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熱愛存錢的德國人:既不買房,也不理財,為什麼
德國的國民福利待遇好,生活有保障,這是一方面。德國的經濟狀況良好,抗通脹的能力強,不像我們一整天擔心錢幣貶值,收入跑不過通脹。
⑵ 為什麼德國超過一半家庭不買房
首先德國是後工業化國家,城市化已經達到90%。當然這里的城市化是指從事非農業勞動的人,而不是指住在城市的人。後工業化的國家,居民更喜歡住在郊區或者農村,德國60%的人住在農村。有錢人會在郊區或者農村建造自己的別墅。
因此房地產市場,尤其是城市裡的居住性的房地產市場不景氣,炒房子的事情更是不會發生。因此,買房容易,賣房就比較難。
其次,由於德國沒有戶籍限制,德國人哪個城市都可以居住。在一個新城市找到工作和落實居住地後,只要到有關部門登記一下就可以了。
因此德國人口的流動性強。而引導人流涌動的,當然是工作機會。由於德國用人單位跟應聘者簽定的合同往往不長,比如2年,因此經常換城市是德國人必須面臨的問題,尤其是年輕人。在這樣的情況下,買房居住,尤其貸款買房子就不是正確的選擇。
在德國的很多城市,經常會見到被荒棄的房子,這就是人搬走了,房子賣不掉,租不出去的結果。
第三,德國人行業感非常強,一般在失去工作後,不會輕易改行,因為一方面改行失去自己的優勢,其次是改行要經過復雜的職業培訓,還有就是國家福利制度健全,從而讓德國人沒有太多憂慮去尋找新的工作。
正是這些原因,很多德國人一生中都有面臨失業的危險。在失業時期生活是沒有問題,但是如果要交房貸,德國人是不會願意承受這樣的壓力的。
第四,德國銀行貸款很嚴格。德國的年輕人一般不會依賴父母,因此很多人要貸款只能靠自己。德國銀行可以憑借工作合同提供貸款,根據你的工作合同期限和工資額確定最長貸款時間和最高貸款額。由於很多人的工作合同只有2-3年,因此想從銀行一次性得到長期的高額貸款辦不到。
第五,德國房屋的養護費用很高。德國的房子不像國內的房子,從建好到拆掉幾乎很少維修。德國的房子是隔幾年都要進行維修、粉刷。正因為這個原因,德國的房子看起來都很新,但實際上很多都是很老的房子,只是經過維修罷了。隔幾年就進行維修保養,這個花費自然不菲。
第六,租房子有潛在的利益。德國人遇到失業的情況,如果他是租房住,那可以向政府申請住房補貼,甚至全部租金政府都會給你,或者政府給你提供出租房。但是如果是自己的房子,那就得不到住房補貼了。
第七,德國人沒有為下一代留下房產的想法和做法。德國人自立的能力比較強,當然這和國家福利保障制度健全有相當密切的關系。德國人絕對不會為兒女買房子的。
⑶ 德國的房價為什麼低
我認為
首先德國人喜歡租房住,而且租房的人比房東享受的權利要高。比如說拖欠房租(我也是從電視上看來的),如果只欠了幾個月,房東只能發信警告,催討,但是不能把住客趕出房子,一直到欠了一年的房租(大概是,反正就是很長時間),房東才允許運用法律途徑,找專門的人(房東本人不可以)催討。如果催討成功了,這位專門人士的費用,房東要自己付的。如果不幸住客逃跑了,不但房租沒有找落了,房子還必須的重新收拾,裡面的垃圾傢具什麼的都要清出去,損壞要修補,重新刷牆,打掃,所有費用房東自己出(由於找不到住客),以便房子可以重新出租。要是我沒事也不買房來出租,如果買也是買一套自己住,不會想到多買幾套出租用。所以就沒有人炒房,房價自然不會高。
其次,德國是使用德語的國家,不像英國可以實用英語,移民或者外來居民更多一些,所以也有些影響吧。
拙見拙見
⑷ 德國的人口密度不小,為什麼他們的房價還很低
德國人這個民族和文化中,他實際上是比較看重工業的,我們發現德國立國的時候,就把幾大工業作為自己的立國基礎,包括汽車工業,我們現在了解的電子工業化工工業,機械工業等等。
但是從來沒有一屆德國政府說房地產是我的支柱,而且從德國人從文化上講,他們是比較推崇工業精神工匠精神的,我們發現德國的很多大企業,不論是BBA還是等等一些其他企業,我們都以他的工業為榮。
其實相比於華人社會,我們了解到以德國為代表的西歐社會啊,它並不是太提倡住房自給率的,像中國的很多地方住房自給率達到了80%到90%,而德國的住房自給率只有40%左右。
這樣一個自給率就導致了很多德國人實際上要租房的,但是我們知道在中國很多人就抱怨,說我租房的時候我最擔心的就是房東隨時漲價,房東隨時隨地不經我同意就把我趕出去,把我的東西扔到外面去,可是在德國政府層面出面保障,在德國實際上你租房反而是一個比較愜意的狀態。
因為一旦你租房了,房東首先是不可以隨便漲價的,第二呢,如果整體房價有所上漲,國家還會拿出一定補貼補貼你的租房,第三,如果就是你簽了合同之後房東是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是不可以隨隨便便把你趕走的,在這樣一個狀態下租房反而是一個強勢群體,出租房屋階層在德國反而是一個弱勢群體。
所以很多人並不把我買一套房然後租出去當做一個非常好的投資項目,於是就在政府社會和民眾多重壓力共同促進下,德國房價近幾十年來一直是相對比較穩定的。
這兩年來啊,我們看到很多難民紛紛湧入了到德國大城市導致德國大城市最近幾年來房價有了上升的抬頭趨勢,但是一看到苗頭,德國政府馬上出台了非常多的調控措施。
所以我說今天我們到德國投資住房也實在不是一個好的投資項目,那麼德國相對平穩的房價,保證了德國經濟的強勁發展,也保證了每一個居住在德國的人。
⑸ 德國人有錢也不買房,有八成民眾更願意租房,到底是為什麼
在德國首都柏林,公民的房地產擁有率非常低。根據2017年的統計,85%的柏林人住在租來的房子里。可以說很少有人買房子。甚至有句諺語說德國人天生對房地產「冷淡」。德國房地產的性價比高於中國。德國是世界上房屋擁有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德國人認為,買房後,他們的現金流將被凍結,他們將被鎖在一個地方。德國人相信自由,就像多樣性一樣,並且可以搬到他們工作和熱愛的任何地方。因此,他們覺得一個人活著的時候不應該被房子困在城市裡。因此,更多的德國人選擇租房。與此同時,德國人不買房子的原因也是由於高稅收:買房子,必須支付房地產購置稅、公證費等。如果房產在10年內買賣,將徵收15%的投機稅。如果用於租金,租金收入的25%將作為所得稅支付。這一系列政策是用來打擊房地產投機者的,所以總的來說,買房遠不如租房經濟實惠、無憂無慮。
⑹ 德國人可以一輩子租房,為什麼國內卻不能
因為西方國家的消費觀念不同於中國,中國人更喜歡存錢買自己的房子,而德國人沒有這個觀念,尤其是年輕人,他們更喜歡把錢花在學習和生活上。首先,德國的租賃市場非常規范,租金低廉又穩定。
最後,德國房價相對穩定,真正的目標是「沒有投機」從1977年至今的30年間,德國房價平均每年僅上漲2%。如果扣除價格因素,德國的房地產價格將基本保持不變,甚至略有下降。如果你想投機德國的房地產,如果所有的稅和手續費都包括在內,不僅不賺錢,還會賠錢。這就是德國人不熱衷於買房的原因。
德國人選擇租房而不是買房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德國的租房市場相對成熟,更傾向於租戶的利益。他們覺得租房比買房更舒適、更靈活。此外,所有參加德國大選的政黨都有穩定房價、保障民生的夙願。如果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沒有利潤地回歸住宅性質,租賃市場將變得更加規范,對住房的不合理需求將消失。
⑺ 為什麼德國一半家庭租房而不是買房
首先,在德國,房客租房的安全感要比在中國高。德國租房法規齊全、嚴格,租戶受法律保護。通常,合同一年甚至幾年一簽,房子租給你,就是你的家,當然,「私改房子結構」是不允許的。許多美國人認為,買房子實際上是向銀行租房子,貸款還清之前,房子是銀行的,幾個月不交月供,銀行就會把房子收回。
此外,德國人辦理租房手續也很簡單方便。公寓小區在互聯網上都有網站,點擊搜索很容易。通過網站還可以看到社會第3方對該小區的服務硬體和軟體的分值評價。分值高的自然就好。小區都設有不同規格的樣板房,租房的人可以隨便進去參觀和選擇。當租房人選定房型及地點後,預交第1個月的房租,只要按規定時間入住即可。
其次,在德國買房者既要每年繳納房產稅、房屋維修費,而且修剪園內花草還要出錢僱人。在德國一些城市的公寓的月租金,2室2廳的也就在500到1000美元。而且租房不要自己維修,不要自己修剪花草,不要繳納房產稅物業費等稅費。如果自己買房,一年下來,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最後,在租住公寓的人中,年人均收入低於帝國政府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享受最高達70%的政府租金補貼。如果有私房無論如何也享受不到這個補貼。當然,德國窮人如果覺得這30%的租金都交不起,還有去處,那就是去政府提供的免費的公屋和一些慈善機構設置的避難所。正是因為,租房好處多多,很多人一輩子租房住,並不覺得不光彩。
從理論上說,現在德國房價、房租都在漲,且房貸利率又超低,美國人應該選擇購房置業。但現實是,德國人購房意願一降再降。究其原因主要還是,租房者權益受到法律保護、租房不需要繳納各種額外支出。這讓人覺得租房比買房活得更輕松,買房也只是給銀行繳納房租而已。
⑻ 德國為什麼只有22%的人買房
即使憑工資暫時或很多年都買不起房子,中國人大多還是不願意租房住,原因不難理解,沒有人喜歡每年漲房租,更何況房東隨時可以以賣房為由解約,房價暴漲的幾年間這種事屢見不鮮。
在德國,因為有發達的租賃市場和完善的配套措施保障,德國約七成居民選擇租房居住。
租賃覆蓋全部階層
劉曉溪是北京女孩,她的丈夫是德國人,供職於一家全球知名的跨國公司德國總部。劉曉溪隨丈夫定居德國多年,她告訴記者,她在德國的數十個朋友中,買房的只有一個人。
德國的住房自有率非常低,來自2008年德國Empirica研究所的調查數據顯示,1983年到2008年的25年間住房自有率僅從15%上升到22%,其中原東德地區上漲速度較快,1993年到2008年夜只是從9%上升到17%。
德國租房居民中約六成租賃私人住宅,兩成租住房合作社的房子,不到一成住社會福利房(「廉租房」)
住房合作社裡租住的多為普通收入者,「廉租房」則提供給低收入者。德國的多種租賃方式覆蓋了國民的全部階層。
住房合作社和「廉租房」
德國合作社建造的住宅佔德國新建住宅總數的30.9%,是私人租賃之外最重要的租房來源。
德國現在有2000個住房合作社,管理著200萬套住房,有300萬以上的成員。僅柏林一處,就有超過80個住房合作社,管理18萬套住房,柏林有10%是居民住在合作社的房子里。
德國達姆施塔特理工大學的方瑜博士向記者介紹,19世紀末德國城市化進程加劇,出現了城市住房短缺,房租高企的情況,德國的住房合作社始於那個時期。
最早的合作建房開始於1867年,租戶的權利履行民法規定的租房法,另外,每個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章程和入會辦法等。一般來說,加入合作社要交納一定的費用,從幾百到幾千歐元不等,有利息,退出合作社後利息和存款都將返還個人。這筆存款存在隸屬於合作社的金融機構或合作的金融機構內,合作社本身是不靠這筆錢盈利的,存款賺取的費用用於合作社本身的日常開銷和房屋折舊以及住房再開發建造等。
合作社基本是民間性質是,但政府為了把合作社的這種非盈利性、互助建房、抵制投機的理念傳承下去,2006年成立了德國住房合作社市場促進會鼓勵這種住房形式,對住房合作社建造出租的房屋,政府還實行免稅政策。
此外,德國政府還專門規劃用地,由開發商開發,再以較低的房租租給需求者,此類住宅低廉的租金和市場房租之間的差額,由政府補充,和國內的廉租房比較類似。
全國人大代表、西南財經大學教授經盡善曾隨民建中央歐洲住房制度考察團赴歐對德國住房制度進行過考察。對於德國「廉租房」的效果,他深有感觸:「以科隆市為例,社會福利房每平方米月租金為7.8-8.8歐元,相當於正常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社會福利房比一般商品房月租金要低40%-50%。科隆市有100萬人口,其中10萬人享受住房福利補貼,這10萬人中僅約1萬人住社會福利房。」
立法保障
除了用市場培育、福利保障相結合的方式搭建租賃市場外,德國最終將租賃問題訴諸法律,使租戶權利由法律來保護。
德國法蘭克福最近就發生過一個「似乎有點保護過頭」的例子。
華人陳彤將一套房子租給了一個領失業救濟的人,當初,雙方簽訂合同時候,陳彤忽略了這一點。數月來,這個房客常常在屋子裡酗酒,大聲喧嘩,最讓陳彤不滿的是,房客還拖欠過房租。陳彤讓房客搬走,房客卻將陳彤告上了法院,法院仲裁的結果是陳彤敗訴。失業的醉漢依然住在陳彤的房子里,陳彤正在考慮再去一次法院。
方瑜博士告訴記者,在德國,法律的確更「保護」房客一些。曾長期在歐洲從事保障房研究的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傑認為,在德國,領取失業救濟的人是可以獲得政府租房補貼的。
「在德國的民法中,對租房是有著很強大的法律保障的,德國民法573到574對取消合同作出了規定。合同一般分為有時間限制和無時間限制兩種,在合同期限內,租戶可以在不陳述人和理由的情況下取消合同,但是從提出申請到最後合同終止有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合同條款仍有效,房租照付。而在合同期內,房東除非有非常特殊的理由,否則無權終止合同,如果房東想終止合同,而租戶不同意,那麼必須由相關法律部門裁決。」方瑜說。
房主不僅不能在合同期內隨意讓房客搬走,還不能夠隨便上漲房租。方瑜告訴記者:「德國民法535到577a條規定了租賃雙方如何簽署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什麼特定情況下可以漲房租,相關費用標准等。其中,民法537到559條規定,在租住過程中,房東如果要漲房租,必須提交正式的書面說明,提出合理的漲價理由。租客可以據此書面同意或者不同意漲價,不同意漲價的話,書面申請就遞交相關法律部門來裁決。此外,房東如果翻修了住宅,這筆費用可以以一定的百分比計算入房租內。」而且,德國法律還規定不能有「二房東」存在等等。
學者常說,政策好壞關鍵看細節,保證執行力度關鍵要建立長效機制。德國做到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