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德國、法國、俄羅斯的軍銜分別是什麼
英國
陸軍軍銜分9等22級,
元帥:陸軍元帥;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准將:准將;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
士官:團士官長、營士官長、連士官長;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列兵: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海軍軍銜分9等21級,
元帥:海軍元帥;
將官:海軍上將、海軍中將、海軍少將;
准將:海軍一級准將、海軍二級准將;
校官:海軍上校、海軍中校、海軍少校;
尉官:海軍上尉、海軍中尉;
准尉:海軍一級准尉、海軍二級准尉;
士官:海軍艦隊軍士長、海軍軍士長;
軍士:海軍上士、海軍中士、海軍下士;
列兵:一等水兵、二等水兵、新水兵。
另有海軍候補軍官(相當於其他國家的海軍少尉、海軍軍校學員二級,不是軍銜,但有級別標志。
空軍軍銜分9等20級,
元帥:空軍元帥;
將官:空軍上將、空軍中將、空軍少將;
准將:空軍准將;
校官:空軍上校、空軍中校、空軍少校;
尉官:空軍上尉、空軍中尉、空軍少尉;
准尉:空軍一級准尉、空軍二級准尉;
士官:空軍軍士長;
軍士:空軍上士、空軍中士、空軍下士;
列兵:空軍一等兵、空軍二等兵、空軍新兵。
海軍陸戰隊軍銜分8等20級,
將官:陸戰隊上將、陸戰隊中將、陸戰隊少將;
准將:陸戰隊准將;
校官:陸戰隊上校、陸戰隊中校、陸戰隊少校;
尉官:陸戰隊上尉、陸戰隊中尉、陸戰隊少尉;
准尉:陸戰隊一級准尉、陸戰隊二級准尉;
士官:陸戰隊一級軍士長、陸戰隊二級軍士長;
軍士:陸戰隊上士、陸戰隊中士、陸戰隊下士;
列兵:陸戰隊一等兵、陸戰隊二等兵、陸戰隊新兵。
當時的陸軍軍銜標志分軍官肩章和士兵(包括准尉、士官)臂章兩種。
元帥:皇冠、月桂枝環繞的交叉權杖;
上將:皇冠、四角星、交叉的權杖和戰刀;
中將:皇冠、交叉的權杖和戰刀;
少將:四角星、交叉的權杖和戰刀;
准將:皇冠和三顆四角星(1918年以前的軍銜標志是交叉的權杖和戰刀);
上校:皇冠和二顆四角星;
中校:皇冠和一顆四角星;
少校:皇冠;
上尉:三顆四角星;
中尉:二顆四角星;
少尉:一顆四角星;
一級准尉:月桂枝環繞的皇冠;
二級准尉:皇冠;
團士官長:月桂枝環繞的英國國徽;
營士官長:英國國徽和飄帶(表明營的榮譽稱號);
連士官長:英國國徽;
上士:皇冠和三條角線(角向下);
中士:三條角線;
下士:二條角線;
一等兵:一條角線;
二等兵:無軍銜標志(佩戴帽徽、兵種符號、部隊臂章等識別標志);
新兵:無識別標志。
② 德國的軍銜有哪些
一、陸軍軍銜:
最高統帥——德意志第三帝國元首(1);
元帥——陸軍元帥(3);
將官——大將(4)、兵種上將(5)(分步兵、騎兵、炮兵、裝甲兵、裝甲擲彈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種)、中將(6)、少將(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級上士(15)、二級上士(16)、中士(18);
軍士——一級下士(19)、二級下士(20);
兵——二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滿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以上共8等22級。(另有一說:1944年增設大尉軍銜,未證實。)
總參勤務軍官軍銜設:總參勤務上校(9)、總參勤務中校(10)、總參勤務少校(11)、總參勤務上尉(12)等2等4級。總參勤務軍官的待遇、晉升等方面均優於同級別的軍官。據當時德國將軍的回憶,一個總參勤務上校可以監督、參與集團軍群級部隊的作戰指揮,頗有點「欽差」的味道。著名的「七二零狼穴爆炸案」的主謀施陶芬貝格,在任後備軍參謀長時就被改授總參勤務上校軍銜。
二、空軍軍銜:
元帥——帝國元帥(2)、空軍元帥(3);
將官——空軍大將(4)、兵種上將(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術兵、航空通信兵、空軍等6種,其中「空軍上將」只授予非空軍出身而從其他軍種、部隊或地方調入的人員)、空軍中將(6)、空軍少將(7);
校官——空軍上校(9)、空軍中校(10)、空軍少校(11);
尉官——空軍上尉(12)、空軍中尉(13)、空軍少尉(14);
士官——空軍一級上士(15)、空軍二級上士(16)、空軍中士(18);
軍士——空軍一級下士(19)、空軍二級下士(20)、空軍上等兵(22);
兵——空軍一等兵(23)、空軍二等兵(24)、空軍三等兵(25)、空軍列兵(27)。
以上共7等22級。飛行勤務軍銜設飛行勤務上校至飛行勤務二級下士,共4等11級。
三、海軍海上軍銜:
元帥——海軍元帥(3);
將官——海軍大將(4)、海軍上將(5)、海軍中將(6)、海軍少將(7)、海軍准將(8);
校官——海軍上校(9)、海軍中校(10)、海軍少校(11);
尉官——海軍上尉(12)、海軍中尉(13)、海軍少尉(14);
士官——海軍一級上士(15)、海軍二級上士(16)、海軍一級中士(17)、海軍二級中士(18);
軍士——海軍一級下士(19)、海軍二級下士(20)、一級上等水兵(21)、二級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以上共7等24級。
四、海軍海岸軍銜:
將官——海岸少將(7);
校官——海岸上校(9)、海岸中校(10)、海岸少校(11);
尉官——海岸上尉(12)、海岸中尉(13)、海岸少尉(14);
士官——海岸一級上士(15)、海岸二級上士(16)、海岸一級中士(17)、海岸二級中士(18);
軍士——海岸一級下士(19)、海岸二級下士(20)、海岸一級上等兵(21)、海岸二級上等兵(22);
兵——海岸一等兵(23)、海岸二等兵(24)、海岸三等兵(25)、海岸列兵(27)。
以上共6等19級。
五、武裝黨衛隊軍銜:
將官——黨衛軍大將(4)、黨衛軍上將(5)、黨衛軍中將(6)、黨衛軍少將(7);
校官——黨衛軍准將8)、黨衛軍上校(9)、黨衛軍中校(10)、黨衛軍少校(11);
尉官——黨衛軍上尉(12)、黨衛軍中尉(13)、黨衛軍少尉(14);
士官——黨衛軍一級上士(15)、黨衛軍二級上士(16)、黨衛軍中士(18);
軍士——黨衛軍一級下士(19)、黨衛軍二級下士(20);
兵——黨衛軍一等兵(23)、黨衛軍二等兵(24)、三等兵(25)、黨衛軍上等列兵(26)、黨衛軍列兵(27)。
以上共6等21級。
六、憲兵軍銜:
將官——憲兵少將(7);
校官——憲兵上校(9)、憲兵中校 (10)、憲兵少校(11);
尉官——憲兵上尉(1 2)、憲兵中尉(13)、憲兵少尉(14);
警長——憲兵高級警長(15)、憲兵一級警長(16)、憲兵二級警長(18)、憲兵三級警長(19) 、憲兵候補警長(20);
警士——憲兵一級警士(23)、憲兵二級警士(24)、憲兵三級警士(25)。
以上共5等16級,海軍、空軍的憲兵軍銜與陸軍相同,在軍銜稱號前冠以「海軍」、「空軍」。武裝黨衛隊憲兵軍官的軍銜多出「黨衛軍憲兵准將(黨衛隊區隊長,8)」一級,憲兵士兵的軍銜稱號與普通武裝黨衛隊士兵相同,但冠以「憲兵」。
七、黨衛隊銜級:
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3);
高級長官——黨衛隊最高指揮(4)、黨衛隊總指揮(5)、黨衛隊地區總隊長(6);
上級長官——黨衛隊旅隊長(7)、黨衛隊區隊長(8)、黨衛隊旗隊長(9);
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10)、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11);
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12)、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13)、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14);
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15)、黨衛隊一級小隊長(16)、黨衛隊二級小隊長(18);
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19)、黨衛隊三級小隊副(20);
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24)、黨衛隊突擊隊隊員(25)、黨衛隊隊員(26);
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27)、黨衛隊學員(28)。
以上共9等22級。
八、軍政官專指軍隊中在後方單位、各級司令部、機關、院校中從事工程、技術、教育、新聞、通信、軍醫、獸醫、軍械、軍需、軍法、行政等勤務的軍人(野戰部隊中的此類勤務由軍官、技術官、士官擔負),其級別分:
特級軍政官——特級軍政官(7);
高級軍政官——一級軍政官(9)、二級軍政官(10)、三級軍政官(11);
中級軍政官——四級軍政官(12)、五級軍政官(13)、六級軍政官(14);
初級軍政官——七級軍政官(15)、八級軍政官(16)、九級軍政官(18,在海軍中相當於17)、十級軍政官(海軍單設,相當於18);
候補軍政官——候補軍政官(20)。
以上共5等12級。
九、技術官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技能、未接受過軍內外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士官、軍士,其級別、職務僅在本單位有效。技術官的服役年齡戰前規定為不超過35歲,開戰後放鬆了規定,這也是我們經常在有關二戰的影視、歷史資料中看到「德軍輩子兵」的原因之一。在陸軍中分為:
上級技術官——正營級技術官(11)、副營級技術官(12)、正連級技術官(13)、副連級技術官(14);
下級技術官——正排級技術官(15)、副排級技術官(16)、正班級技術官(18)、副班級技術官(19);
候補技術官——候補技術官(20)。
以上共3等9級。
③ 歐洲各國軍銜
英國
陸軍軍銜分9等22級,
元帥:陸軍元帥;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准將:准將;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
士官:團士官長、營士官長、連士官長;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列兵: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海軍軍銜分9等21級,
元帥:海軍元帥;
將官:海軍上將、海軍中將、海軍少將;
准將:海軍一級准將、海軍二級准將;
校官:海軍上校、海軍中校、海軍少校;
尉官:海軍上尉、海軍中尉;
准尉:海軍一級准尉、海軍二級准尉;
士官:海軍艦隊軍士長、海軍軍士長;
軍士:海軍上士、海軍中士、海軍下士;
列兵:一等水兵、二等水兵、新水兵。
另有海軍候補軍官(相當於其他國家的海軍少尉、海軍軍校學員二級,不是軍銜,但有級別標志。
空軍軍銜分9等20級,
元帥:空軍元帥;
將官:空軍上將、空軍中將、空軍少將;
准將:空軍准將;
校官:空軍上校、空軍中校、空軍少校;
尉官:空軍上尉、空軍中尉、空軍少尉;
准尉:空軍一級准尉、空軍二級准尉;
士官:空軍軍士長;
軍士:空軍上士、空軍中士、空軍下士;
列兵:空軍一等兵、空軍二等兵、空軍新兵。
海軍陸戰隊軍銜分8等20級,
將官:陸戰隊上將、陸戰隊中將、陸戰隊少將;
准將:陸戰隊准將;
校官:陸戰隊上校、陸戰隊中校、陸戰隊少校;
尉官:陸戰隊上尉、陸戰隊中尉、陸戰隊少尉;
准尉:陸戰隊一級准尉、陸戰隊二級准尉;
士官:陸戰隊一級軍士長、陸戰隊二級軍士長;
軍士:陸戰隊上士、陸戰隊中士、陸戰隊下士;
列兵:陸戰隊一等兵、陸戰隊二等兵、陸戰隊新兵。
當時的陸軍軍銜標志分軍官肩章和士兵(包括准尉、士官)臂章兩種。
元帥:皇冠、月桂枝環繞的交叉權杖;
上將:皇冠、四角星、交叉的權杖和戰刀;
中將:皇冠、交叉的權杖和戰刀;
少將:四角星、交叉的權杖和戰刀;
准將:皇冠和三顆四角星(1918年以前的軍銜標志是交叉的權杖和戰刀);
上校:皇冠和二顆四角星;
中校:皇冠和一顆四角星;
少校:皇冠;
上尉:三顆四角星;
中尉:二顆四角星;
少尉:一顆四角星;
一級准尉:月桂枝環繞的皇冠;
二級准尉:皇冠;
團士官長:月桂枝環繞的英國國徽;
營士官長:英國國徽和飄帶(表明營的榮譽稱號);
連士官長:英國國徽;
上士:皇冠和三條角線(角向下);
中士:三條角線;
下士:二條角線;
一等兵:一條角線;
二等兵:無軍銜標志(佩戴帽徽、兵種符號、部隊臂章等識別標志);
新兵:無識別標志。
④ 我想知道德國二戰的軍隊軍官的軍銜 詳細的
陸軍
最高統帥——德意志第三帝國元首(1); 元帥——陸軍元帥(3); 將官——大將(4)、兵種上將(5)(分步兵、騎兵、炮兵、裝甲兵、裝甲擲彈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種)、中將(6)、少將(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級上士(15)、二級上士(16)、中士(18); 軍士——一級下士(19)、二級下士(20); 兵——一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滿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空軍
元帥——帝國元帥(2)、空軍元帥(3); 將官——空軍大將(4)、兵種上將(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術兵、航空通信兵、空軍等6種,其中「空軍上將」只授予非空軍出身而從其他軍種、部隊或地方調入的人員)、空軍中將(6)、空軍少將(7); 校官——空軍上校(9)、空軍中校(10)、空軍少校(11); 尉官——空軍上尉(12)、空軍中尉(13)、空軍少尉(14); 士官——空軍一級上士(15)、空軍二級上士(16)、空軍中士(18); 軍士——空軍一級下士(19)、空軍二級下士(20)、空軍上等兵(22); 兵——空軍一等兵(23)、空軍二等兵(24)、空軍三等兵(25)、空軍列兵(27)。
海軍
元帥——海軍元帥(3); 將官——海軍大將(4)、海軍上將(5)、海軍中將(6)、海軍少將(7)、海軍准將(8); 校官——海軍上校(9)、海軍中校(10)、海軍少校(11); 尉官——海軍上尉(12)、海軍中尉(13)、海軍少尉(14); 士官——海軍一級上士(15)、海軍二級上士(16)、海軍一級中士(17)、海軍二級中士(18); 軍士——海軍一級下士(19)、海軍二級下士(20)、一級上等水兵(21)、二級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黨衛隊
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3); 高級長官——黨衛隊最高指揮(4)、黨衛隊總指揮(5)、黨衛隊地區總隊長(6); 上級長官——黨衛隊旅隊長(7)、黨衛隊區隊長(8)、黨衛隊旗隊長(9); 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10)、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11); 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12)、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13)、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14); 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15)、黨衛隊一級小隊長(16)、黨衛隊二級小隊長(18); 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19)、黨衛隊三級小隊副(20); 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24)、黨衛隊突擊隊隊員(25)、黨衛隊隊員(26); 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27)、黨衛隊學員(28)。
⑤ 在軍隊,一般什麼級別的就可以稱為高級軍官
高級校級軍官一般指師旅級以上的軍官,或者說上校以上的校級軍官,尤其是指大校軍銜的軍官。
對於我國軍銜來講,尉官屬於初級軍官,校官屬於中級軍官,將官屬於高級軍官。對於職務而言,正營包括正營以下軍官屬於初級軍官,也叫基層軍官,主要是沒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財務,只能執行戰斗任務。
(5)德國上尉為什麼是高級軍官擴展閱讀:
部隊職務與軍官提拔
班是最小的戰斗預備隊,營是最大的戰斗預備隊。團、旅一級軍官為中級軍官,團是最小的戰役預備隊,旅是最小的戰役二梯隊,有獨立的財權和法人,能遂行較為復雜的軍事作戰任務。
師以上部隊主官為高級軍官,部隊結構設置相對復雜,能獨立或合成指揮較為繁重復雜的任務,師為最大的戰役預備隊,也為最小的戰略預備隊,是一個特殊的整體,我軍沒有準將軍銜。
西方等一些軍隊有準將的軍銜中,師長一般為准將、少將,我軍師長軍銜為大校、少將,步入少將的為高級軍官了,所以師一級以上軍官為高級軍官。
初級軍官必須經過初級軍事院校培訓,少校正營後,要經過中級軍事院校培訓後方能提拔到團一級位置,進入副師後,要進行高級培訓,到軍委直接領導的軍事院校,比如國防大學等進行合成培訓,方能提拔為高級軍官。
參考資料:網路——高級軍官
⑥ 德意志第三帝國(納粹德國)里軍銜等級是怎麼樣的要詳細。安當時的舊軍銜高低會分配到什麼職務要詳細
一、1933年——1945年間德國軍銜的沿革
1933年的德國帝國國防軍(當時德軍的正式名稱)軍銜按軍種區分為陸軍、海軍二類,按等級劃分為:元帥、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士官(上士、中士、一級下士、二級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列兵),共6等20級,各軍種基本相同,元帥分別稱為陸軍元帥、海軍元帥,海軍海勤士兵冠以「水兵」。
由於這時德國的「一戰戰敗國」身份未變,還受到《凡爾賽和約》和法、英、美等「一戰戰勝國」在政治、經濟、軍事上的各種制約,其軍官軍銜也「深受其害」:1、陸軍元帥、海軍元帥設而未授,任現職的僅有一戰時晉升陸軍元帥軍銜的總統興登堡,從1918年至1935年期間未晉升、授予過一位元帥;2、雖然設有大將軍銜,但除「帝國國防部部長兼帝國國防軍總司令」外,其他人莫能染指這個軍銜;3、各級軍官的晉升期限顯著增長,大名鼎鼎的隆美爾、古德里安都曾扛著上尉肩章,一戴就是10餘年……
1934年興登堡總統病勢沉重,國會決定由希特勒代行總統職權。希特勒便迫不及待地開始「搶班奪權」,同時開始實施他野心勃勃的擴軍計劃,與此同時對武裝力量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軍銜制度)也開始進行「納粹化的、為期十一年」的改革:
1934年,7月20日,希特勒宣布:鑒於黨衛隊在1934年6月30日事件中作出的巨大功績,我將其升格為納粹黨內的一個獨立組織……我批准黨衛隊建立武裝部隊; 9月間,成立黨衛隊特別機動部隊,組建「阿道夫•希特勒警衛旗隊」等團級部隊; 10月,整合黨衛隊銜級為: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高級長官——黨衛隊總指揮、黨衛隊地區總隊長;上級長官——旅隊長、區隊長、旗隊長;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黨衛隊一級小隊長、黨衛隊二級小隊長;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黨衛隊三級小隊副;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黨衛隊突擊隊隊員、黨衛隊隊員;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黨衛隊學員,共8等21級。
同年8月,希特勒自稱「德國元首」(全稱:德意志第三帝國領袖、政府總理兼國防軍最高司令[後改稱武裝部隊最高司令],納粹黨全國領袖,1941年12月起兼陸軍總司令),其不同場合稱呼又有所不同:一般時稱為「元首」,涉及到軍務時稱「元首兼武裝部隊最高司令」,涉及政務時稱「元首兼帝國總理」。考慮到它是整個二戰時期德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正式官稱,本文將其列為德國武裝力量的「最高稱號」;
1935年,3月1日,正式組建空軍司令部;3月16日,帝國國防軍改稱國防軍;在空軍中設立「飛行勤務軍銜」;在海軍中恢復了一戰時曾設立的「海軍准將」軍銜;設立「總參勤務軍銜」,這種軍銜授予經過嚴格選拔和專門培訓(如在軍事學院接受過總參業務訓練)、在帝國戰爭部或國防軍局及以後的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工作的、從事參謀勤務的校官、尉官(在各軍種總司令部工作的參謀軍官不授予這種軍銜);第一次調整士兵軍銜:陸軍取消一等兵軍銜,將二等兵軍銜區分為「服役6年以上」和「服役不滿6年」兩級,增設上等列兵軍銜,同時對軍銜標志進行修訂;海軍增設一級上等水兵、海岸勤務一級上等兵等軍銜;空軍取消上等兵軍銜;
1936年,在陸軍將官中增設「陸軍元帥銜大將」軍銜,高於大將半格,低於陸軍元帥半格,計劃授予擔任國防軍總參謀長、集團軍群總司令、陸軍參謀長等高級職務的大將。其實早在十九世紀末的第二帝國期間就曾設過此銜,大名鼎鼎的「鐵血宰相」俾斯麥就領有此銜,直到1898年去世才被追晉為陸軍元帥;
1938年,2月4日,成立「德國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德國國防軍改稱德國武裝部隊,並正式將黨衛隊特別機動部隊等武裝力量納入「德國武裝部隊」編制;第二次調整士兵軍銜:增設各軍種的一級上士軍銜;海軍增設一級中士(海軍一級中士、海岸勤務一級中士、海軍步兵一級中士)和一級上等兵軍銜(一級上等水兵、海岸勤務一級上等兵、海軍步兵一級上等兵等)軍銜;
1939年,正式建立黨衛隊野戰部隊(或稱黨衛軍、武裝黨衛隊、W-SS)—— 「阿道夫•希特勒警衛旗隊」 黨衛隊第一裝甲師(簡稱「元首師」)、「帝國師」黨衛隊第二裝甲師、「骷髏師」黨衛隊第三裝甲師、「警察師」黨衛隊第四裝甲擲彈兵師(摩步師),開始設置並使用黨衛隊野戰部隊軍銜稱號和標志,如黨衛軍准將(區隊長)等;
1940年,取消「陸軍元帥銜大將」軍銜;在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內設立國防軍憲兵司令部和憲兵司令官職務,將憲兵軍銜提高到憲兵少將(海軍、空軍憲兵最高軍銜仍為上校)——這也是陸軍中將、少將軍銜中唯一帶兵種稱號的;
1941年,4月3日更換陸軍元帥的識別標志——帽徽、帽飾帶、領章、肩章;
1942年,黨衛隊調整高級長官銜級,增設黨衛隊最高指揮(黨衛軍大將)級別,並修訂了旗隊長以上長官的銜級領章標志;第三次調整士兵軍銜:陸軍取消上等兵軍銜,原上等兵大部晉升二級下士,二級下士以上擇優晉升,同時再次修訂士兵軍銜標志;將憲兵士官、軍士、兵的軍銜變更為「憲兵警長」、「憲兵警士」 ;
1943年,武裝黨衛隊中增設一等兵軍銜,但在黨衛隊其他機關、部隊中未設立相應的銜級,在黨衛隊銜級表上也未列出相應稱號;
1944年,2月8日,第四次調整士兵軍銜:增設空軍上等兵軍銜;將陸軍憲兵部隊擴編為第一、第二、第三憲兵總隊,分別由一名憲兵少將任總隊司令,撤銷原設的國防軍憲兵司令部和司令官職務;在海軍、空軍中增設海軍憲兵少將、空軍憲兵少將軍銜。 到1945年戰敗前,德國武裝部隊的軍銜區分為陸軍、空軍、海軍、武裝黨衛隊和憲兵,黨衛隊銜級單獨設置。其中陸軍軍銜中另設總參勤務軍銜,在海軍中又分為海上部隊軍銜、海岸部隊軍銜。同時軍政官、技術官、女軍人另設有專門的級別(軍銜)稱謂。為便於讀者對各種軍銜、銜稱作橫向比較,筆者在每一稱號後均附編號,以「元首」為始,其他類推
⑦ 請問在歐洲里 那些上尉,下士,軍官,等等之類的 到底是什麼。官職大小是怎樣的
各個國家有細微區別。但大部分目前使用的都是將,校,尉,士的等級。
其中只有士是士兵,一般上士,中士,下士,列兵。。這個叫法各個國家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士肯定都是士兵范疇的,一般上士或者中士可以擔任班長或者排長。
而尉一般是在前線指揮的軍官。上尉,中尉,少尉,戰爭時期有的還有準尉等等。一般軍官學校剛畢業的軍官都是從尉級開始乾的。如果在基層,一般這個級別是負責連長這個職務。
校和尉同理,只不過更高一些。『
將就不說了,一個道理,更高一層。
注意軍銜和在部隊中的職務並不等同。需要任命後才能獲得相應的職務。並不是說戰爭中一個上尉就必須服從一個少校的指揮,要看其所被任命的職務的上下級的關系。
⑧ 我想知道外國的軍官級別是怎麼排列的(如上校。少校)
各國軍官軍銜同軍隊職務之間有一定的對稱關系,
通常是少尉對應排長,中尉對應副連長,上尉對應連長,
少校對應營長,中校對應副團長,上校對應團長,准將對應旅長,
少將對應師長,中將對應軍長,上將對應方面軍司令官。
⑨ 二戰德國的軍官軍銜
最高統帥——德意志第三帝國元首(1); 元帥——陸軍元帥(3); 將官——大將(4)、兵種上將(5)(分步兵、騎兵、炮兵、裝甲兵、裝甲擲彈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種)、中將(6)、少將(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級上士(15)、二級上士(16)、中士(18); 軍士——一級下士(19)、二級下士(20); 兵——一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滿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元帥——帝國元帥(2)、空軍元帥(3); 將官——空軍大將(4)、兵種上將(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術兵、航空通信兵、空軍等6種,其中「空軍上將」只授予非空軍出身而從其他軍種、部隊或地方調入的人員)、空軍中將(6)、空軍少將(7); 校官——空軍上校(9)、空軍中校(10)、空軍少校(11); 尉官——空軍上尉(12)、空軍中尉(13)、空軍少尉(14); 士官——空軍一級上士(15)、空軍二級上士(16)、空軍中士(18); 軍士——空軍一級下士(19)、空軍二級下士(20)、空軍上等兵(22); 兵——空軍一等兵(23)、空軍二等兵(24)、空軍三等兵(25)、空軍列兵(27)。
元帥——海軍元帥(3); 將官——海軍大將(4)、海軍上將(5)、海軍中將(6)、海軍少將(7)、海軍准將(8); 校官——海軍上校(9)、海軍中校(10)、海軍少校(11); 尉官——海軍上尉(12)、海軍中尉(13)、海軍少尉(14); 士官——海軍一級上士(15)、海軍二級上士(16)、海軍一級中士(17)、海軍二級中士(18); 軍士——海軍一級下士(19)、海軍二級下士(20)、一級上等水兵(21)、二級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將官——海岸少將(7); 校官——海岸上校(9)、海岸中校(10)、海岸少校(11); 尉官——海岸上尉(12)、海岸中尉(13)、海岸少尉(14); 士官——海岸一級上士(15)、海岸二級上士(16)、海岸一級中士(17)、海岸二級中士(18); 軍士——海岸一級下士(19)、海岸二級下士(20)、海岸一級上等兵(21)、海岸二級上等兵(22); 兵——海岸一等兵(23)、海岸二等兵(24)、海岸三等兵(25)、海岸列兵(27)。
將官——黨衛軍大將(4)、黨衛軍上將(5)、黨衛軍中將(6)、黨衛軍少將(7); 校官——黨衛軍准將8)、黨衛軍上校(9)、黨衛軍中校(10)、黨衛軍少校(11); 尉官——黨衛軍上尉(12)、黨衛軍中尉(13)、黨衛軍少尉(14); 士官——黨衛軍一級上士(15)、黨衛軍二級上士(16)、黨衛軍中士(18); 軍士——黨衛軍一級下士(19)、黨衛軍二級下士(20); 兵——黨衛軍一等兵(23)、黨衛軍二等兵(24)、三等兵(25)、黨衛軍上等列兵(26)、黨衛軍列兵(27)。 以上共6等21級。
將官——憲兵少將(7); 校官——憲兵上校(9)、憲兵中校 (10)、憲兵少校(11); 尉官——憲兵上尉(1 2)、憲兵中尉(13)、憲兵少尉(14); 警長——憲兵高級警長(15)、憲兵一級警長(16)、憲兵二級警長(18)、憲兵三級警長(19) 、憲兵候補警長(20); 警士——憲兵一級警士(23)、憲兵二級警士(24)、憲兵三級警士(25)。 以上共5等16級,海軍、空軍的憲兵軍銜與陸軍相同,在軍銜稱號前冠以「海軍」、「空軍」。武裝黨衛隊憲兵軍官的軍銜多出「黨衛軍憲兵准將(黨衛隊區隊長,8)」一級,憲兵士兵的軍銜稱號與普通武裝黨衛隊士兵相同,但冠以「憲兵」。
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3); 高級長官——黨衛隊最高指揮(4)、黨衛隊總指揮(5)、黨衛隊地區總隊長(6); 上級長官——黨衛隊旅隊長(7)、黨衛隊區隊長(8)、黨衛隊旗隊長(9); 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10)、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11); 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12)、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13)、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14); 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15)、黨衛隊一級小隊長(16)、黨衛隊二級小隊長(18); 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19)、黨衛隊三級小隊副(20); 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24)、黨衛隊突擊隊隊員(25)、黨衛隊隊員(26); 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27)、黨衛隊學員(28)。 以上共9等22級。
軍政官專指軍隊中在後方單位、各級司令部、機關、院校中從事工程、技術、教育、新聞、通信、軍醫、獸醫、軍械、軍需、軍法、行政等勤務的軍人(野戰部隊中的此類勤務由軍官、技術官、士官擔負),其級別分: 特級軍政官——特級軍政官(7); 高級軍政官——一級軍政官(9)、二級軍政官(10)、三級軍政官(11); 中級軍政官——四級軍政官(12)、五級軍政官(13)、六級軍政官(14); 初級軍政官——七級軍政官(15)、八級軍政官(16)、九級軍政官(18,在海軍中相當於17)、十級軍政官(海軍單設,相當於18); 候補軍政官——候補軍政官(20)。
技術官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技能、未接受過軍內外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士官、軍士,其級別、職務僅在本單位有效。技術官的服役年齡戰前規定為不超過35歲,開戰後放鬆了規定,這也是我們經常在有關二戰的影視、歷史資料中看到「德軍輩子兵」的原因之一。在陸軍中分為: 上級技術官——正營級技術官(11)、副營級技術官(12)、正連級技術官(13)、副連級技術官(14); 下級技術官——正排級技術官(15)、副排級技術官(16)、正班級技術官(18)、副班級技術官(19); 候補技術官——候補技術官(20)。 以上共3等9級。
⑩ 現代德國軍隊的軍銜
德國的軍銜,沒有「准尉」的軍銜,只有形義准將軍銜;德國聯邦國防軍的軍士級別可分七級,可分低級士官(兩個級別)和高級士官(五個級別)兩個類別;高級士官中比作中士、上士和軍士長這三級是軍銜晉升中的幾個關鍵點;軍士級別的後備軍官另有專門的軍銜名稱:後備軍官下士、後備軍官中士等;採用「後備」卻未採用「候補」,因為德國的後備軍官和後備士官都是後備期內的軍銜名稱,後備期結束後即可授予新的軍銜,不必一定要「候」在那裡待「補」;軍銜譯名:將官、海軍將官、上將、中將軍醫等。曾出現的軍銜:大將、元帥、帝國元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