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區車位租一年要600元,這合理嗎
我覺得挺合理的呀,因為除了小區的車位,外面的車位你隨便停都可能會造成剮蹭事故的價值遠遠不止600元,所以說小區租車位還是比較值的
2. 小區內租路天車位大約多少錢一個月合理
露天車位是有國家定價的,比如北京市規定,小區內地面車位每月租金150元,每年1600元。
各地標准不一樣,你可以咨詢每當地發改委
3. 小區車位租一年要600元,這合理么
今天有網友問:小區車位租金600元(租金360元每年,管理費240元每年)每年合理嗎?
這位網友的問題里,我們並不知道這個車位具體在我國的什麼城市,但是單就小區里600元每年租一個車位,這實在是太便宜太劃算了,當然對於車位承租人來說,那是相當劃算非常合理的。
地下停車位一般更貴
但是600元租一個車位,對於車位的擁有人來說可不是什麼好事情。僅從經濟價值的角度看,它其實並不符合市場預期,也不是市場行為的一個真實反應,所以難言其中有什麼合理的成分,假如說這個車位的所有權屬於國家,那麼這個價位對外出租,很明顯就是弄虛作假且容易引起國有資產流失。
4. 某小區有產權的地下車位12萬一個,租的話每月270元,哪個合算
某小區有產權的地下車位12萬一個,租的話每月270元,哪個合算?首先回答一下這個問題,我覺得買不合算。為什麼這么說呢?下面給大家簡單的分析一下,分析完之後你就知道為什麼這么說了。
所以,綜合以上說法,我跟覺得租車位要比買下來合算,當然,對於有錢人來說,就不會考慮這么多,是以方便為主,畢竟停外面不方便,尤其冬天下雪的時候發動車都是一個問題,而且外面停車的地方越來越少了,不差錢的主肯定會買車位的。以上僅僅是我的一家之言,大家僅供參考,歡迎留言進行討論!
5. 地下車庫停車位租金一般是多少錢
剛從物業交了錢回來,400一個月,一季度一交,1200沒了。不過停在地庫還是有好處的,比如下雪天早上起來車上沒雪,車門也不會打不開。另外車漆保養比較好,今天停在地面擦一下拿掉牌照框後車牌上的灰塵,有人過來聊天,居然認為我是新買的車,其實已經三年半了。
6. 租個車位要多少錢一個月
200-450不等,看地段
7. 小區停車位出租大概價格
每個地方的車位租售價格都不一樣,但你可以這樣來測算,一般車位租價和售價的比例為1/360左右,比如售價18萬的車位,租價一般在500元/月左右。
(7)景星國際公寓租車位多少錢擴展閱讀:
我們生活的小區中都有很多停車位,你會發現有很多不是業主的人將車停在自己的小區里,那麼,小區的車位能對外出租嗎?出租獲取的收益歸屬所有呢?如果可以出租,誰能來定價?
文章配圖來源網路
一、小區車位能對外出租嗎?
這裡面,我們要注意區分幾種情形:
第一,如果是利用小區的共有部位進行停車,那麼這個車位是所有業主共有的,沒有經過業主大會的同意,誰也不能對外出租。
但是,實踐中我們看有很多時候物業公司或者開發商確確實實將業主共有部位劃成了車位,也對外進行了出租,如果這樣,就需要咱們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共同決議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停止這種非法的侵權行為,所得的收益呢,扣除一定的管理成本後應該都歸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說小區里本來就有規劃的停車位,這里注意,是規劃的車位,而且往往這種規劃的停車位都是開發商所有的,有的開發商還有車位產權證。
那麼,是不是開發商有車位的產權證就可以隨意出租給別人呢?
這個也不是。根據2020年剛剛通過的《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車輛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那什麼是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呢?
通俗地說,就是如果出售車位的,應當優先出售給小區的業主;如果計程車位的,應當先出租給小區的業主。如果出租或者出售以後,車位還有剩餘呢?
按照法律規定,產權人可以臨時按月出租給小區外的人。這里注意,只能是臨時性的、按月出租。如果開發商任意妄為,房屋主管部門有權責令退還違法所得,並且按照違法車位的個數進行罰款。
第三,如果開發商利用地下人防工程進行停車管理,那麼開發商首先應該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證才可以,在具有使用證的情況下,停車管理所得的收益,一般都由開發商享有。
文章配圖來源網路
二、地下停車位的收費誰來定價?
有很多小區,業主最開始停車的時候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或者繳納的費用比較少,為什麼呢?
因為那個時候房屋剛剛交付,業主入住人數並不多,整個小區的管理還沒有完全到位,所以停車管理一直沒有提到日程。
後來,隨著小區的不斷成熟、不斷完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開始調整車位的收費價格,有的價格調整的還非常離譜。於是,業主對此產生了極大的不滿,雙方矛盾非常激烈。
文章配圖來源網路
那麼,這個地下停車位的收費誰來定價呢?是不是有一定的限制呢?
其實啊,地下車位有兩種
一種是開發商在建設房子時候就已經規劃的地下車位, 這個地下車位是開發商單獨出資、單獨規劃建設的,此時開發商是產權人。
另一種是開發商投資建設的人防工程, 由於開發商往往是人放工程的使用人,所以一般都會利用人防工程用做停車位進行管理。既然開發商是產權人,或者是使用權人的身份,對於車位的出租價格有一定的決定權,由於我們是市場經濟,政府對於市場收費沒有定價的權利,所以開發商所確定的價格自然沒有一定的標准或者限制。
雖然政府沒有定價或者是限制價格的權利,但是政府有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的職責,所以開發商即便調整車位的租賃價格,也應該在合理的范圍內進行調整,這也是企業應該具有的社會職責。
8. 大神們,小區里租地下車位,大約多少錢一個
我們小區是750元/月
9. 小區停車位出租大概價格
樓主:
每個地方的車位租售價格都不一樣,但你可以這樣來測算,一般車位租價和售價的比例為1/360左右,比如售價18萬的車位,租價一般在500元/月左右。
10. 車位出租多少錢一個月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