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學國際法,法國和俄羅斯哪個國家比較好
法國比較好吧
老牌的資本主義國家,歷史比較悠久
㈡ 以後想出國讀研,請問哪個國家法學比較好的
【荷蘭法學專業介紹】
荷蘭的風景優美,是鬱金香王國、風車王國。荷蘭這個優美的國家給大多人留下的印象是一個商業貿易較為繁榮的國家。但荷蘭還有大家不了解的一面,那就是荷蘭還是一個法律體系健全的國家。例如:國際法庭設在荷蘭,歐洲的第一部法典誕生於荷蘭的萊頓大學。因此,從這些方面都可以體現出荷蘭高質量的法律體系。
荷蘭是一個君主立憲的議會制國家,政府制定的全部法案都必須以議會的法案為根據。荷蘭憲法規定:「民法、刑事、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的制定必須依據議會制定的統一的法典,但也不妨礙根據議會的單獨法案規范其他領域。」因此,荷蘭法是由議會法案、法典、條約及案例法組成的法律制度。荷蘭法律不像美國或英國法律那樣以傳統共同法為基礎,而是基於源於1789年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民法典和刑法典的法國法律。國際法庭設在荷蘭,荷蘭健全和高質量的法律體系為荷蘭的法律教育提供了強大的支撐。荷蘭高校提供的法律英語課程體現了荷蘭的法律傳統。許多法律專業課程與國際法有關,常常涉及法律制度的比較。因此學生可以學到更全面、更透徹的法學知識。
學生在教學中可以充分體驗生動的法律教學,接觸到豐富的歷史和廣泛的專業知識以及可以感受到國際化氛圍和國際視野。更值得注意的是,荷蘭的法律體系和我們的大陸體系的法律極為相似,對學生學習很有幫助。因此,荷蘭可謂是一個學習法律專業的優選的國家。
荷蘭在法律專業方面具有優勢的大學是萊頓大學、阿姆斯特丹大學、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馬斯特里赫特大學和H類的海牙大學。其中萊頓大學成立於1575年,是荷蘭最古老的大學,也是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學。學校的法律專業世界排名第五,商法和國際法是荷蘭最好的法律專業。這些院校在法律專業方面都是很有實力的院校,想申請荷蘭法律專業的學生,可以考慮一下。一般申請法律專業的要求較高,雅思一般要求6.5分以上,有的還要求7.0分以上。
【德國的法律專業介紹】
德國作為歐洲強國,因其大學免收學費及承認中國的學位而成為近年留學的熱門國家,不少學子赴德留學。
德國是大陸法系的代表國家,德國法典是很多大陸法系國家制定法典的參考依據。我國也是大陸法系國家,所以在國內學習法學的學生,去德國進修是十分有好處的。
在Manager Magazin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1位的是明斯特大學弗賴堡大學以法律著稱,列第10位,波恩大學列第11位,為外國學生所設比較法學碩士(在歐洲法學論壇范圍內)政治法博士
曼海姆大學列第12位,法學主要研究有公法、刑法、民法、勞工法、國際私法、犯罪學與法哲學等,不萊梅大學在Manager Magazin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32位,碩士學位有歐洲及國際法律,科隆大學的法學系是德國最大的法學系之一奧格斯堡大學的法學系包括刑法、民法、公法、私法、國際法、歐洲法、羅馬法等。海德堡大學法學系有法學、外國和國際私法與經濟法、法學史、社會經濟法、刑事法、財政稅和德國與歐洲管理法等專業。法學系的經濟法專業聞名全國。
德國大學法學專業排名
1. Uni Heidelberg(海德堡大學)
2. Bucerius Law School Hamburg(漢堡法律學院)
3. Uni Bonn (波恩大學)
4. LMU Muenchen(慕尼黑大學)
5. Uni Freiburg(弗萊堡大學)
6. Uni Muenster(明斯特大學)
7. HU Berlin (柏林洪堡大學)
8. Uni Passau (帕紹大學)
9. Uni zu Koeln(科隆大學)
10. Uni Tuebingen(蒂賓根大學)
【美國的法律】
一、美國的法學院及ABA、AALS、AALL三大協會
由於美國政體是聯邦制結構,並且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度,所以美國辦教育的主體主要是各州(縣、市)政府或個人的事情,美國根本不存在聯邦政府舉辦的大學的法學院。中央政府控制的微弱與私人捐贈大學法學院這兩方面的結合,導致了各個法學院在諸如課程設置及教學等方面的差異。為確保法律職業者道德和業務素質的最低標准得以維護,聯邦和各州政府對法學院的管理,主要依託非官方的行業協會——全美律師公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簡稱ABA)、全美法學院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 簡稱AALS)和全美法律圖書館館員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Library, 簡稱 AALL)。ABA成立於1878年,協會下設有法律教育常務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on Legal Ecation),它負責發「牌照」給要開辦法學院的大學,規定對法學院的各種硬體要求;AALS成立於1900年,1971年被確認為兩個全國立案的法律機關(另一個是ABA法律教育和律師資格部)之一,該協會出版的《法律教育季刊》(Journal of Legal Ecation),長期享有聲望;AALL對全國法律圖書館進行行業管理,規定各種標准規格並定期進行評比檢查驗收。當然,美國的教育已經成了一項產業,市場調節對一個教育機構的生存也有著重大的影響。
二、美國的法學教育為職業教育
美國法學教育的職業性特徵是其他特徵的基礎,是美國法學教育最本質的特徵。具體來說就是,美國法學教育以律師為培養目標。所謂職業教育是指這樣一種概念:法律教育應與人文教育相分離;學生在開始學習法律之前被假定已獲得了必要的人文科學知識;典型的法律學生是恰好成熟,並且為尋求從事法律職業做准備;法學院的任務在於為法律學生提供分析和解決法律實務方面的問題的各種技術性訓練,其宗旨是訓練他們「像法律家那樣進行思考」。
法律教育的職業性要求法學院以判例教學法為主,多種法律技能訓練法為補充。但判例教學太耗費時間,因此,法學院在一年級課程中仍然保持著蘇格拉底式討論法(Socratic method),並採取"專題式教學"(programmed instruction)、"課堂討論"(seminar)、"現場實習"(clinical program)、"計算機輔助法律教學"(CALL)、"模擬問題法"(simulation problems)等。課堂講授也沒有被徹底取代。
三、美國的法學教育為本科後教育
美國的初級法學教育被置於大學本科教育之後,通常被認為是研究生層次的職業教育,這是美國法學教育與世界各國所不同的。從美國法學院的入學條件看,報考法學院的學生要求已獲得某個學院或者大學的文學士(B.A.)學位或理學士(B.S.)學位。總結起來,美國把法律教育置於大學本科之後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原因:第一、法律是一門淵深的學科,學生必須具有相當的成熟度才能對其有深刻的理解;第二、律師於國民安定、社會發展有重大關系,因此法律教育應當具有較高起點;第三、把法學教育置於較高的平台上有利於法律職業本身的進步。
四、美國法學教育的幾種學位
1.J.D.(Juris Doctor),法律職業博士學位。從歷史上看,美國法學院頒發的學位主要是法學士(Bachelor of Laws, 簡稱LL.B.)學位。自1960年代起,參照醫學院的傳統,法學院開始以J.D.學位取代法學士學位(LL.B.)。其原因在於大學本科後法律教育制度的確立和3年制嚴格的初級法律學歷教育被認為具有研究生水平。總之,「法律職業博士」(J.D.)學位是美國法律學制中的初級法律學位。
2.LL.M.(Master of Laws),法學碩士學位。該學位學制一年,也就是說拿到J.D.學位後,再攻讀一年,合格後就可以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不過,在美國攻讀法學碩士的學生很少。該學位有兩種:一是為從事法律教育或者法律研究的學術性方向而設置的;另一種是為深化某一專門學科的技能和專長而設置的,其中最普遍的是稅法方向。
3.S.J.D.或J.S.D.(Doctor of Jurisprudence或者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法律科學博士。從事純法學理論研究工作,學制2—20年,有的甚至終生拿不到學位。繼續攻讀這一學位的美國人更是鳳毛麟角,對外國人來說,拿到這一學位也許是一個鍍金的機會。攻讀這一學位,只需在學校讀一年。一年後可離校,遍工作遍作論文,論文完成後,回來答辯。
另外,法學院還為在美國從事高級研究的外國法律家授予一種「比較法碩士」(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 簡稱M.C.L.)學位,以及認為對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頒發一種「榮譽法律博士」(Doctor of Laws,簡稱LL.D.)學位。
美國法學院的學生畢業後大部分從事律師職業,而若要在某個州執業,就必須通過該州主辦的律師考試。然後再經過一定的品格考察獲得律師執照,就可在州內法庭代理當事人出庭。美國實行嚴格的法官選拔制度,因此,學生在畢業後立即擔任法官職務懂得機會是沒有的。不過一些優秀的畢業生可能會有機會擔任著名法官的書記員的職務,歷時一、二年。有些學生希望將來擔任法律教授,教師會鼓勵他們先到有關部門工作若干年,然後再回校任教或進一步深造。
㈢ 英國的哪所大學的國際法或者是海商法比較強
海商法最強的是南安,國際法還真不知道。times那個看個樣子可以,但參考價值一般
㈣ 以後想出國讀研,請問哪個國家法學比較好的
出國讀研,法學專業的有荷蘭,德國和美國的是比較好的,詳細介紹如下:
1.【荷蘭法學專業介紹】
荷蘭的風景優美,是鬱金香王國、風車王國。荷蘭這個優美的國家給大多人留下的印象是一個商業貿易較為繁榮的國家。但荷蘭還有大家不了解的一面,那就是荷蘭還是一個法律體系健全的國家。例如:國際法庭設在荷蘭,歐洲的第一部法典誕生於荷蘭的萊頓大學。因此,從這些方面都可以體現出荷蘭高質量的法律體系。
荷蘭是一個君主立憲的議會制國家,政府制定的全部法案都必須以議會的法案為根據。荷蘭憲法規定:「民法、刑事、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的制定必須依據議會制定的統一的法典,但也不妨礙根據議會的單獨法案規范其他領域。」因此,荷蘭法是由議會法案、法典、條約及案例法組成的法律制度。荷蘭法律不像美國或英國法律那樣以傳統共同法為基礎,而是基於源於1789年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民法典和刑法典的法國法律。國際法庭設在荷蘭,荷蘭健全和高質量的法律體系為荷蘭的法律教育提供了強大的支撐。荷蘭高校提供的法律英語課程體現了荷蘭的法律傳統。許多法律專業課程與國際法有關,常常涉及法律制度的比較。因此學生可以學到更全面、更透徹的法學知識。
學生在教學中可以充分體驗生動的法律教學,接觸到豐富的歷史和廣泛的專業知識以及可以感受到國際化氛圍和國際視野。更值得注意的是,荷蘭的法律體系和我們的大陸體系的法律極為相似,對學生學習很有幫助。因此,荷蘭可謂是一個學習法律專業的優選的國家。
荷蘭在法律專業方面具有優勢的大學是萊頓大學、阿姆斯特丹大學、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馬斯特里赫特大學和H類的海牙大學。其中萊頓大學成立於1575年,是荷蘭最古老的大學,也是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學。學校的法律專業世界排名第五,商法和國際法是荷蘭最好的法律專業。這些院校在法律專業方面都是很有實力的院校,想申請荷蘭法律專業的學生,可以考慮一下。一般申請法律專業的要求較高,雅思一般要求6.5分以上,有的還要求7.0分以上。
以下是荷蘭法學比較好的大學的介紹:
【申請注意】
申請材料的嚴格之處不再只體現在GPA上,更大程度上要求申請者提供更合理的動機、高質量的推薦信及標準的申請表填寫。看來碩士條件要求的嚴格所以我們的材料要求更嚴申請要提早。只有早申請,才有更多的機會申請到國際商業管理、金融管理、法學、建築學等荷蘭招牌專業;才有可能有更多的機會獲得獎學金。在學生條件並不十分突出的情況下,只有早申請,才能體現優勢。由於每年申請者太多,評審人員不會有太多的時間看每一份文件,所以申請材料一定要經過富有經驗的專業製作,才可以在眾多的材料中脫穎而出,吸引評審人員的注意。
【德國的法律專業介紹】
德國作為歐洲強國,因其大學免收學費及承認中國的學位而成為近年留學的熱門國家,不少學子赴德留學。
德國是大陸法系的代表國家,德國法典是很多大陸法系國家制定法典的參考依據。我國也是大陸法系國家,所以在國內學習法學的學生,去德國進修是十分有好處的。
在Manager Magazin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1位的是明斯特大學弗賴堡大學以法律著稱,列第10位,波恩大學列第11位,為外國學生所設比較法學碩士(在歐洲法學論壇范圍內)政治法博士
曼海姆大學列第12位,法學主要研究有公法、刑法、民法、勞工法、國際私法、犯罪學與法哲學等,不萊梅大學在Manager Magazin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32位,碩士學位有歐洲及國際法律,科隆大學的法學系是德國最大的法學系之一奧格斯堡大學的法學系包括刑法、民法、公法、私法、國際法、歐洲法、羅馬法等。海德堡大學法學系有法學、外國和國際私法與經濟法、法學史、社會經濟法、刑事法、財政稅和德國與歐洲管理法等專業。法學系的經濟法專業聞名全國。
德國大學專業排名:德國大學法學專業排名
1. Uni Heidelberg(海德堡大學)
2. Bucerius Law School Hamburg(漢堡法律學院)
3. Uni Bonn (波恩大學)
4. LMU Muenchen(慕尼黑大學)
5. Uni Freiburg(弗萊堡大學)
6. Uni Muenster(明斯特大學)
7. HU Berlin (柏林洪堡大學)
8. Uni Passau (帕紹大學)
9. Uni zu Koeln(科隆大學)
10. Uni Tuebingen(蒂賓根大學)
以下是德國法學院的按專業的分類排名。
民法(Zivilrecht)
1 Munster
2 Tubingen
3 Passau
4 Munchen
5 Koln
6 Heidelberg
7 Regensburg
8 Bayreuth
9 Augsburg
10 Freiburg
商業法(Wirtschaftrecht)
1 Munster
2 Tubingen
3 Koln
4 Kiel
5 Mu
【美國的法律】
一、美國的法學院及ABA、AALS、AALL三大協會
由於美國政體是聯邦制結構,並且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度,所以美國辦教育的主體主要是各州(縣、市)政府或個人的事情,美國根本不存在聯邦政府舉辦的大學的法學院。中央政府控制的微弱與私人捐贈大學法學院這兩方面的結合,導致了各個法學院在諸如課程設置及教學等方面的差異。為確保法律職業者道德和業務素質的最低標准得以維護,聯邦和各州政府對法學院的管理,主要依託非官方的行業協會——全美律師公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簡稱ABA)、全美法學院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 簡稱AALS)和全美法律圖書館館員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Library, 簡稱 AALL)。ABA成立於1878年,協會下設有法律教育常務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on Legal Ecation),它負責發「牌照」給要開辦法學院的大學,規定對法學院的各種硬體要求;AALS成立於1900年,1971年被確認為兩個全國立案的法律機關(另一個是ABA法律教育和律師資格部)之一,該協會出版的《法律教育季刊》(Journal of Legal Ecation),長期享有聲望;AALL對全國法律圖書館進行行業管理,規定各種標准規格並定期進行評比檢查驗收。當然,美國的教育已經成了一項產業,市場調節對一個教育機構的生存也有著重大的影響。
二、美國的法學教育為職業教育
美國法學教育的職業性特徵是其他特徵的基礎,是美國法學教育最本質的特徵。具體來說就是,美國法學教育以律師為培養目標。所謂職業教育是指這樣一種概念:法律教育應與人文教育相分離;學生在開始學習法律之前被假定已獲得了必要的人文科學知識;典型的法律學生是恰好成熟,並且為尋求從事法律職業做准備;法學院的任務在於為法律學生提供分析和解決法律實務方面的問題的各種技術性訓練,其宗旨是訓練他們「像法律家那樣進行思考」。
法律教育的職業性要求法學院以判例教學法為主,多種法律技能訓練法為補充。但判例教學太耗費時間,因此,法學院在一年級課程中仍然保持著蘇格拉底式討論法(Socratic method),並採取"專題式教學"(programmed instruction)、"課堂討論"(seminar)、"現場實習"(clinical program)、"計算機輔助法律教學"(CALL)、"模擬問題法"(simulation problems)等。課堂講授也沒有被徹底取代。
三、美國的法學教育為本科後教育
美國的初級法學教育被置於大學本科教育之後,通常被認為是研究生層次的職業教育,這是美國法學教育與世界各國所不同的。從美國法學院的入學條件看,報考法學院的學生要求已獲得某個學院或者大學的文學士(B.A.)學位或理學士(B.S.)學位。總結起來,美國把法律教育置於大學本科之後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原因:第一、法律是一門淵深的學科,學生必須具有相當的成熟度才能對其有深刻的理解;第二、律師於國民安定、社會發展有重大關系,因此法律教育應當具有較高起點;第三、把法學教育置於較高的平台上有利於法律職業本身的進步。
四、美國法學教育的幾種學位
1.J.D.(Juris Doctor),法律職業博士學位。從歷史上看,美國法學院頒發的學位主要是法學士(Bachelor of Laws, 簡稱LL.B.)學位。自1960年代起,參照醫學院的傳統,法學院開始以J.D.學位取代法學士學位(LL.B.)。其原因在於大學本科後法律教育制度的確立和3年制嚴格的初級法律學歷教育被認為具有研究生水平。總之,「法律職業博士」(J.D.)學位是美國法律學制中的初級法律學位。
2.LL.M.(Master of Laws),法學碩士學位。該學位學制一年,也就是說拿到J.D.學位後,再攻讀一年,合格後就可以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不過,在美國攻讀法學碩士的學生很少。該學位有兩種:一是為從事法律教育或者法律研究的學術性方向而設置的;另一種是為深化某一專門學科的技能和專長而設置的,其中最普遍的是稅法方向。
3.S.J.D.或J.S.D.(Doctor of Jurisprudence或者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法律科學博士。從事純法學理論研究工作,學制2—20年,有的甚至終生拿不到學位。繼續攻讀這一學位的美國人更是鳳毛麟角,對外國人來說,拿到這一學位也許是一個鍍金的機會。攻讀這一學位,只需在學校讀一年。一年後可離校,遍工作遍作論文,論文完成後,回來答辯。
另外,法學院還為在美國從事高級研究的外國法律家授予一種「比較法碩士」(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 簡稱M.C.L.)學位,以及認為對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頒發一種「榮譽法律博士」(Doctor of Laws,簡稱LL.D.)學位。
美國法學院的學生畢業後大部分從事律師職業,而若要在某個州執業,就必須通過該州主辦的律師考試。然後再經過一定的品格考察獲得律師執照,就可在州內法庭代理當事人出庭。美國實行嚴格的法官選拔制度,因此,學生在畢業後立即擔任法官職務懂得機會是沒有的。不過一些優秀的畢業生可能會有機會擔任著名法官的書記員的職務,歷時一、二年。有些學生希望將來擔任法律教授,教師會鼓勵他們先到有關部門工作若干年,然後再回校任教或進一步深造。
㈤ 國際法方向,哪個學校最好
不要問哪個好,要問自己哪所學校適合自己,自己又有實力考什麼層次的學校
㈥ 聯合國和歐盟誰歷害
聯合國有賦予制裁和交戰的權利,管轄全世界。所以聯合國厲害!聯合國致力於促進各國在國際法、國際安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及實現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聯合國現在共有193個成員國,總部設立在美國紐約。中國是聯合國創始成員國之一。
2014年歐盟共有28個成員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為創始成員國,主要是經濟方面共同合作的內容。
㈦ 我想去國外留學,學習法學,想問一下哪個國家的法學研究生教育比較好
選擇出國讀法學其實需要考慮很多因素,不僅僅是法律水平的問題,還牽涉到回國後的發展前景和留學費用等很多情況。
由於我國屬於大陸法系國家,所以如果去英國美國學習法律會有一個比較艱苦得適應過程。因為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區別很大,自然也牽涉到了法學教育制度上的不同。
而在所有大陸法系國家中,德國自然是最好的。法國,日本也是不錯的選擇。
但是,不論英美法系也好,大陸法系也好。其實法律制度不像科學技術那樣有絕對的好壞之分。我們可以說美國的計算機水平比中國高,但我們不能說美國的法律水平就一定比中國高。所以,在選擇留學目的地的時候也要考慮回國之後在國內的發展。比如,回國之後是准備搞理論研究的,那去德國自然是最好的選擇。如果准備做律師這行的,美國,英國比較好一點。而日本的話,理論實踐兩方面都比較平均。
在費用上,德國的大學都是免費的,美國英國讀法律費用相對來說比較高。LLM課程一年費用大致在人民幣40萬左右。日本相對來說便宜一點。但去非英語國家學習法律必須做好重新學習一門外語的准備。
總之,根據個人情況具體分析選擇。祝你成功。
㈧ 與中國的法學體系差不多的國家有哪些,如果要去外國學法學,去哪個國家比較好
如果是搞實務,也就是進公檢法或當律師的,沒必要去什麼國外。如果是搞研究,大陸法系國家比如德國日本接近點,其實英美法系國家也不錯。
㈨ 法國學習國際法哪個學校比較好
巴黎九大(Dauphine),全法大學排名前三的。我認識的朋友,但凡是學法律的,不管是哪國人,都以能進這個學校為榮。另外,薩科奇的兒子也在裡面學法律,你就可想而知了,不過據我朋友說,小薩幾乎從不來上課,呵呵。
不過是很難進的大學,而且今年開始,分科系逐漸收費了,具體情況你可以查看它的網站。祝你好運!
㈩ 法學專業出國讀研哪個國家哪個大學好
首先呢,你的GPA比較低
然後呢,考研的話,必須是國內頂尖的那幾個,也就是北大,人大,中國政法。其他的法學讀出來也很難就業。
如果覺得考不上,那就出國。
出國你只能選擇LLM,才能滿足你的1-2年學制要求,這個只有美國有。並且我也建議去美國讀。因為美國的商法,國際法是全世界最好的。
就業問題,這很難說。
因為你即便在美國讀的是排名前10法學院的LLM,想在美國就業也很困難,所以回國是必須的,去跨國大所的話有些競爭力(美國排名前14的法學院),但問題在於現在JD(法律博士)回來的也很多,所以llm競爭力也挺那啥。回大陸呢?不好意思,管你哪回來的都得過司法考試。
所以,如果要出國的話,先在國內把司考過掉,不然以後沒精力也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