族所把持。
德意志帝國的前身,普魯士王國就是君主專制了。
如果說普魯士王國的前身,條頓騎士團,你查查網路就知道,它是軍事休會。
PS:德意志帝國是普魯士王國聯合其他地區、公國、王國組成的。德意志法律規定德意志皇帝由普魯士王國國王世襲。
德意志帝國說成君主立憲制也說的過去。德意志法律是很完善,而且對德意志皇帝也有很多約束限制。但是德意志的君主立憲制和英國(其實應該叫聯合王國)是很大不同。只是德意志皇帝是有很大的實權的。
⑥ 德國現在是什麼政體的國家
從國家結構形式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聯邦制國家。從政體結構看,德國是議會制民主共和制。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
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議院行使立法權,監督法律的執行,選舉聯邦總理,參與選舉聯邦總統和監督聯邦政府的工作等。聯邦議院選舉通常每四年舉行一次,在選舉中獲勝的政黨或政黨聯盟將擁有組閣權。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簡稱德國(兩德統一前簡稱西德或聯邦德國),是位於中歐的聯邦議會共和制國家,北鄰丹麥,西部與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法國接壤,南鄰瑞士和奧地利,東部與捷克和波蘭接壤,該國由16個聯邦州組成,首都為柏林,領土面積357167平方公里,以溫帶氣候為主,人口約8267萬人,是歐洲聯盟中人口最多的國家,以德意志人為主體民族。
德國人的祖先是古代居住在中歐的日耳曼人。10世紀時日耳曼人建立神聖羅馬帝國,後發生分裂。1871年普魯士王國統一除奧地利帝國以外的日耳曼各邦國建立德意志帝國。1914年和1939年,德國先後挑起兩次世界大戰並戰敗。
1945年分裂為東西兩部分。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正式加入聯邦德國,實現兩德統一。目前,德國是歐洲第一大經濟體,也是歐盟的創始會員國之一、還是北約、申根公約、八國集團、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重要成員國。
德國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以汽車和精密機床為代表的高端製造業,也是德國的重要象徵。
⑦ 二戰時期德國的政治制度是什麼
二戰德國是在希特勒的獨裁統治下推行國家的社會主義制度(法西斯主義和社會主義的變體)。國家社會主義一般又稱作納粹主義,「納粹」(Nazi)是德語「國家社會主義者」(Nationalsozialist)的簡稱,原意是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NSDAP,簡稱國社黨)的黨員與擁護者。
納粹德國指在1933年至1945年期間由阿道夫·希特勒和其所領導的納粹黨所統治的德國。納粹德國有兩個官方國名,分別為1933年至1939年使用的德意志第三帝國(德語:Drittes Reich)與1939年到1945年的大德意志帝國(德語:Großdeutsches Reich)。「第三帝國」一詞指的是繼承了中世紀的神聖羅馬帝國(962–1806)「第一帝國」與近代的德意志帝國(1871–1918)「第二帝國」的德國。
納粹德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發起國之一。奧地利與捷克斯洛伐克分別在1938年與1939年被納粹德國吞並,其中捷克被直接吞並,斯洛伐克則是納粹德國的傀儡政權。1939年9月,納粹德國與蘇聯共同瓜分波蘭第二共和國,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戰。至1940年,納粹德國佔領了大半個歐洲,其中包括法國。其佔領區內的「不受歡迎的人」和另外一些民族亦不斷受到迫害。1940年9月27日,德國、義大利和日本簽訂《德意日三國同盟條約》,結成了侵略性軍事同盟,1941年6月22日,納粹德國對蘇聯宣戰,發動蘇德戰爭,德軍一度兵臨莫斯科。
在1943年遭到一連串的失敗後,戰爭的天平開始向另一方傾斜。德國城市遭到盟軍大規模、有規律地轟炸,而隨著戰爭的進行,德軍也面臨著資源短缺問題。1945年初,西方盟國自西向東,而蘇聯則自東向西不斷推進。4月,蘇軍攻入柏林,4月30日希特勒自殺。5月8日,德國投降,並簽署投降書,納粹德國宣告正式滅亡。
⑧ 現代德國的政治體制是什麼情況
二戰結束後,一道柏林牆將德國分為東德與西德,使得整個德國的政治體系成為了資本主義制度與社會主義制度共存的局面.
德國是聯邦制國家,由16個州組成。聯邦和各州的立法權力由《基本法》(即憲法)來明確。通常,聯邦的立法許可權在國防、外交、海關、郵政以及稅收等涉及整個聯邦利益的領域,而文化教育事業的立法和行政權 限歸各州,即所謂各州享有「文化主權」。各州主司教育事業的政府部門名稱不一,或「教育部」或「教科 部」或「文教部」或「科學藝術部」等。聯邦雖然也設有教育科學研究技術部,但其許可權主要在於企業職業 教育立法、高等教育原則立法、學習資助和促進科研及高校建設等方面。
國家首腦是聯邦總統,由聯邦議院和參議院組成的聯邦大會每5年選舉產生,可連選連任一屆。現任聯邦總統是法官出身的赫爾佐克,他於1995年7月1日擔任此職。現任聯邦總統約翰內斯·勞於於1999年7月1日就職,由社民黨推舉,此前曾任北威州州長。根據憲法規定,總統除對外代表國家和一些類似簽署由聯邦議院批準的法律和根據政府總理提名任命內閣成員的工作外並無行政職權。
聯邦議院和參議院是最高的立法機關。
最高行政機關是聯邦政府,其最高長官是聯邦總理,由在每4年一次的全國大選中獲勝的政黨或政黨聯盟推選,經議會確認,由聯邦總統任命。
各州行政長官是州長(直譯為總理),州內閣成員稱部長,如文教部部長等。各州與聯邦政府的協調經常通過由聯邦總理和各州州長共同簽署的「國家協議」來實現。
⑨ 法國和德國的政治制度有什麼不同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總統是虛位,沒有實權,政府首腦總理掌握著實權.法國總統也有一定的權力,總理也掌握實權,人們常把法國稱謂半總統制國家,它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共和制國家.
法國的政體是半總統制,這是一種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混合物。這一政體的建立與戴高樂的政治主張有密切的關系,戴高樂為革除第四共和國黨派林立、政治動盪、政府軟弱的弊端,於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國憲法,變議會制為半總統制。法國總統是國家權利的中心,憲法賦予總統一系列重大職權,除了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統帥軍隊、主持外交、發布咨文、頒布法律、監督司法等權利外,還擁有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和「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權力。總統直接由選民選舉,直接對選民負責。政府由總統任命,雖然政府也要對議會負責,但議會的倒閣權受到嚴格限制,使政府對議會有相對獨立性,加強了政府的穩定性。
法國是典型的多黨制國家,黨派最多時達200多個。70年代中期以來,法國政黨逐步完成兩極化過程,形成以保衛共和聯盟(戴高樂派)和法國民主聯盟(吉斯卡爾派)為右翼,以法國社會黨和法國共產黨為左翼的四大黨爭雄,左右兩大派對峙的黨派格局。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總統)是虛位,沒有實權,政府首腦(總理)掌握著實權.
德國總統任期5年,總理任期4年。
德國總統是虛位元首,總理處於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地位。在實行半總統制的法國,總理則居於第二位地位,法國總統享有廣泛的權力。在法國,總理由總統任命,領導政府的活動,對國防負責,並確保法律的執行。總理有權提請總統任命政府成員。總理實際上須聽命於總統,起輔佐總統的作用。
⑩ 德國的政治體系結構是什麼
德國是聯邦制國家,由16個州組成。聯邦和各州的立法權力由《基本法》(即憲法)來明確。通常,聯邦的立法許可權在國防、外交、海關、郵政以及稅收等涉及整個聯邦利益的領域,而文化教育事業的立法和行政權 限歸各州,即所謂各州享有「文化主權」。各州主司教育事業的政府部門名稱不一,或「教育部」或「教科 部」或「文教部」或「科學藝術部」等。聯邦雖然也設有教育科學研究技術部,但其許可權主要在於企業職業 教育立法、高等教育原則立法、學習資助和促進科研及高校建設等方面。 國家首腦是聯邦總統,由聯邦議院和參議院組成的聯邦大會每5年選舉產生,可連選連任一屆。現任聯邦總統是法官出身的赫爾佐克,他於1995年7月1日擔任此職。現任聯邦總統約翰內斯·勞於於1999年7月1日就職,由社民黨推舉,此前曾任北威州州長。根據憲法規定,總統除對外代表國家和一些類似簽署由聯邦議院批準的法律和根據政府總理提名任命內閣成員的工作外並無行政職權。 聯邦議院和參議院是最高的立法機關。 最高行政機關是聯邦政府,其最高長官是聯邦總理,由在每4年一次的全國大選中獲勝的政黨或政黨聯盟推選,經議會確認,由聯邦總統任命。 各州行政長官是州長(直譯為總理),州內閣成員稱部長,如文教部部長等。各州與聯邦政府的協調經常通過由聯邦總理和各州州長共同簽署的「國家協議」來實現。
參考資料:http://www.max-mc.com/mantan/zhen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