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何美國 法國是總統 而德國 義大利是總理
法國也有總理。有總統又有總理的一般是議會制國家,只有總統的是總統制國家
2. 德國為什麼總理當家
這就好比現在的日本首相跟日本天皇一樣,日本首相就是:日本國內閣總理大臣,擁有相當大的實權,而天皇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沒實權的。德國和日本就差不多,都是一個道理。
3. 為什麼德國和印度的國家元首叫總理,英國和日本叫首相,美國和法國叫總統
因為有最高元首是總統的國家理論上第二把手叫總理,而最高元首是皇帝的國家第二把手叫首相啊,這是政體不同。至於說美國和法國是總統負責制,就是總統有真正的實權;而德國和印度的總統和英日的皇帝一樣是名譽領袖,實權在總理
4. 為啥德國都是總理在主事總統是幹啥的
國為德國是總理制的國家。
總理制,也叫做議會內閣制,是一種政治制度。實行總理制的國家政體類似於議會制君主制的政體,與總統制有很大區別。身為國家元首的總統(或其他稱呼)不掌握實權,只擁有象徵性的地位,形式上代表整個國家。議會一般由直選產生,政府首腦(內閣總理)由議會多數黨領袖出任,掌握國家實權。在總理制的國家,議會有權對內閣提交不信任案,撤換總理,總理也有權請求國家元首解散議會。簡言之就是國家的國家元首是總統但他們是沒有實權的,是虛職。政府首腦是總理,行使行政權。
德國、義大利、葡萄牙、新加坡等國是當今世界實行總理制的國家。
總統制是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一種政權組織形式,與議會內閣制相對稱,指由選民分別選舉總統和國會,由總統擔任國家元首,同時擔任政府首腦的制度。實行總統制的國家,在憲法中都規定了總統的職權。與議會內閣制相比較,總統制的特點是以總統為行政首腦,行政機關從屬於總統而非議會。在總統制下,總統獨立於議會之外,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總統只向人民負責,不對議會負責。有些國家雖然也設總統,但總統只是國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腦,內閣由議會產生,只對議會負責。這種情況不屬總統制。
總統制特徵
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攬行政權力,統率海、陸、空三軍,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毋需副署。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相互獨立。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其議員不能兼任行政職務;而作為行政機關的政府官員,也不能兼任議員。由當選的總統組織政府,總統的選舉與議會的選舉分別進行,國會中的多數黨不一定是執政黨。總統與議會的任期相對內閣制固定。議會不能對總統投不信任票,總統亦無權解散議會。
美國是最早實行總統制的國家。它實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並互相制衡的制度。美國是實行總統制的典型,其特點是: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還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總統的實際權力非常廣泛。總統直接組織和領導政府。政府不對國會負責,只對總統個人負責。總統有權接受部長的辭職或解除其職務。內閣由總統指定的官員(通常為各部部長)組成,只是總統的集體顧問。國家的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完全分立,權力相互制衡。議員和政府官員不得相互兼任,國會無倒閣權,政府也無解散國會的權力。但國會行使立法權受總統的制約,如美國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可行使否決權,但國會再以2/3多數通過,不經總統批准即可成為法律。總統的權力也受國會的制約,如總統對政府高級官員的任命要得到參議院的認可,總統和政府高級官員如違憲犯法,國會可提出彈劾。
除美國外、塞普勒斯、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大多數拉丁美洲國家(如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和大多數中亞和非洲國家也是實行總統制。
5. 為什麼各國的首腦稱謂不同呢美國、俄羅斯和法國是總統,加拿大、義大利和法國是總理,英國和日本是首相
首先你有個概念需要搞清,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
國家元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最高領導人。在實行總統制的國家裡,總統就是最高領導人,即有實權,如美國總統。但是在議會制國家裡,總統只是名義上的國家最高領導人,沒有多少實權,如德國總統。在君主立憲制國家裡,國王或者女王則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如日本天皇。
美國、俄羅斯、法國,他們的總統體制有相同點,但也有異同點。美國的總統即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美國沒有總理,只有起點綴作用的副總統。國務卿是外交部部長,不是政府總理)。法國俄羅斯有總理但沒有副總統。總理向總統負責(其實我國是大陸法系國家,我國的元首制較為相似於大陸法系國家的元首制。)。
義大利、德國這樣的國家都是議會制。總理向議會負責不向總統負責。總統也不對議會負責。
加拿大、澳大利亞名義上的的國家元首其實是英國女皇。他們有總督,其實就是殖民地時期,英國派駐在這些國家的總督的延續。現在只起點綴作用(注意英國在英聯邦國家裡沒有大使的,他們的外交機構有個專業名詞,具體的我忘了)。
英國、日本的首相,就是政府總理。只是由於是君主立憲制國家,所以叫首相。
6. 德國為什麼要設立總統
德國,義大利,這些國家都是議會共和制(美國是總統共和制),國家必需有一個元首,出席種種活動,帶表國家發言,而這些國家的最高權利是議會,總統就是議會與政府或是說執政黨派的代表
7. 德國的總統和總理怎樣產生,政體怎樣要詳細,有加分
公元962年建立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1871年建立統一的德意志帝國。1914年挑起第一次世界大戰。1919年建立魏瑪共和國。1939年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被美、英、法、蘇四國佔領。1949年5月23日西部頒布《基本法》,建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同年10月7日東部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1990年10月3日,德國實現統一。
【政治】2009年是德大選年,9月27日,默克爾領導的聯盟黨再次贏得大選,10月28日與自民黨組成「黑黃」聯合政府,取代此前的大聯合政府。自民黨在野11年後重新入閣。
「黑黃」政府上台後,出台振興經濟「五點計劃」,通過《加強經濟增長法》,決定自2010年起逐步提高子女補貼、改革企業稅、遺產稅和增值稅等,為公民和企業減負額高達220億歐元。在刺激消費、擴大投資的同時,重視教育與科研投入,推進相關產業升級,努力創造新的增長點。
受國際金融危機持續發酵影響,德2009年全年外貿大幅萎縮,出口8032億歐元,較上年大幅下降18.4%,進口6671億歐元,下降17.2%,但外貿順差仍達1361億歐元。經濟回落至2005年的水平,全年增長-4.9%,為戰後最嚴重衰退。德國政府繼續落實2008年底出台的救市計劃和經濟計劃,同時再次推出總額為500億歐元的經濟提振措施,以進一步拉動內需,增加投資,並取得初步成效。二季度起,德經濟呈現企穩回升勢頭,勞動市場好於預期。
【憲法】《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於1949年5月23日生效。基本法確定了德國五項基本制度:共和制、民主制、聯邦制、法制國家和社會福利制度。1956、1968年曾作過較大修改。1990年8月兩德統一條約對《基本法》某些條款又作了適應性修訂,10月3日起適用於全德國。2006年,德國通過了聯邦制改革法案,採取「以權力換權力」的辦法,重新調整和明確了聯邦與各聯邦州的管轄許可權,將部分立法權下放到聯邦州,同時減少主要代表各州利益的聯邦參議院的立法參與權和審批權,從而提高了政府決策能力和立法效率。
【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議院行使立法權,監督法律的執行,選舉聯邦總理,參與選舉聯邦總統和監督聯邦政府的工作等。每屆任期4年。參加聯邦議院的各黨議員分別組成議會黨團。本屆(第17屆)聯邦議院於2009年9月27日組成,共有622席。各黨席位分配為:聯盟黨(基民盟/基社盟)239席,社民黨146席,自民黨93席,左翼黨76席,聯盟90/綠黨68席。議長諾貝特·拉默特(Norbert Lammert,基民盟)。
聯邦參議院參與聯邦立法並對聯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響,維護各州的利益。按各州人口比例由各州政府指派3至6名州政府成員組成,共69席。議長由各州州長輪流擔任,任期1年,總統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代行總統職務。現任議長為延斯·伯爾森(Jens Börhnsen,不來梅市市長,社民黨),2009年11月1日就任,任期至2010年10月31日。
【政府】現政府由聯盟黨和社民黨於2005年11月22日組成。基民盟主席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任總理。內閣成員16名,聯盟黨和社民黨各8名。內閣主要成員有:副總理兼外交部長韋斯特維勒(Guido Westerwelle,自民黨),總理府部長波法拉(Ronald Pofalla,基民盟),內政部長德梅齊埃(Thomas de Maiziere,基民盟),司法部長洛伊特豪澤爾-施納倫貝格(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女,自民黨),財政部長朔伊布勒(Wolfgang Schäuble,基民盟),經濟和技術部長布呂德勒(Rainer Brüderle,自民黨),國防部長古滕貝格(Karl-Theodor zu Guttenberg,基社盟)等。
【行政區劃】德國行政區劃分為聯邦、州、市鎮三級,共有16個州,12229個市鎮。各州的名稱是:巴登-符騰堡州、巴伐利亞州、柏林市、勃蘭登堡州、不來梅市、漢堡市、黑森州、梅克倫堡-前波莫瑞州、下薩克森州、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萊茵蘭-普法耳茨州、薩爾州、薩克森州、薩克森-安哈特州、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州和圖林根州。其中柏林、不來梅和漢堡為市州。
【司法機構】聯邦憲法法院是德國憲法機構之一,主要負責解釋《基本法》,監督《基本法》的執行,並對是否違憲作出裁定。共有16名法官,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各推選一半,由總統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長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輪流推舉。現任院長安德烈亞斯·福斯庫勒(Andreas Voßkuhle),2010年3月就任。
此外設有聯邦法院(負責民事和刑事案件)、聯邦行政法院、聯邦財政法院、聯邦勞工法院、聯邦社會法院等。
聯邦和州法院相應設有檢察院,但不受法院的管轄,不幹預法院的審判工作,其任務主要是領導刑事案件的偵查並提起公訴。檢察院受聯邦或州政府司法部的領導,在行使職權時相對獨立。聯邦檢察院由聯邦檢察長和若干名聯邦檢察官組成,聯邦檢察長莫尼卡·哈姆斯(女,Monika Harms)於2006年6月1日就任,成為德首位女聯邦總檢察長。
【政黨】德國實行多黨制,主要有以下政黨:
(1)基督教民主聯盟(Christlich-Demokratische Union Deutschlands),簡稱基民盟。主要執政黨。1945年6月成立。曾於1949~1969年,1982~1998年執政。2005年至今為主要執政黨,現有黨員517098人(2010年5月),為德第一大黨,黨主席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
(2)基督教社會聯盟(Christlich-Soziale Union in Bayern e.V.),簡稱基社盟。參政黨。1945年成立。根據與基民盟達成的協議,該黨只在巴伐利亞州發展組織並開展活動,在聯邦議院與基民盟組成聯盟黨議會黨團。現有黨員162533人,2008年10月起,霍斯特·澤霍夫(Horst Seehofer)擔任黨主席。
(3)德國社會民主黨(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簡稱社民黨。主要在野黨。成立於1863年,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工人黨之一。1878年,被俾斯麥政府宣布為非法,1890年重新獲得合法地位。1933年,社民黨被納粹政權取締,戰後重建。1990年9月,東、西德社民黨合並。現有黨員512520人(2010年5月),是德第二大政黨。2009年10月,西格瑪·加布里爾(Sigmar Gabriel)擔任黨主席。
(4)自由民主黨(Freie Demokratische Partei),簡稱自民黨。參政黨。成立於1948年12月。現有黨員67000人(2009年3月),黨主席古多·韋斯特維勒(Guido Westerwelle)。
(5)左翼黨(Die Linke)。在野黨。2007年6月16日,由左翼黨—民社黨(Demokratische Linke-PDS)和勞動與社會公平選舉抉擇黨(Wahlalternative Arbeit und Soziale Gerechtigkeit)合並而成。現有黨員75968人(2008年11月),黨主席格辛娜·洛馳(Gesine Lotzsch)和克勞斯·恩斯特(Klaus Ernst)。
(6)聯盟90/綠黨(Bündnis 90/Die Grünen),簡稱綠黨。在野黨。德國西部的綠黨成立於1980年1月。1993年5月與東部的聯盟90/綠黨合並。現有黨員45151人,黨主席克勞迪婭·羅特(Claudia Roth,女)和策姆·約茨德米爾(Cem Oezdemir,2008年11月當選)。
(7)德國的共產黨(Deutsche Kommunistische Partei),1968年成立,前身為1956年被禁止的德國共產黨,現有黨員4200人(2008年8月),主席海因茨·施蒂爾(Heinz Stehr)。
【重要人物】安格拉·默克爾,聯邦總理,1954年7月17日生於漢堡。物理學博士。1978年至1990年在民主德國科學院物理化學中心研究所工作。1990年8月加入基民盟。1991年任基民盟聯邦副主席。1991年至1994年任聯邦婦女和青年部部長。1994年至1998年任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和反應堆安全部部長。1998年至2000年任基民盟總書記。2000年4月起任基民盟主席,2002年9月至2005年11月兼任聯盟黨議會黨團主席。2005年11月22日出任德國第一位女總理,也是德國歷史上最年輕的總理。2009年10月連任。已婚,無子女。
8. 為什麼德國管事的叫總理,美國管事的叫總統
德國也有總統,但德國是聯邦制國家,外交,國防,貨幣,海關,航空,郵電屬聯邦管轄.國家政體為議會共和制.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聯邦總理為政府首腦.聯邦政府由聯邦總理和聯邦部長若幹人組成聯邦憲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機關.實行多黨制。
美國:常被稱作是一個民主政體,但更確切地說,美國實行的是憲政聯邦共和制(constitutional federal republic)。「憲政」(「constitutional」)是指美國政府是建立在憲法基礎上,這部《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不僅確定聯邦和州政府的結構,而且確立了政府的許可權。「聯邦」(「federal」)體現在美國的體制是由一個全國政府和五十個州政府組成。「共和制」(「republic」)則是指一個由人民掌權、但由人民選出的代表執政的政體。
9. 美國總統和德國總統有什麼區別,德國總統是否和英國國王差不多
德國總統(Bundespräsident)是個名義上的國家首腦,實權在總理(Bundeskanzler)手上。
德國聯邦總統作為國家元首行使以下職權:
對內對外代表德國(參加國家、社會和文化活動,訪問各聯邦州和城市,在外國進行國事訪問,接待外國國家客人); ----宣傳德國的作用
在國際法意義上代表德國人民,以聯邦的名義同外國締結條約,但調整聯邦政治關系或涉及聯邦立法事項的條約應以聯邦法律的形式,取得聯邦立法機構的同意;----代表作用
簽發國書和派遣德國駐外國使節,接受外國國書並接待外國駐德國使節。----代表作用
聯邦總統還行使以下職權:----就是起到傳聲筒的作用
提出聯邦總理的人選,交由聯邦議院選舉;
任命聯邦議院選舉產生的聯邦總理;
任命聯邦總理提名的聯邦政府各部部長;
發生聯邦總理不信任案時,根據聯邦議院的請求罷免聯邦總理,或根據聯邦總理的提議解散聯邦議院;
任免聯邦法官、聯邦公務員、軍官和下級軍官;
簽署並頒布聯邦議院通過的法律;
代表聯邦行使赦免權。
10. 各國首領的稱呼是什麼
總統、主席、女王都是國家元首,在國際上的地位完全對等。目前,各國國家元首名稱有下列22種:
美國是總統,中國是主席,看世界各國領導人的稱謂都有什麼不同
1.總統,代表國家(美國、韓國、法國、德國、印度、俄羅斯、巴基斯坦);
2.主席,代表國家(中國、寮國、越南);
3.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朝鮮);
4.天皇(日本);
5.國王(柬埔寨王國、泰王國、不丹王國、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巴林王國、約旦哈希姆王國、摩洛哥王國、史瓦濟蘭王國、賴索托王國、挪威王國、瑞典王國、比利時王國、西班牙王國、湯加王國);
6.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主席(緬甸聯邦);
7.最高元首(馬來西亞);
8.蘇丹(汶萊達魯薩蘭國、阿曼蘇丹國);
9.埃米爾(科威特國、卡達國);
10.「九·一」革命領導人(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
美國是總統,中國是主席,看世界各國領導人的稱謂都有什麼不同
11.女王(丹麥王國、荷蘭王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12.國家元首(列支敦斯登公國、摩納哥公國、安道爾公國、薩摩亞獨立國);
13.委員會主席(瑞士聯邦);
14.大公(盧森堡大公國);
美國是總統,中國是主席,看世界各國領導人的稱謂都有什麼不同
15.教皇(梵蒂岡城國);
16.大教長(馬爾他主權軍事教團);
17.執政官(聖馬利諾共和國);
18.主席團主席(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
19.總督(代表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女王)(澳大利亞聯邦、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獨立國、索羅門群島、吐瓦魯、加拿大、貝里斯、巴哈馬國、牙買加、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安地卡及巴布達、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巴貝多、格瑞那達);
20.紐西蘭總督(代表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女王)(紐埃);
21.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女王代表(庫克群島);
22.國務委員會主席(古巴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