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戰時期,為何日本會選擇和德國結盟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雖然已有近百年了,但是留給人們的慘痛回憶和給大家的教訓是所有人都不能忘懷的。大家都知道的是,二戰有三個主要侵略國,德國、日本、義大利。德國主要戰場是歐洲,日本的主要戰場是亞洲。從兩國的主要戰場上來看兩國並沒有多大的交集。但是為何在二戰時期,日本會選擇和德國結盟?兩個國家的主要是給自己拉外國援助防止在國際上孤立無援。
所以在日本和德國結盟之後,日本安心的佔領東北無後顧之憂,果斷的發動七七事變,開啟全面侵華的序幕。
② 外國法制史的法國法、德國法和日本法的歷史沿革
(1)封建法律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法國封建制時期的法律制度,一般指9世紀上半葉到18世紀下半葉持續近1000年的法蘭西王國時期的 全部法律。其起始時間的標志,是公元843年 法蘭克查理曼王國的分裂至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的爆發。在法國封建製法的形成和發展中,歷經了三個階段,即公元9世紀至13以習慣法為主時期、公元13世紀至16世紀習慣法成文文化時期和公元16世紀至18世紀王室立法成為主要法律淵源時期,它為近代法國資產階級法律制度的形成與發展奠定了基礎。
(2)資產階級法律制度的建立。近代法國法律制度是在資產階級革命後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在拿破崙統治時期,法國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五部重要法典,再加上憲法,構成了法國「六法」體系。由於法國革命具有徹底性,有一套成熟的思想理論作指導,所以,革命後建立起來的法律指導比較系統和完備,較典型地反映了資產階級比較系統和完備,較典型地反映了資產階級的利益,對其他資本主要國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具有重大影響。
(3)現代法國法的發展。兩次世界大戰之間,法國連續遭到三次經濟危機的襲擊,國內階級矛盾空前尖銳、復雜。為了應付緊急形勢,縮小了議會權力,加強了行政權利,政府的委託立法議案在議會中占據優勢。同時,為緩和人民群眾強烈的民主運動,於1919年4月和1927年7月,進行了兩次選舉制度的改革,對原來的法典進行某些修改與補充。判例作用有所提高。法國的法律制度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繼續進行變革。 (1)封建法制的形成與發展。德國原為法蘭西王國的一部分。公元919年,東法蘭克王國推舉薩克森公爵為國王,開創了德意志王朝。封建時代的德意志長期處於封建割據之中,後來普魯士邦逐漸強盛,並先後戰勝奧地利和法國,為統一德意志各邦掃清了障礙。在整個封建時代,法律的分散性和法律淵源的多元化是德國法最基本的特點。習慣法、地方法、教會法、羅馬法以及帝國法令長期並存。封建時代最著名的習慣法匯編是《薩克森法典》,大約編纂於1220年,其內容主要是關於民事、刑事問題和訴訟規則,以及調整封建關系的采邑法。封建時代後期出現了一部以帝國名義頒布的刑法典——《加洛林納法典》(1532年頒布)。該法方面的內容,被多數邦國長期授用,在德國封建法的發展中具有重要影響。
(2)德意志帝國的建立與近代德國法律體系的形成。1871年,普魯士以「鐵與血」的政策完成了統一德國的任務,建立了德意志帝國。統一後的德國以原普魯士邦國的法律制度為基礎,建立近代法律體系,先後頒布了憲法、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民事訴訟法典、法院組織法、民法典和商法典,成為大陸法系的又一個典型。由於德國統一是自上而下完成的,德國革命帶有不徹底性,封建專制主義沒有受到根本批判,近代德國法律體系也帶有很強的封建君主專制色彩。與此同時,由於德國具有「潘德克頓學派」的理論基礎,德國法相對於19世紀大陸法系其他國家而言,結構更加嚴謹,邏輯更加嚴密,概念更加准確。
(3)魏瑪共和國時期法律的發展。1919年,戰敗的德國進入魏瑪共和國時。由於政體的變化和社會化思潮的影響,德國加快了民主政治的進程,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時,頒布了大量的「社會化」法律,如調整社會經濟的法律和保障勞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國成為經濟立法和勞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國成為立法和勞工立法的先導。
(4)法西斯專政時期德國法的蛻變。1933年,納粹黨頭目西特勒出任總理,開始了法西斯獨裁統治。西特勒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將國家政治生活全面納入戰時軌道。在憲政方面,頒布了《消除人民和國家痛苦法》、《德國改造法》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廢除了資產階級議會民主制和聯邦制,維護西特勒個人獨裁和納粹一黨專政。在民事法律方面,頒布了《卡特爾變更法》、《強制卡特爾法》等法令加強對壟斷組織的扶持,強化壟斷資產階級對國家政治生活的控制,並且頒布了《世襲農地法》、《德意志血統及名譽保護法》等單位法律,推行種族歧視和種族滅絕政策,鞏固法西斯政權的統治基礎。在刑事法律方面,原先法律中的民主原則被徹底拋棄,代之以種族主義原則。
(5)二戰後德國法的變化。1945年5月8日,納粹德國戰敗投降。由於英、美、法、三國和蘇聯對德國的分別軍事佔領,德國曾長期處於分裂狀態,直到1990年10月3日才實現統一。戰後西德建立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恢復了魏瑪共和國的法制,並根據1949年波恩基本法確立的和平民主原則,對原有的法律進行了修改,使其中的封建因素大為減輕。兩德統一後,基本上實行原西德的法律制度,但是也根據情況對新問題進行了若干修改。 (1)封建法制的形成和發展。奴隸制時期,日本使用固有的氏族法,主要表現為不成文的命令和習慣。公元645年的「大化革新」,廢除了奴隸制,確立了以天皇為中心的中央集權統治,創建了以唐朝法律為模式的日本封建法律制度。從大化革新至1868年明治維新前的日本法律制度,其形式內容及法律觀念均受到中國封建法律以及法律文化的深刻影響。
(2)近代日本法律體系的建立與完善。1868年,日本進行明治維新,通過一系列改革綱領,著手進行國家政治經濟制度的改革。隨之,圍繞著經濟和司法等方面的立法改革也廣泛開展起來,為建立西方化的資產階級法制奠定了基礎。從19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日本法開始走上全面西方化的道路,以歐洲大陸,尤其是德國法律為模式相繼編纂了一系列法典,使日本資產階級法律體系最終得以確立。
(3)現代日本法的發展。從第一次世界大戰起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30多年間,日本法律制度發生了很大變化。這種變化以1932年軍事獨裁體制的確立為標志,大體可分為兩個階段。前一階段經過不斷改革,法制建設趨於完備化;後一階段則與軍事獨裁統治統治相適應,法制走向法西斯化。二戰後,日本法律制度較多接受美國法的影響,法律風格有所變化,並建立了以國會為中心的責任內閣制,賦予公民較廣泛的民主自由權利,而且進行了大規模的經濟立法活動。
日本法以善於吸取外來發達的法律制度見長,體現了東西法律文化的融合。明治維新以前,日本法承襲中國唐代和明代法制的傳統,是中華法系的重要成員。明治維新以後,日本加入了大陸法系的行列,以德國法為樣板建立了六法體系,但也保留了濃厚的封建因素。二戰以後,日本又吸收了英美法的許多精華,在當代社會的法律體系中別具一格。
③ 請說出當時的日本和德國有什麼關系
二戰時的日本和德國同為軸心國,實行法西斯暴政。
德國妄想入侵前蘇聯,日本妄想入侵中國,然後在亞洲碰頭,揮師全世界。
不過這一切都只是白日做夢。
④ 二戰時期德國和日本有啥關系嗎
眾所周知,德國和日本都是二戰的發起國,在很多人認為這兩個國家就是盟友,如果不是怎麼可能一起發動二戰呢?那麼德國和日本之間到底是怎樣的關系呢?
其實德國打心眼裡是看不起日本的,日本在二戰中很多裝備技術都是在德國那裡強行要過來的,因為德國認為日本在二戰中還是能起到作用的。了解歷史的人都應該知道,日本和德國在二戰中根本沒有聯手過,這是為什麼呢?
原來日本和德國在二戰中的目的是不一樣的,兩個國家根本沒有共同的利益。很多時候日本做的一些事情讓德國非常頭疼,而德國心中認為只要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隨便他怎麼作去吧。
後來打死德國也沒有想到,日本會作死偷襲美國。這讓德國對日本的意見更大,最後德國也顧不得日本的生死,不想讓自己在世界上樹敵太多,最後早早的就投降了。現如今這兩個國家基本上沒有任何往來。
⑤ 日本與德國歷史與文化的比較
日本受中土文化影響,中國在唐時期,日本因大化改新效仿中國封建制度,走上封建社會,引進佛教文化。法蘭克的建立標制奴隸制度的崩潰,從而德意志地區從一開始就是封建制度,但由於地處內陸,英法走上對外貿易,意大大利卻在地中海發展,德國在當時殖民勢力弱。日本因地處地震火山帶,所以走上對外擴張道路,但能力很小。直到明治維新,日本走上資本主義。德國在走普魯士時期,與法國帝國武力交融,走上資本主義。第二次工業革命後德日發展迅速,從而德國發動一戰,日本因是戰勝國但由於美國阻礙日本在太平洋的勢力,所以發展軍國主義,發動二戰,德國因受納粹黨的控制走上法西斯。戰後經濟兩國發展領先,但日本近年卻有軍國主義復辟行為,德國同歐盟一同發展。
⑥ 二戰日本和德國為什麼會結盟
這個問題是有一些歷史的巧合的。
首先我們一般的印象就是德意日都是法西斯政權,都有戰爭訴求,又都是國際棄兒,所以結盟。但其實在同盟發生之前本來的面目並非如此。
最初的希特勒並沒有稱霸世界的野心而是希望恢復一戰前德國的勢力和威望,他並沒有勇氣去直接對抗英法。所以,希特勒最初的計劃是同英國與中國結盟,然後共同對日開戰,收回一戰時日本奪取的原屬於德國的利益和殖民地,然後登陸日本本土,迫使日本投降。希特勒對此做了詳細的作戰計劃,並且出口中國武器,幫助中國訓練軍隊。原計劃幫助中國訓練60個陸軍師,然後秘密調遣12個德國陸軍師登陸中國一同作戰,之後再藉助英國海軍登陸日本本土,佔領日本後由中英德共同分區佔領十年。當一切開始准備的時候希特勒把計劃遞交給了英國首相鮑德溫,但是鮑德溫熱衷綏靖政策,拒絕了希特勒的計劃。於是這個計劃破產了,德國只能另尋其他途徑。英法顯然是不可能拉攏的,那麼亞洲范圍內,中國和日本德國就只能選擇一個。而相對中國,日本顯然要強大得多,又是法西斯政權,又同樣孤立於國聯之外,最終德國選擇了和日本結盟,於是和中國的蜜月期就結束了。
在英法看希特勒是極端的反共產主義者,所以英法希望禍水東引,讓蘇德開戰進而從中漁利,所以綏靖。但是希特勒最初發動戰爭的原因其實是洗刷德國一戰的恥辱,恢復德國的強大並且實現他個人的報負。所以德國的仇敵中就註定有了英法俄日等等,日本已然結盟,蘇聯在蘇芬戰爭之前在希特勒看來非常強大,並且俄國一戰和德國的仇沒有和英法大。所以希特勒選擇了拉攏蘇聯,斯大林在長期的權衡之後最終也同意的了加入軸心國。但是時德國在歐洲已然取得了很好的戰果,羅馬尼亞等國的加入和蘇芬戰爭中蘇聯糟糕的表現讓希特勒有了更大的野心,即稱霸世界,所以希特勒最終拒絕了蘇聯加入軸心國的計劃。於是有了後來的蘇德戰爭。
所以說呢,二戰從歷史結果看是反法西斯主義的正義戰爭,但那是從結果出發看得。如果你回正向看當時的歷史你就會發現其中有著太多巧合和變數。如果當時英國的首相不是綏靖路線的鮑德溫,而是一個類似丘吉爾一樣的鐵腕人物,那麼中德就會結盟,日本就會被肢解,一切都就是另一番樣子;如果斯大林沒有那麼猶豫而果斷加入軸心國,一切又會是另一番樣子;如果英法不是堅持綏靖政策而是在閃擊波蘭中就全面參戰,一切還會是另一番樣子。很好玩是不是?
最後總結回答一下你的問題,德國和日本結盟是因為對日戰爭計劃因英國首相鮑德溫的拒絕而破產,在德國不得不重新尋找盟友的條件下結合中國的實力對比和德日的國際形勢、意識形態等等因素而決定的。德日結盟對德國來講可以說是一個次級的選擇,而並不是我們最初感覺的魚找魚,蝦找蝦,法西斯找法西斯。
⑦ 二戰時,德國和日本的關系怎麼樣
二戰的時候德國和日本的關系當然是非常不錯的,畢竟日本和德國都是法西斯國家,而他們的戰略目標都是非常一致的,但是在正面戰場上德國和日本真的沒有太多的交集,不過日本時常會去派軍官到德國學習。
當時德國在二戰剛開始時是占據著明顯的優勢的,憑借著閃電戰這一先進的打發,德國使用數量並不算太多的軍隊就快速攻克了波蘭,強大的裝甲部隊逼得法國軍隊投降,而到了戰爭後期,希特勒決定攻打蘇聯,然而這一個想法無疑是錯誤的。
可是蘇聯和日本之間卻約定好互相不打對方,以致於日本把大部分陸軍兵力都投入到了中國戰場,而德國軍隊卻在蘇聯戰場上損失重大,日本在太平洋戰場上也被美國所擊敗,所以德國和日本在戰場上並沒有同盟國那麼聯系緊密,這也是他們失敗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